浙大网新:独立董事意见2013-07-18
关于调增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的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2013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增控股子公司快威科技与众合轨道 2013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行为属于关联交易,根
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上述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关联交易为控股子公司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快威科技”)
的关联交易事项,经审核,该交易内容为快威科技向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
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众合轨道”)销售思科产品、IBM 产品及相关网络设备产品,
并向其提供系统集成服务,上述产品和服务均用于众合轨道的地铁项目。
二、本次关联交易是快威科技与经营相关的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
方众合轨道与快威科技有着长期且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于双方是
互利互惠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利益。
三、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议案
表决程序合理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施继兴 刘俊 张驰 张国煊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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