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3-10-28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3 年 10 月 25 日,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浙大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杭
州紫金智慧园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公司注册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行为属于关联
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
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与关联人浙江浙大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杭州
紫金智慧园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公司注册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的目的为投资建设杭州浙大网新软件园 A3 楼项目,这将有效扩大公司的外包服
务业务基地,提升杭州浙大网新软件园的整体配套,突显园区的集聚优势,吸纳
优质 IT 企业及战略合作伙伴共同打造智慧园区样板工程;且合作方的唯一股东
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已成功承接建造多个智慧园区项目,在科技地产开发
和运营管理领域拥有丰富经验。上述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规划。
二、公司与关联人浙江浙大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杭州
紫金智慧园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公司注册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的事项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合理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公司董事会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本人进行事前沟通并征得本人同
意。
独立董事: 施继兴 刘俊 张驰 张国煊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