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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大网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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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4-032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
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负
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大规模修订,相继修订并
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
酬》、《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
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
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并
自2014年7月23日起施行。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6月20日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
列报》,并自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施行。

3、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国家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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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4年修订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会计准则第30号-财
  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
  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公司自2014年7月23日
  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公司自2014年年度起
  执行财政部修订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除上述外,公司仍执行国家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其他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
  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
  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合并报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政策变更前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910,448.01                87,716,197.01              101,626,645.02
长期股权投资         985,246,352.95               -87,716,197.01              897,530,155.94
  (2)母公司报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政策变更前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52,882,755.37                52,882,755.37
长期股权投资        1,687,477,076.78               -52,882,755.37            1,634,594,321.41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
  额产生影响,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
  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定义,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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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会计处理规范,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引入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完
整地规范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公司按照该准则的要求进行做了适当的修改并在
财务报表及附注中进行列示与披露。
   公司将“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的二级科目重新分类,该项调整仅涉及科目内
变动,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修改财务报表中的列报,
并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作为强制性披露内容,包括利润表中其
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上述会计政策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
产生任何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
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该准则建立了判断控制存在与否的单一模型,规
定对被投资方形成控制需要具备的三个要素为:(1)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2)
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3)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
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根据该准则,公司已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要素以确认对被投
资方是否具有控制权及是否应当被合并。
   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5、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规范了公允价值定义,
明确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根据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将公允价值计量
划分为三个层次,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披露作出了具体要求。
   公司按要求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了修订,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6、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相关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规范了对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
共同控制的安排的认定、分类及核算。合营安排根据合营方在其中享有的权利和
承担的义务,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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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
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该准则要求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对共同经营则确认其资产(包括其对任何共同持有资产应享有的份额)、其负债
(包括其对任何共同产生负债应承担的份额)、其收入(包括其对共同经营因出
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应享有的份额)及其费用(包括其对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应
承担的份额)。
   公司重新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新增了该项会计政策。该会计政策的新增
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7、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规定,规范并修改
了企业对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所享
有的权益的相关披露要求,公司按披露要求执行,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8、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公司按披露要求执
行,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
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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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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