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关于网新实业重整事项债权申报的公告2015-04-18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5-014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网新实业重整事项债权申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参股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实业”)向杭
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的事项,已于 2014 年 8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进行了公告。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已指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
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担任网新实业破产重整的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15 年 4 月 15 日,接管理人通知,拟将我公司 J1-J4 号楼房纳入破产财产,并
通知公司进行相关债权补充申报。上述事项已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进行了公告。
一、 债权申报的情况
我公司在申报资料中主张 J1-J4 楼物业为我公司所有。如最终未能确认上述物业
归属于我公司所有,则要求确认公司已付购房款及相应利息等共计 296,443,524.97
元为我公司对网新实业的优先债权,前次申报债权金额为 809,086.90 元,我公司申
报债权总金额为 297,252,611.87 元。其中本金 201,035,318.34 元,利息
96,144,431.77 元,违约金 72,861.76 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J1-J4 楼物业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湖区科技经济园区内,地上建筑面积
3647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7820 平方米,是我公司及部分子公司的经营办公场所,
2008 年已交付我公司使用。根据债权申报的情况,如上述物业最终被纳入破产财产,
我公司将无法获得对上述物业的确权,同时我公司前期支付的购房款得不到足额补偿。
经测算上述风险将导致公司 2014 年度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约 8000 万元左右。由
于我公司已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与阿尔斯通正式达成和解,阿尔斯通仲裁和解事项将
相应增加 2014 年度营业外收入 69,483,122.78 元,结合公司目前的初步审计情况,预
计 2014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16,000 万元左右,具体准确的财
务数据以正式披露的 2014 年报为准。
为了尽可能降低上述事项带来的损失与风险,一方面我公司将全力做好网新软件
园 J1-J4 的日常运维管理,保障园内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另一方面我公司及律师正
积极与相关政府、法院、管理人进行沟通,同时控股股东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目前已介入网新实业的重整,以最大程度地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鉴于网新实业重
整方案尚未确定,上述资产及公司正常经营暂不受影响。目前我公司正处于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期间,网新实业破产重整与我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存在直接联系。我公
司将根据网新实业破产重整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的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网新实业债权申报表》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