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浙大网新:关于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2015-04-23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5-021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申请
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二、申请继续停牌具体情况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11日起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并于2015年3月4日披
露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
年3月4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由于不能按预计时间复牌,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年4月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同时披露了重组框架介绍、工作进展情
况以及无法按期复牌的原因说明。
    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本次交易是为了对“智慧城市”相关业务进行整合,增强与公司现有业务的
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3、交易框架方案介绍
    (1)交易对方
       目前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关联方及拥有标的资产的第三
方。
    (2)交易方式
     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
    (3)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资产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从事
智慧城市相关业务。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推进本次交易所做的工作:自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涉及的
有关工作,公司组织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
构对拟收购的标的企业开展相应的尽职调查、法律、审计、评估等工作。
    截至目前,各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企业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有
关各方尚未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
    2、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情况: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4 日披露了《浙大
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18 日、
25 日和 2015 年 4 月 1 日分别披露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进展公告》,于 2015 年 4 月 3 日披露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继续停牌公告》,于 2015 年 4 月 9 日、16 日披露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及时披露了本次交易涉及的工作进展情况。
    (三)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公司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程序复杂,标的公司数量较多,相关
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大,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交易对方较多,
公司与各交易对方就交易合同部分核心条款尚未完全达成一致,交易方案涉及的
相关问题仍需进一步商讨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复牌。
    (四)下一步推进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鉴于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平信息披
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相关规定,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复牌,即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3 日起继续停
牌不超过一个月。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
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会议
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及时公告并复牌。
   (五)本次筹划的交易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建、张四纲、潘丽春
回避表决。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