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报告2015-04-23
浙大网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报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本着对公司和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
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
职责,为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出谋划策。现将2014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
刘俊、张国煊;非独立董事为潘丽春。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刘俊先生
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具体内容如
下:
1、2014年4月23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会议:
1)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
作。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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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进行编制,编制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3
年度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成果;同意提交的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
的总结报告》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
总体审计计划,如期完成公司 2013 年度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13 年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以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审计报告为基础,按时完成公
司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的编制工作。
4)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
2、2014 年 10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
三、 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201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内部
控制制度建设及其评价、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等事项,
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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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计划等事项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督促注
册会计师尽职尽责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报审计工
作进行评估,认为其在审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建议公司续聘其为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阶段财务报告,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4年,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
题提供指导意见。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规定的要求,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
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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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
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尤其在有效监督公
司外部审计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作用,
促进公司完善治理。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