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5-032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通 知已于 5 月 26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对公司实际情况以及相关事 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以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要求和条件。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包括:(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2)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募集资金的 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交易标的 1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标的为:浙江网新电气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电气”)72%股权、浙江网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网新信息”)100%股权、浙江网新恩普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恩 普”)24.47%股权和杭州普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吉投资”)78.26% 股权。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网新电气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天源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天源评估”)采取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标的资产分别进行评估并 出具了《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5]第 0098 号),最终确定网新电气全部股 权的评估值为 31,377.95 万元。 网新信息成立于 2015 年 1 月 14 日,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1 月 31 日。天源评估采取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标的资产分别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 报告》(天源评报字[2015]第 0097 号),最终确定网新信息全部股权的评估值为 10,093.07 万元。 网新恩普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天源评估采取收益 法和市场法对标的资产分别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5] 第 0099 号),最终确定网新恩普全部股权的评估值为 51,505.30 万元。 普吉投资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天源评估采取资产 基础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5]第 0100 号),最终确定普吉投资全部股权的评估值为 12,470.73 万元。 网新电气基准日后拟向股东分配股利 1,314.19 万元,网新信息基准日后新 增实收资本 3,000 万元,网新恩普基准日后拟向股东分配股利 1,995.00 万元, 普吉投资基准日后拟向股东分配股利 283.54 万元。 参考上述评估结果及基准日后重要事项,并经各方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 网新电气 72%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21,600 万元;网新恩普 24.47%股权的交易对价 2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为 11,140.11 万元;普吉投资 78.26%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9,378.95 万元,网新信 息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确定为 13,000 万元。 (3)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方式购买网新电气 72%股权、网新信息 100%股权、网新恩普 24.47%股权和普吉投资 78.26%股权,支付现金来自本次募 集的配套资金。若募集的配套资金不足以支付现金对价,差额部分由公司自筹。 其中各交易对方以股份方式及现金方式支付的比例分别如下: ①网新电气 72%股权 受让标的公 交易价格 股份支付 支付现金金额 发行股份数 序号 交易对方 司股权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量(股) 1 网新集团 48% 14,400 14,400 - 19,380,888 2 陈根土 12% 3,600 2,880 720 3,876,178 3 沈越 8% 2,400 1,920 480 2,584,118 4 张灿洪 4% 1,200 960 240 1,292,059 合计 72% 21,600 20,160 1,440 27,133,243 ②网新信息 100%股权 受让标的公 交易价格 股份支付 支付现金金额 发行股份数 序号 交易对方 司股权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量(股) 1 网新集团 100% 13,000 13,000 - 17,496,635 合计 100% 13,000 13,000 - 17,496,635 ③网新恩普 24.47%股权 受让标的公 交易价格 股份支付 支付现金金额 发行股份数 序号 交易对方 司股权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量(股) 1 江正元 9.14% 4,522.74 3,618.19 904.55 4,869,703 2 岐兵 6.17% 3,053.37 2,442.70 610.67 3,287,611 3 邵震洲 0.53% 260.53 208.42 52.11 280,513 4 杨波 0.53% 260.53 208.42 52.11 280,513 5 张美霞 0.53% 260.53 208.42 52.11 280,513 3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受让标的公 交易价格 股份支付 支付现金金额 发行股份数 序号 交易对方 司股权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量(股) 6 高春林 0.53% 260.53 208.42 52.11 280,513 7 陈琦 0.39% 195.39 156.32 39.08 210,385 8 赵维武 0.39% 195.39 156.32 39.08 210,385 9 冯惠忠 0.37% 182.37 145.89 36.47 196,359 10 蒋永明 5.91% 1,948.74 1,558.99 389.75 2,098,236 合计 24.47% 11,140.11 8,912.09 2,228.02 11,994,731 ④普吉投资 78.26%股权 受让标的公 交易价格 股份支付 支付现金金额 发行股份数 序号 交易对方 司股权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量(股) 1 江正元 30.82% 3,692.96 2,954.37 738.59 3,976,270 2 岐兵 11.85% 1,419.87 1,135.89 283.97 1,528,795 3 黄海燕 2.72% 325.66 260.53 65.13 350,641 4 邵震洲 2.28% 273.55 218.84 54.71 294,538 5 杨波 2.28% 273.55 218.84 54.71 294,538 6 张美霞 2.23% 267.04 213.63 53.41 287,526 7 高春林 2.17% 260.53 208.42 52.11 280,513 8 冯惠忠 1.74% 208.42 166.74 41.68 224,410 9 陈琦 1.74% 208.42 166.74 41.68 224,410 10 赵维武 1.63% 195.39 156.32 39.08 210,385 11 周斌 1.63% 195.39 156.32 39.08 210,385 12 李壮 1.09% 130.26 104.21 26.05 140,256 13 汪勇 1.09% 130.26 104.21 26.05 140,256 14 陈琰 1.09% 130.26 104.21 26.05 140,256 15 郑劲飞 0.76% 91.18 72.95 18.24 98,179 16 龚明伟 1.09% 130.26 104.21 26.05 140,256 17 刘风 1.09% 130.26 104.21 26.05 140,256 18 徐萍 0.82% 97.70 78.16 19.54 105,192 19 刘音 0.76% 91.18 72.95 18.24 98,179 4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受让标的公 交易价格 股份支付 支付现金金额 发行股份数 序号 交易对方 司股权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量(股) 20 丁强 0.76% 91.18 72.95 18.24 98,179 21 华涛 0.65% 78.16 62.53 15.63 84,154 22 朱莉萍 0.54% 65.13 52.11 13.03 70,128 23 柯章炮 0.54% 65.13 52.11 13.03 70,128 24 薛卫军 0.54% 65.13 52.11 13.03 70,128 25 王燕飞 0.54% 65.13 52.11 13.03 70,128 26 章薇 0.54% 65.13 52.11 13.03 70,128 27 张勇 0.43% 52.11 41.68 10.42 56,103 28 张卫红 0.33% 39.08 31.26 7.82 42,077 29 徐大兴 0.33% 39.08 31.26 7.82 42,077 30 谭春林 0.33% 39.08 31.26 7.82 42,077 31 李伟强 0.33% 39.08 31.26 7.82 42,077 32 洪璐 0.33% 39.08 31.26 7.82 42,077 33 沈宏 0.33% 39.08 31.26 7.82 42,077 34 李桂 0.33% 39.08 31.26 7.82 42,077 35 史建峰 0.33% 39.08 31.26 7.82 42,077 36 郑建设 0.33% 39.08 31.26 7.82 42,077 37 沈霞 0.33% 39.08 31.26 7.82 42,077 38 费新锋 0.33% 39.08 31.26 7.82 42,077 39 邢炯 0.33% 39.08 31.26 7.82 42,077 40 朱丹东 0.27% 32.57 26.05 6.51 35,064 41 王珺 0.22% 26.05 20.84 5.21 28,051 42 汤秀燕 0.22% 26.05 20.84 5.21 28,051 43 冯宁前 0.11% 13.03 10.42 2.60 14,026 44 施展 0.11% 13.03 10.42 2.60 14,026 合计 78.26% 9,378.95 7,503.16 1,875.79 10,098,459 (4)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5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浙江浙大网新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集团”)、陈根土、沈越、张灿洪、江正元、岐兵、邵 震洲、杨波、张美霞、高春林、陈琦、赵维武、冯惠忠、蒋永明、黄海燕、周斌、 李壮、汪勇、陈琰、郑劲飞、龚明伟、刘风、徐萍、刘音、丁强、华涛、朱莉萍、 柯章炮、薛卫军、王燕飞、章薇、张勇、张卫红、徐大兴、谭春林、李伟强、洪 璐、沈宏、李桂、史建峰、郑建设、沈霞、费新锋、邢炯、朱丹东、王珺、汤秀 燕、冯宁前、施展。 上述发行对象以其所持相关交易标的认购公司向其发行的股份。 (6)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七董事 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7.43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各方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股份价格、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7)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6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成交价以及上述发行价格定价原则估算,公司拟向交易 对方合计发行股份 66,723,068 股,其中向网新电气的转让方发行 27,133,243 股 , 向网新信息的转让方发行 17,496,635 股,向网新恩普的转让方发 行 11,994,731 股,向普吉投资的转让方发行 10,098,459 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 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股数为准。 (8)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1、业绩承诺 1.1 网新电气 网新集团、陈根土、沈越和张灿洪承诺网新电气 2015-2017 年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扣非净利润数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当年承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净利润 2,000 2,600 3,380 当年累计承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净利润 2,000 4,600 7,980 1.2 网新信息 网新集团承诺网新信息 2015-2017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净利润数 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当年承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净利润 1,000 1,200 1,440 当年累计承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净利润 1,000 2,200 3,640 1.3 网新恩普和普吉投资 江正元、岐兵、邵震洲、杨波、张美霞、高春林、陈琦、赵维武、冯惠忠、 黄海燕、周斌、李壮、汪勇、陈琰、郑劲飞、龚明伟、刘风、徐萍、刘音、丁强、 华涛、朱莉萍、柯章炮、薛卫军、王燕飞、章薇、张勇、张卫红、徐大兴、谭春 林、李伟强、洪璐、沈宏、李桂、史剑峰、郑建设、沈霞、费新锋、邢炯、朱丹 7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王珺、汤秀燕、冯宁前、施展等 44 名自然人承诺网新恩普 2015-2017 年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净利润数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当年承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净利润 3,300 4,290 5,577 当年累计承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净利润 3,300 7,590 13,167 2、补偿安排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实施完毕后,若标的公司在 盈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净利润的,交易对方同意就标的公司实际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扣非净利润不足承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净利润的部分以股份的 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股份补偿数量总计不超过交易对方本次取得的股份数 量。 盈利承诺期内每年度补偿股份数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标的公司截至当年期末累计承诺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非净利润数-标的公司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非净利润数)/盈利补偿期间内标的公司承诺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净利 润总数*购买标的资产所发行的股份数(网新恩普剔除蒋永明认购的股份数)— 已补偿股份数。 在逐年计算应补偿股份时,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补偿股份小于 0 时, 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若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义务人应补偿 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 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实施现金分红的,现金分红部分补偿义务人应作相 应返还,计算公式: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当年应补偿股份数。 补偿义务人承担的补偿比例为在资产交割日前各自拟转让目标公司的出资 额占补偿义务人在资产交割日前合计拟转让目标公司出资额的比例。 (9)锁定期 8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并经各方同意并确认,网新集团承诺对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 结束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其余交易对方承诺对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对价 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网新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除网新集团、蒋永明之外的其他交易对方,限售期限届满后,所取得的对 价股份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以下条件后分三次解禁,上述限售期限届满之日起至 对价股份最后一次解禁之日的期间内,未解禁的对价股份不进行转让。 第一次解禁条件: 1、本次发行自结束之日起已满 12 个月; 2、标的公司 2015 年《专项审核报告》已经披露; 3、根据上述《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 2015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扣非净利润≥标的公司 2015 年承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净利润。 上述解禁条件满足后,除网新集团、蒋永明之外的其他交易对方所取得的 对价股份的解禁比例为 25%。 第二次解禁条件: 1、本次发行自结束之日起已满 24 个月; 2、标的公司 2016 年《专项审核报告》已经披露; 3、根据上述《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 2015 年、2016 年累计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净利润总和≥2015 年、2016 年累计承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非净利润总和。 上述解禁条件满足后,除网新集团、蒋永明之外的其他交易对方所取得的 对价股份的解禁比例为 58%-已解禁比例。 第三次解禁条件: 1、本次发行自结束之日起已满 36 个月; 9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标的公司 2017 年《专项审核报告》已经披露; 3、根据上述《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累计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净利润总和≥2015 年、2016 年、2017 年累计承 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净利润总和。 上述解禁条件满足后,除网新集团、蒋永明之外的其他交易对方所持有的 所有仍未解禁的对价股份均予以解禁。 (10)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派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在本次发行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 同享有。 (11)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交易标的损益的归属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截至评估基准日止,交易标的的累积未分配利润由交易标的原股东享有, 评估基准日次日起交易标的产生的利润均归属公司所有。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至购 入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之日期间,交易标的所产生的收益或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 资产由公司享有,所发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以现金补足。上述期间损益将根据具 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后的结果确定。 (12)上市安排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13)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议案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止。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0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通过锁价方式向网新集团、嘉兴创元玖号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元玖号”)、史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 额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网新集团、创元玖号、史烈。发 行对象拟以现金认购相应股份。 (4)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七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即 7.81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各方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股份价格、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11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 准日至本次股份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随 之进行调整。 依据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以及上述发行价格 定价原则估算,向配套融资认购方网新集团、创元玖号、史烈发行的股份数不超 过 25,608,193 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股数为准。 (6)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参与配套募集资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新增 股份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 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上交所交易。 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上述相关认购方本次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另有 要求,上述相关认购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且 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在本次发行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 同享有。 (8)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大数据及云计算平 台研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支付各中介机构费用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9)上市安排 12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 易。 (10)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议案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止。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作 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 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网新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 关联关系。网新集团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方之陈根土系网新集团副总裁、沈越系网新集团董事和执行总裁、张 灿洪系网新集团副总裁,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陈根土、沈越、张灿洪认购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之网新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史烈系公司董事 13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网新集团董事,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网新集团、史烈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 易。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交易实施 的需要,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提供 审计及评估服务。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 关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同意天源评估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 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 理,评估定价公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执行其资产评估业务 的资格。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及交易各方不存在影 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于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报告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 14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在评估基准日时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 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 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 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 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以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 为准确定标的资产的价格,交易定价方式合理。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 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 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评估定 价具备公允性。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 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1、交易标的涉及并已取得的资质及许可情况已在《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中披露。本 次交易的购入资产为股权,主要涉及向中国证监会履行报批手续,本次交易不涉 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及用地报批事项,本次交易购入资产涉及的报批事项和 程序已在《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 示。 15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交易对方合法持有相应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转让的情形。 拟购买标的资产为股权类资产,所涉及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 续的情况。 3、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能使公司在人员、采购、 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性。 4、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以及抗风险 能力,公司主营业务仍然清晰、突出。《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已对交易完成后减少关联交 易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进行了详细披露。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监事陈越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实施 完成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和核准。 2. 本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为进一步明确及完善公司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机制的透明度和可操 作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3】43 号)及浙江证监局《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2】138 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特 制定《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