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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大网新:独立董事意见2016-10-26  

						                                                             独立董事意见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2016 年 10 月 25 日,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现就《关于向杭

州网新准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浙大网新软件园 J1-J4 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关联方杭州网新准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浙大网新软件园 J1-J4 楼

事宜,可消除网新实业破产重整事项对公司正常秩序带来的风险,且 J1-J4 楼地

处紫金众创小镇核心区块,作为人工智能、云计算及大数据产业技术研发服务平

台及创新孵化基地,有利于未来资产价值的提升。同时本次交易也是公司与杭州

网新准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共建紫金众

创小镇人工智能、云计算及大数据产业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及创新孵化基地战略合

作框架协议》的实施内容之一,对公司构建人工智能产业培育的创新体系、打造

开放的人工智能产业生态链,引进吸收创新项目、人才、技术和创业公司,完善

人工智能产业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本次收购标的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天源评报字

[2016]第 0313 号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标的资产定价参考依据,上述关联交易定

价转让总价款在评估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有所折价,遵循公允、公平、公正

的原则,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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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张国煊      费忠新       詹国华      申元庆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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