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独立董事意见2016-10-26
独立董事意见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2016 年 10 月 25 日,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现就《关于向杭
州网新准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浙大网新软件园 J1-J4 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关联方杭州网新准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浙大网新软件园 J1-J4 楼
事宜,可消除网新实业破产重整事项对公司正常秩序带来的风险,且 J1-J4 楼地
处紫金众创小镇核心区块,作为人工智能、云计算及大数据产业技术研发服务平
台及创新孵化基地,有利于未来资产价值的提升。同时本次交易也是公司与杭州
网新准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共建紫金众
创小镇人工智能、云计算及大数据产业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及创新孵化基地战略合
作框架协议》的实施内容之一,对公司构建人工智能产业培育的创新体系、打造
开放的人工智能产业生态链,引进吸收创新项目、人才、技术和创业公司,完善
人工智能产业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本次收购标的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天源评报字
[2016]第 0313 号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标的资产定价参考依据,上述关联交易定
价转让总价款在评估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有所折价,遵循公允、公平、公正
的原则,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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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张国煊 费忠新 詹国华 申元庆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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