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独立董事意见2016-12-02
独立董事意见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2016 年 12 月 1 日,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现就《关于转让控股子公
司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杭州桢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6%股权事项,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将有效释放传统 IT 业务的经营不确定风险
及其对公司资源的占用,符合公司业务结构优化调整的需求,且有利于公司集聚
资源加快公司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持续布局,更好地聚焦大交通、大金融、大健康
三大重点行业发展。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天源评报字
[2016]第 0350 号资产评估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定价参考依据,评估结果和交易价
格公允反映了标的资产的价值,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审议和决策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关联董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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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张国煊 费忠新 詹国华 申元庆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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