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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大网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25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8-02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
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
对公司的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应会计
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产生影响,
对公司当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
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
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
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
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
据相应调整;利润表中新增“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 ”,比较数据相
应调整。
    3、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衔接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4、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编制 2017 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7〕30 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
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
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 2016 年度营业外收入 1,684,687.25 元,营业外支
出 646,842.80 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 1,037,844.45 元。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
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
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
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
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