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10-31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8-07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14 日、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包含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包含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12.72 元/股。公司基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限值,进行回购股份数
量的测算情况如下:
回购股份价格 回购金额限值 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 说明
回购金额下限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 3,930,818 此回购股份数量为公
基于公司回购股
5,000 万元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7% 司本次回购最低数量
份价格上限 12.72
回购金额上限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 7,861,635
元/股 测算数据仅供参考
10,000 万元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75%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回购期
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
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果公
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
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
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
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
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
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18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
2、联系方式:
债权申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三墩镇西园一路 18 号浙大网新软件园 A 楼 15F 董事
会办公室
联系人:许克菲、马清
电 话:0571-87950500
传 真:0571-87988110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