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独立董事意见2018-11-20
独立董事意见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2018 年 11 月 19 日,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现就《关于增资
浙大网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增资浙大网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建投”)事项,将
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智慧城市业务板块的战略布局,促进智慧城市业务稳定增长,
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网新建投 20%的股权。
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本次增资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万邦评报
〔2018〕194 号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次增资定价参考依据。交易价格以评估结
果为基础,经双方充分协商决定,公允反映了标的资产的价值,遵循公允、公平、
公正的原则,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费忠新 詹国华 申元庆 凌云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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