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关于董事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2018-12-15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8-082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获悉公司董事潘丽春女士的证券账户存在未预先披露减
持计划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潘丽春女士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
减持公司股份 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7%。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 减持数量(股) 减持价格(元/股) 减持总金额(元)
潘丽春 7,500 7.94 59,550
潘丽春女士原持有公司股份 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8%。本次减持后仍持
有公司股份 2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1%。
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 15 个交易日披露
减持计划的规定。
二、该事项的处理情况
1、公司获悉上述减持行为后,立即与潘丽春女士进行核实。因工作繁忙,潘丽春
女士的证券帐户一直委托券商工作人员管理。2018 年 12 月 12 日,券商工作人员为确
认相关股票的可减持数量,拟以较高的价格(涨停板附近)测试可减持股数,因误操作,
导致系统以当时默认价格 7.94 元/股报出,造成实际成交 7,500 股。本次交易系操作失
误造成,并非故意减持。
2、潘丽春女士意识到上述情况构成违规减持后,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并就本次行
为给公司及全体股东造成的不便,致以诚恳的歉意。今后潘丽春女士将加强对其证券账
户的管理。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学习,同时将再次提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减持规定,
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