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2019 年 4 月 12 日,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现就《关于计提商 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的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能够 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 提商誉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费忠新 詹国华 申元庆 凌云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