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浙大网新独立董事意见2019-10-29
独立董事意见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2019 年 10 月 25 日,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的议案,现就《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与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
司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所需,由于双方的业务合作情况良好,相关业务的拓展
超出预期,因此公司与上述关联方 2019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将超出年初预计。
公司根据关联交易实际情况调整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更好地规范
公司关联交易,满足公司实际购销业务需求。
上述关联交易调整部分并未改变关联交易的条款本身,全部属于日常关联交
易,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费忠新 詹国华 申元庆 凌云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