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2020 年 6 月 24 日,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的议案,现就《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张雷刚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候选人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3、经了解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的职责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费忠新 詹国华 申元庆 凌云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