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2021 年 2 月 5 日,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现就《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在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稳健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投 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 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费忠新 詹国华 申元庆 凌云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