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1-05-15
独立董事意见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5 月 14 日,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沈越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董丹青女士、
周波先生、谢飞先生、许克菲女士、陈志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谢飞先生兼
任财务总监,聘任许克菲女士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董事会上述聘任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沈越先生为公司总裁,董丹青女士、周波先生、谢飞先生、许克菲女士、
陈志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谢飞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许克菲女士兼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其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沈越先生、董丹青女士、周波先生、谢飞先生、许克菲女士、陈志武先
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经了解,沈越先生、董丹青女士、周波先生、谢飞先生、许克菲女士、
陈志武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上
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同意聘任沈越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董丹青女士、周波先生、谢飞先生、许
克菲女士、陈志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谢飞先生兼任财务总监,聘任许克菲
女士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凌云 段祺华 沈林华 蔡家楣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