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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4-02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2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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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大网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
场参会的,请严格遵守会议举办地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务必确保本人体温
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
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登记,符合当地疫情防控政
策要求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务必准时到达会场
并参与签到登记以确认参会资格。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到达现场但未能及时参加
会议登记的股东、代理人及其所持股份数额不计入现场表决权数,不得通过现场
投票方式表决。
    四、请参加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
态。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
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五、大会召开期间,股东的发言或质询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
扼要。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
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
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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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
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
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
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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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2 年 4 月 8 日 15:00

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一路 18 号浙大网新软件园 A 楼 14 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烈先生

 序号                                 议   程
   1     宣布到会情况及宣读会议须知
   2     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
   4
         项的议案
   5     股东发言讨论及表决
   6     宣读表决结果
   7     宣读法律意见书
   8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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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之一)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为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员工之
间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拟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3 月 19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关联股东请回避表决。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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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之二)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为规范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
理工作,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
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3 月 19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关联股东请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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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之三)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为保证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
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过
户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9、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1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
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关联股东请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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