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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大网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函2022-04-20  

                                                                                      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函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函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下列拟
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并予以认
可: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
具有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能够胜任
审计工作。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比较熟悉,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恪守客观、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依据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公司 2022 年实际经营情况,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交易定价以市场价
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凌云          段祺华       沈林华       蔡家楣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