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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4-20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报告期
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积极开展工作,为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出谋划策。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费忠新先生、独立董事詹国华先
生、董事张雷刚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费忠
新先生担任。公司于2021年5月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成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沈林华先生、独立董事蔡家楣先生、董事张雷
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
格的独立董事沈林华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
引》的监管要求,很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了公
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了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
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五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
四季度会议,会议讨论了审计部提交的 2020 年第四季度工作报告,对 2020 年第
四季度审计部的工作情况做了总结,并督促其按照报告中的 2021 年一季度工作
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审计工作。
    2.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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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会员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以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⑴ 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⑵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⑶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⑷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⑸ 审议通过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一季度会议,会议讨论了审计部提交的 2021 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对 2021 年第
一季度审计部的工作情况做了总结,并督促其按照报告中的 2021 年二季度工作
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审计工作。
    4.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二季度会议,会议讨论了审计部提交的 2021 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对 2021 年第
二季度审计部的工作情况做了总结,并督促其按照报告中的 2021 年第三季度工
作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审计工作。
    5.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第三季度会议,会议讨论了审计部提交的 2021 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对 2021 年
第三季度审计部的工作情况做了总结,并督促其按照报告中的 2021 年第四季度
工作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1. 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积极沟通,就年报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法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2. 审计委员会在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后,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初步审
定的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同意将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其他的
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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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阶段财务报告,认为财务
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重
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事项。
       (三)对审计机构的评价及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的2020
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审计期间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按时完成年审工作。审计委
员会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对公司
经营发展的熟悉情况,及在历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的表现,建议公
司续聘其为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指导意
见。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
况、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补充审议2018年度、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认为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
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就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也与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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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及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
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为内部控制的
运行与审计机构对其进行评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切实有效履行了
监督指导职责。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诚信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审
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作用,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健、持续地发
展。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沈林华                 蔡家楣               张雷刚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