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3-04-25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为公司生产经营及业
务发展出谋划策。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沈林华先生、独立董事蔡家楣先
生、董事张雷刚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沈林
华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的监管要求,很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切实有效
地监督了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了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
开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四季度会议,会议讨论了审计部提交的 2021 年第四季度工作报告,对 2021 年第
四季度审计部的工作情况做了总结,并督促其按照报告中的 2022 年第一季度工
作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审计工作。
2.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年
度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以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⑴ 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
⑵ 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
⑶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⑷ 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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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审议通过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
一季度会议,会议讨论了审计部提交的 2022 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对 2022 年第
一季度审计部的工作情况做了总结,并督促其按照报告中的 2022 年第二季度工
作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审计工作。
4.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
二季度会议,会议讨论了审计部提交的 2022 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对 2022 年第
二季度审计部的工作情况做了总结,并督促其按照报告中的 2022 年第三季度工
作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审计工作。
5.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第三季度会议,会议讨论了审计部提交的 2022 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对 2022 年
第三季度审计部的工作情况做了总结,并督促其按照报告中的 2022 年第四季度
工作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审计工作。
6. 2022 年 11 月 1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
关于拟变更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说明,在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后,签署核查意见同意变更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对审计机构的评价及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的2021
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审计期间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按时完成年审工作。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质
量,拟变更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聘任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提出异议。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经充分了解和审议,同意变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和评估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1. 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积极沟通,就年报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法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2. 审计委员会在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后,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初步审
定的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审计过程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
项。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阶段财务报告,认为财务报告全
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
项。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指导意
见。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
况、转让上海微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暨关联交易事项,认为上述关联交
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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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就公司
的年报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也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了有效的
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为内部控制的运行与审计机构对其进行评价奠定
了良好的基础。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切实有效履行了监督指导职责。2023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
续遵循诚信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审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作用,
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健、持续地发展。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