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7-18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 2019-024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签署的担保金额为 1,230
万美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100 万美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向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新加
坡分行”)贷款 1,400 万美元,期限为 11 个月,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1,430 万美元。
经询价并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因素,新加坡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通
过“内保外贷”进行转贷,即由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江北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申请为新加坡公司贷款
提供 1,230 万美元担保,新加坡公司向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贷款 1,200
万美元,期限为 11 个月。上述贷款加上新加坡公司自有资金用于按时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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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 2018 年 8 月 24 日新加坡公司向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借入的 1,400 万美
元贷款及利息,本公司为其向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贷款提供的 1,430 万美
元担保职责也相应履行完毕。
近日,本公司收到工商银行江北支行签署确认的《开立融资类保函/
备用信用证协议》【编号:2019(BG)00011】,本公司为新加坡公司向
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 1,200 万美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1,230 万美元,担保期
限自 2019 年 7 月 5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4 日止。
(二)新加坡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新加坡)
有限公司融资进行担保的议案》:为促进新加坡公司拓展业务、继续加快
其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步伐,发挥境外公司平台及海外窗口的作用,有利
于本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运输业务,本公司继续为新加坡公司的融资业务
提供担保,担保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合同签订之日
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一个月止,主债务合同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期
间签署的不超过 3 年的借款合同。上述议案也经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新加坡公司实际累计担保余额(含本次
担保)2,100 万美元,未超过本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继续为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融资进行担保的议案》规定的担保
总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6SHENTON WAY #24-08OUE DOWNTOWN SINGAPORE
注册资本:10 万美元
主要经营业务:从事国际航线船舶货物运输,船舶代理,货物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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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及代理,船舶租赁,船舶买卖,船舶管理;提供船舶设备、材物料供
应;劳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新加坡公司总资产 2,880.34 万美元,负债
总额 2,564.52 万美元,资产负债率 89.04%;银行贷款总额 2,300 万美元;
流动负债总额 1,664.52 万美元;净资产 315.82 万美元;营业收入 894.60
万美元;净利润 3.15 万美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向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申请融资担保业务的要求,本公
司于 2019 年 7 月 5 日与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了《开立融资类保函/
备用信用证协议》【编号:2019(BG)00011】
本次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期限:自 2019 年 7 月 5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4 日止。
(三)担保金额:1,230 万美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新
加坡)有限公司融资进行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也经公司 2018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新加坡公司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
于其拓展业务、继续加快其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步伐,发挥境外公司平台
及海外窗口的作用,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运输业务。股东大会批
准该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审批
具体担保事项,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进一
步拓展业务、继续加快其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步伐,发挥境外公司平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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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窗口的作用,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运输业务。公司担保事项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新加坡公司实际累计担保余额(含本次
担保)2,1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 14,453.67 万元。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约合人民币 14,453.67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次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20%。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新加坡公司 2019 年 3 月份财务报表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8 日
报备文件
(一) 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 编号:2019(BG)00011】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四)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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