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审阅有 关文件并经讨论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提交第九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发表以下独 立意见: 1、本次对外捐赠事项有利于支持浙江水上救援事业的发展, 发挥航运企业在水上救援活动中的作用,符合上市公司积极履行 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 2、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的安排,并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 年 8 月 26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