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增补沈宝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10-28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增补沈宝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审阅有
关文件并经讨论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沈宝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股东浙江华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推荐沈宝兴先生
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其
任职资格审查并提议,董事会同意推荐沈宝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我们经过对沈宝兴董事候选人认真审核,认为:沈宝兴董事
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沈宝兴董事候选人
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
意将沈宝兴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2022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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