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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 (60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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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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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海运: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7  

                        证券代码:600798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公告编号:2022-035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1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 1 幢 八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20,078,32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1.3933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董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

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傅维钦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沈宝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20,066,327        99.9980           12,000          0.002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增补沈宝兴先生为公司
 1                                         89,933,717       99.9866       12,000     0.0134       0       0.0000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农和夏嫣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

              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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