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2023-04-28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浙江省能源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的要求,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
过查验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务公司”)
《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浙能财务公司的财务
报表及相关数据指标,对浙能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进行了评估,现将2022年度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浙能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浙能财务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6〕250
号)文件批准,于2006年8月17日获批取得《金融许可证》(机构编号:
L0046H233010001),于2006年8月25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21年12月17日经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2022年1月申请换发新的《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7866688J)。
浙能财务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174.00万元,后分别经
现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原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审核批准,
于2012年9月、2021年12月两次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当前(报告出具
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282,095.96066万元。目前股东构成及
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932,205,666.03 68.494624
2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97,656,676.91 24.731183
3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63,699,087.89 2.258065
4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42,466,058.59 1.505376
5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2,466,058.59 1.505376
6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42,466,058.59 1.505376
合计 2,820,959,606.6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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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
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
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
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
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
行浙能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进行股
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法律法规规定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的其他业务。
二、浙能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浙能财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会、党委、董事会、
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风险
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浙能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并按照
决策系统、监督反馈系统、执行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建立了分工合
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有效性提供了
必要的前提条件。浙能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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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审计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经理层
投资审查委员会
信贷审查委员会
办 党 人 风 计 信 会 投 稽 信 财
公 群 力 险 划 贷 计 资 核 息 务
室 纪 资 管 资 业 结 研 审 安 服
检 源 理 金 务 算 发 计 全 务
室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董事会负责保证浙能财务公司建立并实施充分且有效的内部
控制体系;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
行情况;负责确保浙能财务公司在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
营,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
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负责审批组织机构;负责保证高级管
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
责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对外投资和信贷等的重大事项进行风险审议
和决策。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
监督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
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浙能财务公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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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
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
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落实内部控制制
度;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
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的有效履行。
信贷审查委员会由浙能财务公司分管风险管理业务的副总经
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审议涉及浙能财务公司信贷管理的
政策制度、业务流程等方面规定;审议客户年度最高综合授信方案
和临时调整方案;审议同业客户交易名单、交易最高限额方案和临
时调整方案;审议贷款展期;审议确定信贷和同业业务合同和协议
文本;审议客户不良资产的清收和核销方案,并经公司向股东会报
告;审议信贷客户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审议与信贷及同业业务管
理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投资审查委员会由浙能财务公司总经理、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审议浙能财务公司年度投资策略;审议浙能财务公司年度交易
对手白名单;审议金融机构股权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方案,
形成公司的意见,由公司向董事会、股东会报告,在董事会授权范
围内决定股权投资的各项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议投资产品
的具体运作方案、具体品种投资额度、经营层及以下各级的操作权
限、决定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审议投资类资产的风险分类及评估损
失状况;审议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审议公司首次创新型投资类业务;
审议与投资业务有关的其它事项等。
浙能财务公司设置办公室、党群纪检室、人力资源部、风险管
理部、计划资金部、信贷业务部、投资研发部、会计结算部、稽核
审计部、信息安全部、财务服务部。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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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财务公司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和集
团《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委员会,
按照董事会授权负责拟定风险管理政策,监督和评估浙能财务公司整
体风险状况,有序开展风险管理活动,不断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架
构,加强内控建设,完善制度管理体系,规范操作流程。公司各部门
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化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工作指引和风险防范措施,
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分离,相互监督与制约,达成对日常经营中的各
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的目标。
浙能财务公司以实施“三道防线”为内部控制基础,已形成覆盖
浙能财务公司内外部各相关工作领域的,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
由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制定年度风险管理策略,开展年度全面风险评
估,制定重大风险管理策略及应对方案;建立风险量化指标体系,对
各项风险指标进行监测;将风险审核嵌入业务流程,由风险管理部对
信贷、投资、同业及部分结算业务逐笔开展合规审核;按季度对信贷
资产、权益投资、同业资产及其他应收款等资产开展风险分类,如实
反映风险资产状况,为计提资产损失准备提供依据;强化内控体系建
设,按年制定公司制度建设计划,有序搭建与全面风险管理机制相融
合的内控制度体系和工作流框架。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资金业务控制
浙能财务公司根据银保监会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关于结算管理、
存款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与业务制度,各项业务制度均有详细的操作
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规则等,有效控
制了业务风险。
(1)结算管理
浙能财务公司为规范人民币结算业务,有效控制和防范结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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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结算业务的规范、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
算办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了《成员单位账户管理办法》、《成员单位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操作
规程》、《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业务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
程,通过标准化业务操作控制差错发生的风险概率。同时,通过业务
系统提交预算、备案及支付指令,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和便捷。浙能
财务公司制定严格的对账机制,成员单位可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实
现网上对账,或通过在信息系统中打印账户对账单进行线下对账。
(2)存款管理
浙能财务公司为加强人民币存款管理、规范公司人民币存款业务,
依据《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成员单位存
款管理办法》等制度,对人民币存款业务的相关操作进行了规范。浙
能财务公司对存款人开销户进行严格审查,严格管理预留印鉴资料和
存款支付凭证,有效防止诈骗活动;浙能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相关政策严格按照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的资金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浙能财务公司存款利率参照四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同品种最高挂牌利率执行。
(3)同业业务
浙能财务公司为加强同业业务管理,规范同业业务流程,依据《关
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同业存单
管理暂行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制定了《同业业务管理办法》,《同业综合授信管理办法》,明确
同业综合授信准入、名单制管理、授信额度管理及授后管理等要求,
规范同业业务开展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和流程,建立健全前中后台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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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确保同业业务经营活动依法合
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根据同业市场和货币市场价格及实际需求,
积极主动管理头寸,在保障流动性安全的前提下,根据资金计划发起
同业定期和债券逆回购等业务,并抓住机遇积极与合作银行协商活期
存款和协议存款价格,有效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4)流动性管理
浙能财务公司坚持稳健审慎的流动性管理策略,通过以下措施来
保障公司流动性水平始终保持在安全状态:一是通过调整资产的品种
和期限结构配置,改善流动性指标;二是通过加强资金计划管理和流
动性监测,提高管理的主动性;三是通过加强同业合作,扩大综合授
信规模,保持资金融通渠道畅通。
2、信贷业务控制
浙能财务公司根据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
《统一授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
款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和《信贷审查委员
会工作规则》等多项业务制度及操作规程,全面涵盖了浙能财务公司
授信流程、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票据业务等信贷业务,构成了全面
的信贷业务制度体系。浙能财务公司实行统一授信管理,严格审核成
员单位授信申请,切实执行授信尽职调查、授信评级和授信限额测算
及授信审批制度,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信贷业务,严控风险。浙能财务
公司建立统一的授信操作规范,切实施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
检查的三查制度。综合授信额度经风险管理部审查,并由信贷审查委
员会决策通过后方可生效。办理具体信贷业务时,需落实相关授信使
用管理要求,经风险管理部审查通过,完成逐级审批后,方可办理放
款。授信实施后,对各项影响偿债的因素进行持续监测,按季度编写
《贷后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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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计核算控制
浙能财务公司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具体准则、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结合集团要求和浙能财务公司实际,制定了《会计政策制度》、《内部
会计监督与监控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内部规章制度,
对会计核算流程进行了规范。浙能财务公司会计岗位设置分工明确、
责任分离,严格执行岗位不相容的相关规定;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准则
执行,并执行必要的复核程序,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
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符合会
计信息质量要求。
4、内部审计控制
浙能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审计
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稽核
审计部负责具体落实。公司建立了《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稽核审
计业务管理办法》、《稽核审计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等稽核审计制度,
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各类业务审计工作的
内容和程序等。同时,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审慎监管的各项
要求,依法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定期开展常规稽核和专项审计,
实现对各业务条线审计全覆盖。对发现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
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或监事
会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浙能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办法》等在内的制度及实施细则,对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进行了规范。
目前浙能财务公司信息系统由信息安全部按照浙能财务公司的相关
制度进行统一运维和管理。浙能财务公司信息系统是由北京九恒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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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
浙能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业务功能模块主要包括网银业务、柜台结
算、清算业务、财务总账、评级授信、信贷业务、同业业务、投资业
务、头寸管理、五级分类、票据业务、客户信息、价格管理、电子回
单管理、预算管理、报表模块、门户管理、工作流管理等,实现了结
算管理、存款管理、信贷管理、同业管理、投资管理、资金计划、报
表管理、用户管理及权限分配、审批流程管理等相关业务处理功能;
系统设有ERP接口平台、银企接口、电票接口、监管报送接口等,实
现了与银行、票交所和外部监管机构的联动。
6、投资业务控制
浙能财务公司为加强投资业务管理,防范投资风险,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制定了《固定收益产品投资业务流程细则》、《固定收益产品投资交易
对手准入操作规程》和《投资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业务管理办法
及操作规程,对固定收益投资等业务相关流程及操作进行了规范。浙
能财务公司投资业务流程规范,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分离。年度投
资策略、投资产品及额度均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在投资业务
实施过程中,按照严格控制、相互监督原则进行限额测算,逐级审批。
投资产品持有期间,投资研发部需持续跟踪所投资产品的相关各类信
息,开展逐日盯市,及时了解投资产品价值变动、发行人重大经营事
项和财务状况、外部评级变化等信息,如有对公司投资产品产生重大
影响事项,需出具卖出建议书,及时止损。
三、浙能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能财务公司总资产为352.83亿元,净资
产49.61亿元;2022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56亿元。具体经营情况请
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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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亿元) 352.83 336.51
净资产总额(亿元) 49.61 49.37
吸收存款余额(亿元) 302.11 285.74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亿元) 8.56 8.45
利润总额(亿元) 6.07 6.18
净利润(亿元) 4.63 4.69
注:本报告所示浙能财务公司2022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
浙能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原则,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
制与风险管理。
截至目前,未发现浙能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
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浙能财务公司
未发生过董事或高管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
生过可能影响浙能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
经营风险等事项,未受到过银行业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
(三)监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能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监管要求,具体指标如下:
1.规定:资本充足率不低于银保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
浙能财务公司实际:资本充足率为16.96%,符合规定。
2.规定: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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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财务公司实际:流动性比例为39.93%,符合规定。
3.规定: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浙能财务公司实际:贷款余额占各项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71.47%,符合规定。
4.规定: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浙能财务公司实际:集团外负债为0,符合规定。
5.规定: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浙能财务公司实际:票据承兑余额为资产总额的5.89%,符合规
定。
6.规定: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浙能财务公司实际:票据承兑余额为存放同业余额的26.03%,符
合规定。
7.规定: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浙能财务公司实际: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占资本净额的39.11%,
符合规定。
8.规定: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浙能财务公司实际: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为0,符合规定。
9.规定: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浙能财务公司实际:投资总额占资本净额的33.10%,符合规定。
10.规定: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浙能财务公司实际:固定资产净额占资本净额的0.41%,符合规
定。
四、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2.21 亿
元;在浙能财务公司授信总额为10.65亿元,贷款余额为1.35亿元。
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浙能财
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公司已制定了与浙能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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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进一步确保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的资
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资金风险。
五、风险评估意见
浙能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
经营业绩良好,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做出如下评估结论(截至2022
年12月31日):
(一)浙能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浙能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规定的情形,浙能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
定;
(三)自成立以来,浙能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
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计算机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诈骗、高级
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自成立以来,浙能财务公司未因违法违规收到银保监会等
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责令整顿;
(五)自成立以来,浙能财务公司未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
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经营风险等事项;
(六)自成立以来,未发现浙能财务公司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存
放资金带来较大安全隐患的事项。
(七)浙能财务公司严格按照规定经营,内控健全,经营业务良
好,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风险可控。
公司与浙能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
险可控。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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