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化学: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8-30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渤海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 1-6 月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 1-6 月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
二、关于调整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利息的议案
我们认为:向全资子公司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免除
借款利息,有利于保证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流动资金的需求,维
护公司发展稳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