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标准的核查意见2018-11-0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标准的核查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
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的,上市公
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
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票
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可对上市公
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股份”或“公司”)自 2018
年 11 月 9 日披露重大资产购买预案,预案披露前 1 个交易日(2018 年 11 月 8
日)上市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 11.45 元/股,预案披露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8 年
10 月 11 日)的收盘价为 13.99 元/股,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披露前 20 个交易
日内(2018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
涨幅为-18.16%。
本次资产购买预案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上证综合指数(代码:000001)
累计涨幅为 2.02%;证监会化学制品行业指数(883123.WI)累计涨幅为-2.40%。
股价/指数 2018 年 10 月 11 日 2018 年 11 月 8 日 涨跌幅
新奥股份(元/股) 13.99 11.45 -18.16%
上证综合指数 2,583.46 2,635.63 2.02%
证监会化学制品行业指数 2,305.02 2,249.63 -2.40%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20.18%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15.76%
因此,剔除证监会化学制品行业指数(883123.WI)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
筹划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信息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1
20%;剔除上证综合指数的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信
息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超过 20%,股价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
关标准。
上市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内幕信
息知情人范围,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选择性信息披露和信息提
前泄露的情形,不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内幕信息进
行交易的行为。此外,上市公司已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提交相关人员买卖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将在查询完毕后补充披露查询情况。
鉴于此,上市公司特做出如下风险提示:
1、本次资产购买预案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交易异常,可能导致本次重
组进程被暂停或者被终止。
2、根据自查结果,在自查期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知情人;交易对方及其他知情人;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
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均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3、根据 128 号文的规定,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本次重组进程将被暂停并可能被终
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上证综合指数的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
筹划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信息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超过 20%,
股价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
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上市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采
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
用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同时上市公司已做相关风险提
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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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
五条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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