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 交易对方 住所 Toshiba Corporation 东京都港区芝浦一丁目 1 番 1 号 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Toshiba America Inc. Street, Wilmington, New Castle,Delaware Toshiba Energy System &Solution 神奈川県川崎市幸区堀川町 72 番地 34 Corporation 独立财务顾问 2018 年 12 月 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公司声明 一、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承诺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二、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 及其摘要中的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报告书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 批机关的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所做出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投资者若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 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交易对方声明 鉴于新奥股份拟根据本承诺函出具日或其前后签署的 Purchase and Sale Agreement(“PSA”),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收购 Toshiba America, Inc.(“TAI”)所 持有的 Toshiba America LNG Corporation(“TAL”)100%已发行的股份,并承继 Toshiba Corporation 日本子公司 Toshiba Energy System &Solution Corporation 签署 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本次交易”)。Toshiba Corporation 作为 TAI 的股东,特此: “1. 向新奥股份承诺,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其将根据新奥股份及其中介服 务机构的合理要求,促使 TAI 以及 TAL 在交割日前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所有 重大信息及资料(不包括含有商业保密信息的材料,此部分材料仅会分享给新奥 股份的国际法律顾问);以及 2. 向新奥股份陈述并保证,截至 2018 年 12 月 12 日(除非在公司披露函中 列明),TAI 及 TAL 向新奥股份提供的重大合同、公司项目、财务报表、公司披 露函中的信息以及公司会议记录簿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为真实及正确的,并且电子 数据库中的重大合同、公司项目、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期间的 财务账目(在本承诺函中简称为“财务账目”,请注意自 TAL 成立之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TAL 并未涉及任何实质性商业活动,且没有需要体现在财务报表 中的收入、费用或采购)的每一份副本均与原件一致; 本承诺函由 Toshiba Corporation 善意签署,且对 Toshiba Corporation 具有拘 束力。Toshiba Corporation 将尽合理商业努力以保证遵守前述陈述、保证以及承 诺,且受限于 PSA 第 9.5 条以及第 12.11 条的责任限额约定,Toshiba Corporation 可能就其违反本承诺函而对新奥股份造成损失的行为承担合理商业损失赔偿责 任。除另有定义外,本承诺函英文大写的术语(及其对应的中文)应与 PSA 中 具有相同的含义,且 PSA 第 12.10 条以及 12.12 条以及 PSA 第 9.4 条中约定的相 应存续期间应如同在本承诺函中完全复述一般予以适用。本承诺函所述或所提及 的任何事项不得被视为向除新奥股份以外的任何主体提供任何本承诺函项下或 与本承诺函条款相关的法律或类似权利、补救措施或主张。就 PSA 而言,11 月 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7 日出具的第一份承诺函及本承诺函不应被重复考量,以便保证公司(TAL)、 Toshiba Corporation 及卖方不会就同一事项承担超过一次的责任。” 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背景 近年来,我国以天然气为代表的清洁能源需求旺盛、消费量连年攀升,国家 亦相继出台若干政策大力发展天然气产业,以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 的比重。在国家能源消费战略转型的背景下,公司坚持“定位于天然气上游资源 获取,成为具有创新力和竞争力的天然气上游供应商”的战略发展方向,积极布 局海外天然气上游资源,并积极寻求海外天然气上游业务和资产的并购机会。 近期公司收到 Toshiba Corporation(以下称“Toshiba Corp.”)发出的收购投 标邀请,邀请包括公司在内的日本及海外的 LNG 业务参与者、大型公用事业客 户以及金融机构参与投标收购其 LNG 业务,从而实现其在该领域的完全退出。 公司了解到 Toshiba Corp.参与 LNG 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Toshiba Corp.主要通过其 2017 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 Toshiba America LNG Corporation(以下称“TAL”)从事 LNG 业务; 2、在 TAL 成立之前,Toshiba Corp.基于向日本以及海外客户销售 LNG 之目 的,与相关天然气液化服务提供商签署了一系列包含“照付不议”条款义务的天 然气液化服务相关协议。其中,Toshiba Corp.与 FLNG LIQUEFACTION 3, LLC (以下称“FLIQ3”)签署了为期 20 年的天然气液化处理协议,与另一天然气管 道运营商签署了一份管道输送协议,在 TAL 成立后,Toshiba Corp.将前述权利转 让给 TAL,使得 TAL 持有了每年约 220 万吨天然气的液化能力; 3、Toshiba Energy Systems & Solutions Corporation(以下称“TESS”),为 Toshiba Corp.的一家专门从事能源业务并负责 LNG 业务的核心子公司,TESS 与 TAL 签署了协议以接收从 FLIQ3 获取的全部每年约 220 万吨 LNG 产品,并就出 售该等 LNG 产品与多家 LNG 潜在买方开展磋商。 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Toshiba Corp.及其下属子公司签署上述 LNG 相关协议均基于以下前提,即 TAL 将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取得 FLIQ3 的液化产能以及从专业管道运营商获取 管道运输能力,使用期限为 20 年,且无论 TESS 是否将 LNG 销售给了客户,TAL 均有义务就天然气液化服务和天然气管道运输服务向 FLIQ3 以及天然气管道运 营商支付固定费用。 完成上述 LNG 布局之后,Toshiba Corp.在制定“东芝下一步计划”的过程 中深入审查了 LNG 业务组合。经过审查,LNG 业务并非 Toshiba Corp.的核心业 务,Toshiba Corp.无法预测其能够与其他业务产生协同效果,并且基于 Toshiba Corp.所在市场条件的不确定性,其 LNG 业务还存在潜在损失的风险。基于此, Toshiba Corp.向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全球有实力的多家经营天然气业务的相关买 方发出投标邀请,拟出售其 LNG 业务并实现从 LNG 业务领域的全部退出。 考虑到 Toshiba Corp.拟出售的 LNG 业务与公司定位于天然气上游产业发展 的战略方向一致,因此本公司参与投标并通过与 Toshiba Corp.充分的商业谈判, 公司拟购买 Toshiba Corp.在美国的 LNG 业务。 二、本次交易方案 公 司 拟 指 定 境 外 子 公 司 以 现 金 购 买 Toshiba Corp. 美 国 子 公 司 Toshiba America, Inc.(以下称“TAI”)持有的 TAL 100%股权,并承继 Toshiba Corp.日 本子公司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以下称“本次重大资 产购买”或“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如下: 1、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 TAI 持有的 TAL 100%股权以及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2、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 Toshiba Corp.及其子公司 TAI 和 TESS。其中,买方 拟购买 Toshiba Corp.美国子公司 TAI 持有的 TAL 100%股权,并承继 Toshiba Corp. 日本子公司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3、交易方式 公司拟指定境外子公司以 1,500 万美元的现金对价购买 TAI 持有的 TAL 100% 股权,并由 TESS 向公司境外子公司支付 8.21 亿美元的合同承继对价。 4、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1)股权对价 根据《PURCHASE AND SALE AGREEMENT》(以下简称“PSA”),本次交 易标的公司 TAL 100%股权的基础交易对价为 1,500 万美元。 (2)合同承继对价 TESS 就买方承担以下合同义务或责任向买方支付 8.21 亿美元的现金对价: ①买方承担 TAL 的重要业务合同、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项下义务及 责任;②买方更换 TESS 原先为 TAL 申请发放的履行管道输送协议和丁烷注入 协议的备用信用证;③买方为 TAL 就 Toshiba Corp.向 FLIQ3 提供的担保进行担 保及补偿,并向 Toshiba Corp.提供持续有效的信用证。 根据 PSA 的约定,交易各方将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对价及合同承继对价。 5、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 Toshiba Corp.此次对外转让美国 LNG 业务系基于其战略规划所做的决定, LNG 业务不属 Toshiba Corp.当前的核心业务,亦无法预测其能够与其他业务产 生协同作用。Toshiba Corp.在综合比较了通过转让或解除液化协议及 LNG 相关 协议而退出该业务领域或由其独立继续开展业务等不同选择的利润及潜在中长 期风险,经审慎测算及考量,最终选择以一次性向买方付款的方式剥离 LNG 业 务。经综合评估所收到的多家潜在买方发出的投标书,Toshiba Corp.最终选定了 新奥股份作为本次 LNG 业务转让的交易对手方,并完成了协议签署阶段的交易 谈判。 本次交易的股权对价系参考 TAL 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确定,合同承继对 价系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 Toshiba Corp.在公平、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经过报价、 协商、谈判最终确定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履行义务的先决条件 买方完成 PSA 拟定交易的义务以交割日当天或之前满足下列各项条件(买 方可全部或部分放弃任何条件)为条件: (1)声明和保证的准确性; (2)契诺的履行。TAI、TESS 或 TAL 于交割日当日或之前根据 PSA 的约 定须履行或遵守的所有契诺及责任,均已在所有实质性方面妥为履行及遵守; (3)HSR 法案。如需要,HSR 法案规定的所有适用的等待期(及其任何延 期)应已届满或以其他方式终止,并且已获得其他反托拉斯法规定的所有其他批 准; (4)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①美国总统已决定不根据埃克森-弗罗里奥修正 案阻止 PSA 拟定的交易或;②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应已对埃克森-弗罗里奥通知 发出“无进一步行动函”回复; (5)所需同意书。已取得所需的同意书,并且其应具有完全的效力; (6)无行动。不应实际存在任何法律或判决将会禁止 PSA 拟定的交易的完 成或使之不合法或在交易完成后促使撤销本协议拟定的交易; (7)交割文件。交易对方应已交付或促成交付每份交易对方的交割文件; (8)买方批准,包括: ①在买方股东大会上,买方的股东依据本协议对预期交易的批准; ②买方正式从如下政府机构获得或者完成了与本协议中的预期交易相关的 如下批准、授权、备案或者确认: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或者其附属部门关于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从事对外投资的事宜; B、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者其附属部门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 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行对外投资的事宜; 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或者其附属部门或者指定的银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外汇注册登记。 TAI、TESS 和标的公司完成《PURCHASE AND SALE AGREEMENT》拟定 交易的义务以交割日当天或之前满足以下各项条件(TAI、TESS 可全部或部分 放弃任何条件)为条件: (1)声明和保证的准确性。 (2)契诺的履行。买方于交割日当日或之前根据 PSA 规定须履行或遵守的 所有契诺及责任,交易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均已在所有实质性方面妥为履行及 遵守,且买方根据交易协议约定须履行或遵守的所有契诺均已全面得到妥善履行 和遵守; (3)HSR 法案。如需要,HSR 法案规定的所有适用的等待期(及其任何延 期)应已届满或以其他方式终止,并且必须已获得其他反托拉斯法规定的所有其 他批准; (4)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①美国总统已决定不根据埃克森-弗罗里奥修正 案阻止 PSA 拟定的交易或;②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应已对埃克森-弗罗里奥通知 发出“无进一步行动函”回复; (5)所需同意书。所需同意书形式和内容应令卖方满意,并具有完全法律 效力; (6)无行动。不应实际存在任何法律或判决将会禁止本协议拟定的交易的 完成或使之不合法或在交易完成后促使撤销本协议拟定的交易; (7)交割文件。买方已将每份买方交割文件交付或设法交付给 TAI。 (8)法律意见书。TAI、TESS 应获得其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书。 (9)新奥控股财务审核。应当已经按照令卖方满意的方式完成本协议附件 D 中所规定的卖方对新奥控股的信誉的审核。 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10)SAFE 注册。买方获国家外汇管理局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就新奥股份担 保事项进行的跨境担保登记手续。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公司境外子公司通过与卖方签署 PSA 的方式购买 TAL 100%股 权并承继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的权利义务。其中,买方向 TAI 支付 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0.15 亿美元,TESS 就转让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权利义 务向买方支付的现金对价为 8.21 亿美元。本次交易中,买方实际收到合同承继 对价和支付股权价款差价(以下称“交易差价”)8.06 亿美元,超过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 5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 Toshiba Corp.、TAI 及 TESS 与上市公司均不 存在关联关系,且本次交易为现金交易,交易完成后 Toshiba Corp.、TAI 及 TESS 不因本次交易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王玉锁先生,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此, 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六、本次交易作价及依据 Toshiba Corp.此次对外转让美国 LNG 业务系基于其战略规划所做的决定, LNG 业务不属 Toshiba Corp.当前的核心业务,亦无法预测其能够与其他业务产 生协同作用。Toshiba Corp.在综合比较了通过转让或解除液化协议及 LNG 相关 协议而退出该业务领域或由其独立继续开展业务等不同选择的利润及潜在中长 期风险,经审慎测算及考量,并且基于 Toshiba Corp.所在市场条件的不确定性评 估可能的损失金额,最终选择以一次性向买方付款的方式剥离 LNG 业务。 1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新奥股份目前的主要产品之一即为 LNG,主要由全资子公司沁水新奥生产 经营。2016 年,公司投资了澳大利亚油气生产商 Santos 并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积累了国际 LNG 业务经验。本次交易系新奥股份基于自身对当前 LNG 的全球 及潜在目标市场的理解,经邀标与 Toshiba Corp.进行了商务谈判。 经综合评估所收到的多家潜在买方发出的投标书,Toshiba Corp.最终选定了 新奥股份作为本次 LNG 业务转让的交易对手方,并完成了协议签署阶段的交易 谈判。 本次交易的股权对价系参考 TAL 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确定,合同承继对 价系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 Toshiba Corp.在公平、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经过报价、 协商、谈判最终确定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TAL 100%股权的定价依据 根据中喜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TAL 经审计 的净资产为 1,512.75 万美元,根据审计基准日汇率 1 美元=6.6166 元人民币,净 资产折算为 10,009.27 万元,与 1,500 万美元的股权转让对价款相比,差异较小, 本次 TAL 100%股权的定价具有合理性。 2、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承继对价的定价依据 根据 TESS 与 TAL 签署的《框架协议》约定,TESS 需按照成本加固定毛利 率的方式向 TAL 采购其全部 LNG 产品。鉴于 TESS 采购价格中所包含的液化服 务相关成本相对固定,考虑到 TESS 可能面临来自市场潜在的其他液化服务成本 更低的 LNG 项目的竞争,并由此可能导致公司在承继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 关合同后在对外销售时发生亏损。因而公司在与 Toshiba Corp.就 TESS 向买方支 付的合同承继对价展开谈判时,主要考虑了 TAL 液化成本的市场竞争力。具体 计算方式如下: 结合 Toshiba Corp.及其子公司对外签署的相关协议,公司对 TESS 向 TAL 采购 LNG 产品的采购价格中所包含的单位液化加工成本(包括:管道费用、液 化服务费用和丁烷注入费用等)进行了预估,并与公司基于谈判策略选取的市场 1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对标 LNG 液化项目单位预计成本的差额,乘以每年的采购数量,并在商业化运 营期限内依据公司选取的折现率折现,同时考虑了项目的机会成本综合计算得出。 在本次交易的商务决策和谈判中,公司参考的市场 LNG 项目主要包括以下 两类: (1)北美同期签约的 LNG 液化长期协议 与 Toshiba Corp.同期签约的北美 LNG 液化长期协议涉及的液化相关费用主 要在 3.0-3.5 美金/MMBtu 范围内,比如北美最大的 LNG 出口商钱尼尔公司与 Woodside 签署的 20 年 LNG 液化长期协议中的液化相关费用约为 3.5 美金 /MMBtu,与道达尔签署的 20 年 LNG 液化长期协议中的液化相关费用约为 3.0 美金/MMBtu。 (2)目前正在进行融资但尚未做出最终投资决策的北美 LNG 项目 目前市场上存在正在进行融资但尚未做出最终投资决策的北美 LNG 项目, 这类项目的预计液化相关费用在 2.3-2.6 美金/MMBtu 之间。但鉴于此类项目尚未 做出最终投资决策,故此类项目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且项目完成投资决定后仍需 要进行融资安排及项目建设,至少还需要 4-5 年时间方有望正式投产,项目周期 较长。 根据公司对 Toshiba Corp.及其子公司目前签署的液化服务协议估算,TESS 向 TAL 采购产品的价格中,液化服务相关成本与上述第一类项目(即:北美同 期签约的 LNG 液化长期协议)接近。但基于谈判策略的考虑,公司选取了远期 成本较低的上述第二类项目(即目前正在进行融资但尚未做出最终投资决策的北 美 LNG 项目)作为市场对标与 Toshiba Corp.进行谈判。经双方协商一致,最终 就 TESS 的合同承继商定了 8.21 亿美元的交易对价。 如前所述,鉴于上述第二类项目从投资决策到项目建设均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且距离未来投产期限较长,尽管其预计液化加工成本相对较低,但这类项目无法 实现公司期望尽快把握 LNG 市场时间窗口的战略布局,因而选取上述第二类项 目作为公司与 Toshiba Corp.谈判的市场对标,主要是基于谈判策略的考虑。 结合 TAL 和 TESS 的 LNG 产品商业化运营时间和预计成本,公司认为 TESS 的 LNG 产品成本(包含 TESS 向 TAL 的采购价格、运费、关税等因素)与公司 1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选定的目标市场进口 LNG 价格相比仍然具有竞争力,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实现商 业化运营后将有助于推动公司天然气业务收入和利润的增长,进一步推进公司向 天然气产业链上游转型的战略布局。 根据估值机构出具的《估值报告》,在不考虑 TESS 支付的 8.21 亿美元合同 承继对价的情况下,基于 TAL 独立进行市场销售的假设,收益法下 TAL 100%股 权的估值金额为 1,560.14 万美元,根据估值基准日汇率 1 美元=6.6166 元人民币 折算,估值金额为 10,322.83 万元人民币;资产基础法下 TAL 100%股权的估值 金额为 1,512.75 万美元,折合 10,009.27 万元人民币,估值结论为:TAL 100%股 权的估值位于 1,512.75 万美元至 1,560.14 万美元之间,折合人民币位于 10,009.27 万元至 10,322.83 万元之间。TAL 预期具备独立面对市场销售并实现盈利的能力, 印证了公司对 TAL 产出的 LNG 产品市场竞争力的上述判断。 综上,本次交易价格系基于交易双方对各自经营战略和选定 LNG 目标市场 的不同,在公平、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经过报价、协商、谈判最终确定的。根据 中喜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及 PSA 协议关于清理关联方往来的约定,本次 TAL 100%股权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同时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估值报告》,即 便在不考虑 TESS 支付的 8.21 亿美元合同承继对价的情况下,TAL 未来预期仍 可实现整体盈利,本次交易可满足公司经营战略,并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估值情况 尽管本次交易标的包括 TAI 持有的 TAL 100%股权以及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两部分,但考虑到 TAL 依照协议约定向 TESS 销售 LNG 产品属于 Toshiba Corp.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内部销售,直至 TESS 实现对外销 售方才完成 TAL 产出的 LNG 产品的最终对外销售,因而本次交易标的的两个部 分共同构成了 TAL 产出的 LNG 产品的最终对外销售。 有鉴于此,在本次交易中,估值机构并未分别对基于内部销售安排的 TAL 100%股权(即:TAL 产出的全部 LNG 产品均向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TESS 进行 内部销售)和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单独进行估值,而是合并基于 TAL 独立对外销售的假设下对 TAL 100%的股权进行估值。 1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中,估值机构在对 TAL 独立进行市场销售的假设下,采用资产基 础法和收益法对 TAL 100%股权进行估值。 采用收益法,TAL 在估值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股东权益账面值为 1,512.75 万美元,估值后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为 1,560.14 万美元,估 值增值 47.39 万美元,增值率 3.13%。根据估值基准日汇率折算,TAL 在估值基 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股东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 10,009.27 万元,估值后的股 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为人民币 10,322.83 万元,估值增值 313.56 万元,增 值率 3.13%。 采用资产基础法,TAL 在估值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账面值 1,512.75 万美元,估值 1,512.75 万美元,估值较账面值无变化。根据估值基准日 汇率折算,TAL 在估值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账面值 10,009.27 万元, 估值 10,009.27 万元,估值较账面值无变化。 本次估值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10,322.83 万元,比 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0,009.27 万元,高 313.56 万元,高 3.13%。两者结论差异较小。经估值机构分析,TAL 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 的价值位于 1,512.75 万美元至 1,560.14 万美元之间,折合人民币位于 10,009.27 万元至 10,322.83 万元之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鉴于 Freeport 液化设施提供方的液化工厂尚未投产, TAL 尚未实质开展 LNG 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无 LNG 生产和销售的历史数据 可供参考,本次估值主要是在管理层对目前 LNG 行业发展的判断、企业发展计 划、以及估值机构对行业公开数据整理分析等的基础上进行的。同时,本次估值 报告中的收益法估值是基于 TAL 独立面向市场对外销售的假设前提,但不排除 未来管理层对 TAL 业务架构进行调整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担保和开立信用证事项 (一)公司及关联方对 Toshiba Corp.提供的担保和开立信用证事项 鉴于 Toshiba Corp.已将其与 FLIQ3 签署的天然气液化处理协议(以下称 1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LTA”)中相关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了 TAL,并为保证上述 LTA 的顺利履行, Toshiba Corp 于 2017 年 9 月为 TAL 向 FLIQ3 提供了担保(以下称“原担保”),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经与 Toshiba Corp.等相关各方协商谈判,本次交易完成 后,原担保继续有效,由公司每年定期向 Toshiba Corp.支付担保费 700 万美元, 并同时由公司及关联方为 TAL 向 Toshiba Corp.提供以下担保措施: 1、由公司为 TAL 向 Toshiba Corp.提供信用证担保或满足 Toshiba Corp.要求 的其他替代形式的担保,其中信用证的票面金额应维持在 5 亿美元。 2、由公司向 Toshiba Corp.提供保证担保,以补偿 Toshiba Corp.因履行原担 保责任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等; 3、TAL 股权交割完成后,买方将所持的 TAL 100%股权质押给 Toshiba Corp.; 4、由公司控股股东新奥控股向 Toshiba Corp.提供相应的补充担保。 (二)公司为 TAL 开立信用证事项 公司拟指定境外子公司承继 TESS 与相关主体签署的液化天然气业务合同的 权利和义务,并更换 TESS 原先为 TAL 申请发放的履行管道输送协议和丁烷注 入协议的备用信用证(以下称“原信用证”)。本次交易完成后,拟由公司为 TAL 另行申请开立不超过 1.61 亿美元的备用信用证替换原信用证。 九、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TAL 财务数据及业务分析的局限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鉴于 Freeport 液化设施提供方的液化工厂尚未投产, TAL 尚未实质开展 LNG 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目前的运营活动主要为协调天然 气液化处理设施投产前的商业安排工作以及 LNG 销售的市场开发活动。故 TAL 的财务数据仅包含部分关联交易及往来、维持企业基本运营所发生的成本和支出 等,不能真实反映 TAL 商业化运营后的经营情况,亦无法体现本次交易的实质。 因此,报告期内 TAL 财务数据的参考性比较局限,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由于 TAL 无历史 LNG 经营数据,且上市公司无在美国经营业务的经验,因 此,本报告书涉及对 TAL 业务及未来发展情况的分析论述,均基于公司管理层 根据国内外 LNG 行业公开数据、研究报告等做出的分析和判断。如果未来 LNG 行业发生重大变化,国际贸易壁垒、地区政治风险等事项出现,将对 TAL 的业 1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务产生重大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十、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目前,公司主要业务涵盖 LNG 的生产、销售与投资,能源技术工程服务, 甲醇等能源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与贸易,煤炭的开采、洗选与贸易,以及生物制 农兽药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与销售。公司未来将主要致力于以天然气产业链上游 的核心竞争力打造,使得产业领域由能源化工转为聚焦天然气产业链上游。目前 公司在海外端已通过对外投资的方式成为澳大利亚第二大油气公司 Santos 的第 一大股东,与其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完成了海外天然气产业链布局的第一 步;未来公司将持续布局液化天然气行业,目标是成为中国领先的天然气生产商。 从产品成本来看,LNG 产品的离岸成本主要是天然气原料气成本和液化加 工成本。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位于美国,是未来 5-10 年全球 LNG 出口增量 最多的地区之一。美国拥有充足的页岩气储量和成熟的开发技术,页岩气的开采 成本较低,亨利港天然气枢纽的天然气价格长期保持在低位;同时,由于部分美 国墨西哥湾的 LNG 出口终端项目是以前 LNG 接收码头经改造成为出口码头的 棕地项目,所以天然气液化设施的资本性开支在全球范围内相对较低。上市公司 可通过本次交易获取较低成本的 LNG 气源,并增强自身国际业务运营能力和竞 争力。 从业务布局来看,目前上市公司在天然气领域的业务规模在总收入中占比不 大,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迅速实现业务在天然气领域的跨越式发展。 从战略方向来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标的公司获取长期天然 气液化服务,从而助力公司继续推动海外天然气上游的资源掌控,以满足国际和 国内日益增长的天然气需求。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1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完成后 交易前 交易完成后 总资产(万元) 2,223,095.38 2,793,107.32 2,155,462.87 2,726,407.32 总负债(万元) 1,347,396.70 1,917,812.31 1,565,334.40 2,136,867.17 所有者权益(万元) 875,698.68 875,295.02 590,128.47 589,540.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795,427.87 795,024.21 515,313.28 514,724.96 资产负债率(%) 60.61 68.66 72.62 78.38 营业收入(万元) 664,500.52 667,106.03 1,003,563.29 1,005,650.85 营业利润(万元) 91,209.08 91,371.91 89,035.68 89,140.02 利润总额(万元) 92,338.36 92,501.20 92,260.43 92,364.76 净利润(万元) 76,021.10 76,079.67 69,247.61 69,263.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605.85 70,664.41 63,104.00 63,120.13 (万元) 流动比率 0.92 1.77 0.59 1.12 速动比率 0.65 1.54 0.41 0.97 每股收益(元) 0.61 0.62 0.64 0.64 每股净资产(元) 6.47 6.47 5.23 5.22 注:TAL 的财务数据仅包含部分关联交易及往来、维持企业基本运营所发生的成本和 支出等,不能真实反映 TAL 商业化运营后的经营情况,亦无法体现本次交易的实质。 本次交易完成后,扣除对外支付的 TAL 股权转让对价,公司境外子公司将 获得 8.06 亿美元的现金交易差价,大幅增加公司的现金储备。同时,标的公司 液化服务商业化运营开始后 20 年,公司需每年支付天然气管道使用和液化服务 相关费用,构成上市公司未来支出的承诺事项。经公司估算,在不考虑电力等变 动成本的情况下,天然气液化相关的液化服务费、管道使用费等费用合计每年约 3.5-4.0 亿美元。 结合对上游天然气资源的价格分析以及公司对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 LNG 价 格的分析判断,公司通过锁定海外液化服务合同进而布局海外 LNG 业务将有助 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天然气上游业务规模、优化 整体业务布局。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1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新奥股份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对价,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海外全资子公司持有 TAL 100%的股权, 并承继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目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且 本次交易为现金交易,交易完成后 Toshiba Corp.、TAI 及 TESS 不因本次交易而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不发生变更,为减少及规范未来可能发生 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了《关于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 的承诺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大幅增强在 LNG 上游市场的产品供应能力, 考虑到公司关联方新奥能源作为 LNG 下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之一,在 LNG 下 游拥有丰富的资源。公司将秉承公平、公允、开放的原则与下游市场参与者充分 合作和博弈。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平、公允和等 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一、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1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一)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新 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相关议案,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及相关议案。 (二)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8 年 11 月 8 日,TAI 全体董事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的规定,一致书 面同意将 TAI 所持 TAL 的所有股权转让给买方,并与其他交易主体共同签署 PSA。 2018 年 11 月 1 日,TESS 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同意实施本次交易。 2018 年 11 月 8 日,Toshiba Corp.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 事项,同意由买方以现金购买 Toshiba Corp.美国子公司 TAI 持有的 TAL100%股 权,并承继 Toshiba Corp.日本子公司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的权利与 义务。 2018 年 11 月 8 日,TAL 全体董事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的规定,一 致书面同意将 TAI 所持 TAL100%的股权出售给买方,并与其他交易主体共同签 署 PSA。2018 年 11 月 8 日,TAL 的股东 TAI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的规 定作出书面决定,同意将 TAL100%的股权出售给买方,并与其他交易主体共同 签署 PSA。 (三)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包括: 1、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2、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家发展与改革部门的境外投资备案; 3、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商务主管部门的境外投资备案; 4、本次交易尚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及跨境担保登记手续(如需); 1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5、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批。根据 Herbert Smith Freehills 出具的《外国 投资委员会高层分析》,本次交易属于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管辖范围 内的“受管辖交易”。PSA 约定,本次交易的交割先决条件之一为交易已经美国 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批通过[即(i)美国总统已决定不阻止本次交易;或(ii)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发出“无进一步行动函”的回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新奥股份已提交本次交易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初步审查申请,尚未审批通过。 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核准或备案,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 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十二、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本报告书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 上市公司关于本次重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所 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的承诺 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1、本人保证本报告书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诺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重 责任。 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2、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的承诺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全资或控股的其他企业不实际从 事与新奥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2、本公司/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新奥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实质性同业 竞争,承诺将促使本公司/本人全资或控股的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避免与新奥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 关于同业竞争事宜的 3、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全资或控股的其他企业获得与 承诺 新奥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 机会,本公司/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提供给新奥股份 或其控股子公司。若新奥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未获得该等业务机 会,则本公司/本人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实际控制或重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 大影响的公司将尽力避免因本次交易与新奥股份之间发生的关联 2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交易事宜的承诺 交易。对于因本次交易而发生的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 时,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 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 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新奥股份及其中小股东 利益。 2、本公司/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行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 则及新奥股份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 东义务,不利用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新奥股份及其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 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理人员关于本次重大 5、本人承诺公司实施或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 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 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承担补偿责任。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新奥股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 占公司利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新奥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 关于保障公司填补被 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 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 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诺 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新奥股份或其他股东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本次交易对方 Toshiba Corp.就本次交易做出如下承诺: “1. 向新奥股份承诺,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其将根据新奥股份 交易对方关于信息披 及其中介服务机构的合理要求,促使 TAI 以及 TAL 在交割日前提 露文件真实、准确、完 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所有重大信息及资料(不包括含有商业保密信 整的承诺 息的材料,此部分材料仅会分享给新奥股份的国际法律顾问);以 及 2. 向新奥股份陈述并保证,截至 2018 年 12 月 12 日(除非在 2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公司披露函中列明),TAI 及 TAL 向新奥股份提供的重大合同、公 司项目、财务报表、公司披露函中的信息以及公司会议记录簿在所 有重大方面均为真实及正确的,并且电子数据库中的重大合同、公 司项目、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期间的财务账目(在 本承诺函中简称为“财务账目”,请注意自 TAL 成立之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TAL 并未涉及任何实质性商业活动,且没有需要体 现在财务报表中的收入、费用或采购)的每一份副本均与原件一致; 本 承 诺 函 由 Toshiba Corporation 善 意 签 署 , 且 对 Toshiba Corporation 具有拘束力。Toshiba Corporation 将尽合理商业努力以 保证遵守前述陈述、保证以及承诺,且受限于 PSA 第 9.5 条以及第 12.11 条的责任限额约定,Toshiba Corporation 可能就其违反本承诺 函而对新奥股份造成损失的行为承担合理商业损失赔偿责任。除另 有定义外,本承诺函英文大写的术语(及其对应的中文)应与 PSA 中具有相同的含义,且 PSA 第 12.10 条以及 12.12 条以及 PSA 第 9.4 条中约定的相应存续期间应如同在本承诺函中完全复述一般予 以适用。本承诺函所述或所提及的任何事项不得被视为向除新奥股 份以外的任何主体提供任何本承诺函项下或与本承诺函条款相关 的法律或类似权利、补救措施或主张。就 PSA 而言,11 月 7 日出 具的第一份承诺函及本承诺函不应被重复考量,以便保证公司 (TAL)、Toshiba Corporation 及卖方不会就同一事项承担超过一次 的责任。” 十三、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在本次交易设计和操作过程中,上市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保护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 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止本次交易对股价造成的波 动,公司对本次资产购买方案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时披露可能对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2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及表决程序 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 2018 年 11 月 8 日,本次重组预案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时,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证券服 务机构出具相关报告,上市公司已编制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并再次提交董事会审 议,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已对本次交 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三)股东大会表决及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 有关规定,在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中,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 益。 (四)本次交易摊薄即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措施 1、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TAL 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稳步推进并实施 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加快对标的资产的业务整合,加强对 TAL 的经营管理, 把握市场机遇,充分调动公司及 TAL 在采购、销售及综合管理各方面的资源, 不断提升 TAL 的产出回报,争取实现 TAL 的预期收益。 2、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 策机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2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 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 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公司实施或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 任。”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作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新奥控 股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新奥股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新奥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 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新奥股份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 法承担补偿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新奥股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新奥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 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新奥股份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 担补偿责任。” (五)其他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上市公司已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保证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作出的信息披露和向监管部门提交的 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十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 意见,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 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原则性意见 2018 年 11 月 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新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关 2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于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原则性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在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新奥股份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新奥 股份未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原则性同意 新奥股份实施本次重大资产购买。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2018 年 11 月 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新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关 于不存在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自审议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 产购买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减持所持新奥股份 股票的计划。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2018年11月8日,公司董事长王玉锁先生已出具《关于不存在减持计划的情 况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自审议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 产购买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所持新奥股份股票的计划。 除王玉锁先生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十五、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复牌安排 本公司股票未因本次交易而停牌。 2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存在无法获得批准及超期限终止的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尚需取得必要备案或审批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2、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家发展与改革部门的境外投资备案; 3、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商务主管部门的境外投资备案; 4、本次交易尚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及跨境担保登记手续(如需); 5、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批:根据 Herbert Smith Freehills 出具的《外国 投资委员会高层分析》,本次交易属于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管辖范围 内的“受管辖交易”。PSA 约定,本次交易的交割先决条件之一为交易已经美国 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批通过[即(i)美国总统已决定不阻止本次交易;或(ii)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发出“无进一步行动函”的回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新奥股份已提交本次交易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初步审查申请,尚未审批通过。 同时,根据 PSA 约定,如果 2019 年 3 月 31 日前,无法完成股权交割,任 何一方可以终止股权交易协议。但是如果是因为上述第 5 项审查原因无法完成交 易,则可以根据买方或卖方的选择将交割延长最多 90 天。 上述备案或核准事宜均为本次交易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 核准,以及最终取得该等批准、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重大资产 收购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本次交易可 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 (二)本次交易的法律、政策风险 本次交易涉及美国、中国和日本的法律和政策。本公司为中国注册成立的上 市公司,而标的公司和交易对方包括在美国和日本注册的公司,因此本次收购须 符合各地关于境外并购的政策及法规,存在一定的政策和法律风险。 2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三)标的公司的估值风险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估值报告》,估值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 TAL 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估值。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TAL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账 面价值为 10,009.27 万元,TAL 100%股权的估值金额位于 1,512.75 万美元至 1,560.14 万美元之间,折合人民币位于 10,009.27 万元至 10,322.83 万元之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鉴于 Freeport 液化设施提供方的液化工厂尚未投产, TAL 尚未实质开展 LNG 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无 LNG 生产和销售的历史数据 可供参考,本次估值主要是在管理层对目前 LNG 行业发展的判断、企业发展计 划、以及估值机构对行业公开数据整理分析等的基础上进行的。同时,本次估值 报告中的收益法估值是基于 TAL 独立面向市场对外销售的假设前提,但不排除 未来管理层对 TAL 业务架构进行调整的可能性。 虽然估值机构在估值过程中严格按照估值相关规定,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 务,但由于估值机构在进行资产估值时需要基于一定的假设基础,而上述假设情 况发生变化时估值金额将存在较大差异。如未来出现预期之外的重大变化,可能 导致资产估值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估值相关风 险。 二、标的公司业务和运营风险 (一)LNG 销售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国际石油、天然气及 LNG 价格会出现一定的波动,油气能源行业具有周期 性波动的特点。从历史来看石油价格经历过多次变动,这些波动的原因包括三方 面:经济形势变化引发全球需求变化,供给与需求失衡,以及政治危机造成的石 油市场恐慌。 根据近年的国际 LNG 价格和美国页岩气的成本及预测必要的经营成本、 TAL 未来采购气源成本及执行液化服务合同的成本等因素,公司 LNG 业务相关 运营主体将 LNG 销售至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市场具有较好的盈利性。但是如果 未来出现国际 LNG 供需失衡,将会导致 LNG 价格下降,降低公司未来的盈利 能力。 2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二)上游气源采购和下游 LNG 销售面临的风险 目前 TAL 尚未与上游气源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上游气源供应尚存在一定 的风险。FLIQ3 液化设施周边天然气资源丰富,TAL 签署的天然气管道运输合同 已经对接了相应的气田区域,如果未来 TAL 不能从该等气田采购天然气将增加 天然气的管道运输成本。同时,如果未来上游气源价格上升,将增加 TAL 未来 的采购成本,进而降低本项目的盈利能力。考虑到美国页岩气资源丰富,公司可 以通过与上游供应商签署中期或长期的气源采购协议锁定天然气供应,以应对气 源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目前公司尚未与下游客户签署重大的 LNG 长期销售协议,下游 LNG 销售 尚未锁定,存在一定的 LNG 销售风险。 (三)FLIQ3 液化设施商业化进度延误的风险 2018 年 10 月,公司聘请的境外中介机构 Energy2 Resource 对 FLIQ3 设施(3 号液化工厂)进行了现场尽调,并出具了《Freeport 液化天然气站评估》报告。 截至目前,3 号液化工厂的所有配套电气基础设施均已竣工,拥有充足且稳定的 电力可供使用;3 号液化工厂整体完工进度约为 74%,预计竣工时间为 2020 年 5 月,并在 2020 年三季度实现达产,按期达产预计不存在重大障碍。但如果液化 项目商业化进度延期,将对 TAL 未来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因真实的不可抗力事件和 EPC 承包商导致的商业化延期,FLIQ3 将 不承担责任。考虑到 TAL 所签署管道运输协议、丁烷注入协议等协议项下不存 在因不可抗力和 EPC 承包商原因导致商业化延期的责任豁免的灵活性,因而倘 若 FLIQ3 液化设施商业化运营时间进度推迟较长,将对 TAL 盈利能力构成不利 影响。以管道运输协议为例,如果 FLIQ3 液化项目商业化运营时间推迟,TAL 需向管道运输协议对手方支付“照运不误”罚款或一定的补偿金。如果商业化运 营时间进度推迟较长,将对 TAL 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四)国际贸易壁垒导致关税增加的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中贸易保护倾向有所提升,贸易壁垒有所增长。美国对包括 中国在内的贸易方增加了部分商品的关税。如果该情形一直持续,可能导致中国 2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在内的国家对产自美国的 LNG 增加关税,进而降低 TAL 销售的产自北美 LNG 的成本优势,降低未来 TAL 的盈利能力。公司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积极通过 在全球范围内开展 LNG 贸易来降低此类风险。 (五)标的公司其他的运营风险 未来 TAL 关于 LNG 业务的经营业绩,除前文提及的采购、销售、LNG 价 格等因素影响外,还受到电力供应、国际航运控制能力、巴拿马运河通航能力限 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某一因素的不利变化,均会导致 LNG 产量下降、成本增 加或销售不及预期等情况的出现,进而影响 TAL 的未来经营业绩。 三、公司财务风险 (一)照付不议的合同义务引起的流动性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TAL 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TAL 液化服务商业化运营 开始后的 20 年间,TAL 需每年对外支付天然气管道使用和液化服务相关费用, TAL 在与该等服务提供商所签署的合同中承担“照付不议”的合同义务,即该 等服务合同包含固定服务费用,该等费用与客户实际使用的服务量无关。经公司 估算,在不考虑电力等变动成本的情况下,天然气液化相关的液化服务费、管道 使用费等费用合计每年约 3.5-4.0 亿美元。 未来天然气液化项目商业运营后,公司预期每年销售 LNG 能获得大额稳定 的现金流,但是如果未来公司 LNG 销售回款延迟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公司短期资 金出现缺口,支付天然气液化相关的费用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 (二)导致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间接拥有 TAL 100%的股权,TAL 将纳入上市 公司的合并范围。根据近年的国际 LNG 价格和美国页岩气的成本及预测必要的 经营成本,公司 LNG 业务相关运营主体未来将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倘若气源 的采购成本大幅上升、LNG 销售价格大幅下降等情况发生,可能导致公司 LNG 业务相关运营主体发生亏损,致使上市公司净利润下降,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盈 利能力。 3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三)下游 LNG 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引发的经营风险 基于公司不断增强的财务实力及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在沁水新奥和 Santos 的基础上积累的 LNG 业务运营能力和经验、有竞争力的 LNG 产品成本、长短 期协议及现货销售等途径、以及未来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预计能够顺利完 成 LNG 产品的销售,并实现可持续的经营业绩。但倘若未来 LNG 市场出现下 滑,导致下游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将导致公司 LNG 业务相关运营主体经营不善 甚至亏损。 (四)液化使用率不足导致盈利水平降低的风险 假定在气源价格、LNG 销售价格、液化相关费用(管道费用、液化服务费 用和丁烷注入费用等)等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液化使用率在不低于 95%的前提下, 公司未来项目运营主体预计未来能实现较好的盈利水平。但未来液化使用率低于 95%时,将对公司 LNG 业务相关运营主体的盈利水平造成较大影响,甚至导致 亏损。 (五)部分货币资金受限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交割日,公司将一次性取得 8.21 亿美元,该资金中的一部分可 能用于开立备用信用证的保证金,而保证金的使用受限,将使公司短期偿债能力 有所下降。 四、对外担保风险 为保证 TAL 能够顺利履行其与 Freeport 子公司 FLIQ3 签订的液化处理协议 中相关的责任义务,Toshiba Corp.已向 FLIQ3 作出了相应的担保(以下称“原担 保”)。鉴于本次交易完成后 Toshiba Corp.将不再间接持有 TAL 的股权,经交易 各方协商谈判,原担保继续有效,由公司向 Toshiba Corp.提供反向担保。同时, 本次交易完成后,买方将所持 TAL 100%的股权质押给 Toshiba Corp.。 如果未来 TAL 因宏观经济、行业环境或经营情况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天然 气液化处理协议,导致 Toshiba Corp.对 Freeport 进行赔偿,新奥股份将赔偿 Toshiba Corp.的损失。 3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同时,根据双方签署的《新奥担保和赔偿形式协议》,公司开具的信用证票 面金额应维持在 5 亿美元,初始期限为 2 年,如果受偿方提取了信用证内的任何 金额,赔偿方承诺并同意在提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该金额。公司应在初始 期限或续展期限届满前第六十日或之前续展连续性的两年;如果信用证未按照上 述规定续展,受偿方有权支取信用证的全部金额,并且持有上述支取金额的收益, 作为赔偿方义务的现金担保。 如果由于银行审批时限等原因导致无法按照规定期限续展,公司 5 亿美元的 备用信用证可能存在被受偿方全部提取的风险。 五、其他风险 (一)基于卖方责任限制无法获得足额赔偿的风险 基于本次交易的 PSA 和交易对方关于信息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 诺,交易对方如果需要对买方损失作出赔偿,赔偿上限为 1,500 万美元,且对于 100 万美元以下的损失额免于赔偿。如果交易对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 1,500 万美元,将存在对方赔偿无法弥补公司损失的风险。但根据 PSA 的约定,在卖 方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形下,卖方进行赔偿不受上述赔偿责任总额的限制。 (二)公司国际化经营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为满足国际化经营的需要,应当建立一支具有丰富国 际企业管理经验的人才队伍。倘若在未来期间国际化经营人才储备不能满足战略 发展需求,公司存在相关整合计划因缺乏有效执行无法顺利推进的风险。此外,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规模迅速扩大,如果内部机构设置和管理制度不能迅速跟 进,将会对本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汇率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液化服务商业化运营开始后 20 年,标的公司每年需要支付一笔金 额较大的液化服务相关的费用,费用以美元计价,如果未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 续贬值,将增加公司支付人民币金额。 (四)外汇审批的风险 3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TAL 需就上游气源采购以及天然气液化服务相关费用支 付等产生大额支出。鉴于 TAL 在境外从事经营活动,倘若未来公司与 TAL 因经 营、投资或分红等需要产生大额资金往来,则对于外汇资金的汇出或汇回存在相 应的审批/备案程序,可能存在外汇资金不能及时汇出或汇回的风险。 (五)股价波动的风险 除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 形势、资本市场走势、投资者预期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 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的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 并做出审慎判断。 (六)其他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 能性。 3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目录 公司声明 ......................................................................................................................2 交易对方声明 ..............................................................................................................3 重大事项提示 ..............................................................................................................5 一、本次交易背景 ................................................................................................ 5 二、本次交易方案 ................................................................................................ 6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10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10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10 六、本次交易作价及依据 .................................................................................. 10 七、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估值情况 .................................................................. 13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担保和开立信用证事项 .................................................. 14 九、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TAL 财务数据及业务分析的局限性 ......................... 15 十、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6 十一、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 18 十二、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20 十三、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2 十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 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25 十五、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复牌安排 .................................................. 26 重大风险提示 ............................................................................................................27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27 二、标的公司业务和运营风险 .......................................................................... 28 三、公司财务风险 .............................................................................................. 30 四、对外担保风险 .............................................................................................. 31 五、其他风险 ...................................................................................................... 32 目录 ............................................................................................................................34 释义 ............................................................................................................................39 3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42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 42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47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48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54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58 一、公司概况 ...................................................................................................... 58 二、公司历史沿革 .............................................................................................. 58 三、前十大股东情况 .......................................................................................... 65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65 五、最近三年控制权变动情况 .......................................................................... 65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 66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 67 八、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法合规情况 ...................................... 70 第三章 交易对方 ......................................................................................................73 一、交易对方公司概况 ...................................................................................... 73 二、交易对方之间关联关系的说明 .................................................................. 79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之间关联关系的说明 ...................... 79 四、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说明 .................. 79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及诚信情况的说明.............................. 79 第四章 交易标的 ......................................................................................................81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81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 81 三、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82 四、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83 五、标的公司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 .................................................................. 93 六、标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 94 七、标的公司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 95 3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八、标的公司所涉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 95 九、标的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 95 十、本次交易涉及的 LNG 业务合同 ................................................................ 97 第五章 标的资产的估值情况 ................................................................................ 112 一、标的资产估值情况 .................................................................................... 112 二、董事会对本次交易估值事项的意见 ........................................................ 145 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估值机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性和交易定价 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150 第六章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52 一、审议的有关本次交易的合同 .................................................................... 152 二、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152 三、PSA 中关于卖方赔偿责任限制的说明 .................................................... 178 第七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181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181 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合规性的意见 ................................................ 184 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87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 187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94 三、TAL 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 210 四、标的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 213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 216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 ............................................ 217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 219 八、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 221 九、公司进行本次交易的主要考虑及拟采取的保障措施 ............................ 221 十、收入成本确认等会计处理情况 ................................................................ 227 十一、标的资产盈利能力的敏感性分析 ........................................................ 232 十二、公司承担高额固定成本的可行性分析 ................................................ 234 第九章 财务会计信息 ............................................................................................236 3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一、TAL 财务报表 ............................................................................................ 236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 ............................................................................ 238 第十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243 一、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 243 二、交易完成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 244 三、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情况 .................................................................... 245 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 ................................................................................................246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246 二、标的公司业务和运营风险 ........................................................................ 247 三、公司财务风险 ............................................................................................ 249 四、对外担保风险 ............................................................................................ 250 五、其他风险 .................................................................................................... 251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253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占用,或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53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 254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 .................................... 254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255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 259 六、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261 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原则性意见 .................................................................................................................................... 262 八、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上市公司通过 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263 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63 十、关于上市公司报告书草案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128 号文”第五 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267 十一、关于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 ................................................ 268 十二、独立董事意见 ........................................................................................ 268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269 十四、法律顾问意见 ........................................................................................ 270 3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第十三章 本次交易有关中介机构情况 ................................................................272 一、独立财务顾问 ............................................................................................ 272 二、律师事务所 ................................................................................................ 272 三、审计机构 .................................................................................................... 272 四、估值机构 .................................................................................................... 273 第十四章 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274 第十五章 备查文件 ................................................................................................286 一、备查文件 .................................................................................................... 286 二、备查地点 .................................................................................................... 286 3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重组预案 指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 公司、本公司、新奥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 指 股份、威远生化 公司,原证券简称为“威远生化” 标的公司、TAL 指 Toshiba America LNG Corporation 标的股权 指 TAI 所持有的 TAL100%股权 TAI 持有的 TAL 100%股权以及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 标的资产 指 同的权利与义务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 公司拟指定境外子公司以现金购买 Toshiba Corp.美国子公司 资产购买/本次重大 指 TAI 持有的 TAL100%股权,并承继 Toshiba Corp.日本子公司 资产重组/本次重组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买方 指 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境外全资子公司 卖方 指 Toshiba Corporation 及其子公司 TAI 和/或 TESS Toshiba Corp. 指 Toshiba Corporation,日本上市公司东芝公司 TAI 指 Toshiba America Inc.,TAL 的全资股东 TESS 指 Toshiba Energy System & Solution Corporation FLIQ3 指 FLNG LIQUEFACTION 3, LLC,天然气液化服务提供方 Freeport 指 Freeport LNG Expansion, L.P.,该公司为 FLIQ3 的母公司 LTA 指 Liquefaction Tolling Agreement,天然气液化处理协议 PSA 指 PURCHASE AND SALE AGREEMENT,股权收购协议 TESS 与 TAL 签署的关于 Freeport 产出 LNG 的包销协议、TESS TESS 签署的 LNG 指 与 TAL 签署的 LNG 相关服务协议及 TESS 与 PSA 列明的下游 业务相关合同 客户签署的 LNG 销售协议 PSA 项下交易实际发生交割的日期,交割日应为 PSA 所列的 交割日 指 履行义务先决条件满足或豁免后的 6 个工作日内或买卖双方一 致同意的其他日期 天然气供应的国际惯例和规则,主要是针对用户一方的采购付 款义务而言的,指在市场变化情况下,即便客户的提取量/使用 照付不议 指 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数量上限,但仍须按合同约定数量上限付 款。但同时,在因服务提供方原因致使提取量/使用量未达到合 同约定数量时,仍须对客户作相应补偿 TESS 与 PSA 列明的下游客户 A 签署的《第 2018-01 号确认备 《01 号备忘录》 指 忘录》 Pipeline 指 Texas Eastern Transmission, LP 3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TUGCO 指 GULF LNG SERVICES BLM 指 Boardwalk Louisiana Midstream, LLC LNG 客户 A 指 PSA 列明的下游客户(基于商业保密性原则,此处化名) 出口授权书 指 美国能源部出具的准许从美国出口液化天然气的授权书 HSR 法案 指 Hart-Scott-Rodino Act,反垄断改进法案 LNG 指 液化天然气 MMBtu 指 百万英热单位 新奥控股 指 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新奥能源 指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上市代码:2688.HK 新奥集团 指 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威远集团 指 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 新能(张家港) 指 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 农药公司 指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动物药业 指 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新能香港 指 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新能矿业 指 新能矿业有限公司 新能能源 指 新能能源有限公司,新能矿业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新威远 指 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鑫能矿业 指 内蒙古鑫能矿业有限公司 沁水新奥 指 山西沁水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新地工程 指 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迁安新奥 指 迁安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中喜会计师出具的《Toshiba America LNG Corporation 审计报 《审计报告》 指 告》(中喜审字【2018】第 1860 号) 中喜会计师出具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审阅 《备考审阅报告》 指 报告》(中喜专审字【2018】第 1101 号) 中联评估出具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 Toshiba 《估值报告》 指 America LNG Corporation 公司 100%股权项目估值报告》(中联 评咨字【2018】第 2278 号) Kitahama Partners,Tokyo Office 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 《TC 法律意见书》 指 Toshiba Corp.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Richards, Layton & Finger 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 TAI 《TAI 法律意见书》 指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TESS 法 律 意 见 Kitahama Partners,Tokyo Office 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出具的关 指 书》 于 TESS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Richards, Layton & Finger 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 TAL 《TAL 法律意见书》 指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TAL 业务法律意 Jones Walker LLP 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 TAL 业务、 指 见书》 资产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Richards, Layton & Finger 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就 TAL 及 TAI 《UCC 法律意见书》 指 担保情况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尽职调查报 Herbert Smith Freehills 就本次项目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尽职 指 告》 调查报告》(编号:12/1255129_1)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准则第 26 号》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 《重组若干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东兴 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律师、法律顾问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喜会计 指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 估值机构、中联评估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 指 2018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 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 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4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交易背景 1、以天然气为代表的清洁能源需求旺盛、消费量连年攀升,具备良好的发 展前景 我国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石油、天然气及水电、核电、风电占据一定比例。 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资源利用率低下等问题的日益加剧,大力发展天然气等 清洁能源成为国家战略和行业的发展方向。随着国内将天然气作为重要的清洁能 源和交通能源产品,天然气的使用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需求持续增加。 “十二五”期间,我国天然气的表观消费量从 1,075 亿立方米/年增加至 1,931 亿立方米/年,平均增速为 12.4%,消费需求旺盛。“十三五”以来,“清洁低碳、 安全高效”更是已成为能源发展的总方向,2016 年和 2017 年,我国天然气消费 量分别较上年增长 8.0%、14.8%,消费量整体上呈持续上升的趋势。 同时,我国天然气消费规模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比例与我国现阶段的 能源消费水平不匹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7 年,煤炭消费量占据能源消 费总量的 60.4%,天然气消费量仅占据能源消费总量的 6.6%。目前全球天然气 消费比例平均水平约为 24.1%,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天然气比重远低于世界平均 水平。从能源消费结构数据来看,随着我国煤炭消费所占比例的逐渐降低、一次 能源消费结构的进一步改善,我国天然气消费规模和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仍然具 有较大提升空间,发展前景良好。 基于中国改善空气环境的迫切需求,政策扶持力度和倾向较大,随着政策的 陆续落地,中国天然气市场消费量将保持快速增长。据安迅思预测,到 2021 年, 中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将达 3,453.4 亿立方米左右,5 年复合增长率达 9.4%。 2、受制于探明程度、采收率等因素影响,我国天然气产量难以快速提升, 供求矛盾突出 4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尽管我国天然气资源丰富、储量可观,但目前探明率较低,还处于勘探早期; 且受限于开采技术等相关因素,已探明的天然气储量采收率依然较低。天然气田 的勘探、评价和开发,以及大型 LNG 液化设施的建设,均是技术和资本密集型 的系统性工程,从开发到最终投产周期很长。 在国家倡导节能减排、优化能源结构、解决环境污染等政策的推动下,以天 然气为代表的清洁能源产品需求,在一段时间内仍将较快增长;此外,促使天然 气的短期需求增加的因素也层出不穷。例如,2017 年度的“煤改气”政策,促 使天然气需求短期内猛增,一定程度上导致了 2017 年入冬冬季全国大面积、大 范围的天然气短供和“气荒”现象。 而鉴于勘探开采技术的限制、新开发气井成本较高、周期较长等因素,天然 气供应增速将放缓,据安迅思预测,到 2021 年,中国天然气产量约 1957.7 亿立 方米,5 年复合增长率为 5.8%。 受供给不足因素的影响,近些年来,我国天然气消费对进口天然气的依赖逐 年提高。2007 年以来,我国天然气的对外依存度持续上升,2016 年的对外依存 度达到 34.3%;2017 年天然气进口量 920 亿方,同比增长 27.6%,天然气对外依 存度达到 38.22%。 由于国内天然气表观消费量快速增长,而国内供应量增速较缓,天然气出现 的缺口将越来越大,未来国内进口天然气所占的比重将逐步增加。据安迅思预测, 到 2021 年,中国进口天然气总量将达 1,543.7 亿立方米, 年复合增长率为 15.1%, 增速较快。由此,国内企业通过“走出去”的战略布局,构筑多元化引进境外天 然气资源供应格局,获取全球持续、稳定的天然气资源,将是天然气领域重点发 展方向之一。 3、以天然气为代表的清洁能源,在我国能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过程中得到 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随着环境污染、资源利用率低下等问题的日益加剧,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成为 国家战略和行业的发展方向。其中,天然气是我国清洁能源体系的主体能源之一。 相对于煤炭、石油而言,天然气是一种优质、高效、清洁的能源,加快天然气产 4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业发展,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已成为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的 重要目标。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快推进天然 气利用的意见》、《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深 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强调以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 结构中的比重为发展目标,大力发展天然气产业,逐步把天然气培育成为主体能 源之一。规划中提出的重点任务涉及到了天然气产业链的上中下游,包括上游资 源勘探开发、中游管网建设、下游的储气设施建设以及天然气市场培育和拓展等; 同时,要求在 2020 年将天然气消费量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提高到 10%,在 2030 年提高到 15%;此外,强调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推进煤改气、煤改电, 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在居民采暖、工 业与农业生产、港口码头等领域推进天然气、电能替代等。 国家各项产业政策的支持为我国天然气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 支持。随着“十三五”规划的深入推进以及国民经济的稳步增长,预计天然气的 整体消费规模以及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将持续上升。 4、公司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强化以天然气为代表的清洁能源产业 布局 近年来,公司围绕传统业务转型升级、新产业重点聚焦,公司 20 万吨/年稳 定轻烃项目 LNG 装置成功投料试车并产出合格 LNG 产品。此外,在布局海外 清洁资源上,2016 年公司通过对外投资成为澳大利亚第二大油气公司 Santos 的 第一大股东。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计持有 Santos 10.07%的股份,并 与其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同时,随着国家能源消费战略的转型,天然气在我国未来能源发展中将占据 较为重要的地位。公司也将坚持“定位于天然气上游资源获取,成为具有创新力 和竞争力的天然气上游供应商”的战略发展方向,持续布局天然气产业链上游领 域,进一步推动公司向天然气产业链上游的战略转型。 5、美国页岩气开采技术成熟,LNG 产量规模大且拥有完善的 LNG 基础设 4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施,在全球天然气市场极具竞争力 页岩气是继煤层气、致密砂岩气之后重要的非常规天然气资源,是常规油气 资源的重要补充,具有开采寿命长、生产周期长、含气面积大等特点。自 1821 年开发出第一口工业页岩气井以来,美国在页岩气开采技术领域投入了巨大的成 本,目前已掌握了水平钻井和水力压裂等关键开采技术,从而实现规模量产和低 成本运营。根据《BP 世界能源展望 2016》,页岩气在天然气总产量中的比重预 计从 2014 年的 10%升至 2035 年的 25%,且美国将贡献绝大部分的增长。 美国 LNG 产量规模巨大,2017 年,美国天然气的产量约为 7,345 亿立方米, 占全球市场份额约为 20%,全球市场排名第一。同时,美国拥有完善的天然气基 础设施,在建或即将投产的天然气项目众多,包括 Freeport 等 LNG 项目。此外, 美国管道设施全球领先,拥有天然气管总长近 100 万千米,占全球天然气管总长 的比重超过 40%。 美国领先的页岩气开采技术大大降低了开采的成本,使得美国 LNG 价格在 国际市场拥有较强的竞争力;同时配备了完善的天然气基础设施,美国天然气在 全球市场领域极具竞争力。 6、Toshiba Corp.基于其战略规划,决定出售其 LNG 相关业务 根据 Toshiba Corp.的公开披露,Toshiba Corp.此前基于向日本以及海外客户 销售 LNG 之目的一直在为 2020 年开始天然气液化服务做准备,并与包括 FLIQ3 在内的服务提供商签署了一系列包含“照付不议”条款义务的相关协议。 其后,Toshiba Corp.在制定“东芝下一步计划”的过程中深入审查了 LNG 业务组合。审查显示,LNG 业务并非 Toshiba Corp.的核心业务,Toshiba Corp. 无法预测其能够与其他业务产生协同效果,并且基于市场条件的不确定性,其 LNG 业务还存在潜在损失的风险。 Toshiba Corp.就美国 LNG 业务的未来发展考虑了多种选择。在作出决定的 过程中,Toshiba Corp.综合比较了通过转让或解除液化协议及 LNG 相关协议而 退出该业务领域或由其独立继续开展业务等不同选择的利润及潜在中长期风险, 经审慎测算及考量,最终选择以一次性向买方付款的方式剥离 LNG 业务。其中, 4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就通过转让给第三方的方式完全退出美国 LNG 业务的选择,Toshiba Corp.向日 本及海外的 LNG 业务参与者、大型公用事业客户以及金融机构发出收购投标邀 请,并收到了多家潜在买方发出的投标书。 (二)交易目的 1、以轻资产模式获取美国 LNG 出口终端的长期液化能力,持续布局全球 天然气产业链上游 通过与 FLIQ3、Pipeline 等供应商签订长期服务协议,TAL 以分期付款的方 式获得 FLIQ3 等供应商提供的天然气液化处理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等,相较自 建 LNG 液化设施、管道设施的方式,长期服务协议的模式具有轻资产的特点, 可避免一次性投入大额资本;同时自建设施周期较长,TAL 通过长期服务协议 快速获得 LNG 产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标的公司获得由 FLIQ3 提供的长期天然气液化服务,从而能够获取海外丰富的天然气资源,以满足国内 日益增长的天然气需求,缓解国内“气荒”等问题,为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经 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持续的贡献。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位于美国,美国拥有充足的页岩气储量和成熟的开 发技术,这将为天然气领域提供充足的 LNG 气源,并保障 LNG 气源价格的稳 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以轻资产模式获取长期的天然气液化能力;同时, 业务上的合作也将增强公司在天然气产业链上游的管理运营能力的积累,并促使 公司有机会进一步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布局和商业合作;从而助力公司实现向 天然气产业链上游的战略转型。 2、公司把握天然气业务布局时间窗口,抓住天然气市场的发展机遇,快速 提升市场份额和竞争能力 随着全球清洁能源的战略转型,清洁能源占整体能源消费的比重将进一步上 升;根据《2016 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未来五年全球能源发展将进入新 时期,预计到 2020 年,全球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将达 41.3%。作为最重要的清洁 能源之一,天然气的市场需求将快速增长。据统计,目前美国在产及在建的天然 气液化产能大部分已被天然气贸易商、油气公司等客户预定,2022 年前美国未 4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被锁定的天然气液化产能相对稀缺;而新建天然气液化设施的周期较长,通常超 过 5 年。 根据 SIA Energy 预测,2021-2025 年全球 LNG 产能供应将再度偏紧,而本 次 Freeport 天然气液化服务的项目商业化运营时间预计为 2020 年,通过该项目, TAL 预计在 2020 年将拥有 220 万吨天然气液化能力。本次交易将有助于公司把 握天然气业务布局时间窗口,抓住天然气市场的发展机遇,快速提升公司在天然 气领域的市场份额和竞争能力。 3、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近年来,我国以天然气为代表的清洁能源需求旺盛、消费量连年攀升,具备 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市场空间。本次交易将使得公司能够通过 FLIQ3 的天然气液 化能力获取海外丰富的天然气资源,为上市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上市 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本次交易的完成也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在天然气产业链上游 的布局,提升公司天然气业务领域及区域的多样化,增强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实 力。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新 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相关议案,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及相关议案。 (二)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8 年 11 月 8 日,TAI 全体董事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的规定,一致书 面同意将 TAI 所持 TAL 的所有股权转让给买方,并与其他交易主体共同签署 PSA。 2018 年 11 月 1 日,TESS 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同意实施本次交易。 4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11 月 8 日,Toshiba Corp.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 事项,同意由买方以现金购买 Toshiba Corp.美国子公司 TAI 持有的 TAL100%股 权,并承继 Toshiba Corp.日本子公司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的权利与 义务。 2018 年 11 月 8 日,TAL 全体董事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的规定,一 致书面同意将 TAI 所持 TAL100%的股权出售给买方,并与其他交易主体共同签 署 PSA。2018 年 11 月 8 日,TAL 的股东 TAI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的规 定作出书面决定,同意将 TAL100%的股权出售给买方,并与其他交易主体共同 签署 PSA。 (三)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包括: 1、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2、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家发展与改革部门的境外投资备案; 3、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商务主管部门的境外投资备案; 4、本次交易尚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及跨境担保登记手续(如需); 5、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批:根据 Herbert Smith Freehills 出具的《外国 投资委员会高层分析》,本次交易属于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管辖范围 内的“受管辖交易”。PSA 约定,本次交易的交割先决条件之一为交易已经美国 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批通过[即(i)美国总统已决定不阻止本次交易;或(ii)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发出“无进一步行动函”的回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新奥股份已提交本次交易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初步审查申请,尚未审批通过。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指定境外子公司以现金购买 Toshiba Corp.美国子公司 TAI 持有的 TAL 100%股权,并承继 Toshiba Corp.日本子公司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的 4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权利与义务。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如下: 1、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 TAI 持有的 TAL 100%股权以及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2、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 Toshiba Corp.及其子公司 TAI 和 TESS。其中,买方 拟购买 Toshiba Corp.美国子公司 TAI 持有的 TAL 100%股权,并承继 Toshiba Corp. 日本子公司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3、交易方式 公司拟指定境外子公司以 1,500 万美元的现金对价购买 TAI 持有的 TAL 100% 股权,并由 TESS 向公司境外子公司支付 8.21 亿美元的合同承继对价。 4、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1)股权对价 根据 PSA,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TAL 100%股权的基础交易对价为 1,500 万美 元。 (2)合同承继对价 TESS 就买方承担以下合同义务或责任向买方支付 8.21 亿美元的现金对价: ①买方承担 TAL 的重要业务合同、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项下义务及 责任;②买方更换 TESS 原先为 TAL 申请发放的履行管道输送协议和丁烷注入 协议的备用信用证;③买方为 TAL 就 Toshiba Corp.向 FLIQ3 提供的担保进行担 保及补偿,并向 Toshiba Corp.提供持续有效的信用证。 根据 PSA 的约定,交易各方将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对价及合同承继对价。 本次交易对价未包含公司及控股股东承担的担保以及 TAL 未来向供应商支 付的液化服务费用等支出,主要理由如下: 4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1)液化服务商业化运营开始后的 20 年内,TAL 需向 FLIQ3 和管道运输 协议对手方支付液化服务和天然气管道使用相关费用合计每年约 3.5-4.0 亿美元。 首先,上述服务费用是支付给相关服务提供商,并非本次交易对方 Toshiba Corp. 及其子公司 TAI 和 TESS。 其次,中喜会计师认为,在公司对标的公司 TAL 股权收购完成,并能顺利 实施商业化运营前提下,TAL 与 FLIQ3 所签订的不可撤销的天然气液化合同开 始执行时,TAL 将在美国气源地采购的天然气委托 FLIQ3 进行液化加工,按照 合同约定支付液化及相关费用,将计入 LNG 的加工成本,待加工完成的 LNG 实现销售后,结转为 LNG 的销售成本,而不在收购日确认为相关资产和负债。 因而上述液化服务费用等支出属于 TAL 未来经营所发生的,构成 LNG 产品成本 的一部分,未来将随着 LNG 产品销售产生的收入一同核算至利润表。上述承诺 支出费用属于 TAL 未来业务经营事项,与本次交易对方无关,不应包含在交易 对价中。 综上,公司在认定本次交易对价时并未将标的公司未来基于业务经营支出的 液化服务费用等包含在内。 (2)尽管在本次交易中,公司及控股股东向 Toshiba Corp.提供了担保,但 承担该等担保义务的前提是 Toshiba Corp.为 TAL 向 FLIQ3 履行合同义务承担了 担保责任。本次交易完成后 TAL 将作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因而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实质系为 TAL 向 FLIQ3 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作为 TAL 履行天然气 管道使用和液化服务相关费用支付的补充,保障 TAL 长期稳定经营。究其实质, 前述担保系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亦不应包含在本次交易对价 中。 5、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 Toshiba Corp.此次对外转让美国 LNG 业务系基于其战略规划所做的决定, LNG 业务不属 Toshiba Corp.当前的核心业务,亦无法预测其能够与其他业务产 生协同作用。Toshiba Corp.在综合比较了通过转让或解除液化协议及 LNG 相关 协议而退出该业务领域或由其独立继续开展业务等不同选择的利润及潜在中长 期风险,经审慎测算及考量,并且基于 Toshiba Corp.所在市场条件的不确定性评 5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估可能的损失金额,最终选择以一次性向买方付款的方式剥离 LNG 业务。 新奥股份目前的主要产品之一即为 LNG,主要由全资子公司沁水新奥生产 经营。2016 年,公司投资了澳大利亚油气生产商 Santos 并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积累了国际 LNG 业务经验。本次交易系新奥股份基于自身对当前 LNG 的全球 及潜在目标市场的理解,经邀标与 Toshiba Corp.进行了商务谈判。 经综合评估所收到的多家潜在买方发出的投标书,Toshiba Corp.最终选定了 新奥股份作为本次 LNG 业务转让的交易对手方,并完成了协议签署阶段的交易 谈判。 本次交易的股权对价系参考 TAL 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确定,合同承继对 价系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 Toshiba Corp.在公平、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经过报价、 协商、谈判最终确定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TAL 100%股权的定价依据 根据中喜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TAL 经审计 的净资产为 1,512.75 万美元,根据审计基准日汇率 1 美元=6.6166 元人民币,净 资产折算为 10,009.27 万元,与 1,500 万美元的股权转让对价款相比,差异较小, 本次 TAL 100%股权的定价具有合理性。 2、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承继对价的定价依据 根据 TESS 与 TAL 签署的《框架协议》约定,TESS 需按照成本加固定毛利 率的方式向 TAL 采购其全部 LNG 产品。鉴于 TESS 采购价格中所包含的液化服 务相关成本相对固定,考虑到 TESS 可能面临来自市场潜在的其他液化服务成本 更低的 LNG 项目的竞争,并由此可能导致公司在承继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 关合同后在对外销售时发生亏损。因而公司在与 Toshiba Corp.就 TESS 向买方支 付的合同承继对价展开谈判时,主要考虑了 TAL 液化成本的市场竞争力。具体 计算方式如下: 结合 Toshiba Corp.及其子公司对外签署的相关协议,公司对 TESS 向 TAL 采购 LNG 产品的采购价格中所包含的单位液化加工成本(包括:管道费用、液 5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化服务费用和丁烷注入费用等)进行了预估,并与公司基于谈判策略选取的市场 对标 LNG 液化项目单位预计成本的差额,乘以每年的采购数量,并在商业化运 营期限内依据公司选取的折现率折现,同时考虑了项目的机会成本综合计算得出 8.21 亿美元的合同承继对价。 在本次交易的商务决策和谈判中,公司参考的市场 LNG 项目主要包括以下 两类: (1)北美同期签约的 LNG 液化长期协议 与 Toshiba Corp.同期签约的北美 LNG 液化长期协议涉及的液化相关费用主 要在 3.0-3.5 美金/MMBtu 范围内,比如北美最大的 LNG 出口商钱尼尔公司与 Woodside 签署的 20 年 LNG 液化长期协议中的液化相关费用约为 3.5 美金 /MMBtu,与道达尔签署的 20 年 LNG 液化长期协议中的液化相关费用约为 3.0 美金/MMBtu。 (2)目前正在进行融资但尚未做出最终投资决策的北美 LNG 项目 目前市场上存在正在进行融资但尚未做出最终投资决策的北美 LNG 项目, 这类项目的预计液化相关费用在 2.3-2.6 美金/MMBtu 之间。但鉴于此类项目尚未 做出最终投资决策,故此类项目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且项目完成投资决定后仍需 要进行融资安排及项目建设,至少还需要 4-5 年时间方有望正式投产,项目周期 较长。 根据公司对 Toshiba Corp.及其子公司目前签署的液化服务协议估算,TESS 向 TAL 采购产品的价格中,液化服务相关成本与上述第一类项目(即:北美同 期签约的 LNG 液化长期协议)接近。但基于谈判策略的考虑,公司选取了远期 成本较低的上述第二类项目(即目前正在进行融资但尚未做出最终投资决策的北 美 LNG 项目)作为市场对标与 Toshiba Corp.进行谈判。经双方协商一致,最终 就 TESS 的合同承继商定了 8.21 亿美元的交易对价。 如前所述,鉴于上述第二类项目从投资决策到项目建设均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且距离未来投产期限较长,尽管其预计液化加工成本相对较低,但这类项目无法 实现公司期望尽快把握 LNG 市场时间窗口的战略布局,因而选取上述第二类项 目作为公司与 Toshiba Corp.谈判的市场对标,主要是基于谈判策略的考虑。 5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结合 TAL 和 TESS 的 LNG 产品商业化运营时间和预计成本,公司认为 TESS 的 LNG 产品成本(包含 TESS 向 TAL 的采购价格、运费、关税等因素)与公司 选定的目标市场进口 LNG 价格相比仍然具有竞争力,标的公司实现商业化运营 后将有助于推动公司天然气业务收入和利润的增长,进一步推进公司向天然气产 业链上游转型的战略布局。 根据估值机构出具的《估值报告》,在不考虑 TESS 支付的 8.21 亿美元合同 承继对价的情况下,基于 TAL 独立进行市场销售的假设,收益法下 TAL 100%股 权的估值金额为 1,560.14 万美元,根据估值基准日汇率 1 美元=6.6166 元人民币 折算,估值金额为 10,322.83 万元人民币;资产基础法下 TAL 100%股权的估值 金额为 1,512.75 万美元,折合 10,009.27 万元人民币,估值结论为:TAL 100%股 权的估值位于 1,512.75 万美元至 1,560.14 万美元之间,折合人民币位于 10,009.27 万元至 10,322.83 万元之间。TAL 预期具备独立面对市场销售并实现盈利的能力, 印证了公司对 TAL 产出的 LNG 产品市场竞争力的上述判断。 综上,本次交易价格系基于交易双方对各自经营战略和选定 LNG 目标市场 的不同,在公平、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经过报价、协商、谈判最终确定的。根据 中喜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及 PSA 协议关于清理关联方往来的约定,本次 TAL 100%股权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同时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估值报告》,即 便在不考虑 TESS 支付的 8.21 亿美元合同承继对价的情况下,TAL 未来预期仍 可实现整体盈利,本次交易可满足公司经营战略,并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结构图 本次交易的交易结构图如下: 5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境内 境外 Toshiba Corp. 100% TAI 100% 100% TESS TAL 新奥股份 合同权利义务转让 100%股权收购 100% 新能香港 100% BVI平台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目前,公司主要业务涵盖 LNG 的生产、销售与投资,能源技术工程服务, 甲醇等能源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与贸易,煤炭的开采、洗选与贸易,以及生物制 农兽药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与销售。公司未来将主要致力于以天然气产业链上游 的核心竞争力打造,使得产业领域由能源化工转为聚焦天然气产业链上游。目前 公司在海外端已通过对外投资的方式成为澳大利亚第二大油气公司 Santos 的第 一大股东,与其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完成了海外天然气产业链布局的第一 步;未来公司将持续布局液化天然气行业,目标是成为中国领先的天然气生产商。 从产品成本来看,LNG 产品的离岸成本主要是天然气原料气成本和液化加 工成本。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位于美国,是未来 5-10 年全球 LNG 出口增量 最多的地区之一。美国拥有充足的页岩气储量和成熟的开发技术,页岩气的开采 成本较低,亨利港天然气枢纽的天然气价格长期保持在低位;同时,由于部分美 国墨西哥湾的 LNG 出口终端项目是以前 LNG 接收码头经改造成为出口码头的 棕地项目,所以天然气液化设施的资本性开支在全球范围内相对较低。上市公司 5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可通过本次交易获取较低成本的 LNG 气源,并增强自身国际业务运营能力和竞 争力。 从业务布局来看,目前上市公司在天然气领域的业务规模在总收入中占比不 大,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迅速实现业务在天然气领域的跨越式发展。 从战略方向来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标的公司获取长期天然 气液化服务,从而助力公司继续推动海外天然气上游的资源掌控,以满足国际和 国内日益增长的天然气需求。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完成后 交易前 交易完成后 总资产(万元) 2,223,095.38 2,793,107.32 2,155,462.87 2,726,407.32 总负债(万元) 1,347,396.70 1,917,812.31 1,565,334.40 2,136,867.17 所有者权益(万元) 875,698.68 875,295.02 590,128.47 589,540.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795,427.87 795,024.21 515,313.28 514,724.96 资产负债率(%) 60.61 68.66 72.62 78.38 营业收入(万元) 664,500.52 667,106.03 1,003,563.29 1,005,650.85 营业利润(万元) 91,209.08 91,371.91 89,035.68 89,140.02 利润总额(万元) 92,338.36 92,501.20 92,260.43 92,364.76 净利润(万元) 76,021.10 76,079.67 69,247.61 69,263.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605.85 70,664.41 63,104.00 63,120.13 (万元) 流动比率 0.92 1.77 0.59 1.12 速动比率 0.65 1.54 0.41 0.97 每股收益(元) 0.61 0.62 0.64 0.64 每股净资产(元) 6.47 6.47 5.23 5.22 注:TAL 的财务数据仅包含部分关联交易及往来、维持企业基本运营所发生的成本和 支出等,不能真实反映 TAL 商业化运营后的经营情况,亦无法体现本次交易的实质。 本次交易完成后,扣除对外支付的 TAL 股权转让对价,公司境外子公司将 获得 8.06 亿美元的现金交易差价,大幅增加公司的现金储备。同时,标的公司 5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液化服务商业化运营开始后 20 年,公司需每年支付天然气管道使用和液化服务 相关费用,构成上市公司未来支出的承诺事项。经公司估算,在不考虑电力等变 动成本的情况下,天然气液化相关的液化服务费、管道使用费等费用合计每年约 3.5-4.0 亿美元。 结合对上游天然气资源的价格分析以及公司对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 LNG 价 格的分析判断,公司通过锁定海外液化服务合同进而布局海外 LNG 业务将有助 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天然气上游业务规模、优化 整体业务布局。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交易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王玉锁先生。因此,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海外全资子公司持有 TAL 100%的股权,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目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且 本次交易为现金交易,交易完成后 Toshiba Corp.、TAI 及 TESS 不因本次交易而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不发生变更,为减少及规范未来可能发生 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了《关于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 的承诺函》。 5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大幅增强在 LNG 上游市场的产品供应能力, 考虑到公司关联方新奥能源作为 LNG 下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之一,在 LNG 下 游拥有丰富的资源。公司将秉承公平、公允、开放的原则与下游市场参与者充分 合作和博弈。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平、公允和等 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称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ENN Ecological Holdings Co.,Ltd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股票简称 新奥股份 股票代码 600803 注册资本 1,229,355,783 元 法定代表人 王玉锁 公司住所 石家庄市和平东路 393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0107744755W 经营范围:生物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的生产及自产产品销售;化工产品(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日用化学品的批发零售;经营 本企业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 经营范围 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 和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化肥 销售,微生物肥料的生产和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与上市 新奥股份前身为河北威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威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 经河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冀体改委股字[1992]1 号和 40 号文批准,由河北 省石家庄地区建筑材料一厂、石家庄地区建筑材料二厂、石家庄地区高压开关厂 组建成立并实行股份制试点,在原石家庄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股份有 限公司(注册号:10774229-0),公司设立时的名称为“河北威远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设立时的股本为 3,720 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 3,020 万股,内部职 工股 700 万股。 1993 年 9 月 1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3]52 号”文批准,威远 5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生化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1993)字第 2108 号”文审核同意,该部分向社会公开 发行的股票于 1994 年 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 60080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后,威远生化总股本增至 5,720 万股。 (二)公司上市后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股权分置改革前的股份变动 1994 年 4 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威远生化于同年 9 月实施 1993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国家股每 10 股送 0.1 股、社会公众股每 10 股送 2 股)。本次利润 分配完成后,威远生化总股本增至 62,902,000 股。 1996 年 5 月,经 199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威远生化于同年 7 月实施 “1994-199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国家股与社会公众股均每 10 股送 2 股)。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威远生化的总股本增至 75,482,400 股。 1996 年 12 月,威远生化按照《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 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国务院国发[1995]17 号) 和国家体改委、国家国资局《关于做好原有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工作的通知》(体 改生[1995]117 号)的规定重新进行了验资并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436523-1-1)。 1997 年 10 月,河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计划委员会、河北省经 济贸易委员会及河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冀体改委生字[1997]4 号”文批复, 同意以威远生化的国有股权和石家庄化工厂的国有资产作为出资组建威远集团。 威远集团为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根 据该委员会“石国资委发[1997]4 号”文的授权统一经营和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 有资产,威远生化的国家股股份 52,125,713 股变更为威远集团持有。 1998 年 12 月 8 日,经 1998 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威远生化于 1999 年 1 月实施 1998 年中期红利分配方案(国家股与社会公众股均每 10 股送 4 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威远生化的总股本增至 105,675,360 股。 5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1999 年 3 月 10 日,威远生化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冀股办[1999]10 号”文 更名为“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999 年 7 月 30 日,经威远生化 199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于同年 12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1999]117 号”文批准,威远生化以截至 1998 年末的总股本 75,482,4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配售 3 股,实施向全体股东配 售 12,546,350 股普通股,其中向国家股股东配售 882,350 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 配售 11,664,000 股。本次配股实施完成后,威远生化的总股本增至 118,221,713 股,其中国家股 52,125,713 股、社会公众股 66,096,000 股。 2000 年 7 月,财政部以《关于变更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 持股单位的批复》(财企[2000]52 号)批复,同意威远生化国家股股东由石家庄 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变更为威远集团,股权性质仍为国家股。同时,因上述财政部 的批复文件将威远集团所持有国家股 5,212.5713 万股省略掉小数点后最末一位 记 为 5,212.571 万股,国家股持股单位变更后,威远集团持有的股份数为 52,125,710 股,其余 3 股暂登记在国家股托管专户中。 2003 年 5 月 31 日,王玉锁先生控制的新奥集团和新奥投资与石家庄市国有 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时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 会办公室、新奥集团、威远集团三方共同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2004 年 3 月 18 日,新奥集团、新奥投资与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经资产评估并经河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 会“冀国资字[2004]12 号”文核准,新奥集团、新奥投资分别受让威远集团 80%、 20%的股权,股权转让总价款为 5,461.49 万元。 2004 年 5 月 12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2004]365 号”文批复同意威远集团的企业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其所持有的威远生化 股份性质变更为法人股。 2004 年 12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公司字[2004]116 号”批准,同意 豁免新奥集团对威远生化的要约收购义务。王玉锁先生控制的新奥集团和新奥控 股完成对威远生化控股股东威远集团全部股权的收购。本次收购完成后,王玉锁 6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先生通过威远集团间接持有威远生化 52,125,710 股股份(占当时威远生化总股本 的 44.09%)。2006 年 1 月,威远集团持有的 52,125,710 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法人股。 由于前述财企[2000]52 号文省略小数点的原因,尾数 3 股没有登记在威远集团股 票账户中,暂时登记在国家股托管专户中。 2、股权分置改革 2006 年 4 月 4 日,威远生化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方案实施股权变更登记日(2006 年 3 月 24 日)为准,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全 体流通股股东共计支付对价 1,652.4 万股换取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流通股 获得 2.5 股。2006 年 4 月 17 日,威远生化完成过户手续,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 施完毕。股改方案实施完毕后,威远生化总股本保持不变仍为 118,221,713 股, 威远集团持有 35,601,713 股(暂时登记在国家股托管专户中的 3 股并入威远集团 持有的股份列示,下同)、占威远生化总股本的 30.11%。 3、股权分置改革后的股本变动 2006 年 5 月,经威远生化 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威远生化实施 2005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威远生化截至 2005 年末的总股本 118,221,7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实施完成后,威远生化的总股本增至 236,443,426 股。 2008 年 6 月 6 日,威远生化控股股东威远集团持有的 11,822,171 股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发生变更,总股本 236,443,426 股不变,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更为 59,381,255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 更为 177,062,171 股。 2010 年 12 月 27 日,威远生化向新奥控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获得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911 号”批文的核准,同意威远生化向新奥控股发行 75,388,977 股股份购买其相关资产。根据威远生化与新奥控股签订的《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书》,新奥控股以其拥有的新能(张家港)75%的股权和新能(蚌 埠)100%的股权作为对价,认购威远生化向其发行的股份,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股本)75,388,977 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100%。新能(蚌埠)已于 2010 年 12 6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月 31 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威远生化持有其 100%的股权。新能(张家 港)已于 2011 年 1 月 4 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威远生化持有其 75%的 股权。 2011 年 1 月 6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明, 确认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威远生化的总股本变更为 311,832,403 股。 2011 年 1 月 28 日,威远生化已就注册资本和股本总数的变更履行工商登记程序。 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新奥控股 75,388,977 24.18 威远集团 71,203,426 22.83 其他股东 165,240,000 52.99 合计 311,832,403 100.00 2013 年 3 月 6 日,公司向新奥控股、新奥基金、涛石基金、平安资本、合 源投资、联想控股、泛海投资等 7 名交易对象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能矿 业 100%股权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11 号”批文的 核准,同意公司以 10.98 元/股的价格向新奥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 229,872,495 股、 向新奥基金发行股份 98,360,656 股、向合源投资发行股份 78,688,525 股、向涛石 基金发行股份 100,182,149 股、向平安资本发行股份 63,752,277 股、向联想控股 发行股份 19,672,131 股、向泛海投资发行股份 19,672,131 股,用于收购七家公司 合计持有的新能矿业 100%的股权并通过新能矿业间接获得新能能源 75%的股权 和鑫能矿业 100%的股权。2013 年 7 月 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013 年 8 月 12 日,公司已完成办理新奥控股、新奥基金、合源投资、涛石 基金、平安资本、联想控股及泛海投资向公司合计增资 610,200,364 股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公司股本变更为 922,032,767 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6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305,261,472 33.11 涛石能源股权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 100,182,149 10.87 北京新奥建银能源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98,360,656 10.67 廊坊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8,688,525 8.53 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 71,203,426 7.72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63,752,277 6.91 联想控股有限公司 19,672,131 2.13 泛海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9,672,131 2.13 其他股东 165,240,000 17.92 合计 922,032,767 100.00 2013 年 12 月 26 日,根据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11 号《关于核准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天弘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合 计 63,752,27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0.98 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 份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及经营范围变更的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股本变更为 985,785,043 股。 2014 年 7 月 4 日,公司股东涛石基金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00,182,149 股和平安资本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3,752,277 股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并 办理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2015 年 3 月 17 日,公司股东天弘基金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6,429,872 股和平安大华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7,322,404 股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并办 理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2015 年 6 月,公司控股股东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解除其持有的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份 75,388,977 股的股份限售,股东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解除 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7,559,084 股的股份限售,并于 6 月 30 日办理了 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6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额(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46,265,938 45.2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39,519,105 54.73 合计 985,785,043 100.00 2016 年 7 月 4 日,公司股东新奥控股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29,872,495 股、新奥基金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98,360,656 股、合源投资持有的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份 78,688,525 股、联想控股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9,672,131 股、泛海控股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9,672,131 股均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合 计 446,265,938 股),并办理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额(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0 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85,785,043 100.00 合计 985,785,043 100.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8]115 号)文件核准,公司按照每股人民币 9.33 元的价格, 以每 10 股配售 2.5 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2018 年 2 月 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 的股东配售股份。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配股有效认购 数量为 243,570,740 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配股配售的 243,570,740 股人民币普通股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起上市流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229,355,783 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额(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0 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29,355,783 100.00 合计 1,229,355,783 100.00 6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三、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381,576,840 31.04% 2 弘创(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19,200,820 9.70% 3 廊坊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8,360,656 8.00% 4 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 89,004,283 7.24% 5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4,590,164 2.0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正灏 62 号证 6 24,573,495 2.00% 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国泰君安证券-建设银行-国泰君安君得鑫股票集合资 7 14,747,551 1.20% 产管理计划 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530,075 0.9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 9 10,000,000 0.81% 证券投资基金(LOF) 10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785,833 0.71% 合计 782,369,717 63.64%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如下: 经公司 2016 年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全资子公司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支付 754,809,895.00 美元现金的方 式收购懋邦投资持有的联信创投 100%的股权,进而通过联信创投持有澳大利亚 上市公司 Santos 209,734,518 股的股份。 除上述事项外,最近三年,公司无其他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 五、最近三年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年新奥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王玉锁先生, 6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一)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奥控股持有公司 381,576,84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31.0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新奥控股成立于 2000 年 1 月 13 日,注册资本 80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为王玉锁先生。新奥控股属于投资控股型公司。目前,新奥控股的主要投资业务 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市政工程建设、旅游、饮食、电子机械制造、 化工、建材制造等行业的投资、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玉锁先生直接持有新奥控股 0.675%股权,廊坊市 天然气有限公司持有新奥控股 99.25%股权,王玉锁先生通过持有廊坊市天然气 有限公司 90.00%股权间接控制新奥控股 99.25%股权,合计控制新奥控股 99.925% 股权,为新奥控股的实际控制人。 此外,王玉锁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0.16%股权,通过新奥控股控制上市公 司 31.04%股份,通过廊坊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控制上市公司 8.00%股份, 通过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 7.24%股份,通过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陕国投正灏 62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控制公司 2.00%的股份,合 计持有控制 48.43%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王玉锁先生的简历如下: 王玉锁,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1992 年 12 月至今任廊坊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1998 年 12 月至今任新 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 年 1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新奥控股投资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 10 月至今任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 年 7 月至今任新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2006 年 7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新能 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 3 月至今任新奥光伏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6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年 5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新能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1 月至今任新奥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12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1 月至今任廊 坊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至今任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主要业务涵盖液化天然气生产、销售与投资,能源技术工程服务,甲醇 等能源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与贸易,煤炭的开采、洗选与贸易,以及生物制农兽 药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与销售。 公司拥有优质煤矿、能源化工及 LNG 清洁能源产品生产类资产,已经形成 较为完整的“煤-能源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2015 年 5 月,公司通过收购 新地工程,实现了在天然气、节能环保和化工行业上游工程设计施工领域的业务 拓展,进一步完善了能源化工行业的产业链布局。2016 年公司通过对外投资成 为澳大利亚第二大油气公司 Santos 的第一大股东,积极丰富天然气业务板块, 通过对天然气生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持续布局液化天然气行业。 1、LNG 的生产、销售与投资 LNG 主要作为清洁能源和工业气体燃料,主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沁水新 奥”生产经营。公司对天然气生产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1)公司持有中海油北 海 45%股权,中海油北海 LNG 工厂位于广西北海涠洲岛,以中海油开采的海上 石油伴生气为原料生产 LNG,LNG 产品主要销往珠三角地区;(2)公司持有澳 大利亚第二大油气上市公司 Santos10.07%股权,为 Santos 第一大股东。 2、能源工程 公司能源工程业务由新地工程承接,其主要从事天然气、节能环保及新型化 工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设备制造与集成、项目管理与工程建设等的一 体化服务业务,属于能源清洁利用及节能环保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 6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3、能源化工 公司甲醇生产业务以煤为原料,由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开展,其位于煤炭资 源丰富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司能源化工产品贸易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新能天津 开展,依托公司能源化工、煤炭产业基础,新能天津整合外部资源,与西北、华 北、华中、华东等主要能源消费地客户建立了稳定的贸易合作关系,并在华东、 华南区域开展甲醇及其他化工产品进出口业务。 4、煤炭 公司煤炭业务主要由公司旗下的“新能矿业”运营。主要煤种为不粘煤,极 少数为长焰煤。主要产品包括混煤和洗精煤,其中混煤因灰分较高通常用作动力 煤,洗精煤灰分及其他杂质含量较低,适合作为一些专门用途的优质煤炭,可以 用作能源化工的原材料。 5、生物制药(农药和兽药) 公司的农兽药业务主要由农药公司、动物药业以及新威远生产经营,目前原 料药和制剂协同发展。威远品牌在农兽药行业内有较强的影响力,能够结合种养 殖大户的需求,以自有销售渠道和线上线下销售结合的业务模式,整合内外部资 源为其提供整套解决方案等服务。近期,公司拟出售生物制农兽药业务,并与交 易对方就相关资产的出售和购买达成了意向性协议。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597,533.23 611,678.52 473,565.80 399,999.84 非流动资产 1,681,927.88 1,543,784.35 1,364,004.11 737,541.13 6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279,461.10 2,155,462.87 1,837,569.91 1,137,540.97 流动负债 659,886.62 1,042,978.42 741,811.25 395,743.32 非流动负债 688,673.31 522,355.99 569,702.86 249,546.20 负债合计 1,348,559.93 1,565,334.40 1,311,514.11 645,289.52 归属于母公司所 848,549.07 515,313.28 454,408.87 425,776.11 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82,352.10 74,815.19 71,646.94 66,475.34 所有者权益合计 930,901.18 590,128.47 526,055.80 492,251.45 注:2015 年-2017 年数据已经审计,2018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979,675.84 1,003,563.29 639,559.29 565,916.55 营业利润 132,261.02 89,035.68 38,653.52 104,228.78 利润总额 133,276.01 92,260.43 72,015.42 105,784.30 净利润 110,974.20 69,247.61 57,062.26 88,450.44 少数股东损益 7,489.42 6,143.61 5,192.89 7,885.43 归属于母公司股 103,484.78 63,104.00 51,869.36 80,565.01 东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071.11 99,023.21 97,860.41 109,062.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612.34 -80,734.47 -590,611.37 -188,963.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0.76 19,015.58 533,066.78 94,316.9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5,143.91 36,826.00 38,403.57 14,425.23 4、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资产负债率 59.16% 72.62% 71.37% 56.73% 6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毛利率 23.58% 24.90% 26.70% 31.49% 每股收益(元/股) 0.88 0.64 0.53 0.82 八、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法合规情况 (一)上市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交易所公开谴 责,亦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如下: 1、2017 年 4 月,公司的子公司新地工程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收到舟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舟)安监管罚[2017]14 号),对新地工程处以 20 万元罚款。新地工 程已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足额缴付上述罚款。舟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针对 该事项出具证明,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2017 年 5 月,公司的子公司新能能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到达拉特旗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达)安监管罚[2017]危-6 号),责令新能能源 限期改正并处以 2 万元罚款。 2017 年 8 月,新能能源因违反《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和《安 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规定,收到达拉特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达)安监管罚[2017]危-21 号),责令新能能源限期 改正并处以 2 万元罚款。 2017 年 12 月,新能能源因违反《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第 5.6.2.4 条及《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第 9.2.2 条的相关规定,收 到达拉特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达)安监管罚告 [2017]危-29 号),处以 1 万元罚款。 7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新能能源已按照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达拉特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已针对上述事项出具情况说明,上述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且上述处罚均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3、2017 年 5 月,公司的子公司农药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收到河 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冀石化 园安罚字[2017]第 001 号),对农药公司处以 15 万元罚款。农药公司已足额缴付 上述罚款。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针对上述事项出具情 况说明,认为上述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处罚不属 于重大行政处罚。 2018 年 5 月,农药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收到石家庄市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石公(消)行罚决字 [2018]0026 号),对农药公司处以 3.5 万元罚款。上述罚款已足额缴纳。 2018 年 8 月,农药公司受到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以的 10 万元罚款。上述罚款已足额缴纳,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已针对上述事项出具说明,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备案行为。 2018 年 10 月,农药公司因违反《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的规 定,收到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农药公司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翼石)安监罚[2018]ZS009 号),对农药公司处以 1.5 万元罚款。上述罚款已 足额缴纳。 4、2018 年 5 月,公司的子公司新能矿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 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收到伊金霍洛旗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伊环罚[2018]31 号),对新能矿业处以 50 万元罚款。上述罚款已足额缴纳。 5、2016 年 8 月,公司的子公司新威远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七条的规定,收到达拉特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新威远出具的《行政 处罚告知书》((达)安监管罚告[2016]稽-7 号),对新威远处以 20 万元处罚。上 述罚款已足额缴纳。 7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7 月,新威远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十七条的规定,收到达拉特旗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达环罚 字[2018]62 号),对新威远处以 10 万元罚款。上述罚款已足额缴纳。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并将在后续的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循安全生产与环境保 护的相关规定,上述行政处罚对本次重组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均未 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亦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7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第三章 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 Toshiba Corp.,TAI 和 TESS。其中,公司境外子公 司拟购买 Toshiba Corp.美国子公司 TAI 持有的 TAL 100%股权,并承继 Toshiba Corp.日本子公司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一、交易对方公司概况 (一)Toshiba Corporation 1、基本情况 Toshiba Corporation 系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根据《TC 法律意 见书》、交易对方提供的 Toshiba Corp.登记文件、有价证券报告书(2017 年 4 月 1 日 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 并 经 查 询 Toshiba Corp. 公 告 网 站 (http://www.toshiba.co.jp/about/ir/),截至《TC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Toshiba Corp. 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株式会社东芝(Toshiba Corporation) 上市地点 东京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6502.T 注册资本 2,000.44 亿日元 成立日期 1904 年 6 月 25 日 登记编号 0104-01-044997 公司地址 东京都港区芝浦一丁目 1 番 1 号 (1)制造电力机械和设备;(2)制造测量仪器、医疗机械和设备以及 其他机械和设备;(3)提供软件、电信、广播、信息处理服务及资讯提 营业范围 供服务;(4)化学工业、金属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买卖/租赁/经纪业、 陶瓷业、采矿业、泥沙采集业、供电业、金融业;(5)与上述业务相关 的其他业务;(6)对以上述业务为业务的各方进行投资。 2、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根据《TC 法律意见书》,Toshiba Corp.最近三年的注册资本变动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日元) 修订日期 登记日期 7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注册资本(日元) 修订日期 登记日期 200,000,000,000 2016年7月31日 2016年8月1日 499,999,997,000 2017年12月5日 2017年12月18日 200,000,000,000 2018年7月31日 2018年8月1日 200,044,000,000 2018年8月3日 2018年8月13日 3、前十大股东情况 根据 Toshiba Corp.公开披露的有价证券报告书(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Toshiba Corp.的前十大股东明细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GOLDMAN,SACHS & CO. REG 14.62 2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6.92 3 ECM MF 4.92 4 CREDIT SUISSE SECURITIES (USA) LLC SPCL. FOR EXCL. BEN 3.30 5 MSCO CUSTOMER SECURITIES 2.56 6 KING STREET CAPITAL MASTER FUND, LTD 2.32 7 STATE STREET BANK WEST CLIENT - TREATY 505234 1.81 8 第一生命保险 1.77 9 日本生命保险相互会社 1.69 10 东芝持株会 1.67 4、主要业务发展状况、主要财务指标及简要财务报表情况 根据《TC 法律意见书》及 Wind 公开披露的信息,Toshiba Corp.主要从事多 元化电气/电子产品的制造,是一家多元化的电气/电子制造商。Toshiba Corp.的 营业范围包括:(1)制造电力机械和设备;(2)制造测量仪器、医疗机械和设备 以及其他机械和设备;(3)提供软件、电信、广播、信息处理服务及资讯提供服 务;(4)化学工业、金属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买卖/租赁/经纪业、陶瓷业、采 矿业、泥沙采集业、供电业、金融业;(5)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其他业务;(6)对 以上述业务为业务的各方进行投资。 Toshiba Corp.的会计年度截止日为每年的 3 月 31 日。根据 Toshiba Corp.披露 的年报,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和 2018 年 3 月 31 日,Toshiba Corp.的简要财务 7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日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2018 年 3 月 31 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 流动资产总额 3,579,096 2,736,293 其中:货币资金 500,820 521,097 应收账款 940,315 981,125 存货 469,767 500,686 其他 1,668,194 733,385 非流动资产总额 879,115 1,533,220 其中:长期应收及投资款 245,840 225,834 固定资产 365,635 403,733 商誉及无形资产 126,510 345,823 其他 141,130 557,830 资产总额 4,458,211 4,269,513 流动负债总额 2,430,940 2,718,403 其中:短期借款 89,891 357,72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11,667 328,074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84,687 673,679 其他 1,444,695 1,358,923 非流动负债总额 1,016,537 1,826,814 其中:长期借款 390,860 518,171 预提福利费用 443,092 481,833 其他 182,585 826,810 负债总额 3,447,477 4,545,21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0,734 -275,704 营业收入 3,947,596 4,043,736 营业成本 2,986,840 3,015,196 销售及管理费用 896,686 929,611 利润总额 82,378 44,945 净利润 840,384 -1,160,2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4,011 -965,663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Toshiba Corp.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7 年度/2018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度/2017 年 3 月 31 日 7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7 年度/2018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度/2017 年 3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77.33% 106.46% 净利率 21.29% -28.69% 5、主要下属企业 根据 Toshiba Corp.公开披露的有价证券报告书(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Toshiba Corp.的主要子公司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序号 公司名称 1 (株)シャハンセミコンタクター 2 東芝キヤリア·タイ社 3 加賀東芝エレクトロニクス(株) 4 東芝中国社 5 西芝電機(株) 6 東芝大連社 7 (株)ニューフレアテクノロシー 8 東芝エレクトロニクス·アシア社 シクマハワーホールティ ンクス合 9 10 東芝エレクトロニクス·ヨーロッハ社 同会社 11 東芝キヤリア(株) 12 東芝エレクトロニクス台 湾社 13 東芝クライアントソリューション(株) 14 東芝電梯(中国)社 15 東芝テハイス(株) 16 東芝電梯(瀋陽)社 17 東芝テハイス&ストレー シ(株) 18 東芝システム欧州社 19 東芝テシタルソリュー ションス(株) 20 東芝カルフ社 21 東芝エレヘータ(株) 22 東芝水力機器杭州社 23 東芝エネルキーシステム ス(株)(TESS) 24 東芝産業機器アシア社 25 東芝燃料電池システム(株) 26 東芝情報機器杭州社 東芝クローハルコマースソリューショ 27 28 東芝情報機器フィリヒン 社 ン·ホールティンクス(株) 29 東芝産業機器システム(株) 30 東芝情報システム英国社 31 東芝インフラシステムス(株) 32 東芝インターナショナル米国社 33 東芝 IT サーヒス(株) 34 東芝国際調達香港社 東芝シェイエスタフリュー·ハ 35 東芝ライテック(株) 36 ワーシステム社 37 東芝ロシスティクス(株) 38 東芝照明(昆山)社 39 東芝メモリ(株) 40 東芝メモリアメリカ社 41 東芝フラントシステム(株) 42 東芝メモリアシア社 43 東芝テック(株) 44 東芝メモリヨーロッハ社 7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公司名称 序号 公司名称 45 東芝テックソリューションサーヒス(株) 46 東芝メモリシンカホール社 47 アトハンスエナシー英国社 48 東芝メモリ台湾社 東芝原子力エナシーホー ルティン 49 コンサート社 50 クス(米国)社 51 シーエヌエフティ社 52 東芝ヨーロッハ社 53 エルシーコラテラルエス ヒーウィ社 54 東芝セミコンタクタ·タイ社 東芝テックヨーロッハ画像情報シス 55 ニューシェネレーション 社 56 テム社 東芝テックフランス画像情報システム 57 TCFG コンフレッサ(タイ)社 58 社 東芝アメリカヒシネスソ リューション 59 60 東芝泰格信息系統(深圳)社 社 61 東芝アメリカ電子部品社 62 東芝テックシンカホール社 63 東芝アメリカエナシーシステム社 64 東芝テック英国画像情報システム社 65 東芝アメリカ原子力エナシー社 66 東芝電力流通システム·イント社 67 東芝アメリカ社(TAI) 68 ティーヒーエスシー·タイ社 ティーエスヒー原子力エナシーユ 69 東芝アシア·ハシフィック社 70 ーエスエークルーフ社 71 東芝オーストラリア社 72 ウェックインシュアランス社 73 東芝開利空調(中国)社 (二)Toshiba America, Inc. 1、基本情况 根据《TAI 法律意见书》,TAI 是根据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正式成立、 有效存续并享有良好信誉的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Toshiba America, Inc. 成立日期 1989 年 2 月 10 日 股份总数 有权发行股份总数为 2,500 股(股票面值为 1 美元) 企业地址 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New Castle,Delaware 营业范围 从事根据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 可能组织公司进行的任何合法行为或活动 2、股权控制关系 根据《TAI 法律意见书》、《TC 法律意见书》及和 Toshiba Corp.公开披露的 7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有价证券报告书(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TAI 的股权控制关系 如下: Toshiba Corporation 100% Toshiba America Inc. (三)Toshiba Energy Systems & Solutions Corporation 1、基本情况 根据《TESS 法律意见书》,截至该法律意见书出具日,TESS 的基本情况如 下: 企业名称 Toshiba Energy Systems & Solutions Corporation 成立日期 2017 年 4 月 25 日 资本金总额 100 亿日元 企业地址 神奈川県川崎市幸区堀川町 72 番地 34 (1)制造电力机械和设备;(2)制造测量仪器、医疗机械和设备以 及其他机械和设备;(3)提供软件、电信、广播、信息处理服务及资 业务范围 讯提供服务;(4)化学工业、金属工业、建筑业、陶瓷业、采矿业、 泥沙采集业、供电业;(5)对以上述业务为业务的各方进行投资;(6) 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其他业务。 2、历史沿革 根据《TESS 法律意见书》,TESS 的初始注册资本为 5,000 万日元。2017 年 10 月 1 日,TESS 注册资本金额增至 100 亿日元,该等资本金额于 2017 年 10 月 3 日注册。 3、股权控制关系 根据《TESS 法律意见书》和 Toshiba Corp.公开披露的有价证券报告书(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TESS 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7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Toshiba Corporation 100% Toshiba Energy System & Solution Corporation 二、交易对方之间关联关系的说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 Toshiba Corp.、TAI 和 TESS,TAI 和 TESS 均为 Toshiba Corp.的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之间关联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 Toshiba Corp.、TAI 和 TESS 与本公司、本 公司控股股东之间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 Toshiba Corp.、TAI 和 TESS 均不存在向上 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 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及诚信情况的说 明 1、根据《TC 法律意见书》,最近五年内 Toshiba Corp.的现任董事、执行高 管、高级管理层或其他高管均未曾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涉及金融方面的诉讼 或仲裁,不存在未偿还的任何大额债务、未能履行的承诺、或受到任何证券当局 的行政处罚或任何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的情形;最近五年内 Toshiba Corp.受到 日本金融服务局及交易所的行政处罚或处分情况如下: ①日本金融服务局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发布指令认为 Toshiba Corp.在证券 7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报告中作出虚假陈述,对其处以 73 亿日元的行政罚金。 ②Toshiba Corp.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公布了独立调查委员会关于不当会计处 理的调查报告,并于 2015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对过去收益报告等的整改情况。东 京证券交易所认为 Toshiba Corp.非常有必要完善自身的内部管理制度,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将 Toshiba Corp.的股票预警为风险提示股票。2017 年 10 月 12 日, 东京证券交易所决定对该公司取消风险提示股票的预警。 2、根据《TAI 法律意见书》,基于法院案卷查询结果(指在“File & ServeXpress” 系统中对特拉华州大法官法院和特拉华州高等法院的现行案件进行查询;以及(ii) 在特拉华州的联邦地区法院以及特拉华州的美国破产法院的“Webpacer”电子文 件系统进行的查询),截至该法律意见书出具日(2018 年 12 月 10 日),TAI 存在 两项诉讼(ET AL. V. M CUBED TECHNOLOGIES, ET AL.及 Sockeye Licensing TX LLC v. Toshiba America, Inc.),除此之外未查询到在特拉华州针对 TAI 的法律 或政府诉讼。 3、根据《TESS 法律意见书》,最近五年内 TESS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金融相关诉讼或仲裁,亦不存在未偿的任何大 额债务、未能履行的合同、或受到任何证券当局的行政处罚或任何证券交易所的 纪律处分的情形。 8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第四章 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包括两部分,分别为 TAI 持有的 TAL 100%股权以及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根据《TAL 法律意见书》,TAL 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Toshiba America LNG Corporation 注册地址 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New Castle,Delaware 成立日期 2017 年 2 月 7 日 董事 Noriaki Hashimoto,Takayuki Shibano,Akira Nakatani 业务范围 从事根据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组织公司进行的任何合法行为或活动 已发行股份数 15 股 (二)标的公司股本历史变更情况 根据《TAL 法律意见书》及交易对方提供的股票发行资料,2017 年 6 月, TAL 发行股份 1 股,由其股东 TAI 持有;2017 年 9 月,TAL 新增股份 14 股,且 均由 TAI 认购,TAI 系 TAL 的唯一股东。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 根据交易对方提供的资料,标的公司 TAL 的股权结构如下: 8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Toshiba Corporation 100% Toshiba America Inc. 100% Toshiba America LNG Corporation (二)交易标的公司子公司情况 根据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及交易对方在PSA中的声明,标的资产TAL无下属子 公司。 (三)TAL 股权权属情况 根据《TAL 法律意见书》、《法律尽职调查报告》、《UCC 法律意见书》及 PSA 的约定,TAI 系 TAL 已发行股份的唯一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且不受任何申索。 (四)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根据《TAL法律意见书》,TAL的公司章程未包含对普通股股份转让的限制 性规定。 三、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鉴于 Freeport 液化设施提供方的液化工厂尚未投产, TAL 尚未实质开展 LNG 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目前的运营活动主要为协调天然 气液化处理设施投产前的商业安排工作以及 LNG 销售的市场开发活动。故 TAL 的财务数据仅包含部分关联交易及往来、维持企业基本运营所发生的成本和支出 等,不能真实反映 TAL 商业化运营后的经营情况,亦无法体现本次交易的实质。 因此,报告期内 TAL 财务数据的参考性比较局限。 TAL 成立于 2017 年 2 月,成立未满两年。根据中喜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 告》,TAL 2017 年 2-12 月和 2018 年 1-6 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8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2-12 月 流动资产 972.28 2,036.56 非流动资产 9,924.90 9,801.30 资产总计 10,897.18 11,837.86 流动负债 887.91 2,005.07 负债合计 887.91 2,005.0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009.27 9,832.79 营业收入 2,605.50 2,087.57 利润总额 152.37 124.93 净利润 50.50 31.99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TAL 的营业收入均来自于 TESS,即 TAL 向 TESS 提供天然气液化合同投产前的商业事宜服务和 LNG 销售市场服务而获取的服务 费。 四、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标的公司行业监管及行业政策 TAL 所属行业为天然气行业上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 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TAL 公司所属行业为 “D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TAL 公司所属 行业为“D4511 天然气生产和供应业”。 1、美国行业监管情况 标的公司 TAL 注册于美国特拉华州,实际经营地为美国德克萨斯州,其经 营受美国法律的监管。 根据 LTA、PSA、《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TAL 业务法律意见书》,标的 公司进行 LNG 业务相关环节涉及的资质及许可如下: (1)采购天然气 根据《TAL 业务法律意见书》,就采购天然气而言,除应经适格注册为一家 美国主体外,没有其他的资质要求。 8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根据《法律尽职调查报告》,TAL 为一家注册在特拉华州并在德克萨斯州经 营的公司,符合上述主体资格要求。 (2)运输天然气 根据《TAL 业务法律意见书》,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规则要求管道运输商提 供托运人的名称、托运人的公司编码、内部合同、合同费率、数量及合同期限等。 鉴于 TAL 计划未来通过德克萨斯州东部传输线(目前尚在建设中)运输气体, 德州东部传输需要在 TAL 首次指派其进行运输前填报 TAL 的基本信息及运输合 同期限。 (3)销售 LNG 根据 LTA 约定、《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TAL 业务法律意见书》,LNG 出 口销售应取得美国能源部出具的准许从美国出口液化天然气的授权书。Freeport 已取得美国能源部核发的长期出口授权书,并通过 LTA 授予 TAL 在服务期间非 排他性基础上使用 FLEX 出口授权书。 TAL 使用任何 FLEX 出口授权书的权利应以 TAL 已在美国能源部注册为前 提,根据《TAL 业务法律意见书》,TAL 已向美国能源部进行注册,有权使用 FLEX 出口授权书;此外,根据美国能源部网站 Freeport 液化设施相关网页的要求, Freeport 相关长期合同也应在美国能源部进行注册,因此 TAL 未来还应将其销售 合同进行注册。除以上注册外,TAL 销售 Freeport 产出的 LNG 无需其他许可。 综上,TAL 已具备采购天然气的主体资格并已就使用 FLEX 出口授权书进 行注册;除未来相应业务发生时应进行的填报及注册外,运输及销售液化天然气 不需要其他许可。 2、国内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TAL 所处的行业为燃气生产和供应行业,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环 保部等多个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①国家发改委:作为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部门,负责制定我国的能源、天然 气、能源化工等行业的发展规划,并具体负责项目投资建设的审批。 8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②国家能源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 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提出发展可再 生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开展能源国际合作。 ③环保部:负责对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 环境管理政策,并负责环境保护的监督、行政稽查工作。 (2)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①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TAL 处于天然气行业上游,主要经营的产品为 LNG,中国是其目标市场之 一。国内涉及 LNG 下游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部门 发文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0.1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4.04 3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 年修订) 国务院 2016.02 ②主要行业政策或规划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部门 发文时间 主要内容 坚持统筹兼顾,整体考虑全国天然气利 用的方向和领域,优化配置国内外资 源;坚持区别对待,综合考虑天然气利 《天然气利用政 国家发改 1 2012.12 用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以 策》 委 及不同用户的用气特点等各方面因素, 天然气用户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 类和禁止类。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 应,要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 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供应,优化 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 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鼓励发展 《大气污染防治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 2 国务院 2013.09 行动计划》 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有序发展天然 气调峰电站;京津冀区域城市建成区、 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区域要加快现有 工业企业燃煤设施天然气替代步伐;到 2017 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 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 8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部门 发文时间 主要内容 务。 着力优化能源结构,把发展清洁低碳能 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到 《能源发展战略 202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 行 动 计 划 国务院办 3 2014.06 比重达到 15%,天然气比重达到 10% ( 2014-2020 公厅 以上,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 62%以内。 年)》 加大液化天然气和管道天然气进口力 度。 调整化石能源结构,2020 年我国天然 气消费量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 《国家应对气候 到 10%以上,利用量达到 3,600 亿立方 变 化 规 划 国家发改 4 2014.09 米;合理配置城市交通资源。积极推广 ( 2014-2020 委 天然气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等新能源 年)》 汽车。2020 年,大中城市公交出行分 担比率达到 30%。 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 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天然 《中华人民共和 气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面向社会资本 国国民经济和社 扩大市场准入,加快开放天然气行业的 5 国务院 2016.03 会发展第十三个 竞争性业务;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五年规划纲要》 加强陆上和海上油气勘探开发,有序开 放矿业权,积极开发天然气、煤层气、 页岩油(气)。 鼓励天然气勘探开发投资多元化,实现 储运接收设施公平接入,加快价格改 革,降低利用成本,扩大天然气消费;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15%以上, 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 10%,煤炭 消费比重降低到 58%以下;积极推进 《能源发展“十 国家能源 天然气价格改革,推动天然气市场建 6 2016.12 三五”规划》 局 设,探索建立合理气、电价格联动机制, 降低天然气综合使用成本,扩大天然气 消费规模;稳步推进天然气接收和储运 设施公平开放,鼓励大用户直供;合理 布局天然气销售网络和服务设施,以民 用、发电、交通和工业等领域为着力点, 实施天然气消费提升行动。 逐步将天然气培育成为我国现代清洁 《关于加快推进 能源体系的主体能源之一,到 2020 国家发改 7 天然气利用的意 2017.06 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 委 见》 比力争达到 10%左右,地下储气库形 成有效工作气量 148 亿立方米。到 2030 8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部门 发文时间 主要内容 年,力争将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 占比提高到 15%左右,地下储气库形 成有效工作气量 350 亿立方米以上。 健全天然气多元化海外供应体系;构建 多层次储备体系,建立以地下储气库和 沿海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为主、 《促进天然气协 重点地区内陆集约规模化 LNG 储罐为 8 调稳定发展的若 国务院 2018.09 辅、管网互联互通为支撑的多层次储气 干意见》 系统;强化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互联 互通;建立天然气发展综合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和调峰机 制。 (二)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简要情况 TAL 通过 LTA 协议锁定了未来 20 年的 LNG 液化能力,将会开展上游天然 气的采购并通过公司 LNG 业务相关运营主体开展下游 LNG 销售业务,TAL 所 属行业为天然气行业上游。LNG 整体产业链情况如下图所示: 上游:资源拥有者,勘探、 中游:运输、存储等环节 下游:输配和分销环节 开采和液化 LNG运输 LNG存储 输配和分销 LNG 天然气资源 液化生产 LNG海运 沿海陆上 化工 (LNG运输船) LNG接收站 天然气 天然气 勘探与开采 液化工厂 工业燃料 海上浮式 LNG陆运 LNG接收站 (集装箱、槽车) 发电 小型LNG TAL 卫星站 城市燃气 随着科技进步与发展,石油石化行业逐渐成为全球经济的重要推动力和现代 社会正常运行的重要支柱。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压力、信息技术和新能源技术不 断进步等因素的共同推动下,世界能源转型升级、变革的步伐持续加快,天然气 作为优质、高效的清洁能源之一,是能源供应清洁化的最现实选择。 根据《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 2016》,到 2035 年,石化能源仍 是为世界经济提供动力的主导能源,占预计能源增加量的约 60%,以及 2035 年 能源供应总量的近 80%;天然气是增长最快的石化能源(年均 1.8%),它在一次 8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能源中的占比将逐渐增加,并在 2035 年取代煤炭成为第二大燃料;在展望期内 石油和天然气的合计增长与过去 20 年相近。 从全球天然气产量和消费情况来看,北美洲一直位列全球第一。根据《2018 年 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7 年北美洲天然气产量占全球的比重为 25.9%, 天然气消费量占全球比重为 25.7%。美国是全球最大的天然气生产国,根据《2018 年 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7 年度美国天然气产量为 7,345 亿立方米,占全 球产量 19.96%。 全球 LNG 生产国家主要分布在北美地区、亚太地区和中东地区。目前,全 球市场拥有相当数量的在建 LNG 液化能力以及规模较大的 LNG 规划建设项目。 其中,澳大利亚已有的在建 LNG 项目液化能力约为年 2,660 万吨;美国已有的 在建 LNG 项目液化能力约为年 4,600 万吨;俄罗斯亚马尔项目第二、三条生产 线正在建设当中。如果上述项目均按计划投产使用,将为全球 LNG 市场带来较 大供给能力的补充。根据牛津能源研究所的预计,2015-2020 年,全球将新增 1.5 亿吨 LNG 产能,其中美国 LNG 项目新增产能 6,400 万吨,美国将在未来全球 LNG 市场中承担重要角色。 (三)标的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1、标的公司业务概况 标的公司 Toshiba America LNG Corporation(TAL)成立于 2017 年 2 月,注 册在美国特拉华州,是 Toshiba Corp.设立于美国经营 LNG 业务的子公司。TAL 本身并不拥有任何用于天然气液化处理相关的资产及设施,而是通过与相关服务 提供方签署服务合同的形式将相关业务流程分包至不同服务商并由公司 LNG 业 务相关运营主体最终将 LNG 销售给第三方。 由于液化设施提供方的液化工厂尚未投产,TAL 尚未实质开展 LNG 相关的 生产经营活动,目前的运营活动主要为协调天然气液化处理设施投产前的商业安 排工作以及 LNG 销售的市场开发活动。 TAL 目前持有四份重要合同,合同内容涵盖天然气管道输送、天然气液化 处理、丁烷注入和港口拖船合同,该等合同为 TAL 未来从事 LNG 相关业务活动 8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的重要基础。 上述四份合同中,其中 TAL 与 Freeport 子公司 FLNG LIQUEFACTION 3, LLC(“FLIQ3”)签署的天然气液化合同为标的公司业务中最重要合同,该合同 约定 FLIQ3 完工的天然气液化设施将向标的公司提供每年约 220 万吨的天然气 液化服务,合同期限 20 年。FLIQ3 液化设施商业化运营时间预计为 2020 年下半 年。其余三份合同为天然气液化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辅助服务合同,具体服务将 于 FLIQ3 天然气液化处理服务正式开始后提供,合同期限 10-20 年不等。 2、天然气液化服务提供方业务概况 为 TAL 提供天然气液化服务的供应商为 Freeport,具体为其拟投产的 3 号液 化工厂。Freeport 正在建设三个液化工厂,总产能约为 1530 万吨天然气液化能 力。1 号液化工厂、2 号液化工厂和 3 号液化工厂的设计液化能力均为约 510 万 吨,达产时间分别预计为 2019 年、2020 年和 2020 年。 目前,Freeport 的天然气液化能力均被主流能源企业和跨国集团通过液化服 务协议持有,具体如下: 1号液化工厂 大阪燃气(220万吨) JERA(220万吨) 2号液化工厂 Freeport(运营方) 英国石油(440万吨) 3号液化工厂 东芝(220万吨) SKE&S(220万吨) 东芝子公司 TAL 通过液化服务合同持有的液化产能约为 220 万吨,约为 Freeport 总产能六分之一。 Freeport LNG 公司成立于 2002 年,是北美第一家世界级电液化天然气(eLNG) 工厂,业务覆盖设计、建造和运营 LNG 进口和再气化。Freeport LNG 公司服务 的客户包括美国陶氏集团(Dow)、美国康菲石油公司、大阪燃气、JERA、英国 石油等国际大型企业,具有丰富的 LNG 项目运营经验。 Freeprot 液化工厂位于美国墨西哥湾的能源中心城市休斯顿,该地区上游气 源丰富,且周边天然气管道成熟,包括 Petronilla, Castor, Kosciusko 等管网,有 8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利于上游气源接入液化工厂;同时 Freeprot 液化工厂距离深水区只有 6.5 英里, 距离非常近,便于拖船将 LNG 货轮拖入港口并装载发货。 由于 1、2 号液化工厂先行运营,TAL 使用的 3 号液化工厂可借鉴前两个液 化工厂的经验并可有效避免前两个液化工厂可能发生的经营故障,更加顺利地开 展 LNG 液化生产活动。 (四)标的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TAL 尚未实质开展 LNG 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未来 FLIQ3 天然气液化设施 建设完毕并达产后,TAL 的主要业务模式如下图所示: 管道拥有者 Freeport 管道运输协议 液化处理协议 液化站 天然气供应商 燃气管道 LNG买方 (TAL持有产能) 丁烷注入协议 拖船服务协议 天然气采购协议 LNG购销协议 标的公司通过液化处理协议持有 Freeport 3 号液化工厂约 220 万吨液化能力, 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9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1、采购模式 TAL 的 LNG 业务主要涉及上游天然气气源及液化、管道运输等服务的采购。 TAL 涉及的 Freeport 液化设施位于美国墨西哥湾的能源中心城市休斯顿,能源交 易市场较活跃。美国拥有充足的页岩气储量和成熟的开发技术,页岩气的开采成 本较低,亨利港天然气枢纽的天然气价格长期保持在低位;根据 Credit Suisse 及 Wood Mackenzie 的数据,2019-2022 年亨利港天然气枢纽的天然气气源价格在 2.75 美元/MMBtu,而澳洲、亚洲等地的天然气气源目前普遍在 4 美元/MMBtu 以上,因此,TAL 未来预计可持续获取低成本的天然气气源。 2、生产模式 TAL 与 FLIQ3 签署的天然气液化处理协议约定 FLIQ3 向 TAL 提供天然气液 化处理服务,期限为运营开始日起 20 年,每年的液化天然气量为 115,000,000 MMBtu(约每年 220 万吨),管道运输协议约定供应商向 TAL 提供气源的管道运 输服务,使得上游气源输送至 Freeport 的液化工厂,服务期限为运营开始日(不 晚于 2020 年 9 月)起 20 年。通过长约采购模式,TAL 锁定了未来 20 年每年约 220 万吨的天然气液化能力。 根据公开信息,Freeport 液化设施采取了美国气体化工产品公司(APCI)的 9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丙烷预冷混合制冷剂液化(C3/MR)工艺,该工艺技术设计为由两台涡轮机驱动 的 LNG 液化生产线,年产量可达 450 万吨。丙烷预冷混合制冷剂液化流程由三 部分组成:①混合制冷剂循环,②丙烷预冷循环,③天然气液化回路。天然气首 先经过丙烷预冷循环预冷,然后流经 3 台换热器逐步被冷却,最后经节流阀进行 降压,从而使液化天然气在常压下储存。该种液化工艺技术非常成熟,且具有生 产规模大、单位液化成本低等优势。 3、销售模式 TAL 通过 Freeport 液化设施液化后获取的 LNG 将通过港口拖船将 LNG 货 轮拖入港口并装载发货。公司未来的销售将兼顾国内外的市场,根据全球的市场 价格和需求量,不断优化销售策略以获取最大化的业绩。 过去的 15 年,全球天然气贸易增长了 40%以上,LNG 在同期的贸易中所 占比重从 22%上升到 34%。预计到 2023 年将达到 5,050 亿立方米,增加 1,140 亿立方米,增长约 30%。根据《2018 年 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7 年全球天 然气贸易量 1.13 万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5.9%,增速提高 1 个百分点。其中,上 述贸易量的增长主要依靠 LNG 贸易,2017 年全球 LNG 贸易量 3,934 亿立方米, 同比增长 10.3%,较 2016 年增速提高 3.6 个百分点。 同时,中国属于天然气需求大国,且天然气消费量远高于生产量,天然气缺 口巨大;2017 年我国液化天然气进口量为 526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46.52%。 Freeport 的 3 号液化工厂预计 2020 年投产,投产后将可以显著缓解国内的天然 气供应压力。国内旺盛的天然气消费市场,预计将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收入和 盈利。 4、结算与盈利模式 目前标的公司尚未实际生产运营,尚不存在与 LNG 产品的供应商和客户结 算的情形。根据 LTA 协议及管道输送协议,商业化运营期间,标的公司将向 FLIQ3 预付下个月的天然气液化服务费,将每月向管道运输商支付费用。 TAL 通过 LTA 协议锁定了未来 20 年的 LNG 液化能力,将会开展上游天然 气的采购并通过公司 LNG 业务相关运营主体开展下游 LNG 销售业务。TAL 通 9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过采购低成本的天然气气源,并通过与天然气管道运输、天然气液化、丁烷注入 和拖船相关服务提供方签署服务合同的形式将相关业务流程分包至不同服务商 并将最终 LNG 销售给第三方,产生收入并实现利润。公司未来的销售将兼顾国 内外的市场。随着全球煤炭、石油等能源的消费占比将逐步下降,LNG 的消费 占比将保持持续增长趋势。TAL 未来的盈利能力情况向好。 (五)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前五大客户情况 由于 TAL 尚未实质开展 LNG 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报告期内不存在 LNG 产品的产能、产量及前五大客户情况。 (六)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及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由于 TAL 尚未实质开展 LNG 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报告期内不存在 LNG 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及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七)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由于 TAL 尚未实质开展 LNG 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报告期内不存在安全生 产及环境保护相关的支出。同时,TAL 并不拥有任何用于天然气液化处理相关 的资产及设施,而是通过与相关服务提供方签署服务合同的形式将相关业务流程 分包至不同服务商,因此,TAL 商业化运营后,亦不会发生与 LNG 产品的安全 生产及环境保护支出。 (八)标的公司业务资质情况 TAL 已具备采购天然气的主体资格并已就使用 FLEX 出口授权书进行注册; 除未来相应业务发生时应进行的填报及注册外,运输及销售液化天然气不需要其 他许可。具体请参见本节“(一)标的公司行业监管及行业政策”的内容。 五、标的公司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根据 PSA、《TAL 业务法律意见书》及《审计报告》,截至报告期末,TAL 无固定资产,主要非流动性资产为依据 LTA 向 FLIQ3 预付的 LNG 液化容量约定 9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费,金额为 1,500 万美元。 TAL 现有的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位置 面积(平方英尺) KBS SOR 1800 1800 West Loop 1 WEST LOOP TAL South, Houston, 3997.00 SOUTH, LLC Texas 77027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根据《TAL 业务法律意见书》及《审计报告》,截至报告期末,TAL 未拥有 任何无形资产。 根据 Toshiba Corp.与 TAL 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TAL 被授权可以使 用“东芝”字样作为商品名称或东芝商标作为公司标志。 根据 PSA,本次交易完成后,买方及 TAL 将停止使用“东芝”字样或任何 含有或包含上述字样的商标,或任何与之相似容易混淆的或减损其权益的商标的 权利、所有权、权益、许可或任何其他权利。 (三)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 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根据《TAL 业务法律意见书》,基于其对法院查证的核查结果:(a)德克萨 斯州辖区内没有针对 TAL 的重大未决诉讼;(b)根据 Jones Walker 了解的情况, 不存在关于 TAL 的业务重组、破产、清算、清盘或停业的请求、申请或命令; (c)根据 Jones Walker 了解的情况,不存在向 TAL 的资产、业务委任或拟委任 行政人员、司法管理人、接管人或相关人员的情形。 六、标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说明及《UCC 法律意见书》,截至《UCC 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主要负债情况 9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根据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TAL 的主要负债为应付其关联方 TAI 的服 务费用和向 Toshiba Corp.资金拆借等。 (三)或有负债及承诺事项情况 根据中喜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标的公司液化服务商业化运营开始后 20 年,公司需每年支付天然气管道使用和液化服务相关费用,构成上市公司未 来支出的承诺事项。经公司估算,在不考虑电力等变动成本的情况下,天然气液 化相关的液化服务费、管道使用费等费用合计每年约 3.5 亿美元至 4.0 亿美元。 除上述未来支出的承诺事项外,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或有负债的情形。 七、标的公司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 估值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的说明,标的公司最近三年未因股权交易和增资进行评估或估 值。 八、标的公司所涉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根据《TAL 法律意见书》、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料及交易各方签署的 PSA,TAI 系 TAL 已发行股份的唯一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且不受任何申索,标的公司的 股权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除买方拟承继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 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外,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债权债务的转移。 九、标的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的确认原则及计量方法 1、劳务服务收入的确认 对提供各类劳务服务取得的收入,在符合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劳务已经 提供;②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③劳务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 量。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 9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企业;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标的公司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面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情形。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1、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TAL 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执行美国 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GAAP)进行会计处理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年 度为 4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 本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 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以下简称“企 业会计准则”)转换编制。 2、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 化原因 自成立至今,标的公司未曾拥有或控制子公司。 (四)标的公司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的差异情况 TAL 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执行美国 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GAAP)进行会计处理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年 度为 4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 本次交易中,中喜会计师编制的《审计报告》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 规定转换编制,除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外,该审计报告中的重大会计政 9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TAL 和上市公司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如下: ①TAL TAL 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如下: 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不能收回的、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以及其他 足以证明应收款项可能发生损失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②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如下: 单 项 金 额 重 大的 判 断 依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为期末余额前五名或占应收款项总额 据或金额标准 10%以上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 单 项 金 额 重 大并 单 项 计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 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坏账准备。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以账龄为组合按账龄分析 法计提坏账准备。 十、本次交易涉及的 LNG 业务合同 根据交易各方共同签署的 PSA,新奥股份拟指定境外子公司承继的 TESS 签 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包括:TESS 与 TAL 签署的关于 Freeport 产出 LNG 的包 销协议、TESS 与 TAL 签署的 LNG 相关服务协议及 TESS 与 PSA 列明的下游客 户签署的 LNG 销售协议,具体内容及前期执行情况如下: (一)TESS 与 TAL 签署的关于 Freeport 产出 LNG 的包销协议 2017 年 10 月 10 日,TAL 与 TESS 就 TAL 向 TESS 出售其从 Freeport LNG 液化设施提取的 LNG 的全部产能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并签署了《框架协议》。 1、《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TESS 与 TAL 签署《框架协议》是为了明确一系列原则性的条款及条件,将 来反映在双方签署的正式 LNG 购销协议中。 9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根据《框架协议》及其所附交易条款清单,TAL 向 TESS 交付 LNG 的期间 为 TAL 与 FLIQ3 签署的《天然气液化处理协议》(以下称“LTA”)中约定的商 业开始日期至 2040 年 3 月 31 日或 LTA 届满/终止之日中的较早者,每个合同年 度的销售数量为 TAL 在该合同年度生产的液化天然气总量,销售价格为 TAL 成 本加固定毛利率;此外,《框架协议》还对服务费、货物费、付款安排、交付地 点、排期等 LNG 销售相关安排做了原则性安排。《框架协议》的主要权利义务是 TESS 包销 TAL 在 LTA 项下全部 LNG 产出,并由 TESS 承担了实际销售义务及 销售风险。 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该协议并非订立合同的要约,也不构成 TESS 与 TAL 签署正式 LNG 购销协议的承诺,双方应在 Freeport 三号液化工厂的商业开 始日期前签署正式的 LNG 购销协议,在该期限内未签署正式协议也未约定延长 期限的,《框架协议》自动终止。 2、前期执行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确认及 PSA 约定,《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系约定协议双方签 署和交付正式的 LNG 购销协议,截至 2018 年 11 月 29 日,目前双方尚未签署正 式的购销协议,双方在《框架协议》项下不存在违约情况,也未发生任何争议或 纠纷。 3、本次交易后协议的执行方式 根据 PSA 约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指定的境外子公司将持有 TAL 100% 的股权,并承接 TESS 在《框架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框架协议》协议双 方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公司与第三方发生交易。 (二)TESS 与 TAL 签署的 LNG 相关服务协议 2017 年 7 月 1 日,Toshiba Corp.与 TAL 签署《关于液化天然气(LNG)服 务的服务协议》,约定由 TAL 代表 Toshiba Corp.执行部分产前商业活动和市场开 拓服务。2017 年 10 月 1 日,Toshiba Corp.将前述服务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 给 TESS。 1、协议主要内容 9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根据《关于液化天然气(LNG)服务的服务协议》、《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显 示,TAL 向 TESS 提供双方约定的部分产前商业活动和市场开拓服务,TESS 按 月向 TAL 支付报酬。《关于液化天然气(LNG)服务的服务协议》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LTA 约定的 Freeport 三号液化工厂商业开始日期之日 止。一方至少提前三十天发出书面终止通知或双方协商一致的,可提前终止该协 议。 2、前期执行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确认,截至确认之日,Toshiba Corp.及 TESS 已经按照协议约 定按月向 TAL 支付产前商业活动和市场开拓服务费用。TESS 在该协议项下未发 生任何违约情况,也未就协议产生任何争议或纠纷。 3、本次交易后协议的执行方式 根据 PSA 约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买方将持有 TAL 100%的股权,并承接 TESS 在《关于液化天然气(LNG)服务的服务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关 于液化天然气(LNG)服务的服务协议》协议双方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涉 及公司与第三方发生交易。 (三)TESS 与 PSA 列明的下游客户签署的 LNG 销售协议 2018 年 7 月 25 日,TESS 与 PSA 列明的下游客户(以下简称“LNG 客户 A”) 签署《LNG 购销主协议》,约定 TESS 向 LNG 客户 A 销售 LNG。2018 年 7 月 26 日,TESS 与 LNG 客户 A 签署《第 2018-01 号确认备忘录》(以下称“《01 号 备忘录》”),对 LNG 销售的具体事宜进行补充约定。 1、《LNG 购销主协议》及《01 号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1)交易方式及交易约定 TESS 在《LNG 购销主协议》有效期内可能有可供出售的 LNG,LNG 客户 A 可能有购买 LNG 的需求,双方可以通过签署确认备忘录的方式随时签订 LNG 出售或购买协议。 双方签署的《LNG 购销主协议》明确了备忘录项下的相关交易时应遵守的 一般条款和条件。双方已签署《01 号备忘录》,并在该备忘录中对交易的具体事 项进行约定。 9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交易量及合同价格 根据《01 号备忘录》,LNG 的合同价格按照备忘录约定的公式,参考纽约商 品交易所的亨利港天然气价格进行确定。 (3)合同年开始及终止 《01 号备忘录》约定的第一个合同年于以下日期中较晚之日开始:(i)2020 年 5 月 1 日;(ii)液化项目(包括液化项目的第三条生产线)的建设、测试和试 运行已经完成且 Freeport 设施能够用于提供 LTA 项下相关服务之日。 《01 号备忘录》的合同年于以下日期中较早之日结束:(i)合同开始之日起 两年;(ii)出口授权书被撤销或终止。 (4)协议的终止 《LNG 购销主协议》自签署之日起一直有效,除非协议一方根据约定终止 协议。任一方均可以通过提前 30 日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LNG 购 销主协议》,但若双方已签署的确认备忘录中尚有权利义务未履行完毕的,则当 此等确认备忘录和该协议中载明的备忘录相关的所有义务均履行完毕后协议才 终止。 (5)《LNG 购销主协议》的转让 双方应确保其各自继承人和受让方的利益,《LNG 购销主协议》对协议双方 及其各自继承人和受让方具有约束力。 2、前期执行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确认及 TESS 的财务报表,截至报告期末,鉴于《01 号备忘录》 约定的第一个合同年尚未开始,TESS 未向 LNG 客户 A 履行 LNG 供应义务,也 未收到任何款项。TESS 在该协议项下不存在任何违约,也未就该协议产生任何 争议或纠纷。 3、本次交易后协议的执行方式 根据 PSA 约定,如果本次交易交割前能获得 LNG 客户 A 同意,则由买方 与 TESS 及 LNG 客户 A 签署转让协议,TESS 将《LNG 购销主协议》及《01 号 备忘录》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买方;如果本次交易交割前尚未获得 LNG 客户 A 的同意,则 TESS 与买方另行签署 LNG 购销协议,由买方以 TESS 应向 LNG 客 10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户 A 出售的液化天然气数量的相同价格、相同条件和相同期限向 TESS 出售 LNG。 (四)TAL 持有的四份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对标的资产后续经营活动开展的 影响 1、液化设施使用协议 2013 年 9 月 9 日,Toshiba Corp.与 FLIQ3 签署 LTA,Toshiba Corp.向 FLIQ3 购买天然气液化和相关服务,并按 LTA 项下规定的数量从 Freeport 港口设施中 提取液化天然气,FLIQ3 根据 LTA 的约定向 Toshiba Corp.提供此等液化和相关 服务。2017 年 9 月 27 日,Toshiba Corp.与 TAL 签署《转让与承担协议》,Toshiba Corp.将上述 LTA 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 TAL,由 TAL 向 FLIQ3 购买天然气液 化和相关服务。 2、天然气管道输送、丁烷注入和港口拖船合同的主要内容 (1)天然气管道输送相关协议 ①主要内容 根据 Pipeline 与 Toshiba Corp.签署的《先例协议》及 Toshiba Corp.与 TAL、 Pipeline 签署的《权利出让和义务承担协议》,Pipeline 将于 Stratton Ridge 建设、 安装、调整、拥有并经营新管道基础设施,并为 TAL 提供从指定接收地点向指 定交付地点的天然气运输服务,TAL 从 Pipeline 处获得固定运输服务,以便将一 定数量的天然气输送至 Stratton Ridge 拟议互连处以及位于德克萨斯州塔纳岛的 Freeport 液化天然气设施。 为了实现《先例协议》中约定的固定运输服务,2018 年 4 月 20 日,Pipeline 与 TAL 根据项目的费率表 FT-1 签署了固定运输服务协议,即《FT-1 服务协议》, 具体约定了(i)Pipeline 提供服务、TAL 接受服务的最大每日数量(MDQ),即 Pipeline 每天有义务向 TAL 交付的最大天然气量为 322,000Dth(ii)协议有效期 内增加或减少 MDQ 的权利、接收和交付点、区域边界入口数量和区域边界出口 数量,(iii)并约定双方应遵守管线运营商价表 FT-1 和管道运营商《定价通则》。 ②服务期限 《FT-1 服务协议》的期限将从《先例协议》所载的服务开始日期之日起, 10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并持续至 Freeport 液化天然气设施第 3 条生产线实际商业运营开始日期起的二十 年;但是,如果商业运营日期不在 4 月 1 日,则《FT-1 服务协议》的期限将在 商业运营日期的 20 周年后的 3 月 31 日立即终止。 TAL 可根据《先例协议》及《FT-1 服务协议》的约定,在协议期限届满之 日提前十二个月向 Pipeline 申请延长服务期限,最多可连续四次申请延长期限。 (2)拖轮运输服务协议 ①主要内容 根据 TUGCO、其他托运人与 Toshiba Corp.(其他托运人与 Toshiba Corp.合 称“托运人”)共同签署的《拖轮服务协议》及 Toshiba Corp.与 TAL 签署的权利 义务转让协议,托运人均系直接或通过关联方持有 Freeport 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液 化天然气装卸运力权的持有人,TUGCO 将于 Freeport 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区域范 围内运营、管理、维护并向托运人提供拖船服务,主要包括协助系泊、靠泊与离 泊、以及护送托运人船只等。 ②服务期限 根据《拖轮服务协议》的约定,除非按照协议条款提前终止,该协议的初始 期限为 10 年,自首先上线的托运人运营开始的日期起算,各托运人可通过发出 不可撤销的续约书面通知的方式,自行选择将《拖轮服务协议》项下的期限续约 三次(即总最长期限约为 25 年)。该协议在有效期内对各托运人均有效。 (3)丁烷注入服务协议 ①主要内容 2017 年 8 月 22 日,BLM 与 TAL 共同签署《丁烷注入服务协议》,约定由 BLM 根据《丁烷注入服务协议》的约定,设计、规划、建造、拥有和运营能够 接收、存储和注入标准丁烷到德克萨斯州 Stratton Ridge 附近的 Coastal Bend Header 和/或 Kinder Morgan 管道和/或 Spectra 管道的设施,向 TAL 提供丁烷注 入服务。该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储存任何数量用于注入管道的规格丁烷;按照 要求将规格丁烷和其他注入客户的规格丁烷一起注入管道中,以保持目标摩尔百 分比与协议约定的程序一致,如与管道达成的协议所允许;根据双方的共同约定, 必要时将规格丁烷注入与 Freeport 港口相关的其他管道中,以保持目标摩尔百分 10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比。 ②服务期限 根据《丁烷注入服务协议》的约定,该协议应自生效日起生效并具有约束力。 BLM 应当在商业开始日期开始提供服务,且有效期不少于二十年且不超过二十 一年(以下称“初始年限”),如果 TAL 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及时书面通知 BLM 确定的初始年限,则初始年限应默认为二十年。TAL 可依据《丁烷注入服务协 议》的约定,最多将该期限延长 10 次,每次一年。 3、三份辅助合同是否足以保障标的资产后续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基于上述,天然气管道输送协议、拖轮运输服务协议、丁烷注入服务协议的 期限与天然气液化处理服务的期限相匹配,能够满足 TAL 液化天然气业务长期 发展的时间需求。 同时,根据三份辅助协议的约定,Pipeline 有义务根据此类协议在任何一天 向 TAL 交付的最大天然气量为 322,000Dth/d;TUGCO 对未能提供替代拖船或补 充拖船(包括根据该协议约定的任何非等效替代拖船)而造成拖船服务的任何延 误负有违约责任;TAL 同时对 BLM 提供的丁烷注入服务具有数量、目标摩尔百 分比等的标准要求,该等协议的签署能够最大程度地助益 TAL 后续经营活动的 正常开展。 此外,根据公司陈述及其提供行业分析资料,以天然气为代表的清洁能源需 求量旺盛、消费量连年攀升,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也将 进一步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布局和商业合作,从而更好地实现标的公司 LNG 业务发展的整体布局。 (五)天然气管道输送、天然气液化处理、丁烷注入和港口拖船合同与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的区别及联系 TAL 通过受让 Toshiba Corp.在《先例协议》等项下的相关权利义务,从 Texas Eastern Transmission, LP(以下称“Pipeline”)处获得固定运输服务,以便将一定 数量的天然气输送至 Stratton Ridge 拟议互连处以及位于德克萨斯州塔纳岛的 Freeport 液化天然气设施;TAL 通过受让 Toshiba Corp.在《液化设施使用协议》 10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下的相关权利义务,就通过 Pipeline 输送至 Freeport 液化天然气设施的天然气 由 FLIQ3 负责加工成 LNG,即 TAL 向 FLIQ3 购买天然气液化和相关服务,以 获得每年约 220 万吨的天然气/液化天然气;TAL 通过与 Boardwalk Louisiana Midstream, LLC(以下称“BLM”)共同签署《丁烷注入服务协议》,由 BLM 向 TAL 提供丁烷注入服务,即将 TAL 从 FLIQ3 取得的 LNG 中注入丁烷以天然气 中的杂质;TAL 受让 Toshiba Corp.在《拖轮服务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由 GULF LNG SERVICES(“TUGCO”)于 Freeport 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区域范围内运营、 管理、维护拖船并向 TAL 提供拖船服务,即由 TUGCO 将装运 TAL 的 LNG 产 品的运输船拖进港口以实现 LNG 装船和远洋运输目的。 该等天然气管道输送、天然气液化处理、丁烷注入和港口拖船合同的签署系 为 TAL 液化天然气业务运营提供天然气原料运输、将天然气加工成 LNG,以及 为了去除天然气气源中的杂质而加注丁烷、等上游气源采购、加工和注入服务, 同时基于接收 TAL 全部液化天然气的产能并实现下游 LNG 对外销售之目的, TESS 与 TAL 及相关主体签署了 LNG 业务相关合同。 天然气管道输送、天然气液化处理、丁烷注入和港口拖船合同与 TESS 签署 的 LNG 业务市场营销相关合同均系 TAL 液化天然气业务运营中的重要环节,相 辅相成、相互配合以实现 TAL 液化天然气生产、运输、销售业务的整体布局。 (六)关于“照付不议”合同义务的说明 1、照付不议合同义务的具体约定 (1)《天然气液化处理协议》约定的照付不议义务 A. 合同项下的具体义务 在服务期间,FLIQ3 应根据 LTA 条款与条件,在 Freeport 设施内向标的公 司提供下述服务:(a)在天然气接收点接收原料气;(b)天然气的处理和液化;(c) 客户库存的临时存储;(d)液化天然气船为装载液化天然气目的停靠服务;(e)清 洗和冷却液化天然气船;(f)在液化天然气交付点交付液化天然气,包括向液化天 然气船装载液化天然气;(g)上述服务的履行必要或与之有关的其它活动;(h)取 得和留存 LTA 第 11 条规定的 FLEX 出口授权书。 10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标的公司应按照以下约定接受相关的服务量并支付费用:(a)接收原料气: 每日在天然气接收点接收原料气,数量为 LTA 约定的日原料气量;(b)供应 LNG: 数量为根据提取计划每一合同年的最大液化天然气交付量。“最大液化天然气交 付量”是指该合同年的基本量(约为每年 115,000,000 MMBTU)、追加量与凑整 量之和。 B. 未履行义务时的处理方式 ①FLIQ3 无法提供服务 如果:(i)FLIQ3 由于包括不可抗力在内的任何原因而未能根据提取计划供 应液化天然气,且此类情形并非由标的公司造成的;或(ii)FLIQ3 未能在 LTA 规定的日期实现商业开始日期,则此类情形构成 FLIQ3“无法提供服务的情形”。 如果 FLIQ3 无法提供服务的情形不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标的公司有权收 取其应付费用的抵免,金额等于:(i)预留率乘以 FLIQ3 由于无法提供服务的情 形而未能供提取的液化天然气量(以 MMBTU 为计量单位);(ii)由于此类液化 天然气量而产生且由标的公司在此前支付的电力成本;以及(iii)“无法提供服 务违约金”,数额为上述第(i)项规定的金额按照一定比例计算的补偿。 如果无法提供服务的情形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标的公司有权收取其应付费 用的抵免,金额等于:(i)预留率乘以 FLIQ3 由于无法提供服务的情形而未能供 提取的液化天然气量(以 MMBTU 为计量单位);以及(ii)由于此类液化天然 气量而产生的且由标的公司在此前支付的电力成本。 如果液化天然气由于无法提供服务的情形而未能提取,FLIQ3 应尽合理商业 努力,为相关提取重新排期,标的公司须与 FLIQ3 密切配合以重新排期。在任 何无法提供服务的情形期间,FLIQ3 应在尽可能合理地范围内根据主要客户优先 级,分配或督促他人分配向其它液化用户提供的任何剩余服务和液化服务。 ②提取失败 如果标的公司由于任何原因(包括不可抗力)未能根据提取计划提取预计提 取量,除非此类提取失败是由于前述 FLIQ3 “无法提供服务的情形”造成的, 否则构成标的公司的“提取失败”。 在提取失败的情况下,标的公司也应支付预期提取量有关的费用(包括预留 10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费和电力成本)。 如果发生提取失败或预期提取失败的情形,FLIQ3 作为合理审慎操作者,可 自行决定采取以下措施,解决此类提取失败对 FLIQ3 的影响:(i)提取窗口的取 消;(ii)更改原料气交付;(iii)在天然气接收点重新交付天然气;(iv) 标的公 司库存的出售或处置;(v)其他操作。 如果标的公司提取失败系由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则在剩余期限内,双方应尽 合理努力尽快为标的公司重新提取量的提取排期。标的公司在合同年内提取此类 天然气量的权利须视 FLIQ3 当时在 Freeport 是否有可供使用的服务,在合同年 结束时剩余的未排期提取量应结转至下一合同年。 (2)天然气管道输送协议的照付不议义务 根据天然气管道输送相关协议的约定,Pipeline 为 TAL 提供固定运输服务, 且 TAL 根据协议条款接受此类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如果液化项目第三条生产线开始商业运营(以下称“开始商业运营”)的日 期晚于预计开始实际商业运营的最早日期,且 Pipeline 已完成固定运输服务所需 设施的建造并可投入使用,则 TAL 应按照《先例协议》的约定选择下列方式之 一对 Pipeline 进行赔偿: ①TAL 应向 Pipeline 支付最大每日数量(MDQ)对应的费用,直至预计实 际开始商业运营的最早日期逾期已满 60 日,或 Pipeline 已完成固定运输服务所 需设施的建造并可投入使用的日期至开始商业运营日期的前一日(以上述较晚的 日期为准)。 ②将《FT-1 服务协议》下的服务开始日期修改为以下两个日期中较晚的日 期:预计实际开始商业运营的最早日期,或 Pipeline 已完成固定运输服务所需设 施的建造并可投入使用的日期。对于自修改后的服务开始日期到开始商业运营的 日期之间提供的运输服务,TAL 应《协商费率协议书》中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TAL 违反《FT-1 服务协议》的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内容 请参见本章“三、本次交易涉及的 LNG 业务合同”之“(六)前述固定支付义务 的违约责任约定及相关风险敞口,公司及控股股东承担的担保及补充担保义务的 具体内容和金额等”。 10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3)丁烷注入服务协议的照付不议义务 2017 年 8 月 22 日,BLM 与 TAL 共同签署《丁烷注入服务协议》,约定由 BLM 设计、规划、建造、拥有和运营能够接收、存储和注入标准丁烷到德克萨 斯州 Stratton Ridge 附近的 Coastal Bend Header 和/或 Kinder Morgan 管道和/或 Spectra 管道的设施,向 TAL 提供丁烷注入服务,主要包括接收和卸载丁烷、将 丁烷注入管道、监测天然气成分和交付量、保持目标摩尔百分比等,TAL 应按 照《丁烷注入服务协议》的约定向 BLM 支付相应的费用。 如果 BLM 实质上未能履行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则 TAL 应书面通知 BLM 的义务履行情况,并且在 BLM 收到该通知后,有权立即扣留和/或暂停 TAL 应 支付/已支付的款项,直到违约情况得以妥善解决为止。如 BLM 在收到书面违约 通知后的相应期限内未能履行实质性责任义务,或该等违约责任无法加以补救, 则 TAL 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 BLM 终止该协议。 如 TAL 未按照《丁烷注入服务协议》的约定,支付或足额支付到期应付款 项,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内容见请参见本章“十、本次交易涉及的 LNG 业务合同”之“(六)前述固定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约定及相关风险敞口, 公司及控股股东承担的担保及补充担保义务的具体内容和金额等”。 (4)拖轮服务协议的照付不议义务 TUGCO 在 Freeport 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区域范围内运营、管理、维护并向托 运人提供拖船服务,主要包括协助系泊、靠泊与离泊以及护送托运人船只。TAL 应按照《拖轮服务协议》的约定,向 TUGCO 按时足额支付拖轮服务费用。 在协议有效期内,TUGCO 存在未能向 TAL 船舶提供拖轮服务,或违反了该 协议项下重大义务且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予以改正等违约事件,则 TAL 有权提前 60 天书面通知 TUGCO 终止该协议。如果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 180 天内,TAL 未行使该权利,或 TUGCO 在接到通知后 60 天内已处理完该违约事件,则该终 止权利失效,协议继续有效。 如 TAL 破产或 TAL 未按照《拖轮服务协议》的约定支付或足额支付到期应 付款项,违反该协议项下其他重大义务且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予以改正,则应承担 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内容请参本章“三、本次交易涉及的 LNG 业务合同”之 10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六)前述固定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约定及相关风险敞口,公司及控股股东承 担的担保及补充担保义务的具体内容和金额等”。 2、固定服务费和其他费用的具体构成和金额确定方法 (1)液化设施使用协议约定的费用 根据 LTA,标的公司将承担的主要费用如下: 序号 费用 计算方式 预定费用=基本数量×预定费率,其中: 1 预定费用 (A)基础数量约为每年 115,000,000 MMBTU; (B)预订费率为 LTA 约定预定费率。 协议约定的其他 电力成本、清洗和冷却费、超额使用费、港口费用等 LTA 约定的 2 费用或款项 其他费用 (2)天然气管道使用协议约定的费用 根据《协商率费声明》,协商费率以下列费用的较低者为准: (i)协商预订费和协商使用费、使用费和其他费用; (ii)天然气费费率表 FT-1 中当时有效的最高项目追索预订费和最高项目使 用费,或如果项目追索和使用费不存在,则为天然气费费率表 FT-1 下当时有效 的最高适用系统预订费和最大系统使用费、使用费和其他费用。 (3)丁烷注入服务协议约定的费用 根据《丁烷注入服务协议》的约定,TAL 在服务有效期内应向 BLM 支付的 固定费用如下: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方式 1、在商业开始日期后的每个月,TAL 应向 BLM 支付固定费 用; 2、注入 TAL 的资本回收费用总额的计算方式应为以下两者中 1 固定资本回收费 的较小者;(a)实际项目费用;或(b)项目费用上限; 3、TAL 的资本回收费的计算方式应为,将注入 TAL 的资本回 收费总额乘以 TAL 在服务中的比例份额。 1、在协议期限的每个月,TAL 应向 BLM 支付固定月费,以 2 固定运营和维护费 使 BLM 能够回收运营设施的运营和维护费用; 2、TAL 的运营和维护费用计算方式应为将 BLM 的运营和维 10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方式 护费用乘以 TAL 在服务中的比例份额。 3 商品费 TAL 应按 BLM 在共用设施收到的规格丁烷数量付费。 如果注入 TAL 要求 BLM 建造新注入点或改造或扩建设施,则 新注入点工厂改造 应基于 BLM 的设计、工程、采购材料、土地和道路使用权、 4 和扩建费用 建造此类扩建的成本,按比例适当增加每位注入 TAL 的资本 回收费。 (4)拖轮服务协议约定的费用 TUGCO 应在每月的第十日给托运人开出发票,计算托运人应支付的租用、 延期补偿及其他相关费用,托运人应按照 TUGCO 开具的发票支付相应金额。 (七)前述固定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约定及相关风险敞口 1、固定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 (1)《液化设施使用协议》 TAL 按照《液化设施使用协议》的约定需支付的交易费用、税金等在任何 情况下均应到期全额支付,除该协议另有约定外,TAL 不得少支付或不支付协 议约定的上述费用。如 TAL 到期未及时支付上述费用,FLIQ3 有权立即要求 Toshiba Corp.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并有权根据《液化设施使用协议》的约定中 止或终止该协议。 (2)天然气管道输送协议 Pipeline 与 TAL 签署的《FT-1 服务协议》中约定,如 TAL 逾期 30 天未能足 额支付《FT-1 服务协议》项下部分和全部服务费用,则 Pipeline 有权提前 30 天 书面通知 TAL 终止该协议;如果在协议终止日之前,TAL 足额支付逾期未支付 费用,或提供良好且充足的担保保证金或 Pipeline 认可的其他形式的担保、保证 向其支付未付账单,则此类终止合同的通知无效,协议继续有效。 (3)拖轮服务协议 根据《拖轮服务协议》的约定,TAL 在对费用金额及发票无异议的情况下, 未能在该协议项下应付款项到期后 20 天内向 TUGCO 进行支付(以下称“违约 10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事项”),则 TUGCO 有权提前 60 天书面通知 TAL 终止该协议并要求 TAL 支付 相应的违约终止费,如 TUGCO 在上述违约事项发生后 180 天内没有行使该权利, 或者 TAL 在协议终止之前已足额支付相应的逾期费用,则上述终止权利失效, 该协议继续有效。 (4)丁烷注入服务协议 如 TAL 按照《丁烷注入服务协议》的约定,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到期应付 款项,则未付余额部分应自该协议项下款项到期应付之日(以下称“到期日”) 开始按照可变利率计算利息,直至 TAL 足额支付到期未付余额及相应利息。如 TAL 在到期日后 15 天内没有支付任何到期应付金额,则 BLM 有权中止该协议 项下的丁烷注入服务,直至 TAL 支付该到期应付款项;如 TAL 在到期日后 30 天内没有支付任何到期应付金额,则 BLM 有权根据《丁烷注入服务协议》的约 定终止该协议。如果 TAL 未能完成该协议项下的任何付款义务且 TAL 在收到 BLM 关于未付款通知后 30 天内没有处理该未付款问题,则 BLM 有权依据备用 信用证的具体要求进行提款或要求通过信用证支付 TAL 未付款项总额。 2、固定支付费用的风险敞口 TAL 未来将通过向上游采购气源,并通过 FLIQ3 等供应商提供的液化加工 等服务以获得 LNG 产品。上述液化服务费用等支出属于公司未来经营所发生的, 构成 LNG 产品成本的一部分,未来将随着 LNG 产品销售产生的收入一同核算 至利润表。LNG 销售后公司将获得稳定的现金流回款,从而覆盖上述固定支出 的费用,实现现金流的稳定循环。 公司子公司沁水新奥在 LNG 领域培养了大量 LNG 业务方面的专业运营人 才,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后续发展和扩展奠定基础;同时投资 Santos 加 深了公司与国际油气公司的合作,拓展了海外 LNG 的布局。 在本次交易中,TAL 涉及的 Freeport 液化设施位于美国墨西哥湾,能源交易 市场较活跃。美国拥有充足的页岩气储量和成熟的开发技术,页岩气的开采成本 较低,亨利港天然气枢纽的天然气价格长期保持在低位。美国提供了长期、低成 本的资源基础,TAL 天然气气源成本的竞争力较强。公司将积极开拓下游市场, 11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且正在与数个大型 LNG 贸易商洽谈合作,加之市场对 LNG 持续增长的需求, 公司预计能够顺利完成对 TAL 产出 LNG 产品的销售,并实现可持续的经营业绩。 11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第五章 标的资产的估值情况 一、标的资产估值情况 (一)估值概述 估值机构采用收益法、资产基础法对 TAL 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估值。 采用收益法,TAL 在估值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股东权益账面值为 1,512.75 万美元,估值后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为 1,560.14 万美元,估 值增值 47.39 万美元,增值率 3.13%。根据估值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 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 6.6166 折算,TAL 在估值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股东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 10,009.27 万元,估值后的股东全部权益(净 资产)价值为人民币 10,322.83 万元,估值增值 313.56 万元,增值率 3.13%。 采用资产基础法,TAL 在估值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账面值 1,512.75 万美元,估值 1,512.75 万美元,估值较账面值无变化。根据估值基准日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 6.6166 折算, TAL 在估值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账面值 10,009.27 万元,估值 10,009.27 万元,估值较账面值无变化。 本次估值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10,322.83 万元,比 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0,009.27 万元,高 313.56 万元,高 3.13%。两者结论差异较小。 经测算分析,TAL 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位于 1,512.75 万美元 至 1,560.14 万美元之间,折合人民币位于 10,009.27 万元至 10,322.83 万元之间。 (二)估值对象与估值范围 本次估值对象为 TAL 的股东全部权益。 本次估值范围为 TAL 于估值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方法的选择 11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从基础法、收益法、可比公司法等方法为并购交易的实践操作来看,一般可 以通过资产收购价格提供参考。 市场法是指将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 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预估对象价值的估值思路。标的公司基准 日的主要资产及主营业务关系特殊,市场上与标的公司业务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上 市公司或交易案例数量较少,因此本次估值未采用市场法。 收益法的基本思想是增量现金流量原则和时间价值原则,也就是任何资产的 价值是其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按照含有风险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使用此法的关 键确定:第一,预期企业未来存续期各年度的现金流量;第二,要找到一个合理 的折现率,从而对现金流进行贴现,得到企业价值。TAL 管理层提供了未来年 度的盈利预测数据及相应的关键假设,通过对盈利预测数据及相关关键假设的进 一步复核,可以得到标的公司具有可解释性的现金流预测以及相应的风险收益关 系,因此本次估值适用收益法。 资产基础法,是以在估值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估值对象相同的企业或独立 获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 种要素资产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估值求得企业价值的方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 了企业的价值。 在估值假设前提下,依据估值目的,本次选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 TAL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算。 (四)估值的基本思路 1、本次收益法估值基本思路 (1)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估值基准日前后经营状况的 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等分别估算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 产的价值; (2)对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估算中未予考虑的诸 如估值基准日存在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负债),定义其为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 11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测算其价值; (3)由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加和,得出估值对象的企业价值,经扣 减付息债务价值、少数股东权益价值后,得出估值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本次资产基础法估值基本思路 (1)流动资产 ①应收类款项 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估值,估值人员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 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 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应收类款项采用个别认定的方 法估计估值风险损失,对关联企业的往来款项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 估值风险损失为 0;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估值风险损 失为 100%;对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额的,参考 企业会计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根据账龄分析估计出风险损失。 按以上标准,确定估值风险损失,以应收类账款合计减去估值风险损失后的 金额确定估值。坏账准备按有关规定估值为零。 以估值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人实际拥有应收项目权利及金额确定估值。 ②预付账款 对预付账款的估值,估值人员在对预付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 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 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未发现供货单位有破产、撤销或不能按合 同规定按时提供货物等情况,以估值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人实际拥有预付项目 权利及金额确定估值。 (2)非流动资产 对其他非流动资产的估值,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 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以证实 11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其他非流动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清查核实后账面值 确定为其估值。 (3)负债 检验核实各项负债在估值目的实现后的实际债务人、负债额,以估值目的实 现后的产权所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估值。 (五)估值假设 1、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估值人员根据待估资 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估值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 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 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 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 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估值时需根据委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 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估 值方法、参数和依据。 2、特殊假设 (1)估值对象主营业务所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现行的经济政策方针无重大变 化,政治、宗教、民族、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在预测年份内标的公司涉及的银行信贷利率、货币汇率、国际国内税 率无重大变化; 11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3)估值对象所属行业的发展态势稳定,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现行 法律、法规、产业经济政策保持稳定; (4)估值对象经营场所的取得及利用方式与预估基准日规划保持一致; (5)估值对象具备在约定期限内持续履行所涉及的“管道运输协议”、“丁 烷注入协议”、“天然气液化收费协议”、“拖船服务协议”等合同义务的资金、人 力、技术、运力等资源; (6)估值对象基于履行所涉及的“管道运输协议”、“丁烷注入协议”、“天 然气液化收费协议”、“拖船服务协议”等合同义务所制定的仓储、运输、分销、 投融资、收付周转等经营计划具有可行性; (7)原油及天然气市场供需关系及价格形成机制不发生重大变化; (8)标的公司在未来经营期内管理层勤勉尽职,核心成员稳定,人力资源 市场开放无壁垒; (9)假设销售给 LNG 客户 A 的销量在投产后每月均匀实现;其余产能根 据估值对象以及委托人的销售预测,销往亚洲、拉美、欧洲等地; (10)假设新奥股份并购 TAL 完成后,能够有效利用新奥股份自身资源降 低上游气源采购成本、管理、销售支出,实现二者协同效应; (11)估值对象的资产构成,主营业务、产品的结构,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 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能够按照基准日企业计划持续进行,但同时不排除未来 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关联企业经营模式以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导致的资产规模、 主营业务、产品结构等状况发生变化; (12)委托人以及估值对象提供的标的公司基础资料、财务资料、合同资料 及第三方尽职调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13)本次预估未考虑标的公司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或有权利,以及及或 有负债、或有义务。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估值结果一般会失效。 11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六)收益法估值分析 本次收益法估值以 TAL 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对估值对象于估值基 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值。 1、估值模型 (1)基本模型 本次估值的基本模型为: E B D M (1) 式中: E:估值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B:估值对象的企业价值; B P C (2) P:估值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n Ri Rn 1 P (3) i 1 (1 r ) r (1 r ) n i 式中: Ri:估值对象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估值对象的未来经营期; C:估值对象在估值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C C1 C 2 (4) 式中: C1: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D:估值对象付息债务价值; 11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M:估值对象的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2)收益指标 本次估值,使用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估值对象投资性资产的收益指标, 其基本定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追加资本 (5) 根据估值对象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 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的经 营性资产价值。 (3)折现率 本次估值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r: r rd wd re we (6) 式中: Wd:估值对象的长期债务比率; D wd ( E D) (7) We:估值对象的权益资本比率; E we ( E D) (8) rd: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re:权益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re; re r f e (rm r f ) (9)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11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rm:市场预期报酬率; ε:估值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估值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D e u (1 (1 t ) ) (10) E 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t u Di 1 (1 t) Ei (11)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t 34%K 66% x (12) 式中: 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K=1; β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i、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2、估值对象于估值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情况 溢余资产(负债)指的是超出估值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产(负债)规模 的那部分资产(负债);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与估值对象经营性现金流缺乏 直接、显著关联,未纳入净现金流量预测范围的资产(负债)。 截至估值基准日,估值对象其他应收款账面值 10,769.20 美元系集团公司内 部设立的资金池,与日常经营关联性较低,此处确认为溢余流动性非经营资产。 3、预测期的确定 根据 TAL 与 FLIQ3 签订的液化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为 20 年。同时依据 FLIQ3 目前液化设施施工进度,预计 2020 年 7 月开始投入运营。因此本次预测期为 20 11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年,预测年度截止至 2040 年 6 月 30 日。 4、净现金流量预测 (1)营业收入预测 估值对象于 2017 年 2 月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是 Toshiba Corporation 在美国设立的经营 LNG 业务的全资子公司。TAL 自身并不具备天然气液化处理 的相关资产和设备,其通过与上游天然气开采公司、管道运输服务公司、丁烷注 入服务商、天然气液化处理服务商、拖船公司、海运服务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最终将 LNG 产品销售给第三方。TAL 的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截止本次估值基准日 TAL 尚未开展 LNG 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目前的营运 活动主要为协调天然气液化处理设施投产前的商业安排工作以及 LNG 销售市场 的开发活动,报告期 TAL 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年度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业务拓展收入 314.51 409.19 为估值对象提供天然气液化服务的 FLIQ3 的液化工厂目前施工进度已完成 74%左右,预计 2020 年 7 月投入使用。FLIQ3 正在建设的液化工厂设计总产能 为 1,530 万吨天然气每年,其中 1 号工厂、2 号工厂和 3 号工厂的设计液化能力 12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均为约 510 万吨/年,达产时间预计分别为 2019 年、2020 年和 2020 年。根据 TAL 与 FLIQ3 的天然气液化服务合约,FLIQ3 每年为 TAL 提供 115,000,000 百万英热 单位的天然气液化服务,约合 220 万吨/每年。 2018 年 7 月 Toshiba Energy Solution & System Corporation 与 LNG 客户 A 签 订了天然气销售和购买协议,为期两年,交付开始的第一窗口期由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1 年 5 月 1 日,每年交付 LNG 数量 36,000,000 百万英热,交付价格为 115%亨利港天然气价格加 2.56 美元/百万英热。 根据新奥股份对于 LNG 业务的整体布局、规划,未来 TAL 的 LNG 产品将 结合目前全球市场对于 LNG 产品的需求、消费情况,以亚洲市场为主,欧洲、 拉丁美洲市场为辅助进行销售。根据新奥股份的预测,未来 TAL 的 LNG 产品约 83.00%将销往亚洲市场、14.50%销往欧洲市场、2.50%销往拉丁美洲。预测期 LNG 销售收入如下: 项目/年度 单位 2018 年 7-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LNG 客户 A 销售单 美元/mmbtu - - 5.92 5.92 5.92 价 LNG 客户 A 销量 万 mmbtu - - 1,800.00 3,600.00 1,800.00 LNG 客户 A 销售收 万美元 - - 10,658 21,316 10,658 入 亚洲区售价 美元/mmbtu - - 9.50 9.50 9.50 亚洲区销售量 万 mmbtu - - 3,039.88 6,079.75 7,573.75 亚洲区销售收入 万美元 - - 28,879 57,758 71,951 欧洲区售价 美元/mmbtu - - 7.50 7.50 7.50 欧洲区销售量 万 mmbtu - - 531.06 1,062.13 1,323.13 欧洲区销售收入 万美元 - - 3,983 7,966 9,923 拉美地区售价 美元/mmbtu - - 8.00 8.00 8.00 拉美地区销售量 万 mmbtu - - 91.56 183.13 228.13 拉美地区销售收入 万美元 - - 733 1,465 1,825 项目/年度 单位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亚洲区售价 美元/mmbtu 9.50 9.50 9.50 9.50 9.50 亚洲区销售量 万 mmbtu 9,067.75 9,067.75 9,067.75 9,067.75 9,067.75 亚洲区销售收入 万美元 86,144 86,144 86,144 86,144 86,144 欧洲区售价 美元/mmbtu 7.50 7.50 7.50 7.50 7.50 12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年度 单位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欧洲区销售量 万 mmbtu 1,584.13 1,584.13 1,584.13 1,584.13 1,584.13 欧洲区销售收入 万美元 11,881 11,881 11,881 11,881 11,881 拉美地区售价 美元/mmbtu 8.00 8.00 8.00 8.00 8.00 拉美地区销售量 万 mmbtu 273.13 273.13 273.13 273.13 273.13 拉美地区销售收入 万美元 2,185 2,185 2,185 2,185 2,185 项目/年度 单位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亚洲区售价 美元/mmbtu 9.50 9.50 9.50 9.50 9.50 亚洲区销售量 万 mmbtu 9,067.75 9,067.75 9,067.75 9,067.75 9,067.75 亚洲区销售收入 万美元 86,144 86,144 86,144 86,144 86,144 欧洲区售价 美元/mmbtu 7.50 7.50 7.50 7.50 7.50 欧洲区销售量 万 mmbtu 1,584.13 1,584.13 1,584.13 1,584.13 1,584.13 欧洲区销售收入 万美元 11,881 11,881 11,881 11,881 11,881 拉美地区售价 美元/mmbtu 8.00 8.00 8.00 8.00 8.00 拉美地区销售量 万 mmbtu 273.13 273.13 273.13 273.13 273.13 拉美地区销售收入 万美元 2,185 2,185 2,185 2,185 2,185 项目/年度 单位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亚洲区售价 美元/mmbtu 9.50 9.50 9.50 9.50 9.50 亚洲区销售量 万 mmbtu 9,067.75 9,067.75 9,067.75 9,067.75 9,067.75 亚洲区销售收入 万美元 86,144 86,144 86,144 86,144 86,144 欧洲区售价 美元/mmbtu 7.50 7.50 7.50 7.50 7.50 欧洲区销售量 万 mmbtu 1,584.13 1,584.13 1,584.13 1,584.13 1,584.13 欧洲区销售收入 万美元 11,881 11,881 11,881 11,881 11,881 拉美地区售价 美元/mmbtu 8.00 8.00 8.00 8.00 8.00 拉美地区销售量 万 mmbtu 273.13 273.13 273.13 273.13 273.13 拉美地区销售收入 万美元 2,185 2,185 2,185 2,185 2,185 项目/年度 单位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1-6 月 亚洲区售价 美元/mmbtu 9.50 9.50 9.50 亚洲区销售量 万 mmbtu 9,067.75 9,067.75 4,533.88 亚洲区销售收入 万美元 86,144 86,144 43,072 欧洲区售价 美元/mmbtu 7.50 7.50 7.50 欧洲区销售量 万 mmbtu 1,584.13 1,584.13 792.06 12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欧洲区销售收入 万美元 11,881 11,881 5,940 拉美地区售价 美元/mmbtu 8.00 8.00 8.00 拉美地区销售量 万 mmbtu 273.13 273.13 136.56 拉美地区销售收入 万美元 2,185 2,185 1,093 (2)营业成本预测 估值对象 TAL 主营业务成本主包括上游天然气采购成本、管道运输成本、 丁烷注入服务成本、天然气液化处理服务成本、电费、拖船费用、航运费用构成。 ①天然气气源采购成本 美国作为全球天然气产量最高的国家,2015-2016 年天然气年产量已经达到 7,673 亿方,约占世界总天然气产量的 22%。TAL 能够从上游获取的页岩气资源 丰富,如:密西西比州、阿拉巴马州黑武士盆地、佛洛依德页岩气田,其储量达 100,000 兆英热;德克萨斯州南部海湾盆地西部和鹰福特页岩气田,储量达 80,000 兆英热;德克萨斯州-拉姆斯菲尔德盐湖盆地和海恩斯维尔-博西耶页岩气田,储 量达 142,000 兆英热。 目前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旗下的 NYMEX 亨利港(Henry Hub)天然 气期货作为全球天然气市场的基准,越来越得到市场认可。本次估值,对于 TAL 未来上游天然气气源采购价格依据 CME 公布的 2018 年-2030 年期货价格水平预 测。未来气源采购成本如下: 项目/年度 单位 2018 年 7-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采购价 美元/mmbtu 2.9226 2.9226 2.9226 所需天气 万 mmbtu 5,463 10,925 10,925 气源采购成本 万美元 16,699 33,398 33,398 项目/年度 单位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采购价 美元/mmbtu 2.9226 2.9226 2.9226 2.9226 2.9226 所需天然气 万 mmbtu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气源采购成本 万美元 33,398 33,398 33,398 33,398 33,398 项目/年度 单位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采购价 美元/mmbtu 2.9226 2.9226 2.9226 2.9226 2.9226 12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所需天然气 万 mmbtu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气源采购成本 万美元 33,398 33,398 33,398 33,398 33,398 项目/年度 单位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采购价 美元/mmbtu 2.9226 2.9226 2.9226 2.9226 2.9226 所需天然气 万 mmbtu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气源采购成本 万美元 33,398 33,398 33,398 33,398 33,398 项目/年度 单位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1-6 月 采购价 美元/mmbtu 2.9226 2.9226 2.9226 所需天然气 万 mmbtu 10,925 10,925 5,463 气源采购成本 万美元 33,398 33,398 16,699 ②管道运输成本 根据 TAL 与 Pipeline 签订的天然气管道服务协议,Pipeline 向 TAL 提供气源 管道服务,期限 20 年,最大日运输量为 322,000 百万英热。TAL 就该项服务向 Pipeline 支付服务预订费用、管道使用费用和其他费用。管道服务成本预测如下: 项目/年度 单位 2018 年 7-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管道运输单价 美元/mmbtu 0.355 0.355 0.355 当年产量 万 mmbtu 5,463 10,925 10,925 管道成本 万美元 2,031 4,063 4,063 项目/年度 单位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管道运输单价 美元/mmbtu 0.355 0.355 0.355 0.355 0.355 当年产量 万 mmbtu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管道成本 万美元 4,063 4,063 4,063 4,063 4,063 项目/年度 单位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管道运输单价 美元/mmbtu 0.355 0.355 0.355 0.355 0.355 当年产量 万 mmbtu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管道成本 万美元 4,063 4,063 4,063 4,063 4,063 项目/年度 单位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管道运输单价 美元/mmbtu 0.355 0.355 0.355 0.355 0.355 当年产量 万 mmbtu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12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管道成本 万美元 4,063 4,063 4,063 4,063 4,063 项目/年度 单位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1-6 月 管道运输单价 美元/mmbtu 0.355 0.355 0.355 当年产量 万 mmbtu 10,925 10,925 5,463 管道成本 万美元 4,063 4,063 2,031 ③丁烷注入成本 根据 TAL 与 BLM 签订的丁烷注入服务协议,BLM 向 TAL 提供丁烷注入服 务,合同期限自 TAL 正式运营起 20 年,TAL 向,BLM 提供其资本回收费用、 运营维护费用、商品费用以及其他调整费用。丁烷注入成本预测如下: 项目/年度 单位 2018 年 7-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丁烷注入单价 美元/mmbtu 0.0419 0.0419 0.0419 当年产量 万 mmbtu 5,463 10,925 10,925 丁烷注入成本 万美元 236 472 472 项目/年度 单位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丁烷注入单价 美元/mmbtu 0.0419 0.0419 0.0419 0.0419 0.0419 当年产量 万 mmbtu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丁烷注入成本 万美元 472 472 472 472 472 项目/年度 单位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丁烷注入单价 美元/mmbtu 0.0419 0.0419 0.0419 0.0419 0.0419 当年产量 万 mmbtu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丁烷注入成本 万美元 472 472 472 472 472 项目/年度 单位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丁烷注入单价 美元/mmbtu 0.0419 0.0419 0.0419 0.0419 0.0419 当年产量 万 mmbtu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丁烷注入成本 万美元 472 472 472 472 472 项目/年度 单位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1-6 月 丁烷注入单价 美元/mmbtu 0.0419 0.0419 0.0419 当年产量 万 mmbtu 10,925 10,925 5,463 丁烷注入成本 万美元 472 472 236 12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④天然气液化服务成本 TAL 与 FLIQ3 签订了为期 20 年的天然气液化服务协议。TAL 就 FLIQ3 的 天然气液化服务向 FLIQ3 支付合同预留费用、电力成本、容量预订费用、等其 他费用。液化服务成本预测如下: 项目/年度 单位 2018 年 7-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液化价格 美元/mmbtu 2.4 2.4 2.4 调整价格 美元/mmbtu 0.40 0.40 0.40 电费 美元/mmbtu 0.3069 0.3069 0.3069 当年产量 万 mmbtu 5,463 10,925 10,925 液化成本 万美元 17,776 35,553 35,553 项目/年度 单位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液化价格 美元/mmbtu 2.4 2.4 2.4 2.4 2.4 调整价格 美元/mmbtu 0.40 0.40 0.40 0.45 0.50 电费 美元/mmbtu 0.3069 0.3069 0.3069 0.3069 0.3069 当年产量 万 mmbtu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液化成本 万美元 35,553 35,553 35,553 36,128 36,703 项目/年度 单位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液化价格 美元/mmbtu 2.4 2.4 2.4 2.4 2.4 调整价格 美元/mmbtu 0.50 0.50 0.50 0.50 0.50 电费 美元/mmbtu 0.3069 0.3069 0.3069 0.3069 0.3069 当年产量 万 mmbtu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液化成本 万美元 36,703 36,703 36,703 36,703 36,703 项目/年度 单位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液化价格 美元/mmbtu 2.4 2.4 2.4 2.4 2.4 调整价格 美元/mmbtu 0.50 0.50 0.50 0.50 0.50 电费 美元/mmbtu 0.3069 0.3069 0.3069 0.3069 0.3069 当年产量 万 mmbtu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液化成本 万美元 36,703 36,703 36,703 36,703 36,703 项目/年度 单位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1-6 月 液化价格 美元/mmbtu 2.4 2.4 2.4 调整价格 美元/mmbtu 0.50 0.50 0.50 电费 美元/mmbtu 0.3069 0.3069 0.3069 当年产量 万 mmbtu 10,925 10,925 5,463 液化成本 万美元 36,703 36,703 18,351 ⑤拖船成本 12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TAL 与 TUGCO 签订了拖船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 TAL 正式运营起 10 年。 截止本估值报告日 TAL 未提供与成本费用相关的条款。拖船相关费用水平经 TAL 管理层预测为 0.02 美元/兆英热。结合未来各年度 LNG 产量水平,拖船成本预测 如下: 项目/年度 单位 2018 年 7-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拖船单价 美元/mmbtu 0.02 0.02 0.02 销量 万 mmbtu 3,663 7,325 9,125 拖船成本 万美元 73 147 183 项目/年度 单位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拖船单价 美元/mmbtu 0.02 0.02 0.02 0.02 0.02 销量 万 mmbtu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拖船成本 万美元 219 219 219 219 219 项目/年度 单位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拖船单价 美元/mmbtu 0.02 0.02 0.02 0.02 0.02 销量 万 mmbtu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拖船成本 万美元 219 219 219 219 219 项目/年度 单位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拖船单价 美元/mmbtu 0.02 0.02 0.02 0.02 0.02 销量 万 mmbtu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10,925 拖船成本 万美元 219 219 219 219 219 项目/年度 单位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1-6 月 拖船单价 美元/mmbtu 0.02 0.02 0.02 销量 万 mmbtu 10,925 10,925 5,463 拖船成本 万美元 219 219 109 ⑥海运成本 截止本次估值基准日,TAL 还未与第三方签订 LNG 海运服务协议。经 TAL 方面分析目前全球 LNG 船队运力水平,以及运输航线方案之后认为每百万英热 单位运费在 1 到 5 美元之间,销售至亚洲区域的 LNG 经巴拿马运河基本方案为 最优选择,可按 1.8 美元/百万英热预测;销售至欧洲、拉丁美洲地区航运成本按 12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1 美元/百万英热预测。海运成本预测如下: 项目/年度 单位 2018 年 7-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亚洲地区航运单价 美元/mmbtu 1.80 1.80 1.80 亚洲区销量 万 mmbtu 3,040 6,080 7,574 亚洲区域运输成本 万美元 5,472 10,944 13,633 欧洲地区航运单价 美元/mmbtu 1.00 1.00 1.00 欧洲区销量 万 mmbtu 531 1,062 1,323 欧洲区域运输成本 万美元 531 1,062 1,323 拉美地区航运单价 美元/mmbtu 1.00 1.00 1.00 拉美区销量 万 mmbtu 92 183 228 拉美区域运输成本 万美元 92 183 228 项目/年度 单位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亚洲地区航运单价 美元/mmbtu 1.80 1.80 1.80 1.80 1.80 亚洲区销量 万 mmbtu 9,068 9,068 9,068 9,068 9,068 亚洲区域运输成本 万美元 16,322 16,322 16,322 16,322 16,322 欧洲地区航运单价 美元/mmbtu 1.00 1.00 1.00 1.00 1.00 欧洲区销量 万 mmbtu 1,584 1,584 1,584 1,584 1,584 欧洲区域运输成本 万美元 1,584 1,584 1,584 1,584 1,584 拉美地区航运单价 美元/mmbtu 1.00 1.00 1.00 1.00 1.00 拉美区销量 万 mmbtu 273 273 273 273 273 拉美区域运输成本 万美元 273 273 273 273 273 项目/年度 单位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亚洲地区航运单价 美元/mmbtu 1.80 1.80 1.80 1.80 1.80 亚洲区销量 万 mmbtu 9,068 9,068 9,068 9,068 9,068 亚洲区域运输成本 万美元 16,322 16,322 16,322 16,322 16,322 欧洲地区航运单价 美元/mmbtu 1.00 1.00 1.00 1.00 1.00 欧洲区销量 万 mmbtu 1,584 1,584 1,584 1,584 1,584 欧洲区域运输成本 万美元 1,584 1,584 1,584 1,584 1,584 拉美地区航运单价 美元/mmbtu 1.00 1.00 1.00 1.00 1.00 拉美区销量 万 mmbtu 273 273 273 273 273 拉美区域运输成本 万美元 273 273 273 273 273 12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年度 单位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亚洲地区航运单价 美元/mmbtu 1.80 1.80 1.80 1.80 1.80 亚洲区销量 万 mmbtu 9,068 9,068 9,068 9,068 9,068 亚洲区域运输成本 万美元 16,322 16,322 16,322 16,322 16,322 欧洲地区航运单价 美元/mmbtu 1.00 1.00 1.00 1.00 1.00 欧洲区销量 万 mmbtu 1,584 1,584 1,584 1,584 1,584 欧洲区域运输成本 万美元 1,584 1,584 1,584 1,584 1,584 拉美地区航运单价 美元/mmbtu 1.00 1.00 1.00 1.00 1.00 拉美区销量 万 mmbtu 273 273 273 273 273 拉美区域运输成本 万美元 273 273 273 273 273 项目/年度 单位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1-6 月 亚洲地区航运单价 美元/mmbtu 1.80 1.80 1.80 亚洲区销量 万 mmbtu 9,068 9,068 4,534 亚洲区域运输成本 万美元 16,322 16,322 8,161 欧洲地区航运单价 美元/mmbtu 1.00 1.00 1.00 欧洲区销量 万 mmbtu 1,584 1,584 792 欧洲区域运输成本 万美元 1,584 1,584 792 拉美地区航运单价 美元/mmbtu 1.00 1.00 1.00 拉美区销量 万 mmbtu 273 273 137 拉美区域运输成本 万美元 273 273 137 (3)期间费用预测 ①管理、营业费用 根据报表披露,估值对象最近一年一期的管理、营业费用主要为员工薪酬、 差旅费等。由于基准日估值对象还未开展 LNG 相关业务活动,未来管理、营业 费用水平经管理曾预测将保持在当期收入水平的 1%。 管理、营业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年度 2018 年 7-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当期收入 - - 44,252 88,504 94,357 管理、营业费用 360 720 720 885 944 12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年度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当期收入 100,210 100,210 100,210 100,210 100,210 管理、营业费用 1,002 1,002 1,002 1,002 1,002 项目/年度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当期收入 100,210 100,210 100,210 100,210 100,210 管理、营业费用 1,002 1,002 1,002 1,002 1,002 项目/年度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当期收入 100,210 100,210 100,210 100,210 100,210 管理、营业费用 1,002 1,002 1,002 1,002 1,002 项目/年度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1-6 月 当期收入 100,210 100,210 50,105 管理、营业费用 1,002 1,002 501 ②财务费用 根据报表披露,估值对象基准日无付息债务。本次估值依据未来企业现金流 预测水平可能会产生的资金缺口预测新增借款,进而估算预测年度财务费用。鉴 于企业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或变化较大,本报 告的财务费用在预测时不考虑其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付息债务之外的 其他不确定性收支损益。预测结果请参见本章“(7)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 (4)所得税预测 TAL 所需承担的税负主要为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税率 21%。另外 TAL 注 册于美国特拉华州,但是其主要经营活动主要位于德克萨斯州,已在德克萨斯州 产生税务关联,因此需要交纳德克萨斯州特许经营税,且德克萨斯州采用单因素 (总收入因素)来计算相应税收,税率 0.75%。估算结果请参见本章“(7)净现 金流量的预测结果”。 (5)折旧与摊销预测 估值对象基准日无固定资产。未来年度由于 LNG 业务的开展购入的固定资 产增加的折旧,根据估值对象固定资产折旧政策。预测结果请参见本章“(7)净 13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 (6)追加资本预测 追加资本系指估值对象在不改变当前经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持续经营所需 增加的营运资金和超过一年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经营规模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 资(购置固定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及持续经营所 必须的资产更新等。 在本次估值中,估值对象未来经营期内的追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 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未来年度由于 LNG 销售需增加的办公设备资本性支出金 额及营运资金增加额。即本报告所定义的追加资本为: 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①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资产规模和资产状况的前提下,结 合企业历史年度资产更新和折旧回收情况,预计未来资产更新改造支出。预测结 果请参见本章“(7)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 ②资本性支出估算 估值对象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置办公设备所需的支出,本次估值根据 TAL 管理层对于未来企业运营所需购置的设备支出预测资本性支出金额。预测结果请 参见本章“(7)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 ③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追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企业持续经 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如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代客户垫付款项等所 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 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 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通常其他应收账 款和其他应付账款核算的内容绝大多为与主业无关或暂时性的往来,需具体甄别 视其与所估算经营业务的相关性个别确定。因此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 13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款项、存货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本报告 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其中,营运资金=现金+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其中: 应收款项=营业收入总额/应收款项周转率 其中,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扣除预收账款)以及与经营业务相关的 其他应收款等诸项。 存货=营业成本总额/存货周转率 应付款项=营业成本总额/应付款项周转率 其中,应付款项主要包括应付账款(扣除预付账款)以及与经营业务相关的 其他应付款等诸项。 根据本次估值假设,估值对象在未来经营期内的主营业务结构、收入与成本 的构成以及经营策略等依据企业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业务合同或协议所 确定的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本次估值主要参照估值基准日具有法律效 力的相关业务合同或协议所确定的结算周期,同时结合对估值对象历史资产与业 务经营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统计分析以及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与成本估算的 情况,预测得到的未来经营期各年度的营运资金增加额。 营业资金预测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年度 2018 年 7-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最低现金保有量 - - 88 129 138 存货 - 0 5,960 11,920 12,341 应收款项 - - 6,146 12,292 13,105 应付款项 - - -4,374 -8,748 -8,495 营运资本 - 0 16,567 33,089 34,078 13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年度 2018 年 7-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营运资本增加额 - - 16,567 16,521 990 项目/年度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最低现金保有量 146 146 146 146 146 存货 12,762 12,762 12,762 12,842 12,921 应收款项 13,918 13,918 13,918 13,918 13,918 应付款项 -8,842 -8,842 -8,842 -8,890 -8,938 营运资本 35,668 35,668 35,668 35,796 35,924 营运资本增加额 1,590 - - 128 128 项目/年度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最低现金保有量 146 146 146 146 146 存货 12,921 12,921 12,921 12,921 12,921 应收款项 13,918 13,918 13,918 13,918 13,918 应付款项 -8,938 -8,938 -8,938 -8,938 -8,938 营运资本 35,924 35,924 35,924 35,924 35,924 营运资本增加额 - 0 - - - 项目/年度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最低现金保有量 146 146 146 146 146 存货 12,921 12,921 12,921 12,921 12,921 应收款项 13,918 13,918 13,918 13,918 13,918 应付款项 -8,938 -8,938 -8,938 -8,938 -8,938 营运资本 35,924 35,924 35,924 35,924 35,924 营运资本增加额 - - - - - 项目/年度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最低现金保有量 146 146 73 存货 12,921 12,921 6,461 应收款项 13,918 13,918 6,959 应付款项 -8,938 -8,938 -4,469 营运资本 35,924 35,924 17,962 营运资本增加额 - - -17,962 (7)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 13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下表给出了估值对象未来经营期内的营业收入以及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 本次估值中对未来收益的估算,主要是在估值对象报表揭示的历史营业收入、成 本和财务数据的核实以及对行业的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于估值基准日 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业务合同或协议、市场未来的发展等综合情况所作出的一种 专业判断。估值时不考虑未来经营期内不确定性较大的部分营业外收支、补贴收 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 TAL 未来经营期内的净现金流量预测如下: 金额单位:万美元 项目/年度 2018 年 7-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收入 - - 44,252.06 88,504.13 94,356.84 成本 42,910.77 85,821.54 88,852.74 特许经营税金 331.89 663.78 707.67 管销费用 360.00 720.00 720.00 885.04 943.57 财务费用 4.78 36.34 438.65 1,206.01 1,562.66 营业利润 -364.78 -756.34 -149.25 -72.24 2,290.20 利润总额 -364.78 -756.34 -149.25 -72.24 2,290.20 减:所得税 - - - - 198.99 净利润 -364.78 -756.34 -149.25 -72.24 2,091.21 固定资产折旧 - 9.50 9.50 9.50 9.50 摊销 扣税后利息 4.78 36.34 346.53 952.75 1,234.50 资产更新 - - - - - 营运资本增加额 - - 16,567.40 16,521.16 989.81 资本性支出 50.00 - - - - 营运资金回收 - - - - - 固定资产回收 - - - - - 净现金流量 -410.00 -710.50 -16,360.62 -15,631.15 2,345.40 项目/年度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收入 100,209.56 100,209.56 100,209.56 100,209.56 100,209.56 成本 91,883.94 91,883.94 91,883.94 92,458.94 93,033.94 特许经营税金 751.57 751.57 751.57 751.57 751.57 13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年度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管销费用 1,002.10 1,002.10 1,002.10 1,002.10 1,002.10 财务费用 1,481.95 1,331.19 1,136.34 947.93 776.85 营业利润 5,090.01 5,240.77 5,435.62 5,049.03 4,645.10 利润总额 5,090.01 5,240.77 5,435.62 5,049.03 4,645.10 减:所得税 1,068.90 1,100.56 1,141.48 1,060.30 975.47 净利润 4,021.11 4,140.21 4,294.14 3,988.73 3,669.63 固定资产折旧 9.50 9.50 9.50 9.50 9.50 摊销 扣税后利息 1,170.74 1,051.64 897.71 748.86 613.71 资产更新 50.00 - - - - 营运资本增加额 1,589.81 - - 127.78 127.78 资本性支出 - - - - - 营运资金回收 - - - - - 固定资产回收 - - - - - 净现金流量 3,561.53 5,201.35 5,201.35 4,619.32 4,165.07 项目/年度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收入 100,209.56 100,209.56 100,209.56 100,209.56 100,209.56 成本 93,033.94 93,033.94 93,033.94 93,033.94 93,033.94 特许经营税金 751.57 751.57 751.57 751.57 751.57 管销费用 1,002.10 1,002.10 1,002.10 1,002.10 1,002.10 财务费用 607.10 429.22 244.75 75.13 - 营业利润 4,814.86 4,992.73 5,177.21 5,346.83 5,421.96 利润总额 4,814.86 4,992.73 5,177.21 5,346.83 5,421.96 减:所得税 1,011.12 1,048.47 1,087.21 1,122.83 1,138.61 净利润 3,803.74 3,944.26 4,089.99 4,223.99 4,283.35 固定资产折旧 9.50 9.50 9.50 9.50 9.50 摊销 扣税后利息 479.61 339.09 193.35 59.35 - 资产更新 - 50.00 - - - 营运资本增加额 - - - - - 资本性支出 - - - - - 营运资金回收 - - - - - 13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年度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固定资产回收 - - - - - 净现金流量 4,292.85 4,242.85 4,292.85 4,292.85 4,292.85 项目/年度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收入 100,209.56 100,209.56 100,209.56 100,209.56 100,209.56 成本 93,033.94 93,033.94 93,033.94 93,033.94 93,033.94 特许经营税金 751.57 751.57 751.57 751.57 751.57 管销费用 1,002.10 1,002.10 1,002.10 1,002.10 1,002.10 财务费用 - - - - - 营业利润 5,421.96 5,421.96 5,421.96 5,421.96 5,421.96 利润总额 5,421.96 5,421.96 5,421.96 5,421.96 5,421.96 减:所得税 1,138.61 1,138.61 1,138.61 1,138.61 1,138.61 净利润 4,283.35 4,283.35 4,283.35 4,283.35 4,283.35 固定资产折旧 9.50 9.50 9.50 9.50 9.50 摊销 扣税后利息 - - - - - 资产更新 - - 50.00 - - 营运资本增加额 - - - - - 资本性支出 - - - - - 营运资金回收 - - - - - 固定资产回收 - - - - - 净现金流量 4,292.85 4,292.85 4,242.85 4,292.85 4,292.85 项目/年度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1-6 月 收入 100,209.56 100,209.56 50,104.78 成本 93,033.94 93,033.94 46,516.97 特许经营税金 751.57 751.57 375.78 管销费用 1,002.10 1,002.10 501.05 财务费用 - - - 营业利润 5,421.96 5,421.96 2,710.98 利润总额 5,421.96 5,421.96 2,710.98 减:所得税 1,138.61 1,138.61 569.31 净利润 4,283.35 4,283.35 2,141.67 13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年度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1-6 月 固定资产折旧 9.50 9.50 9.50 摊销 扣税后利息 - - - 资产更新 - - - 营运资本增加额 - - -17,961.87 资本性支出 - - - 营运资金回收 - - 17,961.87 固定资产回收 - - 2.50 净现金流量 4,292.85 4,292.85 38,077.41 5、权益资本价值计算 (1)折现率的确定 ①无风险收益率 rf 参照美国近五年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的平均水平确定无风险收益率 rf 的 近似,即 rf=2.32%。 ②市场期望报酬率 rm 参照彭博金融终端公布的美国石头天然气行业上市公司近五年收益水平确 定市场其他报酬率的近似,即 rm=9.63% ③e 值 取美国同类可比上市公司股票,以 2013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的市场价格测 算估计,得到可比公司股票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βx,按式(12)计算得到 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βt,并由式(11)得到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值 βu,最后由式(10)得到权益资本预期风险系数的估计值 βe。 ④权益资本成本 re 本次估值考虑到估值对象在公司的融资条件、资本流动性以及公司的治理结 构等方面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性所可能产生的特性个体风险,设公司特性风险 调整系数 ε=0.05;本次估值根据式(9)得到估值对象的权益资本成本 re。 13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⑤债务比率 Wd 和权益比率 We 由式(7)和式(8)得到债务比率 Wd 和权益比率 We。 ⑥折现率 r(WACC)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式(6)即得到折现率 r。 TAL 预测期折现率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 WACC 权益比 0.5000 债务比 0.5000 贷款加权利率 0.0461 国债利率 0.0232 可比公司收益率 0.0963 适用税率 0.2100 历史β 1.4589 调整β 1.2871 无杠杆β 0.8486 权益β 1.5191 特性风险系数 0.0500 权益成本 0.1843 债务成本(税后) 0.0364 WACC 0.1104 折现率 0.1104 (2)经营性资产价值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量代入式(3),得到估值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1,559.06 万美元。 (3)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负债)指的是超出估值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产(负债)规模 的那部分资产(负债);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与估值对象经营性现金流缺乏 直接、显著关联,未纳入净现金流量预测范围的资产(负债)。 13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截至估值基准日,估值对象其他应收款账面值 10,769.20 美元系集团公司内 部设立的资金池,与日常经营关联性较低,此处确认为溢余性流动资产。 C=C1+C2=1.08+0=1.08(万美元) 溢余资产/负债 项目名称 基准日账面值 基准日评估值 其他应收款 1.08 1.08 C1: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1.08 1.08 C2: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 - C: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1.08 1.08 (4)权益资本价值 ①将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1,559.06 万美元,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 资产价值 C=1.08 代入式(2),即得到估值对象的企业价值为: B=P+C =1,559.06+1.08 =1,560.14(万美元) ②将估值对象的企业价值 B=1,560.14 万美元,付息债务的价值 D=0,少数 股东权益 M=0 代入式(1),得到估值对象的权益资本价值为: E=B-D-M =1,560.14-0-0 =1,560.14(万美元) (七)资产基础法估值分析 根据本次估值目的、资产业务性质、可获得资料的情况等,采用资产基础法 进行估值,各类资产及负债的估值分析如下: 1、流动资产以及非流动资产估值 (1)估值范围 纳入估值的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非流动资 13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产。 (2)估值程序 ①根据估值对象填报的流动资产申报表,与企业财务报表进行核对,明确需 进行估值的流动资产的具体内容。 ②根据估值对象填报的流动资产申报表,进行账务核对,原始凭证的查验, 对资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 ③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并取得资产现行价格资料。 ④在账务核对清晰、情况了解清楚并已收集到估值所需的资料的基础上分别 评定估算。 (3)估值分析 ①应收账款 应 收账款账面余额 1,438,428.32 美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0,账面净额 1,438,428.32 美元,主要为应收 ToshibaCorporation 非 LNG 业务咨询款等。估值 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核实 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 估值人员在对应收账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 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 经营管理现状等,应收账款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估计风险损失。对于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风险损失的测算;对于没有单独测算的应 收账款发生时间在 1 年以内的发生估值风险损失的可能性为 3%;发生时间 1 到 2 年的发生估值风险损失的可能性在 10%;发生时间 2 到 3 年的发生估值风险损 失的可能性在 20%;发生时间 3 到 4 年的发生估值风险损失的可能性在 50%; 发生时间 4 到 5 年的发生估值风险损失的可能性在 80%;发生时间在 5 年以上估 值风险损失为 100%。 按以上标准,确定估值风险损失为 0,以应收账款合计减去估值风险损失后 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14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应收账款评估值 1,438,428.32 元。 ②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账面值 10,756.72 美元,主要为预付房屋租金。估值人员核实了账 簿记录、抽查了部分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 估值人员在对预付账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预付账款可回收金额作为评估 值。 预付账款评估值 10,756.72 美元。 ③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0,269.20 美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0,账面净额 20,269.20 美元,主要为 Toshiba Corporation 设立的资金池、以及员工借款等。估 值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核 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 估值人员在对其他应收账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 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 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应收账款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估计风险损失。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风险损失的测算;对于没有单独测算 的应收账款发生时间在 1 年以内的发生估值风险损失的可能性为 3%;发生时间 1 到 2 年的发生估值风险损失的可能性在 10%;发生时间 2 到 3 年的发生估值风 险损失的可能性在 20%;发生时间 3 到 4 年的发生估值风险损失的可能性在 50%; 发生时间 4 到 5 年的发生估值风险损失的可能性在 80%;发生时间在 5 年以上估 值风险损失为 100%。 按以上标准,确定估值风险损失为 0,以应收账款合计减去估值风险损失后 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其他应收账款评估值 20,269.20 美元。 ④其他非流动资产估值 14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账面值 15,000,000 美元,主要内容为 TAL 成立时 Toshiba Corporation 的预付的资本金。 估值人员核实了该项资产形成的原因,查验了其他非流动资产内容真实、存 在,账面值核算准确,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估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的估值为 15,000,000 美元。 2、流动负债估值 (1)估值范围 估值范围内的负债为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其 他应付款。本次估值在经清查核实的账面值基础上进行。 (2)估值分析 ①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值 85,423.24 美元,主要为前期 LNG 市场咨询费用等。估值人 员核实了账簿记录等相关资料,核实应付款项的真实性和金额等,以清查核实后 的账面值作为估值。 应付账款估值 85,423.24 美元。 ②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值 1,089,212.89 美元,主要为 TAL 应付员工工资、福利 等。估值人员核实了相关资料,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账款估值 1,089,212.89 美元。 ③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167,304.94 美元,主要为应付第三方往来款、以及 Toshiba Corporation 内部往来款等。估值人员查阅了相关资料,经核实其他应付 款账、表相符,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估值。 其他应付款估值为 167,304.94 美元。 14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八)估值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准则,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 则,估值机构履行了估值必要的程序,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 TAL 纳入 估值范围的资产实施了清查核实、评定估算等估值程序,得出如下结论: 1、收益法估值结论 采用收益法,TAL 在估值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股东权益账面值为 1,512.75 万美元,估值后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为 1,560.14 万美元,估 值增值 47.39 万美元,增值率 3.13%。根据估值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 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 6.6166 折算,TAL 在估值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股东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 10,009.27 万元,估值后的股东全部权益(净 资产)价值为人民币 10,322.83 万元,估值增值 313.56 万元,增值率 3.13%。 2、资产基础法估值结论 (1)以记账本位币列示 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的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估值结论:资产账面值 1,646.95 万美元,估值 1,646.95 万美元,估值较账面值无变化。负债账面值 134.19 万美元,估值 134.19 万美元,估值较账面值无变化。净资产账面值 1,512.75 万 美元,估值 1,512.75 万美元,估值较账面值无变化。详见下表: 资产估值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美元万元 账面价值 估价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B C D=C-B E=D/B×100% 1 流动资产 146.95 146.95 - - 2 非流动资产 1,500.00 1,500.00 - - 3 其中:其他非流动资产 1,500.00 1,500.00 - - 4 资产总计 1,646.95 1,646.95 - - 5 流动负债 134.19 134.19 - - 6 负债总计 134.19 134.19 - - 7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512.75 1,512.75 - - (2)以人民币计价 14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的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估值结论:资产账面值 10,897.18 万元,估值 10,897.18 万元,估值较账面值无变化。负债账面值 887.91 万元,估值 887.91 万元,估值较账面值无变化。净资产账面值 10,009.27 万元, 估值 10,009.27 万元,估值较账面值无变化。详见下表: 估值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估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B C D=C-B E=D/B×100% 1 流动资产 972.28 972.28 - - 2 非流动资产 9,924.90 9,924.90 - - 3 其中:其他非流动资产 9,924.90 9,924.90 - - 4 资产总计 10,897.18 10,897.18 - - 5 流动负债 887.91 887.91 - - 6 负债总计 887.91 887.91 - - 7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0,009.27 10,009.27 - - 3、估值结论差异的分析及估值结论 (1)估值结论差异 本次估值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10,322.83 万元,比 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0,009.27 万元,高 313.56 万元,高 3.13%。两者结论差异较小。 (2)估值结论 经测算分析,TAL 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位于 1,512.75 万美元 至 1,560.14 万美元之间,折合人民币位于 10,009.27 万元至 10,322.83 万元之间。 (九)特别风险提示 1、TAL 作为液化天然气生产、销售服务商,其业务主要为天然气采购、液 化加工处理、LNG 产品下游的独立销售,截止基准日 TAL 尚未正式开展 LNG 相关业务,因此无 LNG 生产和销售的历史数据可供参考。企业未来主营业务的 预测主要根据 TAL 管理层、委托人对于目前 LNG 行业发展判断、企业发展计划、 以及行业公开数据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但不排除未来估值对象管理层、委托 14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人对 TAL 主营业务架构进行调整、变更的可能性,提醒报告使用人注意。 2、LNG、天然气属于全球战略性能源商品,其价格会出现一定的波动,具 有周期性波动的特点。其价格因素除了受到全球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之外,国际 经济形式的变化、地缘政治关系走向、战争等外部条件均会对能源行业大宗产品 价格产生深远影响。本次估值 LNG 售价根据目前行业形式,结合相关机构对于 历史、未来价格的分析与判断进行预测。未来如果出现全球 LNG 供需失衡、经 济政治环境动荡,将会导致 LNG 价格与预测产生差异,影响估值对象未来的盈 利能力。 3、目前 TAL 尚未与上游气源供应商、航运公司签订天然气采购合同以及航 运服务合同,因此公司上游天然气供应、海运服务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 4、目前 TAL 尚未与下游客户签署重大的 LNG 销售协议,LNG 存在一定销 售风险。 5、目前中美贸易摩擦仍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美国对包括中国在内的贸 易方增加部分商品关税,未来可能导致中国对美增加 LNG 关税,从而降低 TAL 在中国区域的成本优势。 6、本次估值结论建立在估值对象管理层以及委托人对企业未来发展趋势的 判断及相关规划落实,如企业未来实际经营状况与经营规划发生偏差,且估值对 象时任管理层未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弥补偏差,则估值结论将会发生重大变化。 估值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上述特别事项对估值结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本次交易估值事项的意见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估值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估值定价的合理性发表的意见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估值机构中 联评估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估值定价 的合理性发表意见如下: 14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1、估值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联评估担任本次交易的估值机 构。中联评估及其经办人员与公司、本次交易的各方主体之间,除本次交易涉及 的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中联评 估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估值服务的独立性。 2、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中联评估出具的《估值报告》所设定的估值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遵循了市场通行的惯例及准则,符合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估值 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资产估值的目的是为本次交易定价提供合理性分析。结合本次估值对象、 价值类型及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交易的估值机构在估值过程中选取了 与估值目的及资产状况相关的估值方法,实际估值的资产范围与委托估值的资产 范围一致,估值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基准日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估值方法 与估值目的具有相关性。 4、估值定价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的股权对价系参考 TAL 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确定,合同承继对 价系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公平、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经过报价、协商、谈判最终 确定的,不以资产估值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所聘请的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估值假 设前提具有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具有相关性;本次交易的定价由交易各 方经过协商、谈判最终确定,并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估值机构进 行了资产估值,所涉交易对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4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二)估值依据的合理性 估值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 TAL 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估值。标的 公司 100%股权的估值金额位于 1,512.75 万美元至 1,560.14 万美元之间,折合人 民币位于 10,009.27 万元至 10,322.83 万元之间。 被估值企业TAL尚未实质开展LNG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TAL本身并不拥有 任何用于天然气液化处理相关的资产及设施,而是通过与相关服务提供方签署服 务合同的形式将相关业务流程分包至不同服务商并通过公司LNG业务相关运营 主体将LNG销售给第三方。TAL目前持有四份重要合同,合同内容涵盖天然气管 道输送、天然气液化处理、丁烷注入和港口拖船合同。上述四份合同中,与FLIQ3 签署的天然气液化合同为标的公司业务中最重要合同,该合同约定FLIQ3向标的 公司提供每年约220万吨的天然气液化服务,合同期限20年,预计开始提供液化 服务的时间为2020年下半年。 鉴于TAL无历史经营数据,估值机构充分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标的公司具 体情况、行业政策及发展情况,并对未来LNG市场进行了合理预测,从未来收益 的角度反映出企业的价值。并且收益法在估值过程也考虑了经营管理水平等各项 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即估值结论充分涵盖了被估值单位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 (三)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经营方面的变化趋势分析 标的公司的行业情况、市场地位、竞争情况及经营情况的具体分析详见本报 告书“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 论与分析”。 公司董事会分析后认为:在可预见的期间内,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 宏观环境、技术、行业、重大合作协议、经营许可、技术许可、税收优惠等方面 的变化趋势不会对标的公司的估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主要业务涵盖液化天然气生产、销售与投资,能源技术工程服务, 14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甲醇等能源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与贸易,煤炭的开采、洗选与贸易,以及生物制 农兽药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与销售,在国内能源化工领域的领先企业。标的公司 TAL 通过 LTA 协议锁定了未来 20 年的 LNG 液化能力,将会开展上游天然气的 采购并通过公司 LNG 业务相关运营主体开展下游 LNG 销售业务。公司及 TAL 均属于能源领域的企业,在产品、业务和市场方面具有重叠的部分,可充分利用 对方的原材料优势、销售渠道及先进的管理经验,扩大整体市场范围,增加业务 收入。 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沁水新奥已开展运营两套煤层气制 LNG 装置,生产工 艺成熟稳定,每年可产 10 万吨 LNG。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未来 20 年锁定每年 220 万吨的 LNG 产能,在 LNG 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有利于增强 上市公司整体的竞争能力。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大大扩大在 LNG 领域的布局,但不存在显著可量 化的协同效应,因此本次估值及交易定价未考虑协同效应的影响。 (五)现有经营模式下主要经营因素变动对估值的影响及其敏感性分析 本次估值将液化产能利用率作为敏感性参数,具体分析如下: 液化产能利用率 收益法估值(万美元) 增减值率 100% 11,694.16 0.00% 95% 1,560.14 -86.66% 90% -8,803.03 -175.28% 85% -19,504.99 -266.79% 80% -30,679.36 -362.35% 上述敏感性分析计算仅为揭示估值参数估计的不确定性对估值的影响,以及 说明估值结论存在的不确定性,供估值报告使用者参考,但并不影响估值人员基 于已掌握的信息资料对相关估值参数作出的估计判断,也不影响估值结论的成立。 (六)交易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1、从相对估值角度分析定价合理性 标的公司 TAL 尚未实质开展 LNG 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暂不适用市盈率或 14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市净率等相对估值进行分析。 2、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影响的角度分析本次定 价合理性 本次交易将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影响请参见本报 告书之“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作价公平、合理,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交易定价与估值结果差异分析 经交易双方协商,公司境外子公司以 1,500 万美元的现金对价购买 TAI 持有 的 TAL 100%股权,并由 TESS 向公司境外子公司支付 8.21 亿美元的合同承继对 价。根据《估值报告》,截至估值基准日,标的公司 TAL 的 100%股权的估值结 果位于 10,009.27 万元至 10,322.83 万元之间,交易对价与估值结果存在差异,差 异的合理性如下: 在美国完成 LNG 布局后,Toshiba Corp.在制定“东芝下一步计划”的过程 中深入审查了 LNG 业务组合;经过审查,LNG 业务并非 Toshiba Corp.的核心业 务,Toshiba Corp.无法预测其是否能够与其他业务产生协同效果,并且基于 Toshiba Corp.所在市场条件的不确定性,其 LNG 业务还存在潜在损失的风险。 因此,Toshiba Corp.拟出售其 LNG 业务并实现从 LNG 业务的全部退出。 上市公司主要销售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液化天然气、煤炭、甲醇、生物制农兽 药原料药及制剂、能源技术工程服务等,上市公司在 LNG 领域拥有相关的生产 运营经验和销售渠道。本次交易完成后,TAL 将纳入到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 并将借助上市公司的经营经验和销售渠道实现经营业绩;加之国内持续增长的 LNG 市场需求,因此,估值机构认为标的公司将整体上实现盈利,估值结果位 于 10,009.27 万元至 10,322.83 万元之间。 Toshiba Corp.基于其“东芝下一步计划”决定退出 LNG 业务领域,并通过 一次性向买方付款的方式将 TAL 的 LNG 经营风险完全剥离,同时由上市公司及 其关联方为 TAL 向 Toshiba Corp.提供担保责任;上述剥离过程符合 Toshiba Corp. 14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战略规划。上市公司基于自身经营经验和销售渠道,并考虑到国内持续增长的 LNG 市场需求,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扩大上市公司的天 然气上游业务规模、优化整体业务布局。 综上,基于交易双方各自经营计划和所在 LNG 市场的不同,本次交易既能 符合 Toshiba Corp.的战略规划,又能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交易对价和估值 结果的差异合理。 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估值机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性 和交易定价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估值机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 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合理性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所聘请的估值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经办人员与公 司、本次交易的各方主体之间,除本次交易涉及的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中联评估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估值服务的 独立性。 中联评估所设定的估值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遵循 了市场通行的惯例及准则,符合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估值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交易的估值机构在估值过程中选取了与估值目的及资产状况相关的估 值方法,实际估值的资产范围与委托估值的资产范围一致,估值结果客观、公正 地反映了基准日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具有相关性。 本次交易的股权对价系参考 TAL 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确定,合同承继对 价系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公平、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经过报价、协商、谈判最终 确定的,不以资产估值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所聘请的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估值假设 前提具有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具有相关性;本次交易的定价由交易各方 15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经过协商、谈判最终确定,并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估值机构进行 了资产估值,所涉交易对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5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第六章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审议的有关本次交易的合同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交易的股权收购协 议(PSA)。具体情况如下: 签署时间 协议名称 签约方 概要 买 方 购 买 TAI 持 有 的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 TAL 100%股权,并承继 公司,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 Toshiba Corporation, 相关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2018 年 PURCHASE AND Toshiba AmericaInc., 买方支付 1,500 万美元的 11 月 8 日 SALE AGREEMENT Toshiba Energy Systems 现金对价购买 TAL 100% & Solutions Corporation, 股权,并由 TESS 向买方 Toshiba America LNG 支付 8.21 亿美元的合同 Corporation 继承对价。 二、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PSA 主要条款 2018年11月8日,新奥股份与Toshiba Corp.,TAI,TESS,TAL签署了 《PURCHASE AND SALE AGREEMENT》,对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作出了明确 的约定。PSA协议的主要条款摘要如下: 第2条 交易主体 第 2.1 节 购买、承付和更新 根据并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在交割日期: (a)TAI 将所有股份出售并转让给买方,而买方将从 TAI 处购买并收购所 有股份,且不受任何申索(“股份购买和销售交易”);以及 (b)TESS 将向买方转让 TESS 协议中及其项下 TESS 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并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买方将: (i)承担所承担的债务, 15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ii)更换和发放,或促使更换和发放原有信用证,其承付、替换和发放 信用证应作为完全更新信用证,以使 TESS 及其关联标的公司均不 承担任何归属于其或与其承担的负债、原有信用证有关的任何责任, 以及 (iii)交付 ENN 担保和赔偿书以及 ENN 信用证(“合同转让、承付和更 新交易”)。 第 2.2 节 对价 就本协议预期交易应付的总对价包括以下项目: (a)买方就股份购买及销售交易应付给 TAI 的对价为 15,000,000 美元(“股 份购买及出售对价”);以及 (b)TESS 就合同转让、承付和更新交易向买方支付的对价为 821,000,000 美元(“合同转让、承付和更新对价”)。 第 2.3 节 交割 本协议预期进行的交易(“交割”)将于当地时间上午 10:00 在德克萨斯州 休斯顿市麦金尼大街 1301 号大街 5100 号房间 Norton Rose Fulbright US LLP 办事处进行,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但是,无论如何不得迟于第 7 条规定的最 后条件获得满足或放弃之后的第六个营业日(除了那些本质上只能在交割时满 足的条件以外),或在卖方和买方可能书面同意的其他时间和地点进行交易。 实际发生交割的日期在本协议中称为“交割日期”。 第 2.4 节 交割事项 (a)在交割时,TAI 将交付或促使向买方交付: (i)代表股份的证书,在空白处适当背书,或附有以买方合理满意的格 式在空白处妥为签署的股份转让授权书,以便于转让,并贴上所有 适用的股份转让印花税票; (ii)由交割日期生效的一份证明书,由 TAI 签署,确认满足(A)第 7.1 15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a)条所述的条件,在一定程度上,该等条件与 TAI 和标的公司的 陈述及保证有关,以及(B)第 7.1(b)条规定的条件,在一定程度 上,该条件与 TAI 和标的公司的契约和义务有关; (iii)由 TAI 签署的非外国身份证明书, 并按财政部第 1.1445-2(b)条 条例所规定的格式书写; (iv)截止交割日期生效的标的公司每一位董事和高级职员的辞呈,因为 买方可能已经在交割日期之前十个营业日以书面格式提出要求; (v)向特拉华州州务卿提交的与标的公司组织有关的标的公司组织文件 副本,在交割日期前五天之内由特拉华州州务卿正式认证,连同截 止交割日期前由标的公司秘书出具的证明书,表明自最近日期以来 未对该标的公司组织文件作出任何修订; (vi)未向特拉华州州务卿提交的与标的公司组织有关的并于交割日期由 标的公司秘书认证的标的公司组织文件副本; (vii)特拉华州州务卿于交割日期之前五天之内签发的关于标的公司良好 声誉的证书;和 (viii)标的公司股东的所有批准函副本,以及其董事会采取的所有决议 副本,以此授权授权执行、交付和履行本协议;标的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特此希望达成交易的通讯副本、以及标的公司秘书或者助理秘 书(或者相当职位)的证书副本,用来证明所有该等决议具有十足 效力和有效性。 (b)在交割时,TESS 将交付或安排他人向买方交付: (i)在生效日期之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美元的合同转让、承付和更新对 价以即时可用资金通过电汇方式转账至买方指定的账户;但是如果 是第 2.4(c)(ii)节至第 2.4(c)(v)节中所述的指定关联方时, 则应当转账至该指定关联方的账户; (ii)由 TESS 和标的公司以附件 A 的格式(“转让、承付和更新协议”HOA) 15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签署的转让、承付和更新协议; (iii)由 TESS 和标的公司以附件 B 的格式(“转让、承付和更新协议(服 务协议)”)签署的转让、承付和更新协议; (iv)如果在交割之前获得已签约客户的同意,则由 TESS 和该客户以附 件 C 的格式(“转让、承付和更新协议(MSPA)”)签署转让、承付 和更新协议; (v)如果在交割之前尚未获得该客户的同意,则由 TESS 签署新奥 LNG SPA;以及 (vi)交割日期的证书,由 TESS 签署,确认满足(A)第 7.1(a)条规 定的条件,在一定程度上,该条件与 TESS 的陈述和保证有关,并 且(B)第 7.1(b)条规定的条件,在一定程度上,该条件与 TESS 的契约和义务有关。 (c)在交割时,买方将交付或促使向 TAI 和/或 TESS 交付(如适用): (i)股份购买及销售对价,于交割日期之前十个工作日内,以美元形式 将即时可用资金以电汇方式转账至 TAI 指定的账户; (ii)由买方(或其指定的关联标的公司)签署的转让、承付和更新协议 (HOA); (iii)由买方(或其指定的关联标的公司)签署的转让、承付和更新协议 (服务协议); (iv)如果在交割之前获得已签约客户的同意,则由买方和其指定的关联 方签署转让、承付和更新协议(MSPA); (v)如果在交割之前尚未获得该客户同意,则由买方或其指定的关联方 签署新奥 LNG SPA; (vi)交割日期出具的证书,由买方签署,确认满足第 7.2(a)节及第 7.2 (b)节所规定的条件; 15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vii)根据第 6.3 节取消和更换原有信用证的证据; (viii)由新奥担保方签署的新奥担保和赔偿; (ix)由有资格的信用证发行人签发的新奥信用证; (x)根据新奥担保和赔偿条款,由新奥控股以附件 F 格式签署的新奥担 保方义务担保书; (xi)由买方以附件 G 的格式签署的质押协议;以及 (xii)在交割日期之前,卖方合理要求的此类其他承付或更新文书、证书 和文件,以履行本协议的意图和宗旨。 第 6.2 节 标的公司业务的运作 (a)自生效日期起至截止日期为止,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卖方披露时间 表或标的公司披露时间表或买方另行同意(该同意不得无理拒绝、限 制或延迟),卖方应使标的公司: (i)按照过往惯例,在正常运行中开展业务; (ii)利用其商业上的最大努力维护和保持标的公司当前的组织、业务和 特许经营权,并保护其员工、客户、贷方、供应商、监管机构和与 之有业务关系的其他人的权利、商誉和关系; (iii)保存及维持其所有许可证; (iv)支付应付的债务、税款和其他义务; (v)在与本协议签订之日相同的条件下,维持标的公司拥有的、经营的 或使用的易受磨损的财产和资产; (vi)除适用法律规定外,所有保险单均继续有效不做修改; (vii)捍卫和保护其财产和资产免受侵权或篡夺; (viii)履行与所有合同下与其有关的或影响其财产,资产或业务的所有 15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义务; (ix)按照过去的惯例维持其账簿和记录; (x)在所有重要方面遵守所有适用法律; (xi)不采取或允许任何可能导致第 4.7 节中描述的变更、事件或条件发 生的行为。 (b)自生效日期起至截止日期为止,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卖方披露时间 表或标的公司披露时间表或买方另有同意(同意不得无理拒绝限制或 延迟),卖方应致使标的公司不得: (i)修改其标的公司章程或章程细则,其方式可能会延迟或干扰本协议 预期的交易的完成; (ii)发行、出售或抵押其股本或可转换为任何该等股份的证券的额外股 份,或购买该股份或其他可转换证券的任何期权、认股权证或权利; (iii)购买、赎回或以其他方式收购其股本的任何已发行股份; (iv)除一般业务过程外,因借款产生的任何债务; (v)除在一般业务过程中或本协议所预期的以外,(A)订立任何合约, 在合同生效前已签订的重大合同,或(B)终止或对任何重大合约进 行实质性和不利修改(前提是标的公司不得签订任何液化天然气买 卖协议); (vi)放弃或免除除一般业务以外的任何对标的公司具有实质价值的权利 或要求; (vii)出售、租赁、许可或准许除一般业务以外的任何产权负担、资产的 重要部分或股份; (viii)通过并购、合并、购买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获得资产或股份的全部 或实体,或成立任何合营企业、合伙企业或其他类似安排来开展业 务; 15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ix)重大改变其雇员的薪酬或雇用条款,以下情形除外:(A)正常业务 经营过程中;(B)按法律规定;或(C)为完成本协议所述交易而 支付的保留、激励和类似的款项或为延展实质上与标的公司此前采 取的与完成本协议项下拟定交易有关的类似保留计划; (x)订立任何不能在 3 个月内终止或可能涉及超过$50,000 的开支或负债 的合约、法律责任或承诺; (xi)作出或同意作出超过$ 50,000 的资本承担或开支; (xii)就标的公司的清盘或清算提出任何建议; (xiii)发起、解决或放弃任何申索、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由 标的公司或代表标的公司承担任何责任,但就标的公司日常业务中 单项索赔不超过 50,000 美元的账款追讨或买方通过书面指示的账款 追讨除外; (xiv)披露或同意向任何人披露标的公司的任何技术或机密资料; (xv)修改或终止任何权利; (xvi)雇佣任何人作为标的公司的雇员;或者 (xvii)书面同意采取任何前述措施。 第7条 履行义务的先决条件 第 7.1 节 买方义务的条件 买方完成本协议拟定交易的义务以交割日当天或之前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买方可全部或部分放弃任何条件)为先决条件: (a)声明和保证的准确性。卖方和标的公司分别在第 3 款和第 4 款中作出 的声明和保证截止交割时应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和正确的(但在截止 生效日或任何其他特定日期此类声明或保证本身所表达的范围内,且 在此情况下,截止该日此类声明或保证在所有方面都应真实和正确), 15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除非,如果此类声明和保证不具有上述真实性和正确性(不考虑任何 “实质性”、“实质性不利影响”或类似条件)不会单独或合起来产生 实质性不利影响; (b)契诺的履行。TAI、TESS 或标的公司于交割日当日或之前根据本协 议规定须履行或遵守的所有契诺及责任,均已在所有实质性方面妥为 履行及遵守; (c)HSR 法案。如果需要,HSR 法案规定的所有适用的等待期(及其任 何延期)应已届满或以其他方式终止,并且已获得其他反托拉斯法规 定的所有其他批准; (d)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i)美国总统已决定不根据埃克森-弗罗里奥 修正案阻止本协议拟定的交易或(ii)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应已对埃克 森-弗罗里奥通知发出“无进一步行动函”回复; (e)所需同意书。已取得所需的同意书,并且其应具有完全的效力; (f)无行动。不应实际存在任何法律或判决将会禁止本协议拟定的交易的 完成或使之不合法或在交易完成后促使撤销本协议拟定的交易; (g)交割文件。卖方应已交付或促成交付每份卖方交割文件。 (h)买方批准。第 7.1(h)条买方披露清单中列出的所有批准、同意和豁 免(“买方批准”)已收到,并且其已签署的副本已在交割时或交割之 前交付给买方。 第 7.2 节 卖方和标的公司履行义务的条件 卖方和标的公司完成本协议拟定交易的义务以交割日当天或之前满足以 下各项条件(卖方可全部或部分放弃任何条件)为先决条件: (a)声明和保证的准确性。第 5 款中买方的声明和保证在截止交割时在所 有实质性方面均应真实和正确(但在截止生效日或任何其他特定日期 任何此类声明或保证本身所表达的范围内,且在此情况下,截止该日 此类声明或保证在所有方面都应真实和正确); 15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b)契诺的履行。买方于交割日当日或之前根据本协议规定须履行或遵守 的所有契诺及责任(第 6.3 节中规定的契诺及责任除外),均已在所有 实质性方面妥为履行及遵守,且买方根据第 6.3 条规定须履行或遵守的 所有契诺均已全面得到妥善履行和遵守; (c)HSR 法案。如果需要,HSR 法案规定的所有适用的等待期(及其任 何延期)应已届满或以其他方式终止,并且必须已获得其他反托拉斯 法规定的所有其他批准; (d)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i)美国总统已决定不根据埃克森-弗罗里奥 修正案阻止本协议拟定的交易或(ii)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应已对埃克 森-弗罗里奥通知发出“无进一步行动函”回复; (e)所需同意书。所需同意书形式和内容应令卖方满意,并具有完全法律 效力; (f)无行动。不应实际存在任何法律或判决将会禁止本协议拟定的交易的 完成或使之不合法或在交易完成后促使撤销本协议拟定的交易; (g)交割文件。买方已将每份买方交割文件交付或设法交付给 TAI; (h)法律意见书。卖方应获得其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书; (i)新奥控股财务审核。应当已经按照令卖方满意的方式完成本协议附件 D 中所规定的卖方对新奥控股的信誉的审核; (j)SAFE 登记。买方应进行 SAFE 登记。 第8条 终止 第 8.1 节 终止活动 本协议可以在交割之前或交割时通过书面通知终止: (a)买方和卖方双方同意; (b)如果卖方或标的公司违反本协议中包含的任何陈述、保证或契约,则 违反第 7.1(a)条或 7.1(b)条中规定的条件,且在向买方发出违约 16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书面通知后 30 天内未得到解决,买方可终止协议(只要买方当时并未 严重违反本协议中包含的任何陈述、保证或契约); (c)如果买方代表违反本协议中包含的任何陈述、保证或契约,则违反第 7.2(a)条或 7.2(b)条中规定的条件,且在向买方发出违约书面通知 后 30 天内未得到解决,卖方可终止协议(只要卖方当时并未严重违反 本协议中包含的任何陈述、保证或契约); (d)如果任何政府机构发布了不可上诉的最终决断或采取任何其他不可上 诉的最终措施,无论何时都具有永久限制、禁止、禁令本协议所涉交 易的效力,则买方或卖方可以终止本协议;但是,第 8.1(d)条终止 本协议的权利将不适用于任何未能履行本协议下任何重大条款、或导 致或促使本协议第 8.1(d)条所述的行为或事件发生(包括根据第 6.3 条规定的买方义务)的一方; (e)如果在 2019 年 3 月 31 日或之前没有交割(除非该方未能完全履行本 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可终止协议;但是,如果交易关闭的唯一 条件是第 7.1(d)条和第 7.2(d)条中规定的条件,则可以根据买方 或卖方的选择将交割延长至 90 天; (f)如因任何原因终止液化设施使用协议,卖方可终止协议,因卖方或其 关联方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情况除外; (g)如因任何原因终止液化设施使用协议,买方可终止协议,因买方或其 关联方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情况除外; (h)若买方或其担保方自愿或不自愿破产或无力偿债,卖方可终止协议; 或者 (i)若卖方或其担保方自愿或不自愿破产或无力偿债,买方可终止协议; 第 8.2 节 终止效力 如果本协议根据第 8.1 条终止,则本协议及本协议下双方的所有权利和义 务将自动终止,不对任何一方或其关联方承担责任,但 16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a)第 6.6(a)条(保密)、第 6.7 节(公告)、第 8.3 节(终止的影响)、 第 12 条(一般规定)和第 8.2 条仍具有完全法律效力,并在本协议终 止后继续有效; (b)如果买方根据第 8.1(b)节终止本协议,则买方有权享有因本协议终 止产生的损害赔偿金,金额不得超过 15,000,000 美元,作为买方因卖 方违反本协议的独家救济;和 (c)如果卖方根据第 8.1(c)节终止本协议,则卖方有权享有因本协议终 止产生的损害赔偿金,金额不得超过 15,000,000 美元,作为卖方因买 方违反本协议的独家救济。然而,第 8.2 节中规定的对一方的损失赔偿 限制不得适用于因另一方的重大过失或者故意违反约定造成的终止。 第 8.3 节 终止的影响 如果买方或卖方根据第 8.1 条终止本协议,则买方将遵守有关退回和/或销 毁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信息的保密协议。 第9条 赔偿 第 9.1 节 卖方赔偿。 如果完成交割并受第 9.4 条和第 9.5 条中明确规定的限制,对于 (a)卖方违反第 3 条规定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只要该卖方作出过此类陈述 或保证);以及 (b)卖方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任何条款的行为所引起的任何或所有的损失 (与税收有关的任何损失除外,这属于第 10.1(a)条规定的范围), 每个卖方,无论是单独的还是联合的,将赔偿买方及其董事、高级职 员、员工、代理人、代表、股东和关联方(统称为“买方受偿方”)的 损失,使其免受损害。此外,如果完成交割,并且受第 9.4 条和 9.5 条 中明确规定的限制,则对于因(a)违反标的公司第 4 条规定的任何陈 述或保证以及(b)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关于标的公司的条款而导致的 买方受偿方所发生的任何及所有损失(与税收有关的任何损失除外, 16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这属于第 10.1(a)条规定的范围),TAI 将赔偿并使买方受偿方免受损 害。此外,如果交易交割,但是不受到第 9.4 节或者第 9.5 节中明确所 述的限制,TAI 特此连带性的而非共同地对买方受偿方进行赔偿,使其 免于遭受因员工要求所产生的或者引起的所有损失。 第 9.2 节 买方赔偿 如果完成交割并受第 9.4 条中明确规定的限制,则对于买方 (a)违反第 5 条规定的任何陈述或保证; (b)违反本协议所载买方的任何条款,导致的卖方受偿方所发生的任何及 所有损失(与税收有关的任何损失除外,这属于第 10.1(b)条规定的 范围);(c)如果此类损失不受第 9.1 条规定的约束,并且在第 9.4 条 规定的存续期到期之前已按照第 9.5 节“承担责任”提交了索赔通知, 则买方将赔偿卖方及其董事、高级职员、员工、代理人、代表、股东 和关联方(统称为“卖方受偿方”)的损失,使其免受损害。 第 9.4 节 存续 为了主张赔偿要求(但不影响任何陈述或保证的日期),在任何情况下, 双方对违反第 9.1 条和 9.2 条中的陈述或保证的赔偿义务,均不得在交割日期 的一周年之后生效,自交割日期一周年起终止并且不再具有其他效力;但前提 是,根据 (a)第 3.1 条至第 3.4 条(含)、第 4.1 条至第 4.4 条(含)的任何违反陈 述或保证的赔偿义务,应在交割日期三周年之前存续; (b)第 10.1 条应存续至交割日期六周年。本协议中包含的所有条款将在 交割后继续有效,直至适用的诉讼时效期满或其中明确规定的较短期 限为止,除了对于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存续的此类条款外,其违约行为 将持续到适用的诉讼时效期满为止。根据本协议提出的所有赔偿要求 必须根据第 9.4 条中规定的适用存续期到期之前提出;但在第 9.4 节规 16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定的存续期内,根据在交割日期之后发出的索赔通知所声称的赔偿要 求的任何陈述、保证或契约将继续有效,但仅限于解决此类索赔。 第 9.5 节 责任限制 (a)上限和免赔额。尽管本协议有任何相反规定: (i)对于任何个人索赔或具有相同性质或来源的一系列索赔,如果与此 有关的损失少于 100,000 美元,则卖方或代表卖方根据本协议不会作 出任何赔偿。为了计算下文第(ii)项中的免赔额,不会汇总少于 100,000 美元的此类索赔; (ii)根据本协议,卖方或代表卖方不会作出任何赔偿,除非卖方(但本 条款(ii)所述除外)对其承担的损失总额超过 1,000,000 美元(“免 赔额”),该卖方应当承担所有损失(在任何情况下,或者不超过 $1,000,000 美元);和 (iii)根据本协议,卖方有责任赔偿并使买方受偿方免受损害的总金额不 超过美元。 (b)故意违约。如果在交割日期前,买方知道存在此类违约行为,则 TAI、 TESS 或标的公司违反任何陈述、保证或契约,买方将无权根据本协议 获得赔偿。如果在交割日期前,寻求此类赔偿的人知道存在此类违约 行为,TAI、TESS 或标的公司均无权根据本协议就任何违反买方的任 何陈述、保证或契约进行赔偿。 (c)退税、保险收益和其他付款。根据第 9 条或第 10 条提供赔偿的任何 及所有损失的金额将扣除受偿方因支付此类责任而有权获得的任何税 收利益(考虑到任何税收成本或因收到赔偿金而减少此类税收优惠) 以及任何保险收益、赔偿金、缴款或偿还款,以及就该等损失或由此 产生的任何情况而向受偿方支付或以实物形式支付的款项。就此而言, 如果在赔偿方全额支付根据本协议应付的任何数额损失后的任何时间, 受偿方收到与产生此类损失的情况有关的任何保险收益、赔偿金、缴 款或偿还款,则受偿方将立即向赔偿方汇款所得款项、付款或偿还款 16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额,金额不得超过赔偿方作出的相应赔偿金额。买方将使用(并将促 使其关联方使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来收集任何可用保险的收益,以 减少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其净收益将减少损失)。 (d)缓解措施。受偿方将利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来减轻其根据本协议可 能有权要求赔偿的任何损失。 (e)取代。如果买方或任何买方受偿方根据本协议就非本协议一方的任何 索赔而遭受的任何损失予以赔偿,卖方将代替买方或买方受偿方承担 该第三方的所有权利和补救措施,且买方将使每个买方受偿方达成合 作并协助卖方承担针对该第三方的所有此类权利和补救措施。 第 9.6 节 排他性赔偿 自交割完成之日起,如果存在欺诈行为,买方就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 易产生的任何事项的唯一和排他性补救措施将依据第 9 条和第 10 条规定的尽 赔偿义务,除非在第 9.4 条规定的适用存续期到期之前,买方根据第 9.3 节提 出索赔通知而声称要求赔偿,如果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买方将不会对卖方 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均不对因标的公司、买方或其任何关 联方在交割后采取的行动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因交割后标的公司业务而产 生的任何亏损承担责任,或于交割后履行、修订或终止任何 TESS 协议。 第11条 员工事务 第 11.1 节 员工 (a)交割前,对于标的公司的每名员工,包括休假、事假、残疾(包括长 期残疾)、服兵役、亲职假或病假(无论员工是否返回标的公司积极就 职)(“保留员工”),标的公司均应保留其基本等于或优于交割前该名 员工享受的职位、总目标薪水、职责和工作条件。如果买方在交割日 期后六个月期限内无正当理由解雇任何保留员工,根据 2018 年 6 月 22 日经董事会一致书面通过生效的标的公司保留计划,该解约应被视为 16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其中规定的“特殊解约事件”,买方应向任何此类保留员工支付其中第 5 节规定的惩罚性离职补偿金。买方在交割日期六个月后但两年内任何 时间无正当理由解雇任何保留员工的,买方应向任何此类保留员工支 付基本等于或优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生效的标的公司离职福利计划中 规定离职福利的离职福利。 (b)在自交割日期开始的两年期限(或适用法律规定的更长期限)(“过渡 期”)中,买方应向保留员工提供,或致使标的公司向保留员工提供, 总计基本等于或不低于交割前提供给此类保留员工的员工福利。 (c)工作涉及买方出于保留员工的利益而设立或维持的任何员工福利计划、 方案或安排中规定的资格、既得受益权或福利应计时,则此类计划、 方案或安排要将此类员工在交割时或交割前的工作计入标的公司及其 关联机构。 第 11.2 节 固定缴款计划 (a)自交割日期起生效,保留员工不再参与 TAI 401(k)储蓄计划(“储 蓄计划”),TAI 应在交割日期前采取为取得这一结果可能需要的所有措 施。自交割日期起,TAI 要 100%转交每名保留员工的账户余额。 (b)自交割日期起生效,买方或其任何关联机构均应设立一个符合规范 第 401(a)和 401(K)固定缴款储蓄计划(“买方 401(k)计划”), (i)向在交割日期前参加储蓄计划的每名保留员工提供直接参加资格, 并 (ii)提出不低于交割日期前有效储蓄计划中相应内容的既得受益权和资 格规定,通过将交割日期之前在标的公司及其关联机构的工作与交 割日期当日及之后在买方及其关联机构(包括标的公司)的工作进 行合计,加以采用。自交割日期起生效,买方应使买方 401(k)计 划接受储蓄计划中福利分配的滚转,包括证明向保留员工发放储蓄 计划贷款的本票的实物滚转。TAI 和买方同意,将充分合作,采取 所有必要措施,达成第 11.2 节中的预期交易,包括提供一方向另一 16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方合理要求的记录和信息。 第 11.3 节 福利安排 根据上述第 11.1(a)节,对于标的公司披露时间表第 4.13 节中规定的 TAI 计划,自交割起生效,买方同意设计或设立一项或多项福利计划、方案或 安排,以便为保留员工提供福利。买方应做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致使该福利 计划、方案或安排。 (i)放弃对交割前保留员工享有的适用 TAI 计划所涉及条件的任何既有 条件限制以及任何适用等待期,并 (ii)将保留员工及其 TAI 计划中规定的家属在交割日期当年产生的任何 可扣除及现款支付费用计入此类员工账下,从而达到此类员工在交 割日期后有资格参加的任何类似计划、方案或安排中规定的任何适 用可扣除或现款支付要求。至于根据买方福利收益计划可提供的终 生最高福利总额,不考虑保留员工根据任何 TAI 计划提出的优先索 赔权。自交割日期起生效,保留员工(及其亲属)不再参加 TAI 计 划,TAI 要在交割日期前采取为取得这一结果可能需要的所有措施。 第 11.4 节 补偿 交割后,根据第 9.3 节,对于由以下原因引起或导致的所有损失,买方应 补偿卖方并保护其免受损害, (a)任何保留员工根据任何 TAI 计划或标的公司方案或任何适用法律就任 何离职补偿金或离职福利针对 TAI 或其任何关联机构提出的任何索赔, (b)因买方在交割日期当日或之后对任何保留员工采取的任何措施针对 TAI 或其任何关联机构提起的任何违法诉讼、控告或索赔, (c)买方未能按照第 11 条履行其义务的情况。 第12条 总则 第 12.10 节 适用法律 16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除非任何附件和附表规定了另一项法律,纽约州法律(不影响任何导致 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法律适用的法律条文或规则(无论是纽约州或是任何其他 司法管辖区))适用于所有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及其附件、附表和本协议 所述交易有关的事宜,包括其效力、解释、结构、履行和执行以及由此产生的 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 第 12.11 节 责任限制 尽管本协议或任何与之相反的结算文件有任何其他规定,任何一方或其 关联方对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索赔、损失、损害或伤害有关的任何特殊、附带、 间接、示范性、惩罚性或从属损害(包括利润损失、收入损失或销售损失)都 不承担责任,无论该方是否被告知有这些损害的可能性;但第 12.11 节不适用 于一方因该方的欺诈、重大过失或故意渎职而承担的任何责任。 第 12.13 节 仲裁 (a)任何由本协议引起或关于本协议的纠纷、争议或索赔(任何类型,无 论是给予合同、侵权、成文法、法规或其他类型),包括协议的产生、 效力或终止(“该纠纷”)将交由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负责 并暂时根据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该规则”)最终通过仲裁 解决,该规则在第 12.13 节中被引用。 (b)仲裁法庭由三名按照该规则指定的仲裁员组成。如果有多方当事人, 无论是作为索赔人还是作为仲裁被诉人,多方当事人的索赔人或仲裁 被诉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各指定一名仲裁员。双方指定的仲裁员应自双 方指定最后一名仲裁员之日起十五天内,经双方同意,指定第三名仲 裁员,由第三名仲裁员担任仲裁法庭的庭长。如果该三名仲裁员中有 一人未在该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或超过规定期限被指定,则由 SIAC 按照 该规则指定缺少的仲裁员。 (c)仲裁地点应位于做出仲裁裁决的地点,即新加坡。仲裁期间应使用英 语,证据应用英语呈现。 16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d)仲裁裁决应将仲裁费,包括律师费分配给败诉方,或根据双方在索赔 和反诉中的情况分配给双方。 (e)根据利害关系方的选择,向任何有合法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请求时可能 需要仲裁开始前的临时或紧急措施,以及起诉,即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的诉讼和根据第 12.12 节具体履行仲裁的诉讼。在这方面,双方同意美 国纽约州纽约市法院的非排他性管辖权。在任何此类诉讼中,双方均 在知情、自愿和不可撤销的情况下服从各个该法院的专属管辖权,并 放弃其现在或今后可能提出的关于审判地或方便法庭审案的任何异议。 第 12.16 节 东芝标的公司保函 东芝标的公司不可撤销地保证各卖方在第 9.1 节中的赔偿义务(根据第 9 条剩余条款和条件)及 TAI 在第 10.1(a)节中的赔偿义务(根据第 10 条剩 余条款和条件)。本保函是付款和履约保函,不是收款保函,而且东芝标的公 司承认并同意,本保函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并且是无条件的,不管是按照法 令要求发生任何破产诉讼程序或者其它,都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卖方的债务(除 非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也不得影响本保函的继续有效性和可实施性。为了出 于买方利益考虑,东芝标的公司兹此对下列情况弃权 (a)要求买方作为东芝标的公司向卖方付款或者履约的一个条件或者要求 进行任何性质的其它补救措施,和 (b)按照法律允许的范围,由限制或者免除保证人或者担保方的债务的法 律产生的或者提供的任何抗辩或者利益,如果任何该等抗辩是由卖方 提起的。 (二)《新奥担保和赔偿形式担保和赔偿协议》主要条款 在 PSA 主协议项下,新奥股份、新奥控股与 Toshiba Corp.以附件的形式签 署《新奥担保和赔偿形式担保和赔偿协议》,协议的主要条款摘要如下: 1.定义 16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信用证”指为支持赔偿义务,合格发行人以受偿方为受益方,在不晚于 交割日期签发的为期两年、不可撤销、且常年有效的备用信用证(可根据要求 做出修订或修改),及其任何续签、延期和更换版本。 “信用降级”指(i)穆迪给予赔偿方不高于 B1 或惠誉给予赔偿方不高于 B+的信用评级,或(ii)穆迪或惠誉不再给予赔偿方评级的任何时期。 “触发期”指下述任何事件发生并且持续的期间: i)信用降级;和/或(ii) 赔偿方付款违约。 2.履约担保 赔偿方在此绝对、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向受偿方承诺并保证,TAL 将严 格按照 LTA 的条款按时、及时且适当地履行各项义务。 3.赔偿 (a)赔偿方,根据以下条款和条件,在此绝对、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立 约保证、同意并承诺: (i)应受偿方要求,赔偿并偿还受偿方根据原担保规定不时向 FLIQ3 支 付的金额, (ii)在任何时候或不时赔偿,并使受偿方免于由于 FLIQ3 根据原担保行 使任何权利、提出索赔或采取救济方法而使受偿方遭受或对受偿方 招致的所有费用、索赔、指控和开支(包括诉讼费用)、损失、债务、 要求和任何性质的诉讼;以及,应受偿方要求,偿还受偿方由于 FLIQ3 根据原担保行使任何权利、提出索赔或采取救济方法而使受 偿方遭受或对受偿方招致的所有费用、索赔、指控和开支(包括诉 讼费用)、损失、债务、要求和任何性质的诉讼;前提是,第 3 节中 规定的赔偿在每种情况下仅适用于交割日期或交割日期之后产生的 债务, (b)若受偿方已遵守第 3(b)(i)节中所规定之条款,赔偿方在此应绝对、 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受偿方可完全信赖 FLIQ3 根据原担保提 17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出的任何付款要求,并向 FLIQ3 支付所要求的金额; (c)第 3 节中规定的赔偿义务为持续赔偿,且在原担保有效期内完全有效, 直至 (i)FLIQ3 要求的, (ii)由受偿方根据原担保和本协议支付的所有金额,全部偿还给受偿方, 且应付给受偿方的所有其他金额均已全额支付。除非其履行义务或履 行达到上述要求,否则不得免除赔偿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根据第 3 (b)(i)节,若受偿方在原担保生效前通知赔偿方其对原始担保做出 此类修改,则下述内容不得影响或损害该等义务:主张或调查,或未 能主张或延迟主张或调查在原始担保下针对 FLIQ3 的任何权利、权力、 抗辩或救济方法;FLIQ3 未遵守法律法规要求或原始担保的规定或条 款;FLIQ3 解散、清算、重组,或 FLIQ3 所有权法律结构发生变更; FLIQ3 将原始担保企图或实际转让给第三方;原始担保无效或强制执 行;变更或修订 LTA,或合法或公开解除或免除债务人在赔偿协议项 下义务的任何其他情况。 4.本协议的无条件性 无论原担保、LTA 或任何相关文件或其任何规定是否有效、正规或可执行, 无论是否强制执行上述协议或文件或规定,无论是否弃权或同意上述条款、无 论是否对上述条款进行修改,无论是否恢复对任何人的判决或强制执行上述协 议或文件或规定的诉讼,无论是否强制执行或延迟强制执行原保证或抵消、反 诉、补偿、限制、辩护或终止(不管有没有通知赔偿方),本协议下赔偿方的 义务应是持续、绝对、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10.赔偿方的承诺 (a)自生效之日起,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或经受偿方书面同意外,赔偿方 17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应: (i)作为赔偿债务的担保,在任何时候,赔偿方应提供满足持续有效的 信用证或满足受偿方要求其他形式的替代,信用证的票面金额应维 持受偿方要求的信用证金额(5 亿美元)。在可能的情况下,信用证 应通过 SWIFT 系统开立和执行。如果受偿方提取了信用证内的任何 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基于非续期的提款),赔偿方承诺并同意在提款 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内补足该金额。信用证应为“常绿”信用证, 初始期限为两(2)年,并应在初始期限或续展期限届满前第六十(60) 日或之前续展连续性的两年;如果信用证未按照上述规定续展,受 偿方有权支取信用证的全部金额,并且持有上述支取金额的收益, 作为赔偿方义务的现金担保。 (ii)在商业起始日和此后每年的同一日,赔偿方应支付受偿方担保费(700 万美元); (iii)若基于赔偿方的信用等级或信誉度有所提高或其他情形,受偿方认 定 FLIQ3 可考虑接受替代担保替换赔偿方的原始担保(“替代担保”), 在任何时候,受偿方可以基于合理理由提出请求,赔偿方接到请求 后应立即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行动(包括提供 FLIQ3 合理要求的所 有财务信息),以促使 FLIQ3 接受替代担保,以替代原始担保。若 FLIQ3 接受此类替代担保,赔偿方应开具并向 FLIQ3 交付与原始担 保、同意书和协议类似的担保、同意书和协议。 (vii)在(A)信用降级开始;(B)穆迪或惠誉作出的赔偿方信用评级发 生变动;或(C)在穆迪或惠誉对赔偿方的信用评级中,赔偿方遭到 信用观察后五(5)个工作日内,赔偿方应向受偿方出具通知; (viii)自生效日期起,赔偿方应尽合理努力维持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金 额,且如果该等金额低于 7 亿美元,赔偿方应尽合理努力将金额增 加至 7 亿美元; 17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b)自生效之日起,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或经受受偿方书面同意,赔偿 方不得: (i) 出售其在 TAL 的股权或允许 TAL 对其实物资产进行处置; (ii)修改、更改或终止 LTA;但是,如果赔偿方能够以让受偿方满意的 方式充分证明,此类修改、更改或终止不会增加受偿方在原始担保 项下的实际上潜在责任(“拟议修改”),受偿方不得无故拒绝。 11.新奥控股担保 (a)本协议项下赔偿方的义务应始终由新奥控股根据担保协议以附件 F 的 形式向 PSA 提供担保(“新奥控股担保”)。新奥控股担保仅可在触发期 期间执行。在触发期期满后,新奥控股担保不再生效,且不可对新奥 控股执行此类担保。但是, (i)新奥控股担保对触发期期满前作出的索赔仍然有效;并且 (ii)新奥控股担保的效力应在任何未来的触发期开始时重述。在该等情 形下,新奥控股担保仅可在未来触发期期间执行。 前文所述的触发期为: ①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以下称“穆迪”)给予新奥股份不高于 B1 或者惠 誉评级机构(以下称“惠誉”)给予新奥股份不高于 B+的信用评级; ②穆迪、惠誉不再给予新奥股份评级; ③新奥股份付款违约。 (b)自生效日期起,除受偿方书面同意之外,新奥控股作为股东应当遵守 适用法律和法规,实质性的维持其对其关联方的控制权,以使得新奥 控股在自生效日期起至新奥控股担保期满为止的期间内均保持其偿还 能力。 17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12.涉及TAL股份的质押协议 本协议项下的赔偿方义务应始终按照质押协议完成,质押协议包 TAL 已 发行股份和流通股的 100%,质押协议以附件 G 的形式提交 PSA(“质押协议”)。 此类抵押协议仅可在下述情形下执行: (a)赔偿方未能根据协议条款维持至少 3.75 亿美元的规定信用证金额, 且此类情形持续了至少 15 个连续日历日;或 (b)赔偿方、抵押方或新奥控股发生破产程序。 13.受偿方承诺 自生效日期起,未征得赔偿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受偿方不得修改原始担保 的条款与条件。 (三)《质押协议》主要条款 在 PSA 主协议项下,买方与 Toshiba Corp.以附件的形式签署《质押协议》, 协议的主要条款摘要如下: 第2条 担保权益 第 2.1 节 授予担保权益 作为因债务而立即付款和完全履约的担保,出质人特此质押、让渡、转让 并向受偿方让与以及授予受偿方对以下所有出质人权利、所有权和权益的持续 质押、留置权和担保权益以作为担保,无论这些是现在所拥有还是后续产生或 获得,也无论位于何处(统称为“抵押品”): (a)所有质押股份;及 (b)任何前述财产的现金或其他形式的收益(前提是,本条款(b)项中 规定的收益担保权益的授予不应视为赋予出质人处置任何抵押品的任 何权利,除非根据本质押协议的条款另有许可)。 第4条 约定 17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第 4.1 节 质押股份 在出质人获得所有相关权利后,应将代表或证明质押股份或出质人权利的 所有证书或文书立即交付给受偿方,交付转让形式应适当,或附有正式签署的 股票转让授权书或转让文书或空白转让文书,所有形式和内容均满足受偿方的 规定。 第 4.3 节 抵押品处置 出质人不得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抵押品,本协议另有规定除外。 第 4.6 节 表决权和分红 (a)只要没有违约事件发生且持续(在本款第(i)或(ii)条所述的任何 行动或其他事项生效之前和之后): (i)出质人有权行使与任何质押股份或其任何部分相关的任何及所有表 决权和其他同意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给予同意、放弃和批准的权利); 但是在未经受偿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投票或同意、放弃 或批准或采取此类行动,即会对抵押品或其任何部分价值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的行动; (ii)出质人有权获得和保留与任何质押股份相关的所有股息、分红和利 息。 (b)违约事件发生时和持续期间: (i)受偿方可在没有事先通知出质人的情况下,以受偿方或其任何被提 名人的名义转让或登记由受偿方所持有的任何或所有质押股份及其 所得收益(现金或其他),此后,受偿方或其被提名人在向出质人发 出通知后,可作为质押股份的完全所有人在标的公司发行任何质押 股份的任何会议上行使所有表决权和标的公司权利,以及任何和所 17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有转换、交换、订购或者任何涉及质押股份的任何其他权利转让权 利、特权或选择权,包括但不限于在发行任何此类质押股份的任何 标的公司合并、整合、重组、资本重组或其他重新调整或在任何此 类发行机构或受偿方行使与任何质押股份有关的任何权利、特权或 选择权时酌情交换任何及所有质押股份的权利以及与此相关的任何 权利,并根据受偿方规定的条款及条件,向任何委员会、保管人、 转让代理人、注册人员或其他指定机构存放及交付任何及所有质押 股份,且不承担任何责任,除说明其实际收到的财产外,但受偿方 没有义务行使上述任何权利、特权或选择权,受偿方对未能行使或 延迟行使此类权利不负任何责任; (ii)应暂停出质人的表决行使权和根据第 4.6(a)节以其他方式享有的 同意权利,以及获得根据第 4.6(a)节所获得和保留的股息、利息 及其他分红的权利,直至此类违约事件不复存在,并且在不存在违 约事件后,受偿方应重新享有所有此类权利,并有权行使此类表决 权和其他双方同意的权利,以及接收、持有和处置抵押股份的股息、 利息和其他分红; (iii)出质人所收到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其他分红(不同于第 4.6(b)节 的规定),均应以信托形式出于受偿方利益而收取,其应与出质人的 其他资金分开,并应作为抵押品立即支付给受偿方,支付形式与收 取的形式相同(附有任何必要背书); (iv)出质人应签署并交付(或促使签署并交付)受偿方合理要求的所有 委托书和其他文书,以使受偿方能够行使其根据第 4.6(b)节有权 行使的表决权和其他权利,并接收其根据第 4.6(b)节有权获得和 保留的股息、利息和其他分红。上述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受偿 方根据本质押协议的其他条款授予的权力。 第 4.10 节 对债务的限制 17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抵押人同意始终限制 TAL 产生、导致、承担或者忍受任何所借款项的义 务,包括债券、信用债券、票据、贷款协议或者类似的文书证明的义务,在任 何时间未偿付的总金额超过 150,000,000 美元。如果在生效日期之后的任何一 天,任何乙方经另一方要求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契约中规定的金额,则该另一方 应当本着良好意愿经过深思熟虑做出该等要求;前提是对本文第 4.10 节的任 何调整都是经过双方同意的。 第 4.11 节 业务限制 抵押人同意除了 TAL 目前从事的业务之外,TAL 不得进行任何其他业务。 第5条 受偿方权利 第 5.2 节 受偿方转让 受偿方可随时将其作为本质押协议下受偿方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及义务转 让给任何其他人,而该人随即获得本协议或其他方面给予受偿方的所有权益及 义务。 第 5.3 节 受偿方履行协议 如果出质人未能履行本质押协议所载的任何契约或协议,那么受偿方可以 (但没有义务)代表出质人履行或试图履行该契约或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受 偿方应秉持诚信的态度,尽全力将预先书面通知即时提供给出质人告知其履行 或试图履行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出质人须应受偿方要求,及时向受偿方偿还 因受偿方履行或其试图履行而支付的任何合理费用和开支。尽管有上述规定, 但双方明确同意,受偿方对出质人履行(或不履行)本质押协议下的任何义务 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 5.4 节 相关费用和开支 出质人须在发生违约事件期间或在任何债务累积(包括与债务有关的任何 “解决”或重组,以及包括任何破产保护程序或上诉程序中的债务)增加之后 的(五(5))个工作日(采用 PSA 中的定义)内支付或偿还受偿方发出书面 17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请求后要求出质人偿还受偿方因履行、执行或维护本质押协议或任何其他相关 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或因救济而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和开支(包括合理的律师 费和律师助理费)。第 5.5 节中的协议条款在债务全额支付和终止后继续有效。 第 5.5 节 赔偿 出质人须赔偿、捍卫和支持受偿方,其各自高级职员、董事、雇员、律师、 代理人和事实律师(单独称为“受偿方”)不受任何种类或性质的任何负债、 义务、损失、损害赔偿、处罚、诉讼、判决、讼案、费用、收费、开支和支出 (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律师助理费)的损害,无论上述内容是在何时(包括在 偿还或终止债务以及停止任用、辞退或替换受偿方后的任何时候)以任何关于 或源自本质押协议或任何其他相关协议、或与本质押协议或任何其他相关协议 有关、由其产生或在其中有提及的任何文件、或本协议中拟进行的交易、或上 述任何受偿方根据或与上述任何条文有关而采取或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方式施 加给任何上述受偿方、由其引起或宣称,包括与本质押协议或债务或权益使用 有关或因本质押协议或债务或权益使用而产生的任何调查、诉讼或程序(包括 任何破产程序或上诉程序),不论受偿方是否为其一方(前述统称为“赔偿责 任”);但是,在第 5.5 节项下,出质人无需就受偿方的故意疏忽或者不当行为 所产生的赔偿责任而对该受偿方承担责任。第 5.5 节中的协议条款在所有其他 债务支付或终止后继续有效。 三、PSA 中关于卖方赔偿责任限制的说明 基于本次交易的 PSA 和交易对方关于信息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 诺,交易对方如果需要对买方损失作出赔偿,赔偿上限为 1,500 万美元,且对于 100 万美元以下的损失额免于赔偿。上述赔偿限额的具体情况如下及公司的风险 防范措施如下: (一)赔偿限额所包括的具体损失范围 2018 年 11 月 8 日,新奥股份与 Toshiba Corp.、TAI、TESS 及 TAL 共同签 署 PSA,对本次交易项下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同时卖方(指 TAI 和/或 TESS)在 PSA 第 3 条就卖方组织结构及良好存续、权限和可执行性、无冲突、 17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TAL 的资本结构和所有权等事项进行了声明与保证,TAL 在第 4 条就其组织结 构及良好存续、无冲突及相关披露事项进行了声明与保证。 根据 PSA 第 9 条,本次交易完成交割后,如果卖方违反 PSA 第 3 条约定的 任何陈述或保证,或者卖方在 PSA 项下违约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卖方应承担赔 偿责任。如果标的公司违反 PSA 第 4 条约定的声明与保证,或者因违反关于标 的公司相关条款导致新奥股份及其相关方受到损失的,TAI 将承担赔偿责任。该 等赔偿责任不包括标的公司、新奥股份或其相关方在本次交易交割后相关行为产 生的损失(例如交割后标的公司业务相关亏损、交割后因履行、修订或终止 TESS 相关协议产生损失)。 根据 PSA 第 9.5 条,卖方负有赔偿责任的总额不超过 15,000,000 美元。 (二)欺诈行为下的赔偿例外 根据 PSA 第 9.6 条,卖方进行赔偿应受到第 9.5 条赔偿责任总额的限制,但 存在欺诈行为的除外。 因此,根据上述条款,PSA 约定的赔偿金额限制不适用于卖方存在欺诈的行 为。 (三)公司的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已就本次交易的实施采取了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已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及 Herbert Smith Freehills、 PWC、Resources2 Energy、Trevor 等中介机构,对 TAL 的法律、税务、财务、 人员、组织架构等方面进行了尽职调查,重点关注 Freeport 3 号液化设施及配套 基础设施的施工进展、天然气运输管道、LNG 出口许可证、电力供应等情况, 并出具了专业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严格自律、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负责的了解和核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相关 意见的基础上,就本次交易事项进行决策。 17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3、经交易各方谈判、磋商,PSA 约定将公司股东大会、国家发展与改革部 门、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或指定的银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等审 批/备案/登记等审批作为公司履行拟定交易义务的先决条件,以避免可能因本次 交易实施程序的不规范而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4、公司已在本报告书中,就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包括无法获得批准及超 期限终止的风险、标的公司业务和运营风险、公司的财务风险、对外担保风险等 对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和提示。 18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第七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以及《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的情况 逐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目前,公司主要业务涵盖 LNG 的生产、销售与投资,能源技术工程服务, 甲醇等能源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与贸易,煤炭的开采、洗选与贸易,以及生物 制农兽药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与销售。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 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TAL 所属行业为天然气行业上游,不属于《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及其后历次修订版本所规定的限制类或淘汰类产业, 不属于《境外投资产业指导政策》所规定的禁止境外投资的产业,亦不属于国家 发改委《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 年版)》规定的敏感行业,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的有关规定; 标的公司为注册在美国的公司,且未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存在因违 反中国环境保护或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TAL法律意见书》、《TAL业务法律意见书》及交易各方签署的PSA, 标的公司不存在违反所在地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而受到书面的投诉、索赔, 也不存在任何政府部门或个人针对标的公司违反环境法律发起的诉讼或索赔程 序。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和《关于经营者集中简易案 件适用标准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不需要向商务部反垄断部门申报经营 者集中事项。根据Herbert Smith Freehills就本次交易出具的《美国申报要求》,本 次交易无需进行美国HSR法案规定的反垄断申报。 18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因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发生 变化,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不低于 10%,上市公司 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Toshiba Corp.此次对外转让美国 LNG 业务系基于其战略规划所做的决定, LNG 业务不属 Toshiba Corp.当前的核心业务,亦无法预测其能够与其他业务产 生协同作用。Toshiba Corp.在综合比较了通过转让或解除液化协议及 LNG 相关 协议而退出该业务领域或由其独立继续开展业务等不同选择的利润及潜在中长 期风险,经审慎测算及考量,最终选择以一次性向买方付款的方式剥离 LNG 业 务。经综合评估所收到的多家潜在买方发出的投标书,Toshiba Corp.最终选定了 新奥股份作为本次 LNG 业务转让的交易对手方,并完成了交易谈判。 本次交易的股权对价系参考 TAL 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确定,合同承继对 价系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 Toshiba Corp.在公平、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经过报价、 协商、谈判最终确定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公司已聘请中联评估作为估值机构,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为估值基准日对标 的公司 100%股权进行估值并出具《估值报告》,估值机构从独立第三方的角度分 析了本次交易价格的合理性。估值机构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截至估值 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TAL 100%股权进行估值。根据《估值报告》,本次交 易标的公司作价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资产收购交易过程中,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后,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 意见,对本次交易的公平性给予认可。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待产权交易过户完成后本次交 易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18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根据《TAL 法律意见书》、《UCC 法律意见书》及交易各方签署的 PSA,TAI 系 TAL 已发行股份的唯一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且不受任何申索,标的公司的 股权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重组完成后,买方将成为标的公司的唯 一股东,标的公司仍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标的公司对其在本次重 组完成之前依法享有的债权或负担的债务仍然以其自身的名义享有或承担,除买 方拟承继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外,本次交易不涉及其 他债权债务的转移。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 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标的公司获取长期天然气液化服务,从而 获取海外丰富的天然气资源,为上市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上市公司的 整体盈利能力。本次交易的完成也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在天然气产业链上游的布局, 提升公司天然气业务领域及区域的多样化,增强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以现金支付,且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规范、稳健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上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 规范运作和相应职权的行使。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完善公司法人 18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治理结构,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合规性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意见 东兴证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通过尽职调查和对本 次交易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若干规 定》及《准则第 26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重组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2、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本次交易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 在法律障碍,除买方拟承继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外, 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债权债务的转移; 3、本次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估值,全面、合理的反映了 标的资产的整体价值,交易标的估值方法适当;估值过程中涉及估值假设前提充 分考虑宏观经济环境、标的公司具体情况、行业政策及发展情况,估值假设前提 合理。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定价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 发展,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 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5、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目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且本次交易为现金交易,交易完成后 Toshiba Corp.、TAI 及 TESS 不因本次交易 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律师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意见 18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国枫律师作为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境内法律顾问,根据其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如下: “1、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重组方案符合《重组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 2、新奥股份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本次交易的主体 资格;TAI、TESS 及 Toshiba Corp.依法具有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的主 体资格; 3、本次重组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国家发展与改革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或指定的银 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等进行审批/备案/登记,在获得本法律意见书所述之全 部批准与授权并履行全部必要的法律程序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4、本次重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5、PSA 为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及法律效力的合同; 6、本次重组标的股权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质押和其 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约定,标的股权过户至买方名下不存在实质性法 律障碍; 7、本次重组构成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重组完成后无新增的关联方;本次 重组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情形;新奥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分别出具了关于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并为避免未来与标的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情形,已 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文件; 8、除买方拟承继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外,本次重 组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置与转移,也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9、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已就本次重组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 的法定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或安排; 18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10、参与本次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11、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构成本次交易的法律障碍。” 18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由于 TAL 无历史 LNG 经营数据,且上市公司无在美国经营业务的经验,因 此,本章节涉及对 TAL 业务及未来发展情况的分析论述,是基于公司管理层根 据国内外 LNG 行业公开数据、研究报告等做出的分析和判断。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喜审字[2017]第 0834 号”、“中喜审字[2018]第 0781 号”的审计报告及“中喜专审字[2018]第 0860 号” 的审阅报告,上市公司最近两年一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分析如下: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及主要构成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95,563.83 8.80% 242,670.46 11.26% 241,614.90 13.15% 应收票据 23,213.62 1.04% 12,309.40 0.57% 9,607.29 0.52% 应收账款 148,237.30 6.67% 111,712.44 5.18% 95,353.54 5.19% 预付款项 50,417.06 2.27% 51,478.76 2.39% 39,199.94 2.13% 应收利息 32.08 0.00% 28.68 0.00% 312.34 0.02% 其他应收款 6,612.58 0.30% 4,506.39 0.21% 4,113.04 0.22% 存货 149,709.44 6.73% 161,473.42 7.49% 74,966.90 4.0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 0.00% 2,258.63 0.10% - 0.00%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7,246.50 1.23% 25,240.36 1.17% 8,397.85 0.46% 流动资产合计 601,032.42 27.04% 611,678.52 28.38% 473,565.80 25.7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 0.00% 10.00 0.00% 长期应收款 3,399.12 0.15% - 0.00% - 0.00% 长期股权投资 540,842.89 24.33% 535,966.19 24.87% 567,021.87 30.86%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7,233.97 0.39% 18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固定资产 498,579.85 22.43% 512,277.00 23.77% 513,137.67 27.92% 在建工程 409,207.63 18.41% 314,532.30 14.59% 99,434.21 5.41% 无形资产 105,134.67 4.73% 106,241.93 4.93% 104,276.42 5.67% 长期待摊费用 35,190.43 1.58% 35,418.20 1.64% 34,846.38 1.9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98.99 0.17% 2,365.71 0.11% 1,072.47 0.0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5,909.38 1.17% 36,983.02 1.72% 36,971.13 2.0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22,062.96 72.96% 1,543,784.35 71.62% 1,364,004.11 74.23% 资产总计 2,223,095.38 100.00% 2,155,462.87 100.00% 1,837,569.91 100.00%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837,569.91 万元、2,155,462.87 万元和 2,223,095.38 万元,资产规模保持稳步增长。其中流 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473,565.80 万元、611,678.52 万元和 601,032.42 万元,占资产 总额比重分别为 25.77%、28.38%和 27.04%,2017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增长较大, 主要是因为公司所属子公司新地工程已完工未结算工程增加,以及农药公司库存 增加所致;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1,364,004.11 万元、1,543,784.35 万元及 1,622,062.96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74.23%、71.62%和 72.96%,公司非 流动资产规模保持稳定增长,主要系公司所属子公司新能能源 20 万吨/年稳定轻 烃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1)流动资产 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报告期内,上述三 项流动资产的总金额分别为 411,935.34 万元、515,856.32 万元和 493,510.57 万元, 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86.99%、84.33%和 82.11%。 公司 2018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金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36,524.86 万元,增长 32.70%,主要原因是 2018 年 1-6 月能源工程、农药板块业务收入增加导致应收 账款增加。公司 2017 年末存货金额较 2016 年末增加 86,506.52 万元,增长 115.39%, 主要系 2017 年度公司所属子公司新地工程已完工未结算工程增加,同时农药公 司库存产品增加所致。 (2)非流动资产 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 18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成。报告期内,上述四项非流动资产的总金额分别为 1,283,870.17 万元、 1,469,017.42 万元和 1,553,765.0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4.13%、95.16% 和 95.79%。 公司在建工程金额从 2016 年末的 99,434.21 万元增长至 2018 年 6 月末的 409,207.63 万元,增加 309,773.42 万元,增长 311.5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 司所属子公司新能能源 20 万吨/年稳定轻烃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2、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2016 年末、2017 年末、2018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的负债规模及主要构成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207,059.90 15.37% 307,692.90 19.66% 300,319.00 22.90% 应付票据 9,756.30 0.72% 18,373.78 1.17% 31,401.40 2.39% 应付账款 222,935.79 16.55% 246,131.94 15.72% 122,861.49 9.37% 预收款项 64,855.96 4.81% 111,539.61 7.13% 53,036.92 4.04% 应付职工薪酬 13,465.28 1.00% 19,222.27 1.23% 14,927.69 1.14% 应交税费 13,950.94 1.04% 12,352.64 0.79% 12,527.48 0.96% 应付利息 4,506.00 0.33% 14,222.04 0.91% 14,658.56 1.12% 应付股利 17,993.56 1.34% 5,700.00 0.36% 2,700.00 0.21% 其他应付款 27,546.21 2.04% 47,778.16 3.05% 85,891.42 6.55% 划分为持有待售 - 0.00% 288.63 0.02% - 0.00% 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 73,533.01 5.46% 259,676.46 16.59% 103,487.29 7.89%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55,602.94 48.66% 1,042,978.42 66.63% 741,811.25 56.56% 长期借款 324,355.71 24.07% 155,519.37 9.94% 153,955.00 11.74% 应付债券 169,815.05 12.60% 169,673.38 10.84% 249,149.89 19.00% 长期应付款 178,581.36 13.25% 177,291.24 11.33% 145,322.18 11.08% 预计负债 - - - - 305.00 0.0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35.67 0.10% 1,375.76 0.09% 1,456.66 0.11% 递延收益 17,705.96 1.31% 18,496.23 1.18% 19,514.13 1.49% 非流动负债合计 691,793.76 51.34% 522,355.99 33.37% 569,702.86 43.44% 负债合计 1,347,396.70 100.00% 1,565,334.40 100.00% 1,311,514.11 100.00% 18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016 年末、2017 年末、2018 年 6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311,514.11 万元、1,565,334.40 万元及 1,347,396.7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 741,811.25 万元、1,042,978.42 万元和 655,602.94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56.56%、66.63% 和 48.66%。2018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并购贷款 和中期票据到期所致;2017 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增长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所 属子公司新能能源 20 万吨/年稳定轻烃项目应付设备款以及新地工程应付分包款 增加,同时部分长期借款将在一年内到期,导致划分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中。 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 569,702.86 万元、522,355.99 万元及 691,793.76 万 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43.44%、33.37%和 51.34%。2018 年 6 月末,公司非 流动负债有所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新增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 4.285 亿美元贷款 所致。 (1)流动负债 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构成。上述四项流动负债的总金额分别为 579,704.70 万元、925,040.91 万 元和 568,384.66 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78.15%、88.69%和 86.70%。 2018 年 6 月末,公司的短期借款金额减少 100,633.00 万元,下降 32.71%, 主要系公司将短期并购贷款到期置换为长期借款所致;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金额减少 186,143.45 万元,下降 71.68%,主要系公司所属子公司新能香港 的工行新加坡分行并购贷款 1.5 亿美元到期偿还及 8 亿中期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2017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增加 123,270.45 万元,增长 100.33%,主要原 因是公司所属子公司新能能源 20 万吨/年稳定轻烃项目应付设备款增加,以及新 地工程应付分包款增加所致;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增加 156,189.17 万元,增长 150.93%,主要系公司于 2015 年发行的中期票据及所属子公司新能 香港的工行新加坡分行并购贷款将于 1 年内到期所致。 (2)非流动负债 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构成。上述三项 19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非流动负债的总金额分别为 548,427.07 万元、502,483.99 万元和 672,752.12 万元, 占非流动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6.27%、96.20%和 97.25%。 2018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借款金额增加 168,836.34 万元,增长 86.70%,主 要原因是公司新增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 4.285 亿美元贷款所致。2017 年末,公司 应付债券金额减少 79,476.51 万元,下降 31.90%,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5 年发行 的中期票据重分类至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60.61% 72.62% 71.37% 流动比率(倍) 0.92 0.59 0.64 速动比率(倍) 0.69 0.43 0.54 流动负债/负债总额 0.49 0.67 0.57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60.61%,资产负债率较 2017 年末下降幅度较大,公司长期偿债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 0.92 和 0.69,主要系公司现金方式收购 Santos 股权时,向金融机构借入的并购贷款金额较大;公司经营现金流情况较为良好,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分别为 636,851.00 万 元和 925,103.64 万元,同期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639,559.29 万元和 1,003,563.29 万元,现金收入比分别为 99.58%和 92.18%,现金收入比较高,公司的销售现金 回收情况较好。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61 0.50 0.4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9.53 9.04 6.75 19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年) 6.47 6.37 6.42 注:1、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3、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4、2018 年 1-6 月各项指标为年化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增长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呈现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 公司在能源化工、天然气及能源工程等领域深耕多年,具有丰富的经营经验,已 形成较为完整的“煤-能源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 入稳步增长。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1、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64,500.52 1,003,563.29 639,559.29 其中:营业收入 664,500.52 1,003,563.29 639,559.29 二、营业总成本 590,285.00 895,746.26 581,207.93 其中:营业成本 505,121.84 753,699.72 468,780.7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914.25 20,294.73 13,726.63 销售费用 9,601.67 15,022.24 14,558.50 管理费用 24,323.21 48,540.74 38,432.12 财务费用 36,711.62 50,895.29 42,694.48 资产减值损失 3,612.41 7,293.54 3,015.50 三、其他经营收益 16,993.56 -18,781.34 -19,697.84 其中:其他收益 561.15 429.19 - 投资净收益 16,451.82 -19,141.89 -19,697.84 资产处置收益 -19.41 -68.64 - 四、营业利润 91,209.08 89,035.68 38,653.52 加:营业外收入 1,256.46 5,066.14 33,930.39 减:营业外支出 127.18 1,841.39 568.50 五、利润总额 92,338.36 92,260.43 72,015.42 减:所得税 16,317.26 23,012.82 14,953.16 六、净利润 76,021.10 69,247.61 57,062.26 其中:少数股东损益 5,415.25 6,143.61 5,192.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70,605.85 63,104.00 51,869.36 19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净利润 加:其他综合收益 -1,465.59 11,072.16 3,610.47 七、综合收益总额 74,555.51 80,319.77 60,672.73 公司主要业务涵盖液化天然气生产、销售与投资,能源技术工程服务,甲醇 等能源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与贸易,煤炭的开采、洗选与贸易,以及生物制农兽 药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与销售。公司拥有优质煤矿、能源化工及 LNG 清洁能源 产品生产类资产,已形成较为完整的“煤-能源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公 司在能源化工、天然气及能源工程等领域深耕多年,具有丰富的经营经验,报告 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2017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6 年度增加 364,004.00 万元,增长 56.91%,主 要系 2017 年外部经济环境较为良好,同时公司稳健经营并在业务过程中积极创 新、寻求发展机遇,公司煤炭、化工、能源工程、LNG 业务、生物制药板块的 营业收入均实现增长。2018 年 1-6 月,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增加较大,主要原因 是 2018 年上半年公司重要联营公司 Santos 和新能滕州的经营业绩较大幅提升所 致。 2、盈利能力指标情况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主要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售毛利率 23.98% 24.90% 26.70% 销售净利率 11.44% 6.90% 8.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0% 12.86% 11.65% 注:1、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3、2018 年 1-6 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年化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销售净利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波动较大,主要原因是:受到 2014 年下半年以来全球油气价格走低的影 响,2016-2017 年,Santos 对各项勘探和评估资产以及油气资产分别计提了 15.61 亿美元和 7.03 亿美元的资产减值,公司针对持有的 Santos 股权分别确认了 2.37 亿元和 2.44 亿元的投资损失,影响了 2016-2017 年净利润规模;2018 上半年, 19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国际油价逐步回升,Santos 公司经营情况好转,2018 年上半年 Santos 的净利润 为 1.04 亿美元,公司确认了 0.71 亿元的投资收益,导致 2018 上半年的净利润规 模提升,2018 上半年销售净利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上升。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TAL 所属行业为天然气行业上游。TAL 本身并不拥有任何用于天然气液化 处理相关的资产和设施,而是通过与相关服务商签订长期服务协议的形式获得天 然气液化处理能力和管道运输能力。TAL 所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如下: (一)天然气行业发展概况 天然气是一种多组分的混合气态石化燃料,主要成分是烷烃,其中甲烷占绝 大多数。它主要存在于气田、油田、煤层和页岩层。天然气燃烧后无废渣、废水 产生,相较煤炭、石油等能源有热值高、洁净等优势。 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石化能源,天然气是低碳经济的代表,是石化能源向新 能源过渡的桥梁。随着近几十年天然气消费量的大幅度增长,天然气领域内的投 入、储运、产量和贸易量也呈快速增长态势,天然气在世界能源多元化过程中发 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全球天然气行业概况 (1)全球天然气资源储备状况 随着勘探技术的突破、新气田的发现以及深海勘探开发技术水平的提高,全 球天然气探明储量持续增加。根据《2018 年世界能源统计年鉴》,截至 2017 年 底,全球已探明的天然气储量为 193.5 万亿立方米,储产比(已探明储量/年产量) 为 52.6:1,全球天然气探明储量如下图: 19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1997-2017年全球天然气探明储量(单位:万亿立方米) 250 193.1 193.5 200 163.5 150 128.1 100 50 0 1997年 2007年 2016年 2017年 数据来源:2018 年 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 虽然全球天然气资源丰富,但在全球范围内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在中东地 区。根据《2018 年世界能源统计年鉴》,截至 2017 年底,中东国家的天然气探 明储量为 79.10 万亿立方米,占比 40.90%;北美洲天然气探明储量占比为 10.8 万亿立方米,占比 5.60%,美国页岩气储量较高,如果加上美国页岩气的探明储 量,北美洲占比将更高。 2017年全球天然气探明储量分布情况 4.20% 5.60% 1.50% 10% 北美洲 7.10% 中南美洲 30.65% 欧洲 独联体国家 40.90% 中东国家 非洲 亚太地区 数据来源:2018 年 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 (2)全球天然气市场供求状况 2007-2017 年全球天然气产量和消费量呈现整体稳步增长的态势,供需整体 19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较为均衡。2009 年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天然气产量和消费量出现大幅下 跌,2010 年之后,随着世界经济的逐渐复苏,全球天然气产量和消费量出现强 劲反弹,此后延续稳步增长的趋势。根据《2018 年 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7 年全球天然气产量为 3.68 万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3.68%;全球天然气消费量为 3.67 万亿立方米,同比增速为 2.69%。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天然气在一次性能 源结构占比的提升,天然气产量、消费量仍将持续增长。 2007-2017年全球天然气产量和消费量情况 3.9 0.2 3.7 0.15 3.5 0.1 3.3 0.05 3.1 0 2.9 2.7 -0.05 2.5 -0.1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全球天然气产量(万亿立方米) 全球天然气消费量(万亿立方米) 生产增速 消费增速 数据来源:2018 年 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 从全球天然气产量和消费情况来看,北美洲一直位列全球第一。根据《2018 年 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7 年北美洲天然气产量占全球的比重为 25.9%, 天然气消费量占全球比重为 25.7%。中东国家和亚太地区的天然气产量和消费量 增长较快,2007-2017 年,亚太地区的供需比(产量/消费量)一直是低于 1 的水 平,需求缺口呈现逐步扩大的趋势,反映出亚太地区天然气短缺的问题。近年来, 我国天然气供需比较亚太地区更低,表明我国天然气短缺问题更加严峻,对外依 存度较高。 美国是全球最大的天然气生产国,根据《2018 年 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 2017 年度美国天然气产量为 7,345 亿立方米,占全球产量 19.96%。中国在美国、 俄罗斯、加拿大、伊朗和卡塔尔之后,为世界第六大天然气生产国,全年天然气 产量 1,492 亿立方米,占比 4.1%;中国在美国和俄罗斯之后,为世界第三大天然 19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气消费国,全年天然气消费量为 2,404 亿立方米,占比 6.6%;中国天然气供需缺 口较大。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对天然气的需求仍将不断增加,供需缺口不 断扩大。 (3)全球天然气贸易情况 全球天然气贸易主要通过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LNG)进行,其中,液 化天然气主要通过液化天然气运输船进行。根据《2018 年 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 2017 年全球天然气贸易量 1.13 万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5.9%,增速提高 1 个百分 点。其中,管道天然气贸易量为 7,407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3.7%,与 2016 年相 比增速放缓 0.3 个百分点;LNG 贸易量 3,934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10.3%,较 2016 年增速提高 3.6 个百分点。 2017 年国际 LNG 贸易活动非常活跃,参与 LNG 国际贸易的国家明显增多。 2017 年国际 LNG 贸易总量同比增加 367 亿立方米,其中,将近 300 亿立方米来 自美国和澳大利亚,美国是 2017 年 LNG 出口量增幅最大的国家,从 2016 年的 43 亿立方米增加至 2017 年的 174 亿立方米。LNG 进口方面,2017 年中国 LNG 进口量增加 167 亿立方米,占全球 LNG 贸易增量的 45%,中国 LNG 进口量在 全球 LNG 贸易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2017 年,LNG 贸易量在世界天然气贸易量中的占比为 34.7%,较去年提高 1.4 个百分点。随着天然气需求的日益增长,仅靠管道运输已经无法满足供应需 求,未来全球天然气市场中 LNG 贸易的占比将逐步提高。 (4)全球LNG供给情况 全球 LNG 生产国家主要分布在北美地区、亚太地区和中东地区。目前,全 球市场拥有相当数量的在建 LNG 液化能力以及规模较大的 LNG 规划建设项目。 其中,澳大利亚已有的在建 LNG 项目液化能力约为年 2,660 万吨;美国已有的 在建 LNG 项目液化能力约为年 4,600 万吨;俄罗斯亚马尔项目第二、三条生产 线正在建设当中。如果上述项目均按计划投产使用,将为全球 LNG 市场带来较 大供给能力的补充。根据牛津能源研究所的预计,2015-2020 年,全球将新增 1.5 亿吨 LNG 产能,其中美国 LNG 项目新增产能 6,400 万吨,美国将在未来全球 19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LNG 市场中承担重要角色。 受到国际油价波动、市场供需宽松、盈利空间收窄等因素的影响,2016 年 以来落实最终投资决定的 LNG 新项目大幅减少。2011-2015 年,全球平均每年 有 2,500 万吨的新项目落实最终投资决定,2016 年降至 600 万吨,2017 年进一 步降至 300 万吨。而项目投资启动到投入使用一般需要 3-4 年的时间,预计全球 LNG 供给增长将在 2020-2025 年间开始大幅放缓,导致全球 LNG 市场转入供不 应求的状态。 2、我国天然气行业概况 (1)我国天然气资源储备状况 我国沉积岩分布面积广,盆地较多,形成优越的多种天然气储藏地质条件, 天然气资源储备丰富。根据《2018年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我国天然气探明储 量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截至2017年底,我国天然气探明可采储量为5.50万亿立 方米,约占全球总探明储量的2.8%。 2008-2017年我国已探明天然气储量情况 6 5.44 5.5 10.00% 5.19 4.95 4.64 4.38 8.00% 4.02 3.71 3.78 4 3.4 6.00% 4.00% 2 2.00% 0 0.00%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中国天然气探明储量(万亿立方米) 中国天然气探明储量增长率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18 年 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 (2)我国天然气市场供求状况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以及节能减 排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日益受到重视,我国天然气市场 19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根据《2018年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07-2017年我国天 然气的产量和消费量保持持续增长的趋势,2007-2017年我国天然气生产量的复 合增长率为7.89%,我国天然气消费量的复合增长率为12.96%。天然气消费量 的增速远高于天然气产量的增速,我国天然气需求缺口呈现逐步扩大的趋势。 为了缓解供需矛盾,我国逐渐加大对天然气的进口。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7 年我国天然气进口量与国内的产量比为0.6:1,对外依存度较高。 2007年-2017年我国天然气产量和消费量情况 300 30.00% 250 25.00% 200 20.00% 150 15.00% 100 10.00% 50 5.00% 0 0.00%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我国天然气产量(十亿立方米) 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十亿立方米) 生产增速 消费增速 数据来源:2018年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 (3)我国天然气进口情况 近年来,受国内天然气需求拉动,我国天然气进口量高速增长,进口来源进 一步多元化。根据《2018 年 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7 年我国天然气进口 920 亿立方米;其中,管道天然气进口量为 394 亿立方米,进口量同比增长 9.44%; LNG 进口量为 526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46.52%,占全球 LNG 贸易增量的 45%。 2017 年,我国 LNG 进口量快速攀升,LNG 进口来源国主要包括美国、澳 大利亚、卡塔尔等国家,2017 年中国向美国进口 LNG 21 亿立方米,比 2016 年 增长约 6 倍,占同年美国 LNG 出口量的 12.07%,成为美国第三大 LNG 进口国。 19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与管道气相比,LNG 进口具有贸易方式灵活多样、供应较安全等优点。未 来几年内,中国的天然气需求仍将保持高速增长,在进口管道天然气增量无法满 足我国天然气市场需求增量的情况下,进口 LNG 将逐步成为我国进口天然气消 费的主力。 (4)我国LNG供应情况 目前,我国 LNG 供应来源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国产 LNG 工厂生产,二 是 LNG 接收站接收海外资源。 我国天然气基础设施布局逐步完善,储运能力进一步提升。“十二五”期间 我国累计建成 LNG 接收站 9 座,新增 LNG 接收能力 2,770 万吨/年;截至 2017 年底,我国建成投产的 LNG 接收站达到 17 座,LNG 接收能力达 5,860 万吨/年。 随着一批扩建、新建 LNG 接收站的投产运行,我国进口 LNG 的接收能力将进 一步增长,从而支撑 LNG 进口量的高速增长。 截至 2018 年 6 月底,国内建成投产的 LNG 工厂 197 座,产能达到 1.1 亿方 /天(约折合 2,840 万吨/年),较去年同期上涨 12%。2017 年,LNG 工厂产生的 LNG 数量约占 LNG 供应总量的 54%。受到上游天然气气源频繁限气的影响,国 产 LNG 工厂开工负荷不足,LNG 工厂产能利用率不足 50%。 (5)天然气领域海外并购步伐加快 我国当前政策支持并鼓励民间资本在天然气行业的投资与发展。国务院于 2005年2月19日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的若干意见》,除另有规定外,允许具备资质的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平等取得矿产 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鼓励非公有资本进行商业性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 2010年5月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 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 20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014年11月16日,国务院进一步发布《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 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油气管网、储存设施和煤炭储 运建设运营。 在天然气对外合作层面,我国天然气对外合作由过去的以国企为主向国企民 企共同参与转变。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石 油有限公司多家民营企业已先后在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东西伯利亚等地区收购油 气公司或投资相关的油气项目。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一带一路’天然气 交易中心”、“‘一带一路’天然气互联互通计划”等推动天然气对外合作的倡议 被先后提出。政策鼓励天然气行业通过海外并购获取海外优质天然气资源,民营 企业在天然气领域“走出去”的步伐明显加快。 (6)天然气在我国的发展前景 ①环保因素推动天然气需求增长 随着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 系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课题;国家陆续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 划》、《“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环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各地相继出台 了与大气污染治理和“煤改气”相关的政策,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替代煤、 重油及低品质柴油等污染较严重的燃料。在工业负荷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工业 聚集区、产业园区等,鼓励新建和改建天然气集中供热设施。随着国家持续推 进环保政策,加强环保监管,天然气需求将保持持续增长。 ②我国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我国天然气消费规模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比重与我国现阶段的能源 消费水平不匹配。目前全球一次性能源资源主要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及水 能、核能、风能等,我国能源消费以煤炭和石油为主,天然气及水能、核能、 风能等清洁能源占比较小。 根据《2018年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数据,2017年全球天然气消费占全球 一次能源消费平均水平为24.07%;同期,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总 20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量的6.6%,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随着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的进一步改善, 我国天然气消费规模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2017年我国一次性能源消费情况 120.00% 100.00% 可再生能源 80.00% 60.43% 48.23% 28.46% 水电 60.00% 核能 24.07% 40.00% 煤炭 11.48% 6.60% 32.20% 天然气 20.00% 28.86% 19.42% 石油 0.00% 中国 亚太 全球 数据来源:2018年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 (二)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近年来,全球 LNG 的生产和贸易日趋活跃,LNG 已成为稀缺清洁资源。为 保证能源供应多元化和改善能源消费结构,相当一部分能源消费大国越来越重视 LNG 的引进,欧洲、日本、韩国等国家拥有较多 LNG 接收站。国际上大的能源 公司纷纷将其新的利润增长点转向 LNG 业务,LNG 将成为石油之后下一个全球 争夺的热门能源产品。 国内 LNG 行业在产业链的不同环节上呈现出不同的竞争格局。在上游层面, 国内 LNG 的来源主要包括国际 LNG 进口和国内天然气液化工厂,由于天然气 的勘探、开发等需要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而且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具 有高度的垄断性;我国油气行业中超大型国有企业具有技术和资金优势,中小企 业进入的机会不多。LNG 进口环节亦具有较高的进入门槛,参与主体以中国石 油、中国石化和中海油等大型国企为主。 相对上游产业的高度垄断,产业中下游则显示出相对充分的竞争,尤其是 LNG 运输、LNG 仓储及配套服务方面。随着近年来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及 行业快速发展,政策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参与 LNG 产业链竞争,大型国有能源企 20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业也加快了在液化天然气行业中下游投资布局的步伐。大型能源企业具有较大的 技术优势、资金优势、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将推进产业成熟发展。 (三)行业的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原因 LNG 行业销售利润水平变动主要取决于销售量及销售价格与采购成本的差 价。国家政策鼓励拓展天然气消费市场,提高天然气消费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 的比重构成行业的长期利好因素。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以及节 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强,LNG 的销售量预计会持续攀升, LNG 价格将 维持在一定水平;同时,LNG 销量的攀升有利于实现规模效应,降低单位成本。 随着天然气消费量的不断增长,预计行业的利润规模将继续呈现上升的趋势。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全球经济回暖带动能源消费提升 2008-2016 年,全球经济发展遭遇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也影响了全球能源 消费的增长。全球能源消费市场在经历了 2014-2016 年的降速之后,在 2017 年 伴随全球经济回暖有显著提升。近十年来,全球天然气消费量居各项能源之首, 2017 年全球能源消费增长的贡献主要来自于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消费增长,而 全球天然气能源消费增长的一大部分贡献来自于中国,根据《中国天然气发展报 告(2018)》统计数据,2017 年中国对世界天然气消费增量的贡献超过 30%,成 为推动世界天然气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未来随着全球经济的进一步复苏、中国经济的增长以及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的 加大,天然气消费在全球能源消费的占比将会持续上升,全球市场对天然气的需 求将进一步增加。 (2)我国政策大力支持天然气行业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较低,能源结构仍以煤炭 为主,低碳、清洁的天然气在中国尚未得到充分利用。2017 年天然气能源消耗 20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仅占中国一次能源消耗总量的 6.6%,比全球平均水平低了将近 18 个百分点。 近年来,我国推出了多项政策推动天然气行业向绿色、节能、环保和高效的 方向发展。《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天然气消费占一次能源消 费比重力争达到10%。2017年6月,国家发布《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提 出逐步将天然气培育成为我国现代清洁能源体系的主体能源之一,到2030年,力 争将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提高到15%左右,重点实施城镇天然气工程 、天然气发电工程、工业燃料升级工程、交通燃料升级工程等四大工程。 国家政策导向将促使天然气的需求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较快增长;在当前 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能源消费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下,未来高效、清洁的天 然气发展潜力巨大,天然气将在我国能源消费领域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3)节能环保的要求促使天然气市场需求旺盛 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逐渐加剧和绿色GDP观念的提出,能源结构的优化和 环境污染治理改革迫在眉睫。国家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 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各地政府均加大了能源结构的调整力度。天然气作为低 碳、清洁、高效的优质能源,可广泛应用于城市天然气、发电、化工和工业燃料 等领域,可以有效减轻城市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天然气环保、安全、经济 的特性逐渐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在经济发展和节能环保并举的背景下,天然 气的应用将不断推广,对LNG市场需求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4)城镇化进程加快推动天然气消费不断增长 随着我国城镇化深入发展,城镇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对天然气的需求也将日 益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17年末,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 58.52%,同比提高1.17个百分点。城镇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每年将增加相当 于8,000万吨标准煤的能源消费量。目前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仍然偏低,新型城镇 化对高效清洁天然气的需求将不断提升,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将积极促进天 然气利用。根据《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城镇人口天然气使用率将由2015 年的42.8%提升到2020年的57%,天然气使用人口将从2015年的3.3亿人提升至 20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020年的4.7亿人。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将直接拉动天然气的市场需求,为我国天 然气市场创造巨大的市场空间。 2、不利因素 (1)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我国天然气行业起步较晚,天然气行业技术水平与配套设施水平与发达国家 存在较大的差距。2017 年发生的冬季“气荒”,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我国天然气 调峰储备设施不足的问题。根据《2017 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目前中国 储气库工作气量仅为天然气消费量的 3.4%,远低于发达国家的 10%-15%的水平, 无法满足冬季调峰需求。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的不足成为我国天然气市场发展的 障碍,调峰设备设施不足极大的限制了我国冬季供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影响了 天然气市场的健康发展。 (2)与煤、油等替代能源相比,天然气产品不具价格优势 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市场中,煤炭、石油与天然气互为替代产品,产品功能 范围和客户群体范围存在一定的重合,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尽管天然气与煤炭、 石油相比具有清洁高效的优点,但煤炭、石油等替代产品的价格波动、供求关系 变化仍将影响我国一次能源市场的竞争格局。与煤炭相比,我国天然气不具有明 显的价格优势,阻碍了天然气产业下游客户,特别是中低端生产企业煤改气的积 极性。天然气较高的消费成本不利于我国天然气行业的发展。 (五)行业壁垒 1、气源供应壁垒 LNG 的生产受上游天然气气源供应的影响较大。全球天然气资源丰富,受 到勘探、开采能力的限制,天然气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总体偏低。美国、卡塔尔、 澳大利亚等国家上游天然气气源较为丰富,中国、日本、韩国等对 LNG 进口依 赖较高的国家普遍呈现气源供应不足。 我国天然气主要供应商为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国家根据各地区经济发 展的需求,统筹国内外的各种气源。由于上游气源供应紧张,国内 LNG 液化工 20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厂的产量受到大型能源企业上游气源影响较大,后进入的企业较难获得充足的 LNG 气源。 2、资金与建设周期壁垒 TAL 所处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投资建设 LNG 液化设施、管道设施必须拥 有相当雄厚的资金实力。同时液化设施项目周期长,项目投资启动到投入使用一 般需要 3-4 年的时间。因此,投资企业需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一般企业较难进 入该投资领域。 3、技术壁垒 LNG 行业领域主要包括天然气的预处理、液化、储存、运输、利用五个系 统。需将甲烷含量 90%以上的天然气,经过脱水、脱烃、脱酸性气体等净化处理 后,采取先进的制冷工艺,使天然气在-162℃变为液体。 天然气相比原油,膨胀系数更高,气井压力更大,且属于高度易燃易爆气体, 天然气的开发和液化过程对相关设备、材料及作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有较高的技术 要求。 (六)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天然气液化处理技术水平 全球天然气液化处理技术发展近百年,已开发出多种液化工艺及配套技术。 液化是 LNG 生产的核心,需根据天然气的储量、原料气的性质、液化工厂厂址、 规模等情况来确定合适的天然气液化工艺技术。目前成熟的天然气液化工艺流程 主要有级联式液化工艺流程、混合制冷剂液化工艺流程、膨胀制冷工艺流程等, 其中级联式液化工艺流程和混合制冷剂液化工艺流程应用实例较多,是天然气液 化的主流工艺流程。 (1)级联式液化工艺流程 级联式天然气液化流程,利用冷剂常压下沸点不同,逐级降低制冷温度达到 天然气液化的目的。该液化流程由三级独立的制冷循环组成,制冷剂分别为丙烷、 20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乙烯、甲烷。第一级丙烷制冷循环为天然气、乙烯和甲烷提供冷量;第二级乙烯 制冷循环为天然气和甲烷提供冷量;第三级甲烷制冷循环为天然气提供冷量。通 过九个换热器的冷却,天然气的温度逐步降低直至液化。 (2)混合制冷液化工艺流程 混合制冷工艺多采用烃类混合物(N2、C1、C2、C3、C4、C5)作为制冷剂, 其制冷剂组成根据原料气的组成和压力而定,利用多组分混合物中重组分先冷凝、 轻组分后冷凝的特性,将其依次冷凝、分离、节流、蒸发得到不同温度级的冷量。 混合制冷工艺具有流程短、机组少、投资低等优点;其缺点是能耗比较高、 对混合制冷剂各组分的配比要求严格、设计计算较困难。 (3)膨胀制冷工艺流程 膨胀制冷工艺流程是利用原料天然气的压力能对外做功以提供天然气液化 所需的冷量。该工艺流程的液化率主要取决于膨胀比和膨胀效率,该工艺特别适 用于天然气输送压力较高、而实际使用压力较低,中间需要降压气源的条件。该 工艺流程优点是能耗低、流程短、投资省、操作灵活,缺点是液化率较低。 2、LNG 储运技术水平 LNG是天然气经过超低温制冷形成的液体,液化后其体积急剧变小,便于储 存和运输。LNG的储存与运输在整个LNG工业链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对促 进LNG发展意义重大。由于LNG具有低温、易燃的特性,LNG的安全储运对储 运罐的材料、储运温度和储运压力都有较高的要求。 (1)LNG储存 在天然气液化工厂、LNG接收终端及LNG的运输过程中,LNG储存是不可 或缺的重要环节。LNG储存方式有地下LNG储库、地下LNG储罐及地上LNG储 罐等,其中储罐存储是主要的储存方式。LNG的易燃性和超低温性(-162℃), 对储罐结构和技术有较为苛刻的要求,大型LNG储罐核心技术主要由美国等发达 国家掌握。截至目前,我国自主承建大型储罐的能力不断提高,逐渐打破了国外 公司对储罐核心技术的垄断。 20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LNG运输 LNG运输和天然气管道运输相比具有较大的成本优势。LNG运输技术水平 不断进步,目前,成熟的LNG运输方式主要有槽车运输、LNG运输船运输和LNG 罐箱运输等方式。长距离的LNG运输特别是跨洋运输主要采用LNG船运输,短 途通常利用LNG槽车或罐箱运输,其中槽车运输为接受程度高、成本较低的运输 模式。目前,我国LNG槽车国产化较为成熟,LNG运输船的建造技术和发达国 家存在一定差距,未来仍需不断提高LNG运输船的建造技术和设计能力。 (七)行业的经营模式、周期性、季节性及区域性特点 1、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LNG 产业链涵盖气源采购、液化处理、仓储物流、分销应用等环节。目前, 国际 LNG 业务通常以长期购销合同为基础,以短期、现货交易为补充。主要原 因系在上游气源开采环节,天然气相对于石油和其他矿产资源,无法在开采后进 行大规模存储,同时,由于天然气管道和 LNG 液化设施的建设周期长、投资回 收较慢,需要投入巨额的资金,通常都涉及项目融资贷款。因此,天然气的开发 尤其是 LNG 液化项目需要绑定下游 LNG 买家的长期采购。同时,LNG 接收站 亦是一项投资额巨大的基础设施,需要长期稳定的 LNG 购销安排以保证其经济 可行性。 在 LNG 长协模式中,通常伴有长期的“照付不议”合同条款。“照付不议” 条款下,买方需承诺每年采购最低数量的 LNG 服务,如果实际采购量不足这一 最低数量,就短缺部分买家仍然需要支付货款;其目的是为了降低 LNG 项目期 初大规模建设投资的风险,通过该条款可以将 LNG 产业链上下游各方捆绑起来, 共同保障 LNG 供应的安全和稳定。 目前,美国在产或建设的 LNG 产能大部分已经被 LNG 贸易商、油气公司 以及终端用户锁定。美国 Freeport LNG 项目总计约 1,500 万吨的年产能均被日本 JERA、大阪燃气、英国石油、韩国 SK 集团等国际 LNG 巨头以长协的模式锁定, 中国石油与美国 LNG 生产商钱尼尔(Cheniere)签订了 20 年以上的 LNG 长期 采购协议,锁定了年产 120 吨 LNG 的产能。 20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周期性特征 LNG 作为重要清洁能源,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随着我国城镇化 进程的加快以及能源结构向低碳、清洁化转型,LNG 市场需求预计仍将继续保 持增长。总体而言,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特征相对较弱。 3、季节性特征 北方地区冬季受采暖因素的影响,终端市场的天然气需求旺盛。华南区域受 夏季用电量增加的影响,天然气发电带来天然气需求的增长。整体来看,不同区 域天然气供求量受四季不同时节气温变化的影响,销售数量和价格会呈现出一定 的季节性特征。 4、区域性特征 LNG 产品的销售通过槽车、远洋 LNG 船等进行运输,终端用户需要综合考 虑运输成本等因素,能源提供商有一定的服务半径,不处于相近地理位置的同种 能源服务提供商一般没有直接竞争关系。因此,在经营层面而言,本行业具有较 强的区域性特征。 (八)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本行业的影响 LNG 产业链包括上游天然气勘探、开采、液化,中游 LNG 存储和装载运输、 LNG 接收站建设、天然气管网管道建设,再到下游居民用气、汽车加气、工业 用气、发电、LNG 冷能利用等环节,涉及的环节较多、投资金额较大、技术程 度较高。TAL 所处的是天然气液化环节,其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本行业的影 响如下: (1)上游行业 上游天然气勘探、开采是 LNG 液化环节气源获得的主要渠道,天然气供应 的规模直接决定了本行业的生产经营规模。随着国际气田开采的深入、开采技术 的成熟和国内探明天然气可采储量的增加,天然气气源的供给将继续增加。未来 随着天然气应用规模和应用范围的扩大,天然气气源供应量的增加将会促进天然 气液化环节的发展。 20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下游行业 LNG 产业链的中游包括 LNG 的存储和装载、运输、接气站和天然气管网管 道的建设等环节。LNG 储运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行业的规模,未来随着全 球 LNG 储运技术水平的提高,储运能力进一步提升,LNG 贸易设施网络密集程 度加大,LNG 市场规模将持续提升。 LNG 下游终端用户主要为工业、商业和民用三类。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 推进、工业化程度的加快、消费升级和能源结构的优化,天然气处于供不应求的 状况,下游终端用户对天然气的持续增长的需求将有助于天然气液化环节的快速 发展。 三、TAL 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TAL 通过与 FLIQ3 签订长期服务协议获得 FLIQ3 未来 20 年的天然气液化能 力。根据公开数据,2019-2021 年美国新增在建的 LNG 项目年产能约为 4,600 万 吨;截至 2018 年 6 月,我国 LNG 液化工厂年产能约为 2,840 万吨。Freeport 项 目投产后,TAL 将获得 20 年每年 220 万吨 LNG 产能,年产量规模较大,处于 行业重要地位。 (一)主要竞争对手 1、全球 LNG 市场主要竞争对手 (1)俄罗斯诺瓦泰克公司 俄罗斯诺瓦泰克公司,是俄罗斯最大的独立天然气生产商,有 20 年石油和 天然气行业的经营经验,主要从事天然气和液态烃的勘探、生产、加工和销售。 2017 年 12 月,俄罗斯诺瓦泰克公司主导的亚马尔项目第一条生产线投产。该项 目将总共建成 3 条年产能 550 万吨的 LNG 生产线,全部建成后 LNG 年产能达 1,650 万吨。 (2)Venture Global LNG Venture Global LNG 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 LNG 生产商。Venture Global 21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LNG 利用资源丰富的北美天然气盆地,长期从事 LNG 项目的开发和 LNG 出口。 目前正在开发每年 1,000 万吨产能的 Venture Global Calcasieu Pass 工厂和每年 2,000 万吨产能的 Venture Global Plaquemines LNG 工厂。已与 BP、壳牌等多家 油气公司,LNG 贸易商签订了 LNG 长期购销协议。 (3)卡塔尔天然气公司(Qatar Gas) 卡塔尔天然气公司(Qatar Gas),由卡塔尔石油公司于 1993 年在卡塔尔半岛 东北部成立,专门从事北方气田的开发和液化天然气(LNG)的生产与经营。2018 年卡塔尔拥有 14 条 LNG 生产线,预计 LNG 的年产量达到 7,700 万吨。根据公 开信息,卡塔尔天然气已与中石油达成了有效期为 22 年 LNG 销售和购买协议, 每年将向中国供应 340 万吨 LNG。 2、国内 LNG 市场主要竞争对手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股票代码:601857), 成立于 1999 年 11 月 5 日,2007 年 11 月在上交所上市。中国石油主要从事原油 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及衍生化工 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炼油产品的销售以及贸易业务;天然气、原 油和成品油的输送及天然气的销售。 中国石油与全球多家大型能源公司成立联营公司,其设计的加拿大 LNG 项 目一期建设已通过最终投资决策,将正式进入执行阶段。该项目已获得 40 年 LNG 出口许可,总体规划建设一座有 4 条生产线、年产 2,800 万吨的大型 LNG 工厂。 其中一期规模为 2 条生产线、年产 1,400 万吨 LNG。 (2)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成立于 1982 年 2 月 15 日,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的大型国有企业,是中国最大的海上 油气生产商,业务范围包含油气勘探开发、工程技术与服务、炼化与销售、天然 气及发电、金融服务等板块。2017 年,中国海油生产天然气 259 亿立方米,进 21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口 LNG 2,046 万吨,在国内 LNG 行业排名靠前。2017 年,中海油中标西安 LNG 应急储备调峰项目,是目前国内大型的天然气调峰项目,液化装置能力达 140 万吨/年。 (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股票代码:600028), 成立于 2000 年 2 月 25 日,2001 年 8 月在上交所上市。主要从事石油与天然气 勘探开采、管道运输、销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能源化工、化纤及其他化工 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储运;石油、天然气、石油产品、石油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 和其他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技术、信息的研究、开发、应用。 目前,中国石化和重庆市政府联合开发的国内首个页岩气 LNG 工厂—涪陵 LNG 工厂建设项目一期顺利建成,该项目产能设计 300 万立方米/天,分 3 期建 设完成,年产液化天然气约 68 万吨。 (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汇能源”,股票代码:600256)成立于 1995 年 1 月 20 日,2000 年 5 月在上交所上市。主要业务范围包含天然气液化、煤炭 开采、能源化工转换、油气勘探开发四大业务板块。2017 年度,广汇能源的天 然气销售量为 18.46 亿立方米,天然气业务收入为 41.37 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 的 50.8%。广汇能源 LNG 来源主要通过自有油气田开采液化、海外进口 LNG 以 及通过煤化工生产液化处理形成煤制 LNG 产品获得,2017 年,广汇能源 LNG 年产量为 43.72 万吨。 (二)竞争优势 1、低成本获取充足气源 在天然气气源方面,自 1821 年开发出第一口工业页岩气井以来,美国在页 岩气开采技术领域投入了巨大的成本,至 2000 年已拥有较成熟的开发技术,目 前已掌握了水平钻井和水力压裂等关键开采技术,成为世界上唯一实现页岩气大 规模商业性开采的国家。 21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美国充足的页岩气储备和领先的页岩气开采技术大大降低了天然气开采的 成本,美国气源供应充足,天然气价格基本由市场供需决定,气源价格相对较低 且供应较为稳定。标的公司可以在美国市场上以较低的成本长期采购充足的 LNG 气源,考虑液化和运输成本之后,到岸价格仍低于国内市场。 2、基础设施建设成熟 美国 LNG 产业链基础设施成熟。美国天然气管网发达,大多数出口项目由 原来已建的进口设施改造,无需重新选址征地,在墨西哥湾有大量现成的港口、 储存设施和管道。依托发达的管网和成熟的设施(码头、储罐、管道等),天然 气项目建设周期更短、耗资更低,天然气液化设施的资本性开支在全球范围内相 对较低,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 (三)竞争劣势 1、政治因素影响较大 美国 LNG 项目受能源政策影响很大,从奥巴马政府到特朗普政府,两届政 府的能源政策差异也较大。当前中美贸易形势虽然有所缓和,但政策和贸易环境 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美国对中国增加了部分商品的关税,可能导致中国对产 自美国的 LNG 增加关税,降低 TAL 销售的产自北美 LNG 的成本优势。 2、合同期限较长,灵活性受到限制 本次交易中,TAL 通过签订 20 年长协的方式获得每年约 220 万吨 LNG 产 能,合同规模较大,合同期限较长,与自建液化设施模式相比,LNG 产能的灵 活性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同时,TAL 需要提前布局上游天然气气源和下游 LNG 销售,对 TAL 的运营要求较高。 四、标的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鉴于 Freeport 液化设施提供方的液化工厂尚未投产, TAL 尚未实质开展 LNG 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目前的运营活动主要为协调天然 气液化处理设施投产前的商业安排工作以及 LNG 销售的市场开发活动。故 TAL 的财务数据仅包含部分关联交易及往来、维持企业基本运营所发生的成本和支出 21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等,不能真实反映 TAL 商业化运营后的经营情况,亦无法体现本次交易的实质。 因此,报告期内 TAL 财务数据的参考性比较局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6 月 30 日,TAL 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951.75 8.73% 2,016.28 17.03% 预付款项 7.12 0.07% 8.84 0.07% 其他应收款 13.41 0.12% 11.43 0.10% 流动资产合计 972.28 8.92% 2,036.56 17.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9,924.90 91.08% 9,801.30 82.80% 非流动资产合计 9,924.90 91.08% 9,801.30 82.80% 资产总计 10,897.18 100.00% 11,837.86 100.00%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6 月 30 日,TAL 的总资产分别为 11,837.86 万 元和 10,897.18 万元,资产规模总体保持平稳。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6 月 30 日,TAL 无应收票据,TAL 的应收账 款金额分别为 2,016.28 万元和 951.75 万元。上述应收账款均来自最终控制方 Toshiba Corp.及其下属实体。2017 年 7 月 1 日,Toshiba Corp.与 TAL 签署《关于 液化天然气(LNG)服务的服务协议》,约定由 TAL 向 Toshiba Corp.提供天然气 液化合同投产前的商业事宜服务和 LNG 销售市场服务。2017 年 10 月 1 日,Toshiba Corp.将前述服务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 TESS。 (2)其他应收款 TAL 其他应收款系对 TAI 的应收款,TAI 为了实现资金统筹安排,在 TAL 层面设立资金归集账户,TAL 账户上的现金会及时到集团归集账户。 (3)其他非流动资产 21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TAL 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TAL 向 FLIQ3 支付的 1,500 万美元产能预留费。 2、负债结构分析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6 月 30 日,TAL 的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6.52 6.37% 109.81 5.48% 应付职工薪酬 720.69 81.17% 477.73 23.83% 应交税费 - - 91.49 4.56% 其他应付款 110.70 12.47% 1,326.03 66.13% 流动负债合计 887.91 100.00% 2,005.07 100.00% 负债合计 887.91 100.00% 2,005.07 100.00% (1)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TAL 无应付票据,由于目前 TAL 的员工大部分为业务人员, TAL 将部分中 后台的服务外包给 TAI,TAL 的应付主要系应付 TAI 的款项,同时,亦包括向行 业研究机构、咨询机构等服务供应商支付的款项。 (2)应付职工薪酬 TAL 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应付其员工的工资及奖金。 (3)其他应付款 TAL 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向 Toshiba Corp.资金池的拆借款项。 (二)盈利能力分析 2017 年 2-12 月和 2018 年 1-6 月,TAL 利润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12 月 一、营业收入 2,605.50 2,087.57 减:营业成本 2,102.59 1,615.88 管理费用 344.57 328.58 财务费用 5.98 18.17 其中:利息费用 2.06 11.52 21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12 月 利息收入 3.01 - 二、营业利润 152.37 124.93 三、利润总额 152.37 124.93 减:所得税费用 101.86 92.94 四、净利润 50.50 31.9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25.97 -128.00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25.97 -128.00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25.97 -128.00 六、综合收益总额 176.48 -96.01 1、营业收入 2017 年 7 月 1 日,Toshiba Corp.与 TAL 签署《关于液化天然气(LNG)服 务的服务协议》,约定由 TAL 代表 Toshiba Corp.执行部分产前商业活动和市场开 拓服务。2017 年 10 月 1 日,Toshiba Corp.将前述服务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 给 TESS。 TAL 的营业收入均来自于最终控制方 Toshiba Corp.及其下属实体。作为服务 提供方,TAL 向 Toshiba Corp.及 TESS 提供天然气液化合同投产前的商业事宜服 务和 LNG 销售市场服务,服务截止日为 TAL 的 LNG 项目正式启动商业化运营 之日。 2、营业成本 TAL 的营业成本是由于为 Toshiba Corp.及其下属实体提供天然气液化合同 投产前商业事宜服务和 LNG 销售市场服务所发生的成本。 3、管理费用 TAL 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 TAI 为其提供的外包服务、其他日常管理费用等。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目前,公司主要业务涵盖 LNG 的生产、销售与投资,能源技术工程服务, 甲醇等能源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与贸易,煤炭的开采、洗选与贸易,以及生物制 农兽药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与销售。公司未来将主要致力于以天然气产业链上游 21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的核心竞争力打造,使得产业领域由能源化工转为聚焦天然气产业链上游。目前 公司在海外端已通过对外投资的方式成为澳大利亚第二大油气公司 Santos 的第 一大股东,与其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完成了海外天然气产业链布局的第一 步;未来公司将持续布局液化天然气行业,目标是成为中国领先的天然气生产商。 从产品成本来看,LNG 产品的离岸成本主要是天然气原料气成本和液化加 工成本。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位于美国,是未来 5-10 年全球 LNG 出口增量 最多的地区之一。美国拥有充足的页岩气储量和成熟的开发技术,页岩气的开采 成本较低,亨利港天然气枢纽的天然气价格长期保持在低位;同时,由于部分美 国墨西哥湾的 LNG 出口终端项目是以前 LNG 接收码头经改造成为出口码头的 棕地项目,所以中游液化设施的资本性开支在全球范围内相对较低。上市公司可 通过本次交易获取较低成本的 LNG 气源,并增强自身国际业务运营能力和竞争 力。 从业务布局来看,目前上市公司在天然气领域的业务规模在总收入中占比不 大,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迅速实现业务在天然气领域的跨越式发展。 从战略方向来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标的公司获取长期天然 气液化服务,从而助力公司继续推动海外天然气上游的资源掌控,以满足国际和 国内日益增长的天然气需求。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迅速实现业务在天然气领域的跨越式发 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 力,以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计划 TAL 通过 LTA 协议锁定了未来 20 年的 LNG 液化能力,将会开展上游天然 气的采购并通过公司 LNG 业务相关运营主体开展下游 LNG 销售业务,LNG 业 务属于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产业,未来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上市公司下属子公 司沁水新奥已开展运营两套煤层气制 LNG 装置,生产工艺成熟稳定,每年可产 21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10 万吨 LNG。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未来 20 年锁定每年约 220 万吨的 LNG 产能,在 LNG 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整体的竞争能力。 (二)交易当年和未来两年拟执行的发展计划 在现阶段,上市公司对 TAL 后续经营的初步计划如下: 1、积极招募优秀的管理及技术人才 TAL 目前尚未实质开展 LNG 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将于 2020 年下半 年实现商业化运营。TAL 目前拥有的人员较少,需提前准备商业化运营的筹备 工作,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在现有团队的基础上,积极招募优秀、经验丰富 的管理及技术人才,以满足未来 LNG 经营的需要。 同时,TAL 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后,仍将以独立法人主体的形式存 在,上市公司将在保证 TAL 管理及技术团队充足及稳定、给予其充分发展空间 的基础上,为 TAL 的业务开拓提供足够的支持。 2、上游天然气气源的采购安排 TAL 目前已配备天然气采购人员,且对北美天然气市场有多年的研究,具 备良好的天然气采购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对其现有的天然气采购能力 和方案进行详细评估,并根据实际运营需要进行调整。具体地,开始商业化运营 初期,采用现货和短期协议(月度和季度)组合的方式采购气源;中长期则会以 现货、中期协议和期货对冲的方式锁定和降低气源价格,并不排除通过一定方式 获取上游气源资源,降低气源不稳定带来的风险。目前,公司已接触多家北美上 游天然气贸易商,扩大天然气供给的来源,作为 TAL 自身采购能力有效的补充, 以降低自主气源采购的风险。 3、下游 LNG 销售计划安排 公司未来主要通过与客户签署短期、中期、长期等协议的方式锁定客户需求, 通过亨利港天然气价格加成一定百分比再加上固定成本的模式进行定价。尽管前 述协议销售模式的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但利润较为稳定,且可将上游亨利港天 然气价格波动传导至下游客户。此外,公司亦可在现货市场进行销售,获取远东 21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和欧洲市场的高溢价。较之于上述协议销售方式,现货市场对销售能力要求较高, 销售稳定性偏低,但利润率较高。 公司未来销售市场计划以中国、拉美、欧洲、东南亚等区域为主,公司将积 极开拓上述市场,并通过协议销售及现货销售等模式,以实现对 TAL 产出的 LNG 产品的销售。同时,公司关联方新奥能源作为 LNG 下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之一, 在 LNG 下游拥有丰富的资源。公司将秉承公平、公允、开放的原则与下游市场 参与者充分合作和博弈,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保证交易的公平、公允。 4、进一步规范 TAL 的治理制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TAL 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遵守美国当地相 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上市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子公司管理制度对 TAL 进行管理,在保持现有内部组织机构基本稳定的基础上,结合 TAL 的经营 特点、业务模式及组织架构,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上市公司整体经营需求的管理 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为新奥股份和 TAL 的协同发展奠定坚实的管理基础。 公司将加快对标的公司业务的梳理和整合,并积极进行市场开拓,并充分调 动公司及 TAL 在采购、销售及综合管理等各方面的资源,及时、高效地完成 TAL 的经营计划,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 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完成后 交易前 交易完成后 总资产(万元) 2,223,095.38 2,793,107.32 2,155,462.87 2,726,407.32 总负债(万元) 1,347,396.70 1,917,812.31 1,565,334.40 2,136,867.17 所有者权益(万元) 875,698.68 875,295.02 590,128.47 589,540.15 21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完成后 交易前 交易完成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795,427.87 795,024.21 515,313.28 514,724.96 资产负债率(%) 60.61 68.66 72.62 78.38 营业收入(万元) 664,500.52 667,106.03 1,003,563.29 1,005,650.85 营业利润(万元) 91,209.08 91,371.91 89,035.68 89,140.02 利润总额(万元) 92,338.36 92,501.20 92,260.43 92,364.76 净利润(万元) 76,021.10 76,079.67 69,247.61 69,263.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605.85 70,664.41 63,104.00 63,120.13 (万元) 流动比率 0.92 1.77 0.59 1.12 速动比率 0.65 1.54 0.41 0.97 每股收益(元) 0.61 0.62 0.64 0.64 每股净资产(元) 6.47 6.47 5.23 5.22 注:TAL 的财务数据仅包含部分关联交易及往来、维持企业基本运营所发生的成本和 支出等,不能真实反映 TAL 商业化运营后的经营情况,亦无法体现本次交易的实质。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扣除对外支付的 TAL 股权转让对价,公司境外子公司将 获得 8.06 亿美元的现金交易差价,大幅增加公司的现金储备。 同时,标的公司液化服务商业化运营开始后 20 年,公司需每年支付天然气 管道使用和液化服务相关费用,构成上市公司未来支出的承诺事项。上述费用支 出将由 TAL 在实际经营中支付,不属于公司未来的资本性支出。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预计不存在因本次交易产生的资本性支出。 (三)本次交易职工安置方案及执行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 TAI 持有的 TAL 100%股权以及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根据 PSA 协议的内容,本次交易关于职工安排情 况如下: ①留任计划:买方在交割日期后六个月期限内无正当理由解雇任何保留员工, 买方需根据员工留任计划约定支付 52-24 周薪酬不等的离职补偿金;买方在交割 22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日期六个月后但两年内任何时间无正当理由解雇任何保留员工的,应向任何此类 保留员工支付基本等于或优于 TAL 离职福利计划中规定离职福利的离职福利; ②本次交易后至少 2 年内,TAL 持续保留现有员工和类似的职务、薪水福 利等,或者提供和 TAL 当前离职福利计划相一致的离职福利。 八、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扣除对外支付的 TAL 股权转让对价,公司境外子公司将 获得 8.06 亿美元的现金交易差价,大幅增加公司的现金储备。同时,标的公司 液化服务商业化运营开始后 20 年,公司需每年支付天然气管道使用和液化服务 相关费用,构成上市公司未来支出的承诺事项。经公司估算,在不考虑电力等变 动成本的情况下,天然气液化相关的液化服务费、管道使用费等费用合计每年约 3.5-4.0 亿美元。 结合对上游天然气资源的价格分析以及公司对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 LNG 价 格的分析判断,公司通过锁定海外液化服务合同进而布局海外 LNG 业务将有助 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天然气上游业务规模、优化 整体业务布局。 九、公司进行本次交易的主要考虑及拟采取的保障措施 (一)公司进行本次交易的主要考虑 国内天然气需求比较旺盛,且未来预计将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受限于开采技 术等相关因素,国内天然气供给严重不足,供需缺口较大,进口需求持续增长。 同时,我国能源产业结构正在优化升级,国内政策大力支持发展以天然气为代表 的清洁能源。 Toshiba Corp.基于其“东芝下一步计划”,LNG 业务并非 Toshiba Corp.的核 心业务,并决定最终选择以一次性向买方付款的方式剥离 LNG 业务。公司将坚 持“定位于天然气上游资源获取,成为具有创新力和竞争力的天然气上游供应商” 的战略发展方向,持续布局天然气产业链上游领域,进一步推动公司向天然气产 业链上游的战略转型。Toshiba Corp.出售的 LNG 项目与公司战略转型的产业链 22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布局较为契合。同时,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位于美国,美国页岩气开采技术成熟, LNG 产量规模大且拥有完善的 LNG 基础设施,美国天然气在全球市场领域极具 竞争力。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 LNG 产品成本(包含气源价格、液化等服务成本、 运费、关税等因素)与公司选定的目标市场进口 LNG 价格相比具有竞争力,本 次交易标的公司实现商业化运营后将有助于推动公司天然气业务收入和利润的 增长。 此外,根据 SIA Energy 预测,2021-2025 年全球 LNG 产能供应将再度偏紧, 而本次 Freeport 天然气液化服务的项目商业化运营时间预计为 2020 年;本次交 易有助于公司把握天然气业务布局时间窗口,抓住天然气市场的发展机遇,快速 提升公司在天然气领域的市场份额和竞争能力;并促使公司有机会进一步在全球 范围内开展业务布局和商业合作,助力公司实现向天然气产业链上游的战略转型。 (二)在承担固定支付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拟采取的保障和风险防控措施 在承担固定支付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以防范风险: 1、上游气源 TAL 涉及的 Freeport 液化设施位于美国墨西哥湾,能源交易市场较活跃。美 国拥有充足的页岩气储量和成熟的开发技术,页岩气的开采成本较低,亨利港天 然气枢纽的天然气价格长期保持在低位;根据 Credit Suisse、高盛及 Wood Mackenzie 的数据,2019-2022 年亨利港天然气枢纽的天然气气源价格在 2.75 美 元/MMBtu 左右,而澳洲、亚洲等 LNG 产地的天然气气源目前普遍在 4 美元 /MMBtu 以上。因此,TAL 未来预计可持续获取低成本的天然气气源。 受到国际油价波动、市场供需宽松、盈利空间收窄等因素的影响,2016 年 以来落实最终投资决定的 LNG 新项目大幅减少。2011-2015 年,全球平均每年 有 2,500 万吨的新项目落实最终投资决定,2016 年降至 600 万吨,2017 年进一 步降至 300 万吨。而项目投资启动到投入使用一般需要 3-4 年的时间,预计全球 LNG 供给增长将在 2020-2025 年间开始大幅放缓,导致全球 LNG 市场转入供不 应求的状态。TAL 项目将于 2020 年开始商业化运营,时间窗口具有优势。 作为全球最大的天然气生产国,美国提供了长期、低成本的资源基础,与其 22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他天然气替代资源形成竞争。包括阿巴拉契亚和海恩斯维尔在内的主要天然气盆 地产量以及二叠纪盆地等的石油伴生天然气产量的增加为美国天然气的供给提 供了有力保障。同时,美国天然气钻井平台数量稳定,钻井技术不断发展致使单 井产能上升。这些因素将致使天然气的成本大大降低。 美国石油产量每增加 35 万桶/天,伴生气产量就会增加 10 亿立方英尺/天, 致使亨利港的天然气价格将降低约 0.20 美元/MMBtu。由于现在管道运输能力有 限,美国德克萨斯州西部的瓦哈(Waha)天然气价格大大低于亨利港价格,最 低达到 2.00- 2.50 美元/MMBtu。预计到 2019 年底,从瓦哈中心到墨西哥湾的新 天然气和天然气凝析油的运输管线将投入使用,二叠纪盆地等的天然气供应将促 使亨利港天然气价格继续下降。 美国天然气为大宗商品,属于竞争性市场,气源供应商众多,同时拥有亨利 港价格市场平台,气源价格较为公允,加之美国完善的天然气管道设施,TAL 将比较容易即可获取气源。根据行业惯例,商业化运营开始前一个月签署气源采 购协议即可。 TAL 目前已配备天然气采购人员,且对北美天然气市场有多年的研究,具 备良好的天然气采购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对其现有的天然气采购能力和方 案进行详细评估,并根据实际运营需要进行调整。具体地,开始商业化运营初期, 采用现货和短期协议(月度和季度)组合的方式采购气源;中长期则会以现货、 中期协议和期货对冲的方式锁定和降低气源价格,并不排除通过一定方式获取上 游气源资源,降低气源不稳定带来的风险。目前,公司已接触多家北美上游天然 气贸易商,扩大天然气供给的来源,作为 TAL 自身采购能力有效的补充,以降 低自主气源采购的风险。 2、下游 LNG 销售 (1)全球 LNG 需求情况 过去的 15 年,全球天然气贸易增长了 40%以上,LNG 在同期的贸易中所 占比重从 22%上升到 34%。预计到 2023 年将达到 5,050 亿立方米,增加 1,140 亿立方米,增长约 30%。在此期间,市场将更加多样化,进口国/地区将从目前 22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的 39 个增长到 46 个,需求增长迅速。 全球天然气贸易主要通过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LNG)进行,其中,液 化天然气主要通过液化天然气运输船进行。根据《2018 年 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 2017 年全球天然气贸易量 1.13 万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5.9%,增速提高 1 个百分 点。其中,管道天然气贸易量为 7,407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3.7%,与 2016 年相 比增速放缓 0.3 个百分点;LNG 贸易量 3,934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10.3%,较 2016 年增速提高 3.6 个百分点。 LNG 进口方面,2017 年中国 LNG 进口量增加 167 亿立方米,占全球 LNG 贸易增量的 45%,中国 LNG 进口量在全球 LNG 贸易中占据重要的地位。2017 年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达到 38.22%,预计到 2020 年我国的天然气进口依赖度将达 到 52%左右,大部分的增量来自于 LNG。 (2)公司 LNG 运营能力和经验 2014 年,公司下属子公司沁水新奥开展运营两套煤层气制 LNG 装置,采用 成熟的工艺技术(膨胀制冷和混合制冷),通过对煤层气压缩、净化、制冷,将 其转变为液态。经过多年的运营,公司培养了大量 LNG 业务方面的专业运营人 才,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后续发展和扩展奠定基础。 2016 年,公司收购澳大利亚第二大油气公司 Santos 部分股权并成为其第一 大股东。Santos 具备丰富的常规和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经验,其亦作为运营方 参与大型 LNG 项目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与大型国际油气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 关系。通过对 Santos 的投资,公司在国际 LNG 的领域中加深了与国际油气公司 的合作,拓展了海外 LNG 的布局。 同时,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TAL 现有员工的 LNG 领域运营经验丰富。同时 TAL 拥有具备气源购买、项目运营等行业资深员工。此外北美 LNG 产业领域的 人才数量较多,TAL 将在现有团队的基础上,积极招募优秀、经验丰富的管理 及技术人才,以满足未来 LNG 经营的需要。同时,公司将计划在欧洲等目标市 场招募销售人员,以满足下游销售的需要。 (3)主要销售模式 22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公司未来主要通过与客户签署短期、中期、长期等协议的方式锁定客户需求, 通过亨利港天然气价格加成一定百分比再加上固定成本的模式进行定价。尽管前 述协议销售模式的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但利润较为稳定,且可将上游亨利港天 然气价格波动传导至下游客户。 此外,公司亦可在现货市场进行销售,获取远东和欧洲市场的高溢价。较之 于上述协议销售方式,现货市场对销售能力要求较高,销售稳定性偏低,但利润 率较高。 (4)销售计划及策略 公司未来销售市场计划以中国、拉美、欧洲、东南亚等区域为主,公司将积 极开拓上述市场,并通过协议销售及现货销售等模式,以实现对 TAL 产出的 LNG 产品的销售。 目前,TESS 已与 LNG 客户 A 签署一份长期的《LNG 购销主协议》,并签 署《01 号备忘录》确认一项销售,商业化运营初期,公司将计划以签署中期协 议和现货销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销售,合理规划市场,提升利润率水平。本次交 易完成后,公司将依托其现有的 LNG 运营及销售能力,对现有商业方案进行评 估和论证,最终完成合理的商业和销售计划。 ①国内市场情况 中国属于天然气需求大国,且天然气消费量远高于生产量,天然气缺口巨大; 储气调峰能力严重不足造成的季节性供需形势紧张在 2020 年之前难以有效解决。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消费对进口天然气的依赖逐年提高。2007 年以来,我国天 然气的对外依存度持续上升,2016 年的对外依存度达到 34.3%;2017 年天然气 进口量 920 亿方,同比增长 27.6%,2017 年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达到 38.22%,预 计到 2020 年我国的天然气进口依赖度将达到 52%左右。Freeport 的 3 号液化工 厂预计 2020 年投产,有望抓住国内市场的时间窗口。 中国 LNG 接收站正在逐步开放。中海油将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平 台有序推进旗下 LNG 接收站对第三方开放,可通过一家企业或多家组成联合体 交易获得接收站使用权。随着更多企业接收站的开放,未来国内可获取的接收站 22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资源将大大增加。 国内地方国企亦积极参与 LNG 市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企, 与埃克森美孚签署了 15 年的 LNG 采购协议;申能集团正在大力建设 LNG 储罐 站,以提高全市天然气应急保障和调峰能力。地方国企的积极参与,将大大丰富 LNG 下游渠道。 同时,公司关联方新奥能源作为 LNG 下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之一,在 LNG 下游拥有丰富的资源。公司将秉承公平、公允、开放的原则与下游市场参与者充 分合作和博弈,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保证交易的公平、公允。 ②拉美市场 公司将积极开拓拉美市场,包括阿根廷、哥伦比亚、巴西、厄瓜多尔等国家。 上述国家与 Freeport 液化设施距离相对较近,运输成本较低,同时拉美和北半球 逆周期,在季节方面存在较好的互补效应。上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来,天然气在 拉美能源供应的份额提高了两倍,由 13%上升到 26%,这种趋势在未来仍将继 续。 ③欧洲市场 欧洲能源市场正在经历结构性变化,得益于发电转型的能源政策,煤炭所占 份额不断缩小,并向天然气转移。欧洲 LNG 进口量从 2016 年的 409 亿立方米增 至 2017 年的 474 亿立方米,增幅达 16%。预计未来欧洲天然气进口份额将从 2015 年的约 50%上升至 2035 年的 80%,液化天然气的使用占比将逐年攀升。 2018 年 3 月,荷兰宣布其北部城市格罗宁根天然气将加速减产,争取在 2030 年实现全面停产,以减少地震威胁。格罗宁根曾是调节欧洲地区冬季供气量的主 要气田,受地震影响,格罗宁根气田的年产量上限将在未来四年内降低至 120 亿立方米,这意味着自从 2014 年首次设置产量上限以来,该气田将缩减约 70% 的天然气产量,占欧洲天然气市场总需求的 2%。欧洲天然气市场的供需缺口, 将为公司开拓欧洲 LNG 市场提供重要支持。 22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公司已与多家欧洲天然气公司就 LNG 接收站的合作事项进行有效接触和洽 谈,将逐步打开欧洲市场。 ④东南亚市场 东南亚地区人口众多,经济发展前景较好,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 是全球除中国、印度外,最具增长潜力的油气资源需求市场。以泰国为例,根据 泰国能源部的数据,该国计划大幅提高其 LNG 进口量,从 2017 年的 500 万吨/ 年增至 2025 年的 2,000 万吨/年。 到 2030 年,东南亚石油缺口将扩大到 3.3 亿吨左右,天然气也将出现 1,070 亿立方米的巨大缺口。油气供需缺口不断扩大将引致环印度洋地区油气资源贸易 量的增长,为公司在东南亚的发展打开崭新的窗口。 东南亚新兴市场未来 LNG 需求旺盛,公司亦将注重开拓这部分市场机会, 增加公司下游 LNG 销售的灵活性。 基于在沁水新奥和 Santos 的基础上积累的 LNG 业务运营能力和经验、有竞 争力的 LNG 产品成本、通过长短期协议及现货销售等方式积极开发各地市场客 户等途径、以及未来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预计能够顺利完成对 LNG 产品 的销售,并实现可持续的经营业绩。 十、收入成本确认等会计处理情况 (一)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TAL 对外签署的业务合同情况 新奥股份本次拟收购的标的之一为 TAL 公司 100%的股权。TAL 公司目前持 有与天然气液化加工服务相关的一系列业务合同,其中主要业务合同包括:①与 FLIQ3 签署的液化加工服务合同;②与管道服务提供商签署的天然气管道输送协 议;③拖轮服务协议;④丁烷注入服务合同。 根据境内外中介机构对上述业务合同的核查,上述四项业务合同系天然气液 化加工业务的一揽子协议组成部分,均属于服务采购协议,而非排他性的资产使 用协议。根据协议的约定,服务采购方对上述液化加工相关服务涉及的固定资产、 设备等无直接控制和排他使用的权利。 22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二)企业会计准则关于租赁(包括融资租赁)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规定,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 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满足下列标准之一的,即应认定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租赁为经营 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 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 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 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 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三)TAL 对外签署的上述液化加工服务相关合同不属于租赁合同 结合 TAL 所签署的业务合同内容,并比照了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我 们认为,TAL 对外签署的上述液化加工服务相关合同不属于租赁合同(包括融 资租赁)。具体分析如下: 1、与 FLIQ3 签署的液化加工服务合同 (1)本次 Freeport 项目液化加工服务由 TAL 和大阪燃气、JERA、英国石 油、SKE&S 等公司共同采购,而非 TAL 单独采购服务,Freeport 液化加工设施 并非专门为 TAL 建设。 同时,TAL 不参与对液化加工设施及相关设备的直接管理和使用。 从服务内容而言,根据《液化加工服务合同》的约定,该合同签署的目的是 TAL 向 FLIQ3 购买“液化和相关服务”, FLIQ3 根据协议的约定向 TAL 和其他 22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液化用户提供液化及相关服务。合同详细规定了 FLIQ3 应向 TAL 提供的服务内 容,但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中不包括任何与液化天然气设施相关的租赁内容,也 未要求 TAL 参与液化天然气设施的运营和管理。 从服务对象而言,根据《液化加工服务合同》,除 TAL 作为客户与 FLQI3 签署服务合同外,FLIQ3 同时为其他客户提供液化服务并签署液化协议,自由港 液化设施在服务期限内并非专属向 TAL 提供服务。 从液化服务使用量而言,FLIQ3 将根据 TAL 及其他液化客户提交的预测将 年度使用量在 FLIQ3 与 TAL 之间进行分配(但不得低于每年的基本量),且 FLIQ3 在无法向 TAL 提供基本服务量时,应合理努力将向其他客户提供服务的剩余量 向 TAL 进行分配。因此,FLIQ3 向客户提供的为液化服务,且该等液化服务可 以在客户之间进行分配。 因此,TAL 与 FLIQ3 签署的液化加工服务合同为服务采购协议,而非排他 性的资产使用协议,不符合准则关于租赁的定义,不属于租赁合同,也不符合融 资租赁第五条的规定。 (2)TAL 对外签署的液化加工服务合同的服务提供商为 FLIQ3,FLIQ3 的 液化设施属于 Freeport 项目的组成部分,Freeport 项目整体的液化加工产能达 1500 万吨/年,其中三号线的设计产能也高达 500 万吨/年,TAL 采购的液化加工 年产量仅占 Freeport 项目整体产能的 14.67%,占比较低。 (3)TAL 与 FLIQ3 签署的液化加工服务协议期限为 20 年,而 Freeport 液 化加工设施的设计使用年限达到甚至超过 40 年。TAL 采购服务的年限占 Freeport 液化加工设施总使用年限的比例较低,不符合融资租赁第三条的规定。 (4)Freeport 3 号液化工厂的投资额约 65 亿美元。TAL 每年需支付 3.2-3.4 亿亿美元的液化服务相关费用,合同年限 20 年,扣除一次性向买方付款金额后 折现值 15.91 亿美元。不符合融资租赁条件第四条的规定。 (5)20 年租赁期满后,液化加工设施的所有权仍属于 FLIQ3,而不会转让 给 TAL,且 TAL 无购买选择权,不符合融资租赁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 2、与管道服务提供商签署的天然气管道输送协议 (1)本次天然气管道输送服务由 TAL 和 SKE&S 公司共同采购,同时,根 22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据天然气管道输送协议,经各方同意,其他方亦可向管道服务提供商申请采购管 道运输服务。同时,只有用于 Freeport 液化项目的管道由 Freeport 项目使用,其 他大部分管道属于公用部分。TAL 并非排他专用管道运输设施。 根据天然气管道运输协议的约定,管道服务提供商可以在其他托运人和 TAL 之间分配项目产能,或根据协议约定在特定情况下提供替代性服务。 因此,TAL 与管道服务提供商签署的天然气管道输送协议为服务采购协议, 而非排他性的资产使用协议,不符合准则关于租赁的定义,不属于租赁合同,也 不符合融资租赁第五条的规定。 (2)TAL 与管道服务提供商签署的管道运输服务协议期限为 20 年,而天 然气管道的设计使用年限通常为 40 年。TAL 采购服务的年限占天然气管道总使 用年限的比重较低,不符合融资租赁第三条的规定。 (3)20 年租赁期满后,天然气管道的所有权仍属于管道服务提供商,而不 会转让给 TAL,且 TAL 无购买选择权,因此不符合融资租赁第一条、第二条的 规定。 综上,根据对服务使用方式、年限等的分析,TAL 对外签署的上述液化加 工服务相关合同均属于服务采购协议,不属于经营租赁,也不属于融资租赁。 (四)结合照付不议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经济资源 等,具体说明相关收入成本确认等会计处理情况 结合照付不议合同的具体约定,标的公司 TAL 通过 LTA 协议锁定了未来 20 年的 LNG 液化能力,但 TAL 本身并不拥有任何用于天然气液化处理相关的资产 及设施,是通过与相关服务提供方签署服务合同的形式,将相关业务流程分包至 不同服务商,并将最终生产加工。在新奥股份对标的公司 TAL 股权收购完成, 并能顺利实施商业化运营前提下,TAL 将会开展上游天然气的采购及 LNG 生产 业务,TAL 与 FLIQ3 所签订的不可撤销的天然气液化合同开始执行时,TAL 将 在美国气源地采购的天然气委托 FLIQ3 进行液化加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液化 及相关费用,计入 LNG 的加工成本,待加工完成的 LNG 实现销售后,结转为 LNG 的销售成本。 本次交易涉及的合同承继对价为 8.21 亿美元,是 TESS 作为对新奥股份在境 23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外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承接其与 TAL 签订的 Freeport 产出 LNG 包销协议的合同承 继对价,应列做新奥股份在境外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递延收益,在开始执行其承 继 TESS 与 TAL 签订的 Freeport 产出 LNG 包销协议起 20 年内摊销计入其他收 益。 本次收购属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新奥股份境外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作为 本次 TAL 100%股权收购的主体,在购买日,应当以实际支付的股权收购价款 (1,500 万美元左右)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股权收购主体实际支付的 股权转让价款高于目标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上市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中体现为商誉;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低于目标公司可辨认净资产 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当期营业外收入。在上市公 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合并中取得的目标公司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以其在购 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五)关于新奥股份本次交易所取得的经济资源等,是否需要确认相关资产 和负债及其原因 关于新奥股份本次交易所取得的经济资源等,是否需要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 及其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 “第二十条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 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 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 项不形成资产。 第二十三条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 益流出企业的现实义务。现实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 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实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新奥股份本次拟收购的 TAL 公司目前持有的:①与 FLIQ3 签署的液化加工 服务合同;②与管道服务提供商签署的天然气管道输送协议;③拖轮服务协议; ④丁烷注入服务合同,经境内外中介机构对上述业务合同的核查,上述四项业务 合同系天然气液化加工业务的一揽子协议组成部分,均属于服务采购协议,而非 排他性的资产使用协议。根据协议的约定,服务采购方对上述液化加工相关服务 23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涉及的固定资产、设备及设施等无控制和排他使用的权利。故在新奥股份对标的 公司 TAL 股权收购完成,TAL 所持有的合同能顺利执行,实施商业运营选定的 LNG 上游采购市场与下游销售市场无重大不确定性前提下,新奥股份通过本次 交易所取得的经济资源等,属于未来要发生的服务采购交易和义务,并不能对提 供服务的相关固定资产、设备及设施实施控制和排他使用,故新奥股份不应当确 认相关资产和负债。新奥股份在股权收购交易合同签订后,应将承接的不可撤销 的天然气液化合同等所需承担的义务,作为公司的重要承诺事项,在合同承接生 效日至合同执行完毕公司各期的定期报告中披露。 十一、标的资产盈利能力的敏感性分析 “照付不议”是天然气供应的国际惯例和规则,主要是针对用户一方的采购 付款义务而言的,指在市场变化情况下,即便客户的提取量/使用量未达到合同 约定数量上限,但仍须按合同约定数量上限付款。但同时,在因服务提供方原因 致使提取量/使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数量时,仍须对客户作相应补偿。 具体到本次交易而言,LTA 协议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服务提供方原因导 致的“无法提供服务”情形,客户可以就未能提取服务量的预付款享受抵免和一 定比例的补偿;同时,根据 LTA 协议的约定,“在服务期间,FLIQ3 应出售和提 供约定数量的服务,客户应采购和支付约定数量的服务”,即客户因自身原因导 致实际使用的服务量未达合同约定上限的,客户不得拒绝付款。 结合近几年天然气价格波动情况,在 220 万吨天然气液化产能使用率 50%、 80%和 100%的水平下,天然气价格波动对标的资产盈利能力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液化服务提供方 FLIQ3 的原因导致天然气液化产能 利用率不足 如果天然气液化产能利用率低于 100%是由于不可抗力或液化服务提供方 FLIQ3 的原因导致的,则 TAL 可以就未能提取服务量的预付款享受抵免,因此 TAL 将仅就液化产能中使用部分的数量支付液化服务费用,而无须就全部产能 (约 220 万吨)支付液化服务费用。考虑到期间费用等固定支出占比较小,液化 产能利用率低于 100%,将会导致营业收入、液化成本、净利润同比例下降,对 23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净利率影响较小。 (二)由于买方自身的原因导致实际使用的天然气液化服务量不足的 如果是由于买方自身的原因导致实际使用的天然气液化服务量不足的,则 TAL 应按照全部产能(约 220 万吨)支付液化服务费用。如果液化产能利用率 低于 100%,造成营业收入下降,但液化成本保持不变,将导致净利率出现下降。 如前所述,鉴于公司未来计划以协议销售为主,通过亨利港天然气价格加成 一定百分比再加上固定成本的模式进行定价,公司预计可将上游亨利港天然气价 格波动传导至下游客户。因而,以下公司将就天然气液化产能使用率对盈利能力 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 结合近几年天然气采购和销售价格波动情况,假定在气源价格、LNG 销售 价格、液化相关费用(管道费用、液化服务费用和丁烷注入费用等)等保持不变 的情况下,其中,气源价格是依据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对亨利港气源价格的预测, 为 2.92 美元/MMBtu,销售单价是依据对目标市场 LNG 到岸价的预测,其中, 中国市场的到岸价为 9.5 美元/MMBtu,拉美地区的到岸价为 8 美元/MMBtu,欧 洲地区的到岸价为 7.5 美元/MMBtu。基于上述假定条件,在达产后的每个年度, 液化产能使用率对公司未来项目运营主体主要盈利指标(一个完整年度)的影响 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盈利指标 项目 50% 80% 100% 预测数 52,741.88 84,387.00 105,483.75 营业收入 变动率 -50.00% -20.00% 0.00% 净利润 -14,829.59 -1,328.56 6,060.98 净利润 变动率 -344.67% -121.92% 0.00% 净利率 -28.12% -1.57% 5.75% 净利率 变动 -33.87% -7.32% 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相较于 100%的液化产能 利用率,天然气液化产能使用率降低至 80%,将导致未来项目运营主体亏损 1,328.56 万美元,净利率为-1.57%;天然气液化产能使用率降低至 50%,将导致 未来项目运营主体亏损进一步扩大,亏损金额为-14,829.59 万元,净利率为 23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8.12%,对未来项目运营主体的盈利能力影响较大。 十二、公司承担高额固定成本的可行性分析 (一)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 通过降本增效、稳健运营,公司在收入及资产规模方面保持持续增长。过往 五年(2012-2017 年)公司营业收入、净资产的年复合增长率分别达 24.51%和 15.73%,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营业收入为 97.97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达 10.35 亿元,净资产为 93.09 亿元。公司财务实力及整体抵御风险的能 力不断增强。 (二)公司 LNG 运营能力和经验 2014 年,公司下属子公司沁水新奥开展运营两套煤层气制 LNG 装置,采用 成熟的工艺技术(膨胀制冷和混合制冷),通过对煤层气压缩、净化、制冷,将 其转变为液态。经过多年的运营,公司培养了大量 LNG 业务方面的专业运营人 才,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后续发展和扩展奠定基础。 2016 年,公司收购澳大利亚第二大油气公司 Santos 部分股权并成为其第一 大股东。Santos 具备丰富的常规和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经验,其亦作为运营方 参与大型 LNG 项目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与大型国际油气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 关系。通过对 Santos 的投资,公司在国际 LNG 的领域中加深了与国际油气公司 的合作,拓展了海外 LNG 的布局。 同时,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TAL 现有员工的 LNG 领域运营经验丰富。同时公 司拥有具备气源购买、项目运营等行业资深员工。此外北美 LNG 产业领域的人 才数量较多,公司将在现有团队的基础上,积极招募优秀、经验丰富的管理及技 术人才,以满足未来 LNG 经营的需要。 (三)公司分销体系 公司未来主要通过与客户签署短期、中期、长期等协议的方式锁定客户需求, 通过亨利港天然气价格加成一定百分比再加上固定成本的模式进行定价。通常情 况下,该模式盈利性偏低,但利润较为稳定,且可将上游亨利港天然气价格波动 23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传导至下游客户。同时,公司可在现货市场进行销售,获取远东和欧洲市场的高 溢价,现货市场对销售能力要求较高,销售稳定性偏低,但利润率较高。 目前,TESS 已与 LNG 客户 A 签署一份长期的《LNG 购销主协议》,并签 署《01 号备忘录》确认一项销售。同时,Toshiba Corp.前期亦致力于开拓亚洲和 南美市场。未来在商业化运营初期,公司将计划以签署中期协议和现货销售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销售,合理规划市场,提升利润率水平。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 依托其现有的 LNG 运营及销售能力,对现有商业方案进行评估和论证,最终完 成合理的商业和销售计划。 (四)市场规模 根据《2018 年 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7 年全球天然气消费量为 3.67 万 亿立方米,同比增速为 2.69%。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天然气在一次性能源结构 占比的提升,天然气消费量仍将持续增长。 我国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石油、天然气及水电、核电、风电占据一定比例。 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资源利用率低下等问题的日益加剧,大力发展天然气等 清洁能源成为国家战略和行业的发展方向。“十三五”以来,“清洁低碳、安全高 效”更是已成为能源发展的总方向,2016 年和 2017 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分别 较上年增长 8.0%、14.8%,消费量整体上呈持续上升的趋势。基于中国改善空气 环境的迫切需求,政策扶持力度和倾向较大,随着政策的陆续落地,中国天然气 市场消费量将保持快速增长。据安迅思预测,到 2021 年,中国天然气表观消费 量将达 3,453.4 亿立方米左右,5 年复合增长率达 9.4%。 综上,基于公司不断增强的财务实力及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在沁水新奥和 Santos 的基础上积累的 LNG 业务运营能力和经验、有竞争力的 LNG 产品成本、 长短期协议及现货销售等途径、以及未来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预计能够顺 利完成 LNG 产品的销售,并实现可持续的经营业绩。但是,如果未来 LNG 市 场出现下滑,导致下游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将导致公司 LNG 业务相关运营主体 经营不善甚至亏损。 23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第九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TAL 财务报表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TAL 编制的 2017 年 2-12 月、 2018 年 1-6 月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TAL 财务报表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6 月 30 日,TAL 资产负债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9,517,504.82 20,162,831.47 预付款项 71,172.91 88,427.85 其他应收款 134,113.20 114,348.50 流动资产合计 9,722,790.93 20,365,607.82 其他非流动资产 99,249,000.00 98,013,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99,249,000.00 98,013,000.00 资产总计 108,971,790.93 118,378,607.82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65,211.34 1,098,139.22 应付职工薪酬 7,206,886.01 4,777,258.62 应交税费 - 914,943.94 其他应付款 1,106,989.87 13,260,346.63 流动负债合计 8,879,087.22 20,050,688.42 负债合计 8,879,087.22 20,050,688.4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其中:实收资本 99,288,000.00 99,288,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20,241.32 -1,279,978.59 未分配利润 824,945.04 319,897.9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00,092,703.72 98,327,919.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08,971,790.94 118,378,607.82 (二)利润表 2017 年 2-12 月和 2018 年 1-6 月,TAL 利润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3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12 月 一、营业收入 26,055,042.00 20,875,656.74 减:营业成本 21,025,893.61 16,158,836.71 管理费用 3,445,680.24 3,285,841.28 财务费用 59,789.06 181,672.36 其中:利息费用 20,645.66 115,163.88 利息收入 30,075.97 - 二、营业利润 1,523,679.09 1,249,306.40 三、利润总额 1,523,679.09 1,249,306.40 减:所得税费用 1,018,632.04 929,408.41 四、净利润 505,047.05 319,897.99 持续经营净利润 505,047.05 319,897.9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259,737.27 -1,279,978.59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259,737.27 -1,279,978.59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259,737.27 -1,279,978.59 六、综合收益总额 1,764,784.32 -960,080.60 (三)现金流量表 2017 年 2-12 月和 2018 年 1-6 月,TAL 现金流量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12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7,100,662.47 73,685.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100,662.47 73,685.0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996,428.55 105,801,863.2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609,644.06 5,622,740.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606,072.61 111,424,604.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94,589.86 -111,350,919.1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361.4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361.42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19,731.6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19,731.6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93,370.2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9,562,5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863,328.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1,425,828.80 23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12 月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401,219.64 74,909.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401,219.64 74,909.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01,219.64 111,350,919.1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 -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6 月 30 日,新奥股份备考合并资产负债 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1,955,638,259.37 2,426,704,580.36 应收票据 232,136,231.43 123,093,993.79 应收账款 1,491,795,345.01 1,137,085,566.51 预付款项 504,241,817.11 514,876,013.85 应收利息 320,833.33 286,812.50 其他应收款 66,258,527.42 45,177,109.72 存货 1,497,094,396.18 1,614,734,168.91 持有待售资产 - 22,586,258.08 其他流动资产 5,863,687,045.51 5,843,625,558.43 流动资产合计 11,611,172,455.36 11,728,170,062.14 长期应收款 33,991,191.84 - 长期股权投资 5,408,428,884.19 5,359,661,884.76 固定资产 4,985,798,507.98 5,122,770,033.60 在建工程 4,039,175,813.55 3,086,232,565.24 工程物资 52,900,504.81 59,090,434.43 无形资产 1,051,346,668.65 1,062,419,311.22 长期待摊费用 351,904,341.93 354,181,974.87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012,061.78 23,703,772.77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8,342,813.26 467,843,184.4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319,900,787.99 15,535,903,161.29 资产总计 27,931,073,243.36 27,264,073,223.44 23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借款 2,070,599,000.00 3,076,929,000.00 应付票据 97,563,042.14 183,737,812.51 应付账款 2,229,923,094.32 2,462,417,548.12 预收款项 648,559,557.23 1,115,396,078.24 应付职工薪酬 141,859,668.74 196,999,977.79 应交税费 139,509,362.68 124,441,331.69 应付利息 45,060,017.20 142,220,355.13 应付股利 179,935,578.30 57,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276,569,062.29 491,041,935.65 持有待售负债 - 2,886,258.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35,330,083.96 2,596,764,553.13 流动负债合计 6,564,908,466.87 10,449,834,850.35 长期借款 3,243,557,145.25 1,555,193,662.05 应付债券 1,698,150,462.93 1,696,733,796.27 长期应付款 1,785,813,646.04 1,772,912,440.08 递延收益 5,872,336,625.60 5,880,239,317.3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356,720.11 13,757,648.1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613,214,599.93 10,918,836,863.91 负债合计 19,178,123,066.80 21,368,671,714.26 股本 1,229,355,783.00 985,785,043.00 资本公积 1,802,677,664.22 -190,588,229.52 其他综合收益 127,386,808.04 140,781,788.69 专项储备 81,896,950.29 86,054,657.10 盈余公积 32,574,921.62 32,574,921.62 未分配利润 4,676,349,972.86 4,092,641,405.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950,242,100.03 5,147,249,586.77 少数股东权益 802,708,076.53 748,151,922.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8,752,950,176.56 5,895,401,509.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931,073,243.36 27,264,073,223.44 (二)备考合并利润表 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新奥股份备考合并利润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671,060,266.51 10,056,508,540.98 其中:营业收入 6,671,060,266.51 10,056,508,540.98 二、营业总成本 5,927,276,682.52 8,977,294,916.79 23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其中:营业成本 5,072,244,317.92 7,553,156,048.63 税金及附加 109,142,530.80 202,947,298.20 销售费用 96,016,709.21 150,222,401.58 管理费用 246,677,798.71 488,693,263.78 财务费用 367,175,983.43 509,134,548.54 资产减值损失 36,019,342.46 73,141,356.07 加:投资收益 164,518,168.32 -191,418,902.5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162,206,229.37 -193,894,757.15 益 资产处置收益 -194,056.25 -686,406.66 其他收益 5,611,452.90 4,291,860.16 三、营业利润 913,719,148.95 891,400,175.12 加:营业外收入 12,564,612.43 50,661,420.43 减:营业外支出 1,271,770.25 18,413,945.82 四、利润总额 925,011,991.13 923,647,649.73 减:所得税费用 164,215,315.44 231,010,223.65 五、净利润 760,796,675.69 692,637,426.0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760,796,675.69 692,637,426.08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6,644,145.27 631,201,310.71 2.少数股东损益 54,152,530.42 61,436,115.3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4,598,833.58 109,444,071.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14,598,833.58 109,444,071.19 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 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14,598,833.58 109,444,071.19 收益 其中: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166,420,203.52 183,580,309.26 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 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 - - 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51,821,369.94 -74,136,238.07 24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746,197,842.11 802,081,497.2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92,045,311.69 740,645,381.9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4,152,530.42 61,436,115.37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2 0.6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三)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新奥股份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413,581,301.99 9,251,110,127.67 收到的税费返还 26,464,067.16 46,428,414.9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118,926.56 117,958,537.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53,164,295.71 9,415,497,079.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322,323,359.32 6,591,584,664.7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28,471,065.85 729,400,942.55 支付的各项税费 470,536,597.08 862,292,124.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5,019,862.02 353,338,216.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76,350,884.27 8,536,615,948.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813,411.44 878,881,131.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133,636.64 5,069,437.7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814,286.36 1,283,604.64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7,696,591.39 -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361,802.09 332,259,321.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006,316.48 338,712,363.3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858,364,242.65 1,074,955,764.05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820,000.00 24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894,490.24 68,281,273.4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9,258,732.89 1,146,057,037.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3,252,416.41 -807,344,674.0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242,835,004.20 99,562,5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386,504,376.52 5,323,169,367.1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66,551,200.00 653,517,776.8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395,890,580.72 6,076,249,643.9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172,924,424.54 4,701,022,6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25,301,669.83 593,179,279.7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40,050,962.70 480,541,079.4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38,277,057.07 5,774,742,959.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7,613,523.65 301,506,684.7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14,086,960.16 -4,783,131.9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2,912,441.48 368,260,010.1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18,262,848.36 1,950,002,838.1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85,350,406.88 2,318,262,848.36 24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第十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12 月 TAI 采购服务 344.57 328.58 合计 344.57 328.58 由于目前 TAL 的员工大部分为业务人员,2017 年 7 月 TAL 与 TAI 签署了《专 业服务协议》,协议约定 TAL 将部分中后台的服务外包给 TAI,TAL 每半年与 TAI 协商专业服务的内容与价格。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12 月 天然气液化合同投产前的 Toshiba Corp.及 商业事宜服务和 LNG 销 2,605.50 2,087.57 TESS 售市场服务 合计 2,605.50 2,087.57 2017 年 7 月 1 日,Toshiba Corp.与 TAL 签署《关于液化天然气(LNG)服 务的服务协议》,约定由 TAL 代表 Toshiba Corp.执行部分产前商业活动和市场开 拓服务。2017 年 10 月 1 日,Toshiba Corp.将前述服务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 给 TESS。 作为服务提供方,TAL 向 Toshiba Corp.及 TESS 提供天然气液化合同投产前 的商业事宜服务和 LNG 销售市场服务。 (二)关联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12 月 24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12 月 资金拆借-累计拆入 - 1,186.33 资金拆借-累计拆出 324.18 - Toshiba Corp. 资金拆借利息支出 2.06 11.52 资金拆借利息收入 3.01 - (三)关联担保情况 鉴于 Toshiba Corp.已将其与 FLIQ3 签署的 LTA 协议中相关的权利义务转让 给了 TAL,为保证上述 LTA 的顺利履行,Toshiba Corp 于 2017 年 9 月为 TAL 向 FLIQ3 提供了担保。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Toshiba Corp.及 TESS 995.36 2,016.28 其他应收款 TAI 7.13 - 应付账款 TAI - 59.67 其他应付款 TAI - 1,233.95 二、交易完成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TAL 将成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为 维护新奥股份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王玉锁先生、控股股东新奥控股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确认并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全资或控股的其他企业不实际从事与新奥 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2、本公司/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 施,避免与新奥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承诺将促使本公司/ 本人全资或控股的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新奥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 实质性同业竞争。 3、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全资或控股的其他企业获得与新奥股份及其 24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本人将尽最大 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提供给新奥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若新奥股份及其控股子 公司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公司/本人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 三、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TAL 将成为新奥股份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新奥股 份的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规范和减少与新 奥股份的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股股东新奥控股出具了《关于规 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实际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公 司将尽力避免因本次交易与新奥股份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因本次交易而发 生的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 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新奥股份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2、本公司/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 的规章和规范行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新奥股份公司章程等制 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 益,不损害新奥股份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大幅增强在 LNG 上游市场的产品供应能力, 考虑到公司关联方新奥能源作为 LNG 下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之一,在 LNG 下 游拥有丰富的资源。公司将秉承公平、公允、开放的原则与下游市场参与者充分 合作和博弈。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平、公允和等 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4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存在无法获得批准及超期限终止的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尚需取得必要备案或审批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2、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家发展与改革部门的境外投资备案; 3、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商务主管部门的境外投资备案; 4、本次交易尚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及跨境担保登记手续(如需); 5、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批:根据 Herbert Smith Freehills 出具的《外国 投资委员会高层分析》,本次交易属于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管辖范围 内的“受管辖交易”。PSA 约定,本次交易的交割先决条件之一为交易已经美国 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批通过[即(i)美国总统已决定不阻止本次交易;或(ii)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发出“无进一步行动函”的回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新奥股份已提交本次交易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初步审查申请,尚未审批通过。 同时,根据 PSA 约定,如果 2019 年 3 月 31 日前,无法完成股权交割,任 何一方可以终止股权交易协议。但是如果是因为上述第 5 项审查原因无法完成交 易,则可以根据买方或卖方的选择将交割延长最多 90 天。 上述备案或核准事宜均为本次交易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 核准,以及最终取得该等批准、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重大资产 收购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本次交易可 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 (二)本次交易的法律、政策风险 本次交易涉及美国、中国和日本的法律和政策。本公司为中国注册成立的上 市公司,而标的公司和交易对方包括在美国和日本注册的公司,因此本次收购须 符合各地关于境外并购的政策及法规,存在一定的政策和法律风险。 24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三)标的公司的估值风险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估值报告》,估值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 TAL 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估值。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TAL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账 面价值为 10,009.27 万元,TAL 100%股权的估值金额位于 1,512.75 万美元至 1,560.14 万美元之间,折合人民币位于 10,009.27 万元至 10,322.83 万元之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鉴于 Freeport 液化设施提供方的液化工厂尚未投产, TAL 尚未实质开展 LNG 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无 LNG 生产和销售的历史数据 可供参考,本次估值主要是在管理层对目前 LNG 行业发展的判断、企业发展计 划、以及估值机构对行业公开数据整理分析等的基础上进行的。同时,本次估值 报告中的收益法估值是基于 TAL 独立面向市场对外销售的假设前提,但不排除 未来管理层对 TAL 业务架构进行调整的可能性。 虽然估值机构在估值过程中严格按照估值相关规定,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 务,但由于估值机构在进行资产估值时需要基于一定的假设基础,而上述假设情 况发生变化时估值金额将存在较大差异。如未来出现预期之外的重大变化,可能 导致资产估值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估值相关风 险。 二、标的公司业务和运营风险 (一)LNG 销售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国际石油、天然气及 LNG 价格会出现一定的波动,油气能源行业具有周期 性波动的特点。从历史来看石油价格经历过多次变动,这些波动的原因包括三方 面:经济形势变化引发全球需求变化,供给与需求失衡,以及政治危机造成的石 油市场恐慌。 根据近年的国际 LNG 价格和美国页岩气的成本及预测必要的经营成本、 TAL 未来采购气源成本及执行液化服务合同的成本等因素,公司 LNG 业务相关 运营主体将 LNG 销售至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市场具有较好的盈利性。但是如果 未来出现国际 LNG 供需失衡,将会导致 LNG 价格下降,降低公司未来的盈利 能力。 24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二)上游气源采购和下游 LNG 销售面临的风险 目前 TAL 尚未与上游气源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上游气源供应尚存在一定 的风险。FLIQ3 液化设施周边天然气资源丰富,TAL 签署的天然气管道运输合同 已经对接了相应的气田区域,如果未来 TAL 不能从该等气田采购天然气将增加 天然气的管道运输成本。同时,如果未来上游气源价格上升,将增加 TAL 未来 的采购成本,进而降低本项目的盈利能力。考虑到美国页岩气资源丰富,公司可 以通过与上游供应商签署中期或长期的气源采购协议锁定天然气供应,以应对气 源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目前公司尚未与下游客户签署重大的 LNG 长期销售协议,下游 LNG 销售 尚未锁定,存在一定的 LNG 销售风险。 (三)FLIQ3 液化设施商业化进度延误的风险 2018 年 10 月,公司聘请的境外中介机构 Energy2 Resource 对 FLIQ3 设施(3 号液化工厂)进行了现场尽调,并出具了《Freeport 液化天然气站评估》报告。 截至目前,3 号液化工厂的所有配套电气基础设施均已竣工,拥有充足且稳定的 电力可供使用;3 号液化工厂整体完工进度约为 74%,预计竣工时间为 2020 年 5 月,并在 2020 年三季度实现达产,按期达产预计不存在重大障碍。但如果液化 项目商业化进度延期,将对 TAL 未来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因真实的不可抗力事件和 EPC 承包商导致的商业化延期,FLIQ3 将 不承担责任。考虑到 TAL 所签署管道运输协议、丁烷注入协议等协议项下不存 在因不可抗力和 EPC 承包商原因导致商业化延期的责任豁免的灵活性,因而倘 若 FLIQ3 液化设施商业化运营时间进度推迟较长,将对 TAL 盈利能力构成不利 影响。以管道运输协议为例,如果 FLIQ3 液化项目商业化运营时间推迟,TAL 需向管道运输协议对手方支付“照运不误”罚款或一定的补偿金。如果商业化运 营时间进度推迟较长,将对 TAL 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四)国际贸易壁垒导致关税增加的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中贸易保护倾向有所提升,贸易壁垒有所增长。美国对包括 中国在内的贸易方增加了部分商品的关税。如果该情形一直持续,可能导致中国 24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在内的国家对产自美国的 LNG 增加关税,进而降低 TAL 销售的产自北美 LNG 的成本优势,降低未来 TAL 的盈利能力。公司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积极通过 在全球范围内开展 LNG 贸易来降低此类风险。 (五)标的公司其他的运营风险 未来 TAL 关于 LNG 业务的经营业绩,除前文提及的采购、销售、LNG 价 格等因素影响外,还受到电力供应、国际航运控制能力、巴拿马运河通航能力限 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某一因素的不利变化,均会导致 LNG 产量下降、成本增 加或销售不及预期等情况的出现,进而影响 TAL 的未来经营业绩。 三、公司财务风险 (一)照付不议的合同义务引起的流动性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TAL 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TAL 液化服务商业化运营 开始后的 20 年间,TAL 需每年对外支付天然气管道使用和液化服务相关费用, TAL 在与该等服务提供商所签署的合同中承担“照付不议”的合同义务,即该 等服务合同包含固定服务费用,该等费用与客户实际使用的服务量无关。经公司 估算,在不考虑电力等变动成本的情况下,天然气液化相关的液化服务费、管道 使用费等费用合计每年约 3.5-4.0 亿美元。 未来天然气液化项目商业运营后,公司预期每年销售 LNG 能获得大额稳定 的现金流,但是如果未来公司 LNG 销售回款延迟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公司短期资 金出现缺口,支付天然气液化相关的费用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 (二)导致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间接拥有 TAL 100%的股权,TAL 将纳入上市 公司的合并范围。根据近年的国际 LNG 价格和美国页岩气的成本及预测必要的 经营成本,公司 LNG 业务相关运营主体未来将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倘若气源 的采购成本大幅上升、LNG 销售价格大幅下降等情况发生,可能导致公司 LNG 业务相关运营主体发生亏损,致使上市公司净利润下降,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盈 利能力。 24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三)下游 LNG 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引发的经营风险 基于公司不断增强的财务实力及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在沁水新奥和 Santos 的基础上积累的 LNG 业务运营能力和经验、有竞争力的 LNG 产品成本、长短 期协议及现货销售等途径、以及未来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预计能够顺利完 成 LNG 产品的销售,并实现可持续的经营业绩。但倘若未来 LNG 市场出现下 滑,导致下游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将导致公司 LNG 业务相关运营主体经营不善 甚至亏损。 (四)液化使用率不足导致盈利水平降低的风险 假定在气源价格、LNG 销售价格、液化相关费用(管道费用、液化服务费 用和丁烷注入费用等)等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液化使用率在不低于 95%的前提下, 公司未来项目运营主体预计未来能实现较好的盈利水平。但未来液化使用率低于 95%时,将对公司 LNG 业务相关运营主体的盈利水平造成较大影响,甚至导致 亏损。 (五)部分货币资金受限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交割日,公司将一次性取得 8.21 亿美元,该资金中的一部分可 能用于开立备用信用证的保证金,而保证金的使用受限,将使公司短期偿债能力 有所下降。 四、对外担保风险 为保证 TAL 能够顺利履行其与 Freeport 子公司 FLIQ3 签订的液化处理协议 中相关的责任义务,Toshiba Corp.已向 FLIQ3 作出了相应的担保(以下称“原担 保”)。鉴于本次交易完成后 Toshiba Corp.将不再间接持有 TAL 的股权,经交易 各方协商谈判,原担保继续有效,由公司向 Toshiba Corp.提供反向担保。同时, 本次交易完成后,买方将所持 TAL 100%的股权质押给 Toshiba Corp.。 如果未来 TAL 因宏观经济、行业环境或经营情况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天然 气液化处理协议,导致 Toshiba Corp.对 Freeport 进行赔偿,新奥股份将赔偿 Toshiba Corp.的损失。 25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同时,根据双方签署的《新奥担保和赔偿形式协议》,公司开具的信用证票 面金额应维持在 5 亿美元,初始期限为 2 年,如果受偿方提取了信用证内的任何 金额,赔偿方承诺并同意在提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该金额。公司应在初始 期限或续展期限届满前第六十日或之前续展连续性的两年;如果信用证未按照上 述规定续展,受偿方有权支取信用证的全部金额,并且持有上述支取金额的收益, 作为赔偿方义务的现金担保。 如果由于银行审批时限等原因导致无法按照规定期限续展,公司 5 亿美元的 备用信用证可能存在被受偿方全部提取的风险。 五、其他风险 (一)基于卖方责任限制无法获得足额赔偿的风险 基于本次交易的 PSA 和交易对方关于信息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 诺,交易对方如果需要对买方损失作出赔偿,赔偿上限为 1,500 万美元,且对于 100 万美元以下的损失额免于赔偿。如果交易对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 1,500 万美元,将存在对方赔偿无法弥补公司损失的风险。但根据 PSA 的约定,在卖 方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形下,卖方进行赔偿不受上述赔偿责任总额的限制。 (二)公司国际化经营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为满足国际化经营的需要,应当建立一支具有丰富国 际企业管理经验的人才队伍。倘若在未来期间国际化经营人才储备不能满足战略 发展需求,公司存在相关整合计划因缺乏有效执行无法顺利推进的风险。此外,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规模迅速扩大,如果内部机构设置和管理制度不能迅速跟 进,将会对本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汇率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液化服务商业化运营开始后 20 年,标的公司每年需要支付一笔金 额较大的液化服务相关的费用,费用以美元计价,如果未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 续贬值,将增加公司支付人民币金额。 (四)外汇审批的风险 25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TAL 需就上游气源采购以及天然气液化服务相关费用支 付等产生大额支出。鉴于 TAL 在境外从事经营活动,倘若未来公司与 TAL 因经 营、投资或分红等需要产生大额资金往来,则对于外汇资金的汇出或汇回存在相 应的审批/备案程序,可能存在外汇资金不能及时汇出或汇回的风险。 (五)股价波动的风险 除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 形势、资本市场走势、投资者预期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 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的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 并做出审慎判断。 (六)其他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 能性。 25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关联人占用,或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015 年 12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矿业的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拟与液化空 气(达拉特旗)有限公司签署《工业气体供应合同》,公司为新能能源 20 万吨 /年稳定轻烃项目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获得所有必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及因未能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获得该等安全生产许可证而触发的新能能 源在《工业气体供应合同》第 2.8 条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向液化空气(达拉特旗) 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5 亿元。 2018 年 3 月,新能能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拉特旗支行和星展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别申请 2 亿元、3 亿元的综合授信,上述授信由 新能矿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 年 12 月,新能能源为补充流动资金及置换到期融资借款以满足生产经 营需要,拟向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拉特旗支行在内的七家金融机构申请 总额约 18 亿的融资授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能矿业就该等融资授信拟提供担 保。 由于新能能源是新能矿业与公司关联方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新 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企业,公司及新能矿业上述为新能能源提供大于 股权比例的担保属于关联担保。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或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除上述担保外,上市公司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 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 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或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亦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新增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5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资产总额为 2,223,095.38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347,396.7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0.61%。 本次交易完成后,扣除对外支付的 TAL 股权转让对价,公司境外子公司将 获得 8.06 亿美元的现金交易差价,大幅增加公司的现金储备。同时,标的公司 液化服务商业化运营开始后 20 年,公司需每年支付天然气管道使用和液化服务 相关费用,构成上市公司未来支出的承诺事项。经公司估算,在不考虑电力等变 动成本的情况下,天然气液化相关的液化服务费、管道使用费等费用合计每年约 3.5-4.0 亿美元。 结合对上游天然气资源的价格分析以及公司对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 LNG 价 格的分析判断,公司通过锁定海外液化服务合同进而布局海外 LNG 业务将有助 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面临重大的财务风险。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1、2017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新能(蚌埠)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新能(蚌埠)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 5,545.3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安徽泓润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与安徽泓润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新能(蚌埠) 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8 年 1 月 22 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 有新能(蚌埠)能源有限公司股权。 2、公司拟出售子公司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河北威远动物 药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就上 述资产出售事项与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欣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达成初步 意向。 25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署<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欣荣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各方于当日完成框架协议的签署。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尚在推进中。 3、2018 年 11 月,公司与天道仓储物流(迁安)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迁安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60%股权以 2,200.28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天道仓储物流(迁安)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3 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 持有迁安新奥股权。 上述交易资产与公司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亦不存 在任何关联关系,相关资产购买、出售行为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除上述资产交易外,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 存在其他资产购买、出售行为。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重组前,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相关法人治理结构,包 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制定了与之相关的议事 规则或工作细则并予以执行,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全 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 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措施 为了规范公司运作和管理,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 25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具体措施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股东大会职能,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平等权利。公司将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 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确保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 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本公司将严格规范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切 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新奥控股,实际控制人为王玉锁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将确保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财务方面的独立性。公司也将继续积极督促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切实履行对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诚 信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干预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其控股股东地位损害 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至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 三分之一,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 位董事能够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和义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董事和 董事会制度,确保董事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职责,董事会公正、科学、高效地 进行决策,严格保证独立董事客观公正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良性发展,确保董 事和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够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4、监事与监事会 25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三名,其中职工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的人 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 的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 性进行监督。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和监事监督机制,完善监事会结 构,并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保障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本公司 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和本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监 督的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 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 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 司已披露的资料;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确保公 司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保证主动、及时地披露 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 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6、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完善公正、透明、有 效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保证团队的稳定。 7、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 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更 加重视自身的社会责任,进一步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5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 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 独立,具有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具有面向市场自主 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液化天然气生产、销售与投资,能源技术工程服务,甲醇等能 源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与贸易,煤炭的开采、洗选与贸易,以及生物制农兽药原 料药及制剂的生产与销售;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 的业务完全独立。公司具有独立自主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拥有独立于控制人的 经营系统、辅助经营系统和开展各项业务所需要的各种业务资质,不存在营业收 入和净利润依赖关联方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业务受制于股东和其他关联方的情 形;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生产要素,顺利组织和实施生产经营活动, 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2、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商标,以及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使 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以承包、委托经营或其他类似 方式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 形。 3、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任免,不存在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的情况;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服务于公 司并在公司领取报酬,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或领取薪酬的情形;公司的财务人员均只在公司任职并 25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领取薪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薪 酬的情形。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即严格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 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建立了独立的、适应自身发展需要 的组织机构,制订了完善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各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独立运 作。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与各股东单位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 办公、共用管理机构的情形。 5、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规章 制度和财务核算体系。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及自身情况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完 全自主决定资金使用,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 的独立性,保持公司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公司。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新奥股份《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包括: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 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 股利,股利分配以现金分红为主。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 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通过 多种渠道充分听取并考虑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25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分配股利,股利分配以现金分红为主。公司以年度分红为主,董事会也可以根 据情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可以不实施分红: (1)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 (2)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 (3)公司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期末现金及等价物余额为负数; (4)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且公 司已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对相关计划进行说明,进行现金分红将可能导致公司现金 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 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 30%。 2、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且下一年度存在较大投 资计划或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26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 的利润分配政策需要经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 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 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 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则应经 外部监事表决通过。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应 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 大会提供便利。 5、若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 续经营,公司可以根据内外部环境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 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 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 事会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6、公司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 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新奥股份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披露重组报告书,公司对重组报告书签署日 26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前六个月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及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 查范围具体包括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交易对 方及其他知情人;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 等。 经自查,上市公司董事兼总裁关宇先生的母亲李焕琴女士在自查期间存在买 卖新奥股份股票的情况,具体买卖情况如下: 买卖日期 变更数量(股) 买入/卖出 成交均价(元/股) 2018-06-21 800 买入 10.65 2018-07-23 800 卖出 11.99 经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毛海嘉先生存在通过其本人股票账户及其控制的其 他股票账户(即毛海嘉先生的母亲陈惠娟女士的股票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具体情况如下: 买卖日期 变更数量(股) 买入/卖出 成交均价(元/股) 2018 年 8 月 7 日 18,400 买入 12.22 2018 年 8 月 7 日 11,900 买入(注) 12.30 注:该买入行为系毛海嘉先生通过其控制的陈惠娟女士的股票账户进行的交易。 针对上述交易事项,李焕琴女士、毛海嘉先生声明如下: “本人在上述期间买卖新奥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 和二级市场的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系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与本次重组有关 的内幕信息。” 除上述情况外,根据自查结果,在自查期间,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及相关人员 及其直系亲属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关于筹划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公司与相关各方安排签署保密协议,并履 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和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此外, 上市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人员买卖股 票记录的查询申请,并在查询完毕后补充披露查询情况。 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原 则性意见 26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11 月 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新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关于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原则性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在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新奥股份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新奥 股份未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原则性同意 新奥股份实施本次重大资产购买。 八、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上 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 股份减持计划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2018 年 11 月 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新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关于 不存在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自审议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 产购买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减持所持新奥股份 股票的计划。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2018年11月8日,公司董事长王玉锁先生出具《关于不存在减持计划的情况 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自审议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 产购买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所持新奥股份股票的计划。 除王玉锁先生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在本次交易设计和操作过程中,上市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保护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26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 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止本次交易对股价造成的波 动,公司对本次资产购买方案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时披露可能对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相关程序 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 2018 年 11 月 8 日,本次重组预案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时,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证券服 务机构出具相关报告,上市公司已编制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并再次提交董事会审 议,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已对本次交 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三)股东大会表决及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 有关规定,在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中,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 益。 (四)本次交易摊薄即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措施 1、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6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TAL 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稳步推进并实施 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加快对标的资产的业务整合,加强对 TAL 的经营管理, 把握市场机遇,充分调动公司及 TAL 在采购、销售及综合管理各方面的资源, 不断提升 TAL 的产出回报,争取实现 TAL 的预期收益。 2、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 策机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 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 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公司实施或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 26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 任。”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作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新奥控 股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新奥股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新奥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 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新奥股份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 法承担补偿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新奥股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新奥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 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新奥股份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 担补偿责任。” (五)其他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上市公司已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保证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作出的信息披露和向监管部门提交的 26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十、关于上市公司报告书草案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新奥股份对重大资产购买信息公布 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上市公司 2018 年 12 月 13 日披露重组报告书,重组报告书披露前 1 个交易 日(2018 年 12 月 12 日)上市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 10.79 元/股,重组报告书披 露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8 年 11 月 14 日)的收盘价为 11.63 元/股,本次重组报 告书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2018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2 日),上市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7.22%。 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上证综合指数(代码:000001)累 计涨幅为-1.14%;证监会化学制品行业指数(883123.WI)累计涨幅为-1.16%。 股价/指数 2018 年 11 月 14 日 2018 年 12 月 12 日 涨跌幅 新奥股份(元/股) 11.63 10.79 -7.22% 上证综合指数 2,632.24 2,602.15 -1.14% 证监会化学制品行业指数 2,320.45 2,293.61 -1.16%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6.08%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6.07% 因此,剔除证监会化学制品行业指数(883123.WI)因素影响后,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剔除 上证综合指数的因素影响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披露前 20 个交 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股价波动均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26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十一、关于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 (一)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情况 在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 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 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况 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聘 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担任境内法律顾问,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审计机构,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估值机构。 同时,上市公司聘请 Herbert Smith Freehills、Kitahama Partners, Tokyo Office、 Richards, Layton & Finger、PWC、Resources2 Energy、Trevor Brown Advisory 等 中介机构,对 TAL 的法律、税务、财务、人员、组织架构等方面进行了尽职调 查,重点关注 Freeport 3 号液化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的施工进展、天然气运输管 道、LNG 出口许可证、电力供应等情况,并出具了专业意见。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除上述 机构外,新奥股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 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 规定。 十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草案及 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拟指定境外子公司以现金方式 Toshiba America, Inc.(以下称“TAI”) 持有的 Toshiba America LNG Corporation(以下称“TAL”)的 100%股权并承继 Toshiba Corporation(以下称“Toshiba Corp.”)子公司 Toshiba Energy Systems & Solutions Corporation(以下称“TESS”)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的权利与义 务(以下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本次交易”),并根据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 26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 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上述《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 2、本次交易所聘请的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估 值方法与估值目的具有相关性;本次交易的定价由交易各方经过协商、谈判最终 确定,并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估值机构进行了资产估值,所涉交 易对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联评估为本次交易事 项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备考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及估值报告,我们同意专业机构 出具的上述审计报告、备考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及估值报告。 4、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本次交易所 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 法;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本次交易后主 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 法人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目前已履行的各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重 大资产购买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东兴证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通过尽职调查和对重 26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组草案等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若干规 定》及《准则第 26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重组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2、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本次交易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 在法律障碍,除买方拟承继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外, 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债权债务的转移; 3、本次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估值,全面、合理的反映了 标的资产的整体价值,交易标的估值方法适当;估值过程中涉及估值假设前提充 分考虑宏观经济环境、标的公司具体情况、行业政策及发展情况,估值假设前提 合理。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定价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 发展,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 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5、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目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且本次交易为现金交易,交易完成后 Toshiba Corp.、TAI 及 TESS 不因本次交易 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十四、法律顾问意见 律师认为: “1、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重组方案符合《重组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 2、新奥股份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本次交易的主体 资格;TAI、TESS 及 Toshiba Corp.依法具有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的主 27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体资格; 3、本次重组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国家发展与改革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或指定的银 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等进行审批/备案/登记,在获得本法律意见书所述之全 部批准与授权并履行全部必要的法律程序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4、本次重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5、PSA 为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及法律效力的合同; 6、本次重组标的股权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质押和其 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约定,标的股权过户至买方名下不存在实质性法 律障碍; 7、本次重组构成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重组完成后无新增的关联方;本次 重组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情形;新奥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分别出具了关于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并为避免未来与标的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情形,已 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文件; 8、除买方拟承继 TESS 签署的 LNG 业务相关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外,本次重 组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置与转移,也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9、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已就本次重组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 的法定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或安排; 10、参与本次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11、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构成本次交易的法律障碍。” 27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第十三章 本次交易有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B 座 12、15 层 电话:010-66555383 传真:010-66555103 联系人:黄艳、胡杰畏 二、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电话: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010-66090016 经办律师:刘斯亮、张莹 三、审计机构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增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英伟、祁卫红 27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四、估值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智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4 电话:010-88000000 传真:010-88000006 经办估值人员:李业强、刘畅 27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第十四章 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保证《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董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王玉锁 于建潮 王子峥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关 宇 赵令欢 徐孟洲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李鑫钢 张 维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7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7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7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7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78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监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保证《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监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蔡福英 王 曦 董玉武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79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80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报告书》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高级管理人员(非董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王贵歧 张 庆 史玉江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马元彤 刘建军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81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 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有引用内容 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黄 艳 胡杰畏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82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 办律师审阅,确认《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及其摘要 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利国 经办律师: 刘斯亮 张 莹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283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财务数据,且所引用财务数据已经本所及本 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务所负责人: 张增刚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英伟 祁卫红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84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估值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估值人员同意《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 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估值报告相关内容,且所引用相关内容已经 本公司及本公司估值人员审阅,确认《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法定代表人: 胡 智 估值人员: 李业强 刘 畅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85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第十五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新奥股份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董事会决议; 2、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意见; 3、《PURCHASE AND SALE AGREEMENT》; 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审计报告》; 6、《备考审阅报告》 7、《估值报告》; 8、《法律意见书》; 9、新奥股份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关事宜的内部批准文件; 10、本次交易各方的相关承诺函和声明。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 五上午 9:30-11:30,下午 2:00-5:0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1、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 118 号 B 座 电话:0316-2597675 传真:0316-2597561 董事会秘书:史玉江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12、15 层 286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联系人:黄艳、胡杰畏 电话:010-66555253 传真:010-66555103 287 新奥股份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本页无正文,为《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之盖章页)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月 日 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