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股份: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12-18
债券代码: 136124 债券简称:16 新奥债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
信息均来源于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奥股份”、“发行人”或
“公司”)对外披露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以及发行人向中银证券出具的说明文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
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
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银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16 新奥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
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发行人股份回购需通知债权人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本次回购预案经公司 2018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详见公司次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39)。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
(含 1.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按回购金额上限 2 亿元,
回购价格上限 15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333.33 万股,约占公司目
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0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公告《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
告编号:临 2018-140)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
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
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 月 28 日,每个工作日 9:00-11:30、13:30-16:30;
2、申报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 118 号新奥科技园 B 座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人:张立虎
联系电话:0316-2597466
传真:0316-2597561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特出具本受托管理
事务临时报告并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密切关
注“16 新奥债”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及时向上述债券持有人
发布后续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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