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19-03-1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陈振瑜 021-60933177
徐氢 021-60871338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配
股公开发行证券的保荐机构,对新奥股份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18 年
2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保荐工作概述
(一)2018 年度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工作情况汇总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持续督导期内,督导新奥股份持续完善内控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制度,公司修订完善了《新奥股份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管理制度》、《新奥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度、关联交易制度) 管理制度》等。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均得到有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效执行。
3、募集资金监督 -
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保荐代表人核实募集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资金专用账户资金 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文件一致 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
项目 工作内容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了公司的
(1)现场检查次数 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公司治
理、内部决策与控制、信息披露、承诺事项
等。
2018 年年度现场检查报告已按要求报送给上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海证券交易所。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共发表了 2 次意见,
分别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奥生
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
查意见》以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生需要保荐人向交易所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报告的情形,故保荐人未向交易所进行报告。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无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完整,保存良好、合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1 月 13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内幕交易
的查处与防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
是 不适用
竞争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2、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3、控股股东关于子公司房屋权属现状不
会影响其正常经营,对因此无法办理而 是 不适用
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4、公司承诺不变相通过配股募集资金以
是 不适用
实施类金融投资
5、控股股东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
是 不适用
额认购其可认配股份
6、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关于保障公司
是 不适用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
7、控股股东关于将全额承担因公司及子
公司未办理部分房屋所有权证及两处
土地使用权证该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
是 不适用
及拆除房屋建筑物的支出、费用,并承
担因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及因拆除房屋
建筑物造成的公司的预期利益损失
8、公司关于 2016 年至 2018 年股东分红 是 不适用
3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回报规划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
无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陈振瑜 徐 氢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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