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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奥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12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29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 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5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 2019 年 3 月 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监事会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奥生态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有表决权的与会监事表决审议
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核,发表书面审核
意见如下:
    1、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对 2018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遵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
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
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
动的正常开展,强化了全面风险防控管理,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内部控
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点的执行和监督。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 TAI、TESS、Toshiba Corp.、TAL 等主体经协商一致拟对 PSA
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并共同签署《AMENDMENT TO THE PURCHASE AND
SALE AGREEMENT》。且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为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会同
中介机构根据公司及标的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最新财务状况,对《新
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进行了
修订及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实施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律程
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
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