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股份: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9-03-12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新奥生
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
尽责、恪尽职守。现将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报告期内,马元彤先生因为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审议委员会委员职
务,目前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维先生、徐孟洲先生以及董事于建潮先生
组成,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张维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成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就公
司定期报告、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重要会计政策、内部控制评价部门
和内部审计部门工作、2017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聘请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等事
项进行了审议。
三、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会议出席情况
委员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张维 4 4 3 0 0
徐孟洲 4 3 3 1 0
马元彤 4 4 3 0 0
于建潮 0 0 0 0 0
注: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经审议,同意增补
公司副董事长于建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
主要负责审计过程的监督、核查和沟通,重点关注了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
的审计工作。
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
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人员、流程、重点提出具体的意见和要求,协
商相关事项的时间安排。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
审计人员于 2018 年 1 月 9 日按照审计工作安排预约进场,中喜审计人员于 2018
年 1 月 9 日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完成了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的年
度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中喜审计人员以重要性原则为前提,
遵循谨慎性原则,就母公司及各主要子公司的审计调整事项、合并报表抵消事项、
会计政策运用以及审计中发现的待完善的会计工作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及审计
委员会各委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使得各方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处理情况以及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运用与实施等方面予以充分关注,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做出更为
成熟的判断及出具公允的审计结论奠定基础,保证了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现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各委员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
年报工作规程》履行监督、核查职能,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编制工作,确保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我们认为,公司在年审中能够全面、积极配合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能够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并
做出合理的会计估计;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
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强,出具的
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17 年的财务状况及 2017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真实、
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情况。
3、2018 年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外部审计机构,
该事务所在报告期内的财务审计过程中,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均符合标准,并能
独立进行相关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的
财务审计工作符合中国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做到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实
际经营状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8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查阅了公司所有的内部审计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及惯
例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
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5、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18 年内,审
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开展内控评价工作,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
对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
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
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因此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在 2018 年的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确保了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
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9 年审计
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责,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
和核查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为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张维) (于建潮) (徐孟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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