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29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新奥生态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新奥生态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格自律、实事求是的
态度,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拟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负
责的了解和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规划,公司拟将公司名称由“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ENN Ecological
Holdings Co., Ltd.”变更为“ENN Natural Gas Co., Ltd.”,英文简称由“ENN-EC”
变更为“ENN-NG”,并将《公司章程》中公司经营宗旨进行调整。本次公司对《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且本次章程修订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委托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对天然气资源的管理效率,更好地协调储运
和输配资源;同时有助于公司积累天然气中游业务的管理经验,提高公司全产业
链运营能力。
    本次关联交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
商确定。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李鑫钢、乔钢梁(QIAO GANGLIANG)、唐稼松



                                                       2020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