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股份:新奥股份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29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117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2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 118 号新奥科技园 B 座公
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405,516,85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7.6308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于建潮先生主持会议,会议
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受新冠疫情影响,北京国枫律师事务
所张莹律师、梁静律师通过视频会议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6 人,董事长王玉锁先生、蒋承宏先生、张瑾女士、
王子峥先生、独立董事初源盛先生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公司监事李岚女士、王曦女士因有其他工作
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梁宏玉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常务副总裁苏莉女士、首席财务官王
冬至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297,496,412 95.5094 108,020,444 4.4906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大宗商品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405,478,656 99.9984 38,200 0.0016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405,478,656 99.9984 38,200 0.0016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397,188,521 99.6537 8,328,335 0.346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 2023 年度担
1 341,823,293 75.9871 108,020,444 24.0129 0 0.0000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大
2 宗商品套期保值额度 449,805,537 99.9915 38,200 0.0085 0 0.0000
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外
3 汇套期保值额度预计 449,805,537 99.9915 38,200 0.0085 0 0.0000
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4 441,515,402 98.1486 8,328,335 1.8514 0 0.0000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4 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4 经出席本次会议
的非关联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3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莹律师、梁静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