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酒: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4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18-043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以书面方式向
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在综合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双立峰主席主持,应到监事 7
名,实到监事 6 名,李沛洁监事委托双立峰主席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符合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明显的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
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
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
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酒业发展区销售有限责
任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支付现金 12,232.10 万元收购发展区销售公司
51%股权,有利于拓展山西省外市场、整合优化销售业务链,进一步减少
同业竞争,同意本次收购股权事项。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