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山西汾酒: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2019-05-11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19-023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 年 5 月 8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68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公司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确定了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26 日,授予价格为 19.28

元/股,授予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等

骨干人员共计 395 人,授予股份数量为 568 万股,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票占授予总量    票占当前总股
                                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本比例
   宋青年         副总经理            5            0.80%           0.006%
    武世杰      常务副总经理           5           0.80%            0.006%
    李 俊           副总经理           5           0.80%            0.006%
    马世彪          总会计师           5           0.80%            0.006%
    郝光岭        总经理助理           5           0.80%            0.006%
    高志峰        总经理助理           5           0.80%            0.006%
    王 涛         董事会秘书           5           0.80%            0.006%
    武爱东        总经理助理           5           0.80%            0.006%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
                                     528           84.08%           0.610%
务人员(共 387 人)
            预留                      60           9.55%            0.069%
            合计                     628            100%            0.725%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之日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多不超过72个月。

    2、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限制性

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限制性股票在完成登记之日起满 24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

售的比例分别为40%、30%、30%,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与相应考核年度绩效评

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
                               解除限售时间
      安排                                                   授权益数量比例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
                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              40%
   解除限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
                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            30%
   解除限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
                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            30%
   解除限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21723 号”的《验资报告》,截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止,根据相关出资人实际

认购情况,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份 56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9.28

元/股,实际收到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510,400.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

本)人民币 5,680,000.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03,830,400.00 元。各股东

均以货币出资。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5,848,266.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865,848,266.00 元。截至 2019 年 03 月 29 日止,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871,528,266.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871,528,266.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成了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由 865,848,266 股增至

871,528,266 股,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变化

如下:

                                                                单位:股
                               授予前                       授予后
    控股股东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
                     506,713,975          58.52       506,713,975     58.14
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后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授予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5,680,000           5,68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865,848,266                    0    865,848,266
总计                     865,848,266        5,680,000        871,528,266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

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

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2019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6009.80     8013.06      4807.84     2136.82        400.65

   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响仅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

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上述对

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