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山西汾酒:独立董事意见2019-12-12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
助理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
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未发现所聘人员有《公司法》规定的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
况。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2、所聘人员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经理、总经
理助理。


独立董事: 杜文广    李玉敏    王朝成     樊三星
           贾瑞东    王超群    张远堂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