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酒: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失效的公告2020-03-28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0-005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8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及其他相关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8-042)
2、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收到控股股东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对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批复》(晋国资考分函〔2018〕765 号),原则同意山西杏花村汾
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9-001)
3、2019 年 3 月 11 日至 3 月 20 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
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
进行了说明。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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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其他相
关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
予 590 万股,预留 60 万股。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9-012)
5、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股权激励权益首次授
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26 日,授予价格为 19.28 元/股,授予对象为高
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等骨干人员共
计 395 人,首次授予股份数量为 568 万股。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9-014、临 2019-015)
6、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9-023)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情况
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后的 12 个月内另行
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则预留权益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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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 60 万
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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