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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马实业1993年年度报告摘要2003-08-12  

						
业务回顾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即改组前的神马集团公司一厂,是我国“六五”期间二十二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全套设备和技术从国外引进,主要生产轮胎优质骨架材料——锦纶66帘子布、子口布,年产锦纶66浸胶帘子布1.65万吨,并具有涤纶帘子布、半钢丝帘子布、工程塑料、BCF地毯丝等研制、开发、生产能力。它的建成结束 了我国不能生产高档轮胎骨架材料的历史,促使了轮胎制造工艺和质量的飞跃发展。
    锦纶66浸胶帘子布具有抗腐蚀性、耐冲击、耐疲劳、耐严寒、单位面积重量轻、负荷大、行驶里程长等优异性能,是本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国际橡胶、轮胎行业普遍采用的理想骨架材料。锦纶66帘子布在技术性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具有独具的优势。
    本公司作为国内最大一家生产锦纶66帘子布的企业,多年来建立健全了各项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质量标准,使产品一等以上品率保持在99.7%,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已替代进口产品,用于飞机轮胎、巨型工程轮胎和出口轮胎的制作,先后荣获国家质量管理银质奖(目前该行业尚未评金质奖)和优秀新产品奖,河南省优质产品奖,远销多国和地区,从未发生一起质量事故,深受外商的欢迎。国内市场占有率稳定在25%左右,并在国际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1987年,在全国纺织行业首批进入国家二级企业行列,1990年晋升为国家一级企业,先后荣获全国企业管理优秀奖、河南省最佳经济效益企业、河南省双文明建设先进企业、全国先进集体“五·一”奖状、河南省工业战线“十面红旗”等荣誉称号,多年名列全国五百家最大工业企业和五百家最佳经济效益企业行列。

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年龄    学历        持股数(股)
    郭书道      董事长       54     大学        8800
    张学仁      副董事长     55     大学        9200
    季松青      董事兼总经理 55     大学        6800
    庄国华      董事         55     大学        7000
    魏海权      董事         57     中专        6800
    孟淼阳      董事         49     大学        6600
    张宁远      董事         39     大学        6800
    李中富      董事         45     经济师      6400
    何彬        董事         35     硕士          零
    吕青海      董事         35     大学        3300
    王明先      董事         53     大学        2900
    高勇        董事         33     高中        2000
    乔俊卿      监事会主席   58     大专        8400
    高天佑      监事会副主席 59     初中        2800
    聂广占      监事会副主席 43     大专        3000
    陈北方      监事         49     大学        2200
    曹庆宝      监事         32     大专        2000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持有本公司股票85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0.0004%,其股票转让按有关规定执行。
业务展望

    依据发展战略,公司将抓好三大项目建设,一是锦纶66工业丝技术改造项目,本公司拟投资7810万元对纺丝生产线进行改造,使 年生产能力增加7000吨。该技术改造项目全部完成后,所增产值 14006万元,利税3456万元,新增产量、效益相当于本公司现有生 产能力的50%左右,而投资只相当于新建同等规模生产线所需投资的18%左右。二是合资兴建2000吨/年尼龙BCF地毯丝项目。由本公司与中国化纤公司、新纶(香港)公司合资兴建,生产国内尚属空白的高档化纤地毯丝。项目总投资7452万元,现已投入2952万元,尚需投入4500万元,根据双方承诺,仍由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纶(香港)公司、中国化纤公司按原股权比例70%、25%、5% 分别投资3150万元、1125万元、225万元。该项目已经湖南省外经 委批准成立,九三年十二月底建成投产。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销售收入9670万元,年利税1800万元,本公司投资收益率29.5%。三是年产2800吨长丝项目。本公司拟以本次募股资金14115万元,另外 贷款775万元,兴建年产2800吨锦纶长丝项目,生产国内紧缺的锦 纶民用丝。该项目已经河南省计经委和原纺织工业部批准。力争到 2000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15亿元以上,利税达到2.7亿元以上,资 产总值达到20亿元,把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成集工业、贸易、技术、金融、服务于一体的跨国公司。
    本公司完成募股后,将充分利用股份制的有利体制,积极向沿海和境外拓展,借出边境,为国际化经营铺路搭桥。
    本公司的业务还将进一步向房地产、证券投资等第三产业渗透。
    本公司将继续延揽人才,提高员工业务与管理素质,深化经营管理。
    本公司有充分理由相信,改组为股份制运营,将成为公司发展进程中的又一里程碑,各项业务将迈向一个更高的层次,进入新的境界!

报表说明

    1、从九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2、本公司在股份制改组前,财务核算实行国有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因此,所附财务报表系参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的格式和编报要求,由国有工业企业的报表转换而成。自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执行《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
    3、本公司占地面积15.12万平方米,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 准,每万平方米计价375000元,总价值567万元,其使用权归本公 司,使用年限五十年。
    4、神马集团公司在组建本公司过程中,仅以生产经营性资产 16500万元投入并折股,其它非生产经营性资产均未投入折股。同 时,神马集团公司已承诺,本公司之所需生产、生活服务由神马集团公司依据优惠原则有偿提供(具体优惠政策待双方协商签署后公告)。上述举措将有助于减轻本公司负担,提高运营效率,加速发展。
    5、本公司现使用之名称“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合资经营合同
    中国神马帘子布(集团)公司与中国化纤公司和新纶(香港)有限公司曾于九一年四月二十五日签署合资企业合同,合同约定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其中中国神马帘子布(集团)公司投资350万美元,占70%,中国化纤公司投资25万美元,占5%,新纶(香港) 有限公司投资125万美元,占25%,依据该合同已于九一年七月七 日注册成立平顶山神马地毯丝有限公司。中国神马帘子布(集团)公司此次作为发起人组建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平顶山神马地毯有限公司之70%的股权划归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待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后,完善原合资合同之主体。故应视该合同为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履行之重大合约。
    7、外汇借款合同
    中国工行平顶山分行国际业务部贷款250万美元给神马地毯丝 有限公司。贷款时间为93年5月27日,还款时间为96年5月26日。其中94年12月29日还款50万美元,95年12月20日还款150万美元,96 年5月26日还款50万美元,担保人系中国神马帘子布(集团)公司 。(神马地毯有限公司将于九三年底建成投产,贷款由合资公司以实现利润偿还。)
    8、神马公司部分原材料需从国外进口,外汇平衡依据国家给予的“以产顶进”政策,在九一年以前靠向用户收取外汇额度解决,从九二年起,改为调剂外汇,其调剂差价的50%向用户收取,另外50%计入产品成本。
    9、地毯丝有限公司合资三方都已承诺按原出资比例追加投资并重新注册登记。
    10、九三年税后利润已提取盈余公积金6782220.10元,其余为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