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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年度简要报告1994-12-3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年度简要报告
说      明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试行规则》的规定,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核鉴证的一九九四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并愿就报告之内容进行解释和承担一切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公司简况
    1、公司法定名称: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SHENMA INDUSTRY CO.LTD
    2、公司法定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63号
    3、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春迎

    4、公司电话号码:0375-321222,321272
            传真号码:0375-321100
            邮政编码:467000

    5、公司为股东提供咨询服务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63号
       公司为股东提供咨询服务电话号码:0375-321231
二、简化的财务报表及编制说明
3、财务状况变动表          金额单位:千元

    项目                       金额  
                   (母公司)   (合并) 
    流动资金来源                     
    本年净利润       71484     71484 
    不减少流动资金                   
    的费用和损失     32223     34382 
    其他来源小计     30072     17675 
    流动资金来源合计133779    123561
    流动资金运用                     
    利润分配小计     52792     52792 
    其他运用小计     19739     31337 
    流动资金运用合计 72531     84129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61248     39432 
    项目                          金额   
                               (母公司)   (合并)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数                    
   货币资金                    -30490    -30428
   短期投资及                            
   应收票据                              
   应收帐款净额及预付货款      194474    198343
   存货净额                    -15360     -6983
   流动资产增加净额            211159    212985
   流动负债本年增加数                    
   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           17386     18485
   流动负债增加净额            149911    173553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61248     39432

4、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1)简化的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取自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廖良汉、马森林审计的本公司一九九四年度审计报告(95)审字第50号。
    (2)主要的会计政策:
    A、会计年度:
    自公历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B:会计制度:公司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C:记帐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D:记帐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帐单位;非人民币业务均按市场汇率换算为人民币记帐,报表中货币性外币资产及负债均按报表日市场汇率换算为人民币列示。
    E:坏帐准备:坏帐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算。
    F:固定资产及折旧:固定资产原价按评估后的价值计算,折旧系扣除预计残值后按照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采用直线折旧法计提

       项目       折旧年限
    设备            5-20年
   房屋及建筑物       40年

    G:存货:存货中原材料,包装物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收发核算,期末根据成本差异调整为实际成本;委托加工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产成品等发出计价均按加权平均单价计算,在产品主要包括原材料实际成本。
    H:税项:所得税税率为15%,增值税税率为17%
    I:利润分配:税后利润按规定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0%,法定公益金10%,其余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报表主要数据变动分析:
    A:总资产:比年初增加208418千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12986千元,无形及递延资产增加5345千元。
    (a)应收货款增加196712千元,主要是客户欠款增加。
    (b)其他应收款增加47532千元,主要是包装物押金运费等增加。
    (c)无形及递延资产增加5345千元,主要是地毯丝公司待转销筹建费用。
    B:负债及股东权益比年初增加208418千元,其中:负债增加171176千元股东权益增加38042千元。
    (a)、短期借款增加8485千元,主要是扩大生产规模增加流动资金借款。
    (b)、应付票据增加10000千元,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的银行承兑。
    (c)、应付帐款增加10944千元,主要是欠客户的原材料款。
    (d)、其它应付款增加117589千元,主要是企业欠款增加。
    C:需要说明的问题:本报表为合并报表,包括子公司地毯丝公司,按合同规定,神马公司对地毯丝的投资为人民币19332700元,占其总投资本的70%,报表中少数股权反映其他两方的投资,神马与地毯丝公司之间的投资与权益,应收与应付帐款在合并报表时均予以抵销,财务状况变动表以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编制。
三、财务报表分析
    单位:元

       指标项目       94年实际完成指标
 主营业务收入             441673816.81
 净利润                    71483902.11
 资产总计                1041087741.24
 股东权益                 772631241.23
 股本收益率(全面摊薄)              27%
 股本收益率(加权平均)            30.4%
 每股净资产(元)                   2.93
 股本权益比率                   74.21%
 净资产收益率                    9.49%
注:94年前公司改组不足一年并且前五个月执行国营企业会计制度,故无可比性。
四、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股情况

     姓名        职 务      年末持股数   变化原因
    宋春迎  董事兼总经理        0          新任
    庄国华  董事              7200       10∶2送股
    孟淼阳  董事              7920         同上
    季松青  董事              7680         同上
    张宁远  董事              8160         同上
    李中富  董事              7680         同上
    王明先  董事              3480         同上
    晏树斌  董事              3360         同上
    赵启林  董事              1000         同上
    高  勇  董事              1000         10∶2送股
    刘大法  董事                0          新任
    何  彬  董事                0           原不持股(非常任执行董事)
    陶勤海  董事                0          同上
    乔俊卿  监事会主席        6000         10∶2新股
    高天佑  监事会副主席      1600         同上
    聂广占  监事会副主席      2500         同上
    陈北方  监事会监事        1000         同上
    曹庆保  监事会监事          0

五、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一九九四年实施的一九九三年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送2股),公司总股本由一九九三年末的22000万股,增加到26400万股。
2、股本结构:      单位:万股

股权类别   94年末股本情况     占总股本(%)   93年末股本情况   占总股本%
国家股           19800             75%          16500             75%
个人股            6600             25%           5500             25%
总  计           26400            100%          22000            100%

    注:①、年末已上市流通交易的股份为:6600万股。
    ②、公司内部职工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安排,于1994年8月24日上市交易。
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1)、中国神马帘子布(集团)公司 19800        75%         
注:前十名股东中有九名个人股东持股,其持股数列入前十名之列,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额。
4、年末股东户数:13217户
六、子公司与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本公司所有权益
 平顶山神马地毯丝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BCF地毯丝产品 70%           
七、重要事项揭示
1、本公司股票于1994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
2、公司于94年4月20日在平顶山市召开了第二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份占总股本的76.7%,会议审议通过了《1993年度工作报告及94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审议通过了《199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9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章程修改议案》;
3、公司于94年12月24日在平顶山市召开了94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股份占总股本的75.99%。会议就以下事项进行了审议表决:
    ①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郭书道先生,张学仁先生、吕清海先生、魏海权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辞呈,通过增补宋春迎先生,晏树斌先生,赵启林先生,陶勤海先生,刘大法先生为公司董事。②审议了《关于转售部分股权为外资股的议案》,决定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实施方案,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③会议通过了将公司上半年盈利与下半年盈利合并分配的议案;
4、公司董事会于94年12月24日在公司本部召开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12人。会议通过原公司董事长郭书道先生,副董事长张学仁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辞呈,选举宋春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接受公司原总经理季松青先生的辞职申请,聘请宋春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5、1994年8月15日,公司实施93年年度分红派息,对全体社会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2.50元现金送2股红股,经此送股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2000万元为更为26400万元;
6、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7、公司会计事务所、公司法律顾问,注册地址无变更;
8、公司199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4167.38万元,完成年度预测103.38%,净利润7148.39万元,完成年度预测98.66%。
9、公司一九九四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议程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