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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2019-01-2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签署日:       年    月    日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及
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
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
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
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本募集说明
书及其摘要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本募集说明
书及其摘要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
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
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
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
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
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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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
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及有关的信
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
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
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做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
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
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
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
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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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 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 2018 年 6 月末的
净资产为 2,069,129.81 万元(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
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58.11%(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28.09%)。本
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61,990.23 万
元(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
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
发行公告。

    二、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
观经济、金融政策、资金供求关系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
投资者持有债券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不向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
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
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
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
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股东累计质押发行人无限售股份 54,219.12
万股,有限售股份 44,110.28 万股,合计 98,329.40 万股,占发行人 A 股总股本
371,457.61 万股的 26.47%。目前发行人控股股东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
力,股权被质押风险可控,发生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及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可能性较低。若发行人或发行人控股股东经营情况发生较大波动,将可能会影响
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或偿债能力。

    五、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粮油购销板块,粮油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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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板块收入分别为 620,127.55 万元、561,105.47 万元、671,997.04 万元和 398,200.11
万元,毛利润分别为 6,662.79 万元、571.04 万元、12,769.03 万元和 6,774.09 万
元,毛利率分别为 1.07%、0.10%、1.90%和 1.70%。发行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
弱,对投资收益的依赖较为明显,存在一定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风险。同时
发行人粮油购销板块盈利能力受粮油价格波动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粮油购
销板块毛利润及毛利率均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如果粮油价格进一步波动,可能
会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产生一定影响。

    六、发行人日常经营需保持一定数量的存货,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存货分别
为 103,791.10 万元、1,152,940.15 万元、1,330,551.52 万元和 1,373,605.95 万元。
虽然发行人已严格依据国家相关会计政策,按照单个存货项目客观、真实地计提
了存货跌价准备,但当存货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尤其当存货可现净值低于
成本时,企业将面临相应损失,影响企业的资产和利润水平。若市场经济持续不
景气,产品需求低迷时,发行人由于较高的存货占比将导致其面临一定的存货跌
价风险。

    七、发行人 2017 年末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840,431.54
万元和 366,092.31 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 30.41%和 13.25%。2018 年 6 月
末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930,974.39 万元和 501,325.88 万
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 32.43%和 17.46%,发行人短期有息债务比例相对较高,
可能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带来一定的资金周转风险。

    八、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实现利润总额分别为 40,667.08 万元、68,587.05 万
元、76,240.74 万元和 49,902.87 万元,但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为
对民生银行及锦州港的股权投资收益)保持较高水平,分别为 149,923.98 万元、
153,454.24 万元、168,109.07 万元和 90,969.97 万元,对营业利润总额贡献较高。
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粮油贸易板块盈利能力相对较弱,营业利润对投资收益依赖程
度较高,如果被投资企业出现经营亏损或财务状况恶化,发行人将面临投资收益
下降导致营业利润减少的风险。

    九、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资本公积分别为 220,321.72 万元、966,569.91 万元、
880,910.70 万元和 851,967.17 万元,发行人的资本公积变化主要原因为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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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86.10 亿元、实施转增股份及参股企业民
生银行、锦州港增发股票导致资本公积增加。若今后发行人参股企业根据需要通
过增发股票等方式增加资本金时,将相应对发行人资本公积及所有者权益产生影
响。同时,若发行人参股的上市公司民生银行、锦州港的股票市值发生大幅波动,
也将对发行人资本公积变动产生影响。

    十、发行人的所有者权益主要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
利润组成,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 416,750.50 万元、
463,053.96 万元、508,746.73 万元和 561,285.20 万元,未分配利润在所有者权益
中占比较大,并持续上升,未来发行人对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和使用,将会使发
行人所有者权益的结构产生变化,发行人存在所有者权益结构不稳定的风险。

    十一、由于发行人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相关成本和费用增长较快。发行人
近三年及一期管理费用分别为 25,911.31 万元、35,250.98 万元、38,414.31 万元
和 20,093.12 万元,销售费用分别为 4,412.85 万元、7,330.36 万元、8,021.29 万
元和 4,292.22 万元,财务费用分别为 48,883.20 万元、47,544.18 万元、82,807.88
万元和 30,104.18 万元。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期间费用合计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
比重分别为 12.75%、14.21%、16.23%和 12.69%,发行人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相对较高,若发行人未来期间费用出现大幅增长的情况,则会影响到发
行人的盈利能力。

    十二、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 191.66 亿元,占
净资产的比例为 92.63%,其中受限的长期股权投资为 123.43 亿元,占受限资产
总额的 64.40%,占比较高,主要受限原因系发行人将所持民生银行和锦州港部
分股票进行质押进行融资。此外,发行人子公司国开东方等部分股权已质押。
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较大,对未来的再融资能力产生了一定影响。

    十三、除粮油购销板块外,发行人主要投资行业包括金融业、港口运输业、
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等。发行人未来资本支出规模较大,对自有资金投资支出及
外部融资需求较大。若投资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甚至出现亏损,则会对发行人财
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十四、目前,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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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发行人子公司发生持续亏损。若今后由于经营不善或项目计划有变等原因,造
成亏损规模增加,则可能导致发行人利润扣减等不利影响。

    十五、发行人对参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均有合理规划。近期国内房地产市场
增速放缓,甚至部分地区出现房价下滑;同时发行人新型城镇化及房地产开发业
务目前主要集中在北京市、杭州市等一二线,2017 年以来一二线城市出台了一
系列的限购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影响较大。发行人针对房地产调控政策以及不断
变化的房地产市场灵活采取应对措施,受到的影响较小,但若未来房地产政策进
一步大幅收紧或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波动,将会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和盈利、偿
债能力产生影响。

    十六、近年来,发行人已通过股权投资涉足金融、港口、房地产等领域。目
前来看,发行人投资对象经营情况良好,资产价值稳定,但不排除在复杂的市场
环境影响下,出现不可预知的不利变化,导致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风险,
或盈利能力受到影响。

    十七、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635.38
万元、-156,393.63 万元、-183,298.44 万元和 93,343.45 万元,最近三年发行人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且波动较大。2016 年发行人将国开东方纳入合
并范围后,由于国开东方土地一级开发等业务处于前期投入阶段,经营活动的现
金净流出进一步扩大,2018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改
善。随着未来发行人业务的发展,若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继续为
负,将对本期债券的偿付产生一定压力。

    十八、发行人多项业务依托于下属子公司来开展。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
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母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1,947,086.78 万元、
2,989,439.37 万 元 、 3,102,360.36 万 元 和 3,154,380.84 万 元 , 净 资 产 分 别 为
1,106,867.66 万元、2,060,204.51 万元、2,205,020.73 万元和 2,268,251.52 万元,
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3.15%、31.08%、28.92%和 28.09%;2015 年度、2016 年度、
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00.00 万元、
21,705.73 万元、40,655.82 万元和 19,219.01 万元,实现净利润 103,136.11 万元、
114,905.82 万元、156,048.61 万元和 86,897.86 万元。目前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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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的分红政策。发行人除持有下属子公司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80%
股权外,均持有其他一级子公司 100%股权,有着绝对的控制权。其中,发行人
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另外 20%股权,
且根据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章程,“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的方案”“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发行人对东方
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同样有着绝对控制力。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未进
行分红,子公司资金主要用于自身业务发展。整体来说,发行人本级资产状况较
好,资产负债率较低,盈利情况较好。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发行人母体对子
公司的资金使用进行统一管理、调度,能够保证正常偿付债券本息。发行人财务
部依据公司整体的战略目标及各子公司的发展需求,负责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和
落实工作以及资金管理工作,对公司的投融资及授信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发行人
投资控股型架构有利于高效实行其制定的财务政策,严格控制负债规模,对纳入
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拥有较强的控制权,对其分红政策、分红比例均有较强的控制
力,这对发行人保持较高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若发行人子
公司持续不分红,投资收益变动等导致本级盈利能力下降,将会在一定程度影响
发行人整体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十九、为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发行人于 2018
年度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保持互保关系,发行人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且发行人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
额不超过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提供的担保余额。此互保事项已经过发行人
董事会和股东会等有权机构决议审议通过。

    发行人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公司的融资能
力,提高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效率,满足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生产
经营资金需求。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偿还债务的能力强,且发行人
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
总额,担保风险可控。

    二十、经鹏元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本期评级与公司历史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的评级存在差异,鹏元评级在进行评级时综合考虑了东方集团主体业务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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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财务风险状况等维度,通过多方面考察,给予了发行人主体及本期公司债券
AA+的信用等级。

    同时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
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期债
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甚至
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流通。

    本期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鹏元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对其进行不定
期跟踪评级。鹏元评级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发行人或本期债券
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时,鹏元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
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如果未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主体或者本
期债券的信用等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发生波动从而对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造成损失。

    二十一、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本期债券的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 AA+,
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受不可控制的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
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债券持有人亦
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期债券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
利影响。

    二十二、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
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
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
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
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
受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二十三、发行人 2018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告。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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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披露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仍然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截
至 2018 年 9 月末,发行人总资产 5,013,816.45 万元,净资产 2,090,735.57 万元;
2018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 773,809.20 万元,利润总额 73,352.76 万元,净
利 润 72,599.96 万 元 。 发 行 人 三 季 度 财 务 报 表 可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等进行查询。发行人 2018 年三季度数据不存在重大不利变
化,仍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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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3

目录 ......................................................................................................................................... 10

释义 ......................................................................................................................................... 13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5

       二、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15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9

       四、本期发行有关机构.................................................................................................. 20

       五、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人员之间的利害关系 .......................... 23

       六、认购人承诺 ............................................................................................................. 23

第二节 风险因素 ................................................................................................................. 25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 25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27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37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37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37

       三、公司资信情况.......................................................................................................... 40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49

       一、增信机制 ................................................................................................................. 49

       二、偿债计划 ................................................................................................................. 49

       三、偿债保障措施.......................................................................................................... 51

       四、本期债券违约情形及处理...................................................................................... 5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6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独立性...................................................................................... 60

       三、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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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71

      五、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 77

      六、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情况.......................................................................................... 84

      七、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 91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94

      九、行业状况与竞争情况............................................................................................ 116

      十、公司经营方针与战略规划.................................................................................... 129

      十一、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安排 ................................................ 130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31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报表........................................................................ 133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 143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45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46

      五、有息债务情况........................................................................................................ 184

      六、受限资产 ............................................................................................................... 185

      七、其他事项 ............................................................................................................... 187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01

      一、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

      二、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201

      三、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201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 202

      五、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203

      六、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 204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 205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制定............................................................................ 205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 205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 215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 215

      二、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215

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237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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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48

      一、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248

      二、查阅地点 ............................................................................................................... 248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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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东方集团      指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含 40 亿元)的“东方
本次债券                            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本期债券                            指
                                          券(第一期)
实际控制人                          指    张宏伟先生
控股股东                            指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发行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东方集团股
募集说明书                          指    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东方集团股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理人、安信证券
审计机构、会计师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机构、鹏元评级                  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律师                    指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监管银行                            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合格投资者                          指    《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上市交易场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中证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东方实业                            指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润澜                            指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粮仓                            指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东方粮油                            指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国开东方                            指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商业投资                            指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物业                            指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合能源                            指    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大成饭店                            指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金联金服                            指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财务公司                        指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民生银行                            指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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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                              指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网络                            指    东方集团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新鸿基                              指    北京新鸿基盛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诚致德盛                            指    天津诚致德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金联金控                            指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百盛坤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百盛坤达                            指
                                          伙)
宁波泓沣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钰璟投资                            指    共青城钰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
余额包销                            指
                                          后,将未售出的公司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                          指    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最近三年及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指
一期                                      月
最近三年                            指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
工作日                              指
                                          包括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法定假日                            指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
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等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
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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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126965908A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

    联系人:王华清

    邮政编码:150001

    设立日期:1989年8月16日

    注册资本:3,714,576,124元

    电话号码:0451-53666028

    传真号码:0451-53666028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国
营贸易或国家限制项目取得授权或许可后方可经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对
外工程承包,职业中介;物业管理;经销建筑轻工材料,家具,家居装饰材料,
建筑机械,五金交电,卫生洁具;生产、销售电接触材料产品,开发无银触头
相关产品;粮食销售,水稻种植,优良种子培育、研发。

     二、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发行人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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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发行人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上述董事会提交的所有议案。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8 年 3 月 9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426 号文核准,发行人
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
行条款。

    (三)本期债券的基本条款

    1、发行主体: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4、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
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
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
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
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
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
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
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附第 1 年末和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
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由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利率区间后,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
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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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1 年末和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 年和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
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1 个和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的通知。若发行人
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
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
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的通知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
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
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
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
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内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
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0、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 100 元。

    11、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2、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公司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3、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1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
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交易、质押等操作。

    1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另计利
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6、发行首日:2019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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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起息日:2019 年 1 月 29 日。

    18、利息登记日:本期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 个
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
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1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 月 29 日为上
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
投资者第 1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
1 月 29 日;若投资者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 月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 月 29 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
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投资者在第 1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为 2020 年 1 月 29 日之前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本金及最后
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之前的第 1 个交易日。

    21、兑付日:本期债券本金兑付日为 2022 年 1 月 29 日。若投资者第 1 年
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 月 29 日;若投资者
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如
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2、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
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23、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
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
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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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2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评级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为 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2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拟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息偿付。

    27、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簿记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31、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32、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
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
债务。

    3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9 年 1 月 24 日。

    发行首日:2019 年 1 月 28 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 月 29 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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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68 号经开区大厦第 9 层 901 室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联系人:王华清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235 号东方大厦

   联系电话:0451-53666028

   传真号码:0451-53666028

   邮政编码:150001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项目负责人:马能

   项目组成员:马能、杨均天、李雨萌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2 号国投金融大厦 12 层

   联系电话:010-83321237

   传真:010-83321405

   邮政编码:100034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负责人:赵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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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杜林红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联系电话:010-58091056

传真:010-58091100

邮政编码:100025

(四)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联系人:高世茂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路16号院7号楼9层

联系电话:010-58350505

传真:010-58350077

邮政编码:100039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联系人:金善姬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26号新闻大厦8层806室

联系电话:010-62216006-613

传真:010-62212002

邮政编码:100005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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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马能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2 号国投金融大厦 12 层

联系电话:010-83321237

传真:010-83321405

邮政编码:100034

(七)监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经营场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 88 号

负责人:艾民

联系人:宋佳

联系电话:0451-85715672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 88 号

邮编:150090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联系人:汤毅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004232

传真:021-68802819

邮政编码: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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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

   经营场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负责人:聂燕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五、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人员之间的利
害关系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
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
他重大利害关系。

     六、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
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
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
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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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提供的其他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施行的经济政策、货币政策及国际环境等
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债券属
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
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使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的实际投资
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
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
部门的审批及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交所
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
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和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
本期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交易,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
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
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
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
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期债券不设担保,能否按期足额偿付本息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且
本期债券的期限较长,在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
展状况、国家相关政策、资本市场状况等外部环境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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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
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可能会使债券持有人面临一
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次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专项偿债账户和偿
债保障措施来控制、降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
措施不能完全、及时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
100.00%,能够按约定偿付贷款本息,目前发行人不存在银行贷款延期偿付的状
况。最近三年,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重要业务往来时,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
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
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
险或不可控制的因素使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发行人出
现不能按约定偿付到期债务本息或在业务往来中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的情况,亦
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持有人受到不利影响。

    (六)评级的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经鹏元评级综合评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债券信用等级是反映债务预期损失的一个指
标,其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规避风险的参考值,并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
本期债券的偿还做出了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了任
何判断。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鹏元评级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
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发生任何影
响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
主体长期信用级别或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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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动,从而对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粮油购销板块,粮油购销
板块收入分别为 620,127.55 万元、561,105.47 万元、671,997.04 万元和 398,200.11
万元,毛利润分别为 6,662.79 万元、571.04 万元、12,769.03 万元和 6,774.09 万
元,毛利率分别为 1.07%、0.10%、1.90%和 1.70%。发行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
弱,对投资收益的依赖较为明显,存在一定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风险。同
时发行人粮油购销板块盈利能力受粮油价格波动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粮
油购销板块毛利润及毛利率均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如果粮油价格进一步波动,
可能会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产生一定影响。

    2、存货跌价风险

    发行人日常经营需保持一定数量的存货,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存货分别为
103,791.10 万元、1,152,940.15 万元、1,330,551.52 万元和 1,373,605.95 万元。虽
然发行人已严格依据国家相关会计政策,按照单个存货项目客观、真实地计提
了存货跌价准备,但当存货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尤其当存货可现净值低
于成本时,企业将面临相应损失,影响企业的资产和利润水平。若市场经济持
续不景气,产品需求低迷时,发行人由于较高的存货占比将导致其面临一定的
存货跌价风险。

    3、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 2017 年末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840,431.54 万
元和 366,092.31 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 30.41%和 13.25%。2018 年 6 月末
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930,974.39 万元和 501,325.88 万元,
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 32.43%和 17.46%,发行人短期有息债务比例相对较高,可
能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带来一定的资金周转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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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营业利润对投资收益依赖的风险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实现利润总额分别为 40,667.08 万元、68,587.05 万元、
76,240.74 万元和 49,902.87 万元,但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为对民
生银行及锦州港的股权投资收益)保持较高水平,分别为 149,923.98 万元、
153,454.24 万元、168,109.07 万元和 90,969.97 万元,对营业利润总额贡献较高。
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粮油贸易板块盈利能力相对较弱,营业利润对投资收益依赖
程度较高,如果被投资企业出现经营亏损或财务状况恶化,发行人将面临投资
收益下降导致营业利润减少的风险。

    5、资本公积变动的风险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资本公积分别为 220,321.72 万元、966,569.91 万元、
880,910.70 万元和 851,967.17 万元,发行人的资本公积变化主要原因为发行人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86.10 亿元、实施转增股份及参股企业
民生银行、锦州港增发股票导致资本公积增加。若今后发行人参股企业根据需
要通过增发股票等方式增加资本金时,将相应对发行人资本公积及所有者权益
产生影响。同时,若发行人参股的上市公司民生银行、锦州港的股票市值发生
大幅波动,也将对发行人资本公积变动产生影响。

    6、所有者权益结构不稳定风险

    发行人的所有者权益主要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组成,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 416,750.50 万元、463,053.96
万元、508,746.73 万元和 561,285.20 万元,未分配利润在所有者权益中占比较
大,并持续上升,未来发行人对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和使用,将会使发行人所有
者权益的结构产生变化,发行人存在所有者权益结构不稳定的风险。

    7、期间费用占比较高风险

    由于发行人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相关成本和费用增长较快。发行人近三年
及一期管理费用分别为 25,911.31 万元、35,250.98 万元、38,414.31 万元和
20,093.12 元,销售费用分别为 4,412.85 万元、7,330.36 万元、8,021.29 万元和
4,292.22 万元,财务费用分别为 48,883.20 万元、47,544.18 万元、82,807.88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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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 30,104.18 万元。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期间费用合计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
比重分别为 12.75%、14.21%、16.23%和 12.69%,发行人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相对较高,若发行人未来期间费用出现大幅增长的情况,则会影响到发
行人的盈利能力。

    8、受限资产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 191.66 亿元,占净资产
的比例为 92.63%,其中受限的长期股权投资为 123.43 亿元,占受限资产总额的
64.40%,占比较高,主要受限原因系发行人将所持民生银行和锦州港部分股票
进行质押进行融资。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较大,对未来的再融资能力产生了一
定影响。

    9、发行人未来支出较大的风险

    除粮油购销板块外,发行人主要投资行业包括金融业、港口运输业、新型
城镇化开发行业等。发行人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87.03 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18.60 亿元用于收购国开东方股权、13.50 亿元用于丰台区青
龙湖文化会都核心区 B 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2.20 亿元用于丰台区青龙湖文
化会都核心区 C 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21.80 亿元用于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
A01、A02 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20.00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和子公司银行及其
他机构借款。发行人未来资本支出规模较大,对自有资金投资支出及外部融资
需求较大。若投资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甚至出现亏损,则会对发行人财务及经
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10、发行人投资亏损的风险

    目前,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等发
行人子公司发生持续亏损。若今后由于经营不善或项目计划有变等原因,造成
亏损规模增加,则可能导致发行人利润扣减等不利影响。

    11、未来房地产业务投资风险

    发行人目前主要有大成饭店的改造项目及投资企业国开东方参与的新型城
镇化开发项目。发行人对参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均有合理规划,但由于近期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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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房地产市场增速放缓,甚至部分地区出现房价下滑,因此发行人的投资在未
来可能会面临一定风险。

    1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已通过股权投资涉足金融、港口、房地产等领域。目前来
看,发行人投资对象经营情况良好,资产价值稳定,但不排除在复杂的市场环
境影响下,出现不可预知的不利变化,导致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风险,
或盈利能力受到影响。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635.38 万元、
-156,393.63 万元、-183,298.44 万元和 93,343.45 万元,最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且波动较大。2016 年发行人将国开东方纳入合并范围
后,由于国开东方土地一级开发等业务处于前期投入阶段,经营活动的现金净
流出进一步扩大。随着未来发行人业务的发展,若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继续持续为负,将对本期债券的偿付产生一定压力。

    14、发行人股权被质押的风险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股东累计质押发行人无限售股份 54,219.12 万
股,有限售股份 44,110.28 万股,合计 98,329.40 万股,占发行人 A 股总股本
371,457.61 万股的 26.47%。目前发行人控股股东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
能力,股权被质押风险可控,发生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及控制权发生变更的
情形可能性较低。若发行人或发行人控股股东经营情况发生较大波动,将可能
会影响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或偿债能力。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与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相关性较高,投资的金融和港口
交通等行业受国民经济发展周期的影响较大。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居民
收入不断增加和消费升级等因素影响下,发行人所在行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但
若经济周期下行导致国民经济增速放缓,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放慢,居民消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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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量减少,则可能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及经营活动带来一定影响,存在一
定的经营业绩下滑或波动的风险。

   (1)粮油购销业

   粮油购销业务是发行人发展的重点,并已成为发行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从市场情况来看,国内粮食生产已实现连续十年以上增产,但由于粮食收购价
格受国家干预、进口粮食成本进一步下降、国内市场竞争加剧等原因,发行人
的粮油购销板块在未来面临较大压力。若原粮市场运行情况持续走低,则可能
对发行人的主营收入和毛利率产生负面影响。

   (2)港口交通业

   发行人参股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港口行业,而港口业与航运业、物
流业等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紧密相关,其兴衰与国际、国内总体的经济、贸易
的发展态势密切相依存。油轮、散货船运输需求的增长与世界各国经济和进出
口额的增长存在高度的正相关关系。全球经济复苏前景及实际增长情况,将直
接影响航运业的增长,继而影响港口业的发展和盈利能力。

   (3)金融业

   由于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以及中国经济周期性下行的叠加效应,给公司主
要参股公司民生银行的业务发展造成一定压力,整体经营风险呈上升趋势,资
产质量有所影响。同时,国际、国内资本市场的波动,以及银行业市场竞争日
益激烈,对民生银行开展相关业务和增加中间业务收入等带来一定影响。

   (4)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发行人收购的国开东方以新型城镇化开发和文化产业投资为主营业务。随
着中国的城镇化改革继续深入,全国范围内对基础建设的需求继续增加。中国
经济是否能在新常态下平稳运行,保持一定增长速度,对国开东方在建项目的
未来盈利能力有重要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发行人粮油行业虽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实现了较高的营业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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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但该公司主要从事大宗粮油贸易,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前期投资较大,盈利能
力还有待加强。同时,公司经营品种较少,高端品牌米的经营量小,自有品牌
还没有有效树立,全国品牌米的销售网络尚没有建设完成,品牌米没有形成大
规模销售。而粮油市场上的中粮集团等龙头企业实力雄厚,市场认知度较高,
发展相对稳定,给发行人带来较大的竞争压力。

    公司参股的锦州港为环渤海重要港口,但是周边地区港口较多,与相邻港
口存在一定的交叉和竞争,交叉共享的腹地将对货源产生直接的竞争。营口港
和葫芦岛港与锦州港有相同的腹地及目标市场;在辽宁地区的国际航运领域,
大连港是锦州港的最大竞争者。虽然目前各个港口存在着较为明确的分工,但
是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可能会对锦州港的货源产生分流作用,进而影响
参股公司锦州港的业务量和盈利水平。

    银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一定程度上会对银行的经营
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巨大考验。目前公司参股的民生银行发展势头良好,资产
规模持续扩大,但随着金融机构纷纷进行业务转型,民生银行是否能够在激烈
竞争中保持并提高行业地位,对未来的盈利能力有较大影响。

    3、粮食价格受市场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粮食产品的物流、贸易业务。国内粮油价格与国际粮油价
格关联性日趋紧密,并受国内宏观经济条件和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呈现出一
定程度的周期性波动。2014 年四季度开始,我国粮油价格进入缓慢下行区间,
并于 2016 年一季度达到 2012 年以来最低点,2016 年一季度以后,我国粮油价
格波动趋于平稳,并于全年总体呈现振荡偏弱走势。如果发行人存货成本缺乏
控制并对未来价格出现误判,将对经营及盈利能力造成直接影响。

    4、自然灾害风险

    重大自然灾害、疾病对粮食采购、加工和销售贸易影响较大。公司虽然对
自然灾害、疾病采取了一些预防措施,如先销后收、边收边销等方式规避自然
灾害所造成的风险,但重大自然灾害和疾病的发生,仍然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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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粮食减产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粮食产量虽保持逐年增长态势,但增长趋势有所减缓。根据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6 年我国粮食总产量 6.16 亿吨,较 2015 年减少
0.84%,为 2004 年来的首次减产。同时考虑到自然灾害,政策影响等多方面因
素,未来若出现粮食持续减产,可能会给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6、突发事件引发的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发行人的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东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但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等对公司经
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个人发生突发事件,则公司的治理结构可能会产生突发
变化,从而引发一定风险。

    (三)管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如果经营不善,发行人的自然人实际控制人若出现持股
大幅变动甚至更换,将存在无法对发行人持续的产业及资金支持,可能导致发
行人产业发展的后劲不足,对公司营业务收入产生潜在影响。同时,若变更新
的实际控制人改变原有发行人的经营策略,存在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产生不确定
的影响。

    2、业务多元化管理的风险

    发行人经营范围广,主营业务及投资产业涵盖粮油加工业、金融业、港口
交通业、新型城镇化开发等领域。多元化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散风险,但
是多元化的发展导致发行人员工人数及下属分支机构的数量也随之增多,组织
结构和管理体系日趋复杂。发行人开展多元化经营会造成人、财、物等资源分
散,管理跨度大,提升了管理的难度,使得发行人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3、管理及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现拥有在职员工 735 人,其中高管人员 19 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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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董事兼任高管职务 3 人)。公司拥有较为稳定的管理层,管理类人员普遍加
入公司时间较长,同时拥有较高学历。若发行人不能采用有效的短中长期激励
手段,以及建立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激励好现有的管理和技术团队,对外未
能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未来发行人可能存在人员流失的风险。

    4、投资控股型架构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风险

    发行人多项业务依托于下属子公司来开展。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母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1,947,086.78 万元、
2,989,439.37 万元 、3,102,360.36 万元 和 3,154,380.84 万元,净资产分别为
1,106,867.66 万元、2,060,204.51 万元、2,205,020.73 万元和 2,268,251.52 万元,
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3.15%、31.08%、28.92%和 28.09%;2015 年度、2016 年度、
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00.00 万元、
21,705.73 万元、40,655.82 万元和 19,219.01 万元,实现净利润 103,136.11 万元、
114,905.82 万元、156,048.61 万元和 86,897.86 万元。目前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无
明确的分红政策。发行人除持有下属子公司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80%股权外,均持有其他一级子公司 100%股权,有着绝对的控制权。其中,发
行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另外 20%
股权,且根据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章程,“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发
行人对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同样有着绝对控制力。报告期内,发行
人子公司未进行分红,子公司资金主要用于自身业务发展。整体来说,发行人
本级资产状况较好,资产负债率较低,盈利情况较好。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发行人母体对子公司的资金使用进行统一管理、调度,能够保证正常偿付债券
本息。发行人财务部依据公司整体的战略目标及各子公司的发展需求,负责年
度财务预算的编制和落实工作以及资金管理工作,对公司的投融资及授信工作
进行统一安排。发行人投资控股型架构有利于高效实行其制定的财务政策,严
格控制负债规模,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拥有较强的控制权,对其分红政策、
分红比例均有较强的控制力,这对发行人保持较高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有一
定的促进作用。若发行人子公司持续不分红,投资收益变动等导致本级盈利能
力下降,将会在一定程度影响发行人整体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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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策风险

    1、粮油行业政策风险

    在一系列强有力的支农惠农政策的支撑下,我国粮食产量在 2004-2015 年
间实现了连续 11 年增产。2016 年我国粮食总产量 6.16 亿吨,较 2015 年减少
0.84%,为 2004 年来的首次减产。2016 年中央一号文提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
构性改革。同时自 2016 年起,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调
整为“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玉米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随着
农业供给侧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相关政策的调整将会对发行人经营政策和盈利
能力产生影响。

    2、港口交通业政策风险

    未来如果国家调整港口行业政策,或对钢铁、石化等港口行业依存度较高
的产业发展政策进行调整,都将对发行人参股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影响,进而影
响到发行人的经营、投资策略以及盈利能力。

    3、金融业政策风险

    随着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经济体量不断扩大,金融业也蓬勃发展,发行人
每年都可从参股的民生银行获得可观分红收益。然后,随着我国允许民营银行
设立的政策放开、国有银行改制的加速,金融领域的参与者增多,竞争也越来
越激烈。国家政策可能对发行人参股银行未来的盈利增速带来一定压力。

    4、新型城镇化及房地产政策风险

    我国仍处于城市建设时期,对基础工程及配套设施的需求较大,国家也通
过鼓励投资、消费等方式加速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若
未来受全球经济放缓的影响,国内经济趋向保守,则可能影响发行人新型城镇
化开发项目的盈利能力。此外,近期国内房地产市场增速放缓,甚至部分地区
出现房价下滑;同时发行人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目前主要集中在北京市、杭州
市等一二线城市,2017 年以来一二线城市出台了一系列的限购政策,对房地产
市场影响较大。发行人针对房地产调控政策以及不断变化的房地产市场灵活采
取应对措施,受到的影响较小,但若未来房地产政策进一步大幅收紧或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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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出现大幅波动,将会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和盈利、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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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鹏元评级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鹏元
评级出具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
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
望为稳定。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根据鹏元评级对于信用等级的符号及定义的阐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和债券信用评级等级各划分成 9 级,分别用 AAA、AA、A、BBB、BB、B、
CCC、CC 和 C 表示,其中,除 AAA 级,CCC 级(含)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
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

    鹏元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级别的
涵义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
低。

    鹏元评级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本级别的涵义为本期债券偿安全
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鹏元评级对东方集团本期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公司债券的评级
结果为 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该级别反映
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该等级的评定是考虑到公司粮油购销
业务具有较强的产区粮源优势,近年收入规模较大;公司股权投资质量较好;
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项目储备量较大,业务持续性较好,且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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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增强了公司的资本实力。同时中证鹏元也关注到了近年公司新型城镇化开
发业务投资规模大,且该部分业务未来资金回流时间及盈利性存在较大的不确
定性;粮油购销业务利润空间较小,股权投资质押比例较高,有息负债规模大,
其他应收款规模大幅攀升,面临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以及存在一定的或有负债
风险等风险因素。

    2、正面

    公司粮油购销业务具有较强的产区粮源优势,近年收入规模较大。公司粮
油购销业务主要由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负责,东方粮仓地处黑龙江省,且
在五常、方正、肇源三个优质水稻主产区设立了加工园区,具有较强的产区粮
源优势。2015-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公司粮油购销业务收入分别为 62.01 亿元、
56.11 亿元、67.20 亿元和 39.82 亿元,规模较大。

    公司所持股权质量较好,投资收益较大。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分别持有民
生银行及锦州港 2.92%和 15.39%的股权,账面价值分别为 108.94 亿元和 9.55
亿元,所持股权质量较好;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民生银
行投资收益分别为 14.41 亿元和 8.66 亿元,且 2017 年公司主要通过出售方正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01.SH,以下简称“方正证券”)股权获得投
资收益 1.72 亿元,对公司营业利润的贡献较大;2017 年公司通过持股锦州港和
民生银行合计获取分红 3.07 亿元。

    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提升了公司的资本实力。公司资本实力较强,2016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86.10 亿元,用于收购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股权及其项目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资
本实力,且将业务拓展至新型城镇化开发,截至 2017 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计 195.65 亿元,规模较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提升了公司的资本实力。

    公司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项目储备量较大,业务持续性较好。公司新型城
镇化开发业务项目储备量较大,截至 2018 年 6 月末,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二级
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 208.60 万平方米,已竣工 28.19 万平方米,项目储备量较
大,业务持续性较好。

    3、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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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表现不佳,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持续亏损,未来资金
回流时间及盈利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新型城镇化开
发业务持续的资金投入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表现较差,2015-2017 年公司经
营活动现金分别净流出 0.96 亿元、15.64 亿元和 18.33 亿元,且 2018 年 6 月末
新型城镇化业务二级开发项目计划总投资 353.88 亿元,已投资规模达 240.99 亿
元,投资规模较大;随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的
发布,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中商业、办公用房以及公寓的销售风险加剧,未来
该部分业务资金回流时间及盈利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粮油购销业务利润空间较小,且存在一定的客户集中度风险。近年受
粮食流通行业低迷影响,公司粮油购销业务毛利率较低,2015-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分别为 1.07%、0.10%、1.90%和 1.70%,利润空间较小;2015-2017 年
及 2018 年 1-6 月公司粮油购销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 33.53%、
41.45%、38.76%和 41.53%,存在一定的客户集中度风险。

    公司股权投资质押比例较高。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所持锦州港和民生
银行股权已质押股数占比分别为 91.51%和 99.99%,股权质押比例较高。

    公司其他应收款规模大幅攀升。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为 72.17 亿元,同比增长 473.21%,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5.40 亿元,规模较大;
2018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82.07 亿元,主要为公司子公司借出
的项目合作款,需关注该部分款项未来的回收时间和坏账损失风险。

    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大,面临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
司有息负债合计 249.20 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 86.81%,其中短期有息负债
合计 150.83 亿元,面临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

    公司面临一定的或有负债风险。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
计 27.88 亿元,占当期所有者权益的比重为 13.48%,被担保对象主要为公司控
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有限”)及其子公司,公司存在一
定的或有负债风险。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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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鹏元评级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评级在初次评级结束后,
将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评级将
持续关注受评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
等因素,以对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鹏元评
级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主体须向鹏元评级提供最新的财
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评级将依据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
用评级。鹏元评级将在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 2 个月内披露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果未能及时公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鹏元评级将披露其原因,并说明跟踪评
级结果的公布时间。

    自此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此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
项时,发行主体应及时告知鹏元评级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评级亦将
持续关注与受评对象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
元评级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受评对象信用评级。如发行主
体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鹏元评级有权根
据受评对象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评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评级暂时
失效或终止评级。

    鹏元评级将及时在公司网站(www.cspengyuan.com)、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跟踪评级报告,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
其他渠道公开披露的时间。

     三、公司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历史评级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因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资信评级情
况如下表: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历史信用评级情况表

主体长期
             评级展望   变动方向            评级机构              评级时间
信用级别
  AA          稳定        维持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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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A+         稳定       维持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8-06-25
   A+         稳定       维持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8-04-27
  AA+         稳定       首次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8-04-08
   A+         稳定       首次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5-10-08
   AA         稳定       维持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5-09-28
   AA         稳定       维持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5-07-25
   AA         稳定       维持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5-03-09
   AA         稳定       维持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5-01-07
    注:2018 年 11 月 5 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
限公司。

    最近三年,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东方集团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均评定
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18 年 7 月 20 日,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最新
一次的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8】1750 号),确定维持东方集团主体长期信
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鹏元评级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出具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9】第 Z【6】号 01)对
东方集团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定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对于与其他评级
公司对发行人的评级结果存在差异的事项,主要原因如下:

    1、评级机构在评级理论和评级方法上具有相对独立性
    评级机构对受评对象偿债能力的分析侧重点不完全相同,因此对同一受评
对象的评级会因评级机构的不同而可能出现评级结果的差异。鹏元评级对公司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定的核心是揭示其按期足额偿付一般无担保债务的能力和
意愿,级别评定主要是分析影响公司未来债务偿还能力和意愿的各种因素,包
括行业发展趋势及影响,主体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方面,最终对债务偿还的
能力和意愿及违约风险的大小做出评价。
    2、本次评级应用的具体的标准、方法、模型和程序
    在对东方集团的评级过程中,鹏元评级采用了自身制订的《企业主体长期
信用评级方法》所规定的方法、模型和程序。
    根据《企业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方法》,鹏元评级对东方集团采用的评级基本
方法为:从受评主体信用风险影响因素出发,遵循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评估相
结合、个体评级和支持评级相结合、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运用企业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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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信用等级二维评估矩阵得出受评主体基础信用等级。
   二维评估矩阵主要包括两个维度,分别为受评主体的业务发展状况和受评
主体的财务风险状况。其中业务发展状况的重点考虑因素包括外部运营环境、
公司治理和管理、公司经营竞争力、公司背景和外部支持四个方面;财务风险
状况的重点考虑因素包括公司规模、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成长能
力五个方面。
   在此基础上,鹏元评级综合考虑受评主体面临的内外部重大且特殊的风险
调整事项对受评主体基础信用等级进行调整得出参考信用等级。通过本评级方
法得出的受评主体参考信用级别为分析师提交等级建议以及评审委员会评定级
别的参考,并不能完全代替评审委员会的专业判断,评审委员会有权在此级别
基础上结合专家经验,确定受评主体最终的信用等级。
                           图-企业主体长 期信用评级框 架




   根据《企业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方法》,鹏元评级运用的评级模型为:采用评
分表工具,通过构建业务发展状况评估模型和财务风险状况评估模型,设置各
评级要素的衡量标准和评分方法,并根据重要性原则,按照层级分解的方式由
专家意见给出各子要素的评级权重,计算得出受评主体业务发展状况和财务风
险状况各自的总评分,再通过各自的映射关系得到业务发展状况等级和财务风
险状况等级,最后通过下表的评估矩阵,得出受评主体基础信用等级。

                         表-企业主体信用等级二维评估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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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发展                             财务风险状况
  状况      最小        较小      中等        较高       很高         极高
  极好      AAA         AAA       AAA         AAA        AA+          AA
   强       AAA         AA+        AA         AA-         A+           A
令人满意    AA+         AA         AA-         A+          A           A-
  尚好      AA          AA-        A+          A          A-         BBB+
   弱       AA-         A+          A          A-        BBB+         BBB
  较弱       A+          A         A-        BBB+        BBB          BB+

    根据《企业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方法》,鹏元评级采用的评级程序主要包括:
(1)前期准备,即在项目承揽工作完成后,由评级部组建评级项目组并与发行
人进行联系,由发行人准备资料,项目组通过公开渠道搜集企业及其所属行业
的相关资料,了解并分析企业的基本情况和行业的现状及发展;(2)尽职调查,
按照鹏元评级《现场调研工作指引》对企业的业务和财务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分析;(3)报告撰写及审核,主要工作包括由项目组根据掌握的各类评级信息
对企业信用风险进行风险和评价,撰写评级报告初稿,提出信用等级建议并申
报,初稿完成后经过项目组、评级部、评级总监三级审核并提交评审会;(4)
项目评审并出具评级结果,主要工作包括评审会评审并确定受评对象的信用等
级,出具评级结果。
    3、本次评级过程重要指标的选取情况及评级方法和模型的具体应用
    (1)业务发展状况
    业务发展方面,鹏元评级综合考量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影响的重要因
素,主要在外部运营环境、公司经营竞争力等方面考察评估了东方集团的业务
发展能力。外部运营环境选取的指标包括:行业环境及其前景、区域环境和供
需对公司运营的影响等。项目组在确定以上指标后主要的判断和评价基础为:
我国粮食作物主要生长于北方,存在一定的产销市场割裂问题,部分区域粮食
供需矛盾较为明显。针对此种情况我国近年着力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各地针
对粮食品种的供需矛盾,主动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在一定程度上促
进了粮食流通行业的发展。由于粮油购销业务盈利空间有限,近年来公司通过
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等方式将经营业务拓展至新型城镇化开发及房地产领域。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需求较为旺盛。但国家及北京市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土地
出让和房地产开发的调控政策,加大了房地产行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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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经营竞争力方面选取的指标包括:公司扩张、市场占有率、成本优势
和区域多元化等。项目组在确定以上指标时主要的判断和评价基础为:近年来
公司粮油购销业务规模较大,但受国际、国内市场价格以及农业供给侧改革等
因素影响,收入规模存在一定波动。公司粮油购销业务货款结算主要采用先款
后货方式,整体周转效率较高,但该项业务毛利率较低,盈利能力较弱。2016
年公司将业务拓展至新型城镇化开发及房地产领域,收入来源有所丰富,且目
前公司房地产项目储备规模较大,未来收入来源较有保障。
    (2)财务风险状况
    鹏元评级选取的财务风险状况主要指标包括:公司规模、盈利能力和偿债
能力。项目组在确定以上指标时主要的判断和评价基础为:
    公司规模方面,近年来,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并购、扩张,公司总资产
及净资产规模快速扩大,净利润水平有一定波动,营业活动收现情况较好,公
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
    盈利能力方面,随着公司业务在新型城镇化开发及房地产领域的拓展,收
入来源有所丰富,但目前新型城镇化开发及房地产业务收入占比仍较小。公司
粮油购销业务毛利率水平较低,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利润主要来源于投资
收益。
    偿债能力方面,近年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但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表现较好。此外,公司还可通过外部融资缓解短期债务压力,截至 2018 年 6 月
末,公司未使用授信额度 102.52 亿元,财务弹性尚可。
    4、鹏元评级评审委员会决定的东方集团评级结果及评审依据:
    经项目组申报后,经鹏元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决定,东方集团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级别为 AA+,展望为稳定。评审依据如下:
    (1)公司粮油购销业务具有较强的产区粮源优势,近年收入规模较大。
    公司粮油购销业务主要由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负责,东方粮仓地处黑
龙江省,具有较强的产区粮源优势。2017 年公司粮油购销业务收入为 67.20 亿
元,规模较大,同比增长 19.76%。
    (2)公司所持股权质量较好,投资收益较大。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分别持有民生银行及锦州港 2.92%和 15.39%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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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分别为 108.94 亿元和 9.55 亿元,所持股权质量较好;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民生银行投资收益分别为 14.41 亿元和 8.66 亿元,
对公司营业利润的贡献较大;2017 年公司通过持股锦州港和民生银行合计获取
分红 3.07 亿元。
       (3)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提升了公司的资本实力。
       公司资本实力较强,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86.10 亿元,主
要用于收购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股权及其
项目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资本实力,且将业务拓展至新型城镇化开发,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95.65 亿元,规模较大,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有效提升了公司的资本实力。
       (4)公司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项目储备量较大,业务持续性较好。
       公司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项目储备量较大,2017 年末新型城镇化开发项目
总建筑面积 170.31 万平方米,已竣工 28.19 万平方米,项目储备量较大,业务
持续性较好。
       综上,鹏元评级对东方集团的评级过程严格遵循了监管部门和鹏元评级的
业务合规要求,严格遵循了鹏元评级《公司债券评级方法》相关要求,并在评
级方法运用上保持了一致性和连续性。鹏元评级对东方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评定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结论客观、合理。

       (二)获得主要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使用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
关系,无延期支付银行贷款本息的情况发生,融资渠道较为畅通,融资能力强。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获得主要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 3,378,406.48 万元
人民币,其中已使用额度为 2,353,203.42 万元人民币,未使用额度为 1,025,203.06
万元人民币。发行人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发行人
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 100%,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债
务。

                表-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金融机构授信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未使用余额
编号               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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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占比
 1      交通银行                                  60,000        40,680       32.20%
 2      兴业银行哈分行                           100,000        87,300       12.70%
 3      招商银行哈尔滨文化宫支行                 391,200       381,200        2.56%
 4      民生银行                                 385,000    174,562.94       54.66%
 5      龙江银行                                  60,000        40,000       33.33%
 6      哈尔滨银行                                80,000        80,000                -
 7      农村商业银行                              20,000        20,000                -
 8      渤海银行北京分行                          25,820        19,820       23.24%
 9      工商银行                                  52,000        40,600       21.92%
 10     华夏银行                                 110,000        39,994       63.64%
 11     进出口银行                                30,000        30,000                -
 12     浦东发展银行                              50,000        50,000                -
 13     中国银行                                  15,000        15,000                -
 14     新湖期货公司                            1,347.00      1,347.00                -
 15     平安银行                                 150,000       124,500       17.00%
 16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560,000       460,000       17.86%
 17     昆仑信托                                  30,000        30,000                -
 18     财务公司                                 250,000       129,200       48.32%
 19     包商银行呼和浩特支行                      20,000        10,000       50.00%
 20     农行方正支行                              50,000        50,000                -
 21     建设银行北京延庆支行                      60,000        56,600        5.67%
 22     中信银行沈阳分行                         150,000        88,800       40.80%
 23     民生银行(中国人寿保险)                 432,000       160,000       62.96%
 24     民生银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              97,200        36,000       62.96%
 25     金巍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343.03        343.03                -
 26     北京银行聊城支行                        3,000.00      3,000.00                -
 27     国开北京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             91,402.45     91,402.45                -
 28     上海二三四五融资租赁公司               20,000.00     20,000.00                -
 29     平安信托                               80,000.00     69,000.00       13.75%
 30     四川长宁竹海商业银行                    4,094.00      3,854.00        5.86%
                   合计                        3,378,406     2,353,203       30.35%

       (三)发行人与主要客户最近三年业务往来情况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均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最近三年及
一期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四)发行人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及偿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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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以来,发行人共发行 11 只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合计规模 65.20
亿元。其中,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6 只,合计规模 35 亿元;中期票
据 3 只,合计规模 22.5 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 只,规模 4.1 亿元;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 1 只,规模 3.6 亿元。发行人已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
况如下:

                   表-发行人合并范围发行的债券和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明细表
                                                                单位:亿元、年、%
    债券简称            发行总额    发行期限    发行日期    票面利率      状态
18 东方 02               3.60       1+1+1       2018-04-27     7.20       未到期
17 东方 SCP001           5.00       0.7397      2017-10-17     6.00     已到期偿还

17 国东 01               4.10        2+1        2017-01-09     6.50     已到期偿还
16 东方集 SCP003         5.00       0.7397      2016-08-31     3.68     已到期偿还
16 东方集 SCP002         5.00       0.7397      2016-08-26     3.80     已到期偿还
16 东方集 SCP001         5.00       0.7397      2016-08-10     3.88     已到期偿还
15 东方 MTN003           7.50         3         2015-11-03     5.94     已到期偿还
15 东方 CP002            10.00        1         2015-09-11     4.39     已到期偿还
15 东方 MTN002           7.50         3         2015-06-17     6.50     已到期偿还
15 东方 CP001            5.00         1         2015-05-11     4.90     已到期偿还
15 东方 MTN001           7.50         3         2015-01-26     6.75     已到期偿还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已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没有违约或
迟延支付本息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
净资产的比例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已公开发行发行公司债券余
额 3.60 亿元。如发行人本次申请的公司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债券
余额为人民币 40 亿元,占发行人 2018 年 6 月末的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
19.33%,不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40.00%,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六)影响债务偿还的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指标表
                                                                          单位: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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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18 年 6 月末/1-6 月         2017 年末/度     2016 年末/度    2015 年末/度
 流动比率                            1.54                 1.78            2.42            0.72
  速动比率                           0.80                 0.94            1.47            0.57
 资产负债率                       58.11%               57.49%          58.55%          49.79%
利息保障倍数                         1.37                 1.88            1.45            1.87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指标表(可比)
                                                                                    单位:倍
   项目           2018 年 6 月末/1-6 月      2017 年末/度        2016 年末/度    2015 年末/度
 流动比率                          1.54                 1.78             2.42            1.46
  速动比率                         0.80                 0.94             1.47            0.65
 资产负债率                     58.11%               57.49%           58.55%          59.33%
利息保障倍数                       1.37                 1.88             1.48            1.38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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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
管理、流动性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
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无增信措施。

     二、偿债计划

    (一)利息的支付

    1、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9 年 1 月 29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
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2020 年至 2022 年间每年的 1 月 29 日为本期债券上
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在第 1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为 2020 年 1 月 29 日;若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1 月 29 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
计息年度的利息。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
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
加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偿付

    1、本期债券本金兑付日为 2022 年 1 月 29 日。若投资者第 1 年末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 月 29 日;若投资者第 2 年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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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本期债券本金的偿付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偿付的具
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
告中加以说明。

     (三)具体偿债计划

    1、偿债资金的主要来源

    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入和净利
润,发行人较充足的现金流入和良好的盈利能力将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
有力保障。

    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
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621,436.93 万元、634,319.57 万元、796,210.79 万元和
429,532.37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39,659.63 万元、72,048.01 万元、74,263.04 万
元和 49,425.09 万元,发行人营业收入规模较大且较为稳定,净利润规模较大,
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
的 现 金 流入 分 别 859,544.25 万 元 、 852,336.25 万 元 、 1,032,125.40 万 元 和
532,581.95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总体上保持较高水平。

    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的不断发展,发行人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经营
性现金流也将保持较为充裕的水平,从而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较好的保障。

    2、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发行人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
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流动资
产余额为 2,805,205.68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 590,368.51 万元,应收票据 12,601.00
万元,应收账款 9,318.76 万元,预付款项 21,083.76 万元,其他应收款 667,748.70
万元,存货 1,330,551.52 万元。截至 2017 年末,不含存货的流动资产余额为
1,474,654.16 万元,不含存货及受限货币资金的流动资产余额为 1,414,729.59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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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余额为 2,865,276.03 万元,其中货币
资金 505,155.41 万元,应收票据 15,594.50 万元,应收账款 7,364.09 万元,预付
款项 52,884.27 万元,其他应收款 767,258.05 万元,存货 1,373,605.95 万元。截
至 2018 年 6 月末,不含存货的流动资产余额为 1,491,670.08 万元,不含存货及
受限货币资金的流动资产余额为 1,420,766.92 万元。在需要时,流动资产变现可
以保障本期债券及时偿还。

    同时,发行人财务状况优良,信贷记录良好,拥有较好的市场声誉,与多
家国内外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
力。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获得主要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 3,378,406.48
万元人民币,其中已使用额度为 2,353,203.42 万元人民币,未使用额度为
1,025,203.06 万元人民币。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发行人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
获得足够资金,发行人完全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
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三、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证本期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发行
人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包括组建偿付工作小组、建立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
理人的长效沟通机制、健全风险监管和预警机制及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
完整的确保本期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的保障体系。

     (一)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
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
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
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
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
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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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
有人会议”。

       (三)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安信证券担任
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安信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
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
管理人”。

       (四)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管理办法》、《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
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
防范偿债风险。

    发行人将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
项信息披露,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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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0、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1、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
化;

   12、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或交易条件;

   13、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4、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5、发行人预计不能或实际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金或利息;

   16、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
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17、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18、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服务;

   1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限定发行人特定行为

   根据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或
授权人士,在本期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
债券本息时,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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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期债券违约情形及处理

    (一)本期债券违约的情形

    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期债券项下的违
约事件:

    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或回购(如适用)时,发行人未
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或利息;

    2、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根据发行人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的约定,发
行人未能偿付该等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或被宣布到期应付的本金或利息;

    3、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第
1项所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在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面值
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
未予纠正;

    4、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期债券的还
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期
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5、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
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6、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
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
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7、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的情形。

    (二)针对发行人违约的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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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
本金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债券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
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故意迟延履行《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约定下的义务或职责,致使债券持有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受托
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包括其在本募
集说明书中做出的有关声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加速清偿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但非因受托管理人自身故意或
重大过失原因导致其无法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职的除外。

    (三)争议解决方式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就守约方因违
约方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本期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
应适用中国法律。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
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
方有权继续行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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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126965908A
注册资本              人民币3,714,576,124元
法定代表人            孙明涛
成立日期              1989年8月16日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
邮政编码              150001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王华清
电话号码              0451-53666028
传真号码              0451-53666028
股票简称及代码        东方集团(600811)
所属行业              批发业
                      粮食收购。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国
                      营贸易或国家限制项目取得授权或许可后方可经营)。对外经
                      济技术合作,对外工程承包,职业中介;物业管理;经销建筑
经营范围
                      轻工材料,家具,家居装饰材料,建筑机械,五金交电,卫生
                      洁具;生产、销售电接触材料产品,开发无银触头相关产品;
                      粮食销售,水稻种植,优良种子培育、研发。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一)发行人的设立及历史沿革情况

    1、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是由东方企业集团改组设立的社会募集公司。东方企业集团组建于
1988 年,1989 年经国家体改委同意,成为全国最先试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之一,
并于 1989 年 8 月 16 日取得黑龙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2300001101285 号《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一家投资
控股型企业集团,是黑龙江省第一家实现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民营企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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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国最早实行股份制改造并获准上市的企业之一。

    1990 年经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银金管字(90)37 号文批准,东方企
业集团于 1990 年 3 月 15 日至 4 月 5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3,500 万股社会公众股。
为规范股份制运作,经 1992 年 12 月 19 日股东大会批准,黑龙江省体改委黑体
改发(1992)第 417 号文批准,对原东方集团进行了改组,确定其中的 13 家企
业组成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
89 号文复审通过,公司于 1993 年 11 月 9 日至 1993 年 11 月 28 日发行每股面值
1.00 元 A 股人民币的记名普通股 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69 元/股。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证上(1993)字第 2115 号文审核批准,公司股票于 1994 年 1 月 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上市时股本为 10,500 万股,其中法人股
3,000 万股,社会流通股 7,500 万股(其中 400 万股为内部职工股)。

    1995 年 5 月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实施 10 股送 5 股的分红方案,使总股
本变更为 15,750 万股。199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实施 1995 年配股方案,10 配 2
股,配股后总股本变更为 18,900 万股。其中:法人股 5,400 万股,社会流通股
13,500 万股。1996 年 7 月 30 日,公司实施 1994 年、199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即 1994 年度向法人股东每 10 股送 1.66 股红股,向社会公众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66 元(含税);1995 年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1.66 股红股,两次总
计共送红股 4,033.80 万股,公司股本总额由 18,900.00 万股增至 22,933.80 万股,
其中法人股 7,192.8 万股,流通股 15,741 万股。

    1997 年 6 月 25 日,公司实施 199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2 股,另以资本公积金 10∶1 的比例转增股本,
此方案实施后,总股本变更为 29,813.94 万股。1997 年 7 月 18 日,公司实施 1997
年配股方案,比例 10∶1.90(以 1997 年 6 月 25 日公司实施 1996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配股价 7.8 元,配股后,总
股本变更为 35,478.59 万股,其中法人股 11,127.26 万股,流通股 24,351.33 万股。

    1999 年 8 月 26 日,公司实施 199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0 送 1 股派发 0.1
元),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0 转增 1 股),实施以上方案后,公司总股
本变更为 42,574.31 万股,其中:法人股 13,352.71 万股,流通股 29,221.6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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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实施 1999 年配股方案,比例 10∶2.5(以 1999 年末的股
本总额为基数),配股价 7 元,配股后,总股本变更为 52,189.70 万股,其中法
人股 15,662.71 万股,流通股 36,526.99 万股。

    2001 年 8 月 8 日,公司根据 200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 200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 10∶1 的比例转增股本,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 元(含税)。此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7,408.68 万股,其中法
人股 17,228.99 万股,流通股 40,179.69 万股。

    2002 年 7 月 17 日,公司根据 200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 2001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 10 送 1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此方案实施后,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3,149.54 万股,其中法人股 18,951.88 万股,流通股 44,197.66
万股。

    2004 年 7 月 14 日,公司根据 200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 2003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2 股。此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75,779.45 万股,其中法人股 22,742.26 万股,流通股 53,037.19 万股。

    2006 年 8 月 14 日,公司根据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
相关股东会决议,实施股权分置方案,以现有流通股股份 530,371,903 股为基数,
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本次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 132,592,976 股,即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 2.5 股的转增股
份,非流通股股东获得所持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此方案实施后,公司总
股本变更为 89,038.75 万股,其中法人股 22,742.26 万股,流通股 66,296.49 万股。

    2007 年 7 月 25 日,公司根据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 2006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送 0.7 股,转增 1.3 股。此方案实施后,公司
总股本变更为 106,846.50 万股,其中法人股 27,290.71 股,流通股 79,555.79 万
股。

    2008 年 8 月 8 日,公司根据 2007 年股东大会决议,实施 2007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2.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此
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28,215.80 万股,其中法人股 32,748.86 万股,
流通股 95,466.94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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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17 日,公司根据 2008 年股东大会决议,实施 2008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送 1 股,转增 2.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
税)。此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66,680.54 万股,其中法人股 42,573.51
万股,流通股 124,107.03 万股。2011 年发行人法人股全部流通。

    2014 年 4 月 22 日,公司根据 2013 年股东大会决议,实施 2013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66,805,3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0,004,161.22 元。方案
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 3,169,361,575.13 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以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66,805,3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0,004,161.22 元。方案实施
后留存未分配利润 4,161,964,193.02 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2014 年度无资本
公积转增及派发股票股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9,056.09 万股,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公司原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1,666,805,374 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57,366,249 元。

    2016 年 10 月 17 日,东方实业与东方润澜签署《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与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东方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全
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66,346,232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6.32%)以协议
转让方式转让给东方润澜。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
益变动后,东方实业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直接持有
公司 0.30%股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12.46%。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6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63,936,292.11 元,公司 2016 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10,994,509,660.98 元。鉴于公司 2016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负,未满足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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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2016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857,366,249 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857,209,875 股。2017 年 7 月实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
 加至 3,714,576,124 股。

       3、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张宏伟先生,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和置换的情况如下:

       2016 年 5 月,东方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 11.91 亿股,募集资金总额 87.03 亿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86.10 亿元。其中募集资金 18.60 亿元用于向
 控股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由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
 公司收购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37.50%的股权。2016 年 6 月 24 日,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完成了收购西藏华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国开东方
 37.50%股权的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收购完成后,东方集团商业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国开东方 78.40%股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将 2016 年 6 月 30
 日确定为购买日。2016 年 6 月 30 日,国开东方总资产为 1,542,775.62 万元,超
 过 2015 年末东方集团总资产的 50%,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1、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发行人股东数量和持股数量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前十大股东明细
                                                                         单位:股、%
排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608,854,587      16.39
 2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462,822,071      12.46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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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博时资本-民生银行-博时资本创利 5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76,059,000         4.74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昆仑信托东方集团定增二号集合资
 4                                                                        138,714,090         3.73
      金信托计划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昆仑信托东方集团定增一号集合资
 5                                                                        138,714,090         3.73
      金信托计划
 6    博时资本-民生银行-博时资本创利 2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11,800,000         3.01
 7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西藏华鸣定鑫 30 号资产管理计划              104,588,596         2.82
      兴瀚资管-兴业银行-兴赢 1 号 2 期特定多客户专项资产管理
 8                                                                        102,060,191         2.75
      计划
 9    博时资本-民生银行-博时资本创利 4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78,000,000         2.10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信托恒利丰 203 号单一资
10                                                                         78,000,000         2.10
      金信托
                                合计                                    1,980,914,605       53.32
                1、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为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和东方集团有限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上述股东关联
                2、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系或一致行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向公司出具
  动的说明
                的说明,同一管理人旗下多个资产管理计划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2、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图所示:

                                       图-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注:截至 2018 年 11 月 17 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 30,000,020 股,增持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492,822,091 股,占发行人
 已发行总股本的 13.27%。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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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8 月 26 日,法定代
        表人张宏伟,注册资本 10 亿元,实际控制人为张宏伟,主营业务:项目投资;
        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珠宝首饰、煤炭(不在北京
        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食用
        农产品、橡胶制品、矿产品、金属矿石、金属材料;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集
        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交流;信息咨询(不含中介);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
        险化学品)

               截至 2017 年末,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581.63 亿元,负债总额 385.98
        亿元,所有者权益 195.65 亿元;2017 年度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6.14
        亿元,净利润 6.37 亿元。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张宏伟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 0.30%的股份,通
        过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发行人 29.66%的股
        份,合计持有公司 29.96%的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张宏伟,男,中国籍,1954 年出生,无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
        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除发行人体系公司之外,张宏伟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
        基本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序                              公司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要经营范围
号                              级别    (万元)
1    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一级        5,000    100.00%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2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一级    5 万美元    100.00% 可开展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任何经营活动
     United     Petroleum    &
3    Natural        GasHoldings 一级     5 万美元    100.00% 可开展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任何经营活动
     Limited
4    United Energy Holdings 一级         5 万美元    100.00% 可开展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任何经营活动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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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mited
5    合讯投资有限公司         二级       5,000    99.00%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6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二级     100,000    94.00%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交流等
                                                           原油和天然气的开发,发展和生产及向油田提供
7    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二级    6 亿港元    71.39%
                                                           专利技术支持服务
                                                         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咨询外包;计算
     东方集团网络信息安全技                              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投资管理;项目投
8                           三级        50,000    90.20%
     术有限公司                                          资;投资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开发、销售电子产品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商务
                                                         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矿产品、食用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                              农产品、冶金材料、金银饰品、焦炭、煤炭、橡
9                           三级        10,000    55.00%
     公司                                                胶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金属材料、金属制品、
                                                         钢材的销售,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仓
                                                         储服务(除危险品),食品流通。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商务
                                                         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矿产品、食用
10 东方集团物产有限公司       三级      10,000    95.00% 农产品、冶金材料、金银饰品、焦炭、煤炭、橡
                                                         胶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区内企业间的
                                                         贸易及贸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品)。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实业
11                          三级         1,000   100.00%
     司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产品设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
                                                         办展览展示活动;文化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                              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咨
12                          三级        50,000   100.00%
     司                                                  询;物业管理;销售食用农产品、谷类、豆类、
                                                         薯类、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
                                                         理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
                                                         类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制品、金属矿石、金属
                                                         材料;销售食品。
13 辉澜投资有限公司           三级    5 万美元   100.00% 投资管理。
                                                         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法律、行政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14                        三级         300,000    53.33% 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
   司
                                                         件所列的为准。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社会经济咨询;物业管理;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
15                        三级          40,342    41.14% 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
   司
                                                         险品);设计、代理、制作、发布国内广告。

               实际控制人其他投资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股权结构图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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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独立性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
构、财务等方面与发行人关联方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
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性

    发行人在业务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独立从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人员独立性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在人员方面相互独立。发行人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
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

    3、资产独立性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在资产方面相互独立,对生产经营中使用的房产、设施、
设备以及商标等无形资产拥有独立完整的产权,该等资产可以完整地用于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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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机构独立性

     发行人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能,独立
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
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建立健全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
建立了独立的内部组织结构,各部门之间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独立行使经营
管理职权。发行人上述机构均能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规范运作、独立决策。

     5、财务独立性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具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
制度,依法独立核算并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和税务登
记号,依法独立纳税。

     6、发行人具有自主经营能力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依法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
立足市场,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开拓发展空间,已创造了良好的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拥有 12 家一级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全部纳入
合并报表范围。

     1、一级子公司

                    表-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一级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粮食收购。水稻种植;粮食进出
                            口贸易;经销:农副产品、粮食;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哈尔滨 牧草种植与销售;牧草综合利用;         90,000.00     100.00
                            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粮
                            食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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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商业投资
                   北京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736,000.00     100.00
有限公司
西藏鸿烨投资有限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委托经营
                   西藏                                     70,000.00     100.00
公司                    管理。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
                   五常 粮食加工、仓储、销售。              10,000.00       80.00
产业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天缘粮油
                   北京 批发预包装食品、投资管理等。         5,000.00     100.00
营销有限公司
东方粮仓五常农业
                        稻谷收购、稻谷仓储、销售。大
高科技示范园区有   五常                                     15,000.00     100.00
                        米销售。水稻种植。
限公司
黑龙江东方大厦管
                 哈尔滨 技术咨询、投资与资产管理。             300.00     100.00
理有限公司
东方粮仓种业科技
                   五常 粮食收购。                           3,000.00     100.00
发展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        粮食进出口贸易流通、农业技术
                   香港                              35,000.00 万美元     100.00
贸易有限公司            服务及交流、股权投资。
金联合众融资租赁
                   天津 融资租赁业务等                      20,000.00     100.00
有限公司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        实业投资、企业管理与咨询、财
                 哈尔滨                                    150,000.00       51.00
公司                    务顾问、投资顾问
北京冰灯米业有限
                   北京 粮食加工                                 50.00    100.00
公司

     其中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1)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 年 8 月 1 日

     注册资本:9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 368 号 1508 室

     法定代表人:池清林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水稻种植;粮食进出口贸易;经销:农副产品、粮
食;牧草种植与销售;牧草综合利用;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粮食加工。

     截至 2017 年末,东方粮仓有限公司总资产 529,381.90 万元,总负债
429,188.79 万元,所有者权益 100,193.11 万元;2017 年度,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650,513.62 万元,净利润-20.42 万元。

     (2)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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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736,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570 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
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打印服务;复印服务;传真服务;体育项目组织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移;仓储服务(需要审批的除
外);经济信息咨询(不含心理咨询);酒店管理;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
工程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工艺美术品、日用品;软件
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
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
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末,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 2,673,097.97 万元,总
负债 2,131,478.65 万元,所有者权益 541,619.32 万元;2017 年度,东方集团商
业投资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21,995.00 万元,净利润-26,684.89 万元,净利
润为负主要系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处于前期开发投入阶段,
2017 年度确认收入较少。

    (3)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3 月 26 日

    注册资本:7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拉萨市达孜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亚良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委托经营管理;投资咨询、信息咨询(中
介服务除外);酒店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策划、企业人才培训;公司财务顾
问;投资顾问;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文化活动策划;技术开发、咨
询、转让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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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

    截至 2017 年末,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 71,019.29 万元,总负债 12.77
万元,所有者权益 71,006.51 万元;2017 年度,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0 万元,净利润-3,290.15 万元,主要为当期公司证券投资收益及年末时点
公允价值变动。

    (4)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 年 05 月 06 日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五常市五常镇向太阳街

    法定代表人:辛赵升

    经营范围:粮食加工、仓储、销售、大豆分离蛋白、大豆浓缩蛋白、大豆
组织蛋白、豆粕、豆油、稻糠油、稻糠油粕、甜菊糖、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
制造。技术开发。企业自有房屋、机械设备租赁。

    截至 2017 年末,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总资产 47,769.93 万元,
总负债 43,483.09 万元,所有者权益 4,286.84 万元;2017 年度,东方粮仓五常稻
谷产业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422.69 万元,净利润-739.96 万元,净利润为负
主要为粮食销售市价下降,对营业收入产生不利影响所致。

    (5)北京东方天缘粮油营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 年 01 月 06 日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18 室

    法定代表人:宋修强

    经营范围:批发预包装食品;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不
含心理咨询);商标代理;销售文具用品、工艺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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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末,北京东方天缘粮油营销有限公司总资产 6,001.07 万元,总
       负债 5,180.36 万元,所有者权益 820.71 万元;2017 年度,北京东方天缘粮油营
       销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57.19 万元,净利润-692.67 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
       为公司开办初期费用支出所致。

            (6)东方粮仓五常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 年 01 月 09 日

            注册资本:15,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五常市卫国乡长安村

            法定代表人:辛赵升

            经营范围:稻谷收购。农业新技术推广示范、智能浸种催芽、基地建设。
       稻谷仓储、销售。大米销售。水稻种植。

            截至 2017 年末,东方粮仓五常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有限公司总资产
       50,716.09 万元,总负债 40,649.07 万元,所有者权益 10,067.02 万元;2017 年度,
       东方粮仓五常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402.73 万元,净利
       润-1,071.28 万元,亏损主要原因系经营规模尚小,折旧摊销规模较大导致净利
       润为负。

            2、主要联营企业

                                  表-发行人主要联营企业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参股公司全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吸收公共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货款;国内外结算;
                          票据贴现;发放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
中国民生银行股            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北京                                                     3,648,534.88       2.92
份有限公司                银行卡业务;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
                          保险;保管箱;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
                          他金融业务。
                          港务管理、港口装却,水运辅助业(除客货运偷);公
锦州港股份有限            路运偷;物资仓储;成品油、化工产品、建筑材料、农
                  锦州                                                       200,229.15      15.39
公司                      副产品、钢材、矿产品销售;煤炭批发经营;土地开发
                          整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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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
                              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物流服务,投资管理咨
                              询、水上移动通讯业务等。
东方集团财务有                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
                    哈尔滨                                                           300,000.00   30.00
限责任公司                    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
                              艺术品批发及零售;艺术品鉴定;组织文化艺术交流(不
                              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销售工艺品、字画、珠宝首
东方艺术品有限
                     北京     饰;提供艺术品版权、著作权、所有权、收益权交易代       10,000.00    40.00
公司
                              理服务;工艺美术设计;会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动画、动漫设计;数字化技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
成都冰翼数字
                     成都     作、节目版权交易、代理、电视剧、广播剧、综艺、            708.33    33.59
技术有限公司
                              专题、专栏、动画片。
Orient Art         英属维尔                                                        35,000.00 万
                              艺术品投资。                                                        40.00
Limited              京群岛                                                               港元
国 金 阳 光 (北
京)农业科技有       北京     农业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                      1,000.00    30.00
限公司
北 京 滨 湖 恒兴
                              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
房 地 产 开 发有     北京                                                            10,000.00    40.00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中介除外);企业管理。
限公司
北 京 青 龙 湖盛
                              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
通 房 地 产 开发     北京                                                            10,000.00    60.00
                              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管理服务。
有限公司
杭 州 捷 曜 投资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与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
                     杭州                                                             1,000.00    30.00
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咨询
杭 州 鑫 悦 置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水电安
                     杭州                                                             3,000.00    50.00
有限公司                      装(除电力设施)

               发行人主要联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本金为 283.66 亿元人民币,发行人持有其 2.92%的股份。
         主要经营业务为:吸收公共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货款;办理国内外结
         算;办理票据贴现;发放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
         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金融
         业务。

               截至 2017 年末,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59,020.86 亿元,总
         负债 55,122.74 亿元,净资产 3,898.12 亿元;2017 年度,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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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42.81 亿元,净利润 509.22 亿元。

    (2)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2 亿元人民币,发行人持有其 15.39%的
股份。公司属交通运输业,主要从事港口装却、仓储及船货代理服务,港口主
要装卸的货种有原油、成品油、煤炭、粮食、集装箱、矿石、钢材、建材、化
肥、化工产品等。

    截至 2017 年末,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1,558,558.47 万元,总负债
944,665.61 万元,净资产 613,892.86 万元;2017 年度,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453,149.62 万元,净利润 15,317.05 万元。

    (3)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 1992 年 9 月 18 日取得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
理局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1994 年 3 月 26 日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开始正式经营
金融业务,1996 年 6 月 7 日公司获得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外汇经营权。注
册资本 30 亿元。公司目前主要的业务有: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
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
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货款及委托投
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
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货款及融资
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等业务。

    截至 2017 年末,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619,983.32 万元,总负
债 307,551.92 万元,净资产 312,431.39 万元;2017 年度,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162.31 万元,净利润 3,142.50 万元。

     四、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概况

                        表-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情况表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份         任期起止日期



                                      7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张宏伟      名誉董事长、董事         男         1954 年         2017 年 6 月-2020 年 6 月
  孙明涛            董事长             男         1977 年         2017 年 6 月-2020 年 6 月
  关焯华           副董事长            男         1955 年         2017 年 6 月-2020 年 6 月
   方灏           董事兼总裁           男         1973 年         2017 年 6 月-2020 年 6 月
  张惠泉        董事兼副总裁           男         1967 年         2017 年 6 月-2020 年 6 月
  徐彩堂           独立董事            男         1948 年         2017 年 6 月-2018 年 6 月
  胡凤滨           独立董事            男         1960 年         2017 年 6 月-2020 年 6 月
  王旭辉           独立董事            男         1960 年         2017 年 6 月-2020 年 6 月
  田益明           独立董事            男         1968 年         2017 年 6 月-2020 年 6 月
  李亚良          监事会主席           男         1956 年         2017 年 6 月-2020 年 6 月
  胡曾铮             监事              女         1976 年         2017 年 6 月-2020 年 6 月
   佟欣              监事              女         1968 年         2017 年 6 月-2020 年 6 月
  刘艳梅           职工监事            女         1968 年         2017 年 6 月-2020 年 6 月
  刘慧颖           职工监事            女         1965 年         2017 年 6 月-2020 年 6 月
   田健             副总裁             男         1965 年         2017 年 6 月-2020 年 6 月
  辛赵升            副总裁             男         1963 年         2017 年 6 月-2020 年 6 月
  张明根            副总裁             男         1970 年         2017 年 6 月-2020 年 6 月
  党荣毅           财务总监            男         1969 年         2017 年 6 月-2020 年 6 月
  王华清          董事会秘书           男         1977 年         2017 年 6 月-2020 年 6 月

    注: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6 月 6 日收到独立董事徐彩堂先生的辞职报告书,徐彩堂先生因连续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近六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相关规定,
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及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担任的职务。
根据相关规定,徐彩堂先生在公司完成补选独立董事之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简历

     1、董事会成员简历

     张宏伟,男,中国籍,1954 年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东方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东方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长,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

     孙明涛,男,中国籍,1977 年出生,工学学士、法学学士。曾任美加投资
(天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董
事兼总裁。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粮仓有限公司董事长,民
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民生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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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关焯华,男,中国籍,1955 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
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东大高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粮仓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

   方灏,男,中国籍,1973 年出生,硕士。曾任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总监、投行事业群财务顾问部总经
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常务副
总裁、总裁,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总裁,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东方粮仓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

   张惠泉,男,中国籍,1967 年出生,经济法硕士。曾任北京市石景山区人
民法院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北京嘉诚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东方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首席律师,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民生电商控
股(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徐彩堂,男,中国籍,1948 年出生,本科,注册会计师。曾任黑龙江省二
轻厅财务处长,黑龙江省地税局总会计师,已退休。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胡凤滨,男,中国籍,1960 年出生,硕士,高级律师。现任北京市中高盛
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北京市非公经济人士联谊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中介人
士联谊会理事会理事,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旭辉,男,中国籍,1960 年出生,本科,高级律师。现任黑龙江高盛律
师集团事务所律师,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田益明,男,中国籍,1968 年出生,本科。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学院路营业部总经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历

   李亚良,男,中国籍,1956 年出生,大专,会计师。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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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锦
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胡曾铮,女,中国籍,1976 年出生,法学硕士、EMBA,律师。曾任江西
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重
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总经理,北
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监、法务部总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助理
总裁。现任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佟欣,女,中国籍,1968 年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刘艳梅,女,中国籍,1968 年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东方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处处长,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东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总监,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东方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刘慧颖,女,中国籍,1965 年出生,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东方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处长,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东方粮仓
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田健,男,中国籍,1965 年出生,硕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建筑
师。曾任黑龙江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建筑师;北京太阳火文化产
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开东方城镇发
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辛赵升,男,中国籍,1963 年出生,大专,会计师。曾任黑龙江省北大荒
米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东方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方正园区总经理。
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东方粮仓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张明根,男,中国籍,1970 年出生,硕士,律师执业资格。曾任中润律师
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世纪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总办副主任、法律顾问,北大
资源集团所属东莞三元盈晖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助理总裁,方正集团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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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法务部法务总监,北大资源集团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北大资源集团所属昆山高
科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裁,国测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
事。

    党荣毅,男,中国籍,1969 年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东方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东大高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东方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金联金服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监事,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王华清,男,中国籍,1977 年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四川长虹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董办主管、融资并购处经理,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兼职情况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
要兼职情况(含在下属子公司任职)如下表所示:

                 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兼职情况

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局主席
 张宏伟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民生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副董事长
                     西藏东方电商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经理
 孙明涛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东方粮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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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方灏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监事
张惠泉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北京市非公经济人士联谊会理事会                  理事
胡凤滨
                北京市中介人士联谊会理事会                    理事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旭辉           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                     律师
田益明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路营业部              总经理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李亚良           锦州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胡曾铮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
佟欣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副总监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监事
刘艳梅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监事
               东方粮仓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
田健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董事、总裁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辛赵升        黑龙江东方粮仓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杭州东方道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东方粮仓五常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东方粮仓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张明根
                   苏州德崇园艺有限公司                       监事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董事
党荣毅             东方粮仓商贸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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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架构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颁布的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的相关规定,建立了现代化企业制度,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章程》,
设置了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构建了责任清晰、授
权严密、关系明确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了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性。

                            图-发行人组织架构图




    (二)公司治理情况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发行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表决办法和表决程序的相关规定,确保所有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及权利,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发行人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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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
供的任何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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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发行人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履行职责,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能
够以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
决议。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副董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能够按照相
关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工作。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并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入原
则的前提下,可以针对实际情况,对投资项目进行适当调整;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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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
他职权。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发行人监事会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对董事、经理和其他
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发行人重大经营决策的合法、合
规性进行监督,对发行人实施财务监督,切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监事会议
事规则》,在日常工作中能够独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
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
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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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列席董事会会议;

    (10)《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关于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三)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发行人内设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经营部、法务部、审计稽核部、信息部、
设计中心、行政部、企划宣传部 9 个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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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提出人力资源战略,制定人力资源规划,依据公
司经营发展目标,根据科学配置人力资源的原则,拟订人员编制和配置计划;

   (2)制定定岗定编方案,员工招聘计划,外派人员的聘免工作;

   (3)员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的办理及年检、缴费及变更工作;

   (4)制定薪酬与福利政策,编制公司年度工作总额计划及薪资调整方案;

   (5)负责企业文化活动策划及组织。

    2、财务部

   (1)公司风险控制;

   (2)税务管理工作;

   (3)资金管理工作;

   (4)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及落实工作;

   (5)日常经营、财务核算、费用控制与考核相关工作。

    3、经营部

   (1)组织编制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经营计划,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下
属业务单位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2)向下属业务单元下达业绩目标,监控下属业务单元业绩完成情况,对
下属业务单元的业绩评价工作;

   (3)参与下属业务单元资产的年度全面清查和盘点工作,负责对下属业务
单元的资产质量及处置提供评审意见;

   (4)项目跟踪管理工作。

    4、法务部

   (1)公司法律事务的相关工作;

   (2)审核公司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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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参与公司重要经济合同,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4)代理公司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5)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负责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
工作。

    5、审计稽核部

   (1)对下属子公司及投资项目进行投资预算审计、招投标审计,合同项目
审计,审计监督,制定内部控制制度;

   (2)对下属子公司及投资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专案审计;

   (3)对经济投资活动进行监督,建立建全内部审计制度,提高经济效益,
保障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4)对重要岗位人员所在部门任职期间内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单位资产、负
债和损益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行政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的
审查和评价。

    6、信息部

   (1)根据公司需求进行网站应用系统、办公应用及业务平台的技术支持和
实施;

   (2)保障公司网络、应用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3)为公司提供客户端支持服务;

   (4)完善公司 IT 办公设备的资产管理制度。

    7、设计中心

   (1)公司各类工程、装饰、装修设计;

   (2)负责公司各业务板块相关产品包装、装饰设计工作。

    8、行政部

   (1)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的执行及监督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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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外事执行及各处室协助接待工作;

        (3)公司档案资料的保管、整理、资料查询工作;

        (4)印信使用管理及监督;车队管理及车辆的调动;

        (5)公司营业执照工商年检、变更等工作。

        9、企划宣传部

        (1)日常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管理与各项相关工作统筹;

        (2)公司形象的建设与维护;

        (3)公司文化宣传平台的运作和维护;

        (4)公司外部关系的维护;

        (5)公司各类各项重大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6)对员工进行文化宣传推广工作;

        (7)负责协调公司与员工关系的和谐发展关系。

         六、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

        1、发行人母公司情况

                          表-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母公司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持股   表决权
  母公司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比例   比例
东方集团有限公                                  项目投资、投资管
               有限公司      北京     张宏伟                     100,000.00 11.87     11.87
司                                              理等
西藏东方润澜投
               有限公司      西藏     谢嘉桐    商务服务业         1,000.00 16.39     16.39
资有限公司

        2、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情况详见第五节“三(一)1、一级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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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情况

    发行人合营和联营公司情况详见第五节“三(一)2、主要联营企业”。

    4、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表-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                            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关系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其它关联方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
          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民生电商武汉分公司                               其他关联方
      北京民商智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东方集团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二)关联方交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表-2017年度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费                                    162.33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信贷系统软件                                  183.69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委贷手续费                                     17.94
              合计                               -                                363.96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表-2017年度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品牌米销售                   18.32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米销售                   15.43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品牌米销售                       7.00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牌米销售                       5.32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米销售                       3.35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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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占用费                13,143.32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占用费                 4,810.07
其他关联方                                      餐饮、住宿及销售月饼                 7.28
                    合计                                     -                  18.010.09

    3、关联担保情况

    (1)发行人作为担保方为关联方(含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

             表-截至2017年末发行人作为担保方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51,200.00       2016-06-29   2019-06-28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       2016-10-20   2021-10-19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0       2017-05-10   2019-05-09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东方集团
                                                 91,402.45       2016-09-05   2018-05-31
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41,000.00       2017-01-09   2020-01-09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260,000.00       2016-10-19   2019-10-18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5,000.00       2017-11-29   2018-11-28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10,000.00       2017-09-19   2018-09-18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20,000.00       2017-06-15   2018-11-02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2017-03-27   2018-07-2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0,000.00       2017-11-03   2018-11-01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0,000.00       2017-10-26   2018-04-26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0,000.00       2017-09-29   2018-05-15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5,000.00       2017-01-17   2018-01-16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6,000.00       2017-03-06   2018-03-02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5,000.00       2017-11-29   2018-11-28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000.00       2017-12-28   2018-12-28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30,000.00       2017-12-28   2018-12-27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30,000.00       2017-03-21   2018-03-13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0,000.00       2017-05-04   2018-03-13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4,300.00       2017-06-14   2018-11-09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30,000.00       2017-06-14   2018-11-09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45,000.00       2017-06-21   2018-06-12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8,400.00       2017-08-21   2018-08-16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7,600.00       2017-08-21   2018-08-16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4,000.00       2017-10-16   2018-10-15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0       2017-11-13   2018-11-13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0       2017-03-30   2018-03-29


                                         86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3,000.00      2017-11-22     2018-11-22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17-09-01     2018-08-31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17-07-31     2018-01-31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55,000.00      2017-03-13     2018-03-14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17-11-03     2018-11-02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17-10-26     2018-10-25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      2017-11-24     2018-12-15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17-05-02     2018-05-01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      2017-12-05     2018-12-08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2017-07-20     2018-07-19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2017-03-31     2018-03-31
      黑龙江金联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000.00      2017-12-28     2019-03-27
                         合计                            1,612,902.45                           -

          (2)其他关联担保情况

                                表-截至2017年末其他关联担保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担保责
                                        最高担保                                       任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借款余额
                                          金额                                         已经履
                                                                                       行完毕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     北京国开国寿城镇
司、北京青龙湖国   发展投资企业(有
际会展有限公司、   限合伙)、国开东     211,680.00        2014/4/30       2024/5/13      否         196,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方城镇发展投资有
有限公司北京什刹   限公司
海支行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国开东 北京滨湖文慧置业
                                         60,000.00       2015/10/30      2019/10/29      否          50,000.00
方城镇发展投资有 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国开东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
                                         90,000.00        2015/9/25       2019/9/24      否          80,000.00
方城镇发展投资有 展有限公司
限公司
                   山东世粮粮油有限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2,000.00        2017/11/2       2018/11/2      否           2,000.00
                   公司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 山东世粮粮油有限
                                          1,000.00         2017/6/2        2018/6/2      否           1,000.00
有限公司         公司
黑龙江金联云通小 金联合众农业科技
                                          5,000.00        2016/9/22       2019/9/20      否           5,000.00
额贷款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87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黑龙江金联云通小 金联盛源商贸有限
                                           15,000.00       2016/9/22     2017/11/27          是                  -
额贷款有限公司   公司
山东世粮粮油有限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
                                            2,000.00      2017/10/24     2018/10/23          否                  -
公司             米业有限公司
      合计                                386,680.00                                                   334,000.00

             (3)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

                         表-截至2017年末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2017/12/20         2018/12/19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50,000.00    2016/10/28         2018/10/28
                           合计                              70,000.00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表- 2017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998.15

             5、其他关联交易

                         表-2017年度关联方资产托管及其他零星劳务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定价方式及决策
             交易类型                       关联方名称                     金额
                                                                                             程序
         其他资产托管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4.34            协议价
         注:发行人与东方物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将其自有房产东方大厦委托东方物业管理,双方约定东方
     物业可将闲置的楼层对外出租,收取的租金归东方物业所有,发行人除不需向东方物业支付物业管理费之
     外,每年还向东方物业收取托管收入 100 万元(含税)。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表-截至2017年末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14             0.17
     应收账款           北京民商智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0.03                   -
     预付账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33.33                     -
     预付账款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267.18                      -



                                                     88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其他应收款      北京民商智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0             0.02
其他应收款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65,223.29                   -
其他应收款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9,489.10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表-截至2017年末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金额
其他应付款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65.40
其他应付款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395.65

     7、其他

     (1)关联方存款及取款
                          表-截至2017年末关联方存款取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账面余额
                               资金结算和存款                                 3,844,602.86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结算和取款                                      3,848,708.10
                               利息收入(注)                                       1,334.57
    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支付给发行人存款利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利率执行。

     (2)向关联方借款
                        表-截至2017年末发行人向关联方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账面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利息                           2,158.4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费用                           4,439.42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借款利息                           1,672.74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贴现票据借款                          60,000.00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票据贴现息                            2,042.78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利息                               635.44

     (3)关联方资金往来
                        表-2017年度发行人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流入资金             流出资金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3.73                        -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1.00                         -


                                            89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51,212.05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24,400.00

    (4)应收关联方存款
                       表-截至2017年末发行人应收关联方存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余额
 银行存款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30,888.56

    (5)应付关联方借款
                       表-截至2017年末发行人应付关联方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余额
 银行借款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770.00
 长期借款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三)关联方交易决策

    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
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关联交易
的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的,应由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了关联交易协议类别、判断标
准、合同签订、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
下列原则:

    1、如果交易事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此价格;

    2、如果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应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
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
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如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应参考关联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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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的第三方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
则应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七、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使企业的内控
体系不断完善,该体系涵盖股东大会履行职责、董事会履行职责、董事会各专
业委员会履行职责、监事会履行职责、财务管理、经营管理、法律事务、审计
监察、行政事务管理、信息披露、安全生产、收支权限等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
每个环节。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发行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管
理,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依法管理和监
督经营活动,并结合其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经营和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通过行
使股东权力决定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及主要领导的任命和重要决策,从而保证
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权,对于发行人的各种决策和制度能有效、快速地在子公
司贯彻执行,达到整个公司各项工作的高度统一。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发行人及所属企业的财务管理与经济核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会计
制度,规范发行人财务行为,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
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发行人特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统
一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发行人资金筹措、各项资产及利润指标的核算方法,
并对财务人员的管理、资金的管理及财务核算的管理作了明确规定。

    《财务管理制度》中规定,发行人编制年度费用预算,分解到各月,每月
费用指标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各部门按季、年进行考核,发生超支时应查明原
因,分清责任,做到奖罚分明。

    (三)对外担保的管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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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股东大会、董事
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
制。在确定审批权限时,执行《上市规则》关于对外担保累计计算的相关规定。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四)对重大投资的管理控制

    发行人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以及《经营管理制度》中就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和规则
做出明确规定,并对重大投资事项进行内部控制。发行人对不同类别及不同额
度的投资实行分层次管理,遵循“统筹规划、科学论证、集体决策、专人负责”
的基本原则。

    发行人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董事会
对外投资限额审批权限为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50%,超过公司净资产 50%的重
大投资项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人对不同类别及不同额度的投资实
行分层管理,其中,经营性投资审批权限按规定额度分别由各级审批人执行,
发展性投资项目均由董事会审批;公司指定部门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
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
执行进展,并就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在发行人决策层做出投资决策后,发行人财务部门将按照公司的《内部控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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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对公司投资进行严格监控和审核。

    (五)对信息披露的管理控制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
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报告、审核程序和披露办法,规范了对外接待、网上
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同时建立了重大信息的内部
保密制度。

    (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发行人的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东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根据集团公司的生产组织形式和特点,公司总部制定
综合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方针、原则、应急组织和行动措施以及各项保障工作
要求,指导子公司根据自身危险源辨识结果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分别制定子公
司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从而形成公司整体应急预案
体系。

    (七)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控制

    根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规定,发行人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存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变更、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和监督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做到了专
款专用,确保了募集资金安全及依法使用。同时,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在每个会
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了
披露。

    (八)资金运营内控制度

    为了加强对本部及子公司的资金运营和管理,发行人制订了《资金管理规
定》,明确了公司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以及对货币现金、银行存款、银行票
据和等的计划和调度权限。公司要求相关责任人定期对资金营运情况进行汇报,
对资金账户管理、资金集中管理和现金管理作了详细规定,包括:要求货币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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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货币资金收支所涉及的相关密码、密钥不得由一人
保管,票据的保管员不得保管支取货币资金的全部印章;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
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券、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不得由
单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发行人《资金管理规定》对提高发行人资金
运营效率、保障资金安全提供了有效措施。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国
营贸易或国家限制项目取得授权或许可后方可经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对
外工程承包,职业中介;物业管理;经销建筑轻工材料,家具,家居装饰材料,
建筑机械,五金交电,卫生洁具;生产、销售电接触材料品,开发无银触头相
关产品;粮食销售,水稻种植,优良种子培育、研发。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发行人主要投资和经营的产业有:粮油购销、新型城镇化开发、金融业和
港口运输等行业。发行人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完成了收购西藏华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国开东方 37.50%股权的过户及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收购完成后,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国开东方 78.40%
的股权,发行人将国开东方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2016 年 6 月末起,发行人的
主营业务收入增加了新型城镇化开发的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由粮油购销、
新型城镇化开发两个板块构成。

    从收入构成来看,粮油购销业务收入是目前发行人的主要收入来源。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620,127.55 万元、632,846.09 万元、792,372.30 万元和 426,380.00 万元,主要来
自粮油购销、新型城镇化开发等业务板块。

    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利润构成如下表: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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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业务板块          主营业务收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粮油购销           398,200.11      93.39     671,997.04          84.18 561,105.47          88.66 620,127.55 100.00
 新型城镇化开发         27,590.13       6.47     116,113.85          14.65     71,740.62       11.34                          -          -
      其他                 589.76       0.14          4,261.42        0.54                -                -                  -          -
      合计             426,380.00     100.00     792,372.30         100.00 632,846.09 100.00 620,127.55 100.00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业务板块        主营业务成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本                         成本                         成本                  成本
  粮油购销        391,426.01         95.71     659,228.00          88.54 560,534.43            91.51 613,464.76                   100.00
新型城镇化开发        17,221.35       4.21      84,895.54          11.40     51,975.88          8.49                      -              -
    其他                308.73        0.08            438.71        0.06             -                 -                  -              -
    合计          408,956.09        100.00     744,562.25         100.00 612,510.30           100.00 613,464.76                   100.00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业务板块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利润              利润            利润             利润
       粮油购销            6,774.09   38.88 12,769.03 26.71   571.04     2.81 6,662.79 100.00
    新型城镇化开发        10,368.78      59.51        31,218.31     65.30 19,764.74       97.19                     -             -
           其他             281.03        1.61         3,822.71      8.00            -             -                -             -
           合计           17,423.91     100.00 47,810.05 100.00 20,335.79 100.00                           6,662.79 100.00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单位:%
             业务板块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粮油购销                          1.70                 1.90                  0.10                          1.07
        新型城镇化开发                       37.58                 26.89                 27.55                                -
               其他                          47.65                 89.71                       -                              -
               合计                            4.09                 6.03                  3.21                          1.07

             1、粮油购销板块

             粮油购销业务为目前发行人的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同时也是发行人未来大
     力发展的业务方向,近年来公司加大粮油购销业务的发展力度,特别是利润较
     高的成品米加工贸易量大幅增长。2016 年度,发行人粮油购销业务实现主营业
     务收入 561,105.47 万元,毛利润为 571.04 万元,较 2015 年度大幅下降,主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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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 2016 年起,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调整为“市场化
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玉米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其他主要粮食产品
价格走势也较为低迷,对发行人粮油购销板块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影响。2017
年,发行人粮油购销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671,997.04 万元,毛利润 12,769.03
万元,毛利润及毛利率均有所回升。

    发行人毛利率水平较低,一方面是由于发行人所在的粮食商品流通行业普
遍毛利率水平较低,另一方面由于公司为扩大粮油板块的贸易规模,采取了压
低销售价格拓展销售渠道的经营策略所致。2015 年度,发行人粮油购销业务毛
利率为 1.07%,主要受国际市场价格走低、国内粮食库存高起等影响,粮食贸易
需求低靡,粮价下降,发行人粮油购销业务毛利率同比显著降低。2016 年度,
发行人粮油购销业务毛利率为 0.10%,较 2015 年度大幅下降,主要系毛利润大
幅下降所致。2017 年,国内玉米价格小幅回升,同时发行人加强了成本管控等,
粮油购销业务的毛利率水平回升至 1.90%。

    2、新型城镇化开发板块

    新型城镇化开发板块是发行人 2016 年新增的业务板块,系响应中央和地方
各级政府围绕“一路一带”、“京津冀一体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等主题
出台的一系列的政策而开发的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

    新型城镇化模式具有以下特征:城乡统筹、土地一级开发+下游开发运营、
产城融合,即项目一般位于大城市的远郊区、小城镇和乡村地区、中小城市郊
区,覆盖从区域规划、土地整理、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与运营、二级房地产开
发、多种产业引入与运营等多个环节,通过产业引入提高土地价值,开发项目
不仅包括居住及服务居住的商业、教育、医疗配套等城市功能,还可能包括提
供就业的工业物流、办公研发、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产业。

    发行人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集中在国开东方,立足于青龙湖区域(丰台河
西区域及房山青龙湖镇),以“山水林田湖”为特色的多样自然资源及丰富的
历史人文底蕴为基础,以京津冀协同发展、首都功能疏解背景下的过渡与承接
为机遇,以首都第二机场建设和发展辐射为契机,以国际文化会都奠定的国际
化视野为先导,充分发挥区域先天优势和政策利好。其中 A01、A02、A03 和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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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 地块进行土地二级开发物业形式包括自住型商品房、商业办公用房以及酒
店、幼儿园等,二期地等地块尚在二级开发的规划中;B 地块、C 地块目前正在
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出让后可获得固定比例的利润返还。

    2017 年度,发行人新型城镇化开发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116,113.85 万元,毛
利润 31,218.31 万元,毛利率达到 26.89%。房地产开发业务有望成为发行人新的
盈利增长点,但目前占全部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小。同时,发行人新型城镇化
开发板块未来将以稳健经营为主,为发行人经营收入和利润做有效补充,但不
会超过粮油购销板块成为发行人第一大业务板块。2018 年 1-6 月,发行人新型
城镇化开发板块收入 27,590.13 万元,毛利率 37.58%。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1、粮油购销板块

    发行人粮食板块主要由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
有限公司等一级公司经营,下辖管理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粮仓商
贸有限公司、东方粮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东方粮仓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
司,业务涵盖种子培育、农业种植、产品研发、稻谷加工、粮食贸易、品牌营
销及电子商务等现代化农业产业。

    目前,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现代化农业中的粮油购销业务,具体包括以原粮
为主的贸易业务和以品牌米销售为主的稻谷产业。发行人也在积极开拓仓储物
流业务,以寻找新的赢利增长点。

    (1)主要经营模式

    1)稻谷产业业务经营模式

    发行人在黑龙江五常、方正、肇源三个优质稻谷主产区投资设立了三个现
代化的稻谷精深加工园区,通过园区收储大米、小米、红豆、绿豆以及各种杂
粮进行加工生产和销售,侧重于高科技附加值产品加工及农业循环经济的打造。
公司拥有一支现代农业高科技研发队伍,相继成功研发了全脂稳定米糠、营养
强化米、全脂米乳等新产品。其中全脂稳定米糠项目填补了国内空白,已申请
多项国家发明专利,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哈尔滨市重大农业产业化食品专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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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

                           图-稻谷加工园区产供销流程图


              有机基地                                      粮食经销商




                                     园区收储




              客户订单               生产加工              销售公司订单




                                     物流配送




                                     客户接收



    发行人稻谷产业以品牌米销售为主,同时也销售小米、红豆、绿豆、杂粮
等其他粮食作物。稻谷产业运营由线上线下两部分构成,共同推进发行人品牌
米业务。线下销售是发行人目前的主要销售模式,主要以传统销售为主,通过
自营、经销商开拓市场,以农批、商超等为主要客户,通过市场渗透,逐渐扩
大品牌知名度;线上销售业务方面,发行人建立了现代化的电子商务销售平台,
同时加大与天猫、京东等大型网络平台的合作,以线上网站为载体不断扩大黑
龙江绿色有机食品销售体系,由单一的产品品牌经营向绿色有机农产品平台建
设推进。稻谷产业营销业务模式如下:

                            图-稻谷产业营销业务模式图


           渠道销售                                           网络平台销售




         线下销售团队              园区生产加工               线上销售团队




         品牌米销售                                          大米/绿色食品


    2)贸易业务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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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贸易业务模式主要是在东北产区采购(主要是黑龙江、吉林产区和
辽宁港口)水稻、大米、玉米、大豆、红豆、绿豆、小米、杂粮等原粮,然后
通过铁路整车直达或者通过铁海联运(铁路到港口,中转装船销售到南方销区),
将原粮运到销售区进行直接销售,有的根据市场行情,采取直接销售的方式就
地、就港销售,其利润主要通过南北购销差价产生。贸易业务的开展是发行人
实现企业规模经济效益的有效方式与手段。

                                图-粮食贸易经营流程图

                 黑龙江、吉林     黑龙江、吉林       辽宁         辽宁
       采购        产区采购         产区采购       港口采购     港口采购



       运输      铁路                             海运




       分销      湖南、江西         产地直销      福建、广东    坐港平仓



    3)仓储物流业务的经营模式

    仓储物流业务主要是指公司通过与中储粮、地方粮食局合作,为其存储粮
食获取储备补贴的业务。该业务的核心是具有较高的仓储设施条件以及严格的
安全保粮手段,确保能够储上粮、保住粮、轮出粮。该业务是公司未来业务发
展的重要方向。

    发行人通过自有仓容、整合社会仓容、合作建仓三种方式不断优化公司仓
容规模与结构。目前公司在三大园区及储备物流基地自有仓容的基础上,通过
整合社会仓容和合作建仓的模式快速扩大仓容规模,与中储粮实现全面战略伙
伴关系,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仓储物流业务模式是为国家储备粮食获取储备补
贴,业务模式如下:

                                图 仓储物流业务模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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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储粮                       地方
                     储备指标                     储备指标




                                  粮食收购




                粮情检查          粮食仓储          质量监控




                                  储备轮出


   (2)发行人采购情况

   粮食行业的采购模式主要有自主经营、自行采购两种模式。自主经营模式
指拥有自己的种植基地,完全是自主种植、自主经营管理,到收获环节将原粮
入库。自行采购模式是公司通过散户、粮食经销商进行采购。

   发行人的采购模式和行业内采购模式基本相似,主要分为加工园区和东方
粮仓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两方面。

   1)加工园区的采购模式

   ①自主经营:是发行人主要的采购模式,发行人在黑龙江优质水稻主产区
五常地区进行了土地流转,五常地区的稻花香大米享誉全国,是目前最高档的
大米之一,发行人核心主产区种植的产品直接转换到加工园区进行加工消化,
实现产业链条的进一步延伸整合。

   ②自行收储:公司根据仓储、销售需求,结合原粮市场行情以及对价格走
势的分析,决定收购数量。自行收储主要是在公司院内收购,由农户自行将自
产的粮食送到公司院内,经扦样、检验后,核定价格,农户同意出售后检斤、
入库、结算。收购前制定严密的收购方案,对资金、人员、仓库安排到位;收
购价格审批单上清晰载明价格、质量标准、数量等,收购过程中严格履行。

   2)东方粮仓贸易有限公司采购模式

   东方粮仓贸易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注重发挥资金实力和粮食资源两大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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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充分利用锦州港和黑龙江省重点运输保障企业两个先决条件,通过铁路和
海运的有机结合,建立现代化的铁海联运物流体系,初步形成了南北贯通的贸
易大通道,销售网络遍布全国。东方粮仓贸易有限公司粮食收储模式主要是与
其他企业进行合作,租赁对方经营场所开展业务,目前合作的库点主要有良运
库、万马库、良丰库、建三江雪那红库、红兴隆农垦亿鑫库、山东潍坊植物油
库等。此外发行人与蛇口港、鲅鱼圈港、锦州港等港口建立了港口中转业务模
式,即在港口即买即卖粮食,收储渠道主要是中间商及其他合作客户,采购网
络遍及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等多个省区,初步形成了集粮食收购、烘干、
仓储、中转、销售和金融服务为一体的贸易产业链条。

    最近三年,发行人主要采购品种为水稻、玉米、大豆、大米等,具体粮食
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最近三年发行人粮食采购情况
                                                                            单位:元/吨、吨

                          采购均价                                    采购数量
产品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水稻         2,848.63        2,828.05       2,759.80    591,453.69    318,702.23   263,290.16
玉米         1,445.22        1,593.45       1,911.96 2,415,084.19 2,007,987.33 2,586,904.86
大豆         3,476.20        3,396.75       3,903.71    311,773.23    317,328.19   110,009.89
大米         4,233.59        4,601.53       3,797.95        830.50      1,393.19    18,441.56
杂粮       12,329.38         7,663.90       2,144.73     67,595.29     59,056.85    19,805.29
合计                 -                -             - 3,386,736.89 2,704,467.79 2,998,451.76

    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全部采购金额比例
                           第一名                         45,463.79                  13.40
                           第二名                         29,477.12                     8.69
                           第三名                         27,043.92                     7.97
2018 年 1-6 月
                           第四名                         19,407.67                     5.72
                           第五名                         18,476.96                     5.45
                           合计                          139,869.46                    41.23
                           第一名                         71,318.70                     9.93
 2017 年度                 第二名                         70,091.26                     9.76
                           第三名                         62,831.16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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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名                        46,647.77                       6.50
                     第五名                        40,513.03                       5.64
                         合计                     291,401.93                   40.59
                     第一名                        45,979.21                       8.16
                     第二名                        30,455.19                       5.40
                     第三名                        25,522.32                       4.53
 2016 年度
                     第四名                        25,287.61                       4.49
                     第五名                        23,304.87                       4.13
                         合计                     150,549.20                   26.70
                     第一名                       100,172.15                   16.12
                     第二名                        28,148.36                       4.53
                     第三名                        22,189.19                       3.57
 2015 年度
                     第四名                        18,478.54                       2.97
                     第五名                        11,595.12                       1.87
                         合计                     180,583.36                   29.06

      (2)发行人生产情况

      发行人的生产模式和工艺如下所示:

      1)稻谷产业

      发行人的稻谷产业依托于五常、方正、肇源三个大型现代稻谷加工园区,
主要产品以品牌米销售为主,同时也销售小米、红豆、绿豆、杂粮等其他粮食
作物。

      加工园区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稻谷加工设备,建成投产的生产线基本选用
了瑞士布勒公司、日本佐竹公司、日本山川株式会社的稻米加工设备,生产工
艺先进,运用了双砂双铁四道碾米工艺,采用了双抛双选的加工布局,生产出
的大米出米率高、色泽度好。生产加工的主要工艺流程是烘干、清选、砻谷、
谷壳分离、谷糙分离、厚度分级、碾米、筛分、抛光、色选、计量、包装等环
节。

      稻谷产业以品牌米销售为主,同时也销售小米、红豆、绿豆、杂粮等其他
粮食作物。品牌米主要产品有:

                                表-稻谷产业主要产品

 序号     主要产品系列           特点                 目前销售渠道及销售客户群体
  1      天地道           有机稻花香大米、杂粮   礼品团购市场高端消费群体
  2      天缘道           有机大米、普通大米、 商超市场渠道中高端消费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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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粮
                          普通长粒、圆粒大米、
  3      稻可道                                批发市场、农超对接渠道普通消费群体
                          杂粮

      2)贸易业务

      贸易的业务模式主要是在东北产区采购(主要是黑龙江产区和辽宁港口)
玉米、水稻、大豆、大米、小米、红豆、绿豆、杂粮等原粮,然后通过铁路整
车直达或者通过铁海联运(铁路到港口,中转装船销售到南方销区),将原粮
运到销区进行直接销售。其利润主要通过南北购销差价产生。原粮贸易的开展
是公司实现企业规模经济效益的有效方式与手段。

      发行人主要产品是粮食及粮食制成品。粮油购销方面主要是满足浙江、福
建、河北、四川等南方销区大宗用粮。稻谷产业方面,品牌米主要是满足消费
者需求,终端消费的群体品牌米的产品主要有东方天地道、天缘道、稻可道等
品牌产品。

      粮食贸易销售市场主要分为:贸易类客户、饲料养殖企业、深加工企业。
发行人主要经营的品种有水稻、玉米、大豆、小米、红豆、绿豆、杂粮等品种。

                                 表-贸易业务主要产品

 序号     主要产品系列        特点               目前销售渠道及销售客户群体
  1      玉米             原粮          用于深加工、饲料
  2      大豆             原粮          饲料养殖企业与大豆蛋白、食品大豆企业深加工
  3      水稻             原粮          精深加工、以及用于储备
         小米、红豆、
  4                       原粮          深加工
         杂粮等其他

      (3)发行人销售情况

      发行人销售模式如下:

      1)稻谷产业的营销模式

      发行人品牌米营销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线上营销,依托东方粮仓电子商
务公司开展线上产品营销,通过东粮在线、天猫等第三方平台、手机微平台三
种方式进行产品营销推广;二是线下营销,依托东方粮仓销售公司进行传统的
地面产品销售,销售方式以直销、代销两种方式为主,重点是开发区域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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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产品的代理推广。目前发行人稻谷产业的销售主要以规模交易为主,结合
采购区域经销商经销,部分战略市场辅以超市直销的方式。

    直销模式是指公司直接供货商超等系统,与商超签订合作合同,直接配送
商超并承担各类商超费用,结算方式为一个月账期,加结算期押款期为 45 天;
直销模式一般为重要大客户、大型连锁、连锁专卖店、餐饮等渠道。

    经销商经销模式是指公司开发区域或渠道独家经销商,经销商直接和商超
等各渠道合作,经销商和零售店签订合作合同,服务于零售终端,公司和经销
商的合作模式是先款后货,经销商打款至公司指定账户,下发订单至公司,公
司根据到款情况和订单安排工厂发货于经销商。

    贸易米客户模式是指大客户大包装产品规模交易模式,一般是发行人从大
粮商进行大宗采购进行分包或散米零售等,贸易米客户结算方式一般为一至两
个月账期,账期结束一日内结算。目前发行人粮食总体销售额中绝大部分为贸
易米销售,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尚处于品牌推广阶段,品牌知名度需要一定时间
的积累。

                               表-近三年品牌米产销情况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实际产量(万吨)                            4.50                2.88               2.81
销售量(万吨)                              4.50                2.88               2.81
产销率                                 100.00%           100.00%            100.00%
产品销售收入(亿元)                        2.17                1.30               1.58
   注:品牌米业务以销定采,产量与销量基本一致。

    2)贸易业务的营销模式

    发行人在北方港口充分发挥锦州的港口优势,同时辐射营口、大连和丹东
四港,借船出海,开展坐港收储、运输中转和销售业务,年玉米港口销售量达
到 100 多万吨,并推进粮食由包粮运输向散储、散运、散装、散卸“四散化”
运输作业,建立畅通的铁水联运通道。在销区发行人以沿海为主线,在内陆以
华中、华南、西南销区为辅线,重点选择京津唐、长三角、珠三角三大经济圈
为集散区域,与多家知名的粮食深加工企业、饲料企业建立了紧密的联盟伙伴
关系,销售网络布局全国。

    发行人原粮贸易的销售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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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产区采购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储存期后如果价格上涨,则可以在产地直接
销售。

     ②产区玉米主要的销售渠道主要有三种:一是通过铁路整车直接运抵目的
地如湖南、江西、四川等地直接销售;二是运输到港口(大连、锦州、鲅鱼圈
后直接平仓销售);三是运输到港口后中转装船销往福建、广东等南方沿海省
份。

     ③东北大豆的销售主要以食品大豆和蛋白大豆为主,主要销往食品大豆的
深加工企业,如豆粉、酱油、豆腐卤、火腿肠等企业。

     受供给侧改革影响,近期各地以玉米为重点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调减“镰
刀弯”等非优势区玉米面积,扩大粮豆轮作和粮改饲试点范围。发行人在业务
上也相应调整,逐渐加大与大型饲料企业的合作比重,拓宽增收渠道。同时在
品种上增加大豆业务的贸易量,保证公司利润空间。

     最近三年,发行人的贸易业务主要品种为玉米、水稻、大米、大豆等,原
粮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最近三年发行人原粮销售情况(含税价)
                                                                          单位:元/吨、吨

                         销售价格                                   销售数量
产品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水稻         2,921.06       2,761.86      2,763.61    285,760.60    256,394.89    195,457.26
玉米         1,467.07       1,637.92      1,936.98 2,354,844.38 1,986,464.69 2,553,861.05
大豆         3,497.01       3,438.76      3,985.95    338,401.34    308,795.00     86,694.94
大米         5,122.53       4,703.26      4,435.67     61,011.39     42,351.33     78,048.52
杂粮        12,492.31       7,304.66      1,894.02     58,880.97     53,144.47     11,916.94
合计                 -              -             - 3,098,898.67 2,647,150.38 2,925,978.71
    注:采购价格为该粮食品种全部采购的平均值,销售价格为已实现销售部分的平均值,由于粮食价格
波动因素,出现了部分粮食品种的销售均价低于当期采购均价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粮油购销板块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全部销售金额比例
2018 年 1-6 月             第一名                       57,015.63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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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名                     45,723.67                    11.48
                       第三名                     25,912.05                        6.51
                       第四名                     19,428.93                        4.88
                       第五名                     17,286.36                        4.34
                        合计                     165,366.64                    41.53
                       第一名                     80,753.72                    12.02
                       第二名                     78,261.35                       11.65
                       第三名                     35,920.69                        5.35
 2017 年度
                       第四名                     34,616.25                        5.15
                       第五名                     30,935.46                        4.60
                        合计                     260,487.46                    38.76
                       第一名                     68,353.88                    12.18
                       第二名                     64,490.94                       11.49
                       第三名                     59,242.70                    10.56
 2016 年度
                       第四名                     20,838.03                        3.71
                       第五名                     19,639.59                        3.50
                        合计                     232,565.12                    41.45
                       第一名                     86,084.11                    13.88
                       第二名                     70,147.08                       11.31
                       第三名                     17,732.48                        2.86
 2015 年度
                       第四名                     17,461.45                        2.82
                       第五名                     16,507.21                        2.66
                        合计                     207,932.34                    33.53

    (4)发行人主要经营资质

                  表-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粮油业务主要经营资质
      编号                   企业名称               经营许可证         授权单位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
黑 H0030003.0                                   粮食收购许可证   五常市商务粮食局
                               公司
                     东方粮仓五常农业高科技示
黑 H0030383.0                                   粮食收购许可证   五常市商务粮食局
                             范园区
黑 H0010040.0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粮食收购许可证       黑龙江省粮食局
黑 H0010047.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粮食收购许可证       黑龙江省粮食局
                     东方粮仓种业科技发展有限
黑 H0030296.0                                   粮食收购许可证   五常市商务粮食局
                               公司
黑 H0140008.0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粮食收购许可证   方正县商务粮食局
黑 H0420016.0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粮食收购许可证   肇源县商务粮食局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
辽 02007100                                     粮食收购许可证        大连市食品局
                               公司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
SC10123062200271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食品生产许可证
                                                                     督管理局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                    哈尔滨市食品药品
SC10123018400799                                食品生产许可证
                               公司                                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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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市食品药品
SC10123012400527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食品生产许可证
                                                                 监督管理局
黑交运管许可庆字                              道路运输经营许   肇源县道路运输管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230622000358 号                                   可证               理站
黑交运管许可庆字   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   道路运输经营许   肇源县道路运输管
230622000359 号              公司                 可证               理站

    2、新型城镇化开发板块

    发行人新型城镇化开发板块主要由控股公司国开东方负责经营,国开东方
的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均为自主开发。国开东方具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员会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FT-A-8252),其子公司
均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1)国开东方基本情况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2 月,目前注册资本为
400,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韩忠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059210475T,
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78.40%。

    2016 年 5 月,东方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 11.91 亿股,募集资金总额 87.03 亿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86.10 亿元。其中募集资金 18.60 亿元用于向
控股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由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
公司收购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37.50%的股权。2016 年 6 月 24 日,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完成了收购西藏华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国开东方
37.50%股权的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收购完成后,东方集团商业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国开东方 78.40%股权。

    国开东方主营酒店经营、土地一级开发、保障房建设、商业地产、商品住
宅开发,专注于新型绿色智慧城镇的整体规划、建设及运营。

    (2)国开东方业务经营情况

    目前,国开东方的业务布局主要位于北京,同时向其他城市进行新业务布
局。作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综合运营商,国开东方负责北京丰台区青龙湖片区
25.3 平方公里的整体规划、建设及运营。该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永定河以西
王佐镇,南临房山区,北接门头沟区,西靠青龙湖,东邻六环路,交通十分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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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2015 年 5 月,国开东方与北京市房山区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获得青龙
湖西岸青龙湖镇 96 平方公里镇域整理开发权。目前,国开东方已初步完成青龙
湖西岸产业发展总体功能布局。

    国开东方青龙湖项目是北京市的重点建设项目,北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提
出“为增强国际交往服务能力、服务国家外交全局,基本建成青龙湖国际文化
会都”;丰台区十二五规划提出“将青龙湖会展旅游休闲区打造成为国际品牌
会展的诞生地、知名的旅游目的地、首都休闲度假的后花园”。

    青龙湖项目按其功能划分为文化会都核心区、产品研发与贸易区、国际组
织机构办公区、国家元首及国际组织人员服务区、国际公寓区等五大区域,计
划建设周期为,第一阶段 2010 年至 2014 年,主要完成 15.5 万平方米的会展中
心设施建设,为 2014 年世界种子大会提供会务接待场馆,后续成为世界文化多
样性论坛的永久会址;第二阶段 2014 年至 2026 年,全面完成项目区域内各开
发产品业态的软硬件建设工程,形成国际大型会议、活动及综合展览功能的文
化会都产业集聚区和以国际组织机构集中入驻的北京西南板块最大的国际化小
城镇建设示范区。

    区域开发模式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企业出资,以市场化手段统筹规划、
集聚产业、完善配套服务,提升区域整体价值,并通过协议约定和参与协助运
营,分享区域价值增值部分。国开东方通过对全球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深入分析
和研究,针对本地区域情况,进行区域的功能定位、产业定位,城市空间的布
局,再开展区域的具体规划,在这个基础上,围绕整个区域的功能定位进行土
地的整理,拆迁、安置等一级开发内容;通过有序的招商,引入符合区域定位
和发展的优质产业,配以基础设施投资的先行导入,打造良好的生态体系,通
过强化区域绿色、智慧功能,打造绿色智慧的新型城镇化;通过主导规划、建
设和协助产业运营,打造产城融合的物理空间,促进人口就业,实现区域的健
康可持续发展,增加区域价值,拉动区域经济。

    国开东方用市场化的手段创新城镇开发与运营模式,从顶层设计入手,以
绿色智慧为区域开发的核心理念,引入国际交往、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
健康四大产业相关核心资源,在青龙湖东侧的丰台地区打造产城融合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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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龙湖西侧的房山地区建设“以市民农庄模式”为抓手的美丽乡村,将青龙
湖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田园郊野新城、华北地区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1)土地一级开发

    青龙湖片区区域的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是国开东方的主要业务,具有低风险、
收益稳定的特点。报告期内,国开东方主要就青龙湖区域 B、C、二期地块进行
土地一级开发。B、C 地块计划建设青龙湖会都主要商业金融设施、酒店及文化
场馆,二期地块已上市并出让。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丰台区分中心与国开东方已签订《北京市丰台区
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B 地块储备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委托协议》和《北
京市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C 地块储备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委托
协议》,委托国开东方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完成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相
关工作。一级开发资金由国开东方筹措,土地一级开发最终成本以国开东方实
际发生的成本为准,并经土储中心确认和审计机构审核通过。项目验收后,由
土储中心申请上市,地块上市后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人与土储中心签订的《土
地开发补偿协议》后,土储中心参照相关文件向国开东方支付一级开发成本。B
地块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61.17 万平方米。C 地块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42.23 万平方
米。

    2017 年度,北京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力度,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商业
办公类用地因政策调整原因供应放缓,发行人与国土管理部门对土地用途规划
调整等事宜需进一步沟通,同时政府机构调整导致相关政府审批手续时间延长,
核心区 B 地块受此影响,未能按计划在 2017 年末实现验收。截至 2018 年 6 月
末,核心区 B 地块征地、拆迁工作已完成,基本具备供应条件。核心区 C 地块
延期原因主要为拆迁腾退工作进展滞后以及政府秋冬季环境治理延误项目施工
进度,影响了项目整体开发进度。核心区 B 地块预计于 2018 年底前达到入市条
件,核心区 C 地块预计于 2019 年底前达到入市条件。

    青龙湖二期地块获得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2009】988 号“关
于青龙湖郊野休闲社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北京市新鸿
基盛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对青龙湖郊野休闲社区二期用地实施土地一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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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京国土市函【2009】385 号“关于丰台区青龙湖郊野休闲社
区项目(二期)土地一级开发授权有关问题的批复”授权由北京市新鸿基盛城
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体组织实施开展丰台区青龙湖郊野休闲社区项目(二
期)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其后国开东方与新鸿基盛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协议参与实施二期地块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自筹资金对本项目用地进行土地
一级开发。目前国开东方将新鸿基盛城置业已投入部分权益全部收购,不再存
在他项权利。2017 年 4 月该地块上市,并由国开东方(占比 60%)和北京万科
企业有限公司联合竞拍取得。

    基于优秀的品牌和项目实施、管理能力,国开东方已和丰台区政府建立了
良好的合作关系,国开东方具有丰富稳定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来源,由于地块
规模均较大,未来几年将持续为国开东方带来可观收益。根据北京市丰台区人
民政府《关于授权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会都剩余地块实施主体
的批复》等文件,国开东方已取得青龙湖区域 6-11 号地块土地一级开发相关工
作的授权。该项目占地面积约 478 万平方米,目前国开东方已启动棚改的前期
工作。

    国开东方土地一级开发的结算模式及会计核算方法:土地一级开发业务采
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土地一级开发收入在任一地块上市且授权国开东方
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单位取得与项目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开发补偿协议》
后,授权国开东方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单位参照《关于土地前期成本实行收支
两条线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土财【2011】433 号)文件相关规定,向国
开东方支付返还款。由于项目地块上市时间取决于是否列入年度土地使用权出
让计划,北京市政府供地节奏,北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等一系列国开东方可控
能力范围之外的一系列条件,因此上市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一级开发土
地上市后,国开东方仅能收到政府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审定的成本加不高于合同
约定收益率的开发利润,政府认可的第三方机构不会将开发间接费如人工、实
际融资费用高于政府认可的利率之间的超额利息支出等进行补偿,因此土地上
市越晚,国开东方的间接成本越高。基于谨慎性考虑在确定土地一级开发业务
完工百分比时采用实际成本占预估总成本的比例与已结算金额占预计项目总金
额的比例孰低的原则确认完工百分比进度。2015 年以来,国开东方一级开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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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没有结算金额,所以未确认收入。

               表-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国开东方正在实施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土地面   总投资    已投资金    预计上市
序号      地块              地块位置
                                                    积       额        额          时间
                   东至青龙湖 5 号路,西至青龙
                   湖 1 号路,南至青龙湖 18 号
 1         B                                       61.17    32.32       36.49    2018 年
                   路南侧配套金融用地,北至青
                   龙湖 10 号路
                   东至青龙湖 23 号路,西至青
 2         C       龙湖 16 号路,南至青龙湖 22     42.23    24.86       26.22    2019 年
                   号路,北至魏各庄路

       2)房地产二级开发

       国开东方房地产开发的基本业务流程为项目的收集筛选、项目可行性分析
及立项、项目获取、设计、施工、销售、售后服务及物业管理。保障房开发建
设是国开东方目前以及未来重要的房地产开发类型,根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
府《关于授权王佐镇青龙湖地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实施主体的批复》,
国开东方已获得青龙湖区域内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房建设的主体资格。

       目前,发行人二级开发业务主要为保障房开发、商业地产开发等,项目主
要集中在北京青龙湖和杭州地区。发行人二级开发建设内容及目前进度如下表
所示:

                    表-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二级开发建设内容及进度
                                                                                单位:亿元

       地块                                  建设内容及进度规划
                      自住型商品住房(西山湖文苑):外立面装修已完成,正在进行室内装
        A01           修施工及室外小市政施工,计划 2018 年底逐步交房;墅艺空间尚在规
                      划阶段。
                      叠拼:外立面装修已完成,计划于 2018 年 9 月预售;LOFT:正在进行
        A02
                      室内装修施工及室外园林景观施工,计划于 2018 年 10 月开始逐步交房。
        A03           公寓已全部销售;待规划地块目前还在规划阶段。
        A04           东方美高美(北京)国际酒店已营业;待规划地块目前还在规划阶段。
                      养老部分外装修完成,正在进行室内精装修,计划 2018 年 7 月完工;
       二期地         售楼处外装修完成,正在进行室内精装修,计划 2018 年 7 月完工;合
                      院已开工,正在进行土方开挖,计划 2018 年开盘。
       青龙头         正在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计划 2018 年开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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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态为小高层,排屋及配套商业。正在进行桩基施工、土方施工;售楼
   未来科技城
                     处结构已完成,正在进行二次砌筑施工;计划 2018 年开盘。
                     项目产品涵盖城市院墅及高品级公寓两大西房产品系列。正在进行桩基
杭州临安 34 号地
                     施工、土方施工;计划 2018 年开盘。
                     项目规划为高层洋房产品。正在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计划 2018 年开
杭州临安 31 号地
                     盘。

     目前国开东方在建房地产项目较少,未来需要继续投入的金额较小,其中
主要在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截至 2018 年 6 月末 A 地块主要在建房地产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预计竣工                                              尚需投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建筑面积      计划总投资     已投资额
                                  时间                                                  资额
A01 自住房(西
                      2016.09     2018.06           5.47         5.04          4.84      0.20
 山湖文苑)
  A02 LOFT            2016.03     2017.11           9.95         8.20          8.08      0.12
     合计                   -            -         15.42        13.24         12.92      0.32
    注:A02 LOFT 项目已于 2017 年 11 月竣工,考虑资金安排及供应商结算情况,工程款支付进度晚于
形象进度,故截至 2018 年 6 月末仍需投资 0.20 亿元。

              表-截至 2018 年 6 月末 A 地块以外其他主要在建房地产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建设用地    总建筑面     在建建筑                                 已投资
   项目名称                                                已竣工面积     总投资额
                      面积          积         面积                                     额
    二期地              22.62       56.50          56.50            -        108.00     66.60
  青龙头项目            13.00       43.50              -            -         82.00     59.28
  未来科技城             4.37       10.43          10.43            -         19.87     12.08
杭州临安 34 号
                         5.96       21.15          21.15            -         30.81     11.99
    地块
杭州临安 31 号
                         4.56       17.14          17.14            -         25.29     13.12
    地块
    合计                50.51      148.72       105.22              -       265.979    163.07

     国开东方二级开发结算模式和会计核算方法:房地产销售在房产完工并验
收合格,达到了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并与买方办理完成房产验收交付手
续,同时取得了买方按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房产的付款证明时(通常收到销售合
同首期款及已确认余下房款的付款安排)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对已通知买方
在合理期限内办理验收交房手续,而买方未及时验收交房且无正当理由的,在
通知所规定的时限结束后确认收入的实现。国开东方将已收到但未达到收入确
认条件的房款计入预收款项科目,待符合上述收入确认条件后转入营业收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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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表-截至 2018 年 6 月末 A 地块售罄、在售房地产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万元/平方米、亿元、年
                    计划总                                 报告期                已售          未售部
                                        报告期    报告期             报告期             未来                未来       预计
                    建筑面     已售                        内销售                部分          分预计
项目名称   状态                         内签约    内签约             内确认             可售                可售       去化
                    积(仅     面积                        回款金                销售          销售均
                                          面积      金额               收入             面积                金额       时间
                    住宅)                                   额                  均价            价
A01 自住
房(西山   售罄       4.41      4.41       4.41     7.51     7.51          -     1.70      -            -          -      -
湖文苑)
A02LOFT    在售       6.08      5.87       5.87    17.87    16.94       7.77     3.04   0.02      3.38      0.676       0.5
A02 自住
房(西山   售罄       3.33      3.33       3.33     5.65     5.65       5.65     1.70                   -          -      -
湖佳苑)
A03 公寓   在售       5.15      5.15       5.15    14.35     9.42       6.84        -      -            -          -      -
  合计          -    18.97     18.76      18.76    45.38    39.52     20.26         -   0.02            -   0.676         -

               注:自住房面向北京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 30%左右,以 90 平方米以
           下为主,最大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 140 平方米。


                  3)主要供应商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新型城镇化开发板块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表所
           示: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新型城镇化开发板块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全部采购金额比例
                               第一名                                 2,982.00                      20.42
                               第二名                                 2,261.23                      15.48
           2018 年 1-6         第三名                                 2,192.51                      15.01
               月              第四名                                  968.91                           6.63
                               第五名                                  838.85                           5.74
                                合计                                  9,243.50                      63.28
                               第一名                                13,180.46                      15.20
                               第二名                                12,470.63                      14.39
                               第三名                                 6,000.00                          6.92
            2017 年度
                               第四名                                 7,566.88                          8.73
                               第五名                                 5,234.06                          6.04
                                合计                                 44,452.04                      51.28
            2016 年度          第一名                                38,060.76                      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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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名                       21,325.42                    19.73
                第三名                        6,730.78                     6.23
                第四名                        3,431.01                     3.17
                第五名                        3,250.00                     3.01
                合计                         72,797.97                    64.34
                第一名                       20,877.00                    46.70
                第二名                        6,203.90                    13.88
                第三名                        1,638.32                     3.67
2015 年度
                第四名                        1,192.29                     2.67
                第五名                           921.10                    2.06
                合计                         30,832.61                    68.98

    4)东方金融中心项目(原大成饭店项目

    大成饭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地区,与国开东方同为发行人下属的二
级子公司。根据项目规划,地上建筑规模为 6.00 万平方米,建设集商业、办公
于一体的综合性建筑;裙房 1-3 层为商业,建筑面积 1.01 万平方米,塔楼 1-27
层为办公,建筑面积 4.99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4.06 万平方米(其中地下
商业建筑面积 0.33 万平方米)。项目预计总投资额 24.84 亿元(含补缴土地出
让金),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已投资 18.72 亿元。

    2017 年 9 月,东方金融中心项目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并顺利通过建筑工程
长城杯结构验收,整体工程质量优异。该项目已全面开展招商工作,其中,办
公部分目标客户主要为信息、科技、金融、媒体行业的国内知名企业;商业部
分目标客户主要为餐饮、零售、生活服务业态的一线品牌。东方金融中心项目
计划于 2018 年末交付运营。

    (3)北京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房地产开发投资方面,2015-2017 年,北京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分别为
4,226.3 亿元、4,045.4 亿元和 3,745.9 亿元。2017 年,北京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同
比下降 7.4%。

    需求端方面,2015 年,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 1,554.7 万平方米,比上年
增长 6.6%;2016 年,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 1,675.1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7.7%;
017 年,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 875 万平方米,同比大幅下降 47.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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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随着央行多次降息降准,对楼市调控有所减弱,2015 年销售情况回暖。2016
年北京市商品住宅成交总金额为 3,231.23 亿元,商品住宅成交总面积达到 934
万㎡;2016 年末,北京市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 4.07 万元/㎡,比全年最低价 3.12
万元/㎡上涨 30%,均价自 2016 年 11 月起进入 4 万元时代。随着 2017 年初多项
限购政策出台,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量同比大幅下降。

    去库存化方面,2015 年-2017 年,北京市房地产竣工房屋面积分别为 2,631.5
万平方米、2,383.1 万平方米和 1,466.7 万平方米。近三年北京市商品房待售面积
基本保持稳定,由于一线城市人口增长和对住宅需求的增长,北京市去库存压
力相比二三线城市较小。

    在房地产政策坚持住房居住属性、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大环境下,2017
年,北京市调控政策进一步升级,限制市场需求,加大限价房、自持租赁房、
保障房等住宅用地供应。2017 年,北京市商品房新开工面积为 2,475.7 万平方米,
同比下降 12%。2017 年,商品房销售面积为 875 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47.8%。
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为 612.8 万平方米,下降 38.3%。

    发行人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由子公司国开东方负责运营。国开东方立足于
青龙湖区域(丰台河西区域及房山青龙湖镇),以京津冀协同发展、首都功能
疏解背景下的过渡与承接为机遇,以首都第二机场建设和发展辐射为契机,主
动把握行业政策导向并积极适应市场情况变化。

    (4)发行人主要经营资质

                         表-发行人房地产开发资质情况
  编号           企业名称               经营许可证              授权单位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
FT-A-8252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
                  有限公司                                      设委员会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
FT-A-8245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
                  限公司                                      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
FT-A-8640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
                开发有限公司                                  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
FT-A-8760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
                开发有限公司                                  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青龙湖腾翔房地产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
FT-A-8726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
                开发有限公司                                  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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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行业状况与竞争情况

    (一)粮油购销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

    1、行业现状

    中国的粮油工业作为一个产业是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起来的,但经过半
个多世纪发展,中国的粮油行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中国是一个粮食、油
料的生产大国、粮油消费和粮油加工大国。正常情况下,我国年产稻谷2亿吨左
右,小麦1亿吨左右,玉米1.40亿吨左右;年产油料5,500-6,000万吨,加上近几
年每年进口油料2,000多万吨,这些丰富的粮油资源为我国粮油工业的发展提供
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就粮油加工而言,我国的粮油加工能力之大、企业之多均
属世界之最,中国的米、面、油加工业在许多领域也已经接近和达到国际水平。

    另一方面,我国的粮油工业存在诸多不足。具体体现在:我国的粮食加工
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功能单一,行业龙头尚未形成,国内粮食物流成本高过国
外10%以上。以发行人所在的黑龙江省为例,粮食南运,走铁路加水运到广东,
流通费用占销售总成本的35%左右,而欧美国家流通费用率最高不超过25%;企
业集约化程度较低,大型粮油加工企业集团为数不多;粮油产品的深度加工、
资源综合利用不够;产品品种,特别是专用米、面、油产品较少,不能满足食
品工业发展的需要;传统粮油主食品的工业化、产业化滞后;基础研究和基础
应用研究薄弱,自主创新不足,产品技术储备匮乏,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不足;
在发达国家食品工业已广泛应用的挤压技术、超临界萃取技术、膜分离技术、
微胶囊技术、生物技术等先进技术在我国粮油工业上的应用少;消耗较高;工
艺设备配套水平及机电一体化水平不高等等。

    2、行业竞争状况

    黑龙江粮油加工行业在2009年上半年之前,行业竞争并不明显,大中小型
企业、个体工商户乃至个体粮商都占有一定份额,随着东方粮油的成立、中粮
集团的进入、北大荒集团的延伸、益海粮油的扩张,行业竞争凸现,市场面临
整合,资金实力雄厚,形成规模经营的大企业将对原粮收购、成品粮销售定价
拥有话语权,2009年秋粮收购价格上涨,导致部分资金不足的小企业、个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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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者面临生存困境,特别是日前五常大米被媒体曝光掺假,使一些管理落后、
信誉较差的企业将被淘汰,而对于东方粮油推出自己的品牌,提供了一定的契
机。加之2017年各粮食主产区受灾面积较大,南方粮食减产已成定局,这为东
方粮油开拓市场提供一定的有利条件。

    公司主要面临国内主要几个主要大的粮食加工企业的竞争,包括北大荒、
中粮集团、益海集团。

    中粮集团:成立于1949年的中粮集团,是中国最大的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和实力雄厚的食品生产商,在地产、酒店经营以及金融服务等领域也卓有成绩,
被《财富》杂志列为世界500强企业之一。产品主要有福临门食用油、长城葡萄
酒、金帝巧克力、屯河番茄制品、家佳康肉制品以及大悦城ShoppingMall、亚龙
湾度假区、凯莱酒店、雪莲羊绒、中茶茶叶、中英人寿保险农村金融服务等等。
米业目前已不是中粮集团的主要产业之一。

    益海嘉里:益海嘉里投资有限公司(益海嘉里集团)是新加坡丰益国际有
限公司在华投资的以粮油加工、油脂化工、仓储物流、内外贸易为主,集煤炭
经营、清洁能源开发、房地产于一体的集团公司,也是中国国内最大的粮油加
工集团之一。由于该公司已经多元化经营,且该公司为外资企业,受国家对于
第一产业农业的宏观调控因素,该公司将逐步丧失政策优势,无法在粮食行业
与国内企业进行竞争。

    北大荒集团:北大荒集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地处东北亚经济区位中心,
位于我国东北部小兴安岭山麓、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地区,属世界著名的三大
黑土带之一,辖区总面积5.54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650万亩,是国家级
生态示范区。下辖9个分局、113个农牧场,分布在全省12个市、74个县(市、
区)。现有总人口166万人,其中从业人员90.70万人。但是,目前北大荒集团所
经营的水稻产品由于受区域及资源限制,主要经营的是中低端产品,与公司产
品定位有所区别。

    3、行业发展趋势

    目前,在国家提出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特别是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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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转变的背景下,农业产业化将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契机和广阔的空间。从整个
行业的发展来看,企业的生产规模将逐步实现规模化和产业化,粮油企业将进
一步整合、提升,向集团化方向发展,企业之间的战略联盟、强强联合将成为
发展的主要形式;粮油食品将注重追求安全、优质、营养、方便的健康理念;
粮油食品的深加工将进一步加快;企业的品牌意识和品牌战略将进一步增强。

    我国粮油购销工业的发展前景与趋向:

    (1)企业的生产规模日趋大型化、规模化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企业的结构调整优化,粮油加工企业的数量将进一
步减少,规模逐步扩大,生产集中度明显提高。在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的支
持下,通过继续推进粮食企业兼并重组,粮食企业改革步伐加快,经济效益稳
步提高。

    (2)企业进一步整合、提升,向集团化方向迈进

    粮油工业企业通过重新整合、提升是集团化的必由之路。粮油加工企业通
过整合,能使企业做大做强,出现一批有实力、超大型的企业集团,创立在全
国有影响、有声望的品牌,才有可能象油脂行业的“金龙鱼”、“鲁花”一样在全国
市场上有相当的市场占有率;通过整合,粮油企业能不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新设备,使粮油加工向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方向发展,成为创新型企业。总之,
粮油加工企业与企业之间,集团与集团之间的联合,是粮油加工企业整合、提
升的必由之路,也是粮油工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3)粮油产品必须朝着安全、优质、营养、方便的方向发展

    粮油是人们最重要的食粮,也是食品工业的最基础原料,随着人民生活水
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在关注粮油产品安全、放心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注重粮油
食品的优质、营养和方便,为此积极发展绿色和无公害的粮油食品应该引起粮
油加工企业的重视。粮油产品在朝着“安全、优质、营养、方便”的方向发展中“安
全”是第一位的,也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是关系人民群众身
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安定和国民经济发展。因此,需把好粮油产品
的质量关,将生产“放心粮油”产品的工作长期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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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以发展粮油食品为重点的粮油深加工将进一步加快

    为更好的满足现代生活节奏加快,消费趋向膳食方便化、营养化、多样化
的需要,粮油主食品工业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方便面、方便米粉、方便米饭、
速冻食品、主食面包以及工业化生产的馒头、花卷、豆包等各种米面食品将大
量出现。与此同时,传统主食品的各种生产工艺和设备的研究也将得到较快发
展;以粮油为主要原料的休闲、旅游食品的品种、产量和销量将不断增加;为
适应我国食品工业发展的需要,人造奶油、起酥油、煎炸油等专用油脂的生产
以及利用油料饼粕生产各种功能性蛋白(如组织蛋白、分离蛋白)等也将得到
快速发展。

    (5)杂粮杂豆和特种油脂的开发利用将进一步引起重视

    我国杂粮杂豆种植历史悠久,品种繁多,地区分布较广,由于生产环境特
殊,大多是天然的有机绿色食品,有多种保健功能,随着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杂粮杂豆及其制品将越来越为人们所喜爱,开发的前景十分广阔。

    与杂粮杂豆一样,我国特种油脂的资源也十分丰富。除了油菜籽、大豆、
花生、葵花籽和棉籽五大油料作物外,我国还有多大上百种的特种油料。开发
利用特种油料,生产调和油及功能性油脂,是繁荣食用油市场,提高经济效益
和人民健康水平,增加出口创汇的重要手段。

    (6)粮油加工的副产品综合利用将进一步发展

    粮油加工中的副产品如米糠、小麦胚芽、饼粕以及油脂精炼过程中产生的
皂脚、馏出物等,大多含有丰富的营养物质、多种微量元素和生物活性物质,
但多年来未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随着粮油加工企业的大型化、规模化、集团
化以及提取技术的不断成熟,我国的粮油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将会不断有新的
发展,市场前景广阔。

    (二)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

    当前,中国城镇化发展存在两个方面比较突出的问题。其一土地的快速开
发导致以政府负债为主的投资方式难以为继,地方债务高企,并易触发系统性
金融风险;其二需要统筹协调处理好“土地、人口、产业与资本”四大核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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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的均衡发展,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缺乏适宜的支柱性产业,无法形
成有效人口聚集,形成大量“空城”、“鬼城”、“睡城”。因此,科学地推
进城镇化应实现“土地、人口、产业、资本”四要素的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市
场化力量,减轻政府负债,并通过导入可实施、可落地的产业,形成“磁极”,
用以吸附就业人口、资本,形成良性循环,实现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行
业发展前景良好。

    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的主要优势如下:

    1、新型城镇化产业开发模式竞争优势

    国开东方创新了城镇开发模式,即搭建一个1+3平台的业务模式,即以一个
城镇运营的服务云平台,以公益事业、不动产开发、产业开发为主的三个业务
支柱,采取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的政企合作模
式。公司在青龙湖区域121平方公里受丰台、房山区政府委托,进行规划、投资、
建设、运营的区域开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企业提供资金并负责开发运营,
符合政府鼓励的PPP、混合所有制等多元化政企合作创新模式。该创新开发模式,
在解决了政府负债问题的同时,为新型城镇化带来原始资本金,提供了长足发
展的动力。

    2、新型城镇化运营模式竞争优势

    国开东方通过搭建城镇开发战略资源联盟,筛选出城镇开发相关的各个环
节和细分板块中若干国内外一流的产业资源与运营机构,形成城镇开发集团联
盟,共同参与城镇新区的规划、建设和运营。通过导入可实施、可落地的产业
资源联盟,迅速打造起适合本地发展的核心产业“磁极”,用这个磁极吸附就业与
资本,形成新型城镇的良性循环。通过产业植入、产城融合带动区域土地的整
体价值提升,实现政府、居民、企业三方共享城镇发展、区域价值增值带来的
收益。

    3、绿色智慧生态正碳的开发理念优势

    通过整合全球资源,研究提出青龙湖区域的绿色开发指标体系,涵盖能源、
水(海绵城市)、垃圾等关键领域。围绕绿色智慧生态正碳的新型城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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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理念,国开东方对青龙湖项目做了顶层设计,包括建筑、能量的流动、污水
的处理、土地的利用以及山水林田湖生态格局的构造等方面的方案,把绿色建
筑、绿色交通和资源的循环利用多项技术整合,打造中国新型城镇化世界级样
板及绿色智慧生态正碳的技术体系展示中心,构建生态文明,达到区域可持续
发展目的。

    4、整体商业模式的可复制性竞争力

    新型城镇化产业的城镇运营商整体商业模式,可以简要概括为:用市场化
手段进行区域开发,统筹规划、搭建平台、集聚产业、完善配套服务,提升区
域整体价值,分享区域价值增值部分。新型城镇化产业与传统房地产最大的区
别,就是新型城镇化产业是做地产,而不是房产。做地产核心是区域的整体价
值提升,用非常现实的产业资源去支撑一座新城。在这个过程中,创新与政府
的合作模式与投融资模式,通过产业植入与产城融合,解决政府负债与长远发
展动力的问题。

    整体商业模式的可复制性竞争力。国开东方所从事新型城镇化产业的商业
模式,极具可大规模复制的战略优势。对政府而言,该模式富有强大吸引力与
可复制性:其一,政府出政策、企业出资金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带来地区发展
原始资本金,解决新型城镇开发中政府负债问题;其二通过核心产业体系的植
入与打造,解决地区长远发展动力,创造地区税收增量,增加就业;其三通过
特色产业体系植入与绿色智慧生态的创新城镇开发理念,打造城镇化建设标杆,
满足政府特色发展需要。

    (三)房地产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1、行业概述

   房地产行业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租赁经营以及与此紧密相关
的中介服务如融资、评估、置换、装饰、维修、物业管理等经济活动的行业,
是国民经济中兼具生产和服务两种功能的独立产业部门。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具
有高度综合性和关联性的行业,其产业链较长、产业关联度较大,是国民经济
的支柱产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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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对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改善居民居住条
件、加快城市化建设,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房地产业已成为重要的第
三产业和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处于先导性、基础
性的地位。另一方面,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求结构性失衡、住房保
障制度相对滞后、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等问题也日益凸显。为了促进房
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国家近几年来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长远来
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演进以及我国人均居住水平的进一步上升,我国房地产
行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行业运行情况

    2010 年,国家频繁出台针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通过调整信贷、税收
政策以及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方式多管齐下,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防止
社会资源向房地产行业过度集中。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在一系列调控政策下,
2010 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 48,267 亿元,比上年增长 33.2%;全国商品房销售
面积 10.43 亿平方米,同比增长 10.1%,增幅比上年回落超过 30 个百分点;商
品房销售额 5.25 万亿元,同比增长 18.3%,增幅比上年回落超过 50 个百分点。
前 4 个月房地产价格涨幅逐渐扩大,受调控政策影响,后 8 个月增幅有所回落,
全年房地产价格走势表现为稳定增长。主要城市土地供应显著增长,一线城市
受限于中心城区的可开发空间,土地出让量略有下降,较高的土地价格门槛使
溢价率也略有下降,而二三线城市则进入快速发展期,土地出让量明显增加,
溢价率普遍提高。出让土地中,居住用地比例逐渐下降,商办和保障房用地比
例有所提升。

    2011 年 1 月 26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 号)(简称“新国八条”),在从严落实原有
调控政策的基础上新增了限购、限贷政策,同时开始在上海和重庆开展房产税
试点,进一步抑制了投资投机性购房的需求,对房地产市场产生较大的影响。
2011 年,市场成交以满足刚性居住需求的中小户型普通住宅为主,住宅的投资
功能逐渐弱化,市场总体相对低迷,多数城市成交量在限购令出台后有明显的
下滑,而地方限价令及“一房一价”细则进一步促使成交量在低位徘徊,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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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应日趋显现。此外,2011 年前三季度,央行先后 6 次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
率,流动性呈现紧缩态势;同时,银监会也加大了对房地产信托风险的关注力
度,进一步严格相关管理制度。受这些因素的影响,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大幅
收缩。

    2012 年,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体现了“严控和发展并举”、有的
放矢的目标和思路。一方面,通过继续执行房地产行业调控,严格落实限购、
限贷政策,打击房地产投机投资性需求;另一方面,继续推进土地市场管理和
改革,加大土地供应,特别是加大保障房的土地供应量及相应资金支持力度,
保护合理自住需求。2012 年全国房地产市场呈现出低开高走的格局,整个行业
在严峻的调控中仍然获得较快发展: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一直处于回升通道中,
累计达 111,304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1.8%;销售金额增速自 8 月份由负转正后
连续 5 个月回升,全年达到 64,456 亿元,同比增长 10%;房地产开发累计投资
71,804 亿元,同比增长 16.19%。从区域来看,限购的一、二线核心城市的房价
回暖力度明显大于中小城市;少数热点一、二线城市潜在需求强烈但供应不足,
有价格上涨压力;三、四线城市供应充足但潜在需求弱,价格上涨动力不足;
少部分供应严重过剩的城市,其风险则值得关注。为促进货币信贷合理适度增
长,央行在 2012 年上半年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各 0.5 个百分点,并在 6、7
月两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根据央行报告,2012 年全国新增房地产贷款 13,465
亿元,同比多增 897 亿元,但房地产贷款新增额占各项贷款新增额的比例为
17.4%,较 2011 年微降 0.1 个百分点。尽管行业的融资环境相比 2011 年有所改
善,但并未出现根本性的好转。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金稳健性对于房地产企
业仍然非常重要。

    2013 年在刚性和改善性需求的支撑下,房地产市场出现回暖,当年全国实
现商品房销售面积 130,551 万平方米,较上年增长 17.3%,增速同比提高 15.5
个百分点。从区域来看,一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延续了 2012 年底的高涨趋势,
市场全面复苏,行业投资环境全面回暖,城市住宅市场成交量持续回升,重点
城市房价普涨、土地市场量价齐升。而另一方面,部分三、四线城市交易萎靡
不振,房价回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两极分化”现象。政策方面,房地产行
业仍然处于政策调控发展的阶段周期,全国市场整体调控的基调不变,“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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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压”方向明确。不同城市由于市场走势分化,调控政策导向也出现分化:北
京、上海等热点城市陆续出台措施平抑房价上涨预期,而温州等市场持续低迷
的城市,在不突破调控底线的前提下,微调当地调控政策以促进需求释放。在
产品同质化严重的背景下,行业竞争更加激烈,集中度进一步提升,龙头企业
在融资渠道、拓展布局、品牌与人才建设、抗风险能力上的优势进一步体现,
中小房企的发展空间被进一步压缩,市场份额被进一步挤占。

    2014 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 12.1 亿平方米,同比下降 7.6%,降幅较 1-11
月收窄 0.6 个百分点,销售额 7.63 万亿元,同比下降 6.3%。其中,住宅销售面
积 10.5 亿平方米,同比下降 9.1%,销售额 6.24 万亿元,同比下降 7.8%。12 月,
随着各种利好政策的落实,市场信心不断提振,楼市整体有所回暖,单月销售
面积和销售额均创 2014 年各月新高。东部地区销售面积与销售额同比下行,但
降幅有所收窄。2014 年,全国商品房和住宅销售均价分别为 6,323 元/平方米和
5,932 元/平方米,与 2013 年相比均上涨 1.4%。

    2015 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 12.85 亿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6.5%,增速较
1-11 月回落 0.9 个百分点,销售额 8.73 万亿元,同比增长 14.4%。其中,住宅
销售面积增长 6.9%,住宅销售额增长 16.6%。2015 年,东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
积增长 13.3%,销售额增长 23.1%。2015 年,全国商品房和住宅销售均价分别
为 6,793 元/平方米和 6,472 元/平方米,与 2014 年相比分别上涨 7.4%和 9.1%。

    在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合力下,一二线及部分三线城市
呈现量价齐升态势,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信心逐步增强,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
增长。2016 年,商品房销售面积 157,349 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 22.5%,增速
比 1-11 月份回落 1.8 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 22.4%,办公楼销售
面积增长 31.4%,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 16.8%。商品房销售额 117,627 亿
元,增长 34.8%,增速回落 2.7 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 36.1%,办公
楼销售额增长 45.8%,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增长 19.5%。

    2017 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 109,799 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 7.0%,增速
比 1-11 月份回落 0.5 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 75,148 亿元,增长 9.4%,增速
回落 0.3 个百分点。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 68.4%。2017 年,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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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商品房销售面积 169,408 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 7.7%,增速比 1-11 月份回落
0.2 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 5.3%,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 24.3%,商
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 18.7%。商品房销售额 133,701 亿元,增长 13.7%,增
速提高 1 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 11.3%,办公楼销售额增长 17.5%,
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增长 25.3%。

    3、行业竞争情况

    我国房地产行业虽然经过十几年高速发展的黄金时代,但是仍存在企业小、
散、乱的格局。2010 年我国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有 6.6 万家,而在 2008 年则
有 8.7 万家。每个企业占据的市场份额极其有限,2010 年平均每家房地产开发
企业的年均销售额仅为 0.79 亿元。经过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国内楼市正
在向买方市场过渡,未来房地产行业整合速度加快,集中度将逐渐提高。

    (1)房地产行业进入壁垒日益提高。

    随着土地市场化机制的逐步完善,行业管理日益规范,对房地产企业的规
模和资金实力的要求越来越高,缺乏品牌的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被市场淘汰。

    (2)房地产行业进入买方市场时代。

    伴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房地产行业也步入深度调整期,楼市全面上
涨格局不复存在,住房日益回归其居住和消费属性,预示买方市场时代到来,
对房地产商品的品质要求提升,行业内优胜劣汰,整合必将加速。

    (3)房地产进入资本竞争时代。

    房地产是资金密集型产业,随着房地产行业市场竞争的升级,资本实力将
成为企业竞争的主导因素,资金实力雄厚、充分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具有相当
规模和品牌优势、规范成熟的房地产企业将成为市场的领导者。

    4、行业发展趋势

    (1)行业增速将放缓

    展望未来,我国房地产业将告别二十多年的繁荣期,进入过渡期。过渡期
的两大市场特征分别是投资继续高速增长的动力不足和价稳量增。2012 年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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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为 16.19%,2013 年虽略微回升至 19.79%,但仍显著低于
2000 年到 2011 年繁荣期的水平(平均 25.69%左右)。从 2012 年开始,由于供
给已经超越了潜在的需求,过往繁荣期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高速增长预计将难以
重现。此外,在 2012 年下半年,除了一线城市是价量齐增的之外,绝大多数二
线城市走上了价稳量增的道路,部分三线城市甚至出现了价跌量增。在目前的
供求格局下,预计房地产市场价稳量增的特征仍将延续。

    (2)行业周期运行特征将被调控政策的长效机制削弱

    2013 年 7 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积极释放有效需求,推动居民消费
升级,保持合理投资增长,积极稳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房地
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中央政治局的表态来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
发展已经明确了长效机制努力的方向。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就是既要实现
房价稳定,又要实现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平稳增长。整体来看,长效调控机制
主要包括以融资渠道正常化和加大土地供给为标志的促供应政策,以打击囤地、
鼓励周转为标志的供给有效化政策,和以缓慢抬升按揭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
区域缓慢退出购房需求行政管制为标志的稳需求政策。

    (3)行业集中度日益提高

    我国房地产行业在过去很多年里一直处于低集中度的状态,自 1997 年以来
房地产开发企业呈增长趋势。房地产行业集中度呈稳步提升趋势。2014 年,百
强企业市场份额快速上升,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在市场景气度下降的背景
下,百强企业展现出较强的抗波动能力,销售业绩稳步增长,市场份额上升至
35.40%,较上年提高 5.9 个百分点,提升幅度为近 5 年最高。其中,综合实力
TOP10 企业持续发挥品牌优势和规模效应,2014 年市场份额达 15.60%,较上
年提高 3.7 个百分点,销售总额占百强企业的 44%。2015 年,房地产百强企业
销售额增速达到 19.4%,高于全国商品房销售额的 14.4%,市场份额则提高 1.5
个百分点至 36.7%。行业 TOP10 企业销售额接近百强企业销售额的 50%,占全
国商品房销售额的 16.3%。

    预计未来房地产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将是大势所趋。从国际经验来看,
美国主要的前八大开发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在 2009 年最高达到了 29%;而香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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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则更具有典型的垄断性特征,前十大地产集团开发量约占香港市场
总开发量的 80%左右。预计我国房地产行业未来将继续处于产业集中度快速提
升的阶段。在国内市场环境下,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消费者都更加亲睐大型
企业,大型房地产公司因而在拿地、融资能力和消费者认可方面具备了明显优
势,未来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顺理成章。

   (4)分类指导,因城施政,确保行业健康发展

   当前政府对房地行业采取“分类指导,因城施政”的原则,即限制一线及
部分二线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稳定二线城市房价,鼓励三四线城市置业需求,
确保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为应对一线及个别二线城市过热的市场表现,上海、深圳和南京在 3 月下
旬相继出台紧缩政策,并收到了预期的调控效果,成交量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
降,预计市场将逐步回归理性。

   经历了 2008 年以来的多轮调控,目前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能力日渐增
强,可使用的工具也逐步多样化,基本可以做到快速、准确、且见效快。因此,
我们预判未来行业发展出现过大幅度的上升或下降的可能性较小,随着国家对
行业的不断适时调控,行业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小幅波动,并总体呈现稳步发展
态势。

   (5)短期内房地产市场不会呈现断崖式下跌局面

   当前国内经济尚处于惯性下滑阶段,且二三线城市房地产行业库存仍旧高
企,因此,短期内政策急剧转向的可能性不大。未来一段时期,将会出现一二
线热点城市加码调控稳定市场,三四线高库存城市加快去库存的主基调。

   随着一线及部分热点二线城市调控政策趋严,市场大环境正发生微妙变化,
楼市观望情绪渐浓,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内一线城市市场非理性因素将削弱,量
价也将会呈现一定程度的回调。而三四线城市未来或将有进一步宽松政策助力,
如鼓励农民工购房、加快货币化安置等。

   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与经济增长息息相关,国家不会允许房地产市场出现过
快上涨并引发行业风险,同时客观真实的市场需求决定了短期内也不会呈现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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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式或断崖式下跌局面,尤其是大部分二线及三线城市房地产行业仍处于健康
可控状态。

    (四)发行人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发行人行业地位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6月,发行人粮油购销板块实现
收入620,127.55万元、561,105.47万元、671,997.04万元及398,200.11万元,占发
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100.00%、88.66%、84.81%和93.39%,是发行人主
要营业收入来源。发行人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粮油购销板块。

    粮油购销行业,发行人子公司东方粮油自成立以来致力于搭建种子繁育、
基地、园区加工、物流中心、营销网络、贸易网络产业链条。目前,运营构架
已经建立,相关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正在逐步完善,为企业形成规模经营奠定
了一定的基础,东方粮油依托发行人较强的资金优势、完整的经营网络、明确
的市场定位、先进的营销策略,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确立了行业领先地位。

    2、发行人竞争优势

    (1)业务多元化优势

    发行人近年来逐步在粮食深加工等领域加大投入,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具
有核心竞争力的综合控股型投资公司。公司多板块、跨行业的产业架构有助于
提高整体抗风险能力,新涉足产业发展前景广阔,有望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另外,发行人对民生银行和锦州港的股权投资也取得了不错的收益。

    (2)管理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发行人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拥有了一定规模并
富有竞争力的经营管理队伍。发行人重视人才培养,广招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
有效提高了发行人各级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发行人已建立了适合公司
实际状况、较为完善的考评及激励机制,为发行人提高经营效率,提高核心竞
争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3)政策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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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子公司东方粮油作为黑龙江本地企业,与黑龙江省各水稻主产区政
府就粮食的生产种植签订了多项合作协议,且在优质水稻主产区签订的都是排
他性合作协议,在政策上可以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获得各方面的优惠政
策。发行人也将充分借助国家对农产品加工业制订的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搭
建种子繁育、基地建设、园区加工、精深加工、物流中心、营销网络、贸易网
络的全产业链条,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品牌农业发展,着力将东方粮油
打造成东方集团支柱产业。

    (4)地域和资源优势

    五常地区是全国闻名的优良一季寒地粳稻产区,该地区水稻米粒经不少于
2,300小时充足日照,龙凤山水系富矿型水源和底部蓄热砂层复合积碳型黑土造
就了五常地区水稻特有的口感和品质。

    (5)专利技术优势

    发行人高端水稻产品为坤光1号,该产品为中国寒地水稻之父——王向坤教
授多年科研繁育的成果,目前在各类种子中,坤光1号具有极高的领先优势。公
司拥有与该系列产品发明人中国水稻专家王向坤的全部合作权,并且公司的种
业研究所拥有独立的种子开发能力,这为公司在全国推扩新型水稻种子品种提
供了强有力的科技保障。

     十、公司经营方针与战略规划

    发行人始终坚持以投资控股型企业发展模式为定位,进行多元化投资,充
分把握市场机遇,适时调整发展思路和经营策略,以实现公司良好业绩。未来
仍以资源投资运营为发展模式,通过推动企业战略联盟的创新与管理,不断优
化产业结构,做大、做强现有核心产业,以实现公司投资的多元化、规模化以
及经营管理的专业化。

    (一)主要经营理念

    发行人奉行“东方世界,世界东方”的东方目标,“刚韧、无畏、探求、
超越”的东方精神,“视野决定战略,战略决定未来;体制决定机制,机制决
定发展;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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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的经营管理理念。

    (二)主要经营模式

    发行人致力于打造以现代农业为主营业务,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金融产
业等协同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经过多年的行业经营和市场深耕,发行人目前
已在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金融业、港口交通业等行业领域形成了
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参股民生银行、锦州港、方正证券均为公司带来了良好的
投资回报。通过搭建专业投资平台,明晰战略发展方向,发行人将充分把握各
个板块市场发展机遇,通过适时调整发展思路和经营策略重心,以实现发行人
良好业绩。

    (三)业务发展目标

    在现代农业产业,通过向全产业链上下游延伸,进入高毛利细分领域,同
时辅以农业金融,形成投贷联动的模式,致力于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实现从传
统农业向健康食品供应商转型;同时以国家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通
过整合优质资源和业务模式创新,实现从传统粮油贸易向供应链管理平台转型;
在新型城镇化产业,发行人将进一步优化项目投资,在做好青龙湖项目的基础
上,在其他重点一、二线城市寻求业务模式输出和项目拓展;在金融产业领域,
聚焦农业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打造专业化金融投资平台,紧抓政策及市场机遇,
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

     十一、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发行人将
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使本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
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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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
照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
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并基于重
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由于财政部于 2014 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一系
列企业会计准则,发行人已于 2014 年按要求执行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
新准则的衔接规定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以下信息主要摘自发行人财务报告,其中关于发行人 2015 年度、2016 年度、
2017 年度财务数据均摘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8 年 1-6 月的财务数据,摘
引自发行人公布的 2018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其中,公司在编制 2016
年财务数据时,对前期数据中的部分会计差错部分进行了更正,为保证本募集
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的财务数据更符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发行人 2015 年期末
(2015 年度)数摘自 2016 年审计报告期初(上期)数。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该准则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执行;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该准则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
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发行人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
或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发行人在利润
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
发行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
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主要内容如下:①将 2017 年度发生的发行人出售划分
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业务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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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报。其中:2016 年度,分别将“营业外收入”1,311,599.88 元、“营业外支出”
2,676,847.44 元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共计-1,365,247.56 元;2017 年度,“资
产处置收益”发生额为-341,554.46 元。②将 2017 年度发行人净利润中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净利润及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分别在“持续经营净利润”、“终
止 经 营净利润”项目 中列报。其中: 2017 年度,发行人持续 经营净利润
742,630,413.74 元,终止经营净利润 0.00 元。(2)《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发行人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不涉
及对发行人前期比较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与发行人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影响 2017 年度利润表项目其他收益增加
7,796,972.64 元,营业外收入减少 7,796,972.64 元;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
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影响 2017 年度财务费用减少 5,450,000.00 元,
营业外收入减少 5,450,000.00 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项
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产生影响。

    发行人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的财务报告经过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大华审字【2016】005669 号、大华审字【2017】
004810 号和大华审字【2018】006205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
欲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请查阅公
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上文件已置
备于承销商处供投资者查询。

    2016 年 6 月 24 日,发行人收购国开东方 37.50%股权收购事项完成过户及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东方商业对国开东方持股比例增至 78.40%,国开东方自 2016
年 6 月 30 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纳入合并范围时国开东方的总资产所占发行
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的总资产的比例达到 50%以上,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发
行人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了发行人 2015 年及 2016
年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备考合并利润表、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出具了大
华核字【2017】003746 号审阅报告。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可比数据”
中的所有 2015 年、2016 年数据均出自上述经审阅的模拟数据。

    由于发行人的多项业务依托于下属子公司来开展,因此合并口径的财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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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相对母公司口径数据更能充分反映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和偿债能力。为完整反
       映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及本节中以合并财务
       报表的数据为主要分析对象。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05,155.41          590,368.51     1,323,806.81       186,110.5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127.81              210.54       61,098.57         67,080.11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5,594.50           12,601.00       20,001.98         30,000.00
应收账款                                7,364.09            9,318.76        4,222.02          7,582.92
预付款项                               52,884.27           21,083.76       13,813.83          3,274.26
其他应收款                            767,258.05          667,748.70       72,163.69          7,030.41
应收利息                                   24.84              112.93                -                 -
应收股利                               12,600.27            7,602.45       14,757.75            820.16
存货                                1,373,605.95         1,330,551.52    1,152,940.15       103,791.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4,279.09          3,268.67
其他流动资产                          130,660.84          165,607.52      276,919.13         84,204.53
流动资产合计                        2,865,276.03         2,805,205.68    2,944,003.02       493,162.7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33,164.25           45,975.05            3.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1,583.03           59,827.18       83,726.19        104,134.39
长期应收款                              4,900.00            5,600.00        5,6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1,350,314.89         1,291,768.74    1,175,030.32     1,188,294.50
投资性房地产                          177,004.46          177,004.46                -                 -
固定资产                               83,342.49           81,487.57      233,398.83         55,337.48
在建工程                               88,527.24           63,094.39       23,199.23         15,635.26
无形资产                              205,214.70          209,828.40      235,459.88        223,485.08
开发支出                                          -                 -               -           366.57
商誉                                   42,582.73           42,432.69       42,432.69          9,791.30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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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                            18,526.74        16,762.39      16,609.44           18,565.66
递延所得税资产                           4,435.21         4,436.23       1,725.37            1,712.55
其他非流动资产                           4,726.59         3,586.34         710.6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74,322.33     2,001,803.43   1,817,895.60    1,617,322.78
             资产总计                 4,939,598.36     4,807,009.11   4,761,898.62    2,110,485.5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30,974.39       840,431.54     551,200.00       301,9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300.43                 -              -                  -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6,000.00        10,000.00      60,494.80           50,000.00
应付账款                                32,440.97        35,357.77      33,664.15           25,635.80
预收款项                               228,219.39       193,236.14     176,758.60           62,703.34
应付职工薪酬                               957.96         2,389.79       1,607.02             293.64
应交税费                                19,777.40        18,910.91      11,565.94             -838.18
应付利息                                14,271.36        30,752.07      27,081.61           11,327.84
应付股利                                         -          249.93         249.93                   -
其他应付款                              53,008.18        26,261.82      29,209.73           30,385.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01,325.88       366,092.31     174,282.60           53,820.00
其他流动负债                            49,990.13        49,870.98     149,864.80       149,538.46
流动负债合计                          1,857,266.08     1,573,553.25   1,215,979.19      684,766.4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19,460.00       923,300.00    1,031,200.00          61,920.00
应付债券                                76,791.42        40,723.66     223,372.92       296,895.93
长期应付款                             287,450.17       196,614.10     287,762.95             515.00
递延收益                                 1,882.75         1,471.49       1,538.33            1,562.33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618.13        27,961.83      28,065.79            5,215.44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13,202.47     1,190,071.08   1,571,940.00      366,108.71
             负债合计                 2,870,468.55     2,763,624.34   2,787,919.19    1,050,875.1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71,457.61       371,457.61     285,736.62       166,680.54
资本公积                               851,967.17       880,910.70     966,569.91       220,321.72
其他综合收益                             -4,334.72        -9,611.19      -2,582.35          18,515.53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256,815.76       256,815.76     225,605.49       202,624.33
未分配利润                             561,285.20       508,746.73     463,053.96       416,750.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037,191.03     2,008,319.62   1,938,383.65    1,024,892.62
少数股东权益                            31,938.78        35,065.15      35,595.79           34,717.76
           股东权益合计               2,069,129.81     2,043,384.77   1,973,979.43    1,059,610.3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939,598.36     4,807,009.11   4,761,898.62    2,110,485.51

             (2)合并资产负债表(可比)

                                                                               单位:万元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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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05,155.41            590,368.51   1,323,806.81      447,565.2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127.81                210.54       61,098.57       67,080.11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5,594.50             12,601.00      20,001.98       30,000.00
应收账款                         7,364.09              9,318.76       4,222.02        7,746.45
预付款项                        52,884.27             21,083.76      13,813.83       13,309.13
其他应收款                     767,258.05            667,748.70      72,163.69       57,620.97
应收利息                           24.84                112.93                -               -
应收股利                        12,600.27              7,602.45      14,757.75          820.16
存货                         1,373,605.95        1,330,551.52     1,152,940.15      901,270.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4,279.09        3,268.67
其他流动资产                   130,660.84            165,607.52     276,919.13       85,225.59
流动资产合计                 2,865,276.03        2,805,205.68     2,944,003.02    1,613,907.2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33,164.25             45,975.05           3.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1,583.03             59,827.18      83,726.19      104,134.39
长期应收款                       4,900.00              5,600.00       5,6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1,350,314.89        1,291,768.74     1,175,030.32    1,016,487.58
投资性房地产                   177,004.46            177,004.46               -               -
固定资产                        83,342.49             81,487.57     233,398.83      208,895.90
在建工程                        88,527.24             63,094.39      23,199.23       15,635.26
无形资产                       205,214.70            209,828.40     235,459.88      242,121.87
开发支出                                   -                  -               -         366.57
商誉                            42,582.73             42,432.69      42,432.69       42,462.97
长期待摊费用                    18,526.74             16,762.39      16,609.44       18,568.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4,435.21              4,436.23       1,725.37        1,712.55
其他非流动资产                   4,726.59              3,586.34         710.6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74,322.33        2,001,803.43     1,817,895.60    1,650,385.89
       资产总计              4,939,598.36        4,807,009.11     4,761,898.62    3,264,293.1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30,974.39            840,431.54     551,200.00      301,9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300.4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6,000.00             10,000.00      60,494.80       50,000.00
应付账款                        32,440.97             35,357.77      33,664.15       39,778.02
预收款项                       228,219.39            193,236.14     176,758.60       81,532.11
应付职工薪酬                      957.96               2,389.79       1,607.02        1,567.41
应交税费                        19,777.40             18,910.91      11,565.94        4,384.07
应付利息                        14,271.36             30,752.07      27,081.61       21,251.35
应付股利                                   -            249.93          249.93                -
其他应付款                      53,008.18             26,261.82      29,209.73      125,471.29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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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01,325.88            366,092.31              174,282.60        327,020.00
 其他流动负债                        49,990.13               49,870.98            149,864.80        149,538.46
 流动负债合计                     1,857,266.08         1,573,553.25           1,215,979.19         1,102,442.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19,460.00            923,300.00          1,031,200.00          311,920.00
 应付债券                            76,791.42               40,723.66            223,372.92        296,895.93
 长期应付款                         287,450.17            196,614.10              287,762.95        196,515.00
 递延收益                             1,882.75                1,471.49              1,538.33          1,562.33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618.13               27,961.83             28,065.79         27,434.94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13,202.47         1,190,071.08           1,571,940.00          834,328.21
           负债合计               2,870,468.55         2,763,624.34           2,787,919.19         1,936,770.91
 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037,191.03         2,008,319.62           1,938,383.65         1,204,769.03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1,938.78               35,065.15             35,595.79        122,753.19
       股东权益合计               2,069,129.81         2,043,384.77           1,973,979.43         1,327,522.2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939,598.36         4,807,009.11           4,761,898.62         3,264,293.13


             2、(1)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29,532.37            796,210.79          634,319.57      621,436.93
减:营业成本                                409,354.39            746,621.88          612,944.15      613,714.28
税金及附加                                        4,171.93         10,418.63           13,156.19        1,722.62
销售费用                                          4,292.22          8,021.29            7,330.36        4,412.85
管理费用                                         20,093.12         38,414.31           35,250.98       25,911.31
财务费用                                         30,104.18         82,807.88           47,544.18       48,883.20
资产减值损失                                       668.45           1,144.28            4,057.82        1,066.2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2,043.18          -1,114.28          -4,498.76        4,692.36
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0,969.97        168,109.07          153,454.24      149,923.9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26               -34.16                -                  -
其他收益                                           234.03                779.7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0,001.65         76,522.86           62,991.38       80,342.80
加:营业外收入                                      78.79                528.45         5,969.21        1,105.10
减:营业外支出                                     177.57                810.57           373.55       40,780.8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9,902.87         76,240.74           68,587.05       40,667.08
减:所得税费用                                     477.78           1,977.69           -3,460.96        1,007.4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9,425.09         74,263.04           72,048.01       39,659.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2,538.48         76,903.03           76,227.01       54,913.55
少数股东损益                                     -3,113.39          -2,639.99          -4,179.01       -15,253.92


                                                    136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276.47       -7,028.84      -21,097.87       -39,940.51
六、综合收益总额                             54,707.76       67,234.20      50,950.13          -280.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7,821.15       69,874.19      55,129.14        14,973.0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113.39      -2,639.99       -4,179.01       -15,253.92


             (2)合并利润表(可比)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29,532.37       796,210.79     636,916.58      625,339.96
减:营业成本                                409,354.39       746,621.88     616,088.33      614,635.21
税金及附加                                     4,171.93       10,418.63      13,526.66        3,693.35
销售费用                                       4,292.22        8,021.29       8,407.34        9,279.62
管理费用                                      20,093.12       38,414.31      42,530.29       43,145.79
财务费用                                      30,104.18       82,807.88      52,293.37       62,009.59
资产减值损失                                    668.45         1,144.28       4,671.80        1,066.4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2,043.18       -1,114.28      -4,498.76        4,692.36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0,969.97      168,109.07     150,790.94      180,981.0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26          -34.16                -                  -
其他收益                                        234.03          779.7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0,001.65       76,522.86      45,690.97       77,183.33
加:营业外收入                                    78.79         528.45        6,404.02        1,114.51
减:营业外支出                                  177.57          810.57         373.55        40,954.6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49,902.87       76,240.74      51,721.44       37,343.18
列)
减:所得税费用                                  477.78         1,977.69      -3,600.21        2,884.3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9,425.09       74,263.04      55,321.65       34,458.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2,538.48       76,903.03      62,453.26       57,542.60
少数股东损益                                  -3,113.39       -2,639.99      -7,131.62      -23,083.7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276.47       -7,028.84     -21,097.87      -39,940.51
六、综合收益总额                              54,707.76       67,234.20      34,223.77       -5,481.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7,821.15       69,874.19      41,355.39       17,602.0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113.39       -2,639.99      -7,131.62      -23,083.78


             3、(1)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66,671.39      947,783.33      807,699.44      729,414.1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12,246.96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793.04        1,154.93                  -              -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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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税费返还                             154.83          544.37          113.6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715.73       82,642.77       44,523.19     130,130.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2,581.95     1,032,125.40     852,336.25     859,544.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87,682.80     1,029,262.64     859,268.90     652,865.9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45,816.90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3.81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878.03       23,441.47       16,484.61       7,914.58
支付的各项税费                            9,590.39      17,244.53         9,045.74      4,424.9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73.47       99,658.31      123,930.62     203,974.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9,238.50     1,215,423.84    1,008,729.87    869,179.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343.45      -183,298.44     -156,393.63      -9,635.3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481,004.36   12,114,432.47    9,940,678.62   2,131,949.1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397.26      41,690.25       31,600.95      55,438.9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0.72            3.26         328.66         181.9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1,500.00               -      6,233.16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4.75      20,329.93      329,314.8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93,407.09   12,177,955.92   10,301,923.12   2,193,803.1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9,683.74      30,676.21       15,362.57      67,740.27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515,712.60   12,517,801.06   10,217,388.72   2,286,735.3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20.00        4,480.28     220,227.6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30,811.63   12,552,957.55   10,452,978.91   2,354,475.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404.54     -375,001.63     -151,055.79   -160,672.4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         3,082.00     861,497.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42,950.46      988,991.80     1,189,160.50    809,5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6,000.00       90,440.00      150,000.00     374,299.5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05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7,100.46     1,082,513.80    2,200,657.50   1,183,799.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27,214.69     1,062,205.27     728,940.00    1,017,8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93,894.24      136,827.64       72,172.18      46,039.18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4,916.53       57,067.71         2,336.50      5,689.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6,025.46     1,256,100.61     803,448.68    1,069,578.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925.00     -173,586.81    1,397,208.82    114,221.0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205.60      -13,228.43        9,691.57          0.07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6,191.69     -745,115.32    1,099,450.97     -56,086.7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30,443.94     1,275,559.26     176,108.29     232,195.0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4,252.25      530,443.94     1,275,559.26    176,108.29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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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并现金流量表(可比)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66,671.39      947,783.33       848,639.90     824,086.1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12,246.96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793.04        1,154.93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4.83          544.37           539.18            2.3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715.73      82,642.77       115,821.26     153,002.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2,581.95     1,032,125.40      965,000.34     977,091.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87,682.80     1,029,262.64      912,240.63     832,033.7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45,816.90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3.8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878.03      23,441.47        22,414.82      16,791.76
支付的各项税费                           9,590.39      17,244.53        19,078.80        7,040.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73.47      99,658.31       212,049.39     224,664.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9,238.50     1,215,423.84     1,165,783.64   1,080,530.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343.45     -183,298.44      -200,783.30    -103,439.6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481,004.36   12,114,432.47     9,940,678.62   2,131,949.1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397.26      41,690.25        31,600.95      55,438.9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0.72            3.26          328.66         181.90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1,500.00                -       6,233.16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4.75      20,329.93       329,314.8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93,407.09   12,177,955.92    10,301,923.12   2,193,803.1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9,683.74      30,676.21        15,449.19      69,577.40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515,712.60   12,517,801.06    10,217,388.72   2,286,735.3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795.29                 -     514,670.01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20.00        4,480.28      220,227.6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30,811.63   12,552,957.55    10,967,735.54   2,356,312.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404.54     -375,001.63      -665,812.42    -162,509.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         3,082.00      861,497.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42,950.46      988,991.80      1,640,360.50   1,294,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6,000.00      90,440.00       150,000.00     374,299.5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05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7,100.46     1,082,513.80     2,651,857.50   1,668,299.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27,214.69     1,062,205.27      845,940.00    1,256,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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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93,894.24          136,827.64        106,539.13          73,966.68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4,916.53           57,067.71           4,477.92          5,689.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6,025.46        1,256,100.61        956,957.05       1,336,005.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925.00        -173,586.81       1,694,900.45        332,293.5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205.60          -13,228.43          9,691.57                0.07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6,191.69        -745,115.32        837,996.29          66,344.3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30,443.94        1,275,559.26        437,562.97         371,218.6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4,252.25          530,443.94       1,275,559.26        437,562.97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5,814.35       160,737.83        90,501.91         85,303.3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127.81               2.81           21.76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预付款项                                 2,459.62           460.36                  -         261.28
   应收利息                                           -      1,231.22         1,378.82                   -
   其他应收款                               1,724.90           725.51           801.19           324.56
   应收股利                                12,600.27         7,602.45        14,757.75           820.16
   存货                                        10.75            10.57            18.79            18.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48,752.91       112,419.91         1,094.76          1,661.64
   其他流动资产                           104,723.24        46,274.50        14,255.00         55,639.31
   流动资产合计                           686,213.85       329,465.15       122,829.98        144,029.0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3,029.01        26,043.17        50,562.17         60,060.64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2,300,785.23      2,293,218.68     2,214,119.35     1,634,594.25
   固定资产                                 7,456.38         7,619.53         7,742.83          7,988.01
   在建工程                                  823.86            209.49                  -                 -
   无形资产                                  146.00            174.12           230.79           228.97
   长期待摊费用                                69.64           175.00           175.00          1,269.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54.52         1,452.89         1,451.62          1,450.8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4,402.34       444,002.34       592,327.62         97,465.2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68,166.99      2,772,895.21     2,866,609.39     1,803,057.70
   资产总计                             3,154,380.84      3,102,360.36     2,989,439.37     1,947,086.7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96,320.00       342,100.00       353,500.00        174,900.00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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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票据                            109,100.00         127,000.00                     -                     -
应付账款                                      -                  -                    -          164.58
应付职工薪酬                            126.63             128.99             120.13             120.63
应交税费                                677.52             784.46            -442.16           -1,153.87
应付利息                               5,418.62          8,635.83          10,471.92          11,327.84
其他应付款                          118,915.30          94,660.37          66,438.10          93,652.8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8,572.82         274,156.81          74,767.60          49,980.00
其他流动负债                          49,990.13         49,870.98         149,741.22         149,538.46
流动负债合计                        809,121.03         897,337.44         654,596.81         478,530.5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1,000.00                  -         50,000.00          60,000.00
应付债券                              36,000.00                  -        223,372.92         296,895.93
递延所得税负债                             8.29              2.19           1,265.12           4,792.66
非流动负债合计                        77,008.29              2.19         274,638.05         361,688.59
负债合计                            886,129.31         897,339.63         929,234.86         840,219.1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71,457.61         371,457.61         285,736.62         166,680.54
资本公积                            846,176.93         875,120.47         960,814.77         220,346.68
其他综合收益                          -8,567.68         -13,844.16          -2,582.35         18,510.81
盈余公积                            256,815.76         256,815.76         225,605.49         202,624.33
未分配利润                          802,368.90         715,471.04         590,629.96         498,705.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268,251.52       2,205,020.73       2,060,204.51       1,106,867.66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22,193.94       2,205,020.73       2,060,204.51       1,106,867.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154,380.84       3,102,360.36       2,989,439.37       1,947,086.78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9,219.01         40,655.82        21,705.73            100.00
 减:营业成本                                     -                  -                -                 -
 税金及附加                               153.77             477.83           538.43          1,405.15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5,577.74         11,859.82        11,067.51         10,635.24
 财务费用                               15,765.59         37,867.48        39,547.89         47,098.07
 资产减值损失                                3.92              5.08              3.08           -86.9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33.15             -5.89              7.03                   -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9,152.02        165,584.44       144,338.03        162,113.2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           -1.92                   -                 -
 列)
 其他收益                                    2.70             16.38                   -                 -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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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6,905.86       156,038.62     114,893.88      103,161.73
加:营业外收入                                      -            9.99          12.93           11.17
减:营业外支出                                      -            0.00               -          15.0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86,905.86       156,048.61     114,906.81      103,157.83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8.00            -2.74           0.99           21.7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6,897.86       156,051.35     114,905.82      103,136.1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276.47       -11,261.81     -21,093.15      -39,945.23
六、综合收益总额                           92,174.33       144,789.54      93,812.67       63,190.88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603.37          43,242.76       21,627.75           1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8,396.35    1,417,917.88         570,673.34      1,472,523.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9,999.72    1,461,160.65         592,301.10      1,472,623.8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629.96           4,188.73        5,000.76          3,584.29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84.62           3,984.59          542.09          1,502.9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592.22    1,283,060.05         599,092.86      1,402,060.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606.79    1,291,233.36         604,635.72      1,407,148.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2,392.93         169,927.29       -12,334.62        65,475.6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60,415.53   6,891,913.34        7,537,337.27     1,776,007.9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827.64          37,866.26       24,641.73         46,779.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0.10            0.27              0.01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7,062.00         259,095.00       2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33,305.17   7,188,874.70        7,581,979.27     1,822,787.2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46.10            410.01           275.76           235.12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076,429.43   6,789,141.14        7,759,568.72     2,007,300.2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224,572.91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6,663.00         268,152.29      514,862.40         97,465.2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83,738.53   7,057,703.44        8,499,279.79     2,105,000.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433.36        131,171.26     -917,300.51       -282,213.31


                                              14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861,297.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52,840.00     402,100.00      403,500.00    665,9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050.00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6,000.00     49,850.00      150,000.00    374,299.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5,890.00     451,950.00    1,414,797.00   1,040,199.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30,620.00     638,730.00      434,880.00    845,51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4,794.34     39,598.02       43,064.63     39,502.85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948.71     51,534.60        2,018.70      4,924.4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9,363.05     729,862.62      479,963.33    889,937.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473.05    -277,912.62     934,833.67    150,262.2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0.0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1,513.48    23,185.92        5,198.54     -66,475.3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3,687.83      90,501.91       85,303.37    151,778.7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2,174.35    113,687.83       90,501.91     85,303.37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发行人 2015 年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 6 户,减
 少 2 户,其中:

                 名称                                     变更原因
  西藏东方电商投资有限公司                          新设二级全资子公司
  东方粮仓储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新设二级全资子公司
  东方粮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新设二级全资子公司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新设三级全资子公司
  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                              新设三级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东方大厦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一级全资子公司
  东方集团哈尔滨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所持股份全部转让
  宁波百荣能源有限公司                               所持股份全部转让

      发行人 2016 年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 28 户,
 减少 2 户,其中:

                       名称                                   变更原因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购买二级全资子公司
  北京东方美高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三级全资子公司
  国开东方(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三级全资子公司
  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购买三级全资子公司
  北京滨湖文慧置业有限公司                             购买三级全资子公司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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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变更原因
北京青龙湖腾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购买三级全资子公司
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购买三级全资子公司
北京滨湖东方市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新设四级全资子公司
北京国开东方投资发展公司                         购买三级全资子公司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购买四级全资子公司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购买四级全资子公司
东方美高美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购买五级全资子公司
深圳泰智影视传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设二级控股子公司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新设二级控股子公司
金联合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三级全资子公司
金联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新设三级全资子公司
金联盛源商贸有限公司                             新设三级全资子公司
金联盛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新设三级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金联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新设三级全资子公司
金联征信有限公司                                 新设三级全资子公司
金联金融服务(黑龙江)有限公司                   新设三级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金联云通农业合作金融有限公司               新设三级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金联云通农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新设三级全资子公司
东方粮仓商贸有限公司                             新设二级全资子公司
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                             购买三级控股子公司
华隆(乳山)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购买三级控股子公司
乳山市华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四级控股子公司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新设一级全资子公司
大连闽丰贸易有限公司                              所持股份全部转让
东方粮仓储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注销

    发行人 2017 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 15 户,减
少 4 户,其中:

                   名称                               变更原因
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设四级控股子公司
西安合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设三级控股子公司
金联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新设三级全资子公司
天津金联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设三级全资子公司
金联成达商贸有限公司                             新设三级全资子公司
金联盛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新设三级全资子公司
内蒙古嘉润现代牧业有限公司                       新设三级全资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设二级控股子公司
共青城钰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设二级控股子公司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公司                     新设二级控股子公司


                                       14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设二级全资子公司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                                   新设二级全资子公司
 山东世粮粮油有限公司                                       购买三级控股子公司
 金联合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新设一级全资子公司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新设一级控股子公司
 东方美高美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所持股份全部转让
 东方集团红兴隆农垦清源粮食仓储有限公司                      所持股份全部转让
 东方集团红兴隆农垦益源粮食仓储有限公司                      所持股份全部转让
 东方粮仓肇州草业有限公司                                          注销

    发行人 2018 年 1-6 月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 9 户,
减少 2 户。

                   名称                                         变更原因
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新设四级全资子公司
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三级控股子公司
长宁县九牛肉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四级全资子公司
长宁县九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四级全资子公司
成都九牛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四级全资子公司
宜宾九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四级全资子公司
长宁县长润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购买四级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龙江福油脂有限公司                         新设四级控股子公司
哈尔滨东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设四级控股子公司
华隆(乳山)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所持股份全部转让
乳山市华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持股份全部转让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表-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倍、次
                          2018 年 6 月末
        项目                                2017 年末/度      2016 年末/度      2015 年末/度
                             /1-6 月
      流动比率                      1.54             1.78              2.42              0.72
      速动比率                      0.80             0.94              1.47              0.57
     资产负债率                   58.11            57.49            58.55%            49.79%
     存货周转率                     0.60             0.60              0.98              5.51
   应收账款周转率                102.58           117.45            107.47             40.38
    利息保障倍数                    1.37             1.25              1.45              1.87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42             1.35              1.66              2.16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45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018 年 6 月末
          项目                                2017 年末/度      2016 年末/度     2015 年末/度
                               /1-6 月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存货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一期数据已年化处理
    (5)应收账款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一期数据已年化
处理
    (6)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7)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化利息支出
+资本化利息支出)
    (8)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
    (9)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100%

                      表-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可比)
                                                                               单位:倍、次
                           2018 年 6 月末
          项目                               2017 年末/度     2016 年末/度      2015 年末/度
                              /1-6 月
        流动比率                      1.54             1.78             2.42             1.46
        速动比率                      0.80             0.94             1.47             0.65
       资产负债率                    58.11            57.49          58.55%           59.33%
       存货周转率                     0.60             0.60             0.60             0.68
    应收账款周转率                  102.58           117.45           106.43            80.73
      利息保障倍数                    1.37             1.25             1.48             1.38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42             1.35             1.24             1.16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存货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一期数据已年化处理
    (5)应收账款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一期数据已年化
处理
    (6)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7)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化利息支出
+资本化利息支出)
    (8)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
    (9)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100%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资料,对公司财务状况、现
金流量、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讨论与分析。为完整、真实的反映发行人的
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以下管理层讨论和分析主要以合并财务报表财务数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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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的总体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流动资产     2,865,276.03   58.01 2,805,205.68     58.36 2,944,003.02    61.82    493,162.72    23.37
非流动资产 2,074,322.33     41.99 2,001,803.43     41.64 1,817,895.60    38.18 1,617,322.78     76.63
 资产总计    4,939,598.36 100.00 4,807,009.11 100.00 4,761,898.62 100.00 2,110,485.51 100.00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的总体构成情况(可比)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流动资产     2,865,276.03   58.01 2,805,205.68     58.36 2,944,003.02    61.82 1,613,907.24 49.44
非流动资产 2,074,322.33     41.99 2,001,803.43     41.64 1,817,895.60    38.18 1,650,385.89 50.56
 资产总计    4,939,598.36 100.00 4,807,009.11 100.00 4,761,898.62 100.00 3,264,293.13 100.00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的资产总
   额分别为 2,110,485.51 万元、4,761,898.62 万元、4,807,009.11 万元和 4,939,598.36
   万元,近三年的复合增长率为 50.92%,总资产规模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2016
   年末,发行人资产规模较 2015 年末增长 125.63%,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将国
   开东方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从资产构成上来看,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
   末,发行人的流动资产分别占总资产的 23.37%、61.82%、58.36%和 58.01%,
   非流动资产分别占总资产的 76.63%、38.18%、41.64%和 41.99%。2016 年,发
   行人资产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流动资产所占比重大幅上升,主要是由于 2016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部分未使用、发行人增加借款等导致货币资金增
   加,且国开东方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存货大幅上升所致。发行人目前的资产构成
   符合自身现有的经营特点,体现了发行人业务模式较为成熟,与发行人基本情
   况相符。

          按照可比数据,发行人 2015 年末、2016 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3,264,293.13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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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 元 和 4,761,898.62 万 元 。 其 中 , 流 动 资 产 分 别 为 1,613,907.24 万 元 和
            2,944,003.02 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 49.44%和 61.82%;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650,385.89 万元和 1,817,895.60 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 50.56%和 38.18%。
            2016 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所占比例和资产总规模较 2015 年末有较大上升,主
            要是由于发行人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大量货币资金导致。

                  2、主要资产科目分析

                  (1)主要流动资产分析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主要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505,155.41     17.63        590,368.51      21.05 1,323,806.81            44.97 186,110.57               37.7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127.81     0.004              210.54      0.01       61,098.57          2.08       67,080.11         13.60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5,594.50       0.54         12,601.00       0.45       20,001.98          0.68       30,000.00          6.08
应收账款                       7,364.09       0.26          9,318.76       0.33         4,222.02         0.14        7,582.92          1.54
预付款项                      52,884.27       1.85         21,083.76       0.75       13,813.83          0.47        3,274.26          0.66
其他应收款                   767,258.05     26.78        667,748.70      23.80        72,163.69          2.45        7,030.41          1.43
应收利息                          24.84       0.00             112.93      0.00                   -           -                 -           -
应收股利                      12,600.27       0.44          7,602.45       0.27       14,757.75          0.50         820.16           0.17
存货                       1,373,605.95     47.94       1,330,551.52     47.43 1,152,940.15            39.16 103,791.10               21.0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4,279.09         0.15        3,268.67          0.66
其他流动资产                 130,660.84       4.56       165,607.52        5.90      276,919.13          9.41       84,204.53         17.07
流动资产合计               2,865,276.03     100.00 2,805,205.68 100.00 2,944,003.02 100.00 493,162.72 100.00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主要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可比)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505,155.41    17.63           590,368.51   21.05 1,323,806.81            44.97       447,565.25            27.7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27.81    0.004              210.54        0.01        61,098.57         2.08        67,080.11          4.16
 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5,594.50       0.54         12,601.00       0.45        20,001.98         0.68        30,000.00          1.86
 应收账款                   7,364.09       0.26          9,318.76       0.33         4,222.02         0.14         7,746.45          0.48
 预付款项                  52,884.27       1.85         21,083.76       0.75        13,813.83         0.47        13,309.13          0.82
 其他应收款              767,258.05    26.78           667,748.70   23.80           72,163.69         2.45        57,620.97          3.57
 应收利息                     24.84        0.00           112.93        0.00                  -          -                  -           -
 应收股利                  12,600.27       0.44          7,602.45       0.27        14,757.75         0.50          820.16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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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                 1,373,605.95     47.94   1,330,551.52    47.43 1,152,940.15   39.16   901,270.90   55.8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       -     4,279.09    0.15     3,268.67    0.20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30,660.84      4.56    165,607.52      5.90   276,919.13    9.41    85,225.59    5.28
流动资产合计         2,865,276.03    100.00 2,805,205.68 100.00 2,944,003.02 100.00 1,613,907.24 100.00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
       分别为 493,162.72 万元、2,944,003.02 万元、2,805,205.68 万元和 2,865,276.03
       万元。发行人 2016 年末较上年末增加 2,450,840.30 万元,增幅为 496.96%,主
       要是由于发行人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部分未使用、发行人增
       加借款等导致货币资金增加,且国开东方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存货大幅上升所致。

               按照可比数据,发行人 2015 年末、2016 年末流动资产分别为 1,613,907.24
       万元和 2,944,003.02 万元,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增加 1,330,095.78 万元,增幅
       为 82.41%,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发行人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使得货
       币资金大量增加。

               1)货币资金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
       余额分别为 186,110.57 万元、1,323,806.81 万元、590,368.51 万元和 505,155.4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7.74%、44.97%、21.05%和 17.63%。发行人
       2016 年末相较 2015 年末货币资金增加 1,137,696.24 万元,增幅为 611.30%,增
       幅较大,主要是由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部分未使用、发行人
       增加借款等导致货币资金增加。发行人 2017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16 年末减少
       733,438.30 万元,降幅 55.40%,主要原因为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逐
       步投入使用。发行人货币资金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构成。

               按照可比数据,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447,565.25 万元、1,323,806.81 万元,2016 年末相比 2015 年末增加 876,241.57
       万元,增幅 195.78%,主要是由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部分未
       使用、发行人增加借款等导致货币资金增加。

               发行人各期末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近三年末货币资金构成情况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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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库存现金                               126.70             83.93              13.23
银行存款                           528,431.07       1,279,338.75        169,527.05
其他货币资金                        61,810.74          44,384.14         16,570.29
           合计                    590,368.51       1,323,806.81        186,110.5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145,887.35         229,366.41                  -

                    表-发行人近三年末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可比)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库存现金                               126.70             83.93              31.39
银行存款                           528,431.07       1,279,338.75        358,972.45
其他货币资金                        61,810.74          44,384.14         88,561.41
           合计                    590,368.51       1,323,806.81        447,565.25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145,887.35         229,366.41                  -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别为 67,080.11 万元、61,098.57 万
元、210.54 万元和 127.81 万元。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包含权益工具投资及衍
生金融资产。发行人 2017 年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较 2016 年末大幅减少的原因为 2017 年出售部分所持的方正证券股票。

     表-发行人近三年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权益工具投资                               2.81        60,833.19         67,080.11
衍生金融资产                           207.73            265.38                   -
           合计                        210.54          61,098.57         67,080.11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对发行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造成影响。

     3)应收账款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
余额分别为 7,582.92 万元、4,222.02 万元、9,318.76 万元和 7,364.09 万元,占当
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54%、0.14%、0.45%及 0.26%。由于所处行业的
行业特性,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金额较小。2016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为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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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2.02 万元,较 2015 年末减少 3,360.90 万元,降幅为 44.32%,主要原因是东
方粮仓进一步加强销售后资金回款管理,客户欠款减少。2017 年末,发行人应
收账款为 9,318.76 万元,较 2016 年末增加 5,096.74 万元,增幅为 120.72%,主
要原因是随着发行人粮油购销业务增长,应收粮款有所增加。

       按照可比数据,发行人 2015 年末、2016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是
7,746.45 万元、4,222.02 万元,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下降 3,524.43 万元,降幅
为 45.50%,主要原因系东方粮仓加强销售后的资金回款管理,客户欠款减少。

       截至 2017 年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 2017 年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期末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已计提坏账准备
                                                                余额的比例
吴忠市红寺堡区泰发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1,592.18               15.53               7.96
大连隆良贸易有限公司                               1,249.25               12.19               6.25
福喜(威海)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1,073.95               10.48               5.37
魏兰                                                823.54                 8.03               4.12
哈尔滨吉农粮食有限公司                              555.98                 5.42          222.39
                   合计                            5,294.90               51.65          246.09

       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 2017 年末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2017 年末
    账龄结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8,157.81                        40.79                       0.50
1-2 年(含)                      632.78                          6.33                       1.00
2-3 年(含)                      132.45                         26.49                      20.00
3-4 年(含)                      618.47                        247.39                      40.00
4-5 年(含)                      396.14                        316.92                      80.00
5 年以上                           131.66                        131.66                  100.00
        合计                     10,069.32                       769.58                       7.64

       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为 1 年以内,且集中度较低,与公司的销售政策
相符,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较小。

       4)预付款项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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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
   账面价值分别为 3,274.26 万元、13,813.83 万元、21,083.76 万元和 52,884.27 万
   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66%、0.47%、0.75%和 1.85%。近年来
   发行人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增长较快。2016 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 2015 年末增
   加 10,539.57 万元,增幅 321.89%,主要系国开东方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增加了
   预付拆迁补偿款等款项所致。2017 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为 21,083.76 万元,
   较 2016 年末增加 7,269.93 万元,增幅为 52.63%,主要系子公司东方粮油预付
   粮款所致。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 2017 年末增加 31,800.51 万元,
   增幅 150.83%,主要原因为子公司东方粮油预付粮款增加所致。

        按照可比报表,发行人 2015 年末、2016 年末的预付款项分别为 13,309.13
   万元、13,813.83 万元,2016 年末相较 2015 年末预付账款金额变动不大,较为
   稳定。

        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账龄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 2017 年末预付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末
        账龄结构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0,696.09                                98.16
   1-2 年                                        315.10                                 1.49
   2-3 年                                          8.89                                 0.04
   3 年以上                                        63.67                                 0.31
          合计                                 21,083.76                               100.00

        截至 2017 年末,预付款项前五名的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 2017 年末预付账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占预付款项
              单位名称                  金额                          预付时间         未结算原因
                                                  总额的比重
                                                                       1 年以内: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村民委
                                       8,294.88            39.34    8,288.53 万元;    合同执行中
员会
                                                                   1-2 年:6.35 万元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474.00             6.99       1 年以内        合同执行中
北京青龙湖怪草园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1,300.00             6.17       1 年以内        合同执行中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267.18             6.01       1 年以内        合同执行中
聊城市新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1,000.00             4.74       1 年以内        合同执行中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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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预付款项
            单位名称                  金额                        预付时间    未结算原因
                                                总额的比重
              合计                  13,336.06         63.25

    5)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
款分别为 7,030.41 万元、72,163.69 万元、667,748.70 万元和 767,258.05 万元,
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43%、2.45%、26.09%和 26.78%。2016 年末发
行人其他应收款较 2015 年末增加 65,133.28 万元,增幅 926.45%,主要系国开
东方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所致。2017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 2016 年末增加
595,585.01 万元,主要系国开东方在土地整理等业务中因合作开发等增加的往
来款项。

    按照可比数据,发行人 2015 年末、2016 年末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57,620.97
万元、72,163.69 万元,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相比增加 14,542.72 万元,增幅为
25.24%,主要原因为国开东方增加青龙湖二期土地一级项目导致合作开发款项
增加所致,该款项后续将由丰台区土储中心偿还,不存在坏账风险。

            表-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2017 年末
      账龄结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42,484.14                 212.42                 0.50
1-2 年                             4,531.72                  45.32                 1.00
2-3 年                               110.68                  22.14                20.00
3-4 年                               233.90                  93.56                40.00
4-5 年                                31.48                  25.18                80.00
5 年以上                            7,772.89             7,772.89              100.00
           合计                    55,164.80             8,171.50                  14.81


          表-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末
      账龄结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0,730.43                  53.65                 0.50
1-2 年                             5,804.96                  58.05                 1.00
2-3 年                               941.53                 188.31                20.00



                                          153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018 年 6 月末
          账龄结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3-4 年                                   76.56                     30.62                     40.00
   4-5 年                                   44.90                     35.92                     80.00
   5 年以上                               7,325.29                 7,325.29                    100.00
              合计                       24,923.67                 7,691.84                      30.86


             表-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2017 年末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65,223.29                -               -注1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9,489.10                -               -注2
上海波士强实业有限公司                       43,111.66      43,111.66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青龙湖二期地项目合作开发款                     9,206.86               -               -注3
嘉兴绿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8,000.00               -               -注4
合伙)
陈永忠                                         4,000.00               -               -注5
                                                                                        长期战略合作伙
资源网络有限公司                               3,066.82         30.67            1.00
                                                                                        伴,坏账风险较低
                                                                                        应收政府机构款,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丰台区分中心             3,000.00       1,200.00          40.00
                                                                                        坏账风险较低
北京万恒通电子有限公司                         1,372.86       1,372.86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666,470.60      45,715.19            6.86            -
         注 1:发行人子公司国开东方及其子公司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向合营企业北京青龙湖盛通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出项目合作资金,资金占用费按照固定的利率收取。截至 2017 年末应收北京青龙
   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余额 36.52 亿元。由于该款项属于项目合作款且拥有固定收益,因此不存在坏
   账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注 2:发行人子公司国开东方及其子公司国际会展向联营企业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
   出项目合作资金,资金占用费按照固定的利率收取。截至 2017 年末应收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余额 22.95 亿元。由于该款项属于项目合作款且拥有固定收益,因此不存在坏账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注 3:青龙湖二期地项目合作开发款 92,068,612.61 元,系发行人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
   公司通过合作方北京新鸿基盛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二期土地的一级土
   地合作开发款项。根据项目合作方与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丰台区分中心的一级土地开发协议约定,该项目
   拥有固定收益,因此不存在坏账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注 4:嘉兴绿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往来款 80,000,000.00 元,系发行人子公司宁
   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嘉兴绿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收益权转
   让合同,以自有资金 80,000,000.00 元受让嘉兴绿创持有的远景能动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49%股权的收
   益权。同时双方签订股权回购合同,约定嘉兴绿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固定的溢价率回
   购相应的股权。由于该款项拥有固定收益,因此不存在坏账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注 5:陈永忠的往来款 40,000,000.00 元,系发行人子公司深圳泰智影视传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与陈永忠签订协议向陈永忠支付象山悟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合作诚意金,但截至约定期



                                                 15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限届满,双方未达成一致,该款项及相应的利息已于 2018 年 3 月退回,因此不存在坏账风险,不计提坏
   账准备。
       表-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18 年 6 月末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93,200.78             -          - 注1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7,178.55             -          - 注2
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                           68,330.95             -          - 注3
上海波士强实业有限公司                         43,111.66 43,111.66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杭州碧锦置业有限公司                           36,078.53             -          - 注4
北京新鸿基盛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9,251.25            -          - 注5
                                                                                     长期战略合作伙
资源网络有限公司                                 3,066.82       30.67        1.00
                                                                                     伴,坏账风险较低
                                                                                     应收政府机构款,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丰台分中心                 3,000.00    1,200.00      40.00
                                                                                     坏账风险较低
北京万恒通电子有限公司                           1,372.86    1,372.86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国商融通(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80.00            -          - 注6
合计                                          795,671.39 45,715.19
       注 1: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及子公司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会展”)向合
   营企业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通地产”)借出项目合作资金,资金占用费按
   照固定的利率收取。截至 2018 年 06 月 30 日止应收盛通地产余额 39.32 亿元。由于该款项属于项目合作
   款且拥有固定收益,因此不存在坏账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注 2: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及子公司国际会展向联营企业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出项
   目合作资金,资金占用费按照固定的利率收取。截至 2018 年 06 月 30 日止应收滨湖恒兴余额 23.71 亿元。
   由于该款项属于项目合作款且拥有固定收益,因此不存在坏账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注 3:国开东方向子公司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营企业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借出项目
   合作资金,资金占用费按照固定的利率收取。截至 2018 年 06 月 30 日止应收余额 6.83 亿元,该款项属于
   项目合作款。
       注 4:国开东方子公司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其联营企业杭州捷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关
   联企业杭州碧锦置业有限公司借出项目合作资金。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应收余额 3.61 亿元,该款项
   属于项目合作款。
       注 5:青龙湖二期地项目合作开发款 92,512,459.17 元,系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通过合作方北京新鸿基盛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青
   龙湖二期土地的一级土地合作开发款项。根据项目合作方与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丰台区分中心的一级土地
   开发协议约定,该项目拥有固定收益,因此不存在坏账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注 6:公司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泓沣”)与国商融通
   (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商融通”)签订不良资产债权转让合同,以自有资金受让
   国商融通对北京常友天诚商贸有限公司享有本金余额为 8,500,000.00 元的贷款债权及其对北京京赣滕王阁
   建材有限公司享有本金余额为 4,891,776.33 元的贷款债权。同时宁波泓沣与国商融通签订回购合同,约定
   国商融通以年固定收益回购相应的债权。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宁波泓沣对国商融通的往来款余额为
   10,800,000.00 元。由于该款项拥有固定的收益,因此不存在坏账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155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 2017 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款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的比例
                                        合作开发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65,223.29 1 年以内                50.60         -
                                        项目款项
                                        合作开发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9,489.10 1 年以内                31.80         -
                                        项目款项
上海波士强实业有限公司                      往来款        43,111.66 5 年以上         5.97 43,111.66
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                        往来款        33,197.48 1 年以内         4.60    165.99
嘉兴绿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往来款                  8,000.00 1 年以内         1.11         -
合伙)
                  合计                        -          679,021.53    -            94.08 43,277.65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 2018 年 6 月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款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的比例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
                       合作开发项目款项                 393,200.78 1 年以内         47.91             -
发有限公司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
                       合作开发项目款项                 237,178.55 1 年以内         28.90             -
有限公司
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        合作开发项目款项             68,330.95 1 年以内          8.33             -
上海波士强实业有限公司      往来款                       43,111.66 5 年以上          5.25 43,111.66
杭州碧锦置业有限公司        合作开发项目款项             36,078.53 1 年以内          4.40             -
合计                        -                           777,900.47     -            94.79 43,111.66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的上述与上海波士强实业有限公司产生的往来款为发
  行人下属二级子公司大成饭店产生。2013 年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
  资有限公司收购大成饭店股权并进行增资,作了《资产评估报告》,将其纳入
  合并范围。在该收购时点,上述往来款项已经存续,并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对发行人本身不构成损失。除此之外,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的往来款主要为国
  开东方在土地整理等业务中因合作开发等产生的往来款项。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无持有发行人 5%以上(含 5%)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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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存货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存货账面
价值分别为 103,791.10 万元、1,152,940.15 万元、1,330,551.52 万元和 1,373,605.95
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1.05%、39.16%、47.43%和 47.94%,发
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存货规模及占比均呈现波动上升趋势。2016 年末发行人存
货较 2015 年末增加 1,049,149.05 万元,增幅为 1,010.83%,主要系国开东方本年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开发成本大幅增加所致。2017 年末发行人存货较 2016 年末增
加 177,611.37 万元,增幅 15.41%,主要是由于国开东方的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
增加以及公司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按照可比数据,发行人 2015 年末、2016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01,270.90
万元和 1,152,940.15 万元,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增加 251,669.25 万元,增幅为
27.92%,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子公司国开东方新型城镇建设一、二级开发成本增
加。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存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原材料                          60,904.21             42,178.78           10,073.38
在产品                                 99.93                     -               16.36
库存商品                       109,647.61             56,604.03           82,031.38
发出商品                           739.20              2,756.41           10,899.08
委托加工物资                            5.53                 42.46                   -
周转材料                         2,165.55              2,102.01              770.91
开发成本                      1,113,909.84          1,009,767.71                     -
开发产品                        43,079.65             39,487.99                      -
其他存货                                   -                  0.76                   -
         合计                 1,330,551.52          1,152,940.15         103,791.10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存货情况(可比)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原材料                           60,904.21             42,178.78          10,294.88
在产品                                  99.93                    -               16.36
库存商品                        109,647.61             56,604.03          82,031.38
发出商品                               739.20           2,756.41          10,899.08
委托加工物资                             5.53                42.46                   -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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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周转材料                                 2,165.55                  2,102.01                     2,056.93
       开发成本                              1,113,909.84              1,009,767.71                  738,439.59
       开发产品                                43,079.65                 39,487.99                    57,532.69
       其他存货                                          -                    0.76                            -
                 合计                        1,330,551.52              1,152,940.15                  901,270.90

             7)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
       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84,204.53 万元、276,919.13 万元、165,607.52 万元和
       130,660.84 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7.07%、9.41%、5.90%和
       4.56%。2016 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 2015 年末增加 192,714.60 万元,增幅
       228.86%,主要为 2016 年发行人将国开东方纳入合并范围后其他流动资产中增
       加房地产业务预缴税费,且发行人固定收益理财产品投资进一步增加所致。2017
       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 2016 年末减少 111,311.61 万元,降幅 40.20%,主要
       为发行人减少理财产品投资所致。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 2017 年
       末减少 34,946.68 万元,降幅 21.10%,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减少理财产品的投资。

             按照可比数据,发行人 2015 年末、2016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85,225.59 万元、276,919.13 万元,2016 年末相较 2015 年末增加 191,693.53 万元,
       增 幅 为 224.92% , 主 要 为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国 开 东 方 当 年 新 增 理 财 产 品 投 资
       225,000.00 万元所致。

             (2)主要非流动资产分析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发放贷款及垫款           33,164.25    1.60       45,975.05      2.30             3.00      0.00               -          -
可供出售金融资
                         61,583.03    2.97       59,827.18      2.99      83,726.19        4.61      104,134.39    6.44
产
长期应收款                4,900.00    0.24        5,600.00      0.28       5,600.00        0.31               -          -
长期股权投资        1,350,314.89     65.10    1,291,768.74     64.53 1,175,030.32         64.64 1,188,294.50      73.47
投资性房地产            177,004.46    8.53      177,004.46      8.84                  -          -            -          -
固定资产                 83,342.49    4.02       81,487.57      4.07     233,398.83       12.84       55,337.48    3.42
在建工程                 88,527.24    4.27       63,094.39      3.15      23,199.23        1.28       15,635.26    0.97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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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205,214.70    9.89    209,828.40     10.48      235,459.88     12.95      223,485.08   13.82
开发支出                      -       -               -          -              -          -      366.57     0.02
商誉                  42,582.73    2.05     42,432.69      2.12       42,432.69      2.33        9,791.30    0.61
长期待摊费用          18,526.74    0.89     16,762.39      0.84       16,609.44      0.91       18,565.66    1.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4,435.21    0.21      4,436.23      0.22        1,725.37      0.09        1,712.55    0.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4,726.59    0.23      3,586.34      0.18         710.65       0.0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74,322.33 100.00 2,001,803.43 100.00 1,817,895.60 100.00 1,617,322.78 100.00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主要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可比)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发放贷款及垫款        33,164.25    1.60     45,975.05      2.30              3.00    0.00               -          -
可供出售金融资
                      61,583.03    2.97     59,827.18      2.99       83,726.19      4.61
产                                                                                             104,134.39    6.31
长期应收款             4,900.00    0.24      5,600.00      0.28        5,600.00      0.31               -          -
长期股权投资       1,350,314.89   65.10   1,291,768.74    64.53 1,175,030.32        64.64 1,016,487.58      61.59
投资性房地产         177,004.46    8.53    177,004.46      8.84                 -          -            -          -
固定资产              83,342.49    4.02     81,487.57      4.07      233,398.83     12.84      208,895.90   12.66
在建工程              88,527.24    4.27     63,094.39      3.15       23,199.23      1.28       15,635.26    0.95
无形资产             205,214.70    9.89    209,828.40     10.48      235,459.88     12.95      242,121.87   14.67
开发支出                      -       -               -          -              -          -      366.57     0.02
商誉                  42,582.73    2.05     42,432.69      2.12       42,432.69      2.33       42,462.97    2.57
长期待摊费用          18,526.74    0.89     16,762.39      0.84       16,609.44      0.91       18,568.81    1.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4,435.21    0.21      4,436.23      0.22        1,725.37      0.09        1,712.55    0.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4,726.59    0.23      3,586.34      0.18         710.65       0.0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74,322.33 100.00 2,001,803.43 100.00 1,817,895.60 100.00 1,650,385.89 100.00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资
        产分别为 1,617,322.78 万元、1,817,895.60 万元、2,001,803.43 万元和 2,074,322.33
        万元。

              按照可比数据,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650,385.89 万元、1,817,895.60 万元。

              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誉为主要构成部分。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分别为 104,134.39 万元、83,726.19 万元、59,827.18 万元和 61,583.03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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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6.44%、4.61%、2.99%和 2.97,发行人
最近三年及一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整体呈下降趋势。2016 年末发行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较 2015 年末减少 20,408.20 万元,降幅 19.60%;2017 年末发行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较 2016 年末减少 23,899.01 万元,降幅 28.54%,主要原因均为减
持方正证券股票。

       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对发行人 2015 年末、2016 年末资产负债表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产生影响。

                         表-截至 2017 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20,900.00                    -         20,900.00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43,103.17             4,175.99         38,927.18
   按公允价值计量                      487.68                     -           487.68
   按成本计量                       42,615.49             4,175.99         38,439.50
其他                                         -                    -                  -
           合计                     64,003.17             4,175.99         59,827.18

       2)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
投 资 分 别 为 1,188,294.50 万 元 、 1,175,030.32 万 元 、 1,291,768.74 万 元 和
1,350,314.89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73.47%、64.64%、64.53%和
和 65.10%。发行人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
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的股权投资,发行人最
近三年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及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变动幅度较小。

       按照可比数据,发行人 2015 年末、2016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1,016,487.58 万元和 1,175,030.32 万元,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增加 158,542.75
万元,增幅 15.60%,主要原因为确认联营企业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投
资收益。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长期股权投资均为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报告期内各
期末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末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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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投资单位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93,729.42        92,876.29        32,065.09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5,501.06        93,626.19        93,383.6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89,385.34      983,014.01       891,038.89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      171,806.92
成都冰翼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1,441.94        1,668.03                  -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11,710.97         3,845.80                  -
            合计                  1,291,768.74     1,175,030.32     1,188,294.50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末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可比)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93,729.42        92,876.29        32,065.09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5,501.06        93,626.19        93,383.6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89,385.34      983,014.01       891,038.89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                 -
成都冰翼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1,441.94        1,668.03                  -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11,710.97         3,845.80                  -
            合计                  1,291,768.74     1,175,030.32     1,016,487.58

    3)投资性房地产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投资性房
地产分别为 0.00 万元、0.00 万元、177,004.46 万元和 177,004.46 万元。发行人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将所持东方美高美国际酒店相关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等科目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4)固定资产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分别为 55,337.48 万元、233,398.83 万元、81,487.57 万元和 83,342.49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42%、12.84%、4.07%和 4.02%,主要为房
屋及建筑物。2016 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 2015 年末增长 178,061.35 万元,增
幅 321.77%,主要原因系国开东方纳入合并范围。2017 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
较 2016 年末减少 151,911.26 万元,降幅 65.09%,主要原因为部分固定资产转至
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所致。

    按照可比数据,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
为 208,895.90 万元和 233,398.83 万元,增加 24,502.93 万元,增幅为 11.73%,变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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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不大。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固定资产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                 62,981.89                214,494.67            46,546.17
机器设备                     13,031.46                 12,131.72             7,540.26
运输工具                          752.04                  872.38              587.76
办公及电子设备                4,697.98                  5,860.69              621.39
其他                               24.21                      39.37            41.89
       合计                  81,487.57                233,398.83            55,337.48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固定资产的构成情况(可比)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                 62,981.89                214,494.67           194,414.81
机器设备                     13,031.46                 12,131.72             8,581.81
运输工具                          752.04                     872.38           744.24
办公及电子设备                4,697.98                  5,860.69             5,107.64
其他                               24.21                      39.37            47.40
       合计                  81,487.57                233,398.83           208,895.90

       5)在建工程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
分别为 15,635.26 万元、23,199.23 万元、63,094.39 万元和 88,527.24 万元,占非
流动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0.97%、1.28%、3.15%和 4.27%,占比较小。2016 年
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 2015 年末增加 7,563.97 万元,增幅为 48.38%,主要系大
成饭店建设增加所致。2017 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 2016 年末增长 39,895.16
万元,增幅 171.97%,主要系大成饭店建设增加所致。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
在建工程较 2017 年末增长 25,432.85 万元,增幅 40.31%,主要系大成饭店建设
增加所致。

       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对发行人 2015 年末、2016 年末资产负债表在建
工程科目产生影响。

       6)无形资产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
分别为 223,485.08 万元、235,459.88 万元、209,828.40 万元和 205,214.70 万元,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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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非流动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13.82%、12.95%、10.48%和 9.89%,发行人最近
    三年及一期无形资产基本保持稳定。

           按照可比数据,发行人 2015 年末、2016 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42,121.87 万元、235,459.88 万元,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减少 6,661.98 万元,
    降幅为 2.75%,较为稳定。

           7)商誉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商誉分别
    为 9,791.30 万元、42,432.69 万元、42,432.69 万元和 42,582.73 万元,分别占当
    期非流动资产总额的 0.61%、2.33%、2.12%和 2.05%。发行人 2016 年末商誉较
    2015 年末增加 32,641.39 万元,增幅为 333.37%,系溢价收购国开东方城镇发展
    投资有限公司等产生商誉所致。

           按照可比数据,发行人 2015 年末、2016 年末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 42,462.97
    万元、42,432.69 万元,较为稳定。

           (二)负债状况分析

           1、负债结构分析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负债的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负债的总体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流动负债      1,857,266.08   64.70 1,573,553.25    56.94 1,215,979.19 43.62    684,766.43   65.16
非流动负债    1,013,202.47   35.30 1,190,071.08    43.06 1,571,940.00 56.38    366,108.71   34.84
 负债总计     2,870,468.55 100.00 2,763,624.34 100.00 2,787,919.19 100.00 1,050,875.13 100.00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负债的总体构成情况(可比)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流动负债      1,857,266.08   64.70 1,573,553.25    56.94 1,215,979.19 43.62 1,102,442.70     56.92
非流动负债    1,013,202.47   35.30 1,190,071.08    43.06 1,571,940.00 56.38    834,328.21    43.08
 负债总计     2,870,468.55 100.00 2,763,624.34 100.00 2,787,919.19 100.00 1,936,770.91 100.00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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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负债总额
           分别 1,050,875.13 万元、2,787,919.19 万元、2,763,624.34 万元和 2,870,468.55 万
           元,负债规模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扩大而逐年递增,最近三年的复合增长率
           为 62.17%。2016 年末发行人负债规模较 2015 年末增长 165.30%,增幅较大,主
           要原因是将国开东方纳入合并范围。

               从负债构成上来看,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
           末,发行人的流动负债分别占总负债的 65.16%、43.62%、56.94%和 64.70%,非
           流动负债分别占总负债的 34.84%、56.38%、43.06%和 35.30%。2016 年,发行
           人负债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流动负债所占比重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国开东方
           纳入合并范围和长期借款增加,导致负债结构发生改变。

               按照可比数据,发行人 2015 年末、2016 年末负债总额分别为 1,936,770.91
           万元和 2,787,919.19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 1,102,442.70 万元和 1,215,979.19
           万元,分别占当期末负债总额的 56.92%和 43.62%;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834,328.21
           万元和 1,571,940.00 万元,分别占当期负债总额的 43.08%和 56.38%。发行人 2016
           年末负债总额和非流动负债占比较 2015 年末有较大幅度的上涨,主要是发行人
           2016 年末长期借款增加导致。

               2、主要负债科目分析

               (1)主要流动负债分析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短期借款              930,974.39   50.13   840,431.54     53.41     551,200.00   45.33 301,900.00        44.0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300.43     0.02             -          -            -          -           -          -
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6,000.00    1.40    10,000.00      0.64      60,494.80    4.97      50,000.00     7.30
应付账款               32,440.97    1.75    35,357.77      2.25      33,664.15    2.77      25,635.80     3.74
预收款项              228,219.39   12.29   193,236.14     12.28     176,758.60   14.54      62,703.34     9.16
应付职工薪酬             957.96     0.05     2,389.79      0.15       1,607.02    0.13        293.64      0.04
应交税费               19,777.40    1.06    18,910.91      1.20      11,565.94    0.95        -838.18    -0.12
应付利息               14,271.36    0.77    30,752.07      1.95      27,081.61    2.23      11,327.84     1.65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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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应付股利                       -          -      249.93        0.02       249.93       0.02            -           -
其他应付款             53,008.18    2.85       26,261.82       1.67     29,209.73      2.40    30,385.52       4.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501,325.88   26.99      366,092.31      23.27    174,282.60     14.33    53,820.00       7.86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49,990.13    2.69       49,870.98       3.17    149,864.80     12.32 149,538.46        21.84
  流动负债合计      1,857,266.08   100.00 1,573,553.25       100.00 1,215,979.19 100.00 684,766.43          100.00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情况(可比)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短期借款              930,974.39   50.13      840,431.54      53.41    551,200.00     45.33    301,900.00     27.3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300.43     0.02                -          -            -          -            -          -
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6,000.00    1.40       10,000.00       0.64     60,494.80      4.97     50,000.00      4.54
应付账款               32,440.97    1.75       35,357.77       2.25     33,664.15      2.77     39,778.02      3.61
预收款项              228,219.39   12.29      193,236.14      12.28    176,758.60     14.54     81,532.11      7.40
应付职工薪酬             957.96     0.05        2,389.79       0.15      1,607.02      0.13      1,567.41      0.14
应交税费               19,777.40    1.06       18,910.91       1.20     11,565.94      0.95      4,384.07      0.40
应付利息               14,271.36    0.77       30,752.07       1.95     27,081.61      2.23     21,251.35      1.93
应付股利                       -          -      249.93        0.02       249.93       0.02             -          -
其他应付款             53,008.18    2.85       26,261.82       1.67     29,209.73      2.40    125,471.29     11.3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501,325.88   26.99      366,092.31      23.27    174,282.60     14.33    327,020.00     29.66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49,990.13    2.69       49,870.98       3.17    149,864.80     12.32    149,538.46     13.56
  流动负债合计      1,857,266.08   100.00 1,573,553.25       100.00 1,215,979.19 100.00 1,102,442.70        100.00

               1)短期借款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
           分别为 301,900.00 万元、551,200.00 万元、840,431.54 万元和 930,974.39 万元,
           占流动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44.09%、45.33%、53.41%和 50.13%。2016 年末发
           行人短期借款较 2015 年末增加 249,300.00 万元,增幅 82.58%,发行人为满足自
           身发展需求,逐步增大购粮款项等的投入,从而增加了部分短期借款。2017 年
           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 2016 年末增加 52.47%,主要原因为质押借款增加较多。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对发行人 2015 年末、2016 年末资产负债表中短期借款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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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产生影响。

       2)应付账款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
分别为 25,635.80 万元、33,664.15 万元、35,357.77 万元和 32,440.97 万元,占流
动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3.74%、2.77%、2.25%和 1.75%。2016 年末发行人应付
账款较 2015 年末增加 8,028.35 万元,增幅为 31.32%,主要系国开东方纳入合并
报表所致。

       按照可比数据,发行人 2015 年末、2016 年末应付账款分别为 39,778.02 万
元、33,664.15 万元,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减少 6,113.87 万元,降幅为 15.37%,
主要系公司粮款结算所致。

                           表-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原粮款                                4,485.75            5,284.28           20,716.16
材料款                                  636.48              924.19                129.99
工程款                               26,307.51           21,669.51               4,053.68
设备款                                1,811.31              470.62                179.49
其他款项                              2,116.71            5,315.55                556.49
           合计                      35,357.77           33,664.15           25,635.80

                       表-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类情况(可比)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原粮款                                4,485.75            5,284.28           20,716.16
材料款                                  636.48              924.19                757.92
工程款                               26,307.51           21,669.51           17,095.02
设备款                                1,811.31              470.62                354.52
其他款项                              2,116.71            5,315.55                854.41
           合计                      35,357.77           33,664.15           39,778.02

                  表-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1       北京伟业联合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800.86         待结算
 2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91.28         待结算
 3       北京启明信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344.61         待结算
 4       北京维拓时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315.29         待结算
 5       武汉市鑫金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07.61         待结算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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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合计                          2,159.65            -

       3)预收款项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预收款项
分别为 62,703.34 万元、176,758.60 万元、193,236.14 万元和 228,219.39 万元,
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9.16%、14.54%、12.28%和 12.29%。

       2016 年末发行人预收款项较 2015 年末增加 114,055.26 万元,增幅为
181.90%,主要系国开东方纳入合并报表后增加预售房款所致。2018 年 6 月末
发行人预收款项较 2017 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国开东方预收房款增加所致。

       按照可比数据,发行人 2015 年末、2016 年末预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81,532.11 万元、176,758.60 万元,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增加 95,226.50 万元,
增幅为 116.80%,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子公司国开东方预收的售房款增加。

                           表-近三年末发行人预收款项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购粮款                                49,689.71         25,768.91             62,703.34
售房款                               141,456.28        149,156.62                     -
其他款项                               2,090.15          1,833.07                     -
           合计                      193,236.14        176,758.60             62,703.34

                       表-近三年末发行人预收款项分类情况(可比)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购粮款                                49,689.71         25,768.91             62,703.34
售房款                               141,456.28        149,156.62             18,233.34
其他款项                               2,090.15          1,833.07               595.43
           合计                      193,236.14        176,758.60             81,532.11

       4)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
款分别为 30,385.52 万元、29,209.73 万元、26,261.82 万元和 53,008.18 万元,占
流动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44%、2.40%、1.67%和 2.85%。2018 年 6 月末发
行人其他应付款较 2017 年末增加 26,746.36 万元,增幅 101.85%,主要原因为
往来账款增加较多。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主要以与其他公司的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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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款为主。

       按照可比数据,发行人 2015 年末、2016 年末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25,471.29 万元、29,209.73 万元,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减少 96,261.56 万元,
降幅为 76.72%,主要为发行人粮油购销业务产生的保证金等往来款项减少所
致。

                          表-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质保金                                  705.06           5,653.50           1,784.12
暂收代付款                              294.05            260.80              247.01
关联方资金                             1,064.55          1,059.93             454.39
其他往来款                            23,446.19         20,779.63          27,650.70
其他                                    751.97           1,455.87             249.30
           合计                       26,261.82         29,209.73          30,385.52

                      表-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类情况(可比)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质保金                                  705.06           5,653.50           4,719.00
暂收代付款                              294.05            260.80              247.01
关联方资金                             1,064.55          1,059.93             454.39
其他往来款                            23,446.19         20,779.63         119,509.52
其他                                    751.97           1,455.87             541.37
           合计                       26,261.82         29,209.73         125,471.29

               表-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其他应付款比例
 1       北京华新融投资有限公司                           6,927.42             26.38
 2       北京新鸿基盛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6,062.69             23.09
 3       北京市丰台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房屋管理所           2,994.64             11.40
 4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24.70               3.52
 5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65.40               2.53
                          合计                           17,574.85             66.92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53,820.00 万元、174,282.60 万元、366,092.31 万元和
501,325.88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3.77%、12.21%、23.27%和 26.99%。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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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 2015 年末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
           发行人 74,767.60 万元应付债券及部分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等重分类为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2017 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 2016
           年末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较 2016 年末增加
           149,619.21 万元,以及 91,167.08 万元长期应付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
           债所致。

               按照可比数据,发行人截至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分别为 327,02000 万元和 174,282.60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29.66%
           和 12.21%。2016 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 2015 年末大幅减少,
           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偿还部分借款所致。

               6)其他流动负债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
           负债分别为 149,538.46 万元、149,864.80 万元、49,870.98 万元和 49,990.13 万元,
           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21.84%、12.32%、3.17%和 2.69%,发行人最近三年
           其他流动负债稳定,主要为短期应付债券。发行人 2017 年末其他流动负债较少
           的原因为部分短期应付债券到期。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对发行人 2015 年末、2016 年末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
           负债科目产生影响。

               (2)主要非流动负债分析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非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长期借款              619,460.00    61.14      923,300.00     77.58 1,031,200.00       65.60     61,920.00    16.91
应付债券               76,791.42     7.58       40,723.66      3.42     223,372.92     14.21    296,895.93    81.10
长期应付款            287,450.17    28.37      196,614.10     16.52     287,762.95     18.31       515.00      0.14
递延收益                1,882.75     0.19        1,471.49      0.12       1,538.33      0.10      1,562.33     0.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618.13     2.73       27,961.83      2.35      28,065.79      1.79      5,215.44     1.42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13,202.47     100.00 1,190,071.08      100.00 1,571,940.00     100.00     366,108.71   100.00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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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非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情况(可比)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长期借款            619,460.00    61.14      923,300.00     77.58 1,031,200.00       65.60    311,920.00     37.39
应付债券             76,791.42     7.58       40,723.66      3.42     223,372.92     14.21    296,895.93     35.59
长期应付款          287,450.17    28.37      196,614.10     16.52     287,762.95     18.31    196,515.00     23.55
递延收益              1,882.75     0.19        1,471.49      0.12       1,538.33      0.10      1,562.33      0.19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618.13     2.73       27,961.83      2.35      28,065.79      1.79     27,434.94      3.29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13,202.47   100.00 1,190,071.08      100.00 1,571,940.00     100.00     834,328.21   100.00

               1)长期借款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
           分别为 61,920.00 万元、1,031,200.00 万元、923,300.00 万元和 619,460.00 万元,
           占非流动负债比重分别为 16.91%、65.60%、77.58%和 61.14%。2016 年末发行
           人长期借款较 2015 年末增加 969,280.00 万元,增幅 1,565.37%,主要原因是为
           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了部分长期借款,以及将国开东方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所致。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 2017 年末减少 303,840.00 万元,降幅
           32.91%,主要为部分长期借款转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按照可比数据,发行人 2015 年末、2016 年末长期借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11,920.00 万元、1,031,200.00 万元,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增加 719,280.00 万
           元,增幅为 230.60%,主要为发行人子公司国开东方 2016 年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2)应付债券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付债券
           分别为 296,895.93 万元、223,372.92 万元、40,723.66 万元和 76,791.42 万元,占
           非流动负债比重分别为 81.10%、14.21%、3.42%及 7.58%。2016 年末发行人应
           付债券余额较 2015 年末减少 24.76%,主要是部分债券将于一年内到期划分为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2017 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余额较 2016 年末大幅减
           少,主要是部分债券将于一年内到期划分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付债券较 2017 年末增加 88.57%,主要原因系“18 东方 02”
           于 2018 年 5 月 2 日成功发行。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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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对发行人 2015 年末、2016 年末资产负债表应付债券科
   目产生影响。

        3)长期应付款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长期应付
   款分别为 515.00 万元、287,762.95 万元、196,614.10 万元和 287,450.17 万元,占
   非流动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0.14%、18.31%、16.52%和 28.37%。2016 年末发行
   人长期应付款较 2015 年增加 287,247.95 万元,增幅 55,776.30%,主要原因为将
   国开东方纳入合并范围内所致。

        按照可比数据,2015 年末、2016 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 196,515.00
   万元、287,762.95 万元,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增加 91,247.95 万元,增幅为
   46.43%,变动原因为子公司国开东方 2016 年 8 月 31 日以明股实债方式取得国
   开(北京)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三期(有限合伙)借款 914,024,457.36 元,借款
   到期日为 2018 年 5 月 31 日。

         (三)现金流量分析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2,581.95      1,032,125.40     852,336.25       859,544.25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66,671.39        947,783.33     807,699.44       729,414.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9,238.50      1,215,423.84   1,008,729.87       869,179.63
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87,682.80      1,029,262.64    859,268.90       652,865.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343.45      -183,298.44    -156,393.63         -9,635.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404.54      -375,001.63    -151,055.79       -160,672.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925.00      -173,586.81    1,397,208.82      114,221.0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205.60        -13,228.43      9,691.57                0.0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6,191.69      -745,115.32    1,099,450.97       -56,086.7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4,252.25       530,443.94    1,275,559.26      176,108.29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现金流量表(可比)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2,581.95     1,032,125.40    965,000.34     977,091.19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66,671.39      947,783.33     848,639.90     824,086.16



                                            17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9,238.50        1,215,423.84        1,165,783.64 1,080,530.87
 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87,682.80        1,029,262.64         912,240.63          832,033.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343.45         -183,298.44        -200,783.30 -103,439.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404.54         -375,001.63        -665,812.42 -162,509.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925.00         -173,586.81 1,694,900.45                332,293.5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205.60         -13,228.43           9,691.57                0.0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6,191.69         -745,115.32         837,996.29           66,344.3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4,252.25         530,443.94 1,275,559.26                 437,562.97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66,671.39         947,783.33          807,699.44           729,414.1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12,246.96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793.04            1,154.9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4.83             544.37              113.6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715.73          82,642.77           44,523.19           130,130.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2,581.95        1,032,125.40         852,336.25           859,544.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87,682.80        1,029,262.64         859,268.90           652,865.9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45,816.90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3.8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878.03          23,441.47           16,484.61             7,914.58
支付的各项税费                           9,590.39          17,244.53             9,045.74            4,424.9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73.47          99,658.31          123,930.62           203,974.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9,238.50        1,215,423.84        1,008,729.87          869,179.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343.45         -183,298.44         -156,393.63           -9,635.38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可比)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66,671.39         947,783.33          848,639.90             824,086.1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12,246.96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793.04           1,154.9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4.83             544.37              539.18                   2.3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715.73          82,642.77          115,821.26             153,002.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2,581.95        1,032,125.40         965,000.34             977,091.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87,682.80        1,029,262.64         912,240.63             832,033.70


                                           17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45,816.90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3.8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878.03       23,441.47        22,414.82       16,791.76
支付的各项税费                         9,590.39       17,244.53        19,078.80        7,040.8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73.47       99,658.31       212,049.39      224,664.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9,238.50     1,215,423.84     1,165,783.64    1,080,530.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343.45     -183,298.44      -200,783.30     -103,439.68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635.38 万元、-156,393.63 万元、-183,298.44 万元和
 93,343.45 万元。从结构来看,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5 年度、2016 年
 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占
 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 84.86%、94.76%、91.83%和 87.62%,发行人收到的其
 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占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 15.14%、5.22%、8.01%和
 9.71%。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来自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
 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 75.89%、
 75.11%、84.68%和 88.26%,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占经营活动现金
 流出的 23.47%、12.29%、8.20%和 6.85%。从额度来看,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在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持续为负。2015 年度主要是
 由于发行人加大粮食采购力度,而粮食销售增幅相对较小,导致经营性现金流
 出量规模增速高于经营性现金流入量规模增速,使得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负。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负,主要是因为发行人子公司国开东
 方前期投入较大,使得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出较大,而部分项目还未到回款期,
 无大量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入。

      按照可比数据,发行人 2015 年、2016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103,439.68 万元和-200,783.30 万元。从结构来看,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主要来自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2015 年度、2016 年度,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占当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 84.34%和 87.94%,发行人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73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金占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 15.66%和 12.00%;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
   来自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发行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经营活动现金
   流出的 77.00%和 78.25%;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占经营活动现金流
   出的 20.79%和 18.19%。从额度来看,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
   2015 年度、2016 年度持续为负,主要是因为发行人子公司国开东方前期投入较
   大,使得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出较大,而部分项目还未到回款期,无大量经营性
   活动现金流入,导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481,004.36      12,114,432.47 9,940,678.62 2,131,949.18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8,397.26          41,690.25          31,600.95           55,438.9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
                                                     0.72               3.26          328.66             181.90
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        1,500.00                      -        6,233.16
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4.75          20,329.93         329,314.8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93,407.09      12,177,955.92 10,301,923.12 2,193,803.1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9,683.74          30,676.21          15,362.57           67,740.27
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515,712.60      12,517,801.06 10,217,388.72 2,286,735.3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20.00           4,480.28         220,227.6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30,811.63      12,552,957.55 10,452,978.91 2,354,475.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404.54        -375,001.63        -151,055.79         -160,672.45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情况(可比)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481,004.36      12,114,432.47       9,940,678.62            2,131,949.1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397.26           41,690.25            31,600.95           55,438.9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0.72                3.26              328.66               181.9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1,500.00                      -          6,233.16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4.75           20,329.93           329,314.8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93,407.09      12,177,955.92      10,301,923.12            2,193,803.19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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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9,683.74       30,676.21        15,449.19        69,577.4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515,712.60   12,517,801.06    10,217,388.72    2,286,735.3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795.29                 -     514,670.01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20.00          4,480.28     220,227.6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30,811.63   12,552,957.55    10,967,735.54    2,356,312.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404.54     -375,001.63      -665,812.42     -162,509.58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160,672.45 万 元 、 -151,055.79 万 元 、 -375,001.63 万 元 和
  -37,404.54 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发行人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分别为 2,131,949.18 万元、9,940,678.62 万元、12,114,432.47 万元和 3,481,004.36
  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发行人投资支付的现金,2015 年度、2016 年度、
  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2,286,735.37 万元、
  10,217,388.72 万元、12,517,801.06 万元和 3,515,712.60 万元。

      2015 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表现为净流出 160,672.45 万元,主要为开
  展国债逆回购业务所致。2016 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表现为净流出
  151,055.79 万元,主要系增加东方财务的股权投资和购买子公司所致;2017 年,
  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表现为净流出 375,001.63 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子公司国
  开东方支付项目合作款所致。

      按照可比数据,2015 年度、2016 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162,509.58 万元和-665,812.42 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发行人收回投
  资所收到的现金,2015 年度、2016 年度,发行人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2,131,949.18 万元和 9,940,678.62 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发行人投资支
  付的现金,2015 年度、2016 年度,发行人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2,286,735.37
  万元和 10,217,388.72 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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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00       3,082.00        861,497.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42,950.46       988,991.80 1,189,160.50           809,500.00
 发行债券所收的现金                         36,000.00       90,440.00        150,000.00      374,299.5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05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7,100.46 1,082,513.80 2,200,657.50 1,183,799.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27,214.69 1,062,205.27            728,940.00 1,017,8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3,894.24      136,827.64          72,172.18      46,039.18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4,916.53       57,067.71           2,336.50       5,689.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6,025.46 1,256,100.61            803,448.68 1,069,578.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925.00     -173,586.81 1,397,208.82           114,221.05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情况(可比)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       3,082.00          861,497.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42,950.46       988,991.80         1,640,360.50    1,294,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6,000.00        90,440.00          150,000.00       374,299.5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05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7,100.46      1,082,513.80        2,651,857.50    1,668,299.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27,214.69      1,062,205.27         845,940.00     1,256,3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3,894.24       136,827.64          106,539.13        73,966.6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4,916.53        57,067.71            4,477.92         5,689.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6,025.46      1,256,100.61         956,957.05     1,336,005.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925.00      -173,586.81         1,694,900.45      332,293.55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14,221.05 万元、1,397,208.82 万元、-173,586.81 万元和
   -148,925.00 万元。

       2015 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表现为净流入 114,221.05 万元,主要系发
   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进行融资所致。2016 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表现
   为净流入 1,397,208.82 万元,大幅增加,主要是 2016 年 5 月 25 日发行人非公开
   发行股票 1,190,560,875 股,募集资金净额 86.10 亿元所致。

       按照可比报表,2015 年度、2016 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分别为 332,293.55 万元和 1,694,900.45 万元。2015 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
   流表现为净流入 332,293.55 万元,主要系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进行融资
   所致。2016 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表现为净流入 1,694,900.45 万元,大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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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主要是 2016 年 5 月 25 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 1,190,560,875 股,募
集资金净额 86.10 亿元所致。

     (四)偿债能力分析

    1、从发行人主要偿债指标分析公司偿债能力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偿债指标

      项目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流动比率                       1.54            1.78            2.42          0.72
速动比率                       0.80            0.94            1.47          0.57
资产负债率                  58.11%           57.49%        58.55%          49.79%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                   1.37            1.25            1.44          1.87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偿债指标(可比)

      项目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流动比率                      1.54             1.78            2.42          1.46
速动比率                      0.80             0.94            1.47          0.65
资产负债率                  58.11%           57.49%        58.55%          59.33%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                  1.37             1.25            1.48          1.38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0.72、2.42、1.78 和 1.54,速动比率分别为 0.57、
1.47、0.94 和 0.80。发行人 2016 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大幅上升主要是由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部分未使用、发行人增加借款、国开东方纳入
合并范围导致发行人 2016 年末流动资产大幅增加。发行人流动比率 2017 年末
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系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发行人适当增加流动负债以满足
业务发展需要。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
和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9.79%、58.55%、57.49%和 58.11%,
最近两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总体保持稳定,且处于合理范围之内。总体来看,
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基本保持稳定。

    从利息保障倍数来看,发行人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87 倍、1.44 倍、0.92 倍和 1.37 倍。发行人 2016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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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利息保障倍数较 2015 年下降的主要原因为 2016 年度发行人收购国开东方后
            合并范围内资本化利息支出大幅增加。

                   按照可比数据,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发行
            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1.46 和 2.42,速动比率分别为 0.65 和 1.47。公司 2016 年流
            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大幅上升主要是由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
            部分未使用、发行人增加借款导致货币资金大幅增加。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9.33%和 58.55%,资产
            负债率基本保持稳定。

                   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对比如下:

                                表-最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倍、%、万元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公司简称   流动    速动    资产负                                   流动   速动   资产负
                                     营业总收入         净利润                             营业总收入       净利润
           比率    比率    债率                                     比率   比率     债率
 北大荒    1.62     1.41     32.70         176223.95    71,997.94   1.81   1.35    23.16     299,241.46     76,249.89
中粮集团   1.26     0.68     71.21   23,041,644.00     569,635.00   1.21   0.62    70.92   47,086,585.04   669,774.14
发行人     1.54     0.80     58.11     429,532.37       49,425.09   1.62   0.85    58.93     796,210.79     76,240.74
                  可比公司数据来源:Wind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截至 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
            分别为 1.62 及 1.54,速动比率分别为 0.85 及 0.94;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截至
            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8.93%及 58.11%。从指标比较
            结果来看,发行人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处于较高水平,资
            产负债率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处于中等水平。截至 2017 年末及 20178 年 6 月末,
            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是 796,210.79 万元及 429,532.37 万元,利润总额分别是
            76,240.74 万元及 49,902.87 万元。发行人收入规模和净利润规模与行业龙头中粮
            集团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总体来讲,发行人的短期偿债指标及长期偿债指标均
            在合理范围内,并且短期偿债指标在同行业的竞争对手中具有一定优势,具有
            较强的偿债能力。

                   2、从盈利能力分析公司偿债能力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收入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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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总收入            429,532.37      796,210.79       634,319.57      621,436.93
营业利润               50,001.65       76,522.86        62,991.38       80,342.80
利润总额               49,902.87       76,240.74        68,587.05       40,667.08
净利润                 49,425.09       74,263.04        72,048.01       39,659.63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收入利润情况(可比)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总收入           429,532.37       796,210.79       636,916.58      625,339.96
营业利润               50,001.65       76,522.86        45,690.97       77,183.33
利润总额               49,902.87       76,240.74        51,721.44       37,343.18
净利润                 49,425.09       74,263.04        55,321.65       34,458.81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
别为 621,436.93 万元、634,319.57 万元、796,210.79 万元和 429,532.37 万元,发
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呈上升趋势。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净利润分别为 39,659.63
万元、72,048.01 万元、74,263.04 万元和 49,425.09 万元。发行人 2015 年净利润
较低的原因主要为 2015 年对旧大成饭店工程项目予以拆除造成在建工程处置损
失大幅增加。

    按照可比数据,2015 年度、2016 年度,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625,339.96
万元和 636,916.58 万元,基本保持稳定。2015 年度、2016 年度,发行人净利润
分别为 34,458.81 万元和 55,321.65 万元。

    3、偿债能力总体评价

    发行人始终按期偿还有关债务,具备较高的盈利能力和较强的融资能力。
报告期内,发行人良好的经营业绩以及较为稳健的财务结构充分保障发行人的
偿债能力。

     (五)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运能力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营运能力指标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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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02.58           117.60        107.47         40.38
存货周转率(次)                     0.60             0.60          0.98          5.51
   注:一期数据已年化处理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可比)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02.58           117.60        106.43         80.73
存货周转率(次)                     0.60             0.60          0.60          0.68
   注:一期数据已年化处理


    从应收账款周转率来看,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0.38 次、107.47 次、117.60 次和 102.58 次,处于
较高水平,2018 年 1-6 月有所降低主要原因为应收账款有所增加。从存货周转
率来看,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存货周转
率分别为 5.51 次、0.98 次、0.60 次和 0.60 次,呈下降态势,2016 年、2017 年
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合并国开东方后,库存增加幅度大于营业收入增加幅度,
但未来随着国开东方销售收入的增加,该指标将有所提高。

    按照可比数据,发行人 2015 年度、2016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80.73 次和
106.43 次,存货周转率为 0.68 次和 0.60 次。2016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较 2015
年度增幅较大,主要系应收账款下降,对该指标的变动影响较大所致。

     (六)盈利能力分析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
别为 621,436.93 万元、634,319.57 万元、796,210.79 万元和 429,532.37 万元,净
利润分别为 39,659.63 万元、72,048.01 万元、74,263.04 万元和 49,425.09 万元,
发行人 2015 年净利润较低的原因主要为 2015 年对旧大成饭店工程项目予以拆
除造成在建工程处置损失大幅增加。

    根据可比数据,2015 年度、2016 年度,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625,339.96
万元、636,916.58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34,774.68 万元和 55,321.65 万元,发行
行人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情况均保持稳定增长状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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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收入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29,532.37        796,210.79       634,319.57     621,436.93
减:营业成本                                       409,354.39        746,621.88       612,944.15     613,714.28
税金及附加                                              4,171.93       10,418.63       13,156.19       1,722.62
销售费用                                                4,292.22        8,021.29        7,330.36       4,412.85
管理费用                                               20,093.12       38,414.31       35,250.98      25,911.31
财务费用                                               30,104.18       82,807.88       47,544.18      48,883.20
资产减值损失                                             668.45         1,144.28        4,057.82       1,066.2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43.18       -1,114.28        -4,498.76      4,692.3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0,969.97     168,109.07       153,454.24     149,923.9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26          -34.16
其他收益                                                 234.03          779.7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0,001.65       76,522.86       62,991.38      80,342.80
加:营业外收入                                            78.79          528.45         5,969.21       1,105.10
减:营业外支出                                           177.57          810.57           373.55      40,780.8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9,902.87       76,240.74       68,587.05      40,667.08
减:所得税费用                                           477.78         1,977.69        -3,460.96      1,007.4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9,425.09       74,263.04       72,048.01      39,659.6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276.47       -7,028.84      -21,097.87     -39,940.51
六、综合收益总额                                       54,707.76       67,234.20       50,950.13        -280.89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收入利润情况(可比)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29,532.37     796,210.79      636,916.58      625,339.96
     减:营业成本                              409,354.39     746,621.88      616,088.33      614,635.21
     税金及附加                                  4,171.93      10,418.63       13,526.66          3,693.35
     销售费用                                    4,292.22          8,021.29        8,407.34       9,279.62
     管理费用                                   20,093.12      38,414.31       42,530.29       43,145.79
     财务费用                                   30,104.18      82,807.88       52,293.37       62,009.59
     资产减值损失                                  668.45          1,144.28        4,671.80       1,066.4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2,043.18      -1,114.28         -4,498.76        4,692.36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0,969.97     168,109.07      150,790.94      180,981.0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26            -34.16               -              -
     其他收益                                      234.03           779.7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0,001.65      76,522.86       45,690.97       77,183.33
     加:营业外收入                                 78.79           528.45         6,404.02       1,114.51
     减:营业外支出                                177.57           810.57          373.55     40,954.6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49,902.87      76,240.74       51,721.44       37,343.18
     列)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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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所得税费用                             477.78       1,977.69      -3,600.21      2,884.3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9,425.09      74,263.04     55,321.65      34,458.8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276.47      -7,028.84     -21,097.87    -39,940.51
六、综合收益总额                        54,707.76      67,234.20     34,223.77      -5,481.70

     1、营业收入、成本和毛利率分析

     发行人营业收入、成本和毛利率分析,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八(二)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2、期间费用分析

                      表-发行人合并口径近三年及一期期间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销售费用                 4,292.22        8,021.29            7,330.36              4,412.85
 管理费用                20,093.12       38,414.31           35,250.98             25,911.31
 财务费用                30,104.18       82,807.88           47,544.18             48,883.20
      合计               54,489.52      129,243.48           90,125.52             79,207.36
 营业总收入            429,532.37       796,210.79          634,319.57            621,436.93
 销售费用率                   1.00              1.01                1.16                0.71
 管理费用率                   4.68              4.82                5.56                4.17
 财务费用率                   7.01             10.40                7.50                7.87
  期间费用率                 12.69             16.23               14.21              12.75

                 表-发行人合并口径最近三年及一期期间费用构成情况(可比)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销售费用                 4,292.22        8,021.29            8,407.34              9,279.62
 管理费用                20,093.12       38,414.31           42,530.29             43,145.79
 财务费用                30,104.18       82,807.88           52,293.37             62,009.59
     合计                54,489.52      129,243.48          103,231.00            114,435.00
 营业总收入            429,532.37       796,210.79          636,916.58            625,339.96
 销售费用率                   1.00              1.01                1.32                1.48
 管理费用率                   4.68              4.82                6.68                6.09
 财务费用率                   7.01             10.40                8.21                9.92
  期间费用率                 12.69             16.23               16.21               18.30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销售费用、管
 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总体的期间费用率基本保持在 12%-19%之间。

     按照可比数据,2015 年度、2016 年度,发行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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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总体的期间费用率基本保持在 16%-19%之间,较稳定。

       3、投资收益情况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实现投资收益
分别为 149,923.98 万元、153,454.24 万元、168,109.07 万元和 90,969.97 万元。
发行人的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权益法核算的对民生银行的长期股权产生的投资
收益。

                           表-发行人近三年投资收益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46,929.91    135,719.41     122,141.6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166.20         92.55        589.4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473.85        111.41                 -
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997.60      2,277.39       1,997.35
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32.91        668.70           70.99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7,178.02      4,452.95      24,967.18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投资收益                    -      8,245.26                -
其他                                           5,325.77      1,886.57        157.39
                 合计                        168,109.07    153,454.24     149,923.98

                  表-发行人 2015 年、2016 年投资收益明细(可比)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46,929.91   141,301.36      136,643.7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166.20        92.55         589.4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473.85       111.41                 -
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997.60     2,277.39        1,997.35
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32.91       668.70           70.99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7,178.02     4,452.95       24,967.18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投资收益                    -             -      16,554.94
其他                                           5,325.77     1,886.57         157.39
                 合计                        168,109.07   150,790.94      180,981.06

       4、营业外收入情况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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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 1,105.10 万元、5,969.21 万元、528.45 万元和 78.79 万元。发行人报告期内
营业外收入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违约赔偿收入等。


        五、有息债务情况

       发行人有息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应付债券和应付票据等。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合
计 2,491,928.23 万元。

                          表-发行人 2018 年 6 月末有息负债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末             占比
短期借款                                                  930,974.39               37.36
长期借款                                                  619,460.00               24.8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01,262.13               20.12
应付票据                                                   26,000.00                1.04
其他流动负债                                               49,990.12                2.01
应付债券                                                   76,791.42                3.08
长期应付款                                                287,450.17               11.54
               有息负债合计                             2,491,928.23              100.00

       (一)有息负债的结构

             表-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的信用融资和担保融资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信用借款                                            210,886.94                      8.46
保证借款                                            376,691.42                     15.12
质押借款                                          1,446,076.84                     58.03
抵押借款                                            373,730.00                     15.00
其他                                                   84,543.03                    3.39
             有息负债合计                         2,491,928.23                    100.00

       (二)本次债券发行后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债券发行后将引起公司财务结构的变化。下表模拟了公司的总资产、
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构在以下假设的基础上产生的变动:

       1、财务数据的基准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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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假设本次债券总额 40 亿元计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3、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公司承担的相关费用;

       4、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40.00 亿元,36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短期债
务,4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5、假设本次债券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发行并且交割结束。

                             表-发行人发行前后资产负债数据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历史数                  模拟数          模拟变动额/率
流动资产合计                             2,805,205.68           2,845,205.68          4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01,803.43           2,001,803.43                     -
资产合计                                 4,807,009.11           4,847,009.11          4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573,553.25           1,213,553.25         -36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90,071.08           1,590,071.08         400,000.00
其中:应付债券                                40,723.66           440,723.66         400,000.00
负债合计                                 2,763,624.34           2,803,624.34          4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43,384.77           2,043,384.77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4,807,009.11           4,807,009.11                     -
资产负债率(%)                                  57.49                 57.84                0.35
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                    43.06                 56.71              13.65
流动比率                                            1.78                  2.34              0.56

        六、受限资产

       (一)重大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受限资产合计 1,916,611.29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表-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70,903.16    信用证保证金等
应收股利                 2,321.40    质押股权对应的部分已发放但本公司尚未收到的股利
存货                   368,627.33    质押借款、开立保函、待执行合同质押受限
固定资产                 9,016.94    抵押借款、融资租赁
无形资产                49,401.63    抵押借款
长期股权投资          1,234,325.62   股权质押担保
其他应收款               5,010.75    保证金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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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资性房地产           177,004.46    抵押借款
合计                    1,916,611.29

         (二)对外担保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关联关系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0   2017-11-13 2019-02-11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0   2018-03-21 2019-03-27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3,000.00   2017-11-22 2018-11-22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17-09-01 2018-08-31 母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18-1-15 2019-01-15 母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55,000.00   2018-03-15 2019-03-14 母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17-11-03 2018-11-02 母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17-10-26 2018-10-25 母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   2017-11-24 2018-12-15 母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18-03-05 2019-03-04 母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   2017-12-05    2019-6-13 母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2018-5-24    2019-5-23 母公司
杭州碧锦置业有限公司             30,000.00    2018-5-18    2021-5-17 间接参股公司
合计                            298,000.00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对外担保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均正常。此外,截止 2018 年 6 月末,国开东方及其子公司为合格购房客户提供
按揭担保贷款余额 131,412.80 万元。

         (三)受限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持有锦州港和民生银行的股数分别为 30,817.80
万股和 128,011.71 万股,其中被质押的股数分别为 28,200.00 万股和 128,010.75
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受限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单位:万股
  资产                       质权人                         质押时间              质押股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8.21-2018.10.15          13,800.00
锦州港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3.7-2019.2.23         14,400.00
                                           小计                                      28,200.00
民生银行     招商银行                                   2017.12.27-2019.3.8          27,223.95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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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                     质权人                   质押时间           质押股数
                                                2018.1.16-2019.1.15       7,740.00
           交通银行
                                                  2018.2.8-2019.2.7       2,640.00
                                                2018.3.16-2019.1.26       5,112.00
                                                2018.3.16-2019.1.26       7,680.00
           中信沈阳分行
                                                2018.4.26-2019.4.24       7,080.00
                                                 2018.6.11-2019.6.7       4,620.00
           农业银行                             2018.3.19-2019.3.15       8,400.00
           哈尔滨银行                           2018.6.21-2020.6.14      10,056.00
           哈尔滨银行                            2017.8.10-2018.8.2       7,824.00
           工行开发区支行                        2018.3.13-2019.3.6       3,780.00
           浦发哈分                             2018.3.22-2019.3.21       5,160.00
           华夏银行                             2017.7.10-2018.11.9       6,480.00
           兴业银行哈分行                     2017.10.27-2018.10.26       8,460.00
           兴业银行哈分行                       2017.8.18-2018.8.17       9,874.80
           进出口银行                         2017.12.28-2018.12.27       5,880.00
                                    小计                                128,011.71

    (四)其他资产限制用途安排及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
负债情况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除上述情况外,无其他资产
限制用途安排及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资产抵押、质押及其他所有
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无重大变化。

        七、其他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重要事项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重要事项具
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实施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
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714,576,124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1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8,006,098.60 元。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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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或有事项

    发行人或有事项有关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本节“六、受限资产”。

    (三)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互保事项

    1、发行人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互保协议的主要条款内容

    发行人于 2018 年 6 月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互保协议》,目
的为保持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之前的互保关系,约定发行人为东方控股提供担
保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且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东
方控股为发行人提供的担保余额。协议签署的目的在于同时提高东方集团和东
方集团有限公司的融资能力和融资效率,由于东方集团和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
进行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时,都遇到了被要求增加第三方担保等增信措施的情
况,为了提高东方集团和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融资能力和融资效率,降低两者
的融资成本,东方集团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在一定额度内进行互保,以推
动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2018 年签署的《互保协议》主要条款如下(以下如
无特别说明,东方控股指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含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东方集团指东方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1)东方集团为东方控股提供担保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且东方集
团为东方控股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东方控股为东方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

    (2)东方控股为东方集团提供担保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
押担保、保证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东方集团为东方控股提供
担保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3)东方集团和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双方互保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
有关规定。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应当配合东方集团履行担保事项涉及的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4)东方集团和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双方应当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协议项下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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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保所获取的融资,应当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5)在协议规定的互保额度范围内和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任何一方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可以申请对方为其提供担保。在借款方生产经营与财
务状况正常的前提下,担保方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批准的借款合同和相关要求
签订担保合同。

    (6)担保方有权了解借款方的财务及经营情况,借款方有义务向担保方提
供能反映本公司资信能力与偿债能力的财务资料。如借款方生产经营出现严重
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存在明显债务偿还风险时,担保方有权要求借款方采取
及时增加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措施、变更互保协议等措施。如一方担保的债务
发生或可能发生逾期,借款方应当自该事实发生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担
保方。

    (7)协议有效期为东方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18 年 6 月 28 日)
起至东方集团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2、签署互保协议所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

    2018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的议案》,关联董
事张宏伟先生依法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担保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次关联担保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2018 年 6 月 28 日,发行人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424,682,151 票(99.9528%)
同意、200,460 票(0.0472%)反对、0 票(0.0000%)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与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的议案》,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股东按规定
予以回避表决。发行人于 2018 年 6 月正式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互保协议》。

    发行人的互保事项以及履行的上述内部流程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的相
关规定,同时发行人按照规定对互保事项以及履行的内部程序及时进行了披露。

    3、互保协议的具体执行情况

    截至 2017 年末,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含子公司)互保余额情况如下所示: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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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截至 2017 年末东方集团对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余额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017/10/26      2018/10/25       5,000.0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017/11/3      2018/11/2        5,000.0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017/7/31      2018/1/31        5,000.0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017/9/1       2018/8/31        5,000.0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017/7/20      2018/7/19       20,000.0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017/3/13      2018/3/14       50,000.0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017/3/31      2018/3/31       20,000.0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017/5/2        2018/5/1       10,000.0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7/3/30      2018/3/29       20,000.0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017/11/24      2018/12/15      24,240.0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017/12/5      2018/12/8       15,000.0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11/13      2018/11/13       6,000.00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7/11/15      2018/11/13       4,000.0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7/11/22      2018/11/22      13,000.00
            合计                                                                           202,240.00
                    表-截至 2017 年末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对东方集团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余额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滨湖文慧置业有限公司      2015/10/30     2019/10/29      50,000.00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2015/9/25      2019/9/24      80,000.00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2017/8/30      2019/6/27     150,000.00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2017/11/7      2018/11/6       8,000.00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2017/6/15      2018/6/11      12,000.0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12/20     2018/12/19      20,000.00
           合计                                                                              320,000.00

           根据《互保协议》,东方集团为东方控股提供担保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
      元,且东方集团为东方控股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东方控股为东方集团提供的
      担保余额。随着金融监管政策调整以及融资环境的变化,东方集团与东方集团
      有限公司相应调整各自的融资计划与融资规模,截至 2017 年末,东方集团对东
      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202,240.00 万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对东方集团
      的担保余额为 320,000.00 万元,东方集团对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小于



                                              19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协议中约定的东方集团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50 亿元的上限,且
小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东方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目前,东方集团和东方集
团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良好,发生债务违约造成对方代偿的风险较小。为了维
持东方集团和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正常顺畅的融资渠道,保证日常经营业务持续
顺利开展,双方目前计划 2018 年仍将维持互保关系,并拟根据融资政策、环境
以及双方的实际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双方正常融资的前提下,适当减小互保额
度。

       4、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情况以及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1)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8 月,注册资本 10 亿元,经营范围为: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珠宝首饰、煤炭
(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
交电、食用农产品、橡胶制品、矿产品、金属矿石、金属材料;物业管理;计
算机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交流;信息咨询(不含中介);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销售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
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
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化
工产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直接和间接持有东方集团 28.61%的股权,为东方集团的控股股东。

    报告期内,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经营板块包括粮油购销业务、大宗商
品贸易业务、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金融业务,以及风力发电业务等。其中粮
油购销业务和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的主要经营主体分别为东方集团下属的东方
粮仓有限公司等粮油类公司和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大宗商品贸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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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目前,东方集团物产有限公司、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和东方集团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主要运营主体,贸
易品种以铜和铝为主。

    公司铜、铝贸易主要包括长单业务、现货业务和套期保值业务,其中以长
单业务为主。具体的操作是在每年末根据对次年国内现货市场供需情况的预测,
与下游客户签订年度销售合同,规定每月的销售数量和升贴水,定价方式一般
为点价加升贴水,即上海期货交易所现货月合约即时成交价格加上升贴水。同
时与上游供应商签订一定数量的年度采购合同,定价方式与销售合同大体一致,
升贴水根据市场情况而定。在实际业务中,若公司与上游供应商先点价,同时
会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做卖出套期保值,而后下游客户与公司点价时,公司同时
买入上海期货交易所现货月合约进行平仓,反之亦然。

    由于销售长单与采购长单在数量上并不完全匹配,因此公司需要经常性的
进行现货市场的采购和销售以配合长单的执行,即公司的现货业务,具体操作
为当市场价格升水较高时,卖出一定库存以赚取升水,同时在期货做买入套期
保值,未来再以较低升水甚至贴水的价格从现货市场补充库存来满足销售长单
的执行,并在期货市场上卖出平仓;当市场价格贴水较高时,买入一定数量现
货补充库存,一方面用来维持长单的供应,另一方可以在未来市场出现升水时
进行销售以赚取利润。

    公司为规避风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整体占比较低。

    2)金融业务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金融业务主要经营主体为子公司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信贷业务为主,同时小规模进行同业拆
借业务、担保业务和委托贷款业务。存贷款利息差是东方财务主要的盈利来源。
截至 2017 年末,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619,983.32 万元,总负债
307,551.92 万元,净资产 312,431.39 万元;2017 年度,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162.31 万元,净利润 3,142.50 万元。未来东方财务将加大
信贷规模以及担保、委托贷款等中间业务规模,向银监局申请投资、发债等业
务资格,进行股权投资和二级市场投资等。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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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风力发电业务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风力发电业务方面的主要经营主体为其子公司联合新
         能源有限公司。目前联合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和运营位于巴基斯坦的吉姆
         普尔(JHIMPIR)99MW 风能项目。该项目安装 66 台单机容量为 1.50MW 的风
         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 99.00MW,年上网电量 27,754.70 万千瓦时,年利用小
         时数为 2,803.50 小时,容量系数 0.20。该项目工程静态总投资 2.42 亿美元,动
         态总投资 2.50 亿美元,项目施工期 18 个月,并已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正式投
         产发电,进一步丰富了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收入来源。该项目与国有大型企业
         葛洲坝集团进行战略合作,国家开发银行予以融资支持,凸显民营企业积极响
         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以及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强强联合、共同发展的创新模
         式。

              (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经营板块包括粮油购销业务、大宗商
         品贸易业务、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金融业务,以及风力发电业务等。其中粮
         油购销业务和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的主要经营主体分别为发行人东方集团下属
         的东方粮仓有限公司等粮油类公司和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大宗商
         品贸易业务的主要经营主体为控股子公司东方集团物产有限公司、东方集团物
         产进出口有限公司和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金融业务的主要经营主体为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风力发电业务主要经营主体为联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主要企业基本情况如下(不
         含东方集团):

                表-截至 2018 年 6 月末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开展的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要经营范围
号                          (万元)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商务信息咨询,
                                                  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矿产品、食用农产品、冶金材料、金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
1                               10,000     55.00% 银饰品、焦炭、煤炭、橡胶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金属
     限公司
                                                  材料、金属制品、钢材的销售,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
                                                  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品),食品流通。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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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商务信息咨询,
                                                   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矿产品、食用农产品、冶金材料、金
2    东方集团物产有限公司        10,000     95.00%
                                                   银饰品、焦炭、煤炭、橡胶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
                                                   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品)。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实业项目投资、
3                                  1,000   100.00%
     公司                                            资产管理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产品设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
                                                   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文化咨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                          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房地产开
4                                50,000    100.00%
     公司                                          发;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销售食用农产品、谷类、豆
                                                   类、薯类、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
                                                   出口;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
                                                   品)、橡胶制品、金属矿石、金属材料;销售食品。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5                               300,000     53.33%
     公司                                            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社会经济咨询;物业管理;金属及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
6                                40,342     41.14% 金属矿批发;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品);设计、
     公司
                                                   代理、制作、发布国内广告。
                                                   石油、天然气、煤炭和电力等能源领域的投资;投资项目
                                                   的管理咨询;贸易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贸
     东方集团能源投资控股
7                                  5,000   100.00% 易咨询;市场调查;销售矿产品、金属材料、农牧产品、
     有限公司
                                                   珠宝首饰、化工产品、焦炭、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
                                                   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
                                                   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
     金证信通信息安全网络
8                                  5,000    60.00% 询;会议服务;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设计、
     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
     东方美高美(北京)国际                          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会
9                                   100    100.00%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议服务;销售日用品。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交流、信息咨询服务、中小企
                                                   业创业投资、实业项目投资、资产管理、委托经营管理;
     西藏东方凯铄投资有限
10                                 5,000   100.00% 酒店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策划、企业人才培训;公司财
     公司
                                                   务顾问、投资顾问、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文化
                                                   活动策划、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及服务。
     东方集团北京投资控股     34,769,535
11                                         100.00% 能源研究。
     有限公司                       美元

              除发行人体系公司外,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重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1)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 年 6 月 27 日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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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京路 8 号三层 329 室

    法定代表人:谢嘉桐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商务信息咨询,市
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
矿产品、食用农产品、冶金材料、金银饰品、焦炭、煤炭、橡胶制品、化工产
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
学品、详见许可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钢材的销售,区内企业间的贸易
及贸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品),食品流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末,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总资产 65,830.49 万元,所
有者权益 11,976.74 万元;2017 年度,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105,896.12 万元,净利润 1,510.83 万元。

    2)东方集团物产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 年 6 月 27 日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申路 198 号 1 幢三层 B-16 室

    法定代表人:谢嘉桐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商务信息咨询,市
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
矿产品、食用农产品、冶金材料、金银饰品、焦炭、煤炭、橡胶制品、化工产
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
学品)的销售,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末,东方集团物产有限公司总资产 61,133.24 万元,所有者权
益 10,040.28 万元;2017 年度,东方集团物产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87,448.38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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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净利润 42.77 万元。

    3)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 年 6 月 8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达孜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谢嘉桐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交流、信息咨询服务、中小企业创
业投资、实业项目投资、资产管理、委托经营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企
业策划、企业人才培训;公司财务顾问、投资顾问、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
活动、文化活动策划、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及服务。【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
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
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东方集团第一大股东,截至 2017 年
末,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 4,857,721.61 万元,所有者权
益 1,731,563.32 万元;2017 年度,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96,210.79 万元,净利润 63,852.80 万元。

    4)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 年 5 月 24 日

    注册资本:5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恩济庄 18 号院 1 号楼 3178 房间

    法定代表人:谢嘉桐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产品
设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


                                     196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文化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房
地产开发;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销售食用农产品、谷类、豆类、薯类、机
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
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制品、金属矿石、金属材料;销售食品。(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末,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 354,842.62 万元,所有
者权益 48,405.95 万元;2017 年度,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74,189.24 万元,净利润 2,655.41 万元。

    5)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2 年 9 月 18 日

    注册资本:30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吕廷福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
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截至 2017 年末,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619,983.32 万元,总负
债 307,551.92 万元,净资产 312,431.39 万元;2017 年度,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162.31 万元,净利润 3,142.50 万元。

    此外,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7 年上半年收购哈尔滨市元宝山陵园经营有
限公司 49%的股权。哈尔滨市元宝山陵园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 月,注
册资本 2,935.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墓穴出售,灵位、塔陵等骨灰存放多样
化及有关葬礼服务,殡葬用品销售。

    (3)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三年,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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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最近三年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17 年末/度       2016 年末/度         2015 年末/度
              流动资产                     3,576,812.57        3,596,728.78          769,935.85
             非流动资产                    2,239,515.11        2,005,839.53        1,929,490.37
               总资产                      5,816,327.68        5,602,568.31        2,699,426.23
              流动负债                     2,359,977.61        1,900,455.45          971,328.82
             非流动负债                    1,499,802.22        1,808,607.16          490,905.64
               总负债                      3,859,779.83        3,709,062.62        1,462,234.46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318,498.91          312,238.97          286,010.52
             所有者权益                    1,956,547.85        1,893,505.69        1,237,191.76
             营业总收入                    5,161,373.60        1,603,887.82          629,250.23
              利润总额                        69,576.47           76,312.32           28,548.87
               净利润                         63,728.44           67,986.58           27,157.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396.57         -278,116.67          103,141.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3,950.20           50,741.62         -414,570.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573.24        1,397,286.00          228,331.73

     5、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资金拆借及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 2017 年末,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合并范围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 2017 年末,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受限资产账面价值(未经审计)合计
1,725,511.65 万元,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截至 2017 年末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受限资产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86,045.21 注 1
                                       质押投权对应的部分已发放但本公司尚未收到的股
   应收股利                7,602.45
                                       利
   应收账款               20,000.00 保理融资
      存货               169,588.43 抵押借款、开立保函
   固定资产              179,022.24 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               52,539.62 抵押借款
长期股权投资            1,110,713.70 股权质押担保(注 2)
      合计              1,725,511.65
    注 1:所在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00,050 万元,保函保证金 30,500 万
元,融资融券保证金 22,678.48 万元,信用证保证金 5,293.44 万元,定期存单 5,000 万元,预收房资金监
管账户余额 22,523.29 万元。




                                              198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注 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对民生银行和锦州港等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计
算。由于参股企业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出具,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受限的账面价
值无法计量,此处长期股权投资受限金额采取 2017 年 9 月末数据。


     根据上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末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1,725,511.65
万元,规模较大,主要为东方集团将所持民生银行和锦州港部分股票进行质押
进行融资。虽然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受限资产账面价值较大,但目前东方集团有
限公司融资渠道通畅,报告期内未发生借款逾期偿还情况,整体风险可控。

     截至 2017 年末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对外资金拆借合计 328,016.80 万元。东方
集团有限公司的对外资金拆借事项符合公司的内部流程,根据合同作了相应的
回款安排。同时,报告期内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延期回收拆借资金的情形,
风险可控。

     6、互保协议的履行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可能影响

     截至 2017 年末,东方集团对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202,240.00 万
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对东方集团的担保余额为 320,000.00 万元,两者之和为
522,240.00 万元。东方集团和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互保的目的在于同时提高
东方集团和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融资能力和融资效率,保证两者的融资渠道畅
通。同时,畅通的融资渠道和合适的融资成本,有利于促进东方集团和东方集
团有限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保证其盈利能力的稳定。总体来说,互保事项有
利于提高发行人的融资能力和融资效率,降低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同时有利于
为发行人的业务运转提供稳定的经营环境,有利于提高发行人的本期债券偿债
能力。

     同时,互保事项导致了发行人对外担保的增加,提高了发行人因被担保方
债务违约导致发生代偿,从而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风险。虽然《互保协议》
中约定,东方集团为东方控股提供担保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且东方集团
为东方控股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东方控股为东方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但截
至 2017 年末,实际产生东方集团对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202,240.00
万元。报告期内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良好,债务违约的风险
较小,发行人代偿的风险可控。

      (三)其他重要事项

                                             199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根据根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规委”)
于 2015 年 7 月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规(丰)行决字 2015 第 0006 号),
国开东方下属子公司腾实地产因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提前开
工,被北京市规委给予行政处罚,处以罚金 133.82 万元;根据北京市规委于 2017
年 12 月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规(丰)行决字 2017 字 11 号),腾实
地产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提前开工建设商业办公楼,被
处以罚金额 338.44 万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腾实地产已缴纳了全部罚款,并于 2018 年 5 月
和 9 月分别取得了上述处罚相应地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证》。

    经核查,腾实地产已如期缴纳罚款,上述处罚对公司相关项目当前建设无
影响,对公司整体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期债券发行不构成实质影响。

    2、2017 年 12 月,独立董事胡凤滨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7】97 号),其在担任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简称:*ST 佳电,股票代码:000922)独立董事期间,因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
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
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 7 万元的罚款。该处罚事项为独立董
事因非发行人事项受到主管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对本期发行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构成实质性障碍的风险。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无重大未决诉讼和仲裁。




                                     20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5 月 2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18 东方 02”,规模 3.60 亿元,期限
为 3(1+1+1)年。根据《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第一期)》约定,发行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
公司债务”。截止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签署之日,上述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全部使用,最终用途均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与上述约定的用途一致。

     二、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
发行人董事会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股东大会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审议通过,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
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本次债券剩余
部分将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经发行人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次发行
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
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
途及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决定。

    根据实际情况,发行人暂定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
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其中 36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的部分拟用于偿
还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以延长公司债务期限,使公司获得相对稳定的长期
资金;剩余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募集资金扣除


                                    20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公司拟偿还债务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拟偿还的债务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单位                  金融机构           待偿本金       到期日
 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沈阳分行      19,000.00     2019-1-26
 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沈阳分行      29,000.00     2019-1-26
 3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10,340.00      2019-2-7
 4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平安信托          40,000.00      2019-2-9
 5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平安信托          20,000.00      2019-2-9
 6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平安信托           9,000.00      2019-2-9
 7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龙江银行西大直支行      30,000.00     2019-2-23
                            合计                             157,340.00

       因发行人资金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实时进行调整,待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募
集资金到账后,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债务结
构调整及资金使用需要,可能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做出调整。

       根据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
获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
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其中包括募集资金用途等。
“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
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的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
关的事宜”。发行人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根据公司相
关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事项进行决策、审批,以保证长、短期资
金结构合理,控制流动性风险。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假设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基准日,不考虑从债券
募集资金中扣除发行费用等成本,本次债券拟募集资金金额为 40 亿元,假设 36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短期债务,4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基于上述假设,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如下:

       (一)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2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在有效增加发行人资金总规模的前提下,发行人的财
务杠杆使用将更加合理,并有利于发行人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的
稳步实施。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执行后,发行人的
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将 57.49%增加至 57.84%,发行人合并报表的资产负
债率保持不变。

    (二)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本次债券的发行将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发行人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提高盈
利能力;同时,发行人通过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锁定公司财
务成本,避免贷款利率波动风险。

    (三)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执行后,发行人合并报表
的流动比率将由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1.78 上升到 2.34,发行人的流动比率有
所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
增强。

    综上所述,本次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发行人的财务结构,增强发行人
短期偿债能力,同时为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使公
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并进一步扩大
公司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五、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募集说明书中陈述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
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使用
专项账户,专项账户存放的债券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本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
专款专用,并由监管银行对账户进行监管。

    发行人将与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约定由监管银行监
督偿债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
途,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03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也将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对专项账户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管理办法》、
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进行
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其专项偿债账户信息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六、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
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不转借他人使用,不用于非生产性支出,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并将
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




                                    20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制定

    为规范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持有人
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项下的公司债券为发行人依据《东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的公司债
券。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
持有本期债券之投资者。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
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本期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但发
行人、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以下简称“担保人”,如有)、持有发行人 10%以
上股份的股东和上述股东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下同)、担
保人的关联方或发行人的关联方持有的未偿还本期债券无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
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
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
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205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当发行人提出变更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发行
人的建议作出决议;

   2、当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金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
案作出决议,对是否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和担保人
(如有)偿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金作出决议;

   3、当发行人发生或者进入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整顿、和解、重组或
者申请破产等法律程序时,对是否接受发行人提出的建议以及是否委托债券受
托管理人参与该等法律程序(含实体表决权)等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
的方案作出决议;

   4、对更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决议;

   5、在本期债券存在担保的情况下,在担保人或担保物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
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
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7、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召
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5)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6)增信机构、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
有人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206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7)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
议召开;

    (8)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
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9)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募集说明书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加速清偿等需要召
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上述第(7)款约定书面提议之日起5个交易日
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同意召集会议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应于书面回复日起15个交易日内召开会议。

    2、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履行其
职责,发行人、本期债券的担保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履行会议召集人的职责。单
独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为会议召集人。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
以上的多个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则合并发出会议通知
的债券持有人推举的一名债券持有人为会议召集人(该名被推举的债券持有人
应当取得其已得到了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多个债券持
有人同意共同发出会议通知以及推举其为会议召集人的书面证明文件,并应当
作为会议通知的必要组成部分)。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召集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应当向有关登记或监管机构申请锁定其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锁定期
自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之时起至披露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或取消该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时止,上述申请必须在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前被相关登记
或监管机构受理。

    3、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人(以下简称“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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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交易日发布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
告,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债券发行情况;

    (2)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4)会议召开形式。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
形式;会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披露网络投票办法、计
票原则、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信息;

    (5)会议拟审议议案。议案应当属于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有明确的决议
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6)会议议事程序。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时间和
其他相关事宜;

    (7)债权登记日。应当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的第5个交易日;

    (8)提交债券账务资料以确认参会资格的截止时点:债券持有人在持有人
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9)委托事项。债券持有人委托参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
身份证明,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召集人可以就其已公告的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会议通
知,但补充会议通知至迟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7日前发出,并且应在刊登
会议通知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

    4、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消除,
召集人可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除上述事项外,非因不可抗力
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
正当理由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的,召集人应当及时公告并说明变
更原因,并且原则上不得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人债权登记日。

    5、于债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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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则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

    拟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至迟应在会议召开日之前5日以
书面方式向会议召集人确认其将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其所持有的本期未
偿还债券面值,并提供《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文件的复
印件(即进行参会登记);未按照前述要求进行参会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无权参加
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如进行参会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未超过本期未
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2,则召集人可就此发出补充会议通知,延期至参会登记人
数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达到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2后召开该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并另行公告会议的召开日期。

    6、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应在发行人住所地所在地级市辖区内
的适当场所召开;会议场所、会务安排及费用等由发行人承担。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及其权利

    1、除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外,于债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期未
偿还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发表意见或进行说明,也可以提出
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1)发行人;

    (2)本期债券担保人及其关联方;

    (3)持有本期债券且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上述股东的关联方
或发行人的关联方;

    (4)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除外);

    (5)其他重要关联方。

    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上述股东的关联方或发行人的关联方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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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
有表决权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本金总额。

    2、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在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3、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
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
他重要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
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前 10 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
收到临时提案之日起 5 日内在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出债券持有人
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容。

    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
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补
充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或不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内容要求的提案
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4、债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应当出
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无表决权(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或受债券
持有人委托参会并表决的除外)。

    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
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
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
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5、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未偿
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
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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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规则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
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
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6、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
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
票的指示;

    (4)投票代理委托书的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7、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未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的
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24 小时之前送交召集人。

    发行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等关联方及债券增信机构应当按照召集人的
要求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持续跟
踪债券持有人会议动向,并及时披露跟踪评级结果。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网络等方式
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原则上由为债券发行出具法律意
见的律师担任。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一同披露。

    2、债券持有人会议需由超过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 1/2 的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出席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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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债券持有人会议如果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的,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指派
的代表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果由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的担保人召集的,
由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的担保人指派的代表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果由单
独或合并代表 10%以上的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召集的,由该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
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会议主席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
共同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
会议开始后 1 小时内未能按前述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席,则应当由出席该次
会议的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会
议主席并主持会议。

    4、召集人负责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的债券
持有人名称(或姓名)、出席会议代理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件号码、持有或者
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及其证券账户卡号码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
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的相关信息等事项。

    5、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
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6、会议主席有权经会议同意后决定休会、复会或改变会议地点。经会议决
议要求,会议主席应当按决议修改会议时间及改变会议地点。休会后复会的会
议不得对原先会议议案范围外的事项做出决议。

    (五)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1、向会议提交的每一项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
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
有一票表决权,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
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
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为“弃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
当由至少两名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一名债券受
托管理人代表和一名发行人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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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
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4、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
行点算;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
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如果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
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
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点票。

    5、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
讯等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
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2 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募集说明书或《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有特别约定的,以募集说明书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为准。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
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
让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
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6、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有书面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和见
证律师签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
权及担保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7、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
总额,占发行人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比例;

    (2)召开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

    (3)会议主席姓名、会议议程;

    (4)各发言人对每一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6)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发行人代表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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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8、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和记录员签名,
连同表决票、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等会议文件一并由
债券受托管理人保存。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的保管期限为 10 年。

    9、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
主席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
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或直接终止该次会议,并及时公告。

    10、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
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2)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和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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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或
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马能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2 号国投金融大厦 12 层

   联系电话:010-83321237

   传真:010-83321405

   邮政编码:100034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2019 年 1 月,发行人与安信证券在北京市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三)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的利害关系情况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签署之日,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除与
发行人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之外,与发行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本期债券受托管理职责的利害关系。

     二、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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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

    (一)受托管理事项

    1、为维护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发行人聘任安信证券作为本期
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2、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3、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
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安信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同意《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关于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
关约定。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更换债券受托管理人时,亦视同债券持有人自
愿接受继任者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二)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享有以下权利:

    (1)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更换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议案;

    (3)对债券受托管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从事
的行为,发行人有权予以制止;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上述制止行为应当认可;

    (4)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
定,发行人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2、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
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在本期债券任何一笔应付款项到期日前1工作日的北京
时间上午10点之前,发行人应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书面、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做
出下述确认:发行人已经向其开户行发出在该到期日向兑付代理人支付相关款
项的不可撤销的付款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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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3、发行人应当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与本息偿付,不得挪作他用,并应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
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募
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4、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发行人应当将披露的信息刊登在债券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互联
网网站,同时将披露的信息或信息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
供公众查阅。

    5、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 3 个交易日内书
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并按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提交并披露重大事项公告,说明事项起因、状态及其影响,并提出有效且切实
可行的应对措施,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
果。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10%;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

    (10)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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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
变化;

    (12)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或交易/转让
条件;

    (13)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4)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5)发行人预计不能或实际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金或利息;

    (16)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
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17)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8)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服务或转让服务;

    (1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就上述事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同时,应当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
本期债券本息安全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
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6、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半年报和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新增关联方占
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0%的,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
有人可以在发行人披露半年报或年度报告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向受托管理人
提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书面申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债券持有人的
申请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做出决议,限制发行人继续新
增关联方借款的规模,并规定发行人不履行会议决议应当承担的责任。发行人
应当无条件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上款所述新增关联方占款是指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以任何形式有偿或无偿占用发行人资金累计新增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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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半年报和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新增对外担保
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0%的,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
持有人可以在发行人披露半年报或年度报告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向债券受托
管理人提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书面申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债券持
有人的申请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做出决议,限制发行人
继续新增对外担保的规模,并规定发行人不履行会议决议应当承担的责任。发
行人应当无条件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8、《债券受托管理协议》3.7 条所称对外担保应包括发行人提供的反担保
额度,即因第三方向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而需向其提供原担保金额
范围内的反担保额度。

   9、发行人应按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从债券托管
机构取得债权登记日转让结束时持有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并在债权登
记日之后一个转让日将该名册提供给债券受托管理人,并承担相应费用。除上
述情形外,发行人应每年(或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合理要求的间隔更短的时间)
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或促使登记公司提供)更新后的债券持有人名册。

   10、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发行
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一旦发现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13.2 条所述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
书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详细说明违约事件的
情形,并说明拟采取的建议措施。

   11、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
追加担保的具体方式包括增加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或用财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
保,并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同时配合债券受
托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因债券受托管理人实施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偿债保障措施产生的相
关费用,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5.2 条的规定由发行人承担;因债
券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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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第 5.3 条的规定由债券持有人承担。

   12、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落实全部或部分偿付及实现期限、增信机构或其他机构代为偿付安排、重
组或者破产安排等相关还本付息及后续偿债措施安排并及时报告债券持有人、
书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13、发行人应对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四条项下各
项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
资料和数据,全力支持、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工作,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所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了解发行人或保证人(如有)业务所需而应掌
握的重要文件、资料和信息,包括发行人或保证人(如有)及其子公司、分支
机构、关联机构或联营机构的资产、负债、盈利能力和前景等信息和资料;

   (2)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发行人认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相
关的所有协议、文件和记录的副本;

   (3)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9 条约定发行人需向债券受托管理人
提供的资料;

   (4)其它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相关的一切文件、资料和信
息。

   发行人须确保其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确保其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上述文件、
资料和信息不会违反任何保密义务,亦须确保债券受托管理人获得和使用上述
文件、资料和信息不会违反任何保密义务。

   发行人认可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不经独立验证而依赖上述全部文件、资料
和信息。如发行人发现其提供的任何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
不完整或可能产生误导,或者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系通过不正当途径取得,
或者提供该等文件、资料和信息或债券受托管理人使用该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系未经所需的授权或违反了任何法律、责任或在先义务,发行人应立即通知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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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受托管理人。

   14、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债券受托管
理人能够有效沟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所需进行的现场检查。

   本期债券设定保证担保的,发行人应当敦促保证人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了
解、调查保证人的资信状况,要求保证人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及时提供经
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期报告及征信报告等信息,协助并配合债券受托管理
人对保证人进行现场检查。

   15、债券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
管理人完成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应当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6、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17、发行人应当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向债券受托管理人
支付本期债券受托管理报酬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其他
额外费用。

   18、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应当聘请资信评级机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
跟踪信用评级。跟踪评级报告应当同时向发行人和上交所提交,并由发行人和
资信评级机构及时向市场披露。发行人和资信评级机构至少于年度报告披露之
日起的 2 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

   发行人应当在债权登记日前,披露付息或者本金兑付等有关事宜。债券附
利率调整条款的,发行人应当在利率调整日前,及时披露利率调整相关事宜。
债券附回售条款的,发行人应当在满足债券回售条件后及时发布回售公告,并
在回售期结束前发布回售提示性公告。回售完成后,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债券
回售情况及其影响。

   19、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则的前提下,发行人应当在公布年度报告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一份年度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需要向其提供其他相关
材料;发行人应当在公布半年度报告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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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复印件。

   20、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
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
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
持续跟踪和监督。

    2、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保证人(如有)的资信状况、担
保物(如有)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如有)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并
全面调查和持续关注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的有效性。

    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5 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保证人
(如有)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至少每半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保证人(如有)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和保证人(如有)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或者保证人(如有)进行谈话。

    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
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半年检查发
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4、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以
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通过《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的规定的方式,向
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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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5、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半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
书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出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5 条规定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
大影响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受托管理人
应当问询发行人或者保证人(如有),要求发行人、保证人(如有)解释说明,
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
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7、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
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8、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期债券
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
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9、债券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
督促发行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11 条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
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为免歧义,本条项下债券受托管理人
实施追加担保或申请财产保全的,不以债券持有人会议是否已召开或形成有效
决议为先决条件。

    因债券受托管理人实施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偿债保障措施产生的相
关费用,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5.2 条的规定由发行人承担;因债
券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第 5.3 条的规定由债券持有人承担。

    10、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
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1、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设定担保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期债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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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
保期间妥善保管。

    12、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
(如有)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相关主体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
部(形成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效决议或全部委托,下同)或部分债券持有人(未
形成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效决议而部分委托,下同)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
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为免歧义,本条所指债券受托管理人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
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包括法律程序参与权以及在法律程序中
基于合理维护债券持有人最大利益的实体表决权。其中的破产(含重整)程序
中,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代为进行债权申报、参加债权人
会议、并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表决重整计划等。

    13、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
知悉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
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4、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
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
本期债券到期之日或本息全部清偿后 5 年。

    15、除上述各项外,债券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16、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
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
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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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对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因依赖其合理认为是真实且经适当方签署的任何
通知、指示、同意、证书、书面陈述、声明或者其他文书或文件而采取的任何
作为、不作为或遭受的任何损失,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得到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
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依赖发行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而通过邮
件、传真或其他数据电文系统传输发出的合理指示并严格据此采取的任何作为
或不作为行为应受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上述依赖显
失合理或不具有善意的除外。

   18、除法律、法规和规则禁止外,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通过其选择的任何
媒体宣布或宣传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接受委托或提供的服务,以上的
宣布或宣传可以包括发行人的名称以及发行人名称的图案或文字等内容。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报酬及费用

   1、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应由发行人或债券持有人承担的有关费用
或支出外,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就其履行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责任而向发行人收
取报酬。

   2、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受托管理人为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责任时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全部合理费用和支
出由发行人承担:

   (1)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会议费(包括场地费等会务杂费)、
公告费、差旅费、出具文件、邮寄、电信、召集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聘用的律
师见证费等合理费用;

   (2)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债券持有人利益,为履行追加担保等受托管理职责
而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评估机构等)提供
专业服务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只要债券受托管理人认为聘请该等中介机构系为
其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合理所需,且该等费用符合市场公平价格,发行人不得
拒绝;

   (3)因发行人预计不能履行或实际未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募集说
明书项下的义务而导致债券受托管理人额外支出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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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所有费用发行人应在收到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账单及相关凭证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支付。

    3、发行人未能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债券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
务时,债券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所涉及的相
关费用(以下简称“诉讼费用”),按照以下规定支付:

    (1)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诉讼专项账户(以下简称“诉讼专户”),用以
接收债券持有人汇入的因债券受托管理人向法定机关申请财产保全、对发行人
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所需的诉讼费用;

    (2)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向债券持有人及时披露诉讼专户的设立情况及其内
资金(如有)的使用情况。债券持有人应当在上述披露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
诉讼费用汇入诉讼专户。因债券持有人原因导致诉讼专户未能及时足额收悉诉
讼费用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免予承担未提起或未及时提起财产保全申请、诉讼
或仲裁等司法程序的责任;

    (3)尽管债券受托管理人并无义务为债券持有人垫付本条规定项下的诉讼
费用,但如债券受托管理人主动垫付该等诉讼费用的,发行人及债券持有人确
认,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从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偿付的利息及/或本金中优先受
偿垫付费用。

       (五)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2、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
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 6 月 30 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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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4)内外部增信机制(如有)、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
情况及处理结果;

    (5)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6)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8)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5 条第(一)项至第(十三)项等情
形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9)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3、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发行
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或出现第 3.5 条第(一)项
至第(十三)项等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
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六)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到期兑付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

    (2)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
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单独或合并持有 10%以上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
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3)监督发行人涉及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有关行为,当发生利益可能受到损
害的事项时,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通过债券持有
人会议决议行使或者授权债券受托管理人代其行使债券持有人的相关权利;

    (4)监督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受托履责行为,并有权提议更换受托管理人;

    (5)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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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债券持有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2)债券受托管理人依《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所从事的受托管理行为
的法律后果,由本期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受托管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
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从事的行为,未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追认的,不对全
体债券持有人发生效力,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自行承担其后果及责任;

   (3)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并受其约束;

   (4)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他债券持有人合法权
益的活动;

   (5)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对发行人启动诉讼、
仲裁、申请财产保全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债券持有人应当承担相关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各类保证金、担保费,以及债券受托管理
人因按债券持有人要求采取的相关行动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或支出),不得要
求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其先行垫付;

   (6)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
的其他义务。

    (七)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且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其
与发行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

   2、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将通过以下措施管理可能存在
的利益冲突情形及进行相关风险防范:

   (1)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一家综合类证券经营机构,在其(含其关联实体)
通过自营或作为代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参与各类投资银行业务活动时,
可能存在不同业务之间的利益或职责冲突,进而导致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产生利益冲突。相关利益冲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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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双方之间,一方持有对方或互相地持有对方股权
或负有债务;

    (2)针对上述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按照《证券公司信
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监管规定及其内部有关信息隔离的管理要求,通过业务
隔离、人员隔离、物理隔离、信息系统隔离以及资金与账户分离等隔离手段,
防范发生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安信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履职相冲突的
情形、披露已经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并在必要时按照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
对待客户的原则,适当限制有关业务;

    (3)截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署,安信证券除同时担任本期债券的主
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之外,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尽职履责的利益冲突情形;

   (4)当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发
行人以及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认可债券受托管理人在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服务之目的而行事,并确认债券受托管理人(含其关联实体)可以同时
提供其依照监管要求合法合规开展的其他投资银行业务活动(包括如投资顾问、
资产管理、直接投资、研究、证券发行、交易、自营、经纪活动等),并豁免
债券受托管理人因此等利益冲突而可能产生的责任。

   3、因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双方违反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对债券持有人造
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由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双方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别
承担赔偿责任。

    (八)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
人职责;

    (2)债券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3)债券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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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
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的,
自《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9.4 条约定的新任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管理
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
和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
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协会报告。

   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
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4、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
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债券受
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
责任。

    (九)信用风险管理

    1、为了加强本期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本协议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切实履行信用风
险管理职责,加强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工作。

   2、发行人在债券信用风险管理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

   (2)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不得逃废债务;

   (3)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影响偿债能力和还本付
息的风险事项;

   (4)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及时处置预计或已经违约的债券风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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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配合乙方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或者协
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加强本期债券信用风险管理,
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1)建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从事信用风险管理
相关工作;

   (2)对本期债券信用风险进行持续动态开展监测;

   (3)发现影响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及时督促发行人披露相关信息,进行
风险预警;

   (4)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必要时召集
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时披露影响债券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5)督促发行人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信用风险或处置违约事件;

   (6)根据相关规定、约定或债券持有人委托,代表债券持有人维护合法权
益;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或者协
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4、债券受托管理人出现不再适合继续担任受托管理人情形的,在依法变更
受托管理人之前,由中国证监会临时指定的相关机构履行债券风险管理职责。

       (十)陈述与保证

   1、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发行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签署和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发行人内部必要的
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
反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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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债券受托管理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
实和准确:

    (1)债券受托管理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
司;

    (2)债券受托管理人具备担任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债券受托
管理人所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债券受托管理人丧失该资格;

   (3)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和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债券受托
管理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任何法律、法
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十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
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
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
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
响。

   2、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应当立即协商以寻找适当的解决方
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提前终止。

       (十二)违约责任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
则、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期债券项下的
违约事件:

    (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或回购(如适用)时,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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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或利息;

    (2)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根据发行人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的约定,
发行人未能偿付该等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或被宣布到期应付的本金或利息;

    (3)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第
(1)项所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在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
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
限内仍未予纠正;

    (4)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期债券的
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发行人就本
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5)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
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6)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
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
致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7)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的情形。

    3、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债券受托管理人行使以下职权:

    (1)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的 5 个交易日内告知全体债券持有人;

    (2)在知晓发行人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13.2 条第(一)项规定的
未偿还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
会议决议规定的方式追究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发行人提起民事
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有关法律程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无法有效召开或
未能形成有效会议决议的情形下,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管理办法》的规
定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
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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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3)在知晓发行人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13.2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第 13.2 条第(一)项除外),并预计发行人将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
行人追加担保,并可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4)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等监管机构。

    4、加速清偿及措施

    (1)如果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13.2 条项下的任一违约事件且该等违
约事件一直持续 30 个连续交易日仍未得到纠正,债券持有人可按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形成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所有未偿
还的本期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2)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采取了下述救济措施,债券受托管理
人可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有关取消加速清偿的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
人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1)债券受托管理人收到发行人或发行人安排的第三方提供的保证金,且保
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所有到期应付未付的本期债券利息或
本金、发行人根据本协议应当承担的费用,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本协议有
权收取的费用和补偿等;或

    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13.2 条所述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债券持有人
通过会议决议的形式豁免;或

    3)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3)本条项下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有关加速清偿、取消或豁免等的决议,
须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
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2/3 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5、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
本金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债券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
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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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6、双方同意,若因发行人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承诺和保证(包括但不限
于本期债券发行、上市交易的申请文件或募集说明书以及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
披露的其他信息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因发行人违反与《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或与本期债券发行、上市交易相关的任何法律规定或上市规
则,从而导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任何其他受补偿方遭受损失、责任和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他人对债券受托管理人或任何其他受补偿方提出权利请求或索赔),
发行人应对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给予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偿付债券
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就本赔偿进行调查、准备、抗辩所支出的所有费用),
以使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免受损害,但因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间重大过失而导致的损失、责任和费用,发行人无需承担。

    (十三)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
中国法律。

    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
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债券受托管
理人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
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四)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于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双方单位公章后,自本期债券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至本期债券全部还本付息终结之日。《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的效力不因受托管理人的更换而受到任何影响,对续任受托管理人
继续有效。

    2、除非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任何变更,
均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于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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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债券发行完成后的变更,如涉及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应当事先经债券持
有人会议同意。任何补充协议均为《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
分,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

    (1)本期债券期限届满,发行人按照约定还本付息完毕并予以公告的;

    (2)因本期债券发行失败,债券发行行为终止;

    (3)本期债券期限届满前,发行人提前还本付息并予以公告;

    (4)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9.2条约定的情形而终止;

    4、如本期债券分期发行,各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均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担任,
如未作特殊说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适用于本期债券分期发行的每一期债券,
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各期债券持有人认可并承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上
述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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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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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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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张宏伟                        孙明涛                        关焯华




      方灏                          张惠泉                        徐彩堂




      胡凤滨                        王旭辉                        田益明

    全体监事(签字):




      李亚良                          胡曾铮                       佟欣




      刘艳梅                          刘慧颖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田健                          辛赵升                      张明根




       党荣毅                         王华清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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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
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本公司承诺负责组织募集
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项目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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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管理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
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本公司
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
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
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
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本公司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本公司拒不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其他未按
照相关规定、约定及本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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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
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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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
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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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
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信评级人员(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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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二)发行人经审计的最近三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财务报告及
最近一期(2018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三)本期债券法律意见书;

    (四)本期债券资信评级报告;

    (五)本期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及上述备
查文件或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
要:

       (一)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

    联系人:王华清

    联系电话:0451-53666028

    传真号码:0451-53666028

       (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2 号

    联系人: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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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联系电话:010-83321237

   传真:010-83321405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
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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