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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年财务报告1994-12-3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年财务报告
说          明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试行规定》的规定,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核鉴证的一九九四年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并愿就报告之内容进行解释和承担一切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公司简况
    1.公司法定名称: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法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209号
    3.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宏伟
    4.公司电话号码:(0451)3648625
    5.公司传真号码:(0451)3643214
    6.公司邮政编码:150001
    7.公司为股民提供咨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09号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办
      联系电话:(0451)3621455
二、简化的财务报表及说明
3.财务状况变动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                       九四年母公司      九四年合并
    流动资金来源:
    本年净利润                     41205745       41205745
    不减少流资金的费用和损失
    其他来源小计                    5806022        6912567
    流动资金来源合计               47011767       51196311
    流动资金运用:
    利润分配小计
    少数股东利润分配                               1945335
    其他运用小计                  -15172379       39914772
    流动资金运用合计              -15172379       41860107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62184146        9336204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数:
    货币资金                     -126867365     -127195972
    短期投资及应收票据
    应收帐款净额及预付货款                        -1823148
    存货净额                                      21792284
    流动资产增加净额               94792405      107690351
    流动负债本年增加数:
    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            -30000000      -52813040
    流动负债增加净额              -32609259      -98354147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62184146        9336204

4.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a.报表的相关数据取自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公司一九九四年度审计报告. 
    b.主要会计政策
    本报告所附财务报表是根据下列主要会计政策编制的, 下列会计政策是根据《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有关规定而确定的。
    (I)固定资产
    (i)与购买或建造厂房及机器有关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成本, 包括建筑期间的利息开支,全部资本化为固定资产。
    (ii)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按照固定资产的成本或估值扣除预计残值后,按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
    主要固定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如下:

                                      年期
  房屋              15至30年
  机器、装置及设备        6至15年
    汽车                            5至15年
    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2)存货
    存货按成本入帐。成本包括原材料的成本(以加权平均成本法计算);倘属在产品及产成品则包括直接工资及适当部分之生产费用。
    (3)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均按成本入帐, 成本包括工程开发费用及有关支出。在建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
    (4)税项
    税项乃根据本年度的业绩按国家规定的须缴纳部分计算, 所有可以享受到退税、免税优惠已考虑在内。
    (5)投资
    持有作转售用途之买卖投资,按实际成本列报。
    (6)房产
    (i)待售建成房产
    待售建成房产按成本入帐。成本系按照未出售房产占总开发成本的比例计算。
    (ii)开发中的房产
    开发中的房产均计入流动资产项下。 所包括项目计为土地成本及建筑费用。
    (iii)销售
    销售建筑物之收益在商品房、建筑场地已经移交,并已将发票结算帐单提交买方后才予确以。
    (7)外币换算
    本年度之外币交易按交易日国家外汇汇率换算为人民币。货币性外币资产及负债按年末结算日国家外汇汇率换算为人民币。汇兑差额计入损益帐内。
    (8)开办费
    开办费包括开始经营前发生之支出,自开业日起,分五年摊销。
    (9)备抵坏帐
    帐龄超过三年列作坏帐处理,一般备抵坏帐按应收帐款余额千分之三提取。
    c.报表数据分析
    ①货币资金年末9156212元,比同期减少127195972元,主要形成原因为资金存入东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投资。
    ②应收帐款年末153779920元,比同期增加78176852元, 主要原因为东方城建公司将大安街工程转售东方集团。
    ③其它应收款年末为389893586元,比同期增加134917187元,主要原因为货币资金投入财务公司所致。
    ④在建工程年末为15609188元,比同期增加12044231元,为大连房地产开发公司二期投入。
    ⑤递延资产年末为13189278元,比同期增加5728074元, 主要原因为大连东兴食品有限公司目前尚未正式开业,开办费用增加所致。
    ⑥短期借款年末为72025440元,比同期增加52813040元,其中集团总部贷款30000000元,剩余为各公司贷款。
    ⑦应付帐款年末为87132775元,比同期增加46976669元,主要原因为外欠货款及原材料款。
三、财务指标分析     单位:元

 指标项目       1994年实际完成指标 比93年度增长率(%) 1993年实际完成指标
 1.主营业务收入          133749630              5.80          126421953
 2.净利润                 41205745           -15.00            48473768
 3.资产总计              690415082            23.98           556896444
 4.股东权益              432492559             11.46          388040792
 5.股本收益率               39.24%            -15.01             46.17%
 6.每股净资产               4.12元             11.35             3.70元
 7.股东权益比率             62.64%           -10.10              69.68%
 8.净资产收益率            10.04%             -19.62             12.49%
四、公司董事、监事持股情况

     姓  名    职  务        年末持股数
    张宏伟    董事长         50.9 万股
    刘庆余    董  事         36.8 万股
    安  英    董  事         31.85万股
    关国亮    董  事         28.65万股
    邢文兆    董  事          8.8 万股
    王玉成    董  事          3.0 万股(上年持股3.8万股)
    郑宏才    董  事          2.8 万股(上年持股6.1万股)
    池清林    监事主席       13.0 万股(上年持股23.8万股)
    金中堂    监  事          0.6 万股(上年持股6.25万股)
    刘艳梅    监  事          0.4 万股(上年持股1.05万股)

    除上述有说明的部分人员在中国有关法规允许下与《公司法》生效前曾转让其所持股部分外,其它人员与1994年12月31日均无变动。
五、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结构及变化情况

  股权类别 94年末持股数 占总股本的% 93年末持股数 占总股本的%
  法人持股  3000万股     28.57       3000万股      28.57
  社会公众  7500万股     71.43       7500万股      71.43
  合计     10500万股               10500万股

    注:东方企业集团一九九四年二月三日至四日购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 210 万股,使之持有股数增至3210万股。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东方企业集团    3210万股
    注:1.年末前十名股东中有九名为个人持股, 但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申报的限额。
3.年末股东户数        42028户
六、子公司与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简称)     地址         主营业务     本公司所有权益%
 东方国际       南岗区革新街 经济技术合作                 001
 东方城建       南岗区通达街 房地产开发                   100
 东方经贸       南岗区花园街 进出口贸易                   100
 东方医院       南岗区西大桥 医疗                         100
 东方旅游       南岗区花园街 销售旅游商品                 100
 大连福瑞       大连开发区   贸易                         100
 大连开发       大连开发区   房地产开发                   100
 东方器械       南岗区七政街 生产销售医疗设备              60
 东方汉城       道外区大新街 生产销售食品                  54
 大连东兴       大连开发区   生产糖果食品                  51
 东方酒店       绥芬河山城路 酒店                          75
 东方糖果       南岗区汉广街 生产糖果产品                  75
 东方弹性       道里区干校街 聚氨脂制造生产               100
七、重要事项揭示
1.1994年10月29日在和平村宾馆礼堂召开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方案:
    (1).1992年、1993年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方案,每10股送5股,该方案尚未实施。 
    (2).1994年1-—3季度工作报告。
2.1994年黑龙江省政府调整了对亚布力的整体开发战略,使投资环境发生了变化,原有的政策已不能到位。考虑到公司的全面发展和股民的根本利益,经董事会反复研究,又与省政府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多次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我们决定撤出亚布力项目。此项决议已经经1994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诉讼、仲裁事件。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无人员变动。
5.有关公司第三届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出席会议的方法、 会议内容议程待公司董事会议决定之后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中予以详述。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