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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2020-05-09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0-033
债券代码:155175            债券简称:19 东方 01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 东方 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
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债权
融资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2、发行期限:2 年。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
况确定。

    4、发行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投资者(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

    5、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用于日常经营周转。

    6、发行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批准的注册有效
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7、担保安排:以公司持有的部分民生银行股票提供质押担保。

    8、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还款来源:营业收入、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

    10、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
议在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注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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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会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管理
层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确定具体的发行时间、
发行规模、发行利率、股权质押等相关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办理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5、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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