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2020-05-09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0-033
债券代码:155175 债券简称:19 东方 01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 东方 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
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债权
融资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2、发行期限:2 年。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
况确定。
4、发行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投资者(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
5、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用于日常经营周转。
6、发行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批准的注册有效
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7、担保安排:以公司持有的部分民生银行股票提供质押担保。
8、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还款来源:营业收入、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
10、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
议在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注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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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管理
层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确定具体的发行时间、
发行规模、发行利率、股权质押等相关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办理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5、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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