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0 年 6 月 23 日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目录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一、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 二、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2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 36 四、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3 五、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5 六、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46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9 八、关于 2020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54 九、关于确定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55 十、关于 2020 年度非关联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 .................................................................................... 56 十一、关于 2020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57 十二、关于公司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 65 十三、关于确定 2020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互保额度的议案 ............................................................................ 67 十四、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71 十五、关于 2020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 78 十六、关于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 81 十七、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85 十八、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86 十九、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87 1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 89 二十一、关于设立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 91 二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2 二十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 93 二十四、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 96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 98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110 2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网络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 年 6 月 23 日 13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235 号东方大厦 17 层视频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6 月 23 日 至 2020 年 6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会议议程: 1、介绍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2、宣读会议议程; 3、宣读表决办法; 4、宣读监票小组名单; 5、审议会议议案; 6、听取《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7、股东投票表决; 8、宣读表决结果; 9、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0、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3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经营及投资的产业涉及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金融业、 港口业等四大产业板块,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为公司核心主业。 报告期,公司重点加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品牌建设和零售推广,为公司以“天缘 道”系列大米产品为核心的品牌产品终端零售业务持续发力奠定基础。公司发挥园区加工、 仓储、物流等资源优势,与供应链龙头企业深入合作,整合内外部优势资源,辅以供应链金 融支持,打通产区和销区供应链通道,构建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农业供应链体系。截止 报告期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 466.20 亿元,同比下降 5.8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10.16 亿元,同比增长 2.07%。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1.60 亿元,同比下降 9.11%,主 要原因为公司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4 亿元,同比下降 10.99%,主要原因为国开东方本期因收入减少导致净利润下降以及东方 粮仓重点加大品牌产品营销力度销售费用增加所致。具体详见以下对报告期公司各产业板块 经营情况分析。 (一)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报告期,公司重新规划业务结构,重点推进农业供应链平台建设、品牌建设和零售业务。 2019 年度,公司农产品加工销售业务实现收入 124.62 亿元,同比增长 35.68%,增长原因主 要为公司依托农业供应链体系,加强业务合作,拓展营收渠道,降本增效。公司于报告期重 点加大品牌产品营销力度,其中品牌米报告期实现销售收入 6.82 亿元,同比增长 214.59%; 油脂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35.76 亿元,同比增长 181.30%。 4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板块 2019 年度重要经营事项如下: (1)大米零售渠道发力,品牌影响力和销售收入大幅提升 2019 年,东方粮仓以“提品质、丰品类、拓渠道”为经营立足点,大力推动“优粮优产、 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策略。加强五常、方正、肇源三个自 主加工园区的厂区管理,为优质稻谷收储入仓开通绿色通道,从源头严把原粮品质。产品品 类方面,由原先单一的东北米扩展至多品类大米,新增了包括苏北米、香软米、丝苗米、油 粘米、金香粘米、玉香粘米在内的多款贴合华东、华南地区居民饮食习惯的大米品类,同时 还引进了包括泰国茉莉香米、柬埔寨茉莉香米等在内的进口高端米种。 品牌米渠道拓展方面,线上线下同步发力。线下渠道公司以华北、华东、华南区域作为 核心突破区域,通过迅速入驻大型商超,快速提升品牌公众认知度。目前已成功进驻包括物 美、家乐福、永辉、易初莲花、华润万家、联华、华润苏果、江西洪客隆、沃尔玛、大润发、 人人乐、美宜佳、武汉中商平价、武汉武商量贩、湖南佳惠等全国各大连锁超市。2019 年 9 月,公司品牌米单月销售额首次突破亿元大关。2019 年 11 月,公司荣获了物美集团授予的 “2019 年度最佳合作奖”,东方粮油是唯一一家以“大米”这一单一品类产品获得此项重要 奖项的品牌供应商。线上电商及新零售方面,公司积极联手京东、天猫、苏宁各大主流电商 平台以及拼多多、每日优鲜、叮咚买菜、蜜芽、春播、民生聚惠商城、钱大妈、易捷加油、 抖音、快手等新零售平台,不断优化供应链、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出契合线上主要 消费群体购买习惯的产品及优惠方式。公司品牌大米京东自营店自 2019 年 6 月入驻京东商城, 至 2019 年 10 月实现单月实现渠道收入超千万元,旗下“天缘道”、“稻可道”系列产品分别 与京东“物竞天择”、“新通路”、“社区团盟”等项目开展深入合作,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东 方粮油于 2019 年 8 月开始与京东新通路展开合作,本着“新通路,心同路”的发展理念,与 平台一起深入分析新通路市场的消费场景和产品结构,结合自身产品资源优势,与平台共同 推出了高性价比的苏北米,精准触达用户需求,在细分品类上填补了市场空白。打破惯性思 维,基于供应链灵活高效的仓配方案,将苏北米的销售区域扩展到全国,实现了全面渠道下 沉。2019 年 12 月,东方粮仓荣获“2020 京东新通路品牌商峰会”新通路事业部授予的“开 5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拓创新奖”。2019 年 10 月京东“社区团购联盟”项目部正式成立,东粮以品牌米“稻可道臻 选东北大米”首次试水“社群零售”新模式,成为首批入驻该项目的品牌供应商。 在供应链建设方面,东方粮仓面对 B2B 客户,整合各工厂优势,选择厂区直发的物流方 式,在保障大米新鲜度的同时,有效降低供应链成本。B2C 方面,东方粮仓在与京东商城通 力合作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地加大双方在仓储、物流方面的合作,根据配送体量和消费者需 求合理选择京东干线物流及京东快递小件收发业务,全方位提升产品配送时效,升级客户体 验。公司在北京、上海、武汉、西安、深圳等中心城市地配套现代化仓储物流基地,为公司 终端零售业务提供了有力的硬件支撑,有效保障产品的全国供应。 (2)整合内外部优势资源,构建农业供应链体系 报告期,公司根据市场及行业发展趋势,合理调配业务品种结构并寻求新的商业模式, 构建企业联盟,建设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平台。 1)公司依托锦州港交通枢纽,整合陆、海运优势,建立起可以覆盖全国市场的大物流运 储网络体系。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与北大荒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北大荒供应链管理 (大连)有限公司。北大荒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采用以供应链管理为核心、基础物 流及高端物流为支撑的新型业务模式,北方主要是铁路、公路和集装箱集港,通过海运到达 沿海港口辐射销区,公司在广西和哈尔滨等地设立子公司,形成南北呼应的网络布局,为客 户提供全国区域的“运-贸-融”一体化供应链管理联动服务。 目前北大荒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玉米和大米农产品品种的物流享受哈尔滨铁路局平 台基础上的最低下浮、沈阳铁路局管辖范围内港口下浮、南宁铁路局到云贵川阶段性下浮, 及锦州港、丹东港、大窑湾港、北良港的以量换价优惠协议。在铁-海-铁多式联运上开通东 北产区直达西南销区的新物流通道。截止 2019 年 12 月末,北大荒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 公司累计完成 270 万吨玉米、大米和进口大豆运量。 2)通过收购中国玉米网,建设全国性“产业+互联网+金融”的大宗农产品供应链服务平 6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台。 2019 年 7 月,东方粮仓全资子公司东方粮仓贸易有限公司完成收购玉米网供应链(大连) 有限公司 80%股权,控股玉米领域最大的信息集成平台中国玉米网。2020 年 2 月,全国首个 线上玉米交易平台——中国玉米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s://www.yumi.com.cn/)正式上线。 平台积极促进贸易对接,带动玉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线上更便捷地完成交易。产业客户在 平台完成注册后,平台依托严格的企业认证制度,对交易主体进行审慎核查。一经认证通过, 客户可在平台开展挂单交易,买卖双方可择优适配。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经过业务协商, 买卖双方可以足不出户,通过平台签订交易合同并成交执行。平台通过合理规划交易流程、 建立信用机制、严格管控交易风险,带动产业上下游良性互通,为参与平台交易的买卖双方 解决后顾之忧。 中国玉米供应链服务平台指定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辽宁有限公司作为唯一的检验机构,严 格管控平台货物质量安全。在中国玉米网丰富的信息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涵盖港口、 产区、销区、深加工、饲料养殖等多维度长周期的数据跟踪、对比和分析,为广大产业客户 建立 24 小时实时、全面高效的线上数据信息咨询服务窗口。平台多元化服务内容的全面升级 及转型,切实帮助企业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实时调整生产经营策略,有效缓解产业协同问题, 为玉米产业供应链正常运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中国玉米供应链服务平台自 2020 年 2 月正式上线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累计完成 35 笔线 上购销交易,累计成交总额 5.87 亿元,其中玉米累计成交量 29.6 万吨,累计成交总额 5.74 亿元;玉米淀粉累计成交量 0.5 万吨,累计成交总额 0.13 亿元。 3)深化与供应链优势企业合作,通过优势资源链接,完善升级农业供应链体系。 2019 年 10 月,东方粮油全资子公司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与福州平安贸易有 限公司实控人共同投资设立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 司持股 51%,为其控股股东。福州平安贸易有限公司在玉米供应链中下游终端销售环节具有 独特优势,在其主销区福建漳州港设有储粮仓库,仓容规模 5 万吨,且常年享受相关港口费 7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用优惠政策;销售范围主要覆盖广东、广西、福建等省份,销售客户主要为饲料厂。目前公 司与福州平安贸易有限公司主要在玉米销售领域开展合作。 2020 年 1 月,公司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发起成立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东方粮仓持股比例 47%。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主要开展农 产品的供应链运营和服务业务,在玉米、菜籽等大宗农产品供应链服务领域具有丰富的管理 经验,尤其在农产品销区的物流、金融等领域具有资源优势。公司将与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 司在玉米等品种采购、物流、销售等供应链环节展开全方位的深入合作,充分发挥双方的优 势资源,实现产区采购与销区终端直通,减少中间环节,增强以漳州港、蛇口、钦州、防城 港为销区核心的终端市场的辐射能力,提升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3)品牌豆制品满负荷生产,经营效益稳步提升 报告期,东方优品控股子公司银祥豆制品继续秉承以生鲜豆制品加工为主体、以腐竹干 货系列产品和冷冻豆制品系列产品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做强做大福建生鲜市场, 以干腐竹、速冻腐竹系列产品及冻豆腐为拳头产品打造全国市场。报告期,银祥豆制品腐皮 卷项目顺利稳定投产并实现满负荷生产,制浆系统全面升级,百页产线产能翻倍,冻豆腐产 线投产和冻库投入使用,解决制约冷冻豆制品自动化生产和整线完整配套瓶颈,为冷冻豆制 品扩大销路提供基础保障。2019 年度,银祥豆制品实现销售收入 1.09 亿,同比增长 19.62%,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121.93 万元,2017、2018、2019 年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 为 41.3%。银祥豆制品加强线上零售业务,通过与“淘鲜达”、“京东”、“朴朴”、“美菜”、“美 团”、“永辉到家”和“爱尚鲜”等社区团购的合作,扩大了销售渠道,产品陆续进入北京、 河南、广东、四川、重庆、上海、浙江和新疆等区域市场。2019 年 4 月,银祥豆制品参加“2019 中国(长沙)豆制品行业年会”,荣获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授予的“中国豆 制品行业 50 强”称号。报告期,银祥豆制品获得福建省首张豆制品出口注册备案证书,为其 豆制品进军国外市场和提升行业知名度增强动力。2020 年,银祥豆制品在稳定生鲜豆制品、 干货腐竹、冷冻豆制品等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强即食豆腐花、特色高端营养豆 腐、即食素肉和长保豆制品等项目的开发和推广力度,丰富产品品种,增加营收规模和利润。 8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油脂加工业务规模快速提升,实现良好效益 经过前期准备,公司油脂板块业务相关子公司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上海东瑞贸 易有限公司于报告期增加扩大了在豆油、菜籽油、菜籽粕、磷脂油等领域的加工、生产和销 售业务的渠道及规模,基于成熟的采购及销售体系,2019 年下半年以来销售规模迅速提升, 并实现良好效益。2020 年,公司将结合市场供需变化确定原料采购计划,保障原料充足供应, 把握销售节奏及价格趋势,充分发挥产业渠道和信息资源优势,扩大进口毛菜油采购渠道和 沿海油脂仓储点,进一步增加进口毛菜油业务量。 (5)开展农产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锁定利润降低风险 公司已组建农产品期现货研究及交易团队,为玉米、粳米、菜籽等涉及公司主营业务的 农产品进行套期保值,将现货市场的农产品价格风险转移到金融衍生品市场,从而能够稳定 生产成本、保证货源充足、合理安排销售、锁定生产经营利润。此外,公司通过农产品期货 标准仓单质押、串换、回购等方式直接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更加科学地利用期货市场规避价 格波动的风险,为业务开展夯实安全边际,为应对生产经营局势复杂变化等外部因素冲击提供 重要保障。2019 年 8 月 16 日,大连商品交易所粳米期货合约正式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为 首笔交易法人参与方。 (6)探索“农业+保险+期货”模式,服务农业供给侧改革 自 2016 年以来,中央“三农”文件已连续四年表示了对“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支持, 此模式已经成为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探索推出的支持“三农”发展和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的创新模式。公司通过对“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的深入理解,在具体业务中做出了积 极探索。公司联合黑龙江铧镒农机专业合作社和黑龙江兰西正亿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所建立的 两个种植基地,由公司与基地农户签订保底租地协议,农户最低收入得到保障的同时,还可 分享农产品价格上涨的红利,从而有效降低农企合作中易出现的农户违约风险。公司通过商 品期货和场外期权的交易操作,将农产品价格风险转移到金融衍生品市场;公司计划引入龙 头保险公司参与到此模式中,设计并运营自然灾害险和产量险产品,为农产品供应链上的企 9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业及农户实现互利共赢保驾护航。 (7)打造数字物流中台,开放智慧运营能力 随着公司业务量的增加,为了有力支撑和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2019 年,公司与京东物 流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双方采用分步分期建设的方式,共同建设东方集团数字物流中台,预 期将逐步实现库区环境及位置实时监控、需求管理数字化、仓储管理自动化等功能。项目首 期已于 2020 年 3 月投入使用。 (二)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公司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运营主体为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19 年度,国开东方土地及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收入 6.19 亿元,同比下降 88.08%。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2 亿元,同比下降 15.38%。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国开东方一级土地开 发核心区 B 地块、C 地块北侧入市时间有所延迟导致一级土地开发收入减少,国开东方主要 二级开发项目已于前期基本全部实现结转收入致本期收入减少,同时部分项目利息停止资本 化计入当期损益所致。 报告期,国开东方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加快资金回笼。 2019 年 1 月,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商置业”)、先锋中 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书,将 A01 剩余地块项目资产跟随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A03、A04 地块剩余地块项目资产一并出售。2019 年 1 月 25 日,国 开东方收到山东天商置业根据合作协议支付的首期款 10 亿元。截止目前,相关交易仍在推进 中。由于本次合作协议涉及的股权转让及地块资产出售交易环节较多,程序较为复杂以及交 易对方履约能力等因素影响,交易方案存在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9 年 12 月,国开东方与杭州晟荣闳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荣闳煜”)签 署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国开东方将其持有的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 湖公司”)70%股权以及国开东方对丽湖公司享有的部分债权一并转让给晟荣闳煜。相关股权 10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转让手续已于 2019 年 12 月办理完毕,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国开东方已收到晟荣闳煜应 支付的全部股权及债权转让款。 上述交易事项及进展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1、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情况(单位:亿元) 报告期 预计投资总 报告期末已投 预计达到入市条件的 前期结转 项目 确认收 额 资金额 时间 收入金额 入金额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B 地 32.32 29.31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26.8 5.11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C 地 24.86 21.92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三主一次道路及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青 37.58 7.44 2023 年 12 月 31 日 0 0 龙湖地区棚改项目 合计 94.76 58.67 26.8 5.11 核心区 C 南侧地块已于 2018 年度入市供应,核心区 B 地块、核心区 C 北侧地块的入市供 应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其中,核心区 B 地块已按计划完成成本审定,现场验收已完成,延 期主要由于地块内水厂建设进度影响、办理水厂多规合一等前期手续延迟,需协调自来水集 团及区水务局办理涉水事项论证。C 地块北侧主要受拆迁进度影响。 国开东方于 2017 年度取得丰台区政府关于青龙湖地区南一区、南二区、南三区、北一区、 北二区、北三区分期授权批复,截止目前北京市重大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同意棚改南一区、南 二区纳入 2020 年北京市棚改实施计划,2020 年 4 月与王佐镇政府签订棚改实施协议。 2、土地二级开发项目情况 (1)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房地产项目投资及在建情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是/否 合作开 建设 总建筑面 规划计容 在建建 已竣 项目总 项目已投 涉及合 发项目 序号 项目 用地 积 建筑面积 筑面积 工面积 投资额 资额 作开发 的权益 面积 项目 占比 A01、A02 地 A0 1 8.85 21.45 26.40 —— 5.67 28.40 23.98 否 —— 块 1 11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A0 6.68 16.40 2.44 13.96 21.46 27.42 2 A0 6.82 10.32 —— 5.82 13.57 10.22 A03、A04 地 3 2 15.50 否 —— 块 A0 7.27 11.71 —— 8.56 24.48 20.33 4 杭州临安 26 号地 3 6.40 18.45 12.80 3.0 —— 22.98 6 否 —— 块 4 二期地 22.62 56.50 25.00 42.86 0.35 108.00 81.31 是 60% 5 青龙头项目 13.00 44.16 21.05 36.24 —— 82.00 69.87 是 40% 合计 71.64 178.99 100.75 84.54 34.36 300.89 239.13 —— —— (2)2019 年度公司项目销售情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序 可售 已售 累计签 前期结转 报告期结转收 项目 经营业态 号 面积 面积 约金额 收入金额 入金额 自住型商品房 7.7 7.7 13.2 12.5 0 1 A01、A02 地块 LOFT 6.1 6.06 18.57 16.1 0.58 其他(包含库房、商业及车库) 2.75 1.28 0.5 0 0.39 2 A03、A04 地块 公寓 5.2 5.2 14.4 13.9 0 合计 21.75 20.24 46.67 42.5 0.97 (3)各项目具体进展情况 ① A01、A02 地块 A01、A02 地块位于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用地性质为 F2 类公建混合住宅用地。A01 地 块包含西山湖文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及配套幼儿园,其中西山湖文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已于 2018 年度完成交房,配套幼儿园已于 2019 年 6 月移交丰台区教委。A02 地块包含西山湖佳苑 自住型商品房、西山国际中心、西阙台大酒店三个项目,其中,西山湖佳苑自住型商品房项 目、西山国际中心项目已于以前年度完成交房,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西阙台大酒店项目 部分楼栋已封顶,其中 6 号楼已完成竣工备案,其他部分楼栋预计完成竣工备案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 ② A03、A04 地块 12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A03、A04 地块位于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用地性质为 F3 其它类多功能用地。A03 地块 已完成 4 栋酒店式公寓及 1 栋会所的建设和销售。A04 地块主要已建设内容为东方美高美酒 店项目。 ③ 杭州临安 26 号地块 2019 年 6 月 19 日,国开东方子公司杭州开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湖房 产”)竞拍取得杭州市临安区锦北单元 A-R21-11 号商住用地使用权,由国开东方下属子公司 负责上述地块的开发工作。该项目目前售楼处建设完成,工程建设已达到预售条件,计划于 2020 年 7 月开盘销售。 ④ 2019 年度公司其他参与开发的在建项目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国开东方合作开发项目包括二期地项目(翡翠西湖)、青龙头 项目(熙湖悦著)。 二期地项目: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包含 R2 二类居住用地、B4 综合性商业金 融服务业用地、A61 机构养老设施用地、A33 基础教育用地、S4 社会停车场用地。该项目已 于 2018 年 10 月正式对外销售,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部分楼栋已完成结构封顶,累计签 约金额约 36.4 亿元。 青龙头项目:项目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包含 R2 二类居住用地、A33 基础教育用 地。该项目已于 2019 年 6 月正式对外销售,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累计签约金额约 9.4 亿元。 国开东方将根据房地产政策和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将经营风险降至最低,以 保障公司利益。 3、产业运营情况 在产业引进方面,国开东方与诸多国内外优质产业资源,特别是文化旅游和乡村振兴领 域的产业资源建立了合作关系或对接关系,目前,国开东方与英国默林娱乐集团合作的北京 13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乐高乐园度假区项目正在推进中。在 2019 年底批复的《房山区分区规划》中,北京乐高乐园 度假区项目所需建设用地已纳入分区规划。目前,政府正在推进土地一级开发,国开东方正 和默林娱乐协商的合作事宜。 (三)东方金融中心 公司投资建设的东方金融中心项目(原大成饭店改造项目)位于北京市将台路丽都商圈, 是该区域最新地标性建筑。项目用地面积 1.25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 6 万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 27 层、地下 5 层,项目于 2019 年正式投入使用。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东方金融中心已签署租赁建筑面积 4.29 万平方米(含地上和 地下、停车场),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67.05 万元。 (四)金融业务 金联金服目前主要业务模式为开展小额分散类金融服务,与多家不同场景资产伙伴合作, 对其推荐的通过的适格借款人经过风控审核后发放贷款,主要的产品为消费分期贷款等,报 告期累计放贷金额 2.55 亿元,报告期收回金额 1.49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 2.15 亿元。 报告期金融服务业务实现收入 2,748.26 万元。 报告期,公司参股公司东方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543.5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4,597.95 万元,参股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538.19 亿元。 (五)港口业务 报告期,公司参股公司锦州港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的净利润 16,763.84 万元。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 466.20 亿元,同比减少 5.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权益合计 210.16 亿元,同比增长 2.07%。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1.60 亿元,同比减少 9.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4 亿元 ,同比减少 10.99%,公司 2019 年度营 14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一)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3,160,421,795.79 14,479,937,672.51 -9.11 营业成本 12,868,677,981.64 13,491,795,116.52 -4.62 销售费用 143,422,960.05 109,746,578.86 30.69 管理费用 378,951,770.29 396,131,110.24 -4.34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905,208,990.19 947,559,627.94 -4.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22,899,252.71 229,317,243.13 1,349.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2,739,841.90 95,579,405.63 1,137.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92,585,384.69 -887,787,011.28 不适用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加大了品牌米推广力度,广告、促销费及人力成本 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为土地一级开发收回上期应收账款所 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为收回前期投资及收到民生红利增加 所致。 1、收入和成本分析 报告期,公司农产品加工销售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24.62 亿元,同比增长 35.68%;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营业务收入 6.19 亿元,同比下降 88.08%。关于主营业务收入比较 分析详见董事会经营讨论与分析部分内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5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农产品加工销售 1,246,205.22 1,215,200.10 2.49 35.68 34.72 增加 0.70 个百分点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 61,917.64 65,415.34 -5.65 -88.08 -85.14 减少 20.92 个百分点 其他 4,099.83 3,496.56 14.71 -28.93 -14.57 减少 14.34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大米加工销售 141,964.14 137,893.07 2.87 -9.23 -8.13 减少 1.16 个百分点 油脂加工销售 357,553.48 342,477.14 4.22 181.30 171.88 增加 3.32 个百分点 其他农产品销售 746,687.60 734,829.89 1.59 17.60 17.39 增加 0.17 个百分点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 61,917.64 65,415.34 -5.65 -88.08 -85.14 减少 20.92 个百分点 其他 4,099.83 3,496.56 14.71 -28.93 -14.57 减少 14.34 个百分点 (1)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不适用。 成本分析表(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本期金额较 情况 本期占总成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占总 分行业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变 本比例(%) 金额 成本比例(%) 说明 动比例(%) 农产品加工 粮油原材料、人工 1,215,200.10 94.63 902,018.24 67.00 34.72 销售 费用、制造费用 土地及房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 65,415.34 5.09 440,253.54 32.70 -85.14 产开发 金、土地征收及拆 迁安置补偿费、前 期工程费等 其他 房屋出租及其他 3,496.56 0.27 4,092.78 0.30 -14.57 分产品情况 本期金额较 情况 本期占总成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占总 分产品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变 本比例(%) 金额 成本比例(%) 说明 动比例(%) 大米加工销 粮食原材料、人工 137,893.07 10.74 150,091.48 11.15 -8.13 16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售 费用、制造费用 油脂加工销 油脂原材料、人工 342,477.14 26.67 125,966.43 9.36 171.88 售 费用、制造费用 其他农产品 粮油原材料、人工 734,829.89 57.22 625,960.33 46.49 17.39 销售 费用等 土地及房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 65,415.34 5.09 440,253.54 32.70 -85.14 产开发 金、土地征收及拆 迁安置补偿费、前 期工程费等 其他 房屋出租及其他 3,496.56 0.27 4,092.78 0.30 -14.57 (2)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364,316.93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27.6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中关联方销售额 0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280,987.03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22.7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 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 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0%。 其他说明 前五名客户情况表(单位:元)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品种 大连良运集团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1,084,928,185.27 8.24% 期货豆/玉米 深圳闽安贸易有限公司 882,680,979.65 6.71% 玉米 福建闽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654,431,895.09 4.97% 玉米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丰台区分中心 511,398,214.86 3.89% 土地一级开发收入 吉林省隆裕粮油经销有限公司 509,729,983.34 3.87% 玉米 合计 3,643,169,258.21 27.68% 前五名供应商情况表(单位: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年度采购比例 品种 大连和益粮油有限公司 875,673,033.90 7.08% 玉米 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 849,903,310.64 6.88% 进口油菜籽/毛菜油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物流分公司 400,478,240.20 3.24% 玉米 大连美亚航贸易有限公司 362,086,302.46 2.93% 玉米 17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321,729,395.43 2.60% 玉米/水稻 合计 2,809,870,282.63 22.73% 3、费用 报告期管理费用 378,951,770.29 元,同比减少 4.34%,主要为本期加大了费用管控力度 削减开支所致; 销售费用 143,422,960.05 元,同比增加 30.69%,主要为本期加大了品牌米推广力度, 广告、促销费及人力成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905,208,990.19 元,同比减少 4.47%,主要为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项目回款偿 还贷款,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3、研发投入 不适用。 4、现金流(单位:元)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主要为收回上年一级土地开发销售形成 17,977,104,928.42 11,417,265,676.25 57.46% 到的现金 应收账款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主要为国开东方收到山东天商置业根据 1,895,757,671.86 682,503,151.13 177.77% 有关的现金 合作协议支付的首期款 10 亿元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15,200,281,029.70 10,534,175,202.57 44.29% 主要为本年采购规模增长所致 付的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 115,593,449.49 -243,053,286.78 主要为子公司金联金服发放贷款所致 加额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818,550,672.15 1,178,380,603.76 -30.54% 主要为往来款结算所致 有关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主要为本期收到民生银行分红款增加所 589,002,574.94 173,351,950.00 239.77% 现金 致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30,659,433.27 51,600,375.60 -40.58% 主要为上期收回项目投资意向金所致 有关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主要为本期增加套期保值期货保证金所 50,466,462.61 12,848,954.11 292.77% 有关的现金 致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294,800,000.00 360,000,000.00 259.67% 本期发行债券所致 18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72,930,000.00 175,100,000.00 -58.35% 本期较上期非金融机构借款减少所致 有关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主要为借款保证、保函等费用增加及非金 1,999,257,610.01 1,345,885,682.31 48.55% 有关的现金 融机构借款偿还所致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及负债状况(单位:元) 本期期末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 金额较上 占总资产 数占总资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期期末变 情况说明 的比例 产的比例 动比例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543,671,808.35 1.17 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4,393,303.03 0.01 -100.00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所致 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01,024.12 0.00 250,000,000.00 0.50 -99.80 应收票据结算所致 应收账款 224,267,869.90 0.48 2,826,564,238.16 5.71 -92.07 主要为本期收到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丰 台区分中心款项所致 预付款项 388,648,248.92 0.83 222,493,793.39 0.45 74.68 主要为子公司东方粮油预付购粮款增加所致 应收股利 7,542,000.00 0.02 61,313,961.60 0.12 -87.70 收到民生银行红利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13,000,000.00 0.03 26,000,000.00 0.05 -50.00 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收回所致 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17,195,026.80 0.64 -100.00 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所致 其他债权投资 81,902,387.15 0.18 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2,691,605.32 0.11 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所致 商誉 84,576,168.80 0.18 220,566,874.99 0.45 -61.66 主要为对子公司并购国开东方形成的商誉计 提减值准备所致 主要为将用作长期借款提供质押保证金的银 其他非流动资产 754,600,376.66 1.62 56,813,705.23 0.11 1,228.20 行定期存款及相关孳息列报调整至其他非流 动资产所致 应付票据 50,000,000.00 0.11 548,000,000.00 1.11 -90.88 应付票据结算所致 应付账款 1,242,808,816.94 2.67 743,928,565.59 1.50 67.06 主要为子公司国开东方应付购地款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 58,695,125.19 0.13 439,511,769.78 0.89 -86.65 报告期内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根据开发进度 变化情况,将预计下一年度达不到清算条件 的应交土地增值税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负债所 致 19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其他应付款 1,462,175,880.77 3.14 667,765,130.35 1.35 118.97 主要为国开东方收到山东天商置业根据合作 协议支付的首期款 10 亿元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69,286,570.86 0.15 报告期内将会计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 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待转销项税调整至其 他流动负债列报所致 长期借款 4,462,490,000.00 9.57 7,035,280,000.00 14.21 -36.57 主要为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调整至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长期应付款 1,990,000,000.00 4.27 2,914,024,457.36 5.89 -31.71 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调整至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 290,446,502.80 0.62 报告期内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根据开发进度 变化情况,将预计下一年度达不到清算条件 的应交土地增值税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负债所 致 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959,944,208.16 应收股利 7,542,000.00 质押股权对应的部分已发放但本公司尚未收到的股利 其他应收款 33,067,973.76 用于担保或保证的款项 存货 3,057,047,448.95 质押借款、开立保函 长期股权投资 15,228,087,454.16 质押借款 投资性房地产 5,502,334,371.82 抵押借款 固定资产 283,297,097.59 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 179,946,696.42 抵押借款 其他债权投资 61,277,387.15 质押借款 其他非流动资产 693,030,486.11 质押借款 合计 26,005,575,124.12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72,180,000.00 1,387,510,000.00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523,292,524.23 6,930,000.00 售房款监管账户存款 130,646,226.10 65,456,393.94 土储保证金及其他 33,825,457.83 70,272.22 合计 959,944,208.16 1,459,966,666.16 20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其他说明 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 21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单位:元) 本期增减变动 会计政策变 减值准备期末 被投资单位 上期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减少 权益法确认的投 其他综合收益 宣告发放现金股 期末余额 更调整(注) 追加投资 其他权益变动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余额 投资 资损益 调整 利或利润 一.合营企业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50,217,805.76 50,217,805.76 -7,654,607.81 42,563,197.95 司 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 10,987,470.11 10,987,470.11 -10,013,249.55 -974,220.56 共青城琴丝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19,025,000.00 -7,077.84 19,017,922.16 (有限合伙) 小计 61,205,275.87 61,205,275.87 19,025,000.00 -17,674,935.20 -974,220.56 61,581,120.11 二.联营企业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949,510,506.45 949,510,506.45 13,793,838.95 252,157.79 -18,000,000.00 945,556,503.19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86,655,654.64 -1,894,746.32 984,760,908.32 25,832,448.19 -2,026,957.95 335,938.11 -6,163,560.02 1,002,738,776.6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95,658,550.67 12,095,658,550.67 1,557,235,190.62 20,642,137.18 -1,725,051.12 -441,640,407.44 13,230,170,419.91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Orient Art Limited 116,050,157.76 116,050,157.76 -18,074.38 8,885,860.41 124,917,943.79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356,620,960.48 356,620,960.48 9,520,870.32 -919,544.90 -6,908,779.37 358,313,506.53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9,868,410.12 39,868,410.12 -10,448,009.17 29,420,400.95 杭州捷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冰翼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5,000,000.00 -2,441,621.39 -2,558,378.61 13,300,524.65 小计 14,544,364,240.12 -1,894,746.32 14,542,469,493.80 5,000,000.00 1,593,474,643.14 26,833,652.53 -8,297,892.38 -465,803,967.46 -2,558,378.61 15,691,117,551.02 13,300,524.65 合计 14,605,569,515.99 -1,894,746.32 14,603,674,769.67 24,025,000.00 1,575,799,707.94 26,833,652.53 -8,297,892.38 -465,803,967.46 -2,558,378.61 -974,220.56 15,752,698,671.13 13,300,524.65 长期股权投资说明: (1)公司联营企业锦州港作为一家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已经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锦州港将因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因此,公司将对锦州港进行权益法核算时导致的长期股权投资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累计影响金额予以调整。 (2)公司以持有的锦州港、民生银行股份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借款情况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 22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重大的股权投资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单位:元) 名称 期初股份数量 报告期买入数量 使用资金数量 期末股份数量 产生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期末公允价值 方正证券 707,812.00 707,812.00 2,378,248.32 6,136,730.04 紫金银行 5,854.00 工业富联 66,777.00 上机数控 477.00 浙商银行 90,800.00 448,552.00 90,800.00 -14,528.00 434,024.00 邮储银行 199,015.00 1,094,582.50 139,311.00 5,069.21 50,151.96 816,362.46 神驰机电 363.00 6,671.94 363.00 2,936.67 9,608.61 山鹰发债 10.00 1,000.00 10.00 1,000.00 振德发债 10.00 1,000.00 10.00 1,000.00 建工发债 10.00 1,000.00 10.00 1,000.00 淮北发债 10.00 1,000.00 10.00 1,000.00 已售出股票 60,255.00 516,110.45 766,053.21 合计 780,920.00 350,473.00 2,069,916.89 938,326.00 771,122.42 2,416,808.95 7,400,725.11 衍生金融资产情况(单位:元) 项目名称 初始投资成本 资金来源 期末余额 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 报告期损益 期货(农产品套期保值) 自有资金 -2,256,504.51 -3,113,426.70 -3,113,426.70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不适用。 23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公司主要的参股公司: 单位:万元 持股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比例 注册资本 总资产 总负债 营业收入 净利润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港口作业 15.39 200,229.15 1,735,286.91 1,091,027.38 703,261.80 17,201.3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银行业 2.92 4,378,241.85 668,184,100.00 615,101,200.00 18,044,100.00 5,492,400.00 公司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银监会批准 30 300,000.00 711,801.25 396,615.75 10,543.54 4,597.94 公司 的业务 公司主要控股公司: 持股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比例 注册资本 总资产 总负债 营业收入 净利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 粮油购销 100 150,000.00 652,136.21 474,230.18 1,170,612.71 8,351.45 公司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 投资管理 100 736,000.00 2,167,185.10 1,673,307.64 65,725.03 -71,010.94 公司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依托公司各项优势,逐步构建农业供应链平 台,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领域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加公司产品的 毛利率、附加值及技术含量,提高公司的主营业务利润。 在农业供应链平台建设方面,当前国内农业供应链中有大量的农户、小微企业,存在分 散孤立、信息获取不及时、融资难、抗风险能力低等不利因素。公司积极打造农业供应链平 台,充分利用核心企业优势,以核心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打通整个链条的物流、资金 流、信息流,结合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最终实现将分散孤立、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农户和小 微企业与实力雄厚、标准化程度高的大型企业捆绑在一起,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产业 24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共荣。 在健康食品产业领域,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居民收入的提升以及消费观念的改变, 优质健康食品的需求快速增加,这也为健康食品产业带来了高速发展的机遇。公司在优质农 产品原产地具有资源优势,并通过打造全产业链、生产并销售优质健康食品,从而强化自身 优势,提升品牌影响力。公司将持续通过资源整合形成规模,降低通道成本,拓展产品销售 渠道,进一步提升销售能力;加强物流资源整合和供应链建设,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 率;通过充分扎实的市场研究,孵化健康食品产业细分领域的新产品,激发消费者的购买热 情,提升业绩。 2、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根据 2019 年 12 月 23 日召开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会议,2020 年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 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继续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 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着力建立和完善房地产调控的体制机制。预计 2020 年整体的成交 规模与去年持平或小幅微增,其中一线城市楼市有望小幅升温,二线整体维稳,三四线城市 受棚改政策调整及人口流失等因素影响增长或进一步承压。 随着调控政策持续,地产企业间竞争更趋白热化,行业集中度或进一步提升,龙头企业 在融资、运营、品牌等方面具有更强的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对于行业中的中小企业将带来 进一步的考验。 目前,国开东方重点在推进文化旅游、健康医疗、绿色智慧领域内国际品牌的资源整合。 相对国内专业化的产业地产投资运营商而言,国开东方的新型城镇化及乡村振兴模式具有四 大特点:①所引入产业资源具备领先性和独特性;②重视引入带动区域发展的引擎性产业资 源;③实施产业的集群化布局实现互补共赢;④所导入产业具备优秀的运营能力。该模式在 国内具备一定程度的复制性。 国开东方筛选出城镇开发及乡村振兴相关的主要环节和细分板块中部分国内外优秀的产 业资源与运营机构,搭建城镇开发及乡村振兴战略资源联盟平台,共同参与区域规划、开发 25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建设和产业运营,形成新型城镇化及乡村振兴建设的标杆。产业的植入和集群效应,将带动 区域土地的整体价值提升。 国开东方将进一步集中资源重点发力产业运营带动的优势项目,精准投资高质量项目, 通过稳健经营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 3、金融业务 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打通金融服务“三农”各个环节,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 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推动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逐步回归本源,为本地“三农”服务。研究制定 商业银行“三农”事业部绩效考核和激励的具体办法。用好差别化准备金率和差异化监管等 政策,切实降低“三农”信贷担保服务门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和脱贫攻 坚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2020 年中央一号文提出,稳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鼓励地 方政府开展县域农户、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加快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银保担”风险共 担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产品。国家 政策在大力支持普惠金融业发展的同时,加强了对非法的 P2P,“高利贷”平台的监管力度, 非法平台的出清为我司这类合法持有网络小贷牌照的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更好市场空间。 金联金服作为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已取得农业金融租赁、农业合作金融、金融服务、网 络小额贷款、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类金融牌照,相关运营、营销团队均拥有长期从事普惠 金融和供应链金融的经营管理工作经验,拥有产品和市场策略灵活性的优势,能更紧密贴近 市场需求,推出符合客户满意的个性化产品,具有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和潜力。但同时,作 为非银行业类金融机构,融资渠道不够顺畅是制约业务发展的最大瓶颈。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作为公司的核心主业,以“大食品、大健康”为核心理 念拓展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公司通过向现代农业产业链上下游延伸,进入高毛利、高 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细分领域,通过投资并购与合资合作的方式,实现现代农业及健康食 26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品产业的全产业链延伸。公司将以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为平台进一步 整合公司下属现代农业、健康食品业务,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整合优质资源,丰富公司产品品 类,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健康食品产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实现从传统农业及现代农业向 健康食品供应商转型,增加公司产品的毛利率、附加值及技术含量,提高上市公司的主营业 务利润。 1、公司经营理念 公司奉行“东方世界,世界东方”的东方目标,“刚韧、无畏、探求、超越”的东方精神, “视野决定战略,战略决定未来;体制决定机制,机制决定发展;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 上扛指标。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理念。 2、主要经营模式和思路 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为公司核心主业,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金融业务等对公司业 务形成有效补充。经过多年的行业经营和市场深耕,公司目前已在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金融业等行业领域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未来公司将集中优势资 源,重点拓展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通过产业链拓展,进一步提升产品的毛利率、附加 值及技术含量。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重点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提升资金运营效率。 3、业务发展目标 在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通过向全产业链上下游延伸,进入高毛利细分领域,同时 辅以农业金融,形成投贷联动的模式,致力于打造从田间到餐桌的完整产业链,实现从传统 农业向健康食品供应商转型;同时以国家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公司作为国家供应链创新 与应用试点企业为契机,通过整合优质资源和业务模式创新,实现从传统粮油贸易向供应链 管理平台转型;在新型城镇化产业,公司立足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财务结构,综合各项目的不 同开发阶段,优化项目合作方式,逐步剥离低效资产,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 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在金融产业,公司将聚焦于现代农业,为农业供应链服务平台做好金融 服务工作。 27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经营计划 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1.60 亿元,未达到原计划实现营业收入的原因主要为 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部分一级土地开发项目延期入市。2020 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 160 亿 元,具体经营举措如下: 1、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1)品牌大米、面粉、食用油、豆制品等优质健康食品持续发力 C 端市场 公司以品牌大米为支点快速打开市场,建立市场影响力和消费者认可度,逐渐开拓品牌 食用油、品牌面粉市场,最终形成以米、面、油为核心的“天缘道”“稻可道”“天地道”等 特色农产品品牌,以及“银祥”牌豆制品,目标在零售、团购、餐饮等主要渠道占据市场领 先地位。 公司将持续开发和发掘有竞争力的健康食品及衍生品,持续优化产品包装设计,提升中 高端产品的占比,提升盈利能力;丰富和完善电商及新零售产品结构,提升竞争力。 公司将积极探索与优质农业企业开展股权合作,以股权为纽带,以规模化生产、高质量 加工、全产业链经营的商业模式,不断丰富现代农业板块的经营品种,促进现有产业发展, 实现资源、渠道等方面的协同效应,提高效益。 公司将通过向现代农业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以“大食品、大健康”为导向,进入高毛利、 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细分领域,实现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的全产业链建设,成为中 国餐桌健康食材的供应商,提升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利润。 (2)优势升级,着力打造中国先进的农业供应链服务平台 自 2018 年 10 月被评为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以来,公司结合自身在农业产业、 金融产业、商贸物流产业的资源与渠道优势,着力打造中国先进的农业供应链服务平台。公 司配套了商业银行及物流货运代理公司等核心参与者的支持,致力于为客户和合作伙伴提供 “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多流合一的专业化、差异化、多样化的供应链服 28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务,深度挖掘产业链潜在增值机会、降低运营风险、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致力于整合农业供应链上下游的龙头企业,促成多方资源共同运营平台,从而对农 业供应链的中小客户提供价廉质优的对外服务,实现平台以量换价、降本增效的目标。公司 将继续深化与北大荒、厦门建发等大型农业供应链相关国有企业展开密切合作,通过优势资 源链接,完善升级农业供应链体系。 物流运输方面,公司将以自有物流货运公司和经授信的物流主体联合打造物流中转站, 以点辐射带动周边及沿线仓储节点,形成贯通产业上下游的标准化、智能化物流仓储网络, 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构筑大米、玉米、面、油及其他农副产品的物流通道。 公司将通过争取储备政策,组建产业联盟,联合黑龙江中小稻米加工厂开展网拍竞价和 就地加工转化,通过资源整合,集成加工、销售和运输规模,实现通道成本大幅度降低,赢 得市场主动性和话语权。 (3)复制豆制品生产线,逐步实现豆制品全国布局 公司计划将在全国多地建设豆制品深加工线,建设标准化厂房及水、电、气等配套设施, 并逐步开拓当地市场,提升豆制品行业市场份额。同时,公司正在积极开展大豆蛋白等健康 食品新产品的研发,满足消费者对健康食品的需求,相关研发机构为东方优品江南大学健康 食品研究中心。 (4)与合作伙伴激活优质土地资源,为公司现代农业产业提供基础保障 作为新型城镇化的突破口,土地集约化和土地流转已经成为农村土地改革的重中之重, 也为农业产业化管理经营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环境。公司将与合作伙伴继续通过多种渠道激活 优质土地资源,尤其是东三省优质农产品产区的土地资源,降低农产品收购成本、提升农产 品品质,为公司现代农业产业提供优质农产品供应基础保障。 2、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1)加快存量项目的开发 29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加快推进青龙湖核心区 B、C 地块入市,取得成本返还。与合作伙伴加强合作,加快推进 二期地、青龙头项目、杭州地块的项目建设,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的周转效率。 (2)推进以乐高乐园度假区为核心代表的短途度假目的地开发 2020 年,国开东方将继续推进乐高乐园项目,和默林娱乐协商合作事宜。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与粮食资源密切相关,根据全国农技推广中心发布的 2020 年全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预测,预计 2020 年我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总体将偏重发生, 如发生前述情况,可能会对公司粮源和粮食质量产生影响。2020 年 3 月 27 日中共中央政治 局会议特别指出,要抓好农业生产和重要副食品保供稳价,抓紧组织好春管春播,加快把支 农政策措施落实到田间地头,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气象灾害防范。公司也将紧盯粮源, 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和经营策略。目前公司粮食储备充足,粮源供应稳定。 2020 年初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多国限制农产品出口,可能对公司相关农产品 销售业务带来价格波动和供需结构变化等风险。针对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公司将紧盯国内 外农产品市场波动情况与消费市场供需关系情况,主动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及时研判市场供需 和价格,灵活调整生产计划及经营策略,通过套期保值等方式降低价格波动风险;充分利用 与佳格科技合作开发的农业卫星遥感大数据应用平台,落实与京东物流合作开发的数字物流 中台,加快推进公司数字农业建设。公司将多措并举稳定 C 端产品供应及农业供应链运转效 率。 2、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房地产政策方面,国家继续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落实城市 主体责任制,稳步推进“一城一策”试点,房地产总体保持平稳运行,实现了稳地价、稳房 价、稳预期的目标,2020 年仍然要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另外,北京市目前仍然执行以“限购、限价、限贷、 30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限售”为核心内容的调控政策。 另外,北京市 2016 年底以来禁止“商改住”调控政策对公司 A 地块后续开发方向有一定 影响。根据 2018 年 3 月 17 日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发布的《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 清单》(市规划国土发〔2018﹞88 号),丰台青龙湖地区属于首都功能核心区以外的中心城区, 政府鼓励各类用地调整为养老设施。公司将按照政策鼓励方向寻找后续投资合作,完成 A 地 块后续开发。 针对国家在房地产领域的整体调控政策和北京市区域调控政策,国开东方将继续重点盘 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提升资金的运营效率,同时结合现有资源和行业政策稳妥推进 文化旅游等新型城镇化产业布局。 3、金融业务 农业金融市场基础较差,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低于城市,农业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济状 况易受到农业生产周期及行业波动的影响,可能导致逾期率升高,出现信用风险。对此,公 司将积极关注农业行业发展及生产情况,不断进行金融创新,重点围绕公司农业板块,基于 公司已形成的传统粮食产业链和线上玉米供应链,以上下游的中小客群为市场重心,并针对 性的在客户筛选、增信措施、贷后管理等方面加强风险防控,充分利用数据金融和信息技术, 提高风险管理能力,降低经营风险。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31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监事会作《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履职情况、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 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风险控制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依 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9 项议案,具体情况为: 2019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相关资产的议案》。 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内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 2 项议案。 2019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确认资产处置损失的议案》、《2018 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 于确定公司 2019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 13 项议案。 32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9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 2 项议案。 2019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做到了按照规定出席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议案 认真负责地发表审核意见,有效履行了会议监督职责。 (2)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①对董事会、管理层的履职监督工作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按规定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并通过加强监事会办公室、董事会 办公室协作机制,有效加强了监事会与董事会、管理层日常沟通。监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要 决策和运营情况,对董事会、管理层行使职权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进行监督,跟踪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管理层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做到勤勉尽责,在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或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②对公司财务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公司年度、半年度和季度财 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重点监督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经营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定期报 告编制、审议及披露过程的合规性。监事会对公司于报告期确认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利 润分配方案等重大财务决策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③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控制的监督检查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通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报送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对公司整体内部控制、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内部审 计和内控合规工作。报告期,监事会对董事会形成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 审议。 33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公司进一步强化监事会对公司运营风险的管控,包括组织定期及不定期的现场 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重大合同签订流程的合规性、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的监管情况、公司及 所属企业资金收支情况、下属公司粮食收储及存货保管巡查结果、经营计划落实执行情况以 及内部审计执行情况跟踪等。 ④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以及临时公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主 要负责人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与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工作部门保持 紧密的日常沟通,及时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3)监事会意见 ①监事会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治理要求,依法规范运作,各项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②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定期报告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8 年 年度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③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④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34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有违法违规及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⑤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评价情况的意见 公司建立和实施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执行情况。 (4)监事会 2020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 职权和职责,进一步创新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监事会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现场检查与非现 场监测相结合、工作调研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不断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充分利用公 司审计、稽核等内部监督资源,有效整合监督力量;通过强化公司资产、资金、运营风险控 制,持续推动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35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 财务状况,公司对 2019 年度商誉、存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发放贷款及垫款等相 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20,647,052.90 元和信用 减值损失 184,843,288.20 元。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20,647,052.90 元,主要为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135,990,706.19 元、存货跌价损失 82,097,968.10 元。 (一)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1、商誉形成原因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商誉账面余额 411,292,905.87 元,主要系以前年度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及厦门银祥豆 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祥豆制品”)产生的商誉。 2、商誉账面原值(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 其他 处置 其他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326,541,912.58 326,541,912.58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174,824.49 174,824.49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84,576,168.80 84,576,168.80 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6,096,789.37 6,096,789.37 合计 417,389,695.24 6,096,789.37 411,292,905.87 36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商誉减值准备(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处置 其他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90,726,030.88 135,815,881.70 326,541,912.58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174,824.49 174,824.49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6,096,789.37 6,096,789.37 合计 196,822,820.25 135,990,706.19 6,096,789.37 326,716,737.07 4、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与国开东方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包含与该商誉相关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房地产二级开发 项目等由国开东方进行一体化管理的与商誉相关资产及其必要负债组合,该组合的业务较为 独立,具备独立现金流入能力,可将其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组合,公司在确定该资产组组合时 与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组合一致。该资产组组合含国开东方对下属子公 司国际会展的商誉。国际会展的商誉在国开东方并入本公司前已经形成;由于对国际会展的 商誉金额仅 17.48 万元,且受统一管理和统一资金调拨影响,国际会展无法产生独立现金流, 因此并入国开东方一起进行减值测试。 与银祥豆制品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包含与该商誉相关的豆制品加工及销售等由银祥豆制品 进行一体化管理的与商誉相关资产及其必要负债组合,该组合的业务较为独立,具备独立现 金流入能力,可将其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组合,公司在确定该资产组组合时与购买日所确定的 资产组组合一致。 5、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公司分别对并购国开东方和银祥豆制品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计算包含商誉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 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 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对于相关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存在少数股东的情形,如果经测算存 在商誉减值损失,则商誉减值损失应在归属于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之间按比例进行分摊, 37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以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在测算各个包含商誉的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时,采取了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法,具体情况如下: 1)与国开东方商誉减值测试的详细计算过程及具体指标选取情况、选取依据及合理性如 下: 由于与国开东方相关商誉及对应资产组组合在我国并无公开、活跃的交易市场。同时, 我国 A 股上市公司中与国开东方在经营方向、资产规模、经营规模等多个因素方面类似的资 产交易案例极少,国开东方相关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难以可靠获取、 计量。因此,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层采取了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作为测算其可收回金额的方法。 公司管理层在对并购国开东方形成的商誉及对应资产组组合的减值测试选取的模型为企 业自由现金流模型,公司同时分析与商誉相关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从而确定并购国开 东方形成的商誉及对应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模型为: 商誉及对应资产组组合的减值测试关键参数: 参数 1:预测期的选取。 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减值测试过程中采取分段法对未来现金流进行预测包括明确的预测期 及永续预测期。其中:明确的预测期为 5 年,明确预测期之后的收益期为永续预测期,即收 益期限为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无限经营年期。 参数 2:折现率的选取 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减值测试过程中,基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现值对应的是企业所有者的 38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权益价值及债权人的权益价值,基于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折现率选取了企业资 本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经测算,管理层确定商誉减值测试采取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为 11.35%。 参数 3:商誉及对应资产组组合各年度自由现金流量涉及参数的确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管理层在明确预测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在参考历史增长率、行业增长 率、历史经营经验、一二级土地开发项目的开发进度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永续预测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为零,未超过本公司所在行业产品、所处行业及地区的长 期平均增长率。 本公司根据相关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历史财务数据、经营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来确定预测期间的销售毛利率、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及净利润等重要指标参数。 基于上述假设,本公司在考虑多种因素的影响后测算各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其中一级开发方面主要影响因素包括:①受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 影响,公司员工进入拟拆迁区域进行拆迁沟通及组织拆迁工作较为困难;②受金融机构等严 控政府隐性负债影响,项目融资较为困难,导致一级开发项目进度变慢,进而对其经营业绩 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二级开发方面主要影响因素包括:①由于项目周边别墅产品供应增加, 叠拼项目预期销售价格下降。②部分项目验收过程中发现需增加工程量,导致项目成本增加。 公司在预测国开东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时利用了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的报告号为中同华评报字(2020)第 010414 号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 2)与银祥豆制品商誉减值测试的详细计算过程及具体指标选取情况、选取依据及合理性 如下: 公司对银祥豆制品包含商誉的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采取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法。公司采取分段法对未来现金流进行预测,包括明确的预测期及永续预测期。其中:明 确的预测期为 5 年,即 2020 年至 2024 年,明确预测期之后的收益期为永续预测期。基于谨 慎性原则,管理层在明确预测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在参考历史增长率、行业增长率、历史经 39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营经验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永续预测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为零,未超过本公司所在行业产 品、所处行业及地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本公司按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计算得出的折 现率折现后,计算出上述包含商誉的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其中,预测可收回金额时 使用的税前折现率为:10.42%。 本公司根据相关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历史财务数据、经营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来确定预测期间的销售毛利率、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基于上述假设,本公司测算各项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6、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经测试,银祥豆制品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高于相关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 值与商誉的合计数,未发生减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国开东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 收回金额低于相关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商誉的合计数,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36 亿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余额 9,717,380,573.34 元,主要为房地产板块的开发 成本 7,914,832,134.82 元。 截止 2019 年末存货跌价损失计提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 转销 其他 原材料 25,581,736.61 7,448.71 22,539,969.21 7,448.71 3,041,767.40 库存商品 2,506,864.02 880,964.60 1,625,899.42 发出商品 648,062.97 648,062.97 周转材料 3,413,331.46 3,413,331.46 开发成本 21,404,800.00 78,703,169.42 100,107,969.42 开发产品 3,387,349.97 3,387,349.97 合计 53,554,795.06 82,097,968.10 22,539,969.21 888,413.31 112,224,380.64 公司于报告期内对子公司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成本计提跌价准备 78,703,169.42 元,计提原因包括:1、项目周边别墅产品供应增加,竞争激烈,考虑目前融资 40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环境,为加快资金回笼,调整销售价格;2、项目验收过程中发现需增加工程量,导致项目成 本增加。 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一)计提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 公司于 2019 年度对发放贷款及垫款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额 95,066,813.03 元,主要为公 司子公司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金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所致。金联 金服及其子公司本年根据贷款的展期及逾期的情况,根据本公司贷款活动坏账政策以及逾期 天数及每笔贷款的具体情况判断各贷款的级次并分别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95,066,813.03 元。 (二)计提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公司于 2019 年度对其他债权投资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71,030,592.65 元,主要为公司 2017 年投资的一项资产管理计划。根据有关协议,约定了该项投资的固定收益率、差额补偿等承 诺以及约定了超额收益的条件。该项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特征以收取本金加固定收益 的方式为主(本金+利息)。因此,该项金融资产构成一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本公 司持有的该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未来的投资收回方式包括:(1)二级市场变现;(2)差额 补偿。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该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执行减值测 试时,预计其未来现金流量是以相关投资对应的股权在二级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相关其他 债权投资对应的合同应收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计提相应信用减值 损失。 (三)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公司于 2019 年度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新增坏账准备金额 28,804,924.64 元,主要为公司对个别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债务人偿债能力下降的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信用 减值损失所致。 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 405,490,341.10 元,计入当期损益, 41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405,490,341.10 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性原则 对商誉、存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发放贷款及垫款等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 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依据充分,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 地反映公司资产现状,董事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状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财 务状况和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42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予以审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刘涛、注册会计师樊玉签发的大华 审字[2020]003813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总体财务情况 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160,421,795.79 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减少 9.11%。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3,628,763.42 元,较上年同期同比下降 10.99%。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增减(%) 营业收入 13,160,421,795.79 14,479,937,672.51 -9.11 7,952,096,901.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3,628,763.42 655,688,433.71 -10.99 769,030,335.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81,749,017.55 491,770,589.86 -63.04 564,889,307.5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22,899,252.71 229,317,243.13 1,349.04 -1,832,984,424.28 本期末比上年同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016,239,832.28 20,589,865,019.28 2.07 20,083,196,205.47 总资产 46,619,869,649.61 49,512,952,917.96 -5.84 48,070,091,099.52 期末总股本 3,714,576,124.00 3,714,576,124.00 3,714,576,124.00 (二)主要财务指标 43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主要财务指标 2019年 2018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7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81 0.1765 -10.42 0.20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81 0.1765 -10.42 0.20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92 0.1324 -62.84 0.15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0 3.25 减少0.45个百分点 3.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7 2.43 减少1.56个百分点 2.87 三、股东权益结构 项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增幅 股本(股) 3,714,576,124 3,714,576,124 —— 盈余公积(元) 3,120,206,080.70 2,851,091,580.52 9.44% 未分配利润(元) 5,357,284,703.02 5,045,187,465.97 6.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元) 21,016,239,832.28 20,589,865,019.28 2.07%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44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编制了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登载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45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六、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583,628,763.42 元。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利润表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34,618,179.90 元,按 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134,618,179.90 元, 实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5,357,284,703.02 元(含上年滚存未分配利润 5,045,187,465.97 元)。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 2019 年内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公司董事会决定 2019 年度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 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至 2019 年 9 月 16 日期间以现金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5,425,3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479,471.35 元(不含手 续费)。公司 2019 年度以现金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4.35%。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与 2019 年度现金回购股份金额合计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 41.60%,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46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的发展需求。 2020 年,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品牌米、品牌豆制品及油脂加工等业务的市场和业务规模,加强 农业供应链平台建设,公司投入的资金将相应增加;公司将继续通过投资并购、合资合作等 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和整合优质资源,进入高毛利、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农业细分领 域,实现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的全产业链延伸,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 2019 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公司董事 会决定 2019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 公司主营业务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与 2019 年度现金回购股份金额 合计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 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以 及 2019 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公司董事会决定 2019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发展资金需求, 确保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与 2019 年度现金回购股份金额合 47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计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 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48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3)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 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6)执业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 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 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 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7)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8)执行事务合伙人:杨雄、梁春 49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梁春 (2)合伙人数量:196 人。 (3)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 人,较 2018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 150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 人。 (4)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 人 3、业务规模 (1)2018 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 万元。 (2)2018 年末净资产金额:15,058.45 万元。 (3)2018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 2.25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 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 2018 年度年末数:543.72 万元。 (2)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3)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 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具体如下: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50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1次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3次 5次 9次 2次 自律监管措施 无 1次 2次 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本期签字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姓名刘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 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 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 熊亚菊,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 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 年开始专 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 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3、本期签字会计师 樊玉,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 市公司年度审计、证监局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项目合伙人刘涛、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签字会计师樊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 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4、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 年内 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51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审计收费 公司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度审计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 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38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 50 万元,与上年相同。 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结合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量, 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履职 情况以及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相关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最近 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 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相关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控制审计过程中, 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了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相关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 52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并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相 关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相 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53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八、关于2020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 2020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公司部分董事在公司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薪酬总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行业薪酬水 平、岗位职责、履职情况以及年度经营业绩,以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经营绩效挂钩为原则, 在年终对非独立董事进行考核后确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54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九、关于确定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监事会作《关于确定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薪酬管理 制度以及监事会年度考核指标确定具体薪酬金额。 监事胡曾铮女士、佟欣女士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职工代表监事均按其在公司担任的 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监事薪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55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关于2020年度非关联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 2020 年度非关联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 2020 年度向非关联金融 机构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0 亿元(含未到期融资),该额度包括银行综合授信、承兑汇票、 信用证、保函以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等,不包括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 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前述融资额度为年度预计额度,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金融金额签 订的融资协议并实际到账的资金为准。 该事项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按 照有关规定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及签订融资协议等法律文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担保、抵押担保、 信用担保或根据互保协议由控股股东方提供担保等(相关资产质押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 进行说明)。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56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一、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 2020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预计2020年度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包含尚未到期的担保,担保事项包括融 资类担保和履约类担保),上述担保包括公司为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 供的担保、以及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 过70%的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 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需 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情形。 主要被担保公司预计担保细分额度:(单位:亿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权益比例 2020 年度预计被担保额度 1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00% 70.00 2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100% 16.00 3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100% 5.00 4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 100% 0.10 5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77% 0.30 6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51% 5.00 7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00% 70.00 8 北京滨湖文慧置业有限公司 100% 3.00 9 杭州轩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8.00 57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0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1% 2.60 合计 180.00 上述额度包含尚未到期担保,在2020年度预计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 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如公司在2020年度新增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子公司将纳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 理层决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合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子公司之间具体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股东大会授权期限自2019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时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2)住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红旗大街 240 号 (3)法定代表人:池清林 (4)经营范围:粮食初级加工;谷物种植;稻米的技术开发;销售:粮食、饲料原料、 初级农产品、化肥、建材、木材、橡胶、包装材料;农作物种子育种及技术开发(不含转基 因农作物种子);商务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贸易代理。粮食收购;食品生产经营。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65.21 亿元,负债 总额 47.42 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 38.49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47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58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者权益 16.93 亿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7.06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0.84 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2、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5000 万元人民币 (2)住所:黑龙江方正经济开发区同安路西侧 W 委 798 号 (3)法定代表人:张保国 (4)经营范围:粮食收购;大米、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加工;大米、原粮销 售;食品生产、销售;粮食仓储服务;自有产权库房租赁;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经营。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12.44 亿元,负债 总额 9.68 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 9.25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9.58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 2.76 亿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57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0.03 亿元。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3、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2)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 97 号 3 单元 1 层 1 号 (3)法定代表人:张孟毅 (4)经营范围:粮食收购;原粮、饲料、木材、建材、钢材、矿产品、五金交电产品、 机械设备、化肥的销售;货物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贸易代理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7.41 亿元,负债总 额 6.1 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 4.79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6.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59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益 0.83 亿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95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0.005 亿元。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4、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2)住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白山工业园区双创园内 (3)法定代表人:郑军华 (4)经营范围:玉米、稻谷、杂粮收购,粮食(原粮)销售,粮食烘干,提供粮食仓储 服务,经销农产品、化肥、饲料,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 出口的货物以及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进出口货物),贸易代理。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0.31 亿元,负债总 额 0.1 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 0.09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0.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 0.2 亿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14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0.004 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5、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600 万元人民币 (2)住所: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美禾六路 99 号之五 (3)法定代表人:宋修强 (4)经营范围:豆制品制造;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米、面制品制造;蛋品加工;冷冻 饮品及食用冰制造;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等。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0.79 亿元,负债总 60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额 0.47 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 0.3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0.45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 0.33 亿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0.11 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77%股权。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 公司其他股东为厦门市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8%)、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15%)。 6、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2)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97 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D 栋 8 层 03 单元 E 之三 (3)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4)经营范围:食用植物油加工;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散装食品批发(不含冷藏冷冻 食品);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预包装食品批发(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粮油类预包装食品 零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粮油类散装食品零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等。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3.97 亿元,负债总 额 3.58 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 3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3.58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 0.38 亿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0.58 亿 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权,其他股东为厦门银祥 油脂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9%)。 7、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490000 万元人民币 (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文林北街 2 号院 1 号楼-2 至 10 层 01 二层 C225 61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法定代表人:韩忠华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164.98 亿元,负债 总额 134.62 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 106.28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35.92 亿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 30.36 亿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36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6.22 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权益。 8、北京滨湖文慧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文林北街 2 号院 1 号楼 2 层 C216 (3)法定代表人:韩忠华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等。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11.46 亿元,负债 总额 7.83 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 3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7.83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 3.63 亿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31 万元。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9、杭州轩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香樟名苑 2(2 幢 105) (3)法定代表人:韩忠华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62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杭州轩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 2019 年新设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通过 其全资子公司持有杭州轩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 10、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2)住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闽江路 75 号华鸿国际中心小区 1 栋 1 单元 13 层 10 号(住宅) (3)法定代表人:李健生 (4)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农业、工业、商业、服务业、科技行业进行投资等。 (5)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3.74 亿元, 负债总额 5.36 亿元,对外有息负债总额 3.18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5.3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1.62 亿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59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23 亿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1%股权。金联 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为西藏骊锦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4%),天津同达道和 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15%)。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存量未到期担保除外),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将由担保公司与 被担保公司、银行等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方式包括股权质押担保、资产抵押担保、保证 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目的为提高公司整体融资 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 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3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对象包括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提供担保时将要求控股子公 司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措施,如因金融机构要求等原因须提供超出持股比例 的担保时,考虑公司对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且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 控股子公司相关融资的目的为促进其主业发展,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目的是 满足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被担保具有实质控制权和影响,担保风险可控,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余额 101.5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8.32%。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42.4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0.21%,其中,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 额 26.9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2.84%。东方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32.69 亿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64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二、关于公司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 段性担保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公司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的 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二级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主营新型城 镇化开发。根据项目开发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国开东方及其 子公司为购买商品房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 2020 年度 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 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国开东方及其子公司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国开东方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房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从国开东方及其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生效日起至办妥合同项 下借款人房产证及抵押登记为止。 65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担保金额:预计 2020 年度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国开东方及其子公司为合格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提供担保对公 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国开东方及其子公司为合格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国开东方为购房 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余额 101.5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8.32%。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42.4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0.21%,其中,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 额 26.9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2.84%。东方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32.69 亿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66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三、关于确定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互保额度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确定 2020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互保额度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 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互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融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 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包括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提供担保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且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协议有效期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互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互保协议 约定范围内确定担保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在担保限额内的单笔担保不再单独提交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为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司将通过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的形式对实际发生的担保 情况予以披露。 (二)互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20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互保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宏伟先生依法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担保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签署互保协议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 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7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 5 号院 1 号楼 26 层 2606,法 定代表人张宏伟,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 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珠宝首饰、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建 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食用农产品、橡胶制品、矿产品、金属矿石、金属材料;物 业管理;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交流;信息咨询(不含中介);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 品)。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714.16 亿元,负债总额 460.84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02.57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308.6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总额 31.89 亿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665.31 亿元,净利润 15.4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2.69 亿元。 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767.22 亿元,负债总额 502.69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4.23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334.50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总额 40.95 亿元,2019 年前 3 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580.19 亿元,净利润 9.94 亿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9 亿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名誉董事 长、董事张宏伟先生。股权结构如图: 68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互保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包括除本公司及本 公司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提供担保限额不超 过人民币 50 亿元,且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2、担保方式: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互保协议各方应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协议项下互保所获取的融资应当用于企业正常生 产经营。 4、协议有效期为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日止。 本次互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互保协议暂未签署,互保协议内 容以正式签署的互保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互保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建立互保关系并签署互保协议,有利于提高公司与东方 集团有限公司的融资能力和融资效率,保证融资渠道畅通,降低融资成本。相关互保设定了 限额,且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净资产价值能够覆盖反 担保金额,公司签署互保协议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互保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互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建立互保关系的目的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支持企业稳定、健康发展。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 保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将本次互保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互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东 69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且反担保方净资产价值能够覆盖相关反担保金 额,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互保协议的目的为提升整体融资能力和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各方业务发展 和稳健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互保事项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互保的书面意见 公司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互保协议的目的为提升整体融资能力和融资效率、降低融 资成本,有利于各方业务发展和稳健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互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余额 101.5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8.32%。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42.4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0.21%,其中,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 额 26.9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2.84%。东方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32.69 亿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70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四、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张宏伟先生、孙 明涛先生、张惠泉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 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与公司经营相关,充分考虑了交易的公平公允性和审慎 性,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正常运营和业务正常开展,不 71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 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 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公司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 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亿元) 关联交易 2019年度 关联人 上次预计金额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类别 发生额 向关联人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 上年为首次合作,业务磨合期,7月底才开展 5 0.94 购买商品 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相关业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亿元) 年初至披露日与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 上年实际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本次预计金额 关联人累计已发 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发生额 生的交易金额 原因 上年为首次合作,业务 磨合期, 月底才开展相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 8 0.03 0.94 关业务,本次预计的为 向关联人购买商 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全年金额,同时预计业 品 务量将增加。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 因业务需求增加交易合 3 0 0 限公司 作方 向关联人销售商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2 1.32 0.59 预计业务量增加 品 (注) 委托关联人加工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1 0.24 0.59 预计业务量增加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0.242 0.078 0.1 向关联人出租房 下属子公司 屋及设备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0.023 0.005 0 新增 公司 72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接受关联人提供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0.27 0 0.002 预计业务量增加 港口及其他服务 合计 14.535 1.673 2.222 注:本次预计的向关联人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和委托加工的主体为本公司下 属控股子公司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1 月,2018 年度业务规模 较小,尚不构成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2019 年度未将与厦门银 祥油脂有限公司交易纳入日常关联交易范围。 二、关联方介绍 1、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电商控股”) 公司注册资本 177,1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江涛,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 作区前湾一路 63 号前海企业公馆 1A 栋 3 层 101 室,主要业务包括网上销售食品、饮料、酒 类、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等,网上贸易,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 民生电商控股主要股东包括: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24.83%股权,东方集团商 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8.18%股权,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18.18%股权等。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孙明涛先生担任民生电商控股副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副总裁、 首席律师张惠泉先生担任民生电商控股监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民生电商控股为本公司关 联法人。 民生电商控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 30.91 亿元,净资产 22.28 亿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02 亿元,实现净利润 0.102 亿元。 2、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物产进出口”) 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谢嘉桐,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试验区华京路 8 号三层 329 室,主要业务包括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商 务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方物产进出口 60%股权,根据相关规 73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定,东方物产进出口为公司关联法人。 东方物产进出口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 9.61 亿元,净资产 1.16 亿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89 亿元、实现净利润 0.14 亿元。 3、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祥油脂”) 公司注册资本 23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福祥,注册地址为厦门市同安区美禾六 路 99 号之一,主要业务包括食用植物油加工、冷藏冷冻食品批发、粮油类散装食品零售等。 关联关系:银祥油脂持有公司四级控股子公司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49%股权,属 于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以上股份的法人,根据相关规定,银祥油脂为 本公司关联法人。 银祥油脂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8.8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总额 1.55 亿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9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17 亿元。 4、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宏伟,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 5 号院 1 号楼 26 层 2606,主要业务包括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销售橡胶制品及金属材料、技 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等。 关联关系: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直接和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29.96%股份。股权结构 图如下: 74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714.1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总额 31.89 亿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65.31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2.69 亿元。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总股本 437.82 亿股,法定代表人洪崎,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 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 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目前直接持有民生银行 2.92%的股份,本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张宏伟 先生在民生银行担任副董事长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民生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民生银行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66,818.4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总额 5,188.45 亿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04.41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538.19 亿元。 6、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 公司股本总额 20.0229 亿股,法定代表人徐健,注册地址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 街一段 1 号,主要业务包括港务管理,港口装卸,水运辅助业(除客货运输)、港口设施服务; 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船舶港口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为锦州港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 15.39%,公司董事长孙明涛先生现任锦 州港副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副总裁、首席律师张惠泉先生现任锦州港董事职务,公司监 事会主席李亚良先生现任锦州港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相关规定,锦州港为公司关联法人。 锦州港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173.53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总额 63.31 亿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0.33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8 75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于向关联人购买、销售商品及委托关联人加工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农业板块相关子公司向民生电商控股下属子公司购买商品包括但不限于玉米、大豆、 水稻等粮食品种,向东方物产进出口采购商品品种主要为进口毛菜油,向银祥油脂销售商品 涉及品种主要为菜籽油、菜粕。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实际需求签署采购、销售合同,定价依据为按照不同品种市场价格为 基础确定,以实际结算为准。 2、委托关联人加工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农业板块相关子公司委托银祥油脂进行菜籽加工,委托加工费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 定。 3、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及设备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子公司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分别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民生银行 北京分行签署东方金融中心房屋出租及设备租赁协议,租金为依据当地附近区域商业及写字 间类房屋出租价格水平,同时参照楼层位置协商确定。 4、接受关联人提供港口及其他服务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为公司农业板块相关子公司在锦州港开展港口中转业务支付的仓储费、港杂费等。 定价依据按国家标准价格或者市场价格确定,并签订书面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民生电商控股相关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供应链管理业务、粮油批发等,拥有一定的 资金优势和仓储监管现代化技术,公司与民生电商控股进行合作的目的为公司拓展粮油购销 业务采购渠道,降低采购环节仓储等费用成本。 76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公司与东方物产进出口开展合作的目的主要为利用其进出口资质拓展进口毛菜油的加 工销售业务,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且交易规模占公司经营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独立 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相关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3、银祥油脂拥有先进的菜籽加工生产设备、厂房及期货交割库等相关生产运营资产,其 目前的双榨设备可以进行菜籽和大豆双品种的生产加工,生产的浓香菜籽油能够弥补公司油 品品类,通过多种方式的合作,在油脂产业链上形成充分的互补。 4、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署房屋及相关设备 租赁协议,属于其日常经营行为。东方金融中心为公司及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总 部所在地。 5、锦州港为公司粮食收购、加工及销售业务北粮南运的中转港口之一,公司充分利用锦 州港集散优势,开展坐港经营以及港口中转业务,通过中转站港口直接将产品销售至南方销 区。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31.79 亿元,上 述交易规模占公司经营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相关业务对关 联方形成依赖。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77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五、关于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 2020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 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 张宏伟先生同时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职务,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宏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资金使用计划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民生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上年(前次)预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计金额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民生银 在关联银行贷款(包括申 不超过人民币 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7.168亿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5.85亿 请综合授信、承担汇票、 民生银行 100亿元 元,保函担保额为人民币21.168亿元。授信额度占公司可使用 信用证、保函等) 授信总额的比例为15.69%。 在关联银行存款(包括活 日存款余额不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民生银 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 民生银行 超 过 人 民 币 30 行存款余额6.03亿元。2019年度日存款最高余额约13.3亿元。 存款等) 亿元 78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本次预计金额 在关联银行贷款(包括申请综合授信、承担汇票、信用证、保函等) 民生银行 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在关联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民生银行 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法定代表人:洪崎,总股本 437.82 亿股,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 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 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 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 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民生银行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66,818.4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总额 5,188.45 亿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04.41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538.19 亿元。 公司目前直接持有民生银行 2.92%的股份,本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张宏伟先生在民生 银行担任副董事长职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 2020 年度在民生银行贷款业务(包括申请综合授信、承担汇票、信用证、保函 等)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在民生银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各种存款业务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 利率,相关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 79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在民生银行存 贷款金额控制在额度范围内,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 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属于正常资金管理行为,符 合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管理需要,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的存贷款业务定价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属于公司正常资金管理行为, 相关存贷款业务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不会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书面意见 “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的存贷款业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80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六、关于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的报告,请予 以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预计 2020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 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日动态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为低风险、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 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 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单笔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资金管理要求,投资安全性和流动性较高的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并及时跟 踪理财产品投向、收益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81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委托理财条款以 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依据公司资金管理和内部 控制要求,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流动资金投资安全性和流动性 较高的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资金的正常使用。 公司选择低风险、短期合格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排除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而产 生投资风险,公司选择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的合格金融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 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等。公司财务部门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 向、收益等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 回收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等合格金融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3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7,716,327,791.24 46,619,869,649.61 负债合计 26,103,328,566.39 25,296,846,644.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1,315,454,524.63 21,016,239,832.28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735,501.33 3,322,899,252.71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余额 48.68 亿元,公司本次预计 委托理财日动态最高余额为 20 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为 41.08%。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资金的安全 性和流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82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基于自身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公司购买的理 财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因此,本公司将购买 理财产品计入“其他流动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须提交公 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购买理 财产品的具体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的合格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投资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预计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实际投入金额(单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日投入最高余额) 本金金额 1 招商银行步步生金理财 6,747.00 1,797.00 146.54 4,950.00 2 银华活钱宝货币 F 1,460.00 460.00 28.31 1,000.00 3 银华活钱宝货币 F 200.00 200.00 3.63 4 工银添益快线货币 5,400.00 500.00 28.67 3,600.00 5 工银安盈货币 3,000.00 3,000.00 1.66 6 农业银行本利丰天天利 500.00 2.51 500.00 7 农业银行本利丰步步高 2,360.00 2,110.00 6.05 250.00 8 农业银行安心快线步步高 3,000.00 2,750.00 69.61 250.00 9 浦发银行天添利普惠计划 1,000.00 1.04 1,000.00 10 浦发银行天添利浦天通盈 1 号 400.00 0.38 400.00 83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1 兴业银行添利 3 号 100.00 20.00 2.76 80.00 12 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 712.00 11.73 712.00 13 招商银行点金池 7001 号 2,009.00 2.20 2,009.00 14 农业银行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 17,036.00 12,416.00 92.62 4,620.00 15 浦发银行天添利微计划 3,700.00 3,700.00 0.28 16 农业银行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 2 期 50,000.00 50,000.00 372.67 17 农业银行本利丰天天利 4,000.00 4,000.00 5.91 18 农业银行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 2 期 4,000.00 4,000.00 1.18 19 农业银行本利丰天天利 4,000.00 4,000.00 5.67 20 农业银行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 2 期 4,000.00 4,000.00 17.91 21 农业银行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 2 期 14,000.00 14,000.00 7.28 22 中国银河证券银河水星一号 80.01 3.30 80.01 23 招商银行招朝金 7007 号 43,000.00 43,000.00 88.21 24 招商银行日日鑫 80008 号 28,000.00 28,000.00 25.61 25 国债逆回购 96,450.00 96,450.00 1,708.1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67,697.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7.98% 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4.51%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19,451.01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280,548.99 总理财额度(日动态最高余额,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00,000.00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84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七、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结合独立董事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以及相 关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税前 10 万元/年调整为税前 15 万元/年。调整后的津贴标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85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八、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2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为公司符 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政策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相关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86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九、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2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1. 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 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 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 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 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形 式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 投资者。 6.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本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7. 担保情况 87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 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 8.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及适用的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9. 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实施完毕后, 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10. 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 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 息情况时,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1. 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相关监管机构核准本次 债券发行届满二十四个月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88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2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 债券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 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 券品种、债券期限、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认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每期发 行规模、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是否涉及回售或赎回条款、是否涉及转售条款、还本付 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交易场所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 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及监管银行,签订有关协议,办理本 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 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 4、 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解除、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 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 5、 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相关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6、 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 体方案或申报文件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 券相关工作; 89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7、 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 单独或共同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 事宜; 9、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90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十一、关于设立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2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设立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的报告,请予 以审议。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 划转与本息偿付。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 事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91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2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公司拟对《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理由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 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 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副董事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根据中国证监会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生。 《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修订。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 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 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修订《章程》相关工商登记变更及备案手续。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92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十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0 年 6 月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孙明涛先生、 方灏先生、张惠泉先生、刘怡女士、戴胜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陈守东先生、韩方明先生、郑海英女士、金亚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将由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明涛,男,中国籍,1977 年出生,工学学士、法学学士。曾任美加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董事兼总裁。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民生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93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方灏,男,中国籍,197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大 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总监、投行事业群财务顾问部总经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 司副总裁,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常务副总裁、总裁,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总裁。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张惠泉,男,中国籍,1967 年出生,经济法硕士。曾任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研 究室主任,北京嘉诚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首席 律师,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刘怡,女,中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 曾任安徽大学助教,安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管理处和统计评价处科员,阿尔法运 输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会计,中国数码信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 有限公司历任高级经理、总监、助理副总裁、副总裁。现任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 总监。 戴胜利,男,中国籍,1979 年生,本科,学士学位。曾任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大区副总经理兼 采购总监,江西五丰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五丰黎红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扬州五丰富 春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润五丰米业(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裁,东方粮仓有限公司总裁。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守东,男,中国籍,1955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历任吉林大学数学 系助教、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通化葡萄酒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365)独立董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吉林舒 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未来研究会常务 理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未来研究会理事长,吉林省数量经济学会常务理事, 吉林省法学会金融法律专家团专家。 94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韩方明,男,中国籍,1966 年出生,博士,曾在美国哈佛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曾任 TCL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高级顾问,中国石油集团资 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17)独立董事,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1989)独立董事,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00)独立董事。 郑海英,女,中国籍,1963 年生,会计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 资深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FCCA)。曾经于 1988 年 7 月至 1994 年 4 月在中央财政管理 干部学院会计系任教,同期在原中洲会计师事务所兼职;1994 年 4 月至 1996 年 4 月在香港 李文彬会计师事务所(M.B.LEE & CO LTD)从事审计工作;1996 年 4 月至 1999 年 4 月在中 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任教。1999 年 4 月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主要研究 财务会计方向。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719)独立董事,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永道射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代码 836262)独立董事,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812)独立董事,东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亚东,男,中国籍,197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北京华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设计师, 太阳微系统公司中国 Java 研发中心负责人,IBM 中国有限公司业务咨询部电信行业咨询 Managing Director,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咨询集成部电信行业咨询总监,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执行副总裁、首席技术官、首席战略官,亚信国际有限公司 CEO。现任北京市万智生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长兼 CEO。 95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十四、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监事会作《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0 年 6 月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股东提名,监事会决定提名吕廷福先生、胡曾铮女士、 佟欣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 事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吕廷福,男,中国籍,1961 年出生,大专,会计师。曾任东方家园有限公司副总裁、东 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东方集团有限公 司监事长。 胡曾铮,女,中国籍,1976 年出生,法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 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重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96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总经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监、法务部 总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现任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东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 佟欣,女,中国籍,1968 年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东方集团有限 公司财务副总监,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97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独立董事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郑海英,女,1963 年生,会计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 资深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FCCA)。曾经于 1988 年 7 月至 1994 年 4 月在中央财政管理 干部学院会计系任教,同期在原中洲会计师事务所兼职;1994 年 4 月至 1996 年 4 月在香港 李文彬会计师事务所(M.B.LEE & CO LTD)从事审计工作;1996 年 4 月至 1999 年 4 月在中 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任教。1999 年 4 月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主要研究 财务会计方向。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719)独立董事,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永道射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代码 836262)独立董事,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812)独立董事,东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凤滨,男,1960 年出生,硕士,高级律师。现任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北京市非公经济人士联谊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中介人士联谊会理事会理事,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旭辉,男,1960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律师。现任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田益明,男,1968 年出生,本科。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路营业部总经理。 现任西藏雨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8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 的议案》,选举郑海英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补选郑海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次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公 司原独立董事徐彩堂先生将不再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亲属未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均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一)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份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大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郑海英 0 0 0 0 否 1 胡凤滨 11 11 0 0 否 2 王旭辉 11 11 0 0 否 6 田益明 11 11 0 0 否 4 徐彩堂(已离任) 11 11 0 0 否 5 公司 2019 年度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我们均亲自出席并审议每项议题,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无否决议案情况。 (二)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 委员会,其中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他三个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并发挥作用。 2019 年度,我们均亲自出席了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 名委员会工作会议,并参与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99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所需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安排,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沟通 联络和资料准备,工作事项包括配合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现场考察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对外披露。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对相 关议案的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1、2019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我们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属于正常资金管理行 为,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 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9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的议案》,我们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控股股东东 方集团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在互保协议约定的额度范围内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包括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 司以外的其他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不超过东方集团有限 公司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相关融资均用于主要经营业务的发展,担保风险可控, 不会发生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 100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互 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9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发表了同意 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东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长期以来 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便利、优质的金融服务,相关交易均在《金融服务框架 协议》约定范围内进行,金融服务价格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上予以优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东方财务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审议该 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 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向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根据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按每 1 元注册资本 1 元的价格向 东方财务公司进行增资,东方财务公司股东以实缴出资金额确定持股比例,关联交易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将进一步提升东方财务公司资本实力和金 融服务业务能力,为公司主营业务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的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服务 支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公司利益。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 项关联交易。 2019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终止向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考虑公司整体资金安排, 公司决定终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上 述增资事项。我们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①本次终止公司及子公司向东方 财务公司增资事项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整体资金需求,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101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②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终止向东方财务公司增资 事项。 5、2019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粮 食采购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公司与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相关子公司进行的粮食采购交易属于公司粮油购 销业务正常经营行为,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 2018 年度粮油购销业务采购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对外担保事项均发表的独立意见,对公司 2018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 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均对外披露。 1、2019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国开东方根据合作协议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 民币 10 亿元。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为国开东方提供担保的目的为确保国开东方 签署的相关合作协议顺利履行,有利于推进各方合作,加快国开东方相关项目实现资金回笼, 履约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9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目的是满足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102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度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9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 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国开东方城 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为合格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 段性担保,目的为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国开东方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事 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 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对 2018 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核 查,并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 供担保的议案》,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为参股公司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目的为满足项目开发资金需求,有利于推动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按比例 提供担保,相关项目正在有序开发建设和预售过程中,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担保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 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集 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上游客户、银行合作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并提供担保,有 利于公司原粮采购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为相关上游客户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及暨对 103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外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转让 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鑫 悦置业有限公司和杭州碧锦置业有限公司目前项目开发进展顺利,经营稳定,具备资金偿还 能力,公司为其继续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公司稳定经营、以及相关股权及债权交易的顺利进 行,且相关股权及债权交易的受让方同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对外担保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 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856,520,000.00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披露 的《东方集团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32))。 2019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 62,871 万元(含 62,871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 12 个月。 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确保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104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况。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公司承诺若募集 资金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公司于报告期对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地块对外转 让,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1 月,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商”)、先锋中润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与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先锋中润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丰台区 A01、A03、A04 地块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 协议》”),国开东方将 A01 剩余地块项目资产跟随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股权一并出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9-005)、《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06)和 2019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签署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9)。 我们对本次转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出售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相关资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有利于盘活存量土地储备,降低后续项目开发 风险,加快回笼资金,加快推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开发进度。本次出售相关资产不 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 出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105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我们报告期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 表独立意见,对确定报告期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1)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审阅公司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经 历等个人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不能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戴胜利先生具备任职资格。公 司相关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2)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独立董事的议案》,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海英女士的简历等资料, 郑海英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的规定,具备独立性,具备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和条件。公司本次补选独立 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将郑海英女士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 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19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 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我们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董事会依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终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后确 106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定具体薪酬总额,能够有效发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用,监督薪酬制度、方案的执行 落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和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 2019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出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决 定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 会提出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目前公司各产业发展资金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作出,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18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和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同意董事会作出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8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6 年度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其持有股份 自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不得转让,相关限售股份已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上市流 通。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锁定期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情况。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19 年 2 月 20 日至 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55,425,3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回购最高价格为 4.27 元/股,回购最 107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低价格为 3.39 元/股,回购均价为 3.617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52.15 万元。回购 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评价机制,并得到有效执行,保 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运行。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年度会议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年度会议 1 次,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工作会议。各位董事均勤勉尽责地履行 了董事职责,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并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不存在异议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 年,我们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 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监督公司治理和董 事会日常运作,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及时性和完 整性、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事项,审慎判断公司重大决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0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 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确保董事会决策公平、有效,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治理有效提升。 108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 6 月 23 日 109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内容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郑海英女士、关焯华先生、张惠泉先生、 王旭辉先生、田益明先生组成,其中郑海英女士、王旭辉先生、田益明先生为独立董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郑海英女士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如下: 2019 年 3 月 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9 年第一次工作会议暨 2018 年年度报告审 计前沟通会,出席会议人员包括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公司独立董事、公司会计工作负责人 以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会议就审计机构的工作安排、可能存在较高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以及 公司配合年审人员安排等年报工作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和协调。 2019 年 4 月 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9 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 取了公司经营层关于各业务板块 2018 年度经营情况汇报,以及公司财务部门关于 2018 年度 业绩主要影响因素的简要汇报。 2019 年 4 月 2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9 年第三次工作会议暨独立董事与年审人 员沟通见面会,出席会议人员包括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独立董事、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和 年审注册会计师。本次会议就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了讨论和沟通,沟通事项包括 会计师审计关注问题,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注问题等。 2019 年 4 月 2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9 年第四次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员 110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为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 意见;2、关于确认资产处置损失的审核意见;3、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核意见; 4、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5、关于聘请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6、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2019 年 8 月 29 日和 10 月 2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召开了 2019 年第五次、第六次 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18 年 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行了跟踪和评估。审计委员会采取会议、电话或邮 件等沟通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财务等部门保持沟通,配合年审机构工作,监督审 计工作进程,确保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按时完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8 年度审 计工作中遵守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了公司 2018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我们建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19 年度分别召开会议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第一季度 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的审核意见,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编制要求,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及不定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 工作汇报,监督公司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 存在重大问题。 111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 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关系体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整体内部控制、风险 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内部审计合规工作。公司于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审查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19 年度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出具书面确 认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 规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2020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 指导作用,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