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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26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0-068
债券代码:155175             债券简称:19 东方 01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 东方 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以电话及邮件等
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就子公司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下属项目公司事项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
司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下属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为盘活现有资产、加
快地产板块资金回笼、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国
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全资子公司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湖公司”)将其持有的杭州南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游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西安远泓盛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泓盛融”)。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北京滨
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下属项目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5)。

    2020 年 11 月 16 日,交易各方签署了《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西安远泓
盛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南游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开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
州轩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
让协议》签署后成立,并在协议所涉事项完成公司决策程序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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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南游公司子公司杭州开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开湖公司”)在协议生效后自行筹措不低于 2 亿元及利息、以及由远泓盛融提供 1
亿元共同用于偿还宁波远盛华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宁波远盛”)借
款本金 3 亿元及全部利息。股权转让以全额清偿宁波远盛借款本息为前提。

    鉴于宁波远盛同意提前偿还借款本息,且开湖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完成 2 亿
元借款本金及对应利息的筹措,为加快推进本次股权转让,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简化交
易程序,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拟调整相应款项支付安排,由国开东方提供 1 亿元阶段
性借款,以尽快偿还宁波远盛全部借款本息。远泓盛融支付交易总对价仍为 2.3 亿元,
总对价中原专项用于偿还宁波远盛的 1 亿元,改为用于偿还国开东方的前述 1 亿元阶段
性借款本金。国开东方提供的 1 亿元阶段性借款按年利率 10%计息,利息由杭州轩湖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承担并于本金偿还时一并支付。

    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就上述变更内容涉及的条款作出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就子公司转让下属项目
公司股权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9)。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关于子公司金联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再保理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联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联云通”)根据日常经营需要,拟与深圳前海民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民商保理”)开展应收账款再保理业务合作,金联云通受让民商保理持有的应收
账款相关资产、并为民商保理提供再保理融资、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等国内再保理服务,
业务累计限额为人民币 5 亿元。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电商
控股”)为民商保理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开展业务的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

    民商保理的股东为深圳泰睿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民生电商控股通过
其控股子公司民生易贷(珠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深圳泰睿金融服务有
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董事长孙明涛先生现任民生电商控股副董事长,公司董事、副总
裁、首席律师张惠泉先生现任民生电商控股监事会主席,根据相关规定,民商保理为本
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孙明涛先生、董事、副总裁、首席
律师张惠泉先生作为关联人回避对议案的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
司与民生电商控股前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已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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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本次预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金联云通商业保
理有限公司开展再保理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70)。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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