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28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 东方 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 1 亿元。
4、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30 万元。
5、保险期限:1 年。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
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
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
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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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加强风险管理,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董事会、监事会及
管理层更好的履行职责。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目的为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
法权益,推动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购买
董监高责任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
任险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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