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东方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部分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9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部分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作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
程》中部分条款予以修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同意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担保的目的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业务发展
需求,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实质控制权和影响,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陈守东、韩方明、郑海英、金亚东
2021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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