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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复牌提示性公告2021-07-14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45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 东方 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辉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澜公司”)92%的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6 月 30 日(周
三)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0)和 2021 年 7 月 7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1)。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
相关公告。根据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7 月 14 日
(周三)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估值工作尚未完成。
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估值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
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本次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并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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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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